正文

鄭鼎傳(附鄭制宜傳)

白話元史 作者:明·宋濂等


  鄭鼎,澤州陽城人。自幼喪父,長大勇力過人,尤善于騎射。初為澤、潞、遼、沁千戶。太宗六年(1234),隨塔海紺不征蜀,攻二里散關(guān),屢立戰(zhàn)功,回師屯駐秦中。不久,宋將余侍郎燒毀棧道,圍攻興元,鼎率眾修復(fù)棧道,擊敗宋兵,解興元之圍。太宗皇后四年(1245),調(diào)任陽城縣軍民長官。

  憲宗三年(1253),隨世祖征大理國,自六盤山經(jīng)臨洮,攻下西蕃諸城,抵達雪山。山路崎嶇盤旋,徒步前進,鄭鼎背負世祖而行。敵扼守險要之地,鼎奮力戰(zhàn)斗,打敗敵人。至金沙江,波濤洶涌,世祖在河邊危石邊立馬觀察,鼎忙勸諫道:“這地方非圣上所到之處?!狈龅巯埋R。圍攻大理,日夜不停,城陷落,擒斬大理國王。

  憲宗九年,鄭鼎又隨世祖南伐,攻破大勝關(guān)和臺山寨,擒宋臣胡知縣,乘勝獨進,遇伏兵,鼎奮力迎擊,連殺三人,其余逃走。世祖急召鼎回來,告誡說:“為將當慎重,不可恃勇輕進。”“自今非奉朕命,不得輕率與敵接戰(zhàn)?!本旁?,世祖屯駐江邊,命諸將渡江而南,先到兩岸者,舉烽火為號。鄭鼎首先登上南岸,大軍隨即過江。進圍鄂州,鼎斗志更旺,攻興國軍,遇宋兵五千,為鼎大敗,擒其將桑太尉。

  中統(tǒng)元年(1260),因功升平陽、太原兩路萬戶。阿藍答兒、渾都海之亂,鼎率本道兵馬討平。二年,詔令鼎統(tǒng)領(lǐng)征西等軍,戍守雁門關(guān)。后調(diào)任河?xùn)|南北兩路宣撫使。三年,改授平陽太原宣慰使。至元三年(1266),調(diào)任平陽路總管。平陽地狹人多,常缺糧食,鼎疏導(dǎo)汾水,灌田千余頃,又開潞河鵬黃嶺道,以運輸上黨的糧食,修建學(xué)校,改正風(fēng)俗,修復(fù)橫澗舊橋以便通行。人民都歌頌他。

  至元七年,改僉書西蜀四川行尚書省事,領(lǐng)兵巡察東川。過嘉定,遇蜀兵,戰(zhàn)于江中,擒宋將李越,繳獲所有戰(zhàn)船。八年五月,改任軍前行尚書省事。十一年,隨大軍伐宋。十二年,鎮(zhèn)守黃州。同年四月,改授淮西宣慰使。十三年,加昭毅大將軍,賜白金五百兩。

  至元十四年,改任湖北道宣慰使,鎮(zhèn)戍鄂州。同年五月,蘄、黃二州反元,鼎領(lǐng)兵討伐,在樊口戰(zhàn)斗中,舟覆溺死,年六十三歲。贈中書右丞,謚忠毅。后加贈宣忠保節(jié)功臣、平章政事、柱國,追封潞國公,謚忠肅。

  鄭制宜,小名納懷,鄭鼎之子,稟性聰敏,莊重,有度量,通曉蒙古語言。至元十四年,承襲父職,為太原、平陽萬戶,仍戍守鄂州,并兼代管府事。十九年,朝廷將征日本,在何家洲修造樓船。洲地狹小,眾人要求將附近居民遷走。制宜不肯,而將造船場改在寬地,居民都稱頌他。城中多次發(fā)生火災(zāi),有人對制宜說:“恐奸人乘機作亂,應(yīng)把可疑者逮捕重懲?!敝埔苏f:“我們只要嚴密防守就是了,為何罪及無辜。”不鞭打一人,火災(zāi)還是息了。有盜伏于近郊,早晚進行剽劫,傳說要進城來。忽然有幾個男子從城外進來,左顧右盼,行為異常,制宜命人將他們逮捕入獄。審問也查不出證據(jù),行省認為是抓錯了人,要釋放他們,制宜不肯。第二天出城東,遇一人乘白馬,相貌服裝異常,逮捕審問供稱與前所捕數(shù)男子均為盜,于是判其罪,一郡人服帖,安然無事。

  二十四年,制宜扈駕東征乃顏,請求殺敵報效。世祖對左右近臣說“:他父親為國家犧牲,只有這一個兒子,勿使他參加戰(zhàn)斗。”制宜請戰(zhàn)更加堅決,只得讓他隨月兒呂那顏另為一軍,因有戰(zhàn)功授懷遠大將軍、樞密院判官。二十五年,世祖至上都。按原制:樞府官隨行,每年留一員處理本院事,但漢人不得參與。這時卻留制宜。制宜推辭,世祖說:“你非一般漢人可比?!苯K于把他留下來了。二十八年,調(diào)任湖廣行省參知政事。赴任時,皇帝對他說:“你父親為國捐軀,也不曾給你什么賞賜。近來誅殺了要束木,沒收了他財產(chǎn)人畜,你可揀最好的拿去?!敝埔苏f“:他是因貪贓而敗,臣再取其贓物,豈不是玷污了自己!”世祖稱贊他的廉潔不染,賜白金五千兩。不久,召拜內(nèi)臺侍御史。安西原有牧地,掌管養(yǎng)馬的官員恃勢侵占民田十萬頃,百姓向官府陳訴,多年不能解決。制宜奉詔去處理,按圖冊公正判決。

  至元三十年,委任制宜為湖廣行樞密副使。湖南地廣路遠,群寇恃險出沒,昭、賀二州及廬陵境內(nèi),百姓常受其害。制宜帶小部分軍隊巡行此二州,道經(jīng)廬陵永新,獲賊首及其黨徒,皆依法處斬。茶鄉(xiāng)的譚計龍,聚集一些無賴少年,私藏兵器為非作歹,被捕,其家人向官府行賄,以求不急于懲處。制宜將所行賄賂都拿去勞軍,而將譚計龍斬首示眾。自此以后,湖南再無盜賊。元貞元年(1295),按規(guī)定:行樞密院增加副使一員,與制宜共同簽署文件,共同負責。制宜認為所增副使非常設(shè)官員,原先的副使當免職。不久入朝,授大都留守,管領(lǐng)少府監(jiān),兼武衛(wèi)親軍都指揮使,管理屯田事。

  大德七年(1303),晉地發(fā)生地震,平陽尤為嚴重,壓死了許多人。制宜奉命去撫恤,晝夜兼程,由近路趕赴災(zāi)區(qū)。到災(zāi)區(qū)后深入民間,撫慰受傷群眾,發(fā)給粟帛。十年,制宜病卒,享年四十七歲。贈推忠贊治功臣、銀青榮祿大夫、平章政事,追封澤國公,謚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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