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梁曾傳

白話元史 作者:明·宋濂等


  梁曾字貢父,燕人。年幼好學(xué),日記數(shù)千言。中統(tǒng)四年(1263)經(jīng)翰林學(xué)士承旨王鶚舉薦,征召為中書左三部令史,三次遷職任中書省屬官。至元十年(1273)因考核及格而授云南諸路行省都事,并佩銀符。后升員外郎。十五年,遷職同知廣南西道左右兩江宣撫司事。第二年任南陽府知府。唐、鄧兩屬州被襄陽府強劃歸己,曾按地圖核察國家規(guī)定的制度行文告之,恢復(fù)原樣。南陽在宋末屬邊境,桑柘尚未長成,而每年要交絲抵賦,百姓很困苦,曾請改為征麻,以方便百姓。

  十七年安南世子陳日火亙不入朝進貢,朝廷選梁曾出使。帝召見賜三珠金虎符、貂裘衣一套,任兵部尚書,與禮部尚書柴椿同行。第二年,日火亙派遣其叔遺愛奉表隨梁曾入朝獻土產(chǎn)。帝封遺愛為安南國國王,賜給幣帛。二十一年授梁曾湖南宣慰司副使。任官三年,因病離職。

  二十九年改任淮西宣慰司副使,因雙親年老辭官。帝召他到京師,在內(nèi)殿接見,令他再次出使安南,授吏部尚書、并賜三珠金虎符、一套衣服、乘馬、弓矢、器幣,禮部郎中陳孚任副使,十二月改授淮安路總管而行。三十年正月至安南。該國有三座門,中間的叫陽明,左邊的叫日新,右邊的叫云會,陪臣在郊外迎接梁曾等人,準(zhǔn)進日新門。梁曾大怒說:“奉詔不由中門進,是我辱君命?!绷⒓椿仞^。不久,該國又要開云會門進去,梁曾又堅持不進,后來才進陽明門。梁曾要日火尊親自出來迎詔,講明元朝重右的禮節(jié),宣布天子的威德,勸告他們的國君入朝。陳日火尊深為欽佩。三月,令國相陶子奇等隨梁曾到宮門請罪。上萬壽頌、金冊表章、土產(chǎn),并拿黃金器幣奇物送給梁曾作為禮物,梁曾拒不接受,將原物還給陶子奇。

  八月回京師入宮見帝,獻上與陳日火尊往來議事的記載。帝大喜,解衣賜給他,右丞相阿里不以為然,帝怒道“:梁曾兩次出使外國,用口舌制止了戰(zhàn)爭,你怎么能用這種態(tài)度?”這天有親王來自和林,帝命他斟酒,先賜給梁曾,并對親王說“:你辦的是你的事,梁曾辦的是我和你的事,不要認(rèn)為你在他之后。”又在便殿賜給酒饌,留宿宮中談安南之事直到二更。第二天陶子奇等人見詔,在廷上獻土產(chǎn)、象、鸚鵡,帝要梁曾引所獻之象,梁曾用衣袖引導(dǎo),象隨曾轉(zhuǎn),如馴過一樣。帝又命曾引別的象,仍如此。帝認(rèn)為曾是福人,問他:“你害怕嗎?”曾回答說“:雖害怕但君命不敢違。”有人進讒言說曾受安南賄賂,曾回答帝說:“安南贈黃金器幣奇物給我,我沒接受,托付給陶子奇了?!钡壅f“:就接受了有何不可?”一會兒賜白金一錠、金幣二個,告中書將出使安南的三珠金虎符給曾。他仍趕回淮安上任。他在淮安興辦學(xué)校,嚴(yán)肅風(fēng)俗,河南行省有疑難的事,都委托曾商議。

  大德元年(1297)授杭州路總管,恢復(fù)戶口五萬二千四百戶。他奏請禁止夜間審訊囚犯、游街、酷刑,朝廷同意,寫成命令。四年,母喪歸家守孝。七年授潭州路總管,因服喪沒赴任。第二年任兩浙都轉(zhuǎn)運鹽使。又一年任云南行省參知政事,賜給三珠金虎符。不久召回京師,以母喪未葬,扶柩北上辭官。到長蘆,有旨賜鈔一百錠,籌辦喪事。十年任命中書參議。十一年,遷職正奉大夫,出任河南行省參知政事,不久調(diào)任湖廣行省參知政事。四年因病辭歸,詔命賜藥物,關(guān)懷備至。

  皇慶元年(1312),仁宗因曾為前朝老臣,特授昭文館大學(xué)士、資德大夫。梁曾累次上奏章辭官退隱,都未同意,再起用為集賢侍講學(xué)士。國家有重大事件,一定要曾同諸老議定。延..元年(1314),奉詔代祭中岳等神。回至汴梁因病不復(fù)職,居淮南,閉門不迎賓客,每天以讀書為樂。至治二年(1322)卒,享年八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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