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龐尚鵬傳

白話明史 作者:清·張廷玉 等


  龐尚鵬,字少南,廣東南海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士。授職江西樂平知縣,后升御史。與給事中羅嘉賓出去核查南京、浙江軍餉,請治參將戚繼光、張四維的罪,而全面揭發(fā)胡宗憲失律、貪淫及戰(zhàn)事興起以來督撫侵占軍需之事。回到朝廷,出任河南巡按。巡按蔡汝楠想一同上疏進獻白鹿,龐尚鵬認為不可以。改為浙江巡按。老百姓苦于徭役,為他們實行一條鞭法。整治鄉(xiāng)官呂希周、嚴杰、茅坤、潘仲馬參子弟奴仆,請求奪去呂希周的冠帶。皇上下詔將他們都貶為平民。

  龐尚鵬耿直不依附任何權貴。到一個地方就懲治豪強,官吏、百姓受到震懾。不久,督察畿輔學政。隆慶元年(1567)請求皇上不時到便殿召見大臣,撫恤因進言皇上而被治罪的馬從龍等人。不久,又申救給事中胡應嘉,彈劾大學士郭樸沒有相臣體統(tǒng)。被提為大理右寺丞。

  第二年春天,朝廷議論大興九邊的屯政、鹽政。提升尚鵬為右僉都御史,與副都御史鄒應龍、唐繼祿分區(qū)管理。尚鵬管轄兩淮、長廬、山東三運司,兼代管理畿輔、河南、山東、江北、遼東屯田事務。抵達昌平后,他彈劾內侍張恩亂殺人,兩淮巡撫鹽政的孫以仁貪污罪,張恩、孫以仁皆被貶官。秋天,鄒應龍等被召回京城,命令尚鵬兼領九邊屯政。上疏列出鹽政二十事,鹽利大興。于是,他又從江北巡歷九邊,先后陳上屯政事務,江北有四,薊鎮(zhèn)有九,遼東、宣府、大同各十一件,寧夏四件,甘肅有七件。奏疏一上,皇上就同意了。

  龐尚鵬權力很大,又很為自己經(jīng)世濟民之才自負,慷慨任事。諸督鹽政的御史見權力被奪去,想把他轟走。河東巡鹽郜永春彈劾龐尚鵬處事乖違,吏部尚書楊博建議讓他留任。恰好中官很討厭楊博,故意讓皇帝發(fā)怒,皇上責備了楊博,將楊博罷官,龐尚鵬去職,將屯鹽都御史官淘汰,時間為隆慶三年(1569)十二月。第二年又因為巡按浙江時檢驗進宮的錢幣不合規(guī)格,被貶為平民。

  神宗登基,御史計坤亨等交相推薦他,保定巡撫宋纟熏也認為他沒有罪。萬歷四年(1570)冬天,才以原職巡撫福建。上奏請減免拖欠的餉銀,推行一條鞭法。彈劾罷免總兵官胡守仁,尚鵬手下的官吏都恪守職責。張居正不為父親服喪,極力貶退言官。尚鵬送信救援,張居正大為惱火。恰好征拜為左副都御史,張居正命令吏科陳三謨以他任職的年月有誤彈劾他,龐尚鵬于是被免職。在家居住了四年后死去。浙江、福建及其家鄉(xiāng)廣東因為徭役輕的緣故很崇敬尚鵬,修建祠堂祭祀他。天啟中,賜謚號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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