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蕭廩傳

白話明史 作者:清·張廷玉 等


  蕭廩,字可廢,江西萬安人。祖父乾元在御史任上彈劾劉瑾,被廷杖下獄,死在云南副使任上。蕭廩嘉靖末年中進士,授職行人。隆慶三年(1569)提拔為御史。因為地震,請求待朝內(nèi)的官厚于常禮。不久,出去考察陜西四鎮(zhèn)軍隊的食糧。斥責將吏偷偷地隱占兵士數(shù)萬人回歸隊伍。固原州海剌都地方,緊靠松山,是楚王府的牧地。蕭廩以為楚王府在武昌,牧地卻在邊塞,與鄰境相接,楚王所收的四五百金,被為非作歹的小人所藏,弊病很大,應當下詔使他獻給朝廷?;噬舷略t同意。不久,改為巡視茶馬交易。七苑的牧地,養(yǎng)馬八千七百多匹,占地五萬五千三百多頃。蕭廩只給予一萬二千二百余頃,每歲增加收入二萬。

  萬歷元年(1573)蕭廩巡視浙江。請求祭祀建文帝朝忠臣十二人,從祀王守仁在文廟。不久,提為太仆少卿,再提升為南京太仆卿。九年,由光祿卿改任右僉都御史,巡撫陜西。當時正普查天下隱漏的田地,大部分官吏爭著討好張居正增加賦稅,蕭廩命令只按額定的數(shù)量征收。陜西境內(nèi)回部常常成群結(jié)隊拾麥穗,偶爾就偷竊,耀州官吏以變亂上告。蕭廩下文撫恤,殺掉幾個人,變亂遂定;下令拾麥的人不帶兵器,一起不得超過十人。

  他晉升為右副都御史,巡撫浙江。先前因賞賜進貢的使者,每歲增加造彩色織品錢二千。蕭廩請求均攤到福建、徽州和寧波等府,朝廷同意了他的意見。不久,請求減免上供的紡織物,皇上不允許。后升任工部右侍郎,下詔改任刑部官,又升為兵部左侍郎,死于任上,贈為尚書。

  蕭廩起初隨同歐陽德、鄒守益游學。行為淳正、謹慎,所以他所做官的地方都有好的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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