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曾泉傳

白話明史 作者:清·張廷玉 等


  曾泉,泰和人。永樂十八年(1420)進士,選為庶吉士,后改任御史。宣德初年,都御史邵王己甄別官吏,泉被貶為汜水典史,逝于任上。

  正統(tǒng)四年(1439),河南參政孫原員上書稱“:泉行為端正,為官廉潔,勤于政務(wù),辦事敏捷,不因被降黜而有怠惰之心。他親自督促百姓開墾荒地,收割莊稼,砍伐木材以備營造和修理房舍,發(fā)展商業(yè),交納汜水縣所欠官課,而且官府還有儲備,百姓不受侵擾。他還建造船只,備辦棺槨,供應(yīng)百姓日常器物。百姓婚喪無力舉辦者,都受到泉的資助。泉去世之日,老幼痛哭。臣到汜水時,泉已死三年,而百姓尚懷念他的恩惠,說起來都淚流滿面,雖歷代良吏也沒能勝過他。如果全國有像曾泉這樣的官吏數(shù)十人分別治理郡縣,則可使朝廷恩德廣布于人民。曾泉雖為前朝官吏,本朝也應(yīng)下詔褒獎其德行、德政??上词艿街匾暎涔匐A未得到恢復(fù),使泉終身蒙受貶謫之名,不為當代所知,實可憐恤。請求追復(fù)泉的官爵,表彰其功績,以教育未來的官吏?!庇⒆诓杉{這一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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