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禮記 三年問(wèn)

禮記 作者:(西漢)戴聖


  三年之喪何也?曰:稱情而立文,因以飾羣,別親疏貴踐之節(jié),而不可損益也。故曰:「無(wú)易之道也。」創(chuàng)鉅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者,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也。斬衰苴杖,居倚廬,食粥,寢苫枕塊,所以為至痛飾也。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斷之者,豈不送死者有已,復(fù)生有節(jié)哉!

  凡生天地之間者,有血?dú)庵畬俦赜兄?,有知之屬莫不知?ài)其類;今是大鳥(niǎo)獸,則失喪其羣匹,越月逾時(shí)焉,則必反巡,過(guò)其故鄉(xiāng),翔回焉,鳴號(hào)焉,蹢〈足屬〉焉,踟躕焉,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於燕雀,猶有啁噍之頃焉,然後乃能去之;故有血?dú)庵畬僬撸度?,故人於其親也,至死不窮。

  將由夫患邪淫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從之,則是曾鳥(niǎo)獸之不若也,夫焉能相與羣居而不亂乎?將由夫脩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guò)隙,然而遂之,則是無(wú)窮也。故先王焉為之立中制節(jié),壹使足以成文理,則釋之矣。

  然則何以至期也?曰:至親以期斷。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四時(shí)則已變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然則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爾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故三年以為隆,緦小功以為殺,期九月以為間。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則於人,人之所以羣居和壹之理盡矣。故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謂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來(lái)者也??鬃釉唬骸缸由?,然後免於父母之懷?!狗蛉曛畣?,天下之達(dá)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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