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穀梁傳 桓公三年

穀梁傳 作者:(戰(zhàn)國)穀梁赤


  一、三年,春,正月,公會(huì)齊侯於嬴。

  二、夏,齊侯、衞侯胥命於蒲。

  胥之為言猶相也。相命而信諭,謹(jǐn)言而退,以是為近古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齊侯命衞侯也。

  三、六月,公會(huì)杞侯於郕。

  四、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言日言朔,食正朔也。既者,盡也,有繼之辭也。

  五、公子翬如齊逆女。

  逆女,親者也。使大夫,非正也。

  六、九月,齊侯送姜氏於讙。

  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門,諸母兄弟不出闕門。父戒之曰:「謹(jǐn)慎從爾舅之言。」母戒之曰:「謹(jǐn)慎從爾姑之言。」諸母般申之曰:「謹(jǐn)慎從爾父母之言。」送女踰竟,非禮也。

  七、公會(huì)齊侯於讙。

  無譏乎?曰為禮也。齊侯來也,公之逆而會(huì)之可也。

  八、夫人姜氏至自齊。

  其不言翬之以來何也?公親受之於齊侯也。子貢曰:「冕而親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繼萬世之後,何謂已重乎?」

  九、冬,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十、有年。

  五穀皆熟為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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