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穀梁傳 莊公九年

穀梁傳 作者:(戰(zhàn)國)穀梁赤


  一、九年,春,齊人殺無知。

  無知之挈,失嫌也。稱人以殺大夫,殺有罪也。

  二、公及齊大夫盟於暨。

  公不及大夫。大夫不名,無君也。盟,納子糾也。不日,其盟渝也。當(dāng)齊無君,制在公矣。當(dāng)可納而不納,故惡內(nèi)也。

  三、夏,公伐齊,納糾。齊小白入於齊。

  當(dāng)可納而不納。齊變而後伐。故乾時(shí)之戰(zhàn),不諱敗,惡內(nèi)也。大夫出奔反,以好曰歸,以惡曰入。齊公孫無知弒襄公,公子糾、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齊人殺無知,而迎公子糾於魯。公子小白不讓公子糾先入,又殺之於魯,故曰齊小白入於齊,惡之也。

  四、秋,七月,丁酉,葬齊襄公。

  五、八月,庚申,及齊師戰(zhàn)於乾時(shí),我?guī)煍】儭?br />
  六、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

  外不言取,言取,病內(nèi)也。取,易辭也。猶曰取其子糾而殺之云爾。十室之邑可以逃難,百室之邑可以隱死,以千乘之魯,不能存子糾,以公為病矣。

  七、冬,浚洙。

  浚洙者,深洙也,著力不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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