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穀梁傳 昭公十九年

穀梁傳 作者:(戰(zhàn)國)穀梁赤


  一、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

  二、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弒其君買。

  日弒,正卒也。正卒,則止不弒也。不弒而曰弒,責(zé)止也。止曰:「我與夫弒者?!共涣⒑跗湮?,以與其弟虺,哭泣歠飦粥,嗌不容粒,未踰年而死。故君子即止自責(zé)而責(zé)之也。

  三、己卯,地震。

  四、秋,齊高發(fā)帥師伐莒。

  五、冬,葬許悼公。

  日卒時葬,不使止為弒父也。曰,子既生,不免乎水火,母之罪也。羈貫成童,不就師傅,父之罪也。就師學(xué)問無方,心志不通,身之罪也。心志既通,而名譽不聞,友之罪也。名譽既聞,有司不舉,有司之罪也。有司舉之,王者不用,王者之過也。許世子不知嚐藥,累及許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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