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總理縣長唐紹儀

歷史的壞脾氣 作者:張鳴


  總理是指國家內(nèi)閣總理,縣長是指廣東省中山縣的縣長,在這個世界上,有這么一個人,先做總理,后當縣長,兩個職位之中,官小的比官大的干得更有興致,此公就是唐紹儀。

  唐紹儀本是農(nóng)家子,按道理很難出頭,可是人家命好,趕上了曾國藩派容閎組織幼童公派留學美國。大江南北,士紳人家子弟打死也不肯去,最后不得不便宜了風氣已開的廣東人,唐紹儀就是其中之一,另一個大大有名的人物叫詹天佑。

  幼童留學事業(yè)后來因國內(nèi)頑固派的反對而提前中斷,回國的唐紹儀好一段時間都郁郁不得志,有幸的是,很快他就跟袁世凱結(jié)識,從此成為袁的智囊之一。晚清最后十幾年,唐這種有著幾乎是最早的留洋經(jīng)歷的人物特別吃香,又加上袁世凱的援引,唐逐漸竄升為方面大員,成為晚清的重要人物。

  辛亥革命起,隨著袁世凱的復出,唐紹儀被委以重任,擔任南北談判代表;談判成功,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tǒng),唐紹儀出任民國的第一任內(nèi)閣總理。我們知道,當初孫中山當大總統(tǒng)的時候,采用的是美國的總統(tǒng)制,不設總理,由總統(tǒng)直接統(tǒng)轄內(nèi)閣。在交權前夕,為了限制袁世凱,臨時起意把政府改成內(nèi)閣制。顯然,老謀深算的袁世凱不可能入其彀中。這樣一來,唐紹儀這個內(nèi)閣總理注定是要不討好的。可悲的是,受過美國教育的唐紹儀,當時卻并不明白自己的命運,反而很認真地要負起責任內(nèi)閣的責任來。結(jié)果不問可知,不僅責任內(nèi)閣搞不下去,袁唐之間多年的交情也完了,唐紹儀只得不告而別,悄然失蹤,從此離開了政治舞臺。其時,在辛亥革命的第二年。

  在接下來的歲月里,唐紹儀基本上變成了政壇的點綴和看客,看人起高樓,看人屋宇塌,多數(shù)時間在家鄉(xiāng)隱居。直到1931年,國門上的五色旗已經(jīng)換了青天白日旗若干年后,蟄居多年的他突然拇指大動,出任起家鄉(xiāng)香山縣(時已改為中山縣)的縣長。古稀之年的唐紹儀做起七品芝麻官來,跟當年做巡撫、尚書和總理一樣,雄圖大志,有板有眼,絕不糊弄。在不到四年的功夫里,他四處化緣,修馬路,建醫(yī)院,把自家的花園改建成城市公園,對市民開放,甚至還野心勃勃地想在中山縣的海岸上建成一個大海港。至今中山還流傳著他的逸事,說他修馬路的時候,碰到土地公公擋路,民工不敢動,他就用手杖敲敲土地公的頭,然后讓民工下手。馬路修好之后,下水道的井蓋老是被偷,于是他下令在井蓋上鑄上“盜買與盜賣,均罰五十元;報信或引拿,均六成充賞”字樣,后來就沒有人偷了。

  唐紹儀以做過總理的身份去當縣長,在民國時期好像并沒有引起多大的反響。倒是中共建國后,此事入了毛澤東的法眼,他幾次公開引用這個例子,教育干部要能上能下。其實,跟今天我們通常的看法不一樣,當年的唐紹儀,并不會認為以做過高官的身份再當芝麻官,是屈尊。實際上,唐紹儀晚年一直是在家鄉(xiāng)做鄉(xiāng)紳,出任縣長,不過是鄉(xiāng)紳為自己家鄉(xiāng)做事的一種特殊形式,他只是在做事,或者比較方便地做事,算不上是做官。在那個年代或者更早,這樣的人其實是很多的,凡是退休回家的士大夫,總要為桑梓謀點福利,否則就不配做鄉(xiāng)紳。盡管唐紹儀喝過洋墨水,但畢竟沒有脫出傳統(tǒng)士大夫的積習,事情就是這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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