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府在東南大海中,距省一千二百里(水行自鹿耳門至澎湖水程四更,自澎湖至廈門水程七更。舊志以六十里為一更,計六百六十里。自泉州同安縣至省城,五百四十里)。上達(dá)京師七千三百三十二里。東至大山番界五十里(乾隆通志:抵咬狗溪大腳山五十里。府志:抵羅漢門莊內(nèi)門六十五里,是曰中路),西至澎湖島五十里(府志:抵澎湖三百二十里,水程四更計二百四十里,澎湖縱橫皆八十里),南至沙馬磯頭海五百三十里(府志:四百六十里,是曰南路),北至雞籠城海二千三百十五里(府志:抵雞籠六百三十四里,是曰北路)。東西距除澎湖及水程四更外廣一百里,南北距二千八百四十五里(府志:廣三百八十五里,袤一千九十四里)。
臺灣縣(附郭):東至大山番界四十五里(府志:至羅漢門莊內(nèi)門六十五里),西至鹿耳門海五里(府志:三里),南至鳳山縣界十里(府志:至二贊行溪鳳山縣界二十里。原至依仁里交界僅十里,雍正十二年改),北至諸羅縣(乾隆間改嘉義)四十里(府志:至新港溪嘉義縣界二十里。溪以南有新港社新化里,原屬諸羅,雍正十二年改溪南屬臺灣,溪北屬諸羅)。東西距除澎湖及水程四更外廣五十里,南北距五十里(府志:廣六十八里,袤四十里。海防志:處大海之中,坐東南,面西北,為江、浙、閩、粵四省之外界,諸島往來之要會。蓉洲文稿:緣高邱之阻以作屏,臨廣洋之險以面勢。鳳山縣志:澎湖為門戶,鹿耳為咽喉??蛦枺浩喏H身毗連環(huán)護(hù),三茅港匯聚澄泓。平臺異志:誠天設(shè)之險,為海疆最要)。
鳳山縣在府治南八十里。東至大山番界二十五里(府志:至港西旗尾溪五十五里),西至海三十里(府志:至打鼓港十里),南至沙馬磯頭二百三十里(府志:三百七十里),北至臺灣縣界四十五里(府志:至二贊行溪臺灣縣界五十里)。東西距五十五里,南北距二百七十五里(臺灣志略:磯聳沙馬,林險阿猴。舊志:傀儡高峰,近接天際,琉球孤嶼,遠(yuǎn)映海中)。
嘉義縣(原諸羅縣)在府北一百十七里。東至大山番界二十一里(府志:至大武巒山二十一里),西至海三十里,南至臺灣縣界七十七里(府志:新港溪為界),北至彰化縣界一百二十八里(府志:虎尾溪為界)。東西距五十一里,南北距二百零五里(宋永清論:全臺鎖鑰,徑道蜿蜓。臺灣志略:白玉山插翠青霄,大武隴深入遝海)。
彰化縣在府北三百九十七里。東至大山番界二十里(府志:至南北投二十里),西至鹿仔港海二十里,南至嘉義縣治二百八十里(府志:至虎尾溪嘉義縣界五十里),北至雞籠城海六百零八里(府志:至大甲溪四十里)。東西距四十里,南北距八百八十八里(臺灣志略:山有火燄、姑婆之奇,溪有虎尾、大甲之險。舊志:近防三林、鹿子,遠(yuǎn)控淡水、雞籠)。
淡水廳在府北四百里(府志:距府三百五十九里)。府志:東至南山十里,西至大海七里,南至大甲溪一百一十九里,北至大雞籠城二百七十五里。東西距十七里,南北距三百九十四里。
澎湖廳距府二百四十里。府志:東至東吉嶼八十里,西至草嶼八十里,南至南嶼一百里,北至目嶼八十里(皆系水程,不計廣袤)。
——以上錄自重纂福建通志卷四。
臺灣縣(附郭):東至大山番界四十五里(府志:至羅漢門莊內(nèi)門六十五里),西至鹿耳門海五里(府志:三里),南至鳳山縣界十里(府志:至二贊行溪鳳山縣界二十里。原至依仁里交界僅十里,雍正十二年改),北至諸羅縣(乾隆間改嘉義)四十里(府志:至新港溪嘉義縣界二十里。溪以南有新港社新化里,原屬諸羅,雍正十二年改溪南屬臺灣,溪北屬諸羅)。東西距除澎湖及水程四更外廣五十里,南北距五十里(府志:廣六十八里,袤四十里。海防志:處大海之中,坐東南,面西北,為江、浙、閩、粵四省之外界,諸島往來之要會。蓉洲文稿:緣高邱之阻以作屏,臨廣洋之險以面勢。鳳山縣志:澎湖為門戶,鹿耳為咽喉??蛦枺浩喏H身毗連環(huán)護(hù),三茅港匯聚澄泓。平臺異志:誠天設(shè)之險,為海疆最要)。
鳳山縣在府治南八十里。東至大山番界二十五里(府志:至港西旗尾溪五十五里),西至海三十里(府志:至打鼓港十里),南至沙馬磯頭二百三十里(府志:三百七十里),北至臺灣縣界四十五里(府志:至二贊行溪臺灣縣界五十里)。東西距五十五里,南北距二百七十五里(臺灣志略:磯聳沙馬,林險阿猴。舊志:傀儡高峰,近接天際,琉球孤嶼,遠(yuǎn)映海中)。
嘉義縣(原諸羅縣)在府北一百十七里。東至大山番界二十一里(府志:至大武巒山二十一里),西至海三十里,南至臺灣縣界七十七里(府志:新港溪為界),北至彰化縣界一百二十八里(府志:虎尾溪為界)。東西距五十一里,南北距二百零五里(宋永清論:全臺鎖鑰,徑道蜿蜓。臺灣志略:白玉山插翠青霄,大武隴深入遝海)。
彰化縣在府北三百九十七里。東至大山番界二十里(府志:至南北投二十里),西至鹿仔港海二十里,南至嘉義縣治二百八十里(府志:至虎尾溪嘉義縣界五十里),北至雞籠城海六百零八里(府志:至大甲溪四十里)。東西距四十里,南北距八百八十八里(臺灣志略:山有火燄、姑婆之奇,溪有虎尾、大甲之險。舊志:近防三林、鹿子,遠(yuǎn)控淡水、雞籠)。
淡水廳在府北四百里(府志:距府三百五十九里)。府志:東至南山十里,西至大海七里,南至大甲溪一百一十九里,北至大雞籠城二百七十五里。東西距十七里,南北距三百九十四里。
澎湖廳距府二百四十里。府志:東至東吉嶼八十里,西至草嶼八十里,南至南嶼一百里,北至目嶼八十里(皆系水程,不計廣袤)。
——以上錄自重纂福建通志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