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二十論
世親菩薩造 唐 玄奘譯
唯識二十論一卷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jīng)說三界唯心。心意識了名之差別。此中說心意兼心所。唯遮外境不遣相應。內識生時似外境現(xiàn)。如有眩翳見發(fā)蠅等。此中都無少分實義。即于此義有設難言。頌曰。
若識無實境 則處時決定
相續(xù)不決定 作用不應成
論曰。此說何義。若離識實有色等外法。色等識生不緣色等。何因此識有處得生非一切處。何故此處有時識起非一切時。同一處時有多相續(xù)。何不決定隨一識生。如眩翳人見發(fā)蠅等。非無眩翳有此識生。復有何因。諸眩翳者所見發(fā)等無發(fā)等用。夢中所得飲食刀杖毒藥衣等無飲等用。尋香城等無城等用。余發(fā)等物其用非無。若實同無色等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定處定時不定相續(xù)有作用物皆不應成。非皆不成。頌曰。
處時定如夢 身不定如鬼
同見膿河等 如夢損有用
論曰。如夢意說如夢所見。謂如夢中雖無實境。而或有處見有村園男女等物非一切處。即于是處或時見有彼村園等非一切時。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處時定非不得成。說如鬼言。顯如餓鬼。河中膿滿故名膿河。如說酥瓶其中酥滿。謂如餓鬼同業(yè)異熟。多身共集皆見膿河。非于此中定唯一見。等言顯示或見糞等。及見有情執(zhí)持刀杖遮捍守護不令得食。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多相續(xù)不定義成。又如夢中境雖無實而有損失精血等用。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有虛妄作用義成。如是且依別別譬喻。顯處定等四義得成。復次頌曰。
一切如地獄 同見獄卒等
能為逼害事 故四義皆成
論曰。應知此中一地獄喻。顯處定等一切皆成。如地獄言。顯在地獄受逼害苦諸有情類。謂地獄中雖無真實。有情數(shù)攝獄卒等事。而彼有情同業(yè)異熟增上力故。同處同時眾多相續(xù)。皆共見有獄卒狗烏鐵山物等來至其所為逼害事。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處定等四義皆成。何緣不許獄卒等類是實有情。不應理故。且此不應那落迦攝。不受如彼所受苦故?;ハ啾坪豢闪⒈四锹溴取4霜z卒等。形量力既等。應不極相怖。應自不能忍受鐵地炎熱猛焰恒燒然苦。云何于彼能逼害他。非那落迦不應生彼。如何天上現(xiàn)有傍生。地獄亦然。有傍生鬼為獄卒等。此救不然。頌曰。
如天上傍生 地獄中不爾
所執(zhí)傍生鬼 不受彼苦故
論曰。諸有傍生生天上者。必有能感彼器樂業(yè)生彼定受器所生樂。非獄卒等受地獄中器所生苦。故不應許傍生鬼趣生那落迦。若爾應許彼那落迦業(yè)增上力生異大種。起勝形顯量力差別。于彼施設獄卒等名。為生彼怖。變現(xiàn)種種動手足等差別作用。如羝羊山乍離乍合。剛鐵林刺或低或昂。非事全無然不應理。頌曰。
若許由業(yè)力 有異大種生
起如是轉變 于識何不許
論曰。何緣不許識由業(yè)力如是轉變而執(zhí)大種。復次頌曰。
業(yè)熏習余處 執(zhí)余處有果
所熏識有果 不許有何因
論曰。執(zhí)那落迦由自業(yè)力生差別大種起形等轉變。彼業(yè)熏習理應許在識相續(xù)中不在余處。有熏習識汝便不許有果轉變。無熏習處翻執(zhí)有果。此有何因。有教為因。謂若唯識似色等現(xiàn)無別色等。佛不應說有色等處。此教非因有別意故。頌曰。
依彼所化生 世尊密意趣
說有色等處 如化生有情
論曰。如佛說有化生有情。彼但依心相續(xù)不斷能往后世密意趣說。不說實有化生有情。說無有情我但有法因故。說色等處契經(jīng)亦爾。依所化生宜受彼教。密意趣說非別害有。依何密意說色等十。頌曰。
識從自種生 似境相而轉
為成內外處 佛說彼為十
論曰。此說何義。似色現(xiàn)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及所現(xiàn)色。如次說為眼處色處。如是乃至似觸現(xiàn)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及所現(xiàn)觸。如次說為身處觸處。依斯密意說色等十。此密意說有何勝利。頌曰。
依此教能入 數(shù)取趣無我
所執(zhí)法無我 復依余教入
論曰。依此所說十二處教受化者能入數(shù)取趣無我。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都無見者乃至知者。應受有情無我教者。便能悟入有情無我。復依此余說唯識教。受化者能入所執(zhí)法無我。謂若了知唯識現(xiàn)似色等法起。此中都無色等相法。應受諸法無我教者。便能悟入諸法無我。若知諸法一切種無。入法無我。是則唯識亦畢竟無何所安立。非知諸法一切種無乃得名為入法無我。然達愚夫遍計所執(zhí)自性差別諸法無我。如是乃名入法無我。非諸佛境離言法性亦都無故名法無我。余識所執(zhí)此唯識性其體亦無。名法無我。不爾余識所執(zhí)境有。則唯識理應不得成。許諸余識有實境故。由此道理。說立唯識教。普令悟入一切法無我。非一切種撥有性故。復云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說有色等處。非別實有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別境耶。頌曰。
以彼境非一 亦非多極微
又非和合等 極微不成故
論曰。此何所說。謂若實有外色等處。與色等識各別為境。如是外境或應是一。如勝論者執(zhí)有分色?;驊嵌唷H鐖?zhí)實有眾多極微各別為境?;驊鄻O微和合及和集。如執(zhí)實有眾多極微皆共和合和集為境。且彼外境理應非一。有分色體異諸分色不可取故。理亦非多。極微各別不可取故。又理非和合或和集為境。一實極微理不成故。云何不成。頌曰。
極微與六合 一應成六分
若與六同處 聚應如極微
論曰。若一極微六方各與一極微合。應成六分。一處無容有余處故。一極微處若有六微。應諸聚色如極微量。展轉相望不過量故。則應聚色亦不可見。加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言。非諸極微有相合義。無方分故離如前失。但諸聚色有相合理有方分故此亦不然。頌曰。
極微既無合 聚有合者誰
或相合不成 不由無方分
論曰。今應詰彼所說理趣。既異極微無別聚色。極微無合聚合者誰。若轉救言聚色展轉亦無合義。則不應言極微無合無方分故。聚有方分亦不許合故。極微無合不由無方分。是故一實極微不成。又許極微合與不合。其過且爾。若許極微有分無分。俱為大失。所以者何。頌曰。
極微有方分 理不應成一
無應影障無 聚不異無二
論曰。以一極微六方分異。多分為體。云何成一。若一極微無異方分。日輪才舉光照觸時云何余邊得有影現(xiàn)。以無余分光所不及。又執(zhí)極微無方分者。云何此彼展輪相障。以無余分他所不行??烧f此彼展轉相礙。既不相礙。應諸極微展轉處同。則諸色聚同一極微量。過如前說。云何不許影障屬聚不屬極微。豈異極微許有聚色發(fā)影為障。不爾。若爾聚應無二。謂若聚色不異極微。影障應成不屬聚色。安布差別立為極微。或立為聚俱非一實。何用思擇極微聚為。猶未能遮外色等相。此復何相。謂眼等境亦是青等實色等性。應共審思。此眼等境青等實性。為一為多。設爾何失。二俱有過。多過如前。一亦非理。頌曰。
一應無次行 俱時至未至
及多有間事 并難見細物
論曰。若無隔別所有青等。眼所行境執(zhí)為一物。應無漸次行大地理。若下一足至一切故。又應俱時于此于彼無至未至。一物一時。理不應有得未得故。又一方處。應不得有多象馬等有間隙事。若處有一亦即有余。云何此彼可辯差別。或二如何可于一處有至不至中間見空。又亦應無小水蟲等難見細物。彼與粗物同一處所量應等故。若謂由相此彼差別即成別物不由余義。則定應許此差別物。展轉分析成多極微。已辯極微非一實物。是則離識眼等色等。若根若境皆不得成。由此善成唯有識義。諸法由量刊定有無。一切量中現(xiàn)量為勝。若無外境寧有此覺。我今現(xiàn)證如是境耶。此證不成。頌曰。
現(xiàn)覺如夢等 已起現(xiàn)覺時
見及境已無 寧許有現(xiàn)量
論曰。如夢等時雖無外境。而亦得有如是現(xiàn)覺。余時現(xiàn)覺應知亦爾。故彼引此為證不成。又若爾時有此現(xiàn)覺。我今現(xiàn)證如是色等。爾時于境能見已無。要在意識能分別故。時眼等識必已謝故。剎那論者有此覺時。色等現(xiàn)境亦皆已滅。如何此時許有現(xiàn)量。要曾現(xiàn)受意識能憶。是故決定有曾受境。見此境者許為現(xiàn)量。由斯外境實有義成。如是要由先受后憶。證有外境理亦不成。何以故。頌曰。
如說似境識 從此生憶念
論曰。如前所說雖無外境。而眼識等似外境現(xiàn)。從此后位與念相應。分別意識似前境現(xiàn)。即說此為憶曾所受。故以后憶。證先所見實有外境。其理不成。若如夢中雖無實境。而識得起覺時亦然。如世自知夢境非有。覺時既爾何不自知。既不自知覺境非有。寧如夢識實境皆無。此亦非證。頌曰。
未覺不能知 夢所見非有
論曰。如未覺位。不知夢境非外實有。覺時乃知。如是世間虛妄分別串習惛熟如在夢中。諸有所見皆非實有。未得真覺不能自知。若時得彼出世對治無分別智。乃名真覺。此后所得世間凈智現(xiàn)在前位。如實了知彼境非實。其義平等。若諸有情。由自相續(xù)轉變差別。似境識起。不由外境為所緣生。彼諸有情。近善惡友聞正邪法。二識決定。既無友教此云何成。非不得成。頌曰。 展轉增上力 二識成決定
論曰。以諸有情自他相續(xù)諸識展轉為增上緣。隨其所應二識決定。謂余相續(xù)識差別故。令余相續(xù)差別識生各成決定不由外境。若如夢中境雖無實而識得起。覺識亦然。何緣夢覺造善惡行。愛非愛果當受不同。頌曰。
心由睡眠壞 夢覺果不同
論曰。在夢位。心由睡眠壞勢力羸劣。覺心不爾。故所造行當受異熟。勝劣不同非由外境。若唯有識無身語等。羊等云何為他所殺。若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云何得殺生罪。頌曰。
由他識轉變 有殺害事業(yè)
如鬼等意力 令他失念等
論曰。如由鬼等意念勢力。令他有情失念得夢?;蛑鹊茸儺愂鲁?。具神通者意念勢力。令他夢中見種種事。如大迦多衍那意愿勢力。令娑剌拏王等夢見異事。又如阿練若仙人意憤勢力。令吠摩質呾利王夢見異事。如是由他識轉變故。令他違害命根事起。應知死者謂眾同分。由識變異相續(xù)斷滅。復次頌曰。
彈咤迦等空 云何由仙忿
意罰為大罪 此復云何成
論曰。若不許由他識轉變增上力故他有情死。云何世尊為成意罰是大罪故。返問長者鄔波離言。汝頗曾聞何因緣故。彈咤迦林。末蹬伽林。羯陵伽林。皆空閑寂。長者白佛言。喬答摩。我聞由仙意憤恚故。若執(zhí)神鬼敬重仙人。知嫌為殺彼有情類。不但由仙意憤恚者。云何引彼。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于身語。由此應知。但由仙忿彼有情死理善成立。若唯有識。諸他心智知他心不。設爾何失。若不能知何謂他心智。若能知者。唯識應不成。雖知他心然不如實。頌曰。
他心智云何 知境不如實
如知自心智 不知如佛境
論曰。諸他心智云何于境不如實知。如自心智。此自心智云何于境不如實知。由無知故。二智于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凈智所行不可言境。此二于境不如實知。由似外境虛妄顯現(xiàn)故。所取能取分別未斷故。唯識理趣無邊決擇品類差別難度甚深。非佛誰能具廣決擇。頌曰。
我已隨自能 略成唯識義
此中一切種 難思佛所行
論曰。唯識理趣品類無邊。我隨自能已略成立。余一切種非所思議。超諸尋思所行境故。如是理趣唯佛所行。諸佛世尊于一切境及一切種智無礙故。
唯識二十論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