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

清季外交史料選輯 作者:清·王彥威


清季外交年鑒(節(jié)錄)光緒元年(乙亥、一八七五)

二月

北洋大臣直督李鴻章奏:日窺臺灣,請籌辦海軍船械并遣使駐日及泰西各國以資聯(lián)絡(luò)而察敵情。

七月

遣郭嵩燾出使英國,許鈐身副之。

十月

閩督李鶴年奏:福州、廈門電線與丹國電報公司議定合同,買回自辦。

十二月

日使森有禮照會:朝鮮雖中國屬邦,其地不隸中國;凡事起于朝、日間者,于中、日條約無所關(guān)系。

光緒二年(丙子、一八七六)

四月

總署奏:日本以朝鮮轟其兵船,遣使往爭,已商訂和約十二款。

五月

總署奏:閩省現(xiàn)擬舉行保護中外船只遭風遇險章程五條,請飭沿海地方文武官員一體遵辦。

八月

遣許鈐身出使日本國,何如璋副之。

遣劉錫鴻為駐英副使。

九月

禮部奏:準朝鮮國王咨,與日本商辦開埠通商事宜。

十二月

遣何如璋出使日本國,張斯桂副之。

光緒三年(丁丑、一八七七)

正月

閩撫丁日昌奏:西班牙因商船在臺灣遭風被掠,聲言調(diào)兵來華;請飭潮州鎮(zhèn)方耀率所部來臺,以資防范。

三月

總署照會西班牙公使:夾板船在臺灣失事,因體恤船主,由閩省送給銀一萬八千元完結(jié)此案。

遣劉錫鴻出使德國。

四月

丁日昌奏:請將福,廈電線移設(shè)臺灣。

五月

閩督何璟等奏:琉球遣使入貢因日本梗阻,密遣陪臣赴閩陳情。

光緒四年(戊寅、一八七八)

二月

遣郭嵩燾兼使法國。

六月

總署奏:日本梗阻琉球入貢,擬三策,令使日何如璋相機審辦。

七月

遣曾紀澤出使英、法二國。

遣李鳳苞出使德國。

光緒五年(己卯、一八七九)

正月

總署奏:朝鮮久隸中國,而政令均歸自理;今準該國王咨稱日本認朝鮮為自主獨立,應(yīng)由朝鮮自行酌復。

八月

總署奏:美國前總統(tǒng)在日本調(diào)處琉球事,擬分球島為三部,中、日、球各得其一。

光緒六年(庚辰、一八八○)

正月

遣曾紀澤出使俄國。

六月

總署奏:日本悔三分球地之議并藉球案要求改訂商約,請派大員商辦。

八月

禮部奏:準朝鮮國王咨,遣使前往日本。

十月

李鴻章奏:遵議日本議結(jié)球案所讓南島,球人不愿,且與存祀相違,并牽涉改約流弊更大;暫宜緩允。

光緒七年(辛巳、一八八一)

二月

諭:琉球一案,日使于未經(jīng)議定之先,即自異前議,悻悻而去;難保無藉端要挾情事。所有沿海各省防務(wù),應(yīng)嚴行戒備。

十月

總署奏:法人謀占越南北境并欲通商云南,現(xiàn)擬預籌辦法以弭釁端。又奏:越南積弱已甚,中國為藩籬計,不能置之度外。

光緒八年(壬午、一八八二)

三月

諭:法、越構(gòu)釁,兵端已起;越南北圻多與粵、滇毗連,應(yīng)如何謀策萬全之處?著李鴻章等妥速議奏。

六月

諭:朝鮮亂黨滋事,現(xiàn)圍日本使館兼劫朝鮮王宮;著張樹聲酌派水陸兩軍迅往援護。

七月

張樹聲奏:我軍東渡直入王京,獲致朝鮮亂首大院君李昰應(yīng)解送來津;其它亂黨,已派隊分別圍捕。

九月

李鴻章奏:遵旨妥議朝鮮水陸通商章程,以維藩服而擴利權(quán)。

十月

署滇督岑毓英等奏:會籌越邊防務(wù)情形。又奏:據(jù)藩司唐炯稟稱出境興師甚非長策,據(jù)實密陳。

十二月

諭:法、越交涉一事,法人愿與中國派員商辦?,F(xiàn)經(jīng)李鴻章與法使籌議辦法三條,著曾國荃等將應(yīng)行籌劃各節(jié)妥慎議奏。

光緒九年(癸未、一八八三)

二月

桂撫倪文蔚奏:遵旨籌覆法、越交涉事宜。又奏:法、越分界事,擬俟其派員來粵定議時,再行詳籌辦法。

三月

總署奏:法使請會商越南事宜現(xiàn)有變局,亟應(yīng)密籌防務(wù)。

諭:法人在越勢更披猖,著派李鴻章迅往廣東督辦越南事宜;所有廣東、廣西、、云南防務(wù),均歸節(jié)制。

倪文蔚奏:越南軍情日急,謹擬切要辦法并藩司遵旨出關(guān)。

四月

李鴻章奏:預籌越南邊防事宜,擬至上海暫駐察酌軍情,再圖進止。又奏:赴越督師,恐檄調(diào)諸軍分道并進,似將與法開釁;倘因此竟召兵端,轉(zhuǎn)滋口實。應(yīng)請熟籌遠慮,決擇施行。

岑毓英等奏:越南南定省失守,已督飭各鎮(zhèn)嚴防。

五月

倪文蔚奏:越將劉永福襲攻河內(nèi),大獲勝仗,法官兵死傷甚多。

李鴻章奏:奉密諭仍回北洋署任,謹陳統(tǒng)籌全局辦法。又奏:滇、粵防務(wù),宜責成疆臣備御;法廷如有轉(zhuǎn)機,請派專使與議。

六月

李鴻章奏:定期赴津籌備與法使交涉。

八月

諭:法使脫利古現(xiàn)由滬來津,著李鴻章?lián)眈g辯;一面嚴密戒備,毋稍疏虞。法人有以大隊兵船至廣東之說,著張樹聲等妥籌備御,務(wù)在黃埔以外設(shè)法阻止。

九月

倪文蔚奏:「法越和約」已定,謹陳詳細情形。

桂藩徐延旭奏:法乘水漲力撲越軍防所,迭被擊退;劉團現(xiàn)擬移營規(guī)復河內(nèi),謹陳節(jié)次據(jù)報籌辦情形。

諭:彭玉麐奏「遵旨赴粵」各折片均悉;惟法已逼越立約,局勢與前不同。如犯我軍北圻駐地,不能不與接仗;并廣東人心浮動滋事,著與張樹聲等籌辦。

十月

徐延旭奏:奉旨恢復河內(nèi)以固北圻,俟越軍并進,即出關(guān)調(diào)度。

岑毓英奏:遵旨密籌恢復越南事宜,擬統(tǒng)兵出關(guān)駐扎山西就近調(diào)辦。

十一月

諭:現(xiàn)聞越南民變,竟將該國嗣王戕害,禍亂方殷;著張樹聲統(tǒng)帶兵勇前往越南相機勘定。

十二月

粵撫倪文蔚奏:法已在越南北圻各省設(shè)官,謹將越藩求援咨呈另鈔呈覽。

桂撫徐延旭奏:由龍州啟程出關(guān),暫駐諒山;現(xiàn)分飭各路力圖進取,并請派撥輪船嚴扼???。

岑毓英奏:帶兵出關(guān),已飭各營分道進發(fā);俟抵山西后,當聯(lián)絡(luò)廣西防營嚴密布置。

徐延旭奏:據(jù)報越南山西省城為法人攻陷,現(xiàn)飭北寧嚴防。

總署奏:法人吞越,顯背公法;張之洞瀝陳不可罷兵各折慮遠思深,現(xiàn)經(jīng)公同會議,惟有力籌戰(zhàn)備以遏外侮。

滇撫唐炯奏:山西不守,我軍敗退興化,現(xiàn)扼守家喻關(guān)。

光緒十年(甲申、一八八四)

正月

命岑毓英節(jié)制諸軍,和衷商辦。

旨寄徐延旭:據(jù)報北寧業(yè)已失守,該撫調(diào)度乖方,著摘去頂戴,革職留任;責令收集敗軍,盡力抵御。

二月

諭:據(jù)報法兵已攻取太原,著馮子材速赴鎮(zhèn)南關(guān)外接統(tǒng)黃桂蘭所部各營;瓊州防務(wù)吃重,著彭玉麐等速籌備御。

諭:廣西巡撫著潘鼎新署理,云南巡撫著張凱嵩署理;徐延旭、唐炯,俱拿解刑部治罪。

三月

李鴻章電:聞興化已被法兵所據(jù),法水師提督擬調(diào)兵入華奪據(jù)一大口岸為質(zhì)。

李鴻章函:據(jù)稅司德璀琳轉(zhuǎn)到法總兵福祿諾密函愿為從中講解,譯稿鈔呈。

諭:據(jù)報法提督帶兵船八艘由廈門向北開駛,著李鴻章等飭令防軍加緊訓練,于沿海各要隘力籌守御。

四月

諭李鴻章辦理中、法和議。

遣許景澄出使法、德、義、奧等國(按未到任以前,以李鳳苞兼署法使,因法人不慊于曾紀澤也)。

李鴻章函:與福祿諾議訂「簡明條款」于天津。

命吳大澄、陳寶琛、張佩綸會辦南、北洋及福建海疆事宜。

旨寄岑毓英、潘鼎新等:滇、桂防軍扼扎原處,以待和議。

中、法議訂「法越簡明條款」(四月十七日)。

閏五月

彭玉麐奏:請獎護越將劉永福。

張樹聲電:法兵進攻諒山,我桂軍在觀音橋大捷。

諭彭玉麐:法敗于越,必將滋擾廣東;現(xiàn)在張樹聲行將交卸、張之洞甫經(jīng)赴任,一切防務(wù)著妥籌兼顧。

法使照會:請立飭華兵迅速回復交界,退出北圻。

軍機處奏:照會法使,聲明諒山接仗釁自法開。

法使照會:撤兵、賠銀二項,限七日內(nèi)覆明照辦。

軍機處奏:請將在越官軍暫以避瘴為名,調(diào)回關(guān)內(nèi)休息。

命江督曾國荃為全權(quán)大臣,赴滬與法使辦理和約。

旨寄穆圖善:法船駛?cè)腭R江,倘其肆擾,即行抵御。

六月

旨寄彭玉麐:法全力注閩,已進八艘;著酌撥師船前往援應(yīng)。

旨:法船至基隆,著防堵各???,斷絕法人接濟。

總署奏:洋情叵測,謹按事實妥籌辦法。

總署照會美使:請公平評論中、法曲直。

軍機處奏:李鳳苞電有「法國不允美國評論」語,總署擬晤美使詢商。

曾國荃電:巴使照稱如不允償,法國將有舉動。

李鴻章電:法攻基隆甚危。又電:法使照稱提督孤拔現(xiàn)已取守基?。蝗缭附贿€,即照法國所請各節(jié)立即照允。

總署照會各國公使:法人陽為會商、陰謀據(jù)地,設(shè)擾及通商各口致華洋各商財產(chǎn),中國猝難保護,應(yīng)惟法國是問。

李鴻章電:聞法擬以大軍來攻,宜速令李鳳苞與法廷妥議,庶償費較少。

旨寄彭玉麐等:請封劉永福為越王,殊失朝廷「百計助越、圖存阮祀」之義;斷不可行。

旨寄曾國荃:巴使照會無禮已甚,不必再議,惟有一意主戰(zhàn);著即回江寧辦防。

旨寄岑毓英:法既主戰(zhàn),著令劉永福先行進兵規(guī)復北圻。

臺撫劉銘傳電:基隆炮臺被毀后,法兵又來攻撲營壘;經(jīng)曹志忠等迎擊,大獲勝仗。

七月

李鴻章電:法國已送公使李鳳苞出境。又電:閩電局報稱法船驟攻馬尾,我艦隊均被擊沉、船廠亦毀。

滬道邵友濂電:長門接仗,轟沉法船三艘。

諭:法國渝盟肇釁,不得已而用兵;著各督、撫督率防軍,遇有法輪駛?cè)?,即合力攻擊,悉?shù)驅(qū)除。劉永福著以記名提督簡放,統(tǒng)率所部恢復越南。其各國商民,仍嚴飭地方官一律保護。

李鴻章電:法攻長門,有一船煙筒忽裂,聞死一大將,或云即系孤拔。

總稅司赫德函:法有愿從他國評斷之議。

李鴻章電:據(jù)上海道電稱法領(lǐng)亟盼我轉(zhuǎn)圜,或暫租海島、或許以將來建造鐵路權(quán)利,可免賠款。

命大學士左宗棠為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wù)。

李鴻章電:聞日本備軍艦,欲乘亂與我決議琉球案。

八月

軍機處奏:美使來議法事,臣等公擬辦法三條。

旨:著楊岳斌幫辦左宗棠軍務(wù),設(shè)計逐臺灣法人。又寄潘鼎新:著飭王德榜各軍進兵牽制圍臺。

邵友濂電:聞劉銘傳以基隆、淡水空炮臺誘敵,殺斃法兵及漢奸千人。

李鴻章電:蘇元春在諒山連戰(zhàn)皆捷;惟傷亡多,恐難持久。

遣徐承祖出使日本。

九月

李鴻章電:法提督宣言將封閉臺灣???。

旨:著李鴻章等選派南、北洋兵輪援臺并接濟臺防軍火。

津海關(guān)道盛宣懷電:德璀琳面呈法廷議和條款,如鈞署可允,再令赴滬與巴使商辦。

懿旨:現(xiàn)在辦理臺灣、越南軍務(wù),所有歷次諭旨奏報等件,著御前大臣、六部九卿、翰詹科道赴內(nèi)閣公同閱看,各抒所見切實覆奏。

旨:派蘇元春幫辦桂軍軍務(wù)。

工部尚書翁同龢等奏:請先議停兵,再將所陳各條詳細推敲,并會合各國公使公同評論。

軍機處奏:法、越之事,現(xiàn)英國欲出為調(diào)停;擬訂辦法八條,請飭李鴻章、曾紀澤酌核辦理。

十月

張之洞奏:設(shè)法與臺通信并籌濟餉械等事。

李鴻章電:「威利」船抵臺。

左宗棠奏:臺北滬尾大戰(zhàn)獲勝,現(xiàn)籌規(guī)復基隆。

李鴻章電:英調(diào)停中、法事未成;法仍執(zhí)原議,如不允仍戰(zhàn)。

旨寄曾紀澤:應(yīng)付和議,不得輕率遷就。

岑毓英奏:圍攻宣光,擊散法援。

李鴻章電:朝鮮亂黨劫王殺妃,恐有昵日叛華之意;請迅派兵船鎮(zhèn)壓。

奉諭:著李鴻章、吳大澄會同規(guī)畫,并令續(xù)昌與吳澄同赴朝鮮,傳知該國靜候往查;一面與日使從容商辦,勿為所欺、亦勿遽與開釁。

旨:潘鼎新、蘇元春督剿大捷,著先行傳旨嘉獎。

楊昌浚電:吳鴻源已自廈帶隊渡臺。

旨:派孫開華幫辦臺灣軍務(wù);程文炳到閩后,即照吳鴻源之路渡臺。

十一月

李鴻章電:井上馨之隨員回日,電告日廷云我所要求,韓王已允,皆如愿以償。

旨:著吳大澄等確查韓、日定約有無關(guān)礙。

十二月

北洋會辦吳大澄奏:查明朝鮮亂黨詳情及日、韓續(xù)增約款,現(xiàn)與朝鮮商辦善后。

岑毓英等電奏:官軍進攻宣光,大獲勝仗。

李鴻章電:法攻蘇軍,諒山吃緊。

光緒十一年(乙酉、一八八五)

正月

禮部奏:準朝鮮國王咨,逆黨金玉均等謀亂,陳報亂起原因。

李鴻章電:聞?wù)徤接惺滦拧?br />
曾國荃電:「澄」、「馭」兩船在石浦港為法轟沉,「開」、「瑞」、「琛」三船回滬。

岑毓英奏:宣光合圍,并收復美良縣。

李鴻章電:日本派伊藤等來議朝鮮事。又電:據(jù)潘鼎新報法犯鎮(zhèn)南關(guān),楊玉科陣亡;馮、王兩軍,飛催不至。又電:法船攻招寶山,為鎮(zhèn)海守將楊岐珍擊退。

又電:法入鎮(zhèn)南關(guān)為我軍所敗,退走文龍。又電:法封西貢、瓊、廉口岸。

曾國荃電:基隆疫重,法人退駐普陀。

彭玉麐、張之洞等電:欽、廉水陸并急。

浙撫劉秉璋電:法毀蕭港炮臺,請令程文炳援浙。

曾紀澤電:法員來問和局,應(yīng)否與商?乞速示。

二月

命李鴻章為全權(quán)大臣,與法使辦理詳細條約。

李鴻章電:接桂撫電,法攻鎮(zhèn)南關(guān),我軍大捷。

軍機處奏:酌核赫德呈遞法國擬訂善后事宜。

曾紀澤電:諒山克、茹相革,似宜趁法新執(zhí)政初升時速辦。

李鴻章電:法復提和議,重在通商利益三條;與赫微異。又電:接潘撫電,十三日克復諒山。又電:接閩督電,法以七船攻澎湖,力戰(zhàn)三日,兵力不支;澎湖失守。

使德許景澄電:赫議各條已在巴黎畫押。

岑毓英電:各軍在臨洮大獲勝仗。

諭:法允修好,滇、粵各軍著撤回邊境。

旨寄岑毓英:著設(shè)法安插劉永福軍。

軍機處電楊昌浚、張之洞:令臺防、越防各軍停戰(zhàn)。

三月

李鴻章奏:遵旨與伊藤商訂朝鮮撤兵條款,畫押互換。

岑毓英奏:分兵收復緬旺及清水、清山兩縣。又奏:收復越南廣威、不拔等府縣。

中、日訂立朝鮮撤兵條約(三月初四日)

四月

岑毓英奏:遵旨停戰(zhàn),仍隨時嚴密整備。

李鴻章等奏:與法使商辦詳細條約,畫押竣事。

中、法訂立越南新約(四月二十七日)

五月

李鴻章奏:撤回朝鮮駐兵,調(diào)扎旅順以作聲援。又奏:請派張曜會同慶裕妥籌東邊防務(wù)。

禮部奏:準朝鮮國王咨,派員前往日本修好事竣。

六月

總署奏:法使已到京,請飭使法大臣仍往法都駐扎,并請以許景澄兼使比國。

遣劉瑞芬出使英、俄二國。

遣張蔭桓出使美、日、秘三國。

李鴻章函:籌議朝鮮善后辦法。又奏:中、法因戰(zhàn)事被擄兵民互相交還。

七月

岑毓英奏:關(guān)外各軍一律撤竣。

幫辦福建軍務(wù)楊岳斌等奏:澎湖法船撤退,并查明從前失守情形。

八月

命釋朝鮮大院君李昰應(yīng)回國。

九月

李鴻章奏:請袁世凱總辦朝鮮交涉事宜。

十月

李鴻章電:朝鮮以伏莽未除,請派兵鎮(zhèn)撫。奉旨:著李鴻章隨時調(diào)撥水陸各軍相機防衛(wèi)。

十一月

李鴻章電:據(jù)袁世凱報,日本亂黨前往朝鮮。奉旨:著李鴻章嚴密布置防范。

十二月

諭閩督楊昌浚等:臺灣改設(shè)行省,著會商奏辦。

光緒十二年(丙戌、一八八六)

七月

懿旨:著李鴻章嚴備朝鮮事變。

十二月

楊昌浚電:日領(lǐng)知照,日輪失蹤已查明在洋面沉沒,不再派艦來閩訪尋。

光緒十三年(丁亥、一八八七)

五月

遣洪鈞出使俄、德、奧、荷等國。

遣劉瑞芬出使英、法、義、比等國。

七月

遣黎庶昌出使日本國。

光緒十四年(戊子、一八八八)

八月

李鴻章電:日兵輪由韓開往海參崴。

九月

總署電劉瑞芬:俄擬與華訂約同保朝鮮,應(yīng)密探英人議論。

李鴻章電:日本有二大臣至崴與俄大將密商。

光緒十五年(己丑、一八八九)

三月

遣陳欽銘出使英、法、義、比等國。

遣崔國因出使美、日、秘等國。

四月

遣薛福成出使英、法、義、比等國。

七月

臺撫劉銘傳奏:基隆煤礦現(xiàn)擬歸英商承辦,請旨飭議。

光緒十六年(庚寅、一八九○)

閏二月

總署奏:韓政紊亂,請飭李鴻章與臣等籌商辦法。旋經(jīng)議定要件六條。

七月

遣許景澄出使俄、德、奧、荷等國。

遣李經(jīng)方出使日本國。

光緒十七年(辛卯、一八九一)

光緒十八年(壬辰、一八九二)

六月

遣汪鳳藻出使日本國。

十二月

遣楊儒出使美、日、秘等國。

光緒十九年(癸巳、一八九三)

十月

遣龔照瑗出使英、法、義、比等國。

光緒二十年(甲午、一八九四)

二月

李鴻章電:韓人金玉均在滬被同伴戕害,柩已運韓。

軍機處與總署會議應(yīng)付日本事宜。

三月

李鴻章電:據(jù)袁世凱電,日于東京捕韓員;韓撤使,日調(diào)兵。

李鴻章電:袁電稱,金被戕不在日境,日人不能過問。

李鴻章電:韓人突將金玉均尸凌遲。

四月

李鴻章電:據(jù)袁世凱電,韓東學黨煽亂,請派兵船相助;已照辦。又電:袁世凱聞日員詢韓外署「華派兵船到韓何意」?韓答以「借送韓兵」。又電;韓被亂黨戰(zhàn)敗,韓王議求我代剿;文已繕就,又擬俟匪北竄再請。

五月

李鴻章電:韓請剿亂,已飭丁汝昌派「濟遠」、「揚威」二艦赴援。又電:據(jù)汪使電,日議派兵赴韓,當覆以「韓未請日派兵,日不應(yīng)派」;祈與妥商。又電:派兵事,已電汪使照約知照日政府;聞日不認韓為我屬邦。又電:葉志超軍擬駐牙山,日兵已至漢城、仁川。

總署電李鴻章:據(jù)日使照稱派兵至韓情形,請查示;并探大鳥到漢城如何開議?

李鴻章電:官兵到全州,各匪逃去。惟韓懼日兵駐京,求設(shè)法;現(xiàn)由袁道與大鳥妥議撤兵。

總署電李鴻章:請令袁道商日使同時撤兵,惟韓匪未靖,飭葉志超等確探剿捕。

李鴻章電:接汪使電,日增兵脅和,欲革韓政(總署電覆:韓為中屬,日請會剿,萬不可允)。又電:晤英、俄兩使,已請其商日照約撤兵。又電:葉軍擬由陸路移扎平壤,并已飭丁汝昌添船赴韓,聊助聲勢。又電:日駐漢、仁,已占先著;今我備而未發(fā),以看情勢最宜。又電:日駐仁川之兵續(xù)調(diào)漢城,韓請美、英、法、俄調(diào)處,擬請中、日同時撤兵。又電:仁川關(guān)員報稱,日添船運兵及炮馬到仁。又電:日逼韓不認屬華,否即失和;聞大鳥擬押袁道出境(總署電覆:令袁道少待,候有失和確據(jù)乃回)。

旨寄李鴻章:日焰愈熾,兵餉、軍火著速籌劃。

六月

李鴻章電:日于韓事向汪使提出三條,斷難商辦。又電:汪使電稱,聞日派四艦分赴山海關(guān)及閩洋,當系窺我海防。又電:汪使電稱俄力勸日撤兵,未允。又電:駐韓各使會議避免漢城及各口戰(zhàn)事。旨寄李鴻章:部款籌撥已定,著妥籌戰(zhàn)守事宜。李鴻章電:日、韓會議革政五條限期施行;韓未允。旨派翁同龢、李鴻藻會同籌議朝鮮事宜。李鴻章電:遵旨籌備海陸軍嚴密分布。又電:擬派商輪往牙山運兵入平壤??偸痣娎铠櫿拢喝崭搽姛o轉(zhuǎn)圜意,已決進兵。李鴻章電:葉志超兵單,擬在津軍抽調(diào)往助。臺撫邵友濂電:布置臺灣防務(wù)??偸痣娎铠櫿拢河⑹箘袢毡颇下贰⑷A兵扎漢城北路,再行開議;希統(tǒng)籌。又電:即轉(zhuǎn)汪使,如中、日失和,即托美使保護華商。旨寄李鴻章:日如開釁,葉軍地勢是否相宜?應(yīng)早籌備。李鴻章電:汪使電,稱日兵突入韓宮,韓拒而?。蝗沼痔肀?。又電:各輪運兵上

岸,被日開炮攻擊;「高升」沉沒,「濟遠」、「廣乙」受傷。旨:著劉永福幫辦臺灣防務(wù)??偸鹨匀障乳_炮、釁由彼啟,照會駐京各使。李鴻章電:中、韓電線阻斷,現(xiàn)津電祇能通至平壤。又電:葉志超軍與日戰(zhàn),互有傷亡。又電:馬玉昆往龍川,與衛(wèi)汝貴、左寶貴同渡鴨綠江接應(yīng)。

旨:汪鳳藻著撤回,使館、領(lǐng)署均托美廷保護。

旨寄李鴻章:戰(zhàn)事已開,著厚集兵力、廣籌援應(yīng)。

總署電李鴻章:已照會日使,諷之使去。

七月

李鴻章電:接濟葉軍事,丁汝昌因無快船為前驅(qū),擬另設(shè)法。又電:日人擅更韓政,韓王遣員到津乞援。又電:唐紹儀言日兵數(shù)路并進,兵輪往大同江口;葉軍被挫。又電:日擊沉「高升」船,已向英謝罪議賠。華死千余人,亦應(yīng)索償;已電龔使聘狀師詢商。又電:遵旨調(diào)派陸海軍分防近畿及東北???。

旨寄李鴻章:著專營海軍,通盤籌劃。

李鴻章電:衛(wèi)汝貴、左寶貴、馬玉昆等會商,現(xiàn)于平壤筑營防守。又電:日船擾威海,各炮臺還擊,中傷不少;日尚有船在北洋游弋。

旨寄李鴻章:著令丁汝昌率軍艦嚴衛(wèi)威海、旅順等處。

李鴻章電:葉軍到平壤,聶軍次日可到。

旨寄李鴻章:著派葉志超統(tǒng)率各軍。

旨:丁汝昌毫無振作,著革職戴罪圖功。

吉林將軍長順電:元山以北、平壤以東悉為日占,韓派員求援;請?zhí)砭殑怕酶艾q春防守。

李鴻章電:日雷艇在大東溝口巡探,現(xiàn)飭丁汝昌帶隊往擊。

劉坤一電:日使及津、煙、滬三領(lǐng)事均已回國。

八月

李鴻章奏:遵旨覆陳遴選海軍統(tǒng)將,目前仍以丁汝昌為宜。又電:葉志超報到平壤后布置攻防事宜。

臺撫邵友濂奏:籌備海防,懇撥的款。又電:請派楊岐珍總統(tǒng)基隆、滬尾各軍。

李鴻章電:據(jù)報日兵水陸交攻,已飭周馥、袁世凱出山海關(guān)往辦糧運;又撥大連盛軍勁旅四千,令海軍護往大東溝起岸,直指義州、安州援應(yīng)。又電:吳大澄報布置威海一帶防務(wù)。又電:據(jù)倫敦電,韓、日立約合攻中國,韓欲自主。又電:聶士成報,日軍擾我運道、斷我電線,包圍平壤。又電:平壤危迫,擬派宋慶往援。又電:丁汝昌電,與日船戰(zhàn)于大東溝,我船傷毀四只,擊沉日本三船。又電:據(jù)龔照玙報,丁提督受傷。又電:左、馬兩鎮(zhèn)受傷,呂本元擊散定州日兵。

旨寄李鴻章:平壤后路日兵愈多,著飭各軍設(shè)法剿辦,并令宋慶迅赴義州合攻。又電李鴻章:著飭丁汝昌催齊各艦,以備再戰(zhàn);并擢用林同祥。

盛京將軍裕祿電:九連城報左寶貴陣亡。

旨寄李鴻章:著迅籌義州等處防務(wù);并令宋慶督辦北洋軍務(wù),馳赴九連城布置防守。葉志超等軍恐被隔絕,著由安州回顧后路,與銘軍合力防守義州。

李鴻章奏:軍情益急,臣力難支;據(jù)實瀝陳,請圣明主持大計。奉懿旨:辦理為難情形,早在洞鑒;北洋門戶最關(guān)緊要,該大臣布置有素,籌備自臻嚴密。本日已派宋慶為幫辦大臣,馳赴九連城;該大臣亦應(yīng)統(tǒng)籌兼顧,不得稍有諉卸。又懿旨:發(fā)去宮中內(nèi)帑三百萬兩、錢兩萬串,交李鴻章迅即運往以濟餉需。旨寄定安、裕祿:日氛漸逼,著就現(xiàn)有之兵速籌布置,并調(diào)吉林官軍嚴防鴨綠江等處。

李鴻章電:葉志超進扎義州;日人三路進兵,韓民附日為之引導。

旨:著李鴻章將首先逃走之「濟遠」管帶方伯謙正法。

東三省練兵大臣定安等電:在九連城、大東溝布置防務(wù)情形。

李鴻章電:查覆日船所在,并會商吳大澄分派將弁扼守東省各要隘。又電:沽、塘布置大略,如有大股撲犯,再添調(diào)客軍。

旨寄李鴻章:臺灣拿獲代日運貨之英船,據(jù)邵友濂電奏辦法已極公允,毋庸再議。

李鴻章電:據(jù)赫德言日兵分三隊來華,請分飭閩、浙、臺、粵嚴防。

九月

懿旨:恭親王奕訴著在內(nèi)廷行走,管理各國事務(wù)衙門;并添派總理海軍事務(wù),會辦軍務(wù)。

旨寄宋慶:著節(jié)制北洋各軍;葉志超總統(tǒng),著即撤銷。

旨寄李鴻章:著傳諭劉銘傳即來京陛見。

旨:邵友濂調(diào)署湖南巡撫,福建臺灣巡撫著唐景崧署理。

旨:著宋慶傳旨派令聶士成統(tǒng)帶葉志超、衛(wèi)汝貴所部各軍。

提督宋慶電:長甸、寬河尚覺空虛,依將軍移防北路為宜。

旨寄裕祿等:金州、復州等處,著各派兵嚴密布置。

旨寄李鴻章:戰(zhàn)艦受傷,諒已修好;何時出巡?迅即覆奏。

李鴻章電:大連灣為旅順后路,宜互為犄角。

宋慶電:虎耳山界江河之間,日有造橋撲犯意;現(xiàn)與馬玉昆各部分布愛河兩岸,嚴防撲渡。

宋慶電:據(jù)倭恒額稱,日于東洋河踹渡,堵遏不及;請飭依克唐阿由北路會剿。又電:日軍渡江猛撲,力戰(zhàn)失利;自請嚴議。

李鴻章電:探報日兵在皮子窩上岸,請飭裕、定兩將軍迎剿。又電:探聞日人欲往旅順登陸、韓王次子已赴日報聘。又電:宋慶報日兵已過江西,鳳凰城無險可守,應(yīng)令守摩天嶺。

依克唐阿電:聞日兵三萬余人在岫巖界上岸分股竄擾,請速援。

旨寄李鴻章、劉坤一:近畿防務(wù)吃緊,著各派敢戰(zhàn)將領(lǐng)分扎京、通一帶。

旨寄唐仁廉:著克日赴津,面商李鴻章?lián)芙o勇營赴山海關(guān)一帶駐扎。

十月

李鴻章電:據(jù)大連趙懷業(yè)報,日兵由皮子窩擁進。

使美楊儒電:前北洋電請美國會同英、俄調(diào)處,美盼中國獲一大勝,議和方得體,意甚關(guān)切。

宋慶電:敗退各軍現(xiàn)扼扎大高嶺以固遼陽門戶。

李鴻章電:日注意旅、大,今向皮子窩內(nèi)竄,恐抄我軍后路。又電:日兵至李家店,金州萬緊。

旨:著恭親王奕欣督辦軍務(wù),各路統(tǒng)兵大員均歸節(jié)制,并籌辦巡防事宜;奕劻、榮祿、長麟等著幫辦軍務(wù)。

旨寄劉坤一:著來京陛見;張之洞調(diào)署江督。

旨:衛(wèi)汝貴著革職拿問,丁汝昌撤銷議敘案。

旨寄李鴻章:旅防危急,著飭丁汝昌率各艦游弋截擊。

李鴻章電:據(jù)總兵徐邦道等電,請派衛(wèi)汝成軍援應(yīng)大連。又電:灣、旅萬緊,請令唐仁廉督同諸將設(shè)法戰(zhàn)守;又海軍兵力太單,未便輕進。又電:徐邦道稟,金州已失;已催宋慶等牽制敵后。

定安等電:請飭宋慶統(tǒng)籌全局,先顧遼陽門戶。

李鴻章電:丁汝昌電,旅順危急,恐難久支。

裕祿電:遼沈吃緊。奉旨:著長順迅帶吉林兵赴奉。以定安練兵不精、依克唐阿督兵觀望,交部分別議處。

旨寄李鴻章:著飭丁汝昌往帶「定遠」、「來遠」二船出險;倘有失,即正法。侍郎張蔭桓電:日不欲局外居間議和,各國亦心志未齊;擬遣諜徑達伊藤,較為直捷。

李鴻章電:探報寬甸自依軍移開后,已為賊據(jù)。又電:摩天嶺日兵并非擊退,系改道抄蓋平宋軍后路;宋軍兵單可慮。又電:巴蘭德云,前數(shù)日各國公議皆以東洋有奢望,大約志在臺灣;鄙意中國仍當力戰(zhàn),俟東力乏,各國自愿調(diào)停。

丁汝昌電:日船在口外游弋,威防吃緊;「鎮(zhèn)遠」船為水雷擠傷。

旨:著李鴻章飭旅順防軍堅忍守御,并接濟餉械。

旨:著依克唐阿速赴大高嶺與聶、呂等軍合剿。

李鴻章電:衛(wèi)汝成沖鋒大捷,惟我軍后援不至,旅圍難解;請催宋、銘兩軍進援。

旨:著李鴻章令唐仁廉等軍赴東為宋慶后路援應(yīng)。

旨寄裕祿:日兵由摩天嶺趨蓋平,著耿鳳鳴等軍截剿。

李鴻章電:據(jù)馬金敘報,岫巖失守。又電:據(jù)劉含芳報,旅順失守。

以戰(zhàn)事退縮,命革葉志超、豐升阿、聶桂林、趙懷業(yè)職。

署江督張之洞電:江防吃緊,請飭馮子材募舊部粵勇辦理沿海防務(wù)。

楊儒電:我欲議和,可告美使轉(zhuǎn)達日政府。

以旅順于二十四日失守,奉旨李鴻章著革職留任,并摘去頂戴。

十一月

李鴻章電:據(jù)聶士成報,克復連山關(guān),陣斃日先鋒官。

宋慶電:回軍熊岳收集潰兵。

李鴻章電:德璀琳由日本電稱,文函經(jīng)致伊藤,聲明回滬候信;并云有要語,俟回津面陳。

宋慶電:聞日得旅順后全力北犯,擬將各軍會合遼海竭力堵剿。旨寄李鴻章、宋慶:我軍積疲不振,亟應(yīng)整頓。旨寄張之洞:日船恐擾南洋,著飭沿江、沿海嚴防并諭郭寶昌率營北上。以金州失守,命革副都統(tǒng)連順職。楊儒電:美勸中、日議和,中國應(yīng)早遣使、早息兵。李鴻章電:接龔照瑗電,日計在沽南登岸取威海,已飭于沽、威添筑土炮臺嚴防。侍郎張蔭桓電:日本擬請訂期會議,已商李鴻章覆田貝,謂中國擬派全權(quán)。李鴻章電:聶士成報奪回分水嶺,軍士奮勇;請擇尤保獎。宋慶電:日陷復州,意圖北犯;我軍在蓋平嚴備。李鴻章電:據(jù)周馥請催唐、吳、李各軍分扎海城、牛莊、營口為宋后勁。軍務(wù)處電宋慶:日兵北犯,已飭魏光燾、陳湜率部出關(guān)會剿。宋慶電:新隊已募足三十營。又電:日軍大股奔大石橋,現(xiàn)督同馬、劉諸軍相機辦理。李鴻章電:海城失守,宋軍恐受日包抄,后路殊為可慮。旨寄宋慶:敵分竄遼陽交界,著加意嚴防。

旨:豐升阿、聶桂林、衛(wèi)汝貴、葉志超、丁汝昌均拏交刑部治罪。

宋慶電:日氛甚惡,現(xiàn)退守牛莊,擬聯(lián)合諸軍杜其西竄。

李鴻章電:海軍統(tǒng)將戴宗騫等公請丁汝昌留任立功自贖。

宋慶電:日兵北犯,遵旨將章、張兩軍合并一路,先固營口。

李鴻章電:海城失陷,請飭吳大澄酌撥新購炮械,令諸將分保營口、遼瀋。

宋慶電:海城附近接仗互有傷亡,請派大軍來防錦州以遏山海關(guān)。

十二月

命劉坤一為欽差大臣,節(jié)制關(guān)內(nèi)外各軍;吳大澄、宋慶幫辦軍務(wù),李鴻章辦理北洋防務(wù)。

派侍郎張蔭桓、署湘撫邵友濂為全權(quán)大臣,赍國書赴日修好。

李鴻章電:日第三軍由廣島赴威海。又電:據(jù)袁世凱報,蓋平失守,分統(tǒng)楊壽山陣亡;依軍在陽崗子得勝。

劉坤一電:據(jù)章高元報,蓋平之戰(zhàn)斃敵約三千人,我軍官弁亦傷亡甚多。

津道盛宣懷電:日志奢,和事難卜;請趁冬寒合擊。

宋慶電:日兵進逼牛莊,已派軍迎敵并護運道。

李鴻章電:據(jù)報日船在登州、榮成等處開炮。又電:據(jù)戴宗騫報,與日船接戰(zhàn),斃敵甚多;援軍尚未到。

使日張蔭桓、邵友濂奏:定期赴日,請飭總署電田貝轉(zhuǎn)告日本接待。

李鴻章、李秉衡電:據(jù)劉超佩報,榮成失守,我軍退守營口。奉旨:前李鴻章預籌水陸相依之法,尚屬詳悉;即飭迅辦,毋得坐困。

劉坤一電:現(xiàn)抵津與李鴻章等商辦海陸軍布防事宜,乞準丁汝昌立功自贖。

張蔭桓等電:聞日廷派伊藤等會議,請詢田貝。

光緒二十一年(乙未、一八九五)

正月

李鴻章電:據(jù)戴宗騫報,孫萬林等迎擊日兵,前隊獲勝。

張蔭桓等電:接駐日美使電,日官改于神戶相迎。

長順、裕祿電:派各軍分路前進,訂期合圍。

劉坤一電:吳大澄已出關(guān),濼樂、山海關(guān)等處遵旨妥籌布置。

依克唐阿電:兩次攻海城因兵單,事敗垂成;請令各軍聯(lián)絡(luò),專攻一路。

李鴻章、李秉衡電:據(jù)戴宗騫等報,威海南路苦戰(zhàn)十日,擊沉兩敵艦;現(xiàn)龍廟嘴、鹿角、趙北等處炮臺均失陷。

李鴻章電:日船緊攻威海北岸炮臺,丁汝昌與戴宗騫商同毀炮,避往「定遠」兵船。

李秉衡電:威海失守,請旨嚴議;并擬移扼萊州,以固省城門戶。

李鴻章電:日以我國所赍國書文理不全,不允開議。

李秉衡電:戴宗騫退回劉公島,已自盡。我水師與日船鏖戰(zhàn),擊沉彼艦數(shù)只;請飭章高元軍回東駐扎海豐一帶。又電:劉公島已失,水軍覆沒;恐其西犯,遵旨移扎萊州。

總署奏:息借匯豐銀行一千萬兩暨三百萬鎊訂立合同。

張蔭桓等奏:和戰(zhàn)相為表里,請飭統(tǒng)兵大員仍實力防剿,以期事易就范。

李鴻章電:日艦偷進日島,「定遠」等艦均被擊沉;自請罷斥。又電:據(jù)德璀琳函稱,俄已與英、法訂約,日所索如過奢,必設(shè)法調(diào)停。又電:據(jù)孫金彪報,日游騎至寧海州等處,煙臺商民遷徙一空;請派援兵。又電:據(jù)劉含芳電,丁汝昌、劉步蟾、張文宣均在威殉難,尚存六艦。

張蔭桓等電:日以使權(quán)不足,不能開議;現(xiàn)已回滬。又電:敕書以乙酉年北洋與伊藤互換文式為妥。

命李鴻章入覲,以王文韶署直督。李鴻章電:接張蔭桓電,伊藤于議和事,似欲主議者當機能斷,免為英、俄所持。又電:接張蔭桓電,擬延律師科士達襄辦和議,已屬轉(zhuǎn)留。

楊儒電:請以擬賠日費聯(lián)絡(luò)英、俄助剿。

龔照瑗電:法外部言,和局已與英、俄商竭力調(diào)處。

署直督王文韶電:俄主語王之春,自愿與英主出為和解。

李鴻章電:擬入覲后與各國公使密商,再往旅順議和。

旨:張蔭桓著回京供職,邵友濂即赴湘撫任;日本不允開議,非該侍郎等之咎。

津道盛宣懷電:據(jù)港電,日兵船至臺灣,水線已斷。

旨:著譚鍾麟設(shè)法運兌臺餉,并諭唐景崧督飭劉永福嚴防。

中、英訂立匯豐銀行一千萬兩暨三百萬鎊借款合同(正月初一日)。

二月

張之洞電:請借洋款,由各省認還。

龔照瑗電:英外部言,全權(quán)奉命應(yīng)暗有限制;如日言讓地,不能允,即可遵停商量之權(quán)。

王文韶電:擬令聶士成統(tǒng)率各軍作為津、沽游擊之師。奉旨:『屏蔽京畿為第一要著,著聶士成赴蘆臺駐扎;津、沽各海口防營,均歸總統(tǒng)。曹克忠三十營,著專顧津南一路,妥籌防剿』。

張之洞電:擬以臺灣作保向英借款,請其派兵輪保衛(wèi)。

宋慶電:遼陽大高嶺告急,兵少難兼防剿;請示辦法。奉旨:著長順就近移扎要隘,助守遼陽。

總署奏:敵情叵測、時勢阽危,李鴻章應(yīng)速赴長門會議。特授李鴻章議和全權(quán)敕書。

全權(quán)大臣李鴻章奏:遵旨赴日本議約,預籌大略。

宋慶電:牛莊失守,擬率隊北援遼沈、西防錦州。

旨寄長順、依克唐阿:著聯(lián)絡(luò)聲勢,共保遼陽。

王文韶電:據(jù)袁世凱報,營口失守,宋慶派隊往援恐難及。

李鴻章電:乘德船至馬關(guān)晤日全權(quán),先請停戰(zhàn),意似游移;約期再議。探知日又運兵出馬關(guān),似往臺、澎;確否?遼、榆軍情,乞示。

宋慶電:督率馬玉昆等在田莊臺接戰(zhàn)獲勝。

張之洞電:押款保臺如以為可,請飭龔、許兩使籌商。

宋慶、吳大澄電:田莊臺不守,請嚴議。奉旨:著率各軍,以為進剿之地。

使俄許景澄電:俄主謂必竭力勸成和議,德主允勸日本所索不宜太過。

宋慶電:駐守閭陽驛,將各軍撤至大凌河西挖壕嚴守。

旨:吳大澄疏于調(diào)度,著撤去幫辦;湘軍交魏光燾暫統(tǒng),仍由劉坤一調(diào)度。

臺撫唐景崧電:請商各公使飭觀戰(zhàn)各兵輪勿入口。

旨寄劉坤一等:日船出馬關(guān)北窺,著飭各炮臺嚴防。

唐景崧電:日船犯澎,被我炮臺擊沉二只、傷二只;余逃復回,經(jīng)力戰(zhàn),寇稍退。奉旨:『該逆尚未遠遁,恐其復來;應(yīng)嚴防。昨據(jù)電奏恒春有船游弋,可飭劉永福妥籌兼顧』。

三月

唐景崧電:澎湖力戰(zhàn)三日,官兵傷亡甚多,已失守。

依克唐阿電:遵旨赴騰羅堡等處扼堵,并長順移扎小北河、徐慶璋守吉峒峪。

唐景崧電:北省停戰(zhàn)、臺獨向隅,臺民憤駭;懇飭兵輪應(yīng)援,并飭粵省接濟鎗彈。

旨寄劉坤一:日允北路暫行停戰(zhàn),聲言將攻臺灣,情殊狡詐;倘和議難成,仍應(yīng)開戰(zhàn)。宋慶擬留銘、嵩兩軍分駐石山站,自率毅軍移駐大凌河;應(yīng)照準。

李鴻章電:停戰(zhàn)事,請催袁世凱專馬迅遞各軍,免滋誤會。又電:伊藤謂停戰(zhàn)期迫,倘華將再有背謬,即廢約??偸痣姼玻喝A官不諳西例,故不就商;已諄屬前敵各軍按兵不動,希轉(zhuǎn)告。

宋慶電:馳抵大凌河西布置一切。

龔照瑗電:日索地、索費事,已請英與俄、法、德商辦勸阻。

許景澄電:德勸中、日息戰(zhàn),并謂專聽俄廷定奪。

王文韶電:停戰(zhàn)期將滿,已飭各炮臺實力整備,并親赴塘、沽查看。

依克唐阿電:接日人照會,因未奉有彼此議和分界明文,經(jīng)即發(fā)還。日自停戰(zhàn)后,仍添兵設(shè)伏安炮;請電知全權(quán)籌議。

唐景崧電:有策士自日來,謂日窘甚,若停和議、不允賠款,彼計立窮。又探得日因疫甚,死者多;刻在澎抽兵。

劉坤一電:現(xiàn)各軍槍械略富,兵勇銳氣可用;賠款、割地,無此辦法。

張之洞電:請借英款,調(diào)英將整頓水師。

李鴻章電:與日訂約經(jīng)已畫押,并傷已收口。

唐景崧電:臺民呈稱,愿效死勿割臺地。

劉坤一電:據(jù)丁槐電稱,聞割地、償費議和,不勝憂憤;請堅持戰(zhàn)局。

李秉衡電:割地請成,斷不可允;請決意主戰(zhàn)。

盛宣懷電:巴蘭德言,現(xiàn)德約俄、法向日開說,不允「馬關(guān)條約」。

唐景崧電:臺民不服割地,恐激他變。

李鴻章奏:中日會議和約已成。

唐景崧電:請廢約再戰(zhàn),并商駐京各使公斷。

張之洞電:接王之春電,西人謂凡勒占鄰土,必視民意為從違;請援普、法近例

商日。又電:日約各條貪婪太甚,不論遠患,先有近憂;伏望熟思深察。

譚鍾麟電:臺地難交、賠款難籌,請動以情理,寬展期限。

李秉衡電:議和條約尚須斟酌,謹披瀝愚忱。

中、日訂立「馬關(guān)條約」暨議訂「專條」、「另約」「停戰(zhàn)條約」、「停戰(zhàn)展期條約」(三月二十三日)。

四月

宋慶電:日人無理要挾,愿與天下精兵,舍身報國。

旨寄許景澄:巴使向德廷陳說勸阻新約,深堪嘉許;著傳旨獎勵。

劉坤一電:日挾土人混入遼沈,擬為內(nèi)應(yīng);已拿獲三十余人。

旨寄劉坤一、王文韶:和戰(zhàn)兩事,即應(yīng)立斷;著抒所見,據(jù)實直陳。

張之洞電:日約萬分無理,地險、商利、餉力、兵權(quán)一朝奪盡,請商英、俄相助;因和議已許割地,故為權(quán)宜轉(zhuǎn)移之策。

豫撫劉樹堂電:日人欲壑難填,請仍戰(zhàn),免中狡謀。

唐景崧電:臺民萬眾一心,無從分解;已請英保護。

李鴻章電:聞駐日之德、法、俄公使照會日廷,不許其割據(jù)中國毗連之疆土。

總署電德、法、俄三國:以日本新約屬暫緩批準,并力勸日本再加減讓,特電致謝。

李鴻章電:據(jù)倫敦電,日已覆俄、德、法三使,如將奉天之地辭而不受,必激日人內(nèi)亂。

王文韶電:日人要挾狠鷙,現(xiàn)勢孤注,請飭王大臣通盤籌議。

鄂撫譚繼洵電:和約要挾太重,萬難允從。

粵撫馬丕瑤電:巨款難籌、要地難棄,請改議。

依克唐阿電:敵不足慮,請變通和約以絕覬覦而固本根。

唐景崧電:臺民血書呈稱萬不從日,請照公法以民意為從違。奉旨:臺不可棄,

萬口交騰;著李鴻章熟察情形,詳籌挽回之法。

李鴻章電:改約另議,不敢孟浪。

劉坤一電:諸將一聞和約,義憤填胸,皆欲決一死戰(zhàn);坤惟有力任戰(zhàn)事,此外非

所敢知。桂撫張聯(lián)桂電:要盟難許,宜策萬全。

唐景崧電:臺民聞三國阻約,人心稍定。

龔照瑗電:法廷會議,催日酌退所割土地;英似另有主見。

楊儒電:美愿幫助,并請我從緩批準。

許景澄電:日如不允換約,俄當別有舉動。又電:三國似有布置,但仍主持重。

張之洞電:臺灣民變正合西例,可冀西洋各國動聽。

福州將軍穆圖善電:請朝廷俯察群言,駁廢謬約。

旨:著派伍廷芳、聯(lián)芳往煙臺互換條約。

許景澄電:巴使言直歸遼地恐難,或可改暫押。

總署電美使田貝:請轉(zhuǎn)達日本展緩換約日期。

李鴻章電:三國勸緩批準,各國外部并未明言,難為確據(jù);仍宜暫行批換。

許景澄電:俄欲借款與我備償日費,英銀行所商請緩定。

唐景崧電:臺之存亡,視批約準否;乞密示消息!

張之洞、陳寶箴、潭繼洵、德馨、李秉衡、唐景崧、張聯(lián)桂等電:日事各國現(xiàn)正商辦,若倉卒換約,必歸咎我;乞?qū)徤鳌?br />
張之洞電:俄已派戰(zhàn)艦赴遼,明系俟我換約后向日索遼,備與英戰(zhàn)。

換約大臣伍廷芳電:同聯(lián)芳即乘船赴煙臺,關(guān)防已領(lǐng)到。

裕祿、長順、恩澤、依克唐阿、定安、濟祿、富爾丹、李培元等電:將士奮發(fā),可與力戰(zhàn);萬勿允和。

李鴻章電:德璀琳稟稱,巴使言和約即換,三國仍須費力;因日自說明,仍可商改條款。

唐景崧電:聞與法使立約保臺,不知辦否?祈示!

李鴻章電:聞日已允復三國,除旅順外,交還遼東;但須以他項相抵。

陜藩張汝梅電:日人要挾太甚,割地、賠款均不可從。

甘督楊昌浚電:聞中、日和約各條可痛,李鴻章老悖,草率畫押;想朝廷必有斟酌。

唐景崧電:臺灣變在俄頃,請商法輪速來。

李鴻章電:日已遵俄、法、德勸,不據(jù)遼地;請速換約。又電:接龔使電,英勸日勿與三國為難。

伍廷芳等電:遵旨與日使換約,并日使送還照會三件。

李鴻章電:聞法廷欲制臺、澎日軍。

劉坤一電:聞日計欲由灤河登岸,進窺永平;擬暫駐唐山認真整備。

晉撫胡聘之奏:請飭另議和約、速籌戰(zhàn)守以固人心。

旨寄許景澄、龔照瑗:三國爭回全遼,著傳旨致謝。

唐景崧電:請聯(lián)合各國公保臺灣。

張之洞電:請借德商瑞記款一百五十萬鎊。奉旨:經(jīng)總署、戶部議定,準借用一百萬鎊;唐景崧請籌餉銀五十萬兩,著即陸續(xù)解往。

唐景崧電:請邀各使與日商安臺民之策。

李鴻章電:伊藤對臺事未覆,法議保臺似尚游移。

總署與法使商保臺灣,法使謂日已允讓遼東,臺事本國未便干預。

旨寄張之洞:著撥槍萬枝解臺。

李鴻章電:日已派臺灣巡撫,請我派員移交。

龔照瑗電:聞法與他國密議,臺事暫不使華與聞,恐生枝節(jié)。

李鴻章電:現(xiàn)電商伊藤,請令樺山暫緩起程;乞開導唐撫勿任意固執(zhí)。又電:據(jù)倫敦電,聞日本意欲俟中國將款交付后,撤回駐遼各軍。

張之洞電:據(jù)臺灣紳民公稟,堅留唐景崧、劉永福仍理臺事;請代奏。

許景澄電:俄謂不及顧臺,德已告臺民不能保護;謹聞。

張之洞電:接王之春電,法外部謂歸遼事已盡力,不欲再舉。

旨:派李經(jīng)方為全權(quán)大臣,前往臺灣與日使商辦事件。

李鴻章電:德、俄均未必與日興戎,臺事宜慎。

德外部電:臺灣華兵日增,如再開仗,損失更多;請總署設(shè)法彈壓。

李鴻章電:伊藤謂中國已將臺灣主權(quán)讓與日本,勿庸會議。

旨:署臺撫唐景崧著開缺來京陛見,文武各員著即內(nèi)渡。

旨:著許景澄將臺變各情詳告俄廷,免日借口。

許景澄電:俄與德、法商定,請日本歸遼減費。

李鴻章電:俄、德、法令日人聲明交還遼東應(yīng)補之數(shù),并即撤兵。

五月

許景澄電:俄外部仍請按一萬萬全借,早退日兵,了結(jié)遼事。

李鴻章電:日簡林董為駐華公使。又電:接伊藤電,兩國所派大員應(yīng)在淡水會齊。又電:唐撫不遵旨撤兵,橫生異議;請朝廷勿為所惑。又電:已請伊藤知照

樺山,俟臺地平靜,李經(jīng)方赴淡水會商。

唐景崧電:臺民強留攝行民主國總統(tǒng)事。

張之洞電:臺已自主,未便再濟餉械。

李鴻章電:已電伊藤,臺灣主治地方權(quán)已照約交與日本,其了結(jié)地方變亂之法,勿庸兩國會議。

總署電張之洞:希轉(zhuǎn)唐景崧,宜設(shè)法脫身早歸,免生枝節(jié)。

旨:著張之洞、譚鍾麟飭??诟鞴俳管娦低_。

唐景崧電:粵軍在三貂嶺與日戰(zhàn)獲勝。

李鴻章電:龔使報英接臺灣自主電告,擬不置覆。又電:楊岐珍報臺事實情,已帶營回廈。

旨:著李鴻章告日使,和議既定,中國斷無嗾使臺民自主之理。

全權(quán)大臣李經(jīng)方到基隆,訂立交接臺灣文據(jù)。

閩督邊寶泉電:臺灣省城內(nèi)亂,唐撫已赴滬尾;日兵尚未入城。

張之洞電:唐景崧脫身內(nèi)渡,應(yīng)否遵旨陛見?奉旨:唐景崧著即休致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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