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七日,瑯■〈王喬〉有日兵百余名到楓港平埔處所扎營。中將西鄉(xiāng)與美國人坐小船同往楓港。
初八日,竹社生番六人、快仔社生番六人,到臺灣日營議事。
初十日,倭人前存清港口之兵,約于是日盡撤回后灣。
十一日,倭人于楓港豎蓋營房廿三間。
十二日,倭人于龜山下東北角三家厝地方,分扎一篷,約住二、三人。查此地,頭人張光清祖居。又后灣營地,已與陳光全議定,每年租銀一百五十元。又楓港平埔地,與莊民陳四福議定,每年租銀一百二十元。倭人十余名,往豬朥束社飲酒,于十二晚回后灣,尚有二名在射麻里,五名在豬朥束社,自帶伙食居住。
十三日枋寮驛夫賚文至茄鹿洞外一里余平埔處,遇倭兵十余名,攔阻盤問。該驛夫不敢前進(jìn),復(fù)回枋寮。于十四日復(fù)賚公文至楓港,申刻到站,酉刻領(lǐng)瑯■〈王喬〉朥回文將次登程,有莊民王馬首同倭人數(shù)名尋覓驛夫住處。幸土人林發(fā)等將其藏匿家中。
初八日,竹社生番六人、快仔社生番六人,到臺灣日營議事。
初十日,倭人前存清港口之兵,約于是日盡撤回后灣。
十一日,倭人于楓港豎蓋營房廿三間。
十二日,倭人于龜山下東北角三家厝地方,分扎一篷,約住二、三人。查此地,頭人張光清祖居。又后灣營地,已與陳光全議定,每年租銀一百五十元。又楓港平埔地,與莊民陳四福議定,每年租銀一百二十元。倭人十余名,往豬朥束社飲酒,于十二晚回后灣,尚有二名在射麻里,五名在豬朥束社,自帶伙食居住。
十三日枋寮驛夫賚文至茄鹿洞外一里余平埔處,遇倭兵十余名,攔阻盤問。該驛夫不敢前進(jìn),復(fù)回枋寮。于十四日復(fù)賚公文至楓港,申刻到站,酉刻領(lǐng)瑯■〈王喬〉朥回文將次登程,有莊民王馬首同倭人數(shù)名尋覓驛夫住處。幸土人林發(fā)等將其藏匿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