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委員鄭秉機探報

甲戌公牘鈔存 作者:清·王元稚


十六日午刻,到倭人輪船一只。十七日辰刻,又到倭輪船一只。

十六日酉刻,倭輪船一只載去倭兵、夫役人等共五百余名,及軍裝等項。

十八日辰刻,瑯■〈王喬〉倭營派船到楓港,悉將該處并莿桐腳所扎之倭兵、夫役、槍炮、軍裝等項,盡數(shù)下船,于二十日申刻,由瑯■〈王喬〉開去。

二十日未刻,瑯■〈王喬〉到倭輪船二號。二十一日卯刻,又到一號。

二十一日午刻,瑯■〈王喬〉開倭輪船一號,載去傷兵、夫役人等四百余名,以及糧米、軍裝等項。

二十三日,倭官西鄉(xiāng)從道約會同本府,二十四日己刻交割后灣營房以及一切事宜。

二十三晚,瑯■〈王喬〉開去倭輪船一號,內(nèi)載倭兵、夫役五百余名。

二十四日午刻,周本府與西鄉(xiāng)中將將營房圖冊、字據(jù),一切交割。西鄉(xiāng)即帶同倭兵夫役一千余名,盡數(shù)下船,于亥刻開去。安撫軍隨即鎮(zhèn)扎后灣營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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