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海志卷第六

南海志 作者:元·陳大震


戶口

土貢

稅賦

舊志稅賦

○戶口

廣州為嶺南一都會,戶口視他郡為最。漢而后,州縣沿革不同,戶口增減,亦各不一。大抵建安、東晉永嘉之際至唐,中州人士避地入廣者眾,由是風俗革變,人民繁庶。至宋,承平日久,生聚愈盛。自王師滅宋平廣以前,兵革之間,或罹鋒鏑,或被驅掠,或死于寇盜,或轉徙于他所,不可勝計。至元二十七年,朝廷籍江南戶口,方見定數(shù)。比年官府肅清,盜賊寧息,人皆安生樂業(yè),故廣之生齒日蕃,戶計日增矣。

前漢:

戶一萬九千六百一十三。

口九萬四千二百五十三。

后漢:

戶七萬一千四百七十七。

口二十五萬二百八十二。

晉:

戶三萬七千四百八十一。

宋:

戶八千五百七十四。

口四萬九千一百五十七。

隋:

戶三萬四百八十二。據(jù)隋書卷三一地理志,南??羧f七千四百八十二,與廣州府志同,疑原書漏「七千」。地域包含十五縣。

唐:

戶四萬二千二百三十五。

口二十二萬一千五百。

宋:

主戶六萬四千七百九十六。

客戶七萬八千四百六十三。據(jù)元豐九域志卷九廣南路,此數(shù)為七萬八千四百六十五。原書「五」為「三」字。

淳熙:

主戶八萬二千九十。

客戶一十萬三千六百二十三。

口二十五萬五千八百七十七。

圣朝:

至元二十七年抄數(shù):

戶一十七萬二千二百八十四。

僧道一千八百丹五名。

大德八年報數(shù):

戶一十八萬八百七十三:

南人戶一十八萬三百二十三。

北人戶五百五十。

僧道一千八百丹五名:

僧尼行童一千六百四十三名。

道士女冠一百六十二名。

錄事司:

戶一萬一十三:

南人戶九千六百四十一。

北人戶三百七十二。

僧道四百一十七名:

僧尼行童三百八十七名。

道士三十名。

南海縣:

戶六萬七千一百六十六:

南人戶六萬七千一百六十六。

北人戶無。

僧道二百九十五名:

僧尼行童一百九十名。

道士女冠一百五名。

番禺縣:

戶二萬七千六百四十一:

南人戶二萬七千四百九十。

北人戶一百五十一。

僧道三百一十一名:

僧尼行童二百八十六名。

道士女冠二十五名。

東莞縣:

戶二萬四千三百九十八:

南人戶二萬四千三百九十四。

北人戶四。

僧道三百七十四名:

僧尼三百五十四名。

道士二十名。

增城縣:

戶七千六百二十八:

南人戶七千六百二十六。

北人戶二。

僧道一百六十二名:

僧尼一百四十二名:

道士二十名。

香山縣:

戶一萬一千三百六十九:

南人戶一萬一千三百四十八。

北人戶二十一。

僧道六十八名:

僧尼四十三名。

道士二十五名。

新會縣:

戶三萬九百一十三:

南人戶三萬九百一十三。

北人戶無。

僧道一百三十八名:

僧尼行童一百丹八名。

道士三十名。

清遠縣:

戶一千七百四十五:

南人戶一千七百四十五。

北人戶無。

僧道四十名:

僧尼二十八名:

道士一十二名。

○土貢

任土作貢,其來尚矣,尊君之義,人心所同。廣為禹跡所奄,楊州之地,厥篚織貝,厥包橘柚,載之禹貢,歷歷可稽。漢初趙佗,因陸賈使回,獻白璧一雙,翠鳥千,貝五百,桂蠹一器,生翠四十雙,此一時事也。后漢歲獻龍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堠。和帝元興元年,臨武長唐羗上書諫止,帝下詔勑太官勿受獻,由是遂省。宋武帝時,州獻入筒細布一端八丈,帝惡其精麗勞民,付有司彈劾,以布還,并制嶺南禁作此布。唐制:州貢銀、藤、簟、竹席、荔枝、鼊皮、鱉甲、蚰蛇膽、石斛、沉香、甲香、詹糖香。宋太平興國八年,詔曰:「廣州歲貢藤,每斤去皴麤,中用者纔三兩。自今取堪用者,無使負重致遠,匱民力焉。」又九域志所載:「土貢:沉香一十斤,甲香三斤,詹糖香、石斛各二斤,龜殼、水馬各二十枚,鼊皮二十領?!乖S九域志卷九廣南路:「土貢:沉香一十斤,甲香三斤,詹糖香、石斛各二斤,龜殼、水馬各三十枚,鼊皮一十張,藤席二十領?!棺⒎Q:「席宜作簟。」后悉除之。圣朝不貴異物,進貢所供藥物而已。上無玩好之需,下無勞頓之擾,其視十里走紅塵者,相去有間矣。今以進獻物色,具載于后。

番禺縣:

藿香五十斤,廣茂壹佰斤 【 又名青姜】 ,柯子五十斤,隨風子壹斤,史君子二十斤。

南??h:

龍眼子二斤,桄榔子壹斤,史君子三十斤,姜黃二十斤。

香山縣:

蛤蚧七十對。

○稅賦

什一取民,古之制也。漢晉而下,立法不同。唐自租庸調(diào)法既壞之后,兵戈日興,土狹費廣,陌錢、間架之類,往往病民。宋行雇役之法,故于田稅之外,又有夏役、秋役、茶錢、賞給之需;商稅之外,復有地基、河渡、銀場、經(jīng)制之目,名件不一,民以為病。圣朝混一,首以寬民力為第一義,凡宋無名之賦,一切蠲除之。廣為極邊,愈加優(yōu)恤。惟種田納地稅,買賣納商稅 【 商稅三十稅一】 ,魚鹽舶貨之征,隨土所有。自此之外,秋毫不擾。今將稅賦名件疏列于后,附以前代諸色科名,以記沿革。

稅糧

鹽課

商稅

酒課

稅糧

本路一司七縣:

田土

田錢壹佰柒拾伍貫貳佰肆拾伍文肆分。

計正耗米壹萬貳仟肆佰參拾肆石陸斗貳升伍合肆抄參撮。

正米壹萬壹仟陸佰貳拾壹石壹斗肆升肆合玖勺整。

鼠耗分例米捌佰壹拾參石肆斗捌升壹勺肆抄參撮。

稅戶貳萬捌仟壹佰柒拾柒戶。

丁貳萬參仟壹佰貳拾捌丁。

米壹萬肆仟伍佰參拾玖石陸斗參升肆勺。按田錢、稅戶正耗米總數(shù)與下列正米、鼠耗分例米合計,理應相符。上下各數(shù)多有相符,有一二數(shù)不符。此處相差甚大,可能非正耗米總數(shù)。當時米容量單位為萬仟佰拾石斗升合勺抄撮圭。

正米壹萬參仟柒佰參拾壹石參斗肆升。

鼠耗分例米玖佰陸拾壹石壹斗玖升參合捌勺。

客戶參萬捌仟參佰參戶。

丁參萬捌仟參佰參丁。

計正耗米肆仟柒佰參石陸斗貳升參合柒勺。此正耗米總數(shù)應為肆仟捌佰參石柒斗柒升伍合柒勺,相差四數(shù)。

正米肆仟肆佰捌拾玖石伍斗壹升。

鼠耗分例米參佰壹拾肆石貳斗陸升伍合柒勺。

南??h:

民糧壹萬壹仟壹佰玖拾捌戶。

計正耗米捌仟肆拾捌石貳斗玖升參合玖勺。

田錢參拾柒貫肆佰玖拾玖文玖分。每文科米伍升。

計正耗米貳仟捌佰壹拾玖石陸斗壹升壹合玖勺。此正耗米總數(shù)應為貳仟捌佰壹拾玖石陸斗參升壹合玖勺,「壹升」為「參升」,總數(shù)與分數(shù)必有一誤,下同。

正米貳仟陸佰參拾伍石壹斗柒升。

鼠耗分例米壹佰捌拾肆石肆斗陸升壹合玖勺。

丁稅戶壹萬壹仟壹佰玖拾捌戶。

丁捌仟捌佰捌拾丁。

計正耗米伍仟貳佰貳拾捌石陸斗陸升貳合。

正米肆仟捌佰捌拾陸石陸斗。

鼠耗分例米參佰肆拾貳石陸升貳合。

番禺縣:

民糧貳仟柒佰參拾貳戶。

計正耗米參仟玖拾柒石玖斗參升肆合參勺貳抄肆圭。

田錢壹拾柒貫陸拾參文柒分陸厘。

計正耗米壹仟捌佰貳拾貳石參斗參升參合捌勺貳抄肆圭。

正米壹仟柒佰參石壹斗壹升伍合柒勺貳抄。

鼠耗分例米壹佰壹拾玖石貳斗壹升捌合壹勺肆圭。

丁貳仟壹佰伍拾柒丁。

計正耗米壹仟貳佰柒拾伍石陸斗伍合。

正米壹仟壹佰玖拾貳石壹斗伍升。

鼠耗分例米捌拾參石肆斗伍升五合。

東莞縣:

民糧貳萬參仟柒佰貳拾柒戶。

計正耗米肆仟貳佰參拾參石肆斗壹合伍勺。

田錢肆拾貳貫玖佰貳拾柒文。

計正耗米捌佰肆拾捌石參升捌合壹勺。此正耗米總數(shù)應為捌佰肆拾捌石參升玖合貳勺,「捌合壹勺」為「玖合貳勺」。

正米柒佰玖拾貳石伍斗陸升。

鼠耗分例米伍拾伍石肆斗柒升玖合貳勺。

丁貳萬壹仟肆佰肆拾參丁。

計正耗米參仟參佰捌拾伍石參斗陸升貳合參勺。

正米參仟壹佰陸拾參石捌斗玖升。

鼠耗分例米貳佰貳拾壹石肆斗柒升貳合參勺。

新會縣:

民糧壹萬捌仟陸佰壹拾戶。

計正耗米壹萬陸佰伍拾石伍斗玖升伍合壹勺貳抄伍撮肆圭。

田錢陸拾伍貫伍佰伍拾捌文參分肆厘。

計正耗米參仟捌佰柒拾石捌斗壹升陸合壹勺貳抄伍撮肆圭。此正耗米總數(shù)應為參仟捌佰柒拾柒石捌斗壹升陸合壹勺貳抄伍撮肆圭,漏記「柒石」。

正米參仟陸佰貳拾肆石壹斗貳升柒合貳勺貳抄。

鼠耗分例米貳佰伍拾參石陸斗捌升捌合玖勺伍撮肆圭。

丁稅客戶壹萬捌仟陸佰壹拾戶。

丁壹萬玖仟陸拾參丁。

計正耗米陸仟柒佰柒拾貳石柒斗柒升玖合。

香山縣:

民糧捌仟參佰壹拾貳戶。

丁捌仟肆佰伍拾玖丁。

田錢參佰貳文。

計正耗米貳仟參佰玖拾玖石陸斗捌升玖合。

田地參仟壹佰壹拾頃壹拾捌畝。

田錢參佰貳文。

計正耗米壹仟貳拾參石玖斗壹升伍合壹勺。此正耗米總數(shù)應為壹仟貳拾陸石玖斗壹升伍合壹勺,「參石」為「陸石」。

正米玖佰伍拾玖石玖斗參升。

鼠耗分例米陸拾陸石玖斗捌升伍合壹勺。

增城縣:

民糧壹仟陸佰伍拾玖戶。

計正耗米參仟參拾捌石肆斗柒升肆勺肆抄。

田地壹仟貳佰陸拾伍頃捌拾伍畝。

田錢捌貫參佰玖拾玖文。

計正耗米壹仟捌佰肆拾石參斗參升柒合玖勺肆抄。

正米壹仟柒佰壹拾玖石玖斗肆升貳合。

鼠耗分例米壹佰貳拾石參斗玖升伍合玖勺肆抄。

丁稅戶壹仟陸佰陸拾肆戶。

丁壹仟肆佰壹拾捌丁。

計正耗米壹仟壹佰玖拾捌石壹斗參升貳合伍勺。

正米壹仟壹佰壹拾玖石柒斗伍升。

鼠耗分例米柒拾捌石參斗捌升貳合伍勺。

錄事司:

民糧壹佰柒拾陸戶。

田錢貳貫貳佰玖拾玖文伍分。

計正耗米壹佰伍拾陸石柒斗壹升參合捌勺陸抄玖撮貳圭。

正科米壹佰壹拾柒石捌斗陸升貳抄玖撮貳圭。

正米壹佰壹拾石壹斗肆升玖合伍勺陸抄。

鼠耗分例米柒石柒斗壹升肆勺陸抄玖撮貳圭。

包納米參拾捌石捌斗伍升參合捌勺肆抄。

正米參拾陸石參斗壹升貳合。

鼠耗分例米貳石伍斗肆升壹合捌勺肆抄。

清遠縣:

民糧陸拾陸戶。

計正耗米伍拾貳石柒斗捌升壹合參勺捌抄捌撮。

田錢壹貫貳佰參拾壹文玖分。每文科米壹升陸合。

計正耗米肆拾伍石捌斗貳升柒合捌抄捌撮。此正耗米總數(shù)應為肆拾伍石捌斗參升柒合捌抄捌撮,「貳升」為「參升」。

正米肆拾貳石捌斗參升捌合肆勺。

鼠耗分例米貳石玖斗玖升捌合陸勺捌抄捌撮。

丁稅戶陸拾陸戶。

丁壹拾壹丁。每丁米伍斗玖升。

計正耗米陸石玖斗肆升肆合參勺。

正米陸石肆斗玖升。

鼠耗分例米肆斗伍升肆合參勺。

鹽課

天一生水,潤下作咸,是為五味之最。雖民食之所需,而古人什一之稅,猶未及此。自齊以魚鹽富強,歷代因之,以資國用。設官榷賣,遂以為常。宋設立鹽場一十七處,自歸附后,起廢合并不一。至元三十年,止設一十四處,初定額辦鹽貳萬壹仟伍佰柒拾伍引貳百斤。大德六年,添辦鹽捌仟肆佰貳拾肆引貳佰斤。通以三萬引為額,每引給工本壹拾兩,與灶戶煎辦。 【 每一引官價一定十五兩。】 提舉官置司廣州。本路所管者,靖康、香山、東莞、歸德、黃田、海晏、矬峒七場而已。其隆井、招收、小江三場,隸潮州路。淡水、石橋二場,隸惠州路。雙恩、咸水二場,隸南恩州。以其據(jù)永樂大典卷一一九○七,「其」字為「上」字。鹽場皆屬揚舉司,故并錄于此。

本司各場周歲總辦:

客旅鹽捌千玖百玖引。

散辦鹽貳萬壹千壹百玖拾壹引。散辦鹽總數(shù)與后列分數(shù)合計不符有工本十二場散辦鹽合計壹萬玖千伍百肆拾伍引,無工本二場散辦鹽壹千伍百肆拾陸引,合計貳萬壹千玖拾壹引,比此數(shù)少壹百引,總數(shù)與分數(shù)必有一誤。

官吏食鹽,民食鹽,灶戶食鹽。

有工本一十二場,計鹽二萬八千四百五十四引。

小江場周歲辦鹽七千八百二十四引:

客旅鹽三千九百六十四引。

散辦鹽三千八百六十引。

招收場周歲辦鹽二千八十六引:

客旅鹽五百四十九引。

散辦鹽一千五百三十七引。

石橋場周歲辦鹽三千九百八十一引:

客旅鹽二千七百六十二引。

散辦鹽一千二百一十九引。

咸水場周歲辦鹽二千六十一引:

客旅鹽八百一十九引。

散辦鹽一千二百四十二引。

雙恩場周歲辦鹽二千五十八引:

客旅鹽八百一十五引。

散辦鹽一千二百四十三引。

隆井場周歲散辦鹽一千六百四十八引。

淡水場周歲散辦鹽一千九百二引。

黃田場周歲散辦鹽五百八十二引。

東莞場周歲散辦鹽四百一十二引。

香山場周歲散辦鹽一千七百八十四引。

歸德場周歲散辦鹽二千五十八引。

靖康場周歲散辦鹽二千五十八引。

無工本二場,計鹽一千五百四十六引。

海晏場周歲散辦鹽九百六十一引。

矬峒場周歲散辦鹽五百八十五引。

商稅

本路各務縣周歲總辦:

稅課鈔貳仟陸拾壹定肆拾伍兩貳錢參分陸厘。

竹木課鈔參拾柒定壹拾捌兩。

在城商稅務周歲辦:

稅課鈔壹仟捌佰參拾肆定壹拾貳兩。

竹木課鈔參拾柒定壹拾捌兩。

東莞縣務周歲辦:

稅課鈔捌拾定捌兩捌分。

新會縣務周歲辦:

稅課鈔陸拾玖定肆拾壹兩捌錢貳分陸厘。

增城縣務周歲辦:

稅課鈔參拾肆定貳拾伍兩捌錢伍分。

香山縣務周歲辦:

稅課鈔貳拾玖定壹拾貳兩捌分。

清遠縣務周歲辦:

稅課鈔壹拾肆定貳兩陸錢。

酒課

酒以成禮,三代以前有之矣。周官雖有三酒五齊之文,而不與九賦九貢之數(shù)。榷酤始于漢,而酒稅遂行。至宋變?yōu)楣籴?,惟嶺南以煙瘴不禁,謂之「萬戶酒」。歸附后,酒一壇稅鈔一錢。至元二十二年,官置局榷酤,尋又革,每壇稅鈔一貫。繼蒙上司行下,三分減一,有司失于奉行。至元二十九年,又令酒稅三分增一。酒戶訴于憲司,追照勘會,遂以前此未減之數(shù),移為今次之增,仍每壇增鈔一錢,以充醋課,遂為定例。今并在城及諸縣酒醋課數(shù)目,開列于后。

本路各務縣周歲總辦:

酒課鈔參仟貳佰貳定壹兩壹分玖厘。

醋課鈔伍拾陸定柒兩貳錢柒分。

酵課鈔貳定參拾兩陸錢捌分。

在城酒務周歲辦:

酒課鈔壹仟捌佰玖拾貳定肆拾肆兩貳錢柒分玖厘。

醋課鈔伍拾定貳拾捌兩捌錢柒分。

酵課鈔壹定壹拾捌兩肆錢。

番禺縣周歲辦:

酒醋課鈔壹佰捌拾玖定壹拾肆兩肆錢。

南海縣周歲辦:

酒醋課鈔參佰參拾參定壹拾兩捌錢貳分。

東莞縣務周歲辦:

酒課鈔參佰柒拾肆定肆拾貳兩柒錢柒分。

醋課鈔壹定貳拾伍兩捌錢肆分。

酵課鈔壹定壹拾貳兩貳錢捌分。

新會縣務周歲辦:

酒課鈔貳佰壹拾玖定壹拾貳兩壹錢貳分。

醋課鈔肆拾壹兩肆錢。

增城縣務周歲辦:

酒課鈔柒拾陸定參拾柒兩捌錢。

醋課鈔參拾陸兩。

香山縣務周歲辦:

酒課鈔陸拾定參拾柒兩參錢陸分。

醋課鈔壹定壹拾陸兩參錢陸分。

清遠縣務周歲辦:

酒課鈔伍拾伍定壹兩肆錢柒分。

醋課鈔壹定捌兩捌錢。

○舊志稅賦

田錢壹仟參佰玖拾壹貫有奇。

茶錢貳仟壹佰參拾捌貫有奇。

夏秋料役錢共肆萬肆佰貳拾肆貫有奇。

田米舊管伍萬陸仟壹佰玖拾柒碩有奇。

今管肆萬捌佰肆碩有奇。

丁米舊管壹拾貳萬貳仟貳佰肆拾捌碩有奇。

今管壹等至肆等陸萬伍仟柒佰陸拾參碩有奇,余系伍等。

都稅務額解錢捌萬貳仟伍佰肆拾玖貫有奇。

增城縣巿務稅錢肆仟陸佰陸拾壹貫。

清遠縣巿務錢參仟陸佰貳拾參貫。

懷集縣巿務稅錢陸佰肆拾肆貫。

東莞縣巿務稅錢貳仟貳佰捌拾貳貫。

新會縣巿務稅錢肆仟捌拾捌貫。

扶胥鎮(zhèn)稅錢肆仟肆佰陸拾柒貫。

西南道場參仟玖拾玖貫有奇。

吉利場貳仟伍佰伍拾玖貫有奇。

金斗場貳仟捌佰肆拾陸貫有奇。

石壁場壹仟玖佰伍拾伍貫有奇。

寧口場捌佰貳拾貫有奇。

曲隆場參佰參拾玖貫有奇。

香山場伍佰單柒貫有奇。

東莞場、 【 (靜)】 〔靖〕康場、歸德場、矬峒場、官富場、海晏場、橫崗場、石疆場。

以上八場,全年額催稅錢,總計貳仟壹佰柒拾陸貫有奇。嘉定元年,經(jīng)略陳舍人峴以為僻遠非商賈經(jīng)由之地,歲久無幾,徒為民害,悉行除罷。內(nèi)東莞 【 (靜)】 〔靖〕康、歸德、海晏四場,元系管催煎鹽課,自仍其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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