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誤字

臺灣外記 作者:清·江日升


筈字誤作筈。

瑯字誤作瑯。按九卷:黃梧薦施郎水務(wù)韜略兼優(yōu),郎即改名「瑯」字。貝勒將瑯保題為同安副將。原本誤作「瑯」,至卷之九始改正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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