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十六·食貨志田賦上◇寧國府志

寧國府志 作者:清·洪亮吉


田賦上

按:此卷系宋、元、明六

邑田畝賦稅,照《嘉靖府志》節(jié)錄,前代之事,不妨

從簡。

宣城縣

田畝宋山田六十四萬二千二百六十畝,圩田五十八萬五千四百二十四畝,常平

官圩田一千

七百二十六頃四十二步。明洪武年,官民田地山塘蕩溝共九千七百二十頃二十九畝九分九厘

六毫,南湖一所,河渡六十八處。財賦田地蕩溝共九百四十五頃三十畝八分九厘零,民田地

山蕩溝共七千八百七頃一十六畝二厘零,僧道田四十二頃二十二畝零,站赤田一百二十四頃

七十八畝九分八厘零,府學(xué)田四頃三十五畝三分五厘,縣學(xué)田七十畝,醫(yī)學(xué)田四頃一十八畝

二分三厘,官職田九十七畝二分一厘,官員公田二十頃三十八畝八分六厘零,逃亡民兵沒官



土九頃九十四畝四分九厘零,廢弛寺觀沒田土一十四頃五十七畝五分一厘零,朝天宮沒官田

土二頃七十一畝八分九厘,各頃官沒田土五百四十五頃六畝二厘零。

租賦宋夏稅綢三千八百五十八匹七尺七寸,絹二萬六千三百九十八匹三丈二尺四

寸,綿一十

萬一千六百三十兩四錢八分,錢一萬六百四十二貫二十七文七分,布五百八十一匹一丈四尺

二寸

,小麥四千六百六十四石六斗五升六合零,大麥二石二斗八升,絲六百九十三兩,和買綢七

千三百二十五匹二丈,和買絹一萬五千六百一十四匹,苗米一十萬五千一百四石七斗四升九

合,租米二萬五千七百四十石九斗三升五合,茶租錢一千八百六十五貫五百三十五文,役錢

內(nèi)十鄉(xiāng)每料額理四千七百五十四貫四百八十三文、隸丞聽催解,內(nèi)四鄉(xiāng)每料額理一千一百八

十六貫四百一十二文、隸尉司催支。元夏稅絲七千三百斤有奇,綿二千二百斤有奇,山租折

帛鈔八百三十錠有奇,秋糧官民田米六萬七千石有奇,財賦田米六萬三千石有奇。

明洪武年,秋糧官稅私租正耗米七萬五千八十五石一斗四升一合零,正麥二萬三千七

百六十七石二斗七升四合零,耗麥一千四百一十一石八升七合零,絲六十七斤一十二兩二錢

二厘零,綿一十五斤一十四兩五錢八分零,窯治二十五座,歲辦課米七十二石三斗三升,酒

醋課每月該辦錢鈔三萬一千八十文,茶課歲辦錢鈔一百七萬一千三百五十五文,和買紙每歲

收買二十二萬張,歷日一萬四千五百三十五本,每本工墨收錢四十文,計銅錢五十八萬一千

四百文。



寧國縣按:明《嘉靖府志》,寧國縣列在南陵之前,今照抄以仍其舊



田畝宋二十七萬八千九百五十一畝三角。元二十四萬七千六百四十八畝三角一

十四步。明

洪武年,實征官民田地山塘共七千三百九十一頃二十二畝七厘零,河渡六所,民田地山塘共

一千八百三十四畝一厘六毫八絲,官職田二頃三十四畝三厘五毫,府學(xué)田一畝七分五厘,地

四畝,縣學(xué)田七十三畝七分五厘零,地二頃二十九畝七分九厘零,山一頃二十二畝二分三



,逃亡民田四十一畝三分八厘零,地二頃一十二畝八分四厘,山六頃二畝六分二厘,公田五

頃二十畝,僧道田一十四頃六十八畝五分九厘零,地八十五畝二分五厘,站赤田七十三頃四

十二畝五分,地九十畝五分,各項沒官田五十九頃四十七畝五分九厘零,地七頃七十五畝七

分四厘零,山三十五頃九十六畝八分七厘零,塘五畝三分九厘零,廢寺觀田五頃七十四畝九

分七厘,地八十三畝,外郡寄莊田六十二頃五畝八厘零,地九頃六十三畝五分,山二十六頃

二十畝。



租賦宋夏稅綢一千二百四十五匹,絹一萬一千二百六十七匹三丈三尺,綿四萬

三千五百九

兩,布三百八十七匹三尺二寸,麥一千一百八石七斗九升三合,茶租錢一千四百七十五貫文

,役錢夏秋二料共一萬四千二百一十文,和買綢六千四百七十二匹,和買絹一萬四千八百七

十六匹,折帛錢其八萬五千二百三十二貫四百文,苗米三萬八千五百七十一石五斗五升三合

。元夏稅絹二千七百三十七匹三丈七尺二寸一分,綿五千五百三十一兩八錢八分,麥二百二

十六石一斗九升一合,折帛租鈔六十六貫二十三兩三錢三分三厘,秋糧正米一萬三千三百四

十石七斗三升五合,內(nèi)官米四石五斗六升四合,民田米一萬三千三百三十六石一斗七升一合

。明洪武年夏稅官稅私租共征正耗麥一萬五百七十三石五斗五升九合零,絲二十一斤一十五

兩一錢九厘五毫,綿二分二厘五毫,秋糧官稅私租共征正耗米二萬九千二百九十六石七斗七

升六合三勺,粟五十七斤八兩,沒官房租米三十石二斗二升,和買紙歲收買紙一十五萬九千

張,各色酒醋課月辦錢鈔三千六百文,茶課委官點計茶株數(shù)目,折收芽葉茶錢鈔四十五萬四

千八百四文八分七厘五毫,翕毛二十九萬五千三百九十八根,歷日工本銅錢二十五萬七千四

百文。

南陵縣

田畝宋苗田五十四萬三千二百二十畝三角一十七步,租田三萬九千一百六十五

畝一角五十九步。元田土七千九百六十頃九十四畝四分七厘,官田七百四十三頃五畝九分九

厘六毫零,民田二千八百七十一頃三十九畝七分九厘,官山九頃一十三畝七厘五毫,民山一

百六十九頃七十八畝二厘七毫,蕩四十一頃二十一畝九厘九毫,塘六頃一十五畝八分六厘一

毫,港一頃。

租賦宋稅綢一千四百五十七匹二丈二尺八寸九分,絹一萬九千□百三十匹一丈

六尺五寸四

分,綿正耗三萬九千六十一兩六分,布四百九十三匹一尺九寸,麥正耗二千六百二十八石三

斗六合一勺,絲三十二兩六錢六分,折綿錢四萬三千六百二十貫一百五十文,苗米正耗共二

萬八千七百八十三石三斗三升二合,租米八千九百三十一石四斗二升一合一勺。元稅糧版籍

盡毀于乙未之兵,無從稽考。明夏稅麥官稅一萬四千三十八石五斗九升九合零,民稅七千七

百九十五石九斗八升八合零,私租沒官稅五千八百四十三石一斗八升五合零,寄莊子粒麥三

百九十九石四斗二升五合零,絲六十斤五錢三分九厘零,綿一十四斤五兩九分八厘零,秋糧

米三萬六千三百七十七石一斗一升九合三勺零,民糧二萬三千七百三十八石三斗八升三合八

勺零,沒官租米一萬一千六百七石九斗二升二合零,寄莊子粒米七百九十五石六斗一升二合

零,河渡租米一百七十二石二斗,

酒醋課歲辦錢三萬六千文,茶課點勘茶株,每十株官抽一株,共計一十九萬九千六百

四十株,該科芽茶葉二萬四千九百五十八斤八錢,折銅錢歲辦三百三十六萬九千三百三十七

文,芽葉三千一百一十九斤一十二兩一錢,該銅錢七十四萬八千七百四十二文,葉茶二十萬

一千八百三十八斤四兩七錢,該銅錢二百六十二萬五千九十五文,和買紙除每月解納榜紙一

千四百四十張外,每年和買歷日鹽引等紙,時估色數(shù)不等。



涇縣

田畝宋田畝五十萬一十二步。元經(jīng)理自實官民田土一萬九百五十四頃二十八畝

九分九厘。

明經(jīng)理自實總計荒熟田地山蕩一萬九百五十五頃六十三畝三分三厘零,官田一十一頃六十八

畝七分三厘零,地一十三頃三十五畝四分三厘零,僧道田二十三頃二十八畝一分零,地一頃

九十六畝七分七厘零,山二頃八十八畝七分五厘零,站赤田四十八頃三十七畝六分六厘零,

地四十畝,山五十一畝二分五厘,營屯田一十七畝四分一厘零,地二頃三十七畝三分六厘零

,貢

士莊田一頃二十四畝,職田一頃五十九畝五分二厘零,公田一十二頃八十七畝八分四厘,公

廨地三十畝三分七厘零,民兵田五頃六十一畝八分一厘零,地五頃五十六畝七分一厘零,山



十一頃五十八畝七分六厘零,蕩二畝六分五厘零,寄莊田一百三十一頃二十畝二分六厘零,

地四十九頃一十六畝四分七厘零,山一百九十八頃一十四畝九分四厘零,蕩九畝七分八厘零

,沒官田二百二十三頃二十一畝七分四厘零,民田二百一十七頃一十七畝四分零,站田五頃

四十五畝一分三厘零,公田五十九畝二分零,地二十四頃五十三畝五分一厘零,山二十六頃

一十五畝六分一厘零,陂二十一畝五分,蕩一十六畝二分二厘零,府學(xué)田六十一畝九分九厘

零,縣學(xué)田三頃四十五畝三分零,地九十二畝五分六厘零,山四十三頃九十八畝九分九厘零

,蕩六畝七分五厘。

租賦宋夏稅綢四百四十四匹一丈七尺四寸三分,絹八千八十一匹三丈六尺八寸

六分,布四

百一十七匹一丈三尺五寸,綿四萬一千六百六兩六分,絲二十四兩,麥二千五百六十六石一

斗六升八合,錢三千二百九十三貫九百一十二文八分。秋稅苗米二萬七千三百九十八石三斗

三升四合九勺,夏秋兩科沒錢一萬一千八百一十九貫一百四十五文,和買綢一千二百五十七

匹,絹七千一百六十九匹,茶租錢一千六百四十二貫六百三十七文,折帛錢四萬七千八百四

十六貫一百七十五文,坊場河渡見管一十七所,計錢六千二百六十一貫七百九十二文,茶事

官錢

二百八十貫文。

元夏稅絹六千八百二十二匹二尺九寸九分三厘零,淮絲四千二百六十四斤



兩二錢四分八厘零,綿一千三百四斤六兩二錢一分三厘零,鈔七十九錠三十一兩七錢二分六

厘。秋糧粳米二萬六千六百一十石四斗六升四合五勺,本色米一萬八千九百七十二石六斗三

升零,麥折米一千六百三十八石三斗四升七勺。

明洪武年,夏稅麥一萬四千一十一石五升



合零,絲二百三十一斤一兩一錢四分五厘零,綿一百一十四斤三兩六錢六分二厘零,秋糧官

稅二萬八千二百三十九石四斗二升五合零,私租六千六百五十七石五斗一升五合九勺零,子

粒六百三十二石九斗七升三合零,河渡米一石二斗五升,本縣留糧米五百三十九石一斗三升

四合零,窯治一十一座,課米三十石九斗六升七合,沒官房租米五石二斗六升六合零,魚課

米五石五斗五升,酒稅每月錢鈔三貫六百文,茶株四百萬六千六百八十七株,每十株官抽一

株,

計抽四十萬六百六十八株七分,共科芽茶葉茶五萬一百一十九斤三兩四錢,折收鈔六百七十

六萬五千五百五十九文,紙除每月解納榜紙一千六百八十張外,其余各色紙札,成年和買數(shù)

目不等。

旌德縣

田畝本縣界萬山間,田土高下不等,埂窄斜,多無全畝。加以溪水蕩,沙淤荒

閑之田

,廢復(fù)不常??贾f志,宋代并無定額。元至元二十六年行挨究法,括其實畝,著為定

額,遂得官民田土五十九萬九千七百一十二畝五千五步。

明開拓縣治,額管民田地山六千六百七十頃四十六畝四分五厘零,縣學(xué)田職田沒官等

田四十四畝四分七厘零,亡兵田二百五十頃六十一畝九分零,全征續(xù)抄沒田土二百一十七頃

八十二畝五分九厘零,寄莊田土二百六十三頃二十一畝七分六厘零。

租賦宋時田畝既無定數(shù),租賦亦無常額??贾f志,夏稅綢二百九十五匹

,絹五千五

百八十匹一丈六尺三寸,布四百五匹三丈三寸,綿二萬二千一百八十五兩九錢六厘,絲二兩

麥一千二百四十四石二斗五升,錢二千三百九貫二百三十文,和買綢一千三百六十匹,絹三

千九

十八匹,折帛錢二萬八千一百一十八貫一百文,茶租一千六百四十二貫七百六十九文,役錢

九千三百七十四貫四百四十文,苗米一萬九千六百六十五石二斗一升。元至元二十六年,挨

究官民田土,夏稅絹四千四百三十四匹三丈七尺二寸,綿六千六百三十五兩八錢,麥四百五

十九石八斗八升五合,折帛錢八十二錠四十二兩一錢六分九厘。秋稅苗米一萬二千八十一石

五斗五升二合。明自丁酉年開拓縣治,科征夏稅。麥正耗三千九百八石七斗八升四合零,絲

三百七斤一十三兩八錢八分四厘零。秋糧正耗米一萬五千六百石二斗五升一合零。乙巳年,

改科田糧,并次抄沒入官田土私租,實征夏稅麥正耗一萬三千六十六石二斗二升七合零,絲

六百五十三斤五兩六分五厘零。秋糧正耗米三萬一百二石七斗一升四合零,縣學(xué)田職田沒官

田科征夏稅麥正耗五百七十五石七斗五升九合零,絲二斤一十四兩二錢。秋糧正耗米一千六

百八石八升零,亡兵田科征夏稅麥正耗一千四百石一升三合零,絲八斤三兩二錢八分七厘零

,秋糧正耗米二千一百四石八斗三升零,全征續(xù)抄沒田土,科征夏稅麥正耗三千五百八十二

石四斗一合零,絲一十一斤九兩三錢八分二厘。秋糧正耗米五千五百七十五石五斗五合零,

寄莊田土科征夏稅麥正耗七百二石四斗八升七合零,絲一十九斤一錢九分五厘零,秋糧正耗

米二千三百二石六升七合零,酒稅月沽戶輸納銅錢一千二百文,茶課委員點勘計茶三萬六百

七十三株,每十株官抽一株,計三千六十七株三分,該科芽茶、葉茶共三百八十三斤六兩,

折銅錢五萬一千七百六十文六分八厘零,和買紙除月解榜紙外,和買歷日茶鹽引等紙,時估

色數(shù)不等。

太平縣

田畝宋諸鄉(xiāng)田二十一萬五千四百三畝。元舊額田上一萬二千七百一十四頃三十

五畝二厘零。明洪武年經(jīng)理除黃山外,荒熟田地山一萬二千九十三頃二十一畝六分六厘零。



租賦宋稅綢三百七十三匹,絹五千六百七十匹三丈九尺,綿一萬九千三百九十

三兩,錢七

百一十三貫五百文,布四七十四匹七尺,麥八百五十六石四斗六升,租錢一千四貫一百一十

九文,和買綢六百七十五匹,和買絹一千六百一十一匹,苗米正耗共二萬二千三百六十一



九升三合零,折帛錢一萬九千六百八十八貫一百文,茶租錢一千二百七十一貫四百五十七文

,免役錢夏秋兩科共七千五百三十七貫四百文。元稅糧板籍累毀于兵,無從稽考。大概本縣

僻處萬山,田少山多,其山地夏稅止是折收絲綿絹鈔。明丙午年,每山一頃科麥四斗,秋租

五斗,地每畝科麥二升,秋米三升。乙巳年,官民田土科征夏稅,麥正耗二千二百一十六石

一斗六升零,絲五百三十八斤五兩三錢四分六厘零,綿二百六斤四兩一錢五分八厘零,民田

地科征麥二千一百四十六石八斗四升六合零,綿五百三十七斤一十二兩七錢二分四厘零,綿

二百五十斤一十五兩八錢四分七厘零,官私田土租科征麥七十石三斗一升三合零,絲八兩六

錢二分二厘零,綿四兩三錢一分一厘零。秋糧民田土科征正耗米一萬八百二十八石八斗六升

零,官田土私租科征正耗米八百二十石五斗五升二合零,酒醋課月辦鈔一千八百八十文,茶

課委官點看茶苗六萬有奇。洪武三年共計茶株一十六萬二千九百四十二株,每十株官抽一株

,計一萬六千二百九十四株二分,共科芽茶二百五十四斤九兩五錢五分,每斤收銅錢二百四

十文,茶葉一千七百八十二斤二兩八錢五分,每斤折收銅錢一百二十文,通計銅錢二十七萬

四千九百六十四文六分零,和買紙每歲收買歷日及公用茶鹽引紙數(shù)目不等。

宣州衛(wèi)

宣衛(wèi)屯軍有五所,明永樂間調(diào)撥三所,以實懷來等衛(wèi)。其二所田畝荒蕪,題請召民墾

種,改為科田,任民買賣執(zhí)業(yè)。

屯田四則:一曰原額,明洪武初,正軍人給田四十畝,原額田共一百二十頃,每畝征

米一斗五升,共糧一千八十石,歲終比較。一曰起科,軍舍自墾,成化初,奉文丈量,謂之



科田地。每畝科米五升,共糧一千四百五十六石三斗一合,塘九頃二十五畝六分五厘,每畝

科米五合,共糧四石六斗二升八合二勺。一曰改科,明指揮千百戶戶下舍余空丁,無差加米



謂之改科,田地共七十八頃,每畝科米六升六合八勺七抄五撮,共糧一千八百五十九石一斗

三升五合。一曰今清,丈量后清出右謂之今清,田地共一十八頃二十五畝二分,每畝科米一

斗,共糧一百八十二石五斗二升。原額田法惟承佃不得易賣。起科、改科、今清三項法得私

相佃賣。嘉靖中,屯田御史張鑒以原額屯田多為豪強兼并,銳意清理,所司具報失實,遂以

起科

、改科、今清法得佃賣之田,概充募軍承領(lǐng)之數(shù),號為案撥屯田。凡立九十六戶,于是軍民

互訐,追奪紛紜,增至一百四戶,而官與軍皆困矣。節(jié)錄舊志



卷十八·食貨志戶口◇寧國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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