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鳎R麟 纂修 (清)元成 續(xù)纂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序
補修《淮關統(tǒng)志》序
《淮關統(tǒng)志》十四卷。乃前明榷使馬公元岡所創(chuàng)始,嗣經(jīng)我朝杜、伊、李、元諸君重修、續(xù)纂。稅務沿革、例制掌故,無不賅備。余于光緒庚辰秋奉命來淮。公余之暇,檢查此書,詎毀于庚申捻亂。幸版未全失,所缺無多。賴幕中蕭幼蕓先生處藏有舊本,校對無訛,洵屬完璧,得以贊襄其事。即令司事毛宗鵬同書吏劉邦干等,付諸手民,照舊補刊,所需工價,捐廉給發(fā)。兩閱月,方始蕆事,頓復舊觀,庶免日久湮沒。惟溯自嘉慶丙子續(xù)纂之后,迄今六十余年,所存檔案悉毀于兵。自辛酉以后卷牘,其中有裨于榷政者,有堪垂令典者,以及河道變遷,今昔異同,均關緊要。仍擬采輯搜討,分門續(xù)纂。奈余瓜期已屆,政事冗繁,未克如愿。惟冀后之監(jiān)斯榷者,以成余之未逮,是所幸甚。時光緒辛巳秋八月。長白征麟謹序。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序
關榷之設也,由來久矣。蓋以充國之用,不得不借民之力,用籌之商賈轉運之間,量于百中抽取一二,相地設榷,酌定稅則,明彰木榜,科納無偏,于稽征之中仍寓寬恤之意。古今因之,責在司榷。凡蒞斯任者,須存經(jīng)國體民之心,通商衛(wèi)課,剔弊厘奸,以重職守。此無他術,惟有正己而已矣??鬃釉唬骸捌渖碚涣疃?;其身不正,雖令不從?!鄙w未有不能正己而能正人者也。果能謹身節(jié)用,明以照下,義以處事,猛以懲奸,寬以恤眾,賞罰公平,不貪不酷,法令森嚴,慈祥愛物,則上行下效,大法小廉,吏役畏服,商民愛戴,上無苛政,下不生奸,關政肅清,稅課自然充裕矣。此則論其常也。而各處之風俗情形相沿,既有不同,又在司榷者因地制宜,未可一律而視。若夫時之變遷,或偶值年收歉薄,貨載稀疏,或偶因道路阻滯,運轉艱難,遂致有虧缺稅課之道焉。此則非守榷者之所能力挽者也。雖然,典守者不得辭其責。國賦有定額,缺則難免其咎。故不幸而值此,則亦惟盡人事以聽天命而已。
成賦性庸愚,才識淺陋。乃于嘉慶十六年重蒙恩綸,簡放來淮,督理榷務。夙夜冰兢,隕越是懼,孜孜勤政,五載于茲,經(jīng)歷艱難,倍嘗辛苦。到任時,即有王營減壩、李家樓漫溢之患,繼則有豫、東二省連年荒旱之災。加之以十八年滑縣邪教滋擾,又繼之以睢工漫口,黃水斷流。此三年內(nèi),頻遭變異,貨販稀疏,淮、宿二關,稅課屢虧。凡四載,積短至六十余萬。當是時也,實不禁心膽俱落。每年關期扣滿結算,將所征數(shù)目據(jù)實陳情具奏,屢蒙圣明鑒原,赦免重罪,量予鐫級留任,寬以分限賠繳。成展轉思維,仰苛鴻恩,實屬昊天罔極,五中感愧,悚懼彌深。自知命蹇福薄,適逢其會,每思報稱維難,益加激勵憤勉,勞心竭力,昕夕靡寧。直至二十年,幸賴圣主洪福,豫、東二省豐稔,黃、運兩河安瀾,貨販較前涌盛,稅課賴以豐足,斯心始得寧貼。
成到任時,見淮關設有《統(tǒng)志》一部,乃前明榷使馬元岡諱麟者所纂緝也,續(xù)成于后任榷使喻子諱希學之手。后來歷任關部因之,逐年續(xù)纂。其中分門別類,條分縷晰,備載甚詳,皆本關所屬關榷大小分口、司隸事宜、守榷規(guī)制、稅則條例,以及近關鄉(xiāng)鎮(zhèn)名目、形勢、人物、藝文,悉有所考敘。至前任榷使李公諱如枚者,復加纂緝,旋去任。所歷及于今,越十余年矣。其間不免又有因革增減之處,自當檢查考訂續(xù)輯,以歸現(xiàn)行之用,聊備省覽。用是于政余之暇,檢查李公去任以后至成歷任各年案件,凡有因革損益應續(xù)入者,亟命司事之人錄出,逐件分門別款,詳續(xù)于后。仍望后之蒞斯任者拾覽而校正之,以補其缺陋云。
嘉慶二十一年秋七月上浣靜庵元成撰
舊志自敘
員外馬麟子振四川
《淮關志》,潘南窗舊有刻矣。麟復志之者,時易事殊,不能無損益于其間也。麟嘗讀《易》矣,巽上震下,其名曰“益”。蓋損乾之初九而為巽,益坤之初六而為震,有裕民之道焉。艮上兌下,其名曰“損”。蓋損乾之九三而為兌,益坤之上六而為艮,有裕國之道焉。噫!損上益下則曰益,言其當益也,不如是則終于否而已;損下益上則曰損,言其不當損也,不如是斯其所以為泰乎?此文王洞見萬世之經(jīng)權,而盈虛消息與時偕行者也。是故《周禮》以九職任萬民,九賦斂財賄,而又以九式均節(jié)財用。蓋非任則無以裕民,非斂則無以裕國,而非節(jié)則或取之無度,任之不終矣。是故周以九州之民養(yǎng)千八百國之君,而八百年不匱者,用此道也。
我國家揆法章程,惟任惟斂,一準之《周禮》。百年之間,更變不常。而蒞此關者,罔弗祗若良法美意,日異月新,歲有其人,非無不可易之常道以彝憲也。去籍而惡害己者率多泯之,非所稱服而傳者,皆其可為己地者也。是故《淮關志》所由作也。酌之舊志,訪之父老,體之人情,通之時宜,其目有八,其意則一而已矣。夫通商柔遠,王政之一,而典章經(jīng)制,實相因者也,故受之以《建置》;法度攸司,交政有所,政以之成,禮于是具焉,故受之以《公署》;變通張弛,融會錯綜,體民經(jīng)國,為政在人,故受之以《部使》;王釐爾成,綸綍畫一,有經(jīng)有權,當時之體要也,故受之以《榷政》;先王制無用之物,以有用之財,九府輕重,王政莫先焉,故受之以《圜法》;先王經(jīng)綸之跡,燦然可觀,而考制度,審憲章,又司市之事也,故受以《稽古》;服役勞力,勢不可緩,而陳殷置輔之外,兼需百職事之人,又役民者所嘗知也,故次之以《職役》;地以文勝,文以人傳,其始也惟因文以紀事,而其終也或因言以求心矣,故受之以《藝文》云。
舊《淮關志》敘
主事喻希學
喻子曰:《淮關志》命稿于元岡馬子。去之日,梓行未逮也。余奉檄時往咨舊政,元岡既次第教之矣,因出手錄一編,欲余畢是業(yè)。且曰:“此非定稿,久束之高閣。其可行者,率多未備??纱妫扇?,可增,可損,一惟求其可傳。若掛形跡,岐爾我,非相托意也?!庇鄳唬骸拔?!”夫元岡去關三年矣,而猶惓惓《關志》,且謙虛無我,悉以委之,學獨不能因以成之乎?乃不揣固陋,以意去存增損,謬成一集。自知無補元岡之托,而亦未謀之梓也。復托諸北潭熊子,再加筆削。訛者正,繁者刪,闕者補,有失敘者敘之,乃敢釋然梓矣。原志之目八,今仍列為八卷:曰《建置》、《公署》、《部使》、《圜法》、《職役》、《藝文》六者,皆仍其舊也;曰《榷政》,則并入《建置》下;曰《稽古》,則并入各項小序,實非有所增損。特改二目,曰《事例》,曰《則例》云。
《淮關志》后序
熊汝達
元岡馬子,先有事于淮關,憫《關志》為舊闕典,嘗屬稿而未遑敘正也。去三年,思與同志者共成休美焉。敏齋喻子其人也,乃授之。喻子亦毅然任之弗諉,芟煩輯要,參以發(fā)明,亦損益可知也。余時承乏,自漕刑來蒞茲土,于喻子為四都友,不見鄙棄,即以元岡馬子之所托者托之余。余作為嘆曰:食貨有《志》,尚矣?!蛾P志》一書,所以紀榷政而善利權,為后來者式,信不可以已也。唯先后二君子乎意制相新,略備一家言。嘻!可以考厥成矣!顧遲遲畀諸梓者,豈誠有所待哉!讓述作之專,求明信之實,君子有也。雖然二君子相繼事者也,有專政,有成勞,實見實聞,片言足征,授受宜也。余何人也,而敢越尊俎以議史事邪?《詩》曰:“我雖異事,及爾同寮。”既受命而次第之,爰述其所以。
《淮關志》后序
四明萬表
淮關榷舟,初未有志。近有之,而亦未備。今則草創(chuàng)于元岡馬子,增損裁定于敏齋喻子,潤飾于北潭熊子,而志始成矣。志成,而制置之詳,輸榷之則,廉約之規(guī),剔歷之跡,紀述之文,居然可考也。
夫國有經(jīng)費,歲賦不足,而佐以商舟之榷,非得已也。若又從而錙求銖校以取盈焉,豈士君子體國子民之心哉?是故執(zhí)事會計,必以其政謹節(jié)宣,惠存乎其人,得其人而政斯舉矣。故曰理財之道,必先用人。喻子公廉平恕,正己格物,不煩其令,而下不敢緣法以為奸。是以榷政肅然,商民戴之,頌載于道。余適督漕茲土,嘗飫聞焉。嘻!其果不在人乎,其果不在人乎?由是而知喻子之《關志》為可傳也已。
抑惟榷關稅輸鈔,初行鈔法以便民用,尋征折銀非制,然用為有資。今征錢鈔者,仍舊制也。論者以邊境騷動兵興之廢,司徒每每告匱。諸關稅之入,曾未足支,乃復訾校鏹幣,置之無用,非計也。且錢鈔之法,卒未能通以便民,而展轉干沒,適又歸于販家估客,抑獨何哉?或曰餼羊存禮,榷絜利用,非所宜言。惟當國計者,知所取裁矣。并敘諸末云。
《淮關志》后序
喻沖
榷政久矣,非我國家始有也。厚本抑末,經(jīng)國體民,于是乎見理財之道焉。審權平價,國裕民安,匪人則弊滋矣,于是乎見用人之道焉。方今明良勵精,司言者疏允,期以得人,昭是道也。
淮安,東南商舟之會。榷鈔之法,南戶部司之。敏齋歷試著跡,大司徒慎取委,而來從斯政,廉平公恕,聿新厘正,奸罔弗照,弊罔弗革,國賦稱足而頌聲作矣。瓜期將代,有終如始。乃于躬行之余,取元岡馬子未刻之《志》,參互考訂,類分序次,又潤色于熊子北潭以成之。領末規(guī)制,巨細備紀,所以昭往鑒來,豈徒《志》哉?即其《志》而知其政。民有恒懷,國恒足矣?!稌吩疲骸拔┥茷閷殹??!对姟吩疲骸八蓟识嗍浚送鯂??!比墩谑⑹啦豢蔁o也,何議焉?予與敏齋同第、同游,今復同官。據(jù)見聞之實,而喜政之布諸《志》也。因贅言之。
舊志《重修淮關志》序
主事李爵
按《淮關志》,其來已久,更相成于馬、喻、熊三賢之手。自《建置》以至《藝文》,其目有八。其事核,其詞直,信以傳信者在茲矣。重修者何?補其所未備也。蓋時不相沿,不得不因時以盡利;法久則弊,不得不通變以宜民。如舟之通塞在江河,今江河變遷異矣。民之情偽日滋,又若江河日趨,莫之紀極。是以因時變通,則《志》亦因之以輔輯可也。
爵猥以谫庸,叨承淮榷,上期裕國,下欲通商,夙夜圖維,負乘是懼。至則惟恪守成規(guī),于先年額料,毫不敢加益,以為船商病。但舊額船鈔,歲計不下一萬二千。后緣題請條例,約束方嚴,而各官亦自淬勵,增至銀二萬六千有奇,更加一倍有余矣。夫船料既不可增,而總計料數(shù)殊倍疇昔。夫豈有他術哉?一則存恤商船,以通往來,則鈔不加而自增;一則厘革奸弊,以稽隱漏,則鈔自足而不耗。如斯而已。夫錢者,泉也,如泉之流行而無所壅也。惟存恤船商,以浚其源;復厘革奸弊,以防其流。而裕國通商,庶幾兩得之。斯則《志》之義也。
適予當瓜期將代,謹拾志之殘缺者。編摩之間,以因革事宜并《藝文》可續(xù)者,輯于各項之后。意者諸君子之所欲為,而時有不及焉,自予為之。然及予之所欲為,而猶弗及悉為者,則又俟于后之君子得為而為之者。有此志在也。
嗚呼!算及舟車,非國家之得已也。九邊調(diào)度,費用寖廣,司農(nóng)且告匱,不得已旋革旋復,勢也。于不得已之中,而寓寬假之意,俾鈔有常額,商有常懷,斯得《志》之義也。不然,則茲《志》也,文具而已,將焉用之?謹序,以為同志者采焉。
舊志淮關小錄
主事杜學大道伯四川
《淮關志》成有年矣。萬歷戊戌,余以不佞承乏茲土。取而閱之,大都具備,而獨于《輿地》、《廨舍》無圖,《勅書》、《令甲》無考。且居民逼近轅門,至如寢室越遠,出入維艱。于是,翻為刊正,節(jié)繁繕修,為寬簡居。屏樹如異,插以廂房,為轅門,左曰“惠商柔遠”,右曰“計國子民”,西曰“北望燕云”,東曰“南瞻魏闕”。范金為鐘,銘曰:“以覺晨昏,聲聞于天。為鎮(zhèn)淮關,億萬斯年”。伐石為碑,題曰“淮海雄關”,為亭曰“小隱”,詩以識之,曰:“時有野亭趣,日無薄領來。鄰砧聲斷續(xù),漁棹聽迂回。謀拙慚何補,政閑初放杯。柳陰池上釣,機息紫云迴?!睘槁?lián)對以自警,曰:“商人即吾人,減一分霑一分之賜,恩自朝廷;國事如家事,詧一弊祛一弊之奸,惠流行旅”。曰:“灌輸系國家之命脈,中正是供;毫厘乃閭里之膏脂,征求無擾”。曰:“佐公家難已之役,三尺凜如;體上帝好生之心,一寬藹若”。曰:“寬以蒞關,寬則商毋從奸以漁百姓;簡以行敬,簡則己毋闊略,以馳官常?!痹唬骸半[稅律,有明條,爾無負國;榷舟官,有常賦,下不病民?!睘榫釉弧皩捄啞?。寬簡曷居?居自杜子;寬簡曷說,說自杜子。杜子烏乎居?蓋淮關公署,創(chuàng)自蜀東夏公,犁然備矣。杜子以坐中堂,不便新創(chuàng),為寬簡居,在望淮亭之右,額曰“淮清流潤”。左右藩(蔑)[篾],上覆以茅,迤后為退食,前屏以罘罳;寢室前樹以左右二屏,而左廂則撤舊屋而新之。中正堂則左右二甬道,甓以磚石。從事者兩行進,毋得從中。庶乎規(guī)制森嚴,堂扃奧秘,且從望淮亭而出入,傳呼甚便,衙制亦尊。此杜子寬簡之所由以居也。居從蔑從茅,簡意斯在,得其說而存之。則寬以為關,簡以應冗,淮關其庶幾乎。為龍亭、儀仗、錦幌、云蓋諸服御具備;為禁約數(shù)款,為講鄉(xiāng)約廉,關民之不孝者而置之理。百廢粗興,略有條理。工植取之歲修租米,不以勞民。嗟嗟!后之人葺而修之,庶此棲之不朽也。鄙意類若此,于是揭數(shù)語勒篇首,而《志》則仍舊云。
舊刻《淮關志略》序
刑部主事、理刑河中張甲征
戊戌之秋,西蜀兩沂杜公來董淮關之政,與余邂逅,稱莫逆焉。無何,手一編示余,曰:“此前政馬公所為《志略》,吾增修而附益之者,子盍序諸。”余曰:“公之為此《志》也,其指謂何?”公曰:“吾甚有惡夫世之無恒者也。蓋逆旅,此生也;傳舍,此官也。矧茲榷關之使,匝歲輒更,坐席未溫,業(yè)已及瓜矣。逆旅、傳舍之云,莫此為甚。故率茍且終歲之計,而于所謂商若民者,直秦、越視之耳。吾之來也,豈惟故事是循,亦將圖經(jīng)久而樹后楷也。故有取于馬公之《志》,而猶惜其未備,闕者為補之,斷者為續(xù)之。而吾所措置,及《秦記》大司農(nóng)諸便宜事,咸類附之。令繼自今者,可考鏡焉?;韧檬?,則龜鑒示吾前;俟將來之是非,則袞鉞隨吾后。吾持是心以厘是政,若世之無恒者所為,吾知免夫?!庇嘣唬骸吧圃?!公亦觀之《易》乎?在《易》:上震下巽曰‘恒’。而夫子贊之曰:‘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夫震之象雷,而巽之象風。雷、風之用,斯須間耳。乃化機鼓動,萬古常然。此天地之所恒久也。公之瓜期,曾不越歲,亦雷、風斯須之用也。而能揭官常于有永,貽美利于無窮,視彼持逆旅、傳舍之說者,心相萬矣。恒德,其肖天地乎!”公惠洽商民,庶幾古所稱杜母者。其惠政大端載編中,茲不具論云。然馬公亦蜀人,實創(chuàng)斯《志》,至公而集其成。要之,兩公者,皆蜀之良也,蜀之光也。
《淮關統(tǒng)志》自敘
杜琳
余自癸亥冬奉命由江浙海濱帆風,道過淮陽。其時,冰凝木落,驛路匆忙。雖未及細詳其疾苦,而閭閻蒼涼,川途落寞,已大非當年景色,心竊異之。及南郡事竣,渡江而北,以次將歷朐山,時已甲子春暮。榷關馬公諱士貞者,訪余于旅舍,備述榷務艱難之況,抵掌至夜半,甚而泣下。時同事副都憲呀公、少司空金公輩,莫不聞而嗟嘆之。
昨秋,榷使屆期,荷蒙睿眷,特簡是任。余小臣,身殿計曹空,歷年所碌碌,無所裨益,方日以素餐自懼。顧此繁劇,其何能勝任而無愧乎?而乃湛恩汪濊,又不得畏難以諉謝,慚惶跼蹐,每切前車之恐。然竊謂竭盡心力,雖津梁疲敝,或不終至于顛躓也。自下車以來,閱歷備細,始知凋敝之故,由來已久,非一時淺見所得治者。
蓋關市之設,非可以束縛馳驟也。上之人必慈祥寬厚,通羈旅,厘頑讒,聲稱遐邇,則人物歸之,繦至而輻輳。其或詆嚴網(wǎng)密,捐棄舊章,則上下相遁,胥吏舞文。為商賈者,惟恐遁跡之不遠,亦何財幣之得入乎?況淮自三關歸并以后,賦額既重。而漕渠一線,春則運舟相阻,秋則漲水為患。加以西設鳳關,東開海禁,向之鼓棹而來者,皆紛出他途于不可問。今即加以寬恤,與以便安,猶或徘徊而顧慮,其可深文酷烈,峻剝苛求,使民之聞之皆裹足而不前乎?比年來,額賦匱乏,良有以也。
余洗心剔慮,仰承皇上恤商愛民之至意。數(shù)月間,方略教導,禁奸止邪,不啻舌敝耳聾,而川途蕭瑟依舊,梯航未集,吏胥之舞弊未盡熄,商賈之悅服未盡遍。意者制欲隨時,今于因革之宜有未盡合歟!爰不揣鄙拙,自公之暇,準今酌古,筆為成書。雖樸率無文,貽譏大雅,而其中賦法之源流,(譏)[稽]征之利弊。后之蒞至者,展卷豁然,自不為胥(隸)[吏]所蒙,尤冀加以鴻裁,力行善政于久遠,將見熙熙攘攘畢出于途,而朝廷有豐裕之慶,道路有歌頌之聲。使隆盛之規(guī),自今復觀焉。此余之志也夫。
《淮關統(tǒng)志》序
長白伊齡阿
政令之成,凡所以為國家計者,必謹守定規(guī),仰副主德。我朝深仁厚澤,浹洽群生,設關津以惠商旅。其于條例模范,無不鉅細畢陳。而阜財解慍之休,又存乎司榷者之寬嚴互濟。
阿奉簡命督理關務,早夜圖維,思期報稱。復念先大夫舊蒞章程,至今相隔數(shù)任,未免有久而變遷,應行酌定,以復舊制之處。茍能盡職,即所以慰先大夫于九原也。凡屬因循流弊,留心體察,裕國恤商,冀全兩美。
粵考《周禮》,凡貨之不出于關者,舉其貨,罰其人。司關之職,煌煌有典矣。舊有《關志》,歷經(jīng)數(shù)手,非不詳且盡也。但日久漫患,而其規(guī)則之隨時變易者,未盡條備。夫令不出于劃一,則舞弊易生;事不極其詳悉,則規(guī)為不久。爰訪延儒宿,詳考舊典,增益新規(guī),定為一十四卷。分門別類,首列《圖考》,如畫沙聚米,一覽而見也;次《建置》,如梓材堂構,悉數(shù)而知也;次《川原》,相地勢也;次《鄉(xiāng)鎮(zhèn)》,度途軌也;次《關口》,扼要所也;次《令甲》及《則例》,典要所存也;歷任榷使,次記之;《公署》,又次記之,重其任,壯其觀也;再次之以《經(jīng)費》,量入為出也;又次之以《文告》,俾法制昭晰也;次及《古跡》,因勝地也;次及《人物》者,所謂地靈人杰也;終之以《藝文》,有典有則,風雅賡續(xù),而榷政大備矣。夫郡邑之有志,所以表勸懲;關榷之有志,所以昭法守。其體則殊,而其用則一。上下千有余年,舉凡有利于商而無虧國課者一覽焉,而是則是效,則法守之所在,即勸懲之所在也。
昔先大夫蒞斯任,蒙主上深眷,四載勤勞,擘畫周至,迄今遺愛猶存。阿再蒞斯任,自維涼薄不能嗣續(xù)前型,有忝厥職,乃成《淮關統(tǒng)志》,用付剞劂???,遂述其梗略,以俟后之督是關者知原原本本,有始有末。胥吏不能起弊端,商民不敢行黠詐。是為序。時乾隆四十三年。
《淮關統(tǒng)志》序
關榷之志之簡于郡縣者,以風土之責在郡縣也。續(xù)志之異于修志者,以規(guī)模仍乎前而繼述列于后也。余是乘之續(xù),始于乙丑春而成于冬,蓋敢言續(xù)而未敢言修也。余幼隨先中丞任,由山左歷江右,見所蒞之地,莫不整躬率物,興利除弊。于郡邑各志,咸隨時修輯。任方伯時,曾攝篆九江,惠商恤旅,洵能囊懷民物,不苛不阿。先德克紹,余用是惴惴未敢忘。厥后備員內(nèi)府,趨直禁廷。甲子春季京察一等引見,蒙恩記名,以關差道府用。孟冬中旬,恭膺簡命,督理淮關。蒞任之始,詳繹關志,條例規(guī)模,巨細畢舉。竊維榷政,其要在于存恤商船,剔厘弊竇,寬猛相濟,賞罰適中。余夙夜圖維,殫竭心力,仰體皇上恤商愛民之至意,恪守前使舊章,謹遵先人庭訓。視事匝歲,課額豐盈,商情踴躍,幸勉隕越焉。
惟《關志》自前榷使伊少司空于乾隆戊戌年纂修以來,迄今將及三十載。其中《古跡》、《川原》,尚無容增損;而《文告》、《則例》,則有隨時之變通;《人物》、《藝文》亦備后來之宏富,固有不能不增訂者。余于公余之暇,搜羅各條。凡有關榷務者,刪繁就簡,續(xù)于舊志各門之后。孟冬報滿,荷蒙皇上天恩留任。正欲力加參考,季冬復荷恩綸,簡命巡視長蘆,羝有期,率以告竣。計斯乘之成,時日既促,搜訪未深,掛漏之愆,自知不免。后之同志者,倘借丘陵以為泰岳,由是博輯而引申之,其足以成余志之未逮者,余竊于斯乘樂觀其美備焉。是為敘。
嘉慶丙寅正月上元后三日襄平李如枚撰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銜名
初修
欽命戶部郎中督理淮安鈔關稅務加一級杜琳
重修
欽命奉宸苑卿督理淮宿海等關稅務兼佐領加一級紀錄三十八次伊齡阿
重修
欽命內(nèi)務府郎中督理淮宿海等關稅務佐領銜調(diào)任長蘆鹽政加六級紀錄八次李如枚
續(xù)纂
欽命督理淮宿海三關稅務提督南苑奉宸苑郎中兼佐領加一級紀錄十四次元成
委員
筆帖式常恩
筆帖式鍾秀
筆貼式吉暲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凡例
一、康熙二十五年,榷使杜琳踵明季《關志》撰成《淮關統(tǒng)志》十卷。圖考、綸音、令甲為一卷,建置分鈔關、常盈倉、稅課司、清江廠、官制、職役為一卷,川原為一卷,形勝、淮關八景、關口、淮倉所屬州縣、徐倉所屬州縣、淮廠征收、折夫、地方閘壩、津梁、里程為一卷,公署為一卷,部使、雜錄志、古跡、寺觀為一卷,藝文為四卷。附移文、告示、則例。此杜志之體例也。
一、乾隆四十三年,榷使伊齡阿修《淮關統(tǒng)志》十四卷。圖考一卷,建置一卷,川原一卷,鄉(xiāng)鎮(zhèn)一卷,關口一卷,令甲一卷,則例一卷,榷使一卷,公署一卷,經(jīng)費一卷,文告一卷,古跡一卷,人物一卷,藝文一卷。內(nèi)刪杜志第一卷之綸音,而以令甲門移在六卷,易第四卷之形勝名目,分閘壩、津梁、里程,益以津渡為鄉(xiāng)鎮(zhèn)門,分關口為一門,列文告為一門,列則例為一門,易部使為榷使門,分古跡為一門,益經(jīng)費門、人物門。此伊志之體例也。
一、圖考,為淮關之形勢,不可少也。仍伊志之舊,首列圖考。
一、綸音,為榷使受任之始事,不可刪也。今仍列入,以遵王制。謹按:近年勅書微有刪節(jié),茲仍列舊日勅書,以志淮關有志之緣起。因增列綸音,次圖考。
一、儀注,為榷使到任之始事,不可缺也。因增列儀注,次綸音。
一、令甲,皆榷使在任之所有事,一到即宜披覽,不可后也。因仍移列于前,次儀注。
一、建置,類記榷政之典要,非日日常行之事。因仍杜志,移次令甲。
一、則例,為榷政之設施,須在在查核。因移次建置。
一、經(jīng)費,紀榷鈔之出入,須時時稽算。因移次則例。
一、關口,悉關部之所轄。因移次經(jīng)費。
一、文告,為宣明令甲、建置、則例、經(jīng)費之用,示諭關口之文,執(zhí)筆者半屬胥吏,非經(jīng)國大業(yè),且因宜改易,不足以示來茲。杜志附藝文,固非;伊志另列一門,較是。今亦間列一二,次關口。
一、伊志改杜志部使為榷使名目,仍不雅馴。今易為題名,移次文告。
一、列圖考,但不附卷。
一、綸音,為榷使受任之始事,不可刪也。今仍增復,以遵舊志。謹按:近年勅書微有刪節(jié),茲仍列杜志所載勅書,以志緣起,爰為卷一。
一、儀注,為榷使之典文,不可缺也。因增列儀注,附綸音。
一、伊志更杜志部使為榷使,今則易為題名,而卷仍第八。
一、是書意主續(xù)纂。其無庸續(xù)者,但存伊志,如川原、鄉(xiāng)鎮(zhèn)、公署、古跡是也;其纂者,如建置、關口、令甲、則例、題名、經(jīng)費、文告、人物、藝文各門。俱分次伊志后。
一、是書之成,為期甚迫,且非初創(chuàng),無事更張,故卷數(shù)名目,大概如舊。
淮關統(tǒng)志圖考
《關志》之有圖,其來舊矣。蓋以關山川谷,形勢有分合之殊,界限有彼此之別。筆諸紀載者,既已務詳其實,而求諸跡象者,茍不備指其處,則持籌稅務者,何從而得其脈絡分明、瞭如指掌乎?淮關,自歸并宿、海以來,繡壤錯出,幾及千里,辨識尤非易易,用是合三關而總為一圖,復分三關而各為一圖,不厭詳審,著明總期,便于參閱考訂耳。至大關雄踞通津,制度適得其宜,公署既遭淹沒,規(guī)模為之頓易。而署后觀音庵,向?qū)倩搓P香火。被水之后,現(xiàn)復鼎新,故亦各附一圖,以示來祀焉。
《后湖圖》識此標題為點校者所加。
謹按:志書所載淮安關署有怡園焉,厥后荒廢。今之愛蓮亭、觀音堂即其故址也。署后尚余荒陂一區(qū)、松柏數(shù)本,時有牧兒鄰嫗浣衣滌米,幾成村墟。迨前關部效公述堂于光緒十有五年來司榷事,慨捐廉俸,始培圩土,浚陂水,種竹養(yǎng)蓮,栽桃補柳,北圩之上更筑放鶴、含虛二亭。陂之南苫蓋退省草堂三間,統(tǒng)名之曰后湖焉。紳于廿有一年春到官,則見花光共竹色爭妍,柳線與荷錢成趣。暇則排遣于其間,時極公退幽居之勝概也。茲就搜輯題名,補印志書,爰命老吏王塏繪成一圖,補刊于舊圖之后,以志效公之經(jīng)營,俾垂久遠云。
光緒乙未秋七月清淮榷使文紳記并書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一綸音
淮關統(tǒng)志卷之一增列綸音
謹按:杜舊志本列勅書一道,今仍纂入,冠于卷首,俾蒞政者開卷之初,仰見圣朝整飭官方惠愛商民之至意。仍列杜名,以志《淮關統(tǒng)志》之緣起焉。
康熙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勅戶部郎中加一級杜琳:茲命爾監(jiān)督淮安鈔關稅課,兼管淮安倉、清江廠。稅課米麥、閘座抽分,首在禁暴懲奸,約束衙門官役,使恪遵法紀,無致作弊生事。凡一應經(jīng)過舟車,裝載物料,例應輸納稅銀,如有隱匿不報,倚恃勢豪,包攬侵扣,致虧國課者,無容徇情,照例拿究治罪具奏。原設地方巡邏員役,須選委得人。科征則例,照部定規(guī),不得任意增益,借端勒掯,以致耽延日期。不許免各官勢要之稅,掊剋細商。若事發(fā),定行重治。歲季應解課銀,如期湊發(fā),不得遲誤。該倉歲入歲出之數(shù),謹按:以上六字今作“項下應征商稅等銀”。務須稽考精詳,均平出納。謹按:以上四字今節(jié)。嚴絕侵盜守候使費等弊。謹按:以下九十二字今節(jié)。仍將倉、廠修葺,會同該管巡撫轉行督糧道并所轄府、州、縣正官及管糧官,除遵例蠲免錢糧外,應解本倉糧數(shù),造冊呈送,各依分數(shù),嚴限催征解完,毋致拖欠。如有玩怠捏報及延捱不完應察追者,先行察追;應參奏者,移會巡撫指名參奏。以上今節(jié)。茲仍從其舊列入者,重其始也。其清江廠修造漕造之事,毋得干預,二衙門收稅書役盡行裁去,出差監(jiān)督,該督撫不得管轄。其王公文武大小各官家人強占關津,任意往來,不容商民貿(mào)易,欺壓詐害,并兵民商人指稱各官名色借端欺壓,該監(jiān)督嚴拿報部,照律處分。如有地方惡棍擾害商民,訛詐強霸地方,不時嚴查拿懲。有抗違者,指名報部,照光棍例治罪。該監(jiān)督將衙役家人不行嚴禁,任意苛索,將監(jiān)督照罪之輕重處分。如有私自違例,往返差人,干預地方事情,擾害商民等弊,該督撫據(jù)實指參。該差一應收放錢糧數(shù)目,俱各照例造冊報部,差滿之日,回部考核。果著有勤勞,方準復職。爾受茲委任,須廉潔任事。如或徇情受囑,貪黷乖張,脧削商賈,必從重治罪,決不寬宥。爾其慎之。故勅。
增列儀注
手握王章,口含天憲,質(zhì)旁在上,敢不敬諸。
上任儀注
渡黃時,穿便服,祭河神。至清江萬柳園,督、河兩院請圣安。至百子堂,委員官赍印到,穿朝服,跪接受印,用采亭,將印敬謹安放,抬在輿前。至儀門,行一跪三叩首禮。至大堂,望闕謝恩,行三跪九叩首禮。禮畢,升座,茶房鳴點,報班齊擊鼓,五鼓,報開儀門,升炮,役。三鼓牌,門吏報文武官進,報吉時,跪稟:“上任大吉”。請印,用印,拜印,行禮如謝恩。升座,各員弁吏役等叩賀,畢,退堂更衣,穿補服。祀宅神、灶神、庫神、馬神、二帝祠、關帝殿、福神祠。禮畢,肩輿上大關,祀關神。登樓,開關,放關大吉。
拜本儀注
穿朝服,吏捧本導引前行,至大堂前,升炮,吹奏。拜本,行三跪九叩首禮。禮全,巡捕官捧本,升炮,鳴鑼開道。起本,升炮,掩門題本。
卸事之前一日,將印封好。次早,委員赍送去后,出署迎見新任。請圣安畢,即便長行。
出鞘儀注
升大堂座,茶房鳴點,報開儀門。奏樂,升炮,出鞘,解餉役在二門旁報數(shù),出鞘匣畢,領解員吏役叩稟起行,鳴點掩門。
封、開印儀注
封、開印,發(fā)三鼓牌,升炮,穿朝服。吏請勅印前引,升大堂座,儀如上任。六級封印,拜印,升炮。禮畢,仍升座,儀如上任。茶房跪稟堂事畢,退堂,掩門。
接征儀注
穿補服,祀庫神。升座,開門,文武官員吏書人役參賀,退堂。祀二帝祠、關帝殿、財神殿。禮畢,上大關,祀關神。登樓,開關,放關。
接詔勅儀注
凡自京赍來勅書傳到,赍勅欽差入境之日,用采亭、鼓吹。執(zhí)事前往百子堂,穿朝服,跪于道旁,迎接到署,供奉行禮,進署開讀。至督漕、河院分送。詔勅系外省衙門委官赍送,有從南來者,有從北來者,并用采亭。執(zhí)事前赴百子堂或翁公祠迎接。穿朝服,在署大堂跪接,二堂供奉,行禮如謝恩。內(nèi)署開讀。凡遇欽賜物件,并照此。
朝賀儀注
十月初六、十日恭逢圣節(jié)。五鼓,穿朝服,不升炮,不吹奏,不鳴鑼,至百子堂門外下輿,步進萬壽宮。朝賀,行禮。禮全,演戲畢,回輿,仍鳴鑼開道,吹奏,升炮。
每逢元旦長至,朝賀如前儀。屆歲除,自二十八日起至正月初四日,穿蟒袍七日。逢小,逮二十七日穿起。
日月食儀注
恭逢日、月食,穿素服,在于大堂救護。初虧食甚,并行一跪三叩首禮。復圓,行三跪九叩首禮。
至各廟各神拈香祀祭儀注,有一跪、二跪、三跪不同,期日亦錯出,自有書吏隨時稟請,不具載。其余近關各廟,不系儀注者,拈香與否,各隨關使自奪。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二建置
淮關統(tǒng)志卷之二建置
《周禮·天官·太宰》:“以九賦斂財賄”。“七曰關市之賦”。又“太府掌九賦之貳”,“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兜毓佟に娟P》:“司財貨之出入”,“掌其治禁,與其征廛”?!皣鴥丛?,則無關門之征”。凡于抑末之中,時寓寬恤之意,亦示以不得已也。范文正公曰:“與其取于民,莫若取于商,則征商寧有病哉!”顧古法雖未盡湮,而今制則隨時異,乃志《建置》,而沿革系焉。
漢武帝元光元年,初算商賈。元狩四年,初算緡錢。
后周閔帝初,除市門稅。
隋文帝受禪,除入市之稅。
宋(恭)[孝]武大明八年,詔自東晉至陳,西有石頭津,東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并十分稅一以入官?;此庇写笫邪儆唷⑿∈惺嗨?,各置官司收稅。此條按時間順序應在“后周閔帝”條之前。
舊志云:淮北收稅始見于此。
唐高宗武后長安二年,鳳閣舍人崔融上議,請免關市之賦。
按:崔融疏議有所謂此津才過,彼鋪又止,非惟國家稅錢,更遭司事者僦賂云云。蓋彼時商賈之稅,所以充國家之用者什一,而所以資奸人之侵漁者十常四五也。
德宗時,因戶部侍郎趙贊請,諸道津會置吏閱商賈錢,每緡稅二十,以贍常平。因?qū)佘娪闷弱?,亦隨耗竭,不能備常平之積。
文宗開成二年,勅淮泗通津,向來京國自有率稅,頗聞怨讟。今依武寧軍節(jié)度張延賞奏停,其所置官司悉罷。
宋太祖建隆元年,詔所在不得苛留行旅、赍裝,非有貨幣當算者,毋得發(fā)篋搜索。又詔榜商稅則例于務門,毋得擅為增損。
太宗淳化二年,詔曰:關市之租,其來舊矣,用度所出,未遑削除。征算之條,當從寬例。宣令諸路轉運使,以部內(nèi)州軍市征所算之名品,其參酌裁減以利細民。
真宗景德四年,詔京東、西、河北、陜西、江淮南民,以柴薪渡河者,勿稅。
仁宗時,詔常務稅課取一歲中數(shù)為額,外羨勿增,仍毋得抑配人戶,苛留商賈,求羨余以希賞。
徽宗政和二年,宮觀寺院臣僚之家為商販者,令關津搜閱,如元豐法輸稅。
元太宗始立征收稅課。
世祖至元七年,定三十分取一之制。二十二年,增商稅。二十六年,大增天下商稅。
邱文莊曰:《元史·食貨志》:其利最廣者,鹽法、茶法、商稅、市舶,四者又有額外課,凡三十二則,謂之額外者。歲課皆有額,而此課不在額中也。
明
宣德四年,令南京至北京沿河漷縣、臨清、濟寧、徐州、淮安、揚州、上新河客商輳集處,設立鈔關,收船料鈔。時廷臣以鈔法不行,奏征天下官民客商船料鈔,差御史及戶部官監(jiān)收正余銀二萬二千七百余兩?;粗n關疑立于是年。
正統(tǒng)六年,罷。
景泰元年,復。
成化元年,罷蘇州、淮、揚等處收船料鈔。七年復設。
八年,罷各處鈔關,差官令府委官監(jiān)收船料鈔,至弘治五年止。
弘治六年,定例:專差南京戶部一員,一年更代,不許再委。
嘉靖九年,令各鈔關主事,凡遇差滿,須待接管官員交代,方許離任。
四十一年,奏準淮安等各關主事監(jiān)收歲額定數(shù)外,務將余饒悉入公帑。
隆慶二年,各處鈔關主事各鑄給關防,撰給勅書。所屬司局衙門等官,該關差滿,備開賢否送部,咨送吏部考察。
萬歷初年,仍宣德之舊例。
天啟三年、五年、七年,崇禎三年、八年、十二年,兩朝累加遼餉銀、新餉銀,代補鹽、桃二邑誤派遼餉銀,又新增餉銀、練餉銀諸名色不一,約加征銀五萬余兩。
國朝
順治二年乙酉,照前明例設立鈔關,駐扎板閘,為戶部耑司衙門,至差遣滿、漢官員督理。國初為制不一,詳載《榷使》之首。
順治三年,定照萬歷初年《會計錄》原額征銀之數(shù),將天啟、崇禎遞加餉銀減半數(shù)目。詳載《令甲》。
順治八年,督關石特庫,于正額外,征解溢額銀兩。九年,奉部札準以為例,嗣后有節(jié)省銅斤水腳銀兩。
景山興慶閣教習藝業(yè)處公費銀兩、幫助翰林院庶吉士銀兩、解抵光祿寺行戶拖欠銀兩各數(shù)目,詳載《令甲》。
康熙二十五年,因淮關額內(nèi)辦銅不敷,遵奉部文,每年加額銀萬余兩。
雍正年間,各關盡征盡解正額有定,盈余無定。凡遇年歲豐稔,貨載絡繹,所收盈余,間有浮于正額者。
乾隆十四年,奉上諭:關稅正額盈余比較,總以雍正十三年征收數(shù)目為例。
乾隆十九年,又經(jīng)部議,以本年收數(shù)比較上年銀數(shù),以別盈絀。
乾隆四十一年,復奉上諭:仍以雍正十三年數(shù)目為定例。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欽奉諭旨:揚關、淮關、鳳陽關稅課,節(jié)年比較短絀,著以上三年數(shù)目比較。備載《令甲》。
常盈倉在清江浦,舊有《倉志》詳其事,今不可考。
三代封建,有貢無漕。秦時,鑿渠運漕,乃用漕之始。
魏司馬懿通河渠江淮以餉軍。石虎以輸挽勞,歲取百萬斛入中都,余聽民輸水次。
北魏經(jīng)略江淮,自白馬津至陳郡,水次置倉凡八,隨便收儲,應濟漕用。
隋文置四倉,又募民能漕砥柱達陜倉者,免征戍四年。
唐開元十八年,裴耀卿曰:南人不習河險,雇師煩費,秋漲守候。若置河陰、太原、永豐等倉,使南舟不入河,河不入洛,水通則舟行,水淺則留倉以待。后三年行其策。
宋制:淮南輸泗州,江南輸真州,兩浙輸楚州,名轉搬倉。
明
永樂時,漕俱民運,乃置淮、徐、臨、通四倉,以便轉輸。常盈倉,即淮倉也。平江伯陳瑄建天字號倉百余間,差戶部分司一員管理。
宣德二年,令軍民并運,酌遠近輸要倉。自淮運徐,自徐運德,自德入通州,號“支運”。五年,以周忱、陳瑄請,令江、浙、湖運至淮安或瓜州水次,加費耗,兌與衛(wèi)軍代運,淮北兌與附近衛(wèi)軍,亦如之,而淮、徐、臨、德四倉,歲收七十萬石。
成化七年,都御史滕昭請罷瓜、淮兌,令附近衛(wèi)軍就本倉兌,加貼過江耗,視遠近以差,并淮、徐、臨、德民運亦行正兌。由是軍運直抵北、通,而四倉轉運之制遂罷。其時號“輕赍車”,在衛(wèi)所支月糧出運給行糧。
嘉靖四十五年,水災,用匱,知府傅希摯建議,撫、按題準,以過壩雜糧比照瓜洲事例,每石征銀一厘,抵補稅糧之缺。
隆慶中,水災益甚,增廣前例,有腳抽、斛抽、濟漕三項,并前為四,名曰“四稅”。雜糧稅出自客商,腳抽、斛抽系腳、斛人腳價工銀,濟漕系抽牙用。
萬歷六年,御史方萬山建議裁去腳抽,雖名“四稅”,實三稅而已。
萬歷八年,撫、按以厘弊通商情由,將淮安府所屬本府征收“四稅”題歸管倉部司。
國朝
順治十三年,總漕蔡士英題定,將本倉額征淮、揚、鳳、常四府屬麥折銀兩改為半折均平,將所存廒座堆貯半本小麥額,給廬、鳳、淮、揚四府各衛(wèi)所官丁行糧之用。
康熙四年,將徐州廣運倉額征宿州、泗州本色小麥,改解淮倉,給發(fā)長淮、鳳陽、宿州、邳州四衛(wèi)行糧之用。
康熙九年,將合肥、江都二縣本色鳳米,改解淮倉,將宿、泗二州本色小麥改解鳳倉。
舊志云:淮倉之設,原(訪)[仿]唐宋舊制,為轉運漕糧積貯之所。自漕用軍運,直達京、通,而此倉止貯行、月米麥給軍。管倉部司每年按額收給,例有考成。嗣準漕督帥奏淮安十里三關之議,將淮安倉歸并淮關,則淮府征收所屬四稅、商稅并灰契小稅等項,俱為抽分,部差不另設管倉之員矣。
清江廠
明初,差工部分司一員駐扎清江浦,督造運船兼管閘座。設抽分廠,凡船料、梁頭、竹木、灰石等項,三十稅一,以為供造漕船之需。
國朝順治二年,改南京廠為江寧廠,直隸廠為江南廠。后將鳳陽、江南二廠歸并淮安船政同知,裁去揚州同知。
康熙九年,經(jīng)漕督帥題準,清江廠歸并淮關,將江寧廠撥付江寧府管糧同知管造,淮安府同知遂隸漕院提調(diào),非關部所屬矣。
廠例向定南自南鎖壩,北自清河口,停泊報抽,船始放行。其漕造者,為抽分,為北鈔,為余羨,約略歲額征銀二萬兩有奇。
順治年間,奉部札加額銀一萬兩。其兼濟河工者,一曰由閘,凡出口、進口空重船只,并裝卸過壩船不由口出進者,分別丈尺納銀,舊系淮安府征收。一曰石價,照例計尺納銀,舊系中河分司征收。一曰梁頭,凡里、外河裝卸重載船,并出進口重載船,計尺納銀,舊系淮安府征收。一曰扣利,抽客商南北貨物至清江浦發(fā)賣者,向系河廳征收。其折夫一項,原征于山陽、安東、清河、宿遷、海州、大河衛(wèi)、鹽引所七處,牙儈輸納。于康熙六十一年豁免,歸于關項撥解。其由閘、石價、梁頭、扣利四項,并淮倉四稅、灰契小稅等項,于雍正七年經(jīng)前監(jiān)督年題定則例,大鈔船只改照客販計石征收,俱在關項下征收客販銀內(nèi)撥解,清款不分名色,另征矣。
宿遷關海關廟灣口此標題為編者所加。
淮安關統(tǒng)轄有宿遷關,有海關廟灣口。
宿關舊屬淮徐道兼理,自雍正五年,準廣東總督孔代河道總督齊口奏,淮徐道有經(jīng)管河工河庫之責,最為緊要,不能分司稅務,請擇就近賢員赴關管理。奉旨:交與年希堯兼管。
海關廟灣口,向系江海關分口。舊例:船料、梁頭則屬淮關,客商貨稅則屬海關。自雍正七年,經(jīng)總理戶部事務和碩怡親王等折奏,江海關設立。上??h距廟灣幾二千里,請將該口岸貨稅照宿關之例,歸并淮關征收。奉旨依議。
續(xù)纂建置
嘉慶四年三月,欽定淮安關盈余十萬一千兩,海關盈余二千二百兩,宿關盈余七千八百兩。其三年比較之例,永行停止。備載《令甲》。
九年六月,欽奉諭旨:淮安關酌減盈余額數(shù),著定為十二萬一千兩。欽此。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三川原
淮關統(tǒng)志卷之三川原形勝附
沿流習坎,麗乎方輿。守關者,無疆宇之責,川原非所計也。然原委不明,則東南西北未能會通。而凡舟楫之所經(jīng)歷,貨殖之所由來,其有系于賦稅者,宜輕宜重,將何由稽驗乎?故淮郡素稱澤澥,涓流巨浸,筆不勝紀,而非賈舶所往來者,概從其略。志《川原》。
黃河
河自昆侖蜿蜒而來,萬有余里,從高注下,水流峻激。故所至崩潰,中土屢蒙其害。禹治水至于大伾,即回流北向,溯鉅鹿而去,黎陽以東無河患也。班固云:商竭周移。蓋自周定王五年而河徙故瀆矣。至是,九河既湮,而入海之道變遷不一,然猶未聞其南徙也。迨漢武有瓠子之歌,魏文有金門之役,而河道漸南?!犊ぶ尽芬駷F之言,謂黃河入淮始于宋熙寧之朝,亦一證也。故黃河北流,則由直沽以入北海;南流則自延津、封邱而下,達徐、邳,亂洸、沂,奔流于清口,與長淮交會。而淮水入海故道皆變而為濁流,亦由來久矣。自元訖明,東南挽漕,多由海運達京師,黃河無與焉。至永樂九年,尚書宋禮浚會通河,筑壩遏汶水西南流,至南旺中分,北達衛(wèi)水,南出濟寧而運道通,遂罷海運,專命平江伯陳瑄大疏江南運河。由是糧艘南自儀征、瓜洲二江口入運河,出河口,由黃河入會通河,過臨清,漸達于京。而自清口以至邳、宿幾三百里,為南北咽喉之地。板閘居其南,舟航漕賈實攸賴焉。但河舍故道而來匯于淮,二瀆相持過郡,溜急波狂,其勢洶涌,最為險要。乾隆三十九年,秋水盛漲,即有老壩口之漫溢,板閘適當其沖,關署、民居,悉遭淹浸。
雖經(jīng)旋即堵筑,完固如常,而清、黃交會之處,往往清水勢弱,黃水勢勝,清不足以敵黃,每多黃水倒灌之患,嚙堤沖閘,在在堪虞。其所以上廑宸衷者,已非一日??滴跞四?,圣祖南巡,閱視河工,首見及此。特命開挑陶莊引河,俾黃水遠避清口,以除倒灌,誠至計也。緣當日施工未得其宜,屢挑屢塞,后遂以為功不易,就置而弗論。仰蒙我皇上圣神默運,洞灼機宜,以陶莊引河不開,終無救清口倒灌黃流之善策。乃命督臣高晉、河臣薩載,悉心相視,測量得實,復經(jīng)睿慮周詳,參酌指示,乘時興工,五閱月而河成。放流之后,新河順軌循行,直抵周家莊,始會清東下清口,較昔遠五里。其舊河口,則筑攔黃壩以御之。復于陶莊積土外添筑新堤,以防外灘漫水。又于新河頭下唇添壩一道,為重門保障。并以河神默佑,迅速功成。爰即新口石壩,特建崇祠、御制碑,勅石垂遠,以昭明貺。從此淮、黃兩不相競,永無倒灌之虞。而堤岸鞏固,黎庶乂安,將千百世下,咸享安瀾之福矣。
外河
一名草灣河,即黃河也。黃河以外稱,以運渠在內(nèi)曰里河,故以此為“外”,乃就清口以下之河而言也。其在清口以上則謂之北河,以其自北而來,且以別洪澤也。黃與淮自清口交會,合注而東,經(jīng)關北,過郡城后,計五十余里,里俗皆稱為外河。今陶莊引河已成,黃水至周家莊始與淮會,去清口遠矣。其名草灣者何?先年海口橫沙,黃、淮下流勢緩,嘗苦淺涸,每水發(fā)則有泛濫之虞。萬歷四年,兵備道舒應龍議開此河,止分故道之半。其后,草灣南灘水緩沙停,河水盡歸草灣,故又曰草灣河也。由是奔流達于安東,越百數(shù)十里,抵云梯關入海。凡魚鹽販脂之屬,由新安、安東來者,皆出于此。其若從北河、洪澤而來不入運河者,亦多轉至于此。自昔清江未開,嘗于郡城后沿東設仁、義、禮、智諸壩,引烏沙旁渠之水以達壩,而里、外河相隔僅百十余丈,凡運漕以及商貨,或達外,或入里,俱需陸盤而度。今諸壩久廢,而清江草灣則猶用盤運焉。故外河雖有波濤之險,而賈舶殊絡繹也。
西河
西河者,亦即黃河也。河自徐、泗以來,出于邳州之西,故里俗皆呼為西河。凡伊洛之舟溯黃河而來者,總由于此。由是而或達安東,或入運渠,且有不至關口,即于宿遷、桃源以及諸路盤卸者,為道不一,而惟長山為扼其要耳。
淮水
桐柏縣西胎簪山之陰有泉曰“淮井”,伏流東二十余丈,泉眼遂多,出水自縣城繞北門而東,有山曰“桐柏”?;此銎淠希韺Щ醋酝┌丶创艘?。其水惟東向,故信陽、新息而下,皆淮之所經(jīng)。至鹿上,則汝水北來注之。鹿上者,杜預所謂汝陰原鹿縣也。中州伊洛之舟咸由汝以達淮焉。又東至于壽春,則潁水注之。又東至于鳳陽,則濠水、沙水注之。此皆原于汴梁,遠商巨賈所往來者也。其若青、陂、渒、谷諸水,或由北而達,或自南而入,所通不一,而濠梁實居淮水之要。四方貿(mào)易者,山搖樓櫓,畢出于途。古所稱江、淮、河、海,天之奧府,其鳳之謂。夫由是眾流會合,納于洪澤,潏湟漭沆,廣百數(shù)十里,而出清口以東,會黃入海焉。其趨運河以達于關之前者,淮之枝水也。若洪澤之東南隅,別有一枝,舊無洪波之險,即所稱周家橋者,據(jù)板閘之上游,從來為南河賈客所樂趨焉。康熙初年,筑堤壩以防險,而盱澗之奸民,因強淮上之商盤壩陸運,車載騾馱,攘攘不絕,至今費司榷者之隄防甚矣。
洪澤湖
去關南九十里,俗所稱南湖也。昔辛讜為賊將李圓所迫,夜逾淮,岸馳三十里至洪澤,見戍將郭厚本,即其地矣。宋魏勝運糧至此出閘。其湖南至濠界,北抵山陽,湎涎百二十里,一望渺然,東西距八十余里。每值淮水漲溢,洪波奔湃,沖閘決堤,掃蕩莫測。以故自北而東,則筑高家堰,以捍其沖;由東而南,則建高良澗滾水壩、周家閘,以殺其勢,使循歸清口會黃以入海。而通濟閘則居清口之左,故黃、淮之水皆灌入漕渠,而淮水居多。其近閘數(shù)里名“濫泥淺”。時遇淮水稍平即淤,泥濘限舟不能行。今陶莊引河開成,黃水已不與淮水爭道,而淮得暢流出口,則此患自除。惟是湖中偶遇盲風疾雨,則驚濤拍天,往往覆舟折檣,為商民之害。且中有神稱“罈相公”者,無所考訂,傳之篙師之口,頗著靈異,商民至此必禱祀之,能為順風。故占商船者,每以西南風為驗。蓋西南為淮水之口,風正則淮上之舟一帆而北,否則經(jīng)旬阻隔,方以不至覆溺為幸。其艱險若此。所以周閘未閉時,大概由淮口傍南,循老子山沿堤岸而去,最為民便。其西更有一水,由泗州歷睢寧、桃源之南而來,為白洋鎮(zhèn)后湖,中多漁舟,所以迎北賈之達鳳者也。
按:淮流至龜山益折而北,又二十余里,乃挾七十二溪、五十二湖之水匯洪澤湖,出清口,過山陽,歷云梯關入海,猶不失禹行之故道。自康熙初年,因歸仁堤屢決,有開周橋閘者,淮水大泄,而黃遂逆入清口。又挾睢湖等水,從歸仁決口入洪澤,直抵高堰,沖決翟家壩,流成大澗九條,泗人利積水得泄,揚屬奸民利私販直達,互為掩覆。因是淮揚歲以災告,而淮關鈔稅亦多越漏之弊矣。自河臣歷奉圣諭修筑高堰,堵塞六壩。近又開通陶莊引河,使黃水越舊口而東下,讓湖水得以暢流,則上不致有吞嚙堤堰之虞,下并可得刷通運口之利,運道大通,而商賈倍增踴躍矣。黃、淮雖所歷者遠,所系者大,而在關言關,于稅務不為尤賴歟。
運河
《春秋》:吳將伐齊,于邗江筑城穿溝,通江淮。注云:東北通射陽,西北至末口入淮。是淮之通,實始于吳矣。按:杜預言,由江達淮之糧運道可通,非謂江水入淮也。末口者,今北辰坊之北,閘出淮城之艮隅者也。其道或通或塞,變更不一。魏司馬懿用鄧艾策,通河渠江淮運漕以餉軍,而漕運實由于此,然猶非今之運渠也。宋轉運使喬維岳開故沙河,自郡城西北迤邐轉于西南,幾五十里,直達清河口。元興因之。然時因東阿、臨清未開,皆從陸路搬運,頗覺勞費,以故終元之世,河漕僅十之二,而海運居其八也。明永樂十二年,山左南旺既通,遂罷海運,命平江伯陳瑄專理河漕。于是,傍故沙舊道開渠置閘,以資蓄泄,板閘其一也。時以黃、淮入海平易,水乃西注流出清口。自??谏碀n,黃、淮泛濫,反灌入渠,溜波沖激,時受其患。每歲漕艘未有不慮出口之險,而銜尾艤棹,自春徂夏者,板閘關居其左,凡商賈舟航,必伺漕艘之間,所以來往實艱,非留心催趲,幾致阻絕。今黃水已無倒灌之患,淮水自得安流,其險當漸平矣。
中河
東南四百萬漕糧,由江涉淮,入黃河,進董家口北上。康熙十六年,因河決清河楊家莊,運道阻塞??偤咏o開中河一道,自清河舊縣西仲家莊起,建金門大閘一座,又于攔馬河之西加挑運河二十余丈,筑成兩岸堤工,上接張莊運口并駱馬湖之清水,俾重運糧船既出清口之后,于黃河內(nèi)止行數(shù)里,即便由仲莊閘入中河。則此河既泄黃漲,又能使各船避黃河之險溜,行有纖之穩(wěn)程,于漕艘估舶均有便益。嗣經(jīng)總河于成龍、張鵬翮疊次改置。四十二年,復奉圣祖諭,以仲莊閘緊對清口,有礙行運,令改從楊家莊出進,是不獨糧艘稱便,即商貨由直、東二省過南陽夏鎮(zhèn)而來,與南貨由茲而去者,俱樂通行無滯矣。
清江浦
舊屬山陽,今屬清河。明平江伯陳瑄開鑿運渠,建堤置閘,以司蓄泄。兩岸沿堤居民數(shù)萬戶,舳艫叢聚,為南北之咽喉。萬歷十六年,因伏秋水溜,漕舟上閘,難若登天。于是,沿各閘旁俱開越河一道,置小閘口,水漲則分其勢,水小則堵塞以歸正閘。其制甚善。然惟清江浦至今存也。
永濟河
去關署南二十里,一名新河。自運河西楊家廟起,上達武家墩。明萬歷九年,總漕凌云翼開挑通漕,避清江浦黃河嚙堤之虞。及清江筑堤,運艘仍舊由故沙河出清口,而此河并存。
古溝
近月城南二十里,周家橋往盱眙路。
富陵湖
在清河縣界,洪澤鎮(zhèn)西。其原出盱眙塘山下,岡阜重疊,溪澗縈紆,凡四十里。水自高而下,至劉家渡入于淮。其中多漁船,舊例每歲委官量船納料,以備縣間魚油翎鰾之稅,額銀止二十七兩。正德年,知府薛斌金招徠逃亡,改料于里甲辦納,聽民自采。今則混一于洪澤湖而莫辨矣。
大小清河
二河在清河縣界,即泗水之末流。源出泰安州,經(jīng)徐、邳至縣西北三汊口分流。一由舊治東北入淮,為大清河,今久淤塞;一由治東南入淮,為小清河,即向來黃、淮合流處也。乾隆四十一年,陶莊引河挑成,將舊河口筑攔黃壩,堵御黃水,至周家莊始與淮水合流,不入小清河矣。
白洋河
自西河以下過宿遷四十里,即稱白洋,約百二十里達桃源界。上通虹縣汴河,下達黃河。巨津彌漫,望之如洋,為舟航要路。鄒緝所謂“白洋河下春水碧,白洋河上多估客”是也。
駱馬湖
明初,海運勞費,用高老人白英策,筑戴村壩,遏汶上之北入坎者,截洸筑堤,遏汶上之南注洸者,始以全汶注南旺,六分北流出張秋,四分南流出天井。筑分水龍王廟,置南北閘三十有八,以時啟閉,而河漕自此可以一葦北向矣。嗣以河決沽沛,橫波截流,乃議開新河,起南陽鎮(zhèn),百四十余里至留城口,至今賴之。其功成于尚書朱衡,故李攀龍、王世貞俱作詩以頌之也。于是,南開泇河,以接新河。天啟初,以王家集、磨盤莊等處溜水阻運,漕儲道朱國盛又議于董家溝、陳窯溝二口入駱馬湖,抵泇河而上,更名為通濟新河。然湖水寬曠,時有風浪之虞,且淺深不一,深者莫測其源,淺者水不盈尺。故康熙年間,又開皂河以通漕運,其余舟楫,間亦出此,亦一方之利澤也。
皂河
去宿遷縣西北四十里。源本縣港頭社,下流入泗水。以土色黑,故名。自康熙十九年,總河靳公挑浚茲河,接泇河口達黃河,以通北運。至今商民頌坦途焉。
中漣河東漣河西漣河
中漣在安東縣治北三里。北通官河,南通市河。下流三里為東漣,上流三十里為西漣。自西北大湖來,東南入淮。
官河
在安東縣治北三十里。源自西漣河來,南通中漣,東流散入遏蠻諸湖入淮,北通海州諸鹽場。萬歷四十五年,淮商醵金挑浚,大利行舟。
碩項湖
一名大湖,安東縣治西北一百二十里。西通沭陽縣桑墟湖,東南各有小河通于淮,袤四十里,廣八十里。東北屬海州,西北屬沭陽,南屬安東,各得三分之一。世傳系古城池,秦時童謠云:“城門有血當陷沒”。有姆憂懼之甚,每旦往窺門者,知其故,乃以血涂門。姆見之即走,須臾大水,城果陷。姆走至伊萊山,得免。高齊時,湖常涸,西南隅有城址見,繞城多古井。昔通商賈,連高家溝、新安鎮(zhèn),民得專其漁利。
顏家河
在草灣下流,安東縣治南。先年??跈M沙,黃、淮下流勢緩,常苦淺涸,水發(fā)則有泛濫之虞。萬歷年間,開草灣河,分殺黃流入顏家河,至今水勢溜急。凡新安、安東魚鹽食貨諸商,由佃湖而來,或南河、北河來者,皆于此經(jīng)過。
佃湖
自安東官河、支家河、五港河各口,泥沙淤滯,難以行鹽,商民乃于佃莊地方新開是河,上抵新壩及海口鹽場諸河,以接海潮,下流抵安東顏家河。每至夏秋,鹽船絡繹于其間。
馬邏港
在山陽縣東北九十里。宋理宗紹定三年,李全作亂,開馬邏港,引淮船入射陽湖。元至正二十六年,徐達、常遇春攻淮安,遣康茂才搗馬邏港,克其水寨。即此。今黃、淮合流經(jīng)此,乃成大河,通淮北鹽運。
羅柳河
郡城外滿浦諸坊,自漕撫王公宗沐筑堤成,各坊潴水不能出,民居作苦。知府邵元哲買湖嘴更樓外廛宅一段,穿渠引入護城河,轉入澗河。凡山子湖積潦皆由此出。后因黃、淮河漫,諸湖大浸,因筑三城壩以拒之。今欲湖水再入此河,雖百計無益也。
烏沙河
舊名故沙河。宋轉運使喬維岳開此,直達清口,歲久淤積。今大關之東三里小河,尚存其名。南建一閘,名永利閘,引運河水入鹽河運鹽。此處多有淮北土產(chǎn)之物過壩。
鹽河
即黃河故道也。明弘治后,河、淮交會,下清江浦,沖相家灣西橋,繞過新城北門外,經(jīng)仁、義、禮、智、信五壩,有嚙堤薄城之患。萬歷四年,兵備副使舒應龍建議,由草灣開河以殺其勢。于是,故道悉淤,三城恃以無恐。后河灘變?yōu)辂}廠,尚有河形如溝。自缽池山后抵新城北門外東壩止,土人呼為鹽河。上接烏沙河,下達魚變河。凡鹽自外河至草灣盤壩,總由鹽河運至淮北鹽廠,盤驗畢,北鹽則仍出草灣,否則由烏沙河盤壩從里河南去。
澗河
在郡城東門外,即古菊花溝也。明漕撫王公宗沐環(huán)城筑長堤數(shù)十里,以捍黃流。而三城內(nèi)澇水不可泄,乃浚此河。長三十里,起運河東岸興文閘,至流均溝,達射陽湖、廟子灣入海。乃食貨大通之區(qū)也。
涇河
治南五十里。分運河之水,通塔兒頭金吾莊趨射陽湖東北入海。殺運漲,溉田畝,為利甚大。河見于《宋志》,為淮安軍泗州五河口之一派。閘置于明景泰初年,運鹽城漕糧入倉。厥后倉廢閘存,時開時塞??滴醭跄?,同知王仝春改建一閘,其工極堅。三十九年,又經(jīng)總河張鵬翮奉旨挑浚。河成,閘亦另建。乾隆五年,復浚自閘口至南窯。南窯下分挑支河二道,一由安豐下蕩,一由太倉下蕩。凡貨物從下河來轉,由此下卸。
流均溝
水由郡城南門外興文閘下澗河,東南流入馬家蕩,為澗河尾閭。凡下河州、縣米薪百貨于此入郡,為要道。
射陽湖
湖居淮郡東南七十里,為山陽、鹽城、寶應三邑之分界。闊約三十里,周回三百里,湖水瀠洄之。初不堙不潰,百利可興。迨明嘉、隆以后,黃、淮交漲,潰高寶堤防,并注于湖,浸淫漫溢,淹害州、縣,歷有年所。本朝圣祖南幸,閱視河工,心憫七邑災黎,飭令大臣挑浚下河,疏通積水。由是導蝦鬚溝,引湖水由廟灣、新豐市一帶入海,至今通焉。向者海禁未開,民間舟楫僅抵廟灣。自康熙甲子開禁之后,凡北地商民由山左航海而來,多由此入口,南達高、寶,以至江焉。
馬家蕩
在府治東南山、寶、鹽三邑分界,即射陽湖之一隅。惟下游處多淤墊,屢次請開者,俱稱射陽湖。遂以入海之河為射陽湖,而湖身之猶存者,為馬家蕩云。
新洋港
鹽城縣北門外三里。出天妃口,達海洋。
大海小海
大海在鹽城縣治東。自海浦東北出洋五十五里,古漕運自此出口,上達直沽。小海在縣治西。兩灘蒲葦,中流行舟。源出通、泰,夏沉冬落。西北入東塘河,達射陽湖,入海。
南串場河
鹽城縣東南二里。其水自泰州來,入鹽境,由石石達閘下新洋港,出海。
北串場河
鹽城縣西北三里。其水由汊河分支,經(jīng)新興場上岡鎮(zhèn),復繞范公堤,東北流七十里至阜寧,入射陽湖,出海。
廟子灣
灣近海,上傍射陽湖之三灣,為淮郡極險門戶。自康熙年間,洋船由此入口,樓櫓鱗集,商貨阜通。去鹽城、海州、寶應皆百八十里。明季??苋刖?,筑城御之,計四里,高二十余尺,五門環(huán)設。今為阜寧縣治。
山子湖
板閘關署之后,舊有邱家湖。因缽池山積水不泄,遂成山子湖。亦名邱、山二湖。其初不過數(shù)畝,自運河既開,黃、淮夾流于外,左右捍河之堤皆高丈余,夏秋積潦無所歸宿,因而民間畦壟皆淹沒成湖。冬春而水不泛濫,波紋清淺,蕩漾溪煙,兼之北岸有精藍、村舍,歷落數(shù)里,時一寓目,其間頗饒野趣?!酢踅用駭?shù)百家,惟恃緯蕭卷箔,以捕魚為業(yè)。倘遇兼旬霪雨,即不必黃、淮潰決,而一望渺然,鮮有不在水中者。往年,百姓曾具呈當事,于郡西三城壩中穿一涵洞,名曰“伏龍”,隨時啟閉,以通潴水。奈年久淤塞不通,不但民舍被淹,即關署亦遭浸汕??滴醵迥?,前監(jiān)督杜公曾廣募夫役,疏開烏沙河刁家嘴,瀉去積潦,一時居者稍寧,行者得路。嗣于乾隆十四、十七、十八、二十一、二十七、二十八年間,因雨水淋漓,一時不能外出。歷任監(jiān)督又據(jù)板閘居民呈請宣泄,移咨河院,轉飭山陽令,看明情形,在于本處東街文昌閣后,設立水志。俟水與志平,則仍從刁家嘴開放,由鹽河達魚濱河,下射陽湖。至今稱便。乾隆三十九年八月,黃河老壩漫溢,板閘被淹。及水退,平地積沙八九尺,湖亦淤平,僅存一線。又苦無從宣泄,余于題建關署之后,亦將次第籌之。會遷鹺任,志愿未酬。茲因奉命復來,適有本鎮(zhèn)士民呈請?zhí)艉有顾?,因捐養(yǎng)廉銀兩,命役鳩工。上自百子堂起,下抵劉家窯止,旁及支流曲港,使之匯歸一河,于尾閭處建一石洞,與鹽河相通,水大則開洞出水。由是三街前后民舍田疇,庶無沮洳之患歟。
以上各川,俱本舊志所載。其中惟邳州直河久成陸地,安東支家河亦已淤平。邗溝載見于運河,雙溝每涸于旱歲?;从腥蓿涮?,略而不書,良有以也。若中河為運漕要道,而長山口、宿遷關隸焉。流均溝、馬家蕩、新洋港、串場諸河,襟帶東南,實為鹽阜各邑稽商之門戶,不可不載。故又擇其要者增入之。
形勝附
淮郡東瀕大海,西接長淮。射湖帶其南,黃河環(huán)其北。水陸交通,舟車輻輳,固徐兗之門戶、吳越之屏藩也。其脈受乾元之氣,沙堤綿亙,袤長百有余里。至板閘,則缽池山橫衍于后。雖無層巒疊嶂可寄游觀,而岡阜巑岏,亦征聳秀。山旁有湖,清流嫩碧,繞署而行,時而翠蓋紅衣,荷香拂面,時而雨絲風片,漁艇沖波。憑欄一望,雅足怡情。惜經(jīng)河溢淤填,僅存一線矣。然而三城粉堞,樓閣嵯峨,則雄峙于東;甘羅城、公路浦,阛阓鱗甍,則映帶于右。遠則洪波萬頃,水光接天;近則運道紆回,俯臨前岸。洋洋乎洵三洲之福地也。若乃舳艫亹亹,行旅熙熙,水陸并進,實為南北咽喉。故春夏漕艘過淮之期,雖百里外,皆檣桅林立,人語紛嚨。如值風正帆懸,則又編篷葉葉,霧障云飛??刹恢^極江河之勝概,盡舟楫之奇觀乎?
淮關八景
韓侯釣臺缽池丹井袁浦千帆山湖漁艇
漂母遺蹤新街夜月景會禪燈花巷曉市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四鄉(xiāng)鎮(zhèn)
淮安文獻叢刻
淮關統(tǒng)志卷之四鄉(xiāng)鎮(zhèn)
閘 壩橋 梁津 渡商稅里程附
關之設也,必扼要會而據(jù)通津。而淮關則兼?zhèn)}、廠,并宿、海,分布甚廣,徑路叢雜,不得不備溯其疆隅也。故水道于《川原》志之矣,茲復詳其鄉(xiāng)鎮(zhèn)者,以各屬之津梁、閘壩、市集等處,皆百貨所流通,但惟于近關者載之,不概及也。志《鄉(xiāng)鎮(zhèn)》。
山陽縣境
板閘鎮(zhèn)淮城西北十二里。即明平江伯陳瑄開挑運河所建四閘之一也。面湖背海,左江右河,鎮(zhèn)居其中,為南北舟車之要道,故于此設關焉。臨河市廛密布,河南北居民數(shù)千家,關署鎮(zhèn)坐于北。而東街、南街、前后西街,鋪戶紛紜,人語雜沓。賴關務以資生者,幾居其半。
河北鎮(zhèn)距郡城北十里,新城西北三里。黃河未徙草灣以前,鎮(zhèn)在大河北岸,故名。今去關署隔鹽河一道,即古黃河舊路也。明正德十年,開支家河接漣水,建批驗引鹽所于此,后又筑城護鹽。今城廢,四門尚存,淮北監(jiān)掣同知駐此。鹽官所在,食力之家,合東西二里,不下數(shù)千戶。商賈負販,接跡于途,亦屬稅務要地。
平河橋鎮(zhèn)郡城南四十里,距下一鋪口二十里。昔橋今廢,而村落市肆兩相映帶,南北貨船帆檣絡繹,實淮關之門戶也。
汊河鎮(zhèn)郡城西南八十里。古名柘塘,水鄉(xiāng)也。蟹稻肥美,居人茂密,有桃源谷口之意。從泗州來,有墩阜十余座,迤邐至鎮(zhèn)。二十里通高良澗、洪澤湖,東十余里下白馬湖。雖非沖要關津,而由山邑泰安、世美諸鄉(xiāng)西南去運銷貨物不少。
烏沙河鎮(zhèn)距大關三里。在運河北岸。引鹽過壩,土物登舟,事雜言龐。本關設有稽查分口。
車家橋鎮(zhèn)郡城東四十里。古壽河所經(jīng),今通澗河,由此達流均溝口。薪米屯聚,貨物流通,據(jù)山邑東鄉(xiāng)之盛。
涇口鎮(zhèn)即澗河入蕩之所,在流均溝口稍北。稅房設立于此。
草灣鎮(zhèn)大關東北十里。人煙輳集,柴艘聚屯。鹽船從此過壩,淮關設有分口。
北辰堰一名北神堰。即今新城大北門外,古淮河堤也。吳王開邗溝,西北至末口入淮,后人于此立堰,名“北辰堰”,以此地本名北辰鎮(zhèn)也。古運道皆由此達淮。自黃與淮合流,堰外最稱險要。及黃、淮遠徙,堰外又成平陸矣。今猶名北辰坊。
高家堰城西南四十里。漢廣陵太守陳登所筑,故又號為“陳公塘”。當日湖西為淮,本不相通。筑堰原資灌溉,非以捍水患也。自河與淮合,二瀆并高,于是淮浸諸湖,匯而為一,洪水直抵堰下,沖蕩激射,危險可虞,加高增厚,屹若長城。而明代堰圮,七邑罹災。隆慶六年,漕撫王宗沐、知府陳文燭始議修筑,成功,郡人丁士美為文以記之。
高良澗壩郡城西南九十里。由清河澗沙埠橋入淮。萬歷二十四年,總漕褚鐵議澗口拆堰為滾水石壩,旋改為閘,泄淮水,東注寶應諸湖。
永豐壩在草灣對過。黃河居南,鹽河居北,東達安東、海州地方。引鹽自板浦場來者,到此過壩,駁至鹽所?;搓P設有分口,稽征鹽河往來貨稅。
仁字壩義字壩禮字壩智字壩信字壩五壩皆運河未筑之前為湖水而設也。仁、義二壩,舊在新城東門外東北,自城南引湖水抵壩口,外即淮河。遇清江口淤塞,則運船由此盤壩入淮。壩東為纖路,西即城基。禮、智、信三壩俱在新城外西北,引湖水抵壩口,外即淮河。遇清江淤塞,則官民商船經(jīng)此盤壩入淮。今五壩皆廢,仁、義、智三壩不知其處,惟禮字壩在新城西門外、信字壩在窯溝,猶為可考。
小壩在西湖嘴下。由市河達運河轉貨之處。
南鎖壩郡城西南一里許。往寶應路,與下一鋪相近。
上移風閘下移風閘按:淮郡舊志云:城西北二十里,永樂十五年建,今廢。又《行水金鑒》載:移風閘即板閘。閘西十五里即清江閘,又五里即福興閘,又二十里曰新莊閘。此平江伯陳瑄所建四閘也。淮關舊志又云:去城十里,地名板閘,舊名上移風閘,又三里許名下移風閘。二閘南北相望。是移風本有二閘,與板閘是一是二,不過相去三里許。乃自正德志以后,悉言板閘在城西十里,移風閘在城西二十里。與諸書不合。今諸閘皆廢,無從考證,惟備存各說,以俟知者。
上興文閘楊家廟對河東岸下一鋪之南。引運河水入寶帶河、下澗河,一路歸蕩。
下興文閘郡城西門外。一名響水閘。引運河水入城,一支繞文渠溝,東南達巽關;一支由八字橋入城河,東北達市河。
永利閘板閘鎮(zhèn)東三里烏沙河口。泄運河水入鹽河。
魚變河閘新城北門外。視鹽河水之大小為啟閉,俗訛為魚濱河。
澗河閘聯(lián)城東門外。
龍王廟閘澗河閘稍北。引水入市河。
文華寺通濟閘在山、清交界。為護城河發(fā)源。本以泄運河異漲,嗣緣開則民田被淹,經(jīng)河督高公斌改挑運口時,于閘外筑堤堵閉,民以為便。乾隆九年,復建雙孔涵洞,往往并非異漲,遽行開放,淹沒田禾。十一年,山陽知縣金秉祚詳準:仍遵原議,非異漲不得遽開。永定為例。
周家橋閘治西南百里。今改作壩,西接長淮,南達高寶,為旱道所必經(jīng),故設口稽征走漏焉。
涇河閘城南五十里。舊于河東設關查禁私鹽,今廢。只由閘引運河水灌溉民田,以時啟閉。
古淮陰市在淮陰故城,即韓侯微時遇少年處。唐劉禹錫有《淮陰行》云:“簇簇淮陰市,竹樓緣岸上。好日起檣竿,鳥飛驚五兩?!苯裼谂f城府署西立“淮陰市”碑,其實非是。
相家灣市沿禮字壩迤西向湖嘴。
西湖嘴市即上一鋪設口處。商賈輻輳,最為繁盛。明邱瓊山詩“揚州千載繁華景,移向(一作在)西湖嘴上頭”。詩人之言,夸過其實矣。
楊家廟集去下一鋪口三里。西南有護城河,上接武家墩,下入白馬湖,達寶應。又稍北有汊河,抵文華寺閘,直通清江。本關下一鋪守口丁役于此稽巡偷漏。
塔兒頭集城東南五十里,在涇河北岸。凡木植自仙女廟來,及販鹽自東蕩來。過湖者,多由此集。
滿浦坊在郡城西北。自湖嘴至窯溝一帶皆是。
通惠橋在關署前,關樓后。
太平橋在關署前,關樓北。
新建觀音庵橋在關署東北數(shù)十武。舊有愛蓮亭一座,亭前曲板紅橋,掩映湖光,頗饒佳致。三十九年,老壩漫溢之后,亭橋塌卸,舉目滄桑,惟大士像存焉。四十一年,余任鹽政,而板閘士民俱欲因仍舊制建廟供佛,永垂不朽。獨苦于力有不逮,且司事者必得廉能公正、不辭勞瘁之人,一時正難其選。余因憶及國學生田禮恭人品端方,識見闊大,久為鄉(xiāng)黨所欽,堪膺是任。當即薄捐俸廉,以佽工作之不足,并延田生董其事。田以庵前有小河一道,來往必需舟渡,復請于余,開長甬道,跨河為橋。不但由街達庵,規(guī)模敞達,心目開明,即肩擔負販輩,自板閘往河北草灣去者,得此亦免繞道之苦。前于建庵碑文中未及詳載,今附記于此。初,橋南基地不盡屬庵,嗣經(jīng)契買楊勛等地長三十七丈,又監(jiān)生周于湯樂捐己地長十三丈。用是開通甬道,直抵東街。
邵公橋出板閘東街,在新路通源寺西數(shù)十武。舊來山子湖水由此達刁家嘴,下烏沙河。僧人悅賢自乾隆二十七年起,募修新路,通長三百數(shù)十丈,盡用磚鋪,并貿(mào)石建此橋,甚為完固。三十九年,黃河老壩漫溢,路橋皆沉沙底,行人至此,多為悅賢惜之。
新莊橋在滿浦坊橋東數(shù)武。舊有“淮關保障”瓦房一間,為行人息肩之地,年久傾圮。乾隆三十一年,先大夫捐資重建。
頭橋新莊橋東??鐬跎澈樱D入鹽河。
步云橋河北西里??琨}河。
利濟橋步云橋東。亦跨鹽河。
湛真寺石橋一名程公橋,在湛真寺山門左。亦跨鹽河。雍正年間,僧人岳宗造。
西橋相家灣西。舊黃河經(jīng)此,最為險要。
閘橋郡城東門外,龍王廟前。有碑。
黃土橋去郡城東三里,跨澗河上。雍正九年,歙人程夢鼐捐資重建,邑廩生吳寧諤有記。
淮關義渡三處本關口渡船一只,每月給發(fā)工食銀一兩四錢,在經(jīng)費內(nèi)動支。
元天宮渡船一只,每年酌捐給銀四兩八錢。
回施庵渡船一只,每月支給工食銀一兩,大關捐發(fā)。
鹽城縣境
沙溝鎮(zhèn)縣西九十里。由大縱湖入官河,鹽河、塘河來船只均由此過。
大岡鎮(zhèn)縣南六十里,在興、鹽界河之北。
岡門鎮(zhèn)縣西十八里,在西鹽河之北。
新興場縣北十八里,在北串場河東。
上岡鎮(zhèn)縣北五十里,在新興場北,范公堤西。堤外有閘,名“上岡閘”。凡北岡河、北串場河諸水,由此閘達廖家港,入海。
草堰閘縣北六十里,在范公堤外。凡東塘河、院道河諸水,由此達野潮洋,入海。乾隆五年,總理水利諸臣相度形勢,移建于劉團堡。
石閘縣東門外一里。萬歷四年,浚河建閘。后為海潮沖壞,傷及田廬。八年,筑塞原口,另于石之南別置一閘,以資宣泄,后亦旋廢。國朝雍正七年,復議立閘,與上岡、草堰二閘先后建筑,以御咸潮。乾隆六年,重修。二十六年,奏明在于該閘東、北二處設立分口。
天妃閘縣治北門外二里。舊河寬二十七丈,為七邑泄水要口。及秋后潮水越口而上,苦不可飲,鹵不可灌,甚則漫溢民田,土不可耕。屢議建閘,率以河身甚寬,土壤浮濡而止。乾隆三年,始行定議,建立斗門五、磯心四,闊九尺,雖上流暴雨驟至,不無阻束之嫌,而鹽邑斥鹵之患,庶乎免矣。
捍海堤縣治東一里許。即范公堤也?!端问贰ず忧尽份d:楚州沿海舊有捍海堰,東距大海,北接鹽城,袤一百四十二里。始自唐黜陟使李承祜所建,遮護民田,屏蔽鹽灶,其功甚大,日久傾圮。至天圣改元,范仲淹為泰州西溪鹽官,請于朝,調(diào)四萬余夫修筑三旬,工稱永固,因得“范公”之名。嗣后,歷代修筑。實東南海疆一大保障也。
登瀛橋縣治西門外。南通蘇、杭,東通泰州,北由塘河達淮安,西由串場河至阜寧。亦屬通津聚貨之處。
通惠橋縣治北門外天妃廟前。一名朝京橋??滴跞?,知縣武韋皋建。乾隆六年,于此建閘,橋遂撤。
永利橋在上岡鎮(zhèn)。舊于此建閘。乾隆五年,閘移串場河東,改建為橋。
永濟橋在草堰口。舊亦于此建閘。乾隆五年,閘移劉團堡,改建為橋。
阜寧縣境
廟灣鎮(zhèn)在射陽湖濱。明萬歷二十二年,倭寇屢警,官民以無城為患,請于漕撫李戴,照原任巡撫唐順之所畫基址筑城,以為守御。五門環(huán)設,南門外市廛繁盛,較勝城內(nèi)。該鎮(zhèn)本屬山邑,國朝雍正十年,析山陽、鹽城地為阜寧縣,即以此為治。
按:廟灣向有稅口,屬清江廠管轄,征收工部梁頭錢糧,是以至今尚名“工部廳”。而喻口地方又有委弁稽征商稅,繼亦遷駐廟灣,則屬海防職掌??滴醵哪?,部議以海通大洋,出入客舟,宜自內(nèi)差督察。于是,欽差部司征收海稅,駐上海縣,而廟灣則遙隸焉。今清江廠久經(jīng)歸并淮關,而海關之廟灣等口亦已撥歸淮關就近兼管,則廟灣兩處稅口俱隸淮關矣。其原委互見于《建置》《關口》諸冊。
北沙鎮(zhèn)在海關西北四十五里。地近黃河。凡該處出產(chǎn)貨物,俱赴海關報納錢糧。
喻口鎮(zhèn)在縣治西南十二里。舊有委員稽征貨稅,今關口遷于廟灣,而鎮(zhèn)亦替。
南羊寨北羊寨俱離海關三十里,在大沙河西,北去抵黃河堤費家窯地方,凡貨船由水路走新溝者多過此。
板湖集離海關五十里。西去達周門、羅鋪諸地方,凡貨物由旱路往來安、阜者多過此。
撒家集離海關四十里,板溝三里。集后有潮溝河、桃花灣、丹溝河,直達板湖集。
陸家舍即陸家樓,離海關五十里,在板溝南三里許。過此有馬兒溝等處,通潮通蕩,直達高、寶、蘇、杭。
永興集離海關六十里,朦朧口即設于此。東去十五里有雁來河、魚生河,三十里有斐家橋、四棵樹、東塘河,各鄉(xiāng)莊所出土產(chǎn),多由此過。
新溝集設有稽征分口,離海關正口十五里。
板溝集新溝口分役在此稽查,離本口三十里。
仁、義、禮、智、信、野各坊六坊俱在阜寧城內(nèi)外。
大步橋在海關稅房之西。外通射陽湖,內(nèi)通護城河。
新豐橋在海關稅房之東。外通射陽湖,內(nèi)通阜寧城河。
上渡射陽湖上馬頭。
下渡射陽湖下馬頭。
中渡在新豐橋東南。
西渡在關廳之右。
朦朧渡對過即周家灣。
北沙渡過河即佃湖。
清河縣境
馬頭鎮(zhèn)距大關三十里,地近淮陰故城。鎮(zhèn)前有渡,舟楫如林。乾隆九年,拆去雙金閘,改為草壩。今天妃口于此分設稅房。
王家營鎮(zhèn)距大關十五里,與清江浦分河為界。陸路入京,此為孔道??滴醵吣?,水大沖鎮(zhèn),知縣管鉅捐資買地,東遷里余,居民復聚,財貨倍興。
浪石鎮(zhèn)距大關三十余里。舊浪石渡有水道通海,為境內(nèi)尾閭,后以水流淤墊,漸成沃壤。其地北近漁溝,南通王營,為仕宦、商民、車馬必由之所。
漁溝鎮(zhèn)去浪石鎮(zhèn)十二里。上達桃源眾興集,此為要站。
老子山鎮(zhèn)去關一百里,與盱、泗接壤。負山面湖,有稻塍綱罟之利,魚鹽商販昔皆叢集于此。后以湖水郁不東注,淹及山下阪田,稻塍并漁利皆失其舊矣。
惠濟閘馬頭鎮(zhèn)東南七里。舊名通濟閘,明嘉靖年建,引淮水達漕運。后以河水南侵,閘底淤墊??滴醵?,新鑿漕河于迤南三里,更建閘座為新運口,名曰“惠濟”。
通濟閘正閘一座,越閘一座,在運口新挑河惠濟閘下,乾隆二年題建。
永濟閘甘羅城南,泰山墩北,與惠濟閘相望,亦通漕運,康熙三十四年建。
康濟閘舊清河縣治東,陶莊右。
廣濟閘舊清河縣治西,仲莊左。
雙金門閘康濟閘北,隸鹽河。
以上三閘詳見《川原》“中河”之下。
鹽河閘在仲莊稅房后。
清江浦閘明平江伯陳瑄開挑運河所建四閘之一。舊屬山陽,今隸清河,淮關設有分口。
減水大壩在蔣家場、王家營之間。因河水沖刷,北岸土弱易崩??滴醵吣?,總河靳公建立減水大壩,北達中河,共長一百丈,上造浮橋,下通水道,名“雞心孔”,百有三座。
天妃壩黃河東岸。自惠濟祠起,南接甘羅城,舊為黃、淮匯流要害之處,磚石堤工,共長四百八十二丈。
束水三壩黃河南,新運口內(nèi)。因運口南接淮水,直瀉易溢,乃于上流折流分流,地面建三壩,收束水勢,以利漕艘。
舊減水石壩新減水石壩俱在王家營。
草壩乾隆九年,拆去雙金閘,改為草壩。在新開河頭對岸。
新筑攔黃壩黃水奪淮灌入里河運口,不但有妨漕艘,并惠濟祠前險工當沖,關系淮城非淺。乾隆四十一年,督臣高晉、河臣薩載欽承圣諭,于陶莊開挑引河一道,舊河口則筑壩攔截黃水,工程鞏固,運口亦無倒灌之虞,漕艘、居民永沾利賴矣。
王家營渡凡南來起旱北去者,必至此渡黃,雇車上站,實為淮屬要津。
清江官渡山陽舊設官渡十余處,船只、人工皆有經(jīng)費,今俱廢矣。惟外河風濤不測,渡船狹小,時有覆溺之患??滴跛氖辏磽P道王謙率船政同知滿都、外河同知南夢班捐造大馬船四只,畀長年領之,甚為往來之便。乾隆四年,知縣沈光會增造救生紅船一只,并募水手六名。今隸清河縣管轄。
安東縣境
長樂鎮(zhèn)縣治北一百里,與海州交界。舊建石閘,為護鹽關,后因分黃導淮,奉文拆毀,泄黃水入海,即舊《志》所載北頭關口處所,今廢。
潮河鎮(zhèn)縣治東北一百二十里,通里河入海。
五港鎮(zhèn)縣治東北六十里,在遏蠻河邊。
漣水壩縣治東南二百五十八步。
黃家渡治南一百二十五步。過河通府治。舊為僻境,明末總兵柏永馥鎮(zhèn)安東,由此往來,遂成大道??滴踔?,邑人朱以德造馬船二只,行人便之。
中河渡縣治北十余里。隸安邑者為下中河,一名鹽河。乾隆初年,邑人徐如棠造巨艦為義渡,每歲修葺為常。
平旺河渡縣治東北八十里。并跨有大橋。
顏家河渡縣治西三十里。河闊溜急,南北要津。土民小舟私渡,往往勒掯行人,公私不便。萬歷年間,知縣黃成章捐置官船一只、水手二名;軍門陳薦添造馬船一只、水手二名,以便往來。
桃源縣境
白洋河鎮(zhèn)縣治西六十里。與宿遷接壤,為商民叢集之地。兩邑市民爭界,構訟頻年。天啟五年,知府宋祖舜斷從市橋中分,橋東為桃源,橋西為宿遷,檄縣刊榜,懸示通衢,至今無異。
眾興集在運河北岸。為入京孔道,商民輳集,稱桃源巨鎮(zhèn)。
崔鎮(zhèn)治西北三十里,亦在運河邊。為舟車孔道。
歸仁集在桃、宿二邑之交劉武溝地方,與淮關后湖口相近。
三義壩三岔鎮(zhèn)兩處皆關屬稽征之所。
北門外黃河渡康熙初年,同知姚廷棟、知縣眭文煥各捐造馬船一只,又于每船立高腳牌一面,限定人數(shù),不許擁擠,違者罪之。
眾興運河渡知縣眭文煥捐造馬船一只,人咸德之。
海州境
新安鎮(zhèn)州治東南平旺河東。與安東接境。
響水口鎮(zhèn)在州南。為安東民便河出口入北潮河處。
新壩治南四十五里小伊山之北。以海堰沖決,乃于此筑壩。臨壩有鎮(zhèn),亦貨物會集之所。
官河壩在新壩、漣河之南。達州西諸河。
板浦鎮(zhèn)州南四十里。產(chǎn)鹽旺盛之地,貨物繁興。
沭陽縣境
高家溝鎮(zhèn)治東九十里。與安東接境,南即金湖。
下埠集冶[治]東九十里。近湖孔道,人稠貨聚,集西有橋。
贛榆縣境
青口鎮(zhèn)治東南小沙河之東。水陸市廛,通商大鎮(zhèn)。
蠻子灣鎮(zhèn)
治南六十里,大沙河之南十五里。商賈所集,通海行舟。
宿遷縣境
小河口鎮(zhèn)治西南十里,離陳家道口三里。
仰化集治東南劉老澗地方。離東關四十里、孫家塘二十里。
裹頭閘在縣治西北皂河中。即淮關長山口分設稅房處。
五壩縣治東北,為駱馬湖尾閭。
永濟橋縣治東北。橋西有六塘口分設稅房,過此北去為進京官路。
淮關稅大使征收商稅各地方里程附
山陽縣轄
舊城內(nèi)各地方聯(lián)城內(nèi)各地方新城內(nèi)各地方
城外鎮(zhèn)海莊
東關下、澗河、西關下、西門外、南關下、南門外、南鎖壩、北關下、滿浦、鐘樓角、三官殿、淮北東西二里。
以上各離大關十二三里不等。
石塘、晏公廟、西官莊、羅古墩、皈依莊、更子頭鋪。
以上各離大關二十里。
受河、周家莊、北澗、馬鋪、干溝、畢家灣、南二鋪等鎮(zhèn)。
以上各離大關三十里。
南灣、石橋梢、三鋪。
以上各離大關四十里。
汴塘、黃集莊、嚴家集、澗南北、成灌莊、七孔橋、東西安基、和尚莊、新工、柳鋪灣等鎮(zhèn)。
以上各離大關五十里。
水晶湖、葛家莊、南武墩、涇河上下壩、羊腸集、螞蟻甸、大云莊、顏家河真武廟、赤晏廟。
以上各離大關六十里。
順成集、黃家集、花家集、陸家集、老堤頭。
以上各離大關七十里。
焦木莊、南嘴頭、地鋪頭、史家蕩、姚家蕩、柴溝、陡溝、唐嚴岡、高良澗、苑頭集、越城、三角巡、岔河、駙馬營、塔兒頭、徐甸等鎮(zhèn)。
以上各離大關八十里。
曹甸、左家堡、施家河、崔家河、涇口、蛇峰、長沙、西岡、建義、東作、宥城、萬家集、官渡、雙溝、古溝、南甸等鎮(zhèn)。
以上各離大關九十里。
周橋、太倉、大小茭陵。
以上各離大關一百里。
阜寧縣轄
蘇家嘴、鳳谷村。
離淮關一百一十里。
板湖。
離淮關一百三十里。
軋東溝、朦朧、草堰、益林、清溝等鎮(zhèn)。
離淮關一百六十里。
管計溝、撒家集、周門、蘆鋪、東坎等集。
離淮關一百八十里。
縣城內(nèi)外附近坊莊。
離淮關二百四五十里不等。
徐家集、南羊寨、北羊寨、大套、北沙、喻口等鎮(zhèn)。
離淮關二百八十里。
頭灶、二、三套、天賜場等鎮(zhèn)。
離淮關三百里。
山陽境新分屬清河縣轄
清江浦各坊、洪福官祿莊。
離大關十四五里不等。
草灣。
離大關二十里。
永豐莊、周家莊。
離大關二十四五里不等。
劉家河、朱元莊。
離大關三十里。
頭、二、三、四井、二閘、何家莊。
離大關二十八九里不等。
高家堰、北武墩等莊。
離大關四十里。
按:舊志纂于康熙二十五年。所載淮、徐二倉屬各州、縣至為詳悉。自淮倉歸并淮關,一切積貯轉輸俱責成各地方官專司,淮關只于抽分項下,分別四稅、商稅并灰契、小稅等名目解部清款。而曩時倉屬州、縣,今非所轄,無庸贅錄。至淮廠征收各牙儈地方,今昔異致,廢興不一,茲據(jù)稅課司現(xiàn)征之鄉(xiāng)村集鎮(zhèn)而備載之,俾膺斯任者按籍而可稽其地,正不妨與舊志有異同也。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五關口
淮關統(tǒng)志卷之五關口商稅附
設關稽稅,必分立各口以輔之。誠以水陸紛岐,舟車雜沓,商賈貿(mào)遷,其途百出,不得不多方堵御,以杜繞越之弊。且令得就近輸納,亦屬便民之道。惟此中或有今昔異宜之處,則又在司榷者隨地隨時善為規(guī)畫也。志《關口》。
淮安鈔關
坐落淮城西北十五里板閘鎮(zhèn)運河北岸。實為南北要津,與關署相距咫尺。臨河設有關樓三間,后廂樓左右四間,官廳三間,廚房三間,關樓東首方亭一座,水印房二間,對岸關房三間。關樓之前設有橋船五只,聯(lián)以篾纜,橫截河身。每日放關,暫撤南岸,過后仍即封閉。而民間小船時刻往來不絕,未便禁阻,因于關前傍岸開一小口,名曰“小關”,以利舟行,仍嚴稽察,毋許夾帶。至南北抵關船只貨物應征鈔稅,歷有成規(guī),備載《則例》,茲不重贅。
天妃口
原設清河縣天妃閘東界,在黃、運兩河堤岸之上。只因閘旁另開越河,以致稅房與運河相隔數(shù)里,礙難稽查,乃移于迤下之二井茶庵地方,距大關三十五里,住民房九間。凡北來進口貨船至此查驗有無北鈔,并點明包捆件數(shù)、艙口淺滿,令客販自投石數(shù),填注號帖,給發(fā)客販赴關投鈔。仍逐日將進口船貨開報二紙,一送署內(nèi),一交大樓查核。其在清江下卸貨物,亦由該口查明,填給印帖,執(zhí)赴清江口,丁役扦查見數(shù),投署報納。至進口零星貨物,歷來俱系該口按則收納錢糧,登填印簿,給票放行,按日具報。外有分口一處,在清河縣馬頭鎮(zhèn)草壩地方,離本口三里,即由本口分役稽查,租住民房七間。凡南河來安東北去,與清河、桃源等處貨船往南河去者,俱在該分口扦量見數(shù),按則報納,發(fā)單仍交本口,換給印票,登簿放行。所收錢糧,匯入本口報解。如有南河來固始米船在清河卸者,該分口即取具牙行保結,押赴仲莊分口交明守取,回報存查。并于二壩口撥役巡查,以防走漏,并不收稅。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南河武家墩去者,應在該分口驗繳印票。
外河口
坐落山陽縣老壩口地方。在大關之北,今隸清河縣屬,距大關十五里,住官房三間、民房六間。耑查北來旱駝貨物過黃河南去,以及自安東來席摺端蘆在本地卸賣者;又自王營一帶販買豆、麥、油、酒、活豬等物南去或本地卸賣者;再,清江一帶販買雜貨、占米、飯米等物往王營去者。俱在該口計石輸納錢糧,給票驗放。又,該口設立黃河堤岸,淤灘過遠,船只不能抵泊,向于東、西兩頭設有二小口,一名水溝口,一名西灘。又于中渡設一小口。俱分役巡查,并不收稅。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王營去者,并在該口驗繳印票。
草灣口
坐落山陽縣地方。在大關北十里黃河堤上,住官房十間。舊例專司稽查貨物盤壩。于康熙四十九年起始行給發(fā)印票,稽征錢糧。凡自安東來貨船在本地上店,與自淮城販買貨物往安東去,以及席摺端蘆往北去或南河去者,俱在該口照則征收。又,自北來活豬浮水過渡,由草灣至烏沙河上船南去者,亦在該口報納錢糧。又,二壩地方相離里許,該口分役巡查,以防偷越。其從北來、南河來貨物已在各口報過錢糧,由黃河往安東去者,到該口驗明,收繳印票放行;再,自安東黃河來豆餅貨船席摺端蘆進口過大關南去者,先到該口掛號,赴大關呈明保結,仍赴該口驗放進口。
仲莊口
坐落清河縣楊家莊地方。住官房五間,距大關四十里。凡運河北來貨物船只往王營、安東、桃源等處去者,以及三義廟、三岔、豆瓣集、雙閘等處本裝豆餅北去者,俱在該口扦查,報納銀糧,填給印票放行。其由永豐來出鹽河口之貨,到口執(zhí)票驗放。外有分口一處,坐落舊清河縣治之西,離本口十里,向系分役稽征,租住民房五間。凡由黃河北來貨物往安東去,與仲莊裝往他處及固始米船,俱在該分口扦量,收兌錢糧,仍赴本口填票登簿具報。所收錢糧,匯入本口報解。其有驢馱莊收與渡船來往零星食用米糧,概不征稅。再,草壩口押交米船,亦系該分口丁役查驗回報。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清河眾興等處去印票,以及長山口鈔票并宿關印票報往安東、王營去者,俱在該口驗繳。
永豐口
原屬山陽,今隸清河縣之黃河北岸草灣口對河周家莊地方。住官房四間,距大關十五里。該處原系草灣分口,于康熙五十八年起另行設役稽征,下通安東、沭陽濱海之區(qū),上達永豐莊、顏家河、新工、韓家莊等處。凡過大關貨船,到口掛號,先赴大關呈明保結,仍至該口驗放,到關扦查輸稅南下。其零星貨物,即在該口扦量,照例報納,填給印票,以防奸犯越漏。但該口于五六月間黃河水大,開壩暢流,各處貨船往來絡繹。至霜降后,黃河水落,則閉壩斷流,并無船只往來。間有潮河來鹽、魚車載陸運,并零星起旱貨物,仍在該口按數(shù)稱查,收兌錢糧,給票放行。其大關各口貨船報由中河往安東、永豐去者,例在該口驗繳印票。
下一鋪口
坐落淮城南角樓地方。距大關十五里,住民房七間。向系稽查口岸,凡有應征貨稅,俱押赴大關報納。后因零星小販,貨物無多,概令赴關投稅,往返需時,不無羈累,若竟寬免,又恐奸販乘機分運,是以雍正年間即經(jīng)酌量便商,就近在該口收納。嗣于乾隆十五年一體請發(fā)商填印簿,給票稽征。凡南來貨物,有不過軍餉,即在范陳碼頭下卸,并已過軍餉在淮城西門下卸者,俱責成該口逐一扦量,稱查見數(shù),押令該客赴署投納錢糧,驗票放行;有應完落地稅者,另行鈐蓋棕印。而該口止于零星貨物就近收納錢糧,登簿填票,具報匯解。再,離口三里楊家廟南有護城河一道,下通高、寶,上至武家墩,一堤之隔,即系洪澤湖,又有汊河,名為文華寺,可通清江,每有奸販偷運木植、貨物,漏稅甚多;并平河橋、塔兒頭、曹甸等處亦有木植下卸。俱令該口丁役不時巡查,以杜偷漏。其大關各口貨物由陸路報往南去以及淮城下卸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周閘口
坐落山陽縣高家堰地方。距大關西南一百二十里,即洪澤湖南岸,住民房六間。凡南來經(jīng)過蔣壩旱馱一切貨物,按則輸納,給發(fā)印票放行。又,龍王廟、高良澗二處出產(chǎn)豆貨,該口巡役不時巡查,以防奸商猾販盤壩越漏。其大關各口貨物,報由陸路往高良澗、盱邑翟、蔣二壩等處去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倘遇洪湖水大,開放天然等壩,則湖水暢流,南河豆載貨船,每借水勢乘機南下,經(jīng)前監(jiān)督差派淮稅大使協(xié)同人役前往,按照大關一例扦查辦理。
廟灣口
坐落阜寧縣城外。名為“工部廳”,住官房七間,距大關一百六十里。該口止按梁頭征收船料,給發(fā)船單、桅封各一紙。桅封實貼艙內(nèi),印烙火印;船單交給船戶,以憑往來照驗。統(tǒng)以一年為滿,另行更換。外有分口一處,坐落串場河地方,亦名新河,離本口三里。又于乾隆二十八年,因開挑海河深通,船只每多繞越,有虧稅課,當經(jīng)奏明,在于海河小關子地方設立分口,離本口六十里。兩處俱由本口分役稽查,以杜偷漏,各租民房居住。其大關各口貨物報往阜寧、廟灣去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長山口
原設徐州長山地方。系清江廠工部分司稽征。歸并淮關,不知何年;移駐宿遷縣之皂河集,無可考據(jù)。計距大關二百八十里,里、外河關房二處,共民房十六間,征收北鈔。凡西河來舟瓜船有蓮花站者淺而寬,例系按梁七折;其徐、邳、蔡家樓等處船只則較西河船深而窄,例系按梁八折,俱折尺不折寸。每梁頭一尺納銀二錢五分,填給印票,該船戶執(zhí)赴大關驗繳南下。再,外河來貨物過壩由里河北上者,亦在該口按照梁頭一例輸納北鈔錢糧。如本口境內(nèi)裝運米糧、秫秫、餅貨、木植等物北去者,例在該口扦量,按則報納錢糧,給票放行。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北去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白洋口
坐落桃源縣洋河鎮(zhèn)。距大關二百里,住民房九間。凡邳州、睢寧等處出產(chǎn)豆、麥等物裝運南去者,在該口輸納北鈔錢糧。按照梁頭尺寸,每尺納銀二錢五分,填給印票,執(zhí)赴大關驗繳。其梁頭在六尺以外者,每尺八折輸鈔,折尺不折寸,如在本地卸者不折。倘遇黃河水急,商船停泊維艱,在上游毛家宅地方停泊,離該口三里,該處原系裝載卸貨碼頭,錢糧仍到本口報納。再,本口境內(nèi)裝運米糧、秫秫、餅貨、木植等物北去者,例在該口扦量,照則報納錢糧,給票放行。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白洋河去,以及長山口鈔票并宿關印票報往眾興、桃源去者,俱在該口驗繳印票。
新河口
坐落桃源縣地方。距大關二百里,住民房六間。舊系洋河分口,于康熙五十九年起另發(fā)印簿印票,差役住宿稽征。凡自濟寧、南陽、夏鎮(zhèn)一帶裝載貨船往南去者,在該口按照梁頭尺寸輸納北鈔,每尺納銀二錢五分,填給印票,執(zhí)赴大關驗繳。其梁頭至六尺以外者,每尺八折輸納,折尺不折寸,如在眾興就近等處下卸者不折。再,眾興集在新河下游,離本口四十里,如裝運貨載船只亦在該口按照梁頭輸納北鈔錢糧。又,孫家塘在新河上游,離本口二十里,系該口巡查之處,如本口境內(nèi)裝運米糧、秫秫、餅貨、木植等物北去者,例在該口扦量,照則報納錢糧,給票放行。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新河、眾興去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后湖口
坐落桃源縣地方。距大關二百二十里,住民房五間。從前亦系白洋分口,并于康熙五十九年起另發(fā)印簿印票,差役住宿稽征。凡自亳州、徐溪口、虹縣一帶裝運貨船往南去者,在該口按照梁頭尺寸輸納北鈔,每尺納銀二錢五分,填給印票,執(zhí)赴大關驗繳,向無折報之例。如由盱眙載貨南去北去者,亦俱在該口一例輸納北鈔。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后湖、歸仁集去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以上十二口所收錢糧隨正加一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關庫。
軋東口
坐落阜寧縣東溝地方。距大關一百二十里,住民房九間。凡安東、海州出產(chǎn)豆、麥由馬家蕩南去以及南來雜貨、木植,于康熙二十八年題準在該口收稅。豆、谷每石正銀二分,以六二五折算報納。至雍正七年,復經(jīng)題準,改照扦量見數(shù)計石,按則征收,豆、谷每石五分,七折扦算,八折報納,現(xiàn)在遵行。其農(nóng)家籽粒、莊收稻谷柴草,例不征稅。向有巡查分口二處,一名魏家灘,在本口之東,其處水深,每多貨船停泊,應查明令赴本口掛號扦量納稅;一名益林,在本口之南,相去七里,凡豆雜貨物自陸路來者,俱至此下船,亦應令赴本口報稅。又,清溝分口一處,距本口三十里,向于該處分役巡查,嗣因北來豆麥糧食有從此雇船出蕩者、南來雜貨木牌有至此卸賣者,肆行無忌,實為軋東口漏卮,當于河心釘樁木二排,以絕走漏。至乾隆五年,復經(jīng)酌定,撤去樁木,設立稅房,分役巡查,現(xiàn)住民房三間,所收錢糧匯入本口報解。其各口報往軋東、益林等處去,以及由陸路往下河去者,俱在該口驗繳印票。
流均口
原設鹽城縣屬之流均溝地方。乾隆二十年因該處地勢卑洼,屢被水患,題準移駐于山陽之涇口,住民房六間,距大關八十里,實去流均不遠,故其名不易。凡自淮城東門外澗河至馬家蕩往來貨船,向系軋東口分役稽征,所收錢糧附入軋東匯解。嗣于乾隆十五年一體另請商填印簿,給發(fā)印票,設役征收。至農(nóng)家籽種、莊收稻谷、日用柴米以及淮城東門、車橋等處不過流均口遠去出境者,聽其往來裝運,例不征稅。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下河、車橋等處去,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以上二口所收錢糧止納正項,例無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關庫。
統(tǒng)計淮關征收錢糧口岸十四處,均請有部頒商人親填循環(huán)各簿及戶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滿匯解考核。
軍餉口
坐落山陽縣南湖所地方。在南角樓對河,距大關二十里,住民房八間。凡南來北去一切貨船,俱在該口查明包捆件數(shù)、艙口淺滿、分別花色,概令客販自呈石數(shù)斤重,注明下卸處所,登填號簿,給發(fā)印帖,執(zhí)赴大關投稅。仍逐日將過口船貨開報二紙,一送署內(nèi),一交大樓查核。如系往來空船以及淮城、湖嘴下卸米谷例不征稅,該口查無夾帶貨物立即放行。至在大關并各口納過錢糧南下貨船,該口逐一驗收印票放行。其每年重運糧船盛行之際,設遇河道擁擠,礙難稽查,則暫行分役對河兩岸查辦。
上一鋪口
坐落山陽縣西湖嘴地方。距大關七里,住民房七間。凡南來貨物在湖嘴下卸或往安東去者、□□裝豆麥及在湖嘴販貨南去者,均在該口扦量[稱]查見數(shù),登填號簿,給發(fā)印帖,執(zhí)赴大關完納錢糧,驗票放行,仍逐日具報送署核查。如有落地商稅者,隨蓋棕印以便發(fā)賣,如無棕印即系漏稅。至北來貨物在該口下卸已經(jīng)報過錢糧者、并下河來貨船在湖嘴上一鋪卸者,俱在該口收票驗卸。
烏沙河口
坐落山陽縣烏沙河地方。距大關三里,住民房九間。凡自淮北等處裝運土產(chǎn)貨物及醃蘿蔔、萵苣、鹽包、灰等項往南河去或南去者,與南來木植在烏沙河卸者,俱在該口稱量斤重石數(shù),點明包簍件數(shù),給發(fā)印帖,執(zhí)赴大關報納錢糧,仍逐日報署查核。其各口貨船報往淮北以及本[口]卸者,俱在該口驗繳印票。
清江口
坐落清江閘口地方。原屬山陽,今隸清河,距大關十五里。先于康熙二十四年以該處去外河口甚近,酌行裁汰,嗣又復設,現(xiàn)住民房八間。凡南、北、西河進口貨船在清江下卸或回空糧船下卸貨物,以及清江販買貨物他去,俱在該口稱量見數(shù),登填號簿,給發(fā)印帖,令赴大關完納錢糧,執(zhí)票分別驗卸放行,仍即報署查核。至零星一二石貨物,概行押赴外河口,就近輸稅領票開行,以省小販往返之勞。其南來過大關以及安東、周閘等處過天妃外河納過錢糧零星貨物在清江下卸者,該口對票驗卸。如有落地商稅,鈐蓋棕印。
以上四口系稽查走漏之處,并不征收錢糧。
抽分附
上一鋪眾興集軍餉仲莊清江長山窯灣天妃
以上七處,自康熙三十年起,題定每年重運糧船過淮時,分差丁役在于各該處稽查。遇有糧船下卸貨物,按則稽征,登填印簿,給發(fā)印票執(zhí)驗。所收錢糧并隨正加一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關庫匯報。糧船過竣,概行撤回。
宿遷上關
坐落宿遷縣南門外,居東、西兩關之中。距淮安大關二百四十里,住瓦房十八間。凡黃、運兩河貨船過宿經(jīng)東、西關,丁役扦查見數(shù),核明應納鈔稅錢糧,給發(fā)印簽,持赴本關照數(shù)交納,親填號簿,換給印票,仍赴東、西關驗明放行。所收錢糧,除招徠綢布不征火耗外,余俱隨正加一火耗,并經(jīng)委員逐日彈兌,封固貯柜。每半月一次解交淮安關庫存貯匯解。至重運糧船盛行之日,每有上水北去貨物于過淮后潛上糧船,帶過該關,偷漏宿稅,是以向例耑差該關書役在淮就近并征該關應納錢糧,給票赴宿驗放,以杜透漏之弊。俟糧艘過竣,仍赴該關報納。
東關
坐落宿遷縣東運河堤岸之上。距上關二里,住官房二十三間。該口河身寬闊,向未設有浮橋。乾隆九年始,經(jīng)奏明設立牽纜,上系巡船,挨次稽查,以杜偷漏。凡系運河經(jīng)過貨船,該關丁役扦量見數(shù),核明應征船鈔契稅錢糧,填給印簽,執(zhí)赴上關交納,登簿給票,仍赴該關驗放。其稅銀不足一兩者,即在該關征收,每日匯繳上關,填入商填尾后,以免零星小販往來之煩。(至)[自]該關迤上二十里有六塘河一處,上通駱馬湖,下達??冢坑鱿那锼疂q之時,與黃、運兩河相通,有運河北來雜糧、煤炭等船從此轉出黃河者,亦有自黃河裝運貨物轉入運河北去者。此等船只皆不過東關,是以向例屆期出示曉諭,分差書役前往駐口巡查,凡有貨船經(jīng)過,即就近扦查,填發(fā)印簽,持赴上關投納錢糧,憑票至口驗放。如應征貨稅按則科算,正銀不足五分者概免征收。又,該關迤下二十里有孫家塘一處,每逢秋成,例派巡役分往稽查,凡有本處所產(chǎn)雜糧、豆麥裝往南下貨賣者,即在該處扦量,給發(fā)印簽,執(zhí)赴上關交納,登簿給票,仍至該關驗放。
西關
坐落宿遷縣西黃河堤岸之上。距上關二里,住民房二十五間。凡系黃河經(jīng)過貨船,俱在該關扦量見數(shù),報納船鈔契稅,并與東關同例。(至)[自]該關迤下二十里有陳家道口一處,每逢秋熟,分差巡役稽查,凡本地所產(chǎn)麥豆、雜糧等貨,在該處裝運南下者,即在該處扦量,給發(fā)印簽,執(zhí)赴上關交納,登簿給票,仍至該關驗放。
徐關
坐落銅山縣東門外。距淮安大關四百八十里,離宿關二百四十里,住官房八間。按照向例征收陸稅錢糧,凡系車馱零星貨物例無火耗,其科算不足正銀二分者并免征稅,所收錢糧,按月解交淮安關庫存貯,俟季滿統(tǒng)入宿關商填尾后報部匯解。
以上俱請有部頒商填循環(huán)簿及工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滿,附搭淮關稅課,解部考核。
按:該關例征鈔、稅、石、契四項錢糧。內(nèi)石價一項,于乾隆元年經(jīng)前監(jiān)督唐英題請豁免在案。其豐、沛、蕭、碭四縣陸稅一款,亦于乾隆元年歸并地方官征收,解交藩庫。乾隆五年經(jīng)前監(jiān)督伊拉齊奏明在關額內(nèi)扣除,現(xiàn)在實存正額銀兩,定例按二、四兩季起解。再,該關向例除商販成包成捆貨物應用扦稱外,所有散裝貨物,俱系通船一載核算。自乾隆九年五月,前監(jiān)督倭赫奏明,不拘頭梢艙舿,一例扦查見數(shù),成包成捆仍行秤稱,通船一載之例,永行禁革。其契、鈔二項,照舊征收。
海關
坐落阜寧縣城外。地名“工部廳”,住官瓦房十間、民瓦房三間。設有駕纜巡船七只,早啟夜閉,以防偷越,離淮安大關陸路一百六十里、水程二百四十里。原隸江海關屬之廟灣口,即在淮關廟灣口關房之前,每年正額銀三千八百四十兩,自雍正七年戶部奏準就近歸并淮關兼收,故改名“海關”以別之。凡經(jīng)過該關一應貨船,俱按江海關定則征稅,照貨起鈔。至一切航海貨載經(jīng)由該關,并照例扦量見數(shù),七折報納,亦依貨起鈔。如系車載驢馱肩擔背負零星貨物,稅銀不及三分者概免輸納。其本地所卸米稻并本城內(nèi)外所買豆麥、雜糧亦不征稅。再,離該關三里有串場河一道,亦名“新河”,通潮通蕩,直達高、寶、蘇、杭,貨船每多繞越。向系該關并淮關廟灣口二處分役稽查,住民草房十二間,如有往來貨載,查明押赴海關報納稅鈔錢糧,給發(fā)印票,淮關廟灣口征收梁頭錢糧,實貼桅封印單放行。又,乾隆二十七年,新開海河分口一處,地名“小關子”,亦坐落阜寧縣屬之東南,離該關正口六十里,住官草房十二間,系于二十八年奏準在該處設口,分撥海關正口書役前往,同淮關廟灣口書役駐宿一處稽查,海關征收鈔稅,淮關征收梁頭,各有專司。所收錢糧,各歸正口循環(huán)簿內(nèi),報解淮關,兌收貯庫。
朦朧口
坐落阜寧縣地方。在射陽湖南岸,距淮關陸路一百三十里、水路一百八十里,離海關正口六十里,住瓦民房八間。征收本地出入貨稅,不收船鈔。所收錢糧除豆稅無耗外,余皆隨正加一火耗,按半月一次解赴海關正口匯解。
新溝口
坐落阜寧縣地方。在大沙河之內(nèi)河邊,距淮關陸路一百五十里、水路二百一十里,離海關正口十五里,住官草房六間,征收本地豆麥等項貨稅,例無火耗,亦不征納船鈔。外有板溝分口一處,系康熙三十七年分設,去新溝本口三十里,分派人役前往稽征,所收貨稅亦無火耗,按半月一次歸入本口,一并解赴海關正口匯解。
佃湖口
坐落安東縣佃湖地方。距淮關陸路一百九十里、水路二百六十里,離海關正口四十五里,住民草房八間,征收本地卸賣及南去貨稅,不征船鈔,所收錢糧亦無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海關正口匯解。
石口
坐落鹽城縣東門外。設有東、北二閘口,離淮關陸路二百八十里、水路二百四十里,離海關正口水陸并一百二十里,東閘住官瓦房十二間,北閘住官草房六間。先因東省油、豆等船遠從鹽城之新洋港出入,偷漏海關稅課,當于乾隆二十六年奏準設立,撥役住宿稽查。凡航海油、豆、魚、蟹等物以及出閘零星雜貨,并照海關之例按則征稅,船只照稅納鈔,所收錢糧俱隨正加一火耗,按半月一次解赴海關正口匯解。
以上各口均有部頒商填循環(huán)[簿]及戶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滿附搭淮關稅課,解部考核。
按:舊志纂于康熙二十五年。大關之外僅載軍餉、上、下一鋪、草灣、外河、清江、北頭、天妃、周閘、長山、白洋、廟灣十二口。而清江一口,當時已經(jīng)裁去,嗣又復設。其北頭一關,亦稱海禁既馳,貨船已多越漏,當必旋廢,隨時興革,原無一定。而且宿關、海關歸并之后,今昔迥殊,不無添設。業(yè)于乾隆元年遵奉部札查定應存應革各口章程,并于乾隆六年、十七年疊次清查,題定淮、宿、海三關設立各口處所、名目有案,具載《令甲》。
商稅附
一、淮城上、下一鋪,清江、板閘,本卸貨物,例有落地商稅錢糧。該客赴關完納鈔稅后,并投候本衙門將該客所報貨數(shù)核明應納商稅,填給商單,飭發(fā)稅司征收。該客即赴司完納,領單執(zhí)照。如有本店貨物轉發(fā)他處去者,經(jīng)過關口,即以商單按照定限呈驗,以憑放行。
一、淮城上、下一鋪,清江、板閘,本卸零星貨物,核算商稅錢糧,其數(shù)不足二分者概免輸稅。
一、酒曲、機粉、牙膠等稅,自乾隆九年復征。飭委稅司專役前往鄉(xiāng)村鎮(zhèn)集,按例征收匯解。
一、絨線季稅,系淮城上、下一鋪,清江本處鋪戶,自行赴署,照例按季完納錢糧。
以上商稅各款,原屬淮倉正項錢糧,自前監(jiān)督倭赫移咨各院,責成淮安府稅課大使稽征,按期報解,年滿匯奏題銷。其經(jīng)征地方、里程,載在《鄉(xiāng)鎮(zhèn)》之后。
續(xù)纂關口
東關
按:原《志》“應納鈔稅”,條載分明。四十四年,因隸宿遷之眾興、長山抽分,界址不清,詳為勘定,以宿遷東關為界,關北歸長山,關南歸眾興。
二山子岔河
查二山子官房三間,建于嘉慶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告成,在盱眙縣境二山子山,系山主陳永泰愿捐田畝,有據(jù)存案。于五月初九日升旗,上寫“奉旨淮安關稽巡口”字樣。奉掣該口稽巡丁役關房窄狹,住歇附近文昌閣內(nèi),火食廚灶一切在廟。于是年五月十二日為始,前往該處駐巡,經(jīng)費飲食,按班給發(fā)。差派家人一名,每日經(jīng)費飯銀六分四厘,又找補八折紋銀一分五厘四絲,每班共紋銀一兩一錢八分六厘;巡役二名,每名每日經(jīng)費飯銀三分二厘,又找補八折紋銀七厘五毫二絲,每班共紋銀一兩一錢八分六厘。此項用銀,系大關丁役派出稽查,例應在于大關經(jīng)費內(nèi)酌撥,毋庸另行開支。外有找補二山子飯食并文昌閣香火、升旗、水火夫、路費、油燈等項,每班仍發(fā)色銀七兩九錢。不入經(jīng)費,在于飯食項下支銷。
又,岔河官房三間,亦建于嘉慶十七年,五月初九日告成。是日升旗,上寫“奉旨淮安關稽巡口”字樣,在山陽縣境岔河鎮(zhèn)三元宮廟傍,地系該廟僧人出具租批。奉掣該口稽巡丁役住歇、火食仍在廟內(nèi)。亦于是年五月十二日為始,差派家人一名,每日經(jīng)費飯食銀六分四厘,又找補八折紋銀一分五厘四絲,每班共紋銀一兩一錢八分六厘;巡役二名,每名每日經(jīng)費飯銀三分二厘,又找補八折紋銀七厘五毫二絲,每班共紋銀一兩一錢八分六厘。此項用銀,系大關丁役人內(nèi)撥出,例應在于大關經(jīng)費酌撥,毋庸另行開支。外有找補岔河飯食、三元宮香火、升旗、人夫、船費等項,每班仍發(fā)色銀八兩八錢。不入經(jīng)費,在于飯食項下支銷。
淮安文獻叢刻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六令甲
淮關統(tǒng)志卷之六令甲
榷政有沿革,斯有規(guī)條,業(yè)于《建置》、《則例》載之矣。顧沿革之所緣起,莫不考之地勢,酌以時宜,順乎人情,務期于盡善而無弊。我朝法制詳明,可垂永久。而寬恤之典,大都出自特恩,即因時增損之條,亦必經(jīng)題奏,議準施行,所以尊王制,一政教也。志《令甲》
明
宣德四年,令“本部官照鈔法例監(jiān)收船料鈔。如隱匿及倚勢不納鈔者,船沒入官,犯人治罪。惟裝載自己米糧、薪芻及納官物者免納。”又令“受雇裝載船自南京至淮安、淮安至徐州、徐州至濟寧、濟寧至通州,俱每料納一百貫。其北京直抵南京、南京至北京,每料納鈔五百貫。若止裝柴草、米糧及空船往還者,不在納鈔之例?!?
正統(tǒng)十四年,令“內(nèi)外稅課止照洪武年間舊額收受,不許過多?!?
弘治五年,令“監(jiān)收商稅止照舊例,不許分外搜求,有傷治體。又,一應稅納錢鈔去處,俱令客商自約。若有權豪、無籍之徒,結黨把持、攔截生事,及將爛鈔低錢搪塞,攪擾商稅者,枷號三個月發(fā)落?!?
嘉靖九年,以監(jiān)收船料等項,雖俱具數(shù)造冊奏繳,但所收多寡,未免有欺隱之弊,以致上虧國課,下害小民,無憑查考。飭令部臣議處停當,開立禁革條件,具奏定奪。通行各鈔關遵守,以除宿弊。又諭部:“各鈔關收受商稅船鈔,雖已稽考嚴密,而宿弊實不能盡除。差去官員亦多苛刻取盈,往來多怨。今后務差老成廉靜者辦理,仍嚴加關防覺察。若再有貪鄙、不惜行檢之人,即行參處黜罷?!?
國朝
順治二年,令“各關津稅銀,俱照前朝萬歷年間《會計錄》原額征解。計淮安關歲額二萬二千七百八十余兩,嗣經(jīng)部議,于天啟、崇禎年間續(xù)加各餉五萬四千兩零內(nèi)減半征收。派買銅斤,以資鼓鑄。裁定淮關額稅每年征銀五萬四十七兩九錢六分八厘?!?
四年,戶部遵旨議復:“米麥船只,明季則例,俱納加補。今應仍令照納加平船料,其農(nóng)船裝載米麥,不在此例。”
八年,監(jiān)督石特庫征解溢額銀八千二百五十二兩五錢。
九年,奉部札知各關:“出差司官俱以順治八年征解錢糧為額,淮關每歲應征銀五萬八千三百兩,即為定額?!?
康熙四年正月,奉旨:“各關收稅溢額向定有加級紀錄之例,以后著永行停止。”
是年九月,奉上諭:“各省鈔關,原期通商利民,以資國用,非欲其額外多征,擾害地方。近聞各處收稅官員希圖肥己,任用積蠹地棍,通同作弊,巧立名色,另設戥秤。于定額之外,恣意多索。或指稱漏稅,妄拿過往商民拷詐;或?qū)⒚耖g日用細瑣之物及衣帽等類原不抽稅者,亦違例抽稅;或商賈已經(jīng)報稅,不令過關,故意遲延勒掯,必遂其貪心乃已。此等弊端甚多,難以枚舉。違背國法,擾害商民,殊為可惡。嗣后,各地方官員俱著洗心滌慮,恪遵法紀,務期商賈通便,地方相安。如仍有前項情弊,在內(nèi)著科道官,在外著該督撫參奏,從重治罪,決不饒恕。如該督撫不參奏,別經(jīng)首發(fā),該督撫以徇情治罪。欽此?!?
是年,直隸巡撫王聯(lián)登奏準:“各關多刊木榜,豎立通衢要地,俾商民共知《則例》,即州、縣易知由單之意?!?
六年,戶科查培繼奏準:“近日各關印簿字跡有如出一手,不系商人親填者;更有私刊木印、紅單,不系官標者。定系奸胥蠹役把持滋弊。飭令各關嚴行禁革?!?
八年,工科柯聳奏準:“各關木榜革除鈔貫字樣,止刻征銀數(shù)目。其收稅數(shù)目單一樣填寫二張,一發(fā)商執(zhí),一送部核,耑責貴州司掌管?!?
是年,部議復準考核定例:“收稅官員欠不及半分者,降一級留任;欠半分至一分以上者,降一級調(diào)用;欠二分以上者,降二級調(diào)用;欠三分以上者,降三級調(diào)用;欠四分以上者,降四級調(diào)用;欠五分以上者,革職。”
九年,漕運總督以淮安十里三關題定:“戶部糧儲、工部抽單,總并淮關征收。”
二十五年,因辦銅不敷,奉旨:“淮安關每年加額銀一萬七百六十九兩,湊買銅斤?!弊源?,淮安關項下每年額銀六萬九千六十九兩,常盈倉項下每年額銀三萬八百九十兩八錢七分一厘,清江廠項下每年額銀五萬七百六十九兩一錢三分一厘一毫三絲,共淮安關歲額征銀十五萬七百二十九兩二厘一毫三絲。
是年,監(jiān)督杜琳奏:“淮關稅額歷年告缺者,一苦于周家閘之筑壩也。蓋豫省貨物,原賴此閘一水到淮。自筑堤壩以后,商船艱阻,遂繞道漏越,而淮稅缺。一苦于盱眙澗溪之攔截也。蓋南河貨物必由盱澗下淮,自康熙二十年鳳關復設,部員添征盱稅,遂有彼處地棍、奸牙,將由水下淮貨物在鳳關既征之后,勾引陸運,越漏淮關,而淮稅更缺。一苦于淮關附近之朦朧鎮(zhèn)、軋東、東溝、沙溝、岔河之走漏也。蓋山東、海、贛豬魚豆雜等貨例從安東由淮南下,自海禁初開,即有客貨由沿海地方,繞至廟灣南去;其由安東過淮貨物,則有地棍勾引奸商,俱繞朦朧鎮(zhèn)等處,直達高郵、邵伯過壩南去;其南來貨物亦復如之。蓋此路徑僻難稽,又無閘口阻滯,所以商民大半皆由此南下,而淮稅因之大缺。目擊心籌,勢難補苴。應懇圣恩敕部查議施行。”
四十三年,奉旨:“部院衙門各處筆帖式等俸祿錢糧,每月裁銀一兩,米亦隨俸裁去。”
五十二年閏五月,奉旨:“庶吉士甚為貧苦,著稅差人員酌量資助讀書。”部議:“淮安關幫銀七十兩?!?
是年九月,戶部匯奏:“淮關、滸墅二關監(jiān)督情愿于應得銀內(nèi),每年節(jié)省五千兩,交納景山興慶閣,為教習肄業(yè)公費等用。”奉旨:“依議?!?
五十三年,戶部題準:“光祿寺行戶拖欠錢糧,令淮安、滸墅兩關監(jiān)督每年各幫銀三萬兩,交部抵補?!?
五十四年,戶部議奏:“采買銅斤向系各關差鹽政承辦,所有捐出銅斤、水腳之項,應入正款?!狈钪迹骸耙雷h?!被窗碴P每年應解水腳三分數(shù),共銀九千二百三十兩七錢六分,歸于正項下。又應解水腳二分數(shù),共銀六千一百五十三兩八錢四分,歸于節(jié)省項下。
雍正二年,監(jiān)督慶元題準:“板閘一方原系城守營專汛。而關庫為錢糧重地,向止派兵十五名,難資防守。應令該營添撥兵二十五名,連原派共四十名,并責成該營千總一員帶領,移駐關署左右,彈壓防護。其營汛雖移駐板閘兼轄,仍隸城守。而附近催漕事務,仍令該千總管理。一轉移間,弁不增員,兵無糜餉,而關庫、營伍兩有裨益?!?
五年七月,奉旨:“宿遷關稅務,著交與年希堯就近兼管。欽此?!弊源?,淮安關兼管宿遷關稅務。每年額征銀五萬兩,分鈔、稅、石、契四項。
六年三月,戶部復準:“淮安關起解稅課,每年首、二、三季,仍前差解。至第四季額銀及一年存庫匯解并贏余錢糧,應自雍正六年起,當季滿之時,咨明江蘇巡撫,照依起解錢糧例,委員解部。”
七年,監(jiān)督年希堯題準:“戶部咨,飭查淮安關現(xiàn)行征收則例。除備造清冊呈復外,查淮安一關自淮安倉、清江廠歸并征收以來,稅額較重,三關則例款項繁多??滴醵迥瓯O(jiān)督杜琳任內(nèi),因恐遠商估客不能諳曉,易啟侵漁。且又時值干旱,河道淺阻,裝載累千石之船只,不能連檣抵關。民間改造小艇運貨,俱系零星販戶,不能照梁逐項完納。當經(jīng)因時制宜,按照貨之重輕,集三關則例,參酌損益,糧食則簽量見數(shù),貨物則按數(shù)論石,定則征收。船只視其大小,作為正單、分單等項,分別四尺、五尺、六尺輸納。商民樂從,照辦已久。惟北來貨物,□有相沿未改之大鈔船只,恐滋包攬侵蝕之弊,□經(jīng)改照客販征收,以從畫一。理合具題?!?
是年,又經(jīng)戶部題準:“清江廠項下額外梁頭盡收盡解,每年額銀四百五十六兩,向系大鈔之款,今經(jīng)飭改,此項無征,自應在于關項余銀內(nèi)補解,作為正額?!?
是年,和碩怡親王奏準:“廟灣口地方,船料、梁頭則屬淮關,客商貨物則屬海關,而其地離淮郡僅百余里,與上海縣相隔幾二千里,應照宿關歸并之例,就近交與淮安關兼管。其稽查南來之朦朧口,稽查本地之清溝口,向?qū)購R灣所管,一并交與淮關稽查。所有每年應征商稅、贏余數(shù)目,并飭淮關于一年期滿,造入考核冊內(nèi)解報?!弊源?,淮安關兼管海關廟灣口稅務。每年應征正額銀二千八百四十兩。
是年,奉上諭:“各關開放船只之處,向例部頒號簿,以便稽查。茲聞各關另設私簿征收,惟于報部時,始將號簿挨日填造。其意以水路船只往來多寡不齊,若據(jù)實填簿,則不能逐日有征收之數(shù)目,恐干駁查,是以設法勻派填造。如此,則簿內(nèi)全非實在數(shù)目,與商船過稅串票,毫不相符,殊非政體。且凡事?lián)崉t可以無弊,作偽則弊竇叢生。今既任意勻派填造,則號簿亦為虛設矣。嗣后,各關于部頒號簿,務須據(jù)實填寫。如無船只過稅之日,亦即注明,不得仍蹈前轍。如敢故違,定行嚴加議處。該部亦不得混行指駁,致滋弊端。欽此?!?
八年,淮安關代管江西燒造磁器。其應用錢糧,在于本關耗羨贏余銀兩內(nèi),陸續(xù)解鎮(zhèn)支用。
十一年二月,和碩果親王條奏:“戶部現(xiàn)存經(jīng)制砝(馬)[碼]一付,請交工部按照各省砝式,鑄造正副二付,鐫刻印記通行,各省差員赴部請領。”嗣于乾隆八年,淮安關始準工部換發(fā)砝(馬)[碼]。
十二年,貴州清吏司案呈:“據(jù)銀庫大使查稱,從前怡賢親王條奏內(nèi)開:‘凡解送錢糧預行知會大使,呈報本部,以憑解到查對?!窀魇〗忭椫獣呱伲灾洛X糧到部,無從考核。嗣后,凡有起解錢糧、差(宮)[官]差役銀兩、木鞘起程到部之處,務必遵照舊例,預行知會。相應行文各鈔關監(jiān)督,一體照行。”
十三年十月,奉諭:“朕聞各省地方,有落地稅之名。凡耰鋤、箕帚、薪炭、蔬果、魚蝦之屬,其值無幾,亦必查明上稅。且鄉(xiāng)鎮(zhèn)僻遠之地,有司耳目所不及?;虿铖阋壅魇?,或令牙行總繳。其交官者甚微,不過飽奸民猾吏之私橐,而細民已重受其困矣。著通行內(nèi)外各省,凡市集落地稅,其在府、州、縣城內(nèi),人煙湊集,貿(mào)易甚多,官員易于稽察者,照舊征收;若在鄉(xiāng)村鎮(zhèn)落,則全行禁革。不許假借名色,巧取一文。著該督撫將如何裁革禁約之處,詳造細冊,報部查核。倘奉旨之后,仍有不實心奉行、暗藏弊竇者,朕必將有司從重治罪。該督撫并令各省刊刻頒布,務令遠鄉(xiāng)僻壤之民共知之。欽此?!?
是年,飭令各關監(jiān)督,遵照刊刻《征收貨稅則例》,務書大字,榜示關口,使商民一目了然。
是年,兩江督院題準:“各關征收稅銀火耗,概令歸公,以充經(jīng)費。其商稅火耗,留為稅大使養(yǎng)廉之需。”
乾隆元年,監(jiān)督唐英題:“徐州關陸稅一項,于前明天啟七年刻有《徐倉商稅款目》一冊。所載稅貨,多與現(xiàn)今不同,斷難遵用。而現(xiàn)在各任相沿抄寫《征收稅款》一冊,亦不知始自何年?商民每于輸將之時,輒稱輕重不均,嘵嘵置喙。而吏役亦借此未刊之款,得以輕出重入,實滋弊竇。且與淮關現(xiàn)行則例較對,又屬輕重懸殊,不能畫一。今擇其稅之尤重者五十四條,量為酌減;又家用微物之可以不稅者十一條,概予酌免;余仍照舊征收。俾得輕重合宜,于稅課、商民均有裨益。除將原征款目及量行酌減酌免之項,造冊送部,以俟核定刊刻通曉外,理合具題?!?
是年,和碩莊親王復準:“關稅,向有征收正項、盈余及加一火耗三項。凡所需添平、飯食、養(yǎng)廉等銀,均令于火耗內(nèi)支用;如有不敷,并準于盈余銀內(nèi)添補。則正額、公費,均有著落,豈得另立名色,巧取病商?應飭下各關,一概革除?!?
是年,監(jiān)督唐英題:“宿遷關石價一款,始自康熙年間建立高堰堤工,采石河干,當令北來重船帶運石塊,交工濟用。民情多所未便,自愿各照梁頭每尺折交銀二錢六分,免其帶石,名曰‘石價’,而實系交官雇船運石之水腳也。在彼時,良因費重工繁,為一時權宜之計,并非經(jīng)久之規(guī)。乃踵事者,相沿不察,至今猶征石價正額銀八百二十兩,四季發(fā)給山盱廳收支,為河道錢糧。如有盈余,仍歸關報解。我皇上惠商恤民,于舊有之鄉(xiāng)鎮(zhèn)落地稅、徐屬陸稅,俱令停收寬免。而此項石價,實非宿遷關原有之額。相應仰懇圣恩準予豁免,并將山盱廳歲收石價銀兩一并革除。等因?!苯?jīng)部議復準飭遵。
是年,戶部議復:“兵部尚書甘汝來題請,勅令海疆督撫,查明單桅捕魚之船,概免領牌輸餉。與原議粵關單桅捕魚船,系小民采取資生,非攬載貨物可比。若責令領牌輸稅,不惟事屬紛更,抑恐滋累商民。應令沿海督撫、各關監(jiān)督,曉諭禁止。”奉旨:“依議。”
是年九月,戶部復準:“淮北商鹽過關,按引輸鈔,歲計銀六千六百兩,入于關項解部。又有每年交納規(guī)例三千四百兩,前監(jiān)督年希堯于雍正七年亦歸公起解。具題??己嗽诎浮J谴隧椧讶胝~,未便竟行裁革。但該運司不行填批起解,恐日久朦混隱射。應令該鹽政轉飭運司遵照,一并批解?!弊源?,每季運司批解二千五百兩,外有耗銀一百八十兩。
又奉部議復:“淮關廠項下,向有桃源縣眾興集重運糧船下卸貨物額征抽分之款,乃該縣士民倪三光等脅指為‘落地稅’名目,公呈知縣眭文煥通詳禁革。應飭該督撫查明,著落該縣將所卸之貨應收稅課,照數(shù)追繳清款。其嗣后抽分錢糧,仍照舊例征收?!?
是年,奉旨:“挑?;磽P運河,大工齊舉。員役人夫需用薪米食物甚多,恐將來貨物增長,著將淮安大關并沿河口岸經(jīng)過之客販米麥、雜糧以及煤炭、席柴等物,悉免稽征,俟明年工竣之后,再行征收。又,河南固始縣素稱‘產(chǎn)米之鄉(xiāng)’,每年客販運至清江浦卸賣,今運口筑壩,固始米船不能直達清江,有老壩口可以卸賣,著將此地米稅亦照淮關之例暫行寬免?!?
二年十二月,奉上諭:“昨據(jù)戶部議復淮安關唐英因各項經(jīng)費及書役飯食不敷,請動盈余一案,行令江南總督會同妥議具奏等語。朕思商民皆為赤子,輕徭薄賦,俾令實沾惠澤,乃朕愛養(yǎng)黎庶之本懷。但恐官吏不能實力奉行,仍多巧取,以飽私橐。則徒于國課有虧,而于商賈無益。即如年來各省關稅額數(shù)較前大減,商貨價值亦應平減。(令)[今]京師貨物騰貴仍復如前,可知商民未得實沾減則之益矣。至于在官胥役,自不能枵腹辦事。如果能弊絕風清,于商賈毫無需索,即撥動盈余以為伊等之養(yǎng)贍之資,亦理之當然,朕所不惜者。若司出納之臣,以為盈余既已歸公,不便輕動,而又欲使胥役得以養(yǎng)贍,伊等豈能為無米之炊?不重索之商民,更有何術乎?是朕欲恤商而商民未得沾減稅之益,轉以籌畫胥役而商民受加稅之苦矣。江南淮安等關,或因胥吏過多,土食不足,則當量行裁汰。且查管關官員,養(yǎng)廉太豐,亦可通融分給。如再有不敷,則于贏余項下動用以補之。但亦需酌定額數(shù),不得任意加增。務使胥役有糊口之資,不致暗取陋規(guī),營私作弊。而往來商民得實受朕輕徭薄賦之恩,方為妥協(xié)。欽此?!?
三年八月,兩江總督那蘇圖奏準:“上、下兩江偶被偏災,暫將淮、揚、滸、鳳等關經(jīng)過米船,給照免稅,并蕪湖關向例止抽單銀,亦照例寬免。至明年麥熟停止?!?
四年四月,奉旨:“將上、下江各關口照舊免征米稅。俟本年九月米谷盛行之時,再照定例征收?!?
是年五月,戶部復準:“前監(jiān)督唐英兼管窯廠,應需銀一萬兩,令于九江關就近動支。其淮關每年止須于贏余項下存留辦公銀一萬兩,以備南匠工食、辦公等用。按年造冊,呈送內(nèi)務府核銷。其在關委員養(yǎng)廉、飯食銀兩,亦經(jīng)奏明,即于此項銀內(nèi)動支?!?
是年十月,奉部札知:“山、阜等縣房田契稅,歸并地方官征收?!?
是年十一月,江蘇巡撫題準:“上、下江,夏秋復被水災,仍照例寬免各關米豆等稅?!?
六年三月,奉旨:“清查各關口岸,除報部有案者照舊設立外,其有私行增添之口,逐一詳查題報。應留者留,應革者革。欽此,欽遵?!苯?jīng)前監(jiān)督伊拉齊查明,淮關天妃一口有分查之草壩,外河一口有分查之水溝、西灘,仲莊一口有分查之清河縣,長山一口有分查之里河裹頭閘,白洋一口有分查之毛家宅馬頭,軋東一口有分查之益林、魏家灘;又草灣、永豐、周閘、廟灣、新河、后湖、流均,俱系征收錢糧口岸;其軍餉、清江、上一鋪、烏沙河各口額設稽防走漏;宿遷東關有分查之駱馬湖六塘口,并西關、徐關;再海關暨朦朧、新溝、佃湖三口。以上淮、宿、海各口岸,俱系舊制,循照辦理,并無增添。呈明戶部匯題。
七年四月,奉旨:“米豆雜稅等項,永行免稅。其過關船只向征船料者,照舊征收;向不征船料者,不得加征?!?
是年四月,奉上諭:“國家設立榷稅,定其則例,詳其考核。凡以崇本抑末,載諸《會典》,著為常經(jīng),由來已久。其米豆各項,向因商人販賤鬻貴,是以照則征收。第思小民朝饔夕飧,惟谷是賴,非他貨物可比。關口征納米稅,雖每石所收無幾,商人借口額課,勢必高抬價值,是取之商者仍出之民也。朕御極以來,直省關稅屢次加恩減免,又恐榷吏額外浮收,刊立科條,多方訓飭。每遇地方歉收,天津、臨清、滸墅、蕪湖等關口商販米船給票放行,免其上稅,皆以為民食計也。但念特恩間一舉行,未能普遍。夫以養(yǎng)民之物,而榷之稅轉以病民,非朕己饑己溺之懷也。今特降諭旨,將直省各關口所有經(jīng)過米豆應輸額稅悉行寬免,永著為例。俾米谷流通,民食充裕。懋遷有無者不得藉以居奇,小民升斗之給不致有食貴之虞。以昭朕惠恤黎元之至意。至各關有征收商稅者,有征船料者,有商稅船料并征者,今既蠲免米稅,其船料一項若不分晰明確,著為條規(guī),恐致混淆滋弊。應如何辦理之處,著交部詳查妥議具奏。欽此?!?
是年,監(jiān)督伊拉齊奏:“查火耗,原以資經(jīng)費之用。從前議定共需銀六萬五千余兩,內(nèi)有辦公銀兩并隨解、飯食、添平、布鞘等項居多,原非盡系書役工飯雜費支銷。上年加意節(jié)省,止用銀四萬五千二百余兩,至隨解、飯銀、添平、鞘布應視征收稅銀之多寡,則所費亦隨之盈縮,是以不能預為定數(shù)。再,養(yǎng)廉一項,前監(jiān)督唐英任內(nèi)于乾隆元年原定銀二萬兩。前奉上諭,胥役工食不足,管關官員養(yǎng)廉太豐,亦可通融分給。當議于養(yǎng)廉內(nèi)節(jié)省銀六千一百七十九兩零,又節(jié)省銀三千八百二十兩零,俱經(jīng)通融分給役食以及紙張雜項之費,凈支養(yǎng)廉銀一萬兩。當此沖繁之地,需用實多。業(yè)已較前減去一半,無可再為節(jié)省。至書役人等緣關務事簡,遵又酌汰五十三名。一切工食除前經(jīng)四折外,今再議八折給發(fā),核減去三千九十六兩零,每年役食房租捐款雜費等項通共尚需銀一萬九百四十四兩零。現(xiàn)在,火耗不敷,盈余無征,所有前項經(jīng)費按月支給,按事給辦,不便遲延懸待,應請于實征銀內(nèi)動支,俟年滿造冊報部核銷,庶于公務無誤。再,戶部尚書臣海望奏準:‘每年存留辦公銀一萬兩。今部議內(nèi)開,如無盈余可動,將動用何項之處奏明動用,報明內(nèi)務府核銷?!榇婀y兩,原備公事之用,不便臨時奏請,今既無盈余,理合預行奏明,于實征銀內(nèi)存留辦公銀一萬兩以備傳辦公事之用,報明內(nèi)務府核銷。嗣后稅課充裕,仍于盈余項下支用。至淮關解部銀兩,向例分作四季起解,今所征稅銀除本地解發(fā)外,所余無多,應請照宿遷關之例,每年兩次解部。若匯總起解,兵役即多,易于照料,諸凡妥便。除分晰呈明戶部外,合并奏明。”
是年十一月,監(jiān)督伊拉齊因經(jīng)費不敷,奏準:“征收三厘飯食。凡貨物二十石者,每石收色銀三厘。如二十石以內(nèi),概行免收?!?
九年,奉部札飭:“淮倉項下酒曲、絹、粉等稅一款,先經(jīng)前監(jiān)督唐英題請蠲免,當即駁令仍舊征收。嗣于八年前監(jiān)督又會同督撫據(jù)情題免,復經(jīng)本部以此項稅銀系該倉私自免征,隨即題明行令征收。其從前私免銀兩,奉旨免賠。該監(jiān)督自應感戴勸輸,何得以供辦拮據(jù)為詞?應遵照原題,作速開征,據(jù)實造報查核。當于本年六月十一日復行開征,飭稅大使與商稅一體遵解。”
十年四月,監(jiān)督倭赫奏準:“宿遷關通船一載之例,累商弊混,應改照按擔簽查見數(shù)征收,將通船一載之例,永行禁止。”
十年七月,漕運總督題準:“回空糧船所帶土宜六十石,不必拘定梨棗。酌以桃柿零星等物與梨棗稅額相仿者,通融攜帶,一體免稅?!?
十一年閏三月,奉上諭:“朕前加恩寬免米豆稅,原欲使百姓實受其益。嗣因免稅之后,米糧價值并未稍減。經(jīng)朕降旨各該督撫,令其確查據(jù)實奏聞。而各該督撫不過以并無情弊一語復奏,朕亦未曾究詰。今覽戶部所奏,該監(jiān)督等俱將免過米豆稅銀以抵盈余之數(shù),可知從前各督撫查奏必有不盡確實之處?;蝰憷糇骷?,于米船攜帶他貨混作米豆蠲除,又或偷漏影射,舞弊營私。朕留心體察勢所必有,豈有損國家之正賦以飽胥吏之私橐。而該督撫與監(jiān)督皆膜外視之,有是理乎?著傳諭伊等,務須悉心查察,核實辦理。如有前項情弊,斷無久不敗露之事。經(jīng)朕訪聞,該監(jiān)督必加以重究。而不據(jù)實查察之督撫,亦決不寬恕也。欽此。”
十二年八月,監(jiān)督倭赫奏準:“廟灣口捕魚船稅,各縣船戶離關窎遠,催輸不便。援照地丁錢糧之例,令所(豁)[轄]鹽城、阜寧、海州、贛榆并東省日照五州、縣就近設柜征收,按季解關匯報。”
是年十二月,部議淮安關收稅缺額一摺,奉旨:“關稅設有定額,缺少例應賠補。若一人兼管兩關者,此關額征有余,準其抵補彼關之不足。再有短少,令其賠補。該部查核各關均照此辦理。欽此?!?
十三年五月,戶部議復:“淮安關米豆免稅船只所納正單、分單之課,請照宿關船契船鈔之例,改為淮關船契船鈔,就各船梁頭確數(shù)九折折準尺寸,每尺船契銀二錢五分、船鈔銀三錢三分。其未滿二百石者,悉照宿關渡船并小契半鈔、大契半鈔例,按石照則分別征收,以昭畫一。”奉旨:“依議?!?
是年十一月,奉上諭:“朕降旨蠲免米豆稅銀,本以食為民天,關稅優(yōu)免,則市價可平,是以不惜千萬正課為小民謀饔飧寬裕計。當時內(nèi)外臣工,屢有以但利商賈、無益民生為言者,概未允準。朕意欲試行數(shù)年,果否與民有裨,再行酌量。乃數(shù)年免稅,而米豆之價不惟不減,而昂貴時或有加。明系奸商不知免稅之恩,專利自封,轉以有限之帑項肥三倍之橐囊,無裨閭閻,允宜仍復原額。且地方偶有偏災,即將該處關口應征米豆額加恩寬免,則舟古舶聞風云集,市價日平,駔儈不得居奇,窮黎均沾實惠。轉得操權自上,朕意不為軍需起見也。如既復之后,奸商借端長價,弋利妨民,該地方官即嚴行查察究處。至淮安關寬免米稅后,倭赫奏準加征船料,今既仍征米稅,所有船料仍循舊例行。各該監(jiān)督及地方官即明悉出示曉諭,毋令胥役陽奉陰違,致滋弊竇。欽此?!?
十四年十一月,奉旨:“各關報解錢糧,嗣后正額有缺者,仍照定例處分,其贏余成數(shù)視雍正十三年,短少者該部按所定分數(shù)議處,永著為例。”
十五年六月,戶部奏準:“各關管理稅務比較日期,凡接任征收者無論兩任三任,俱令扣足一年為滿。其管關一年零數(shù)日者,將一年贏余奏報,零月歸于下屆,統(tǒng)俟扣足一年再行匯奏,以昭畫一?!?
十六年五月,接奉部咨:“改鑄印信領到,欽定新鑄清篆關防開用?!?
十七年正月,奉部行:“查乾隆六年征稅,稽查各口岸冊報不符。等因。經(jīng)前監(jiān)督高恒查明,下一鋪口征收零星錢糧,系歷任酌量便商之舉。二井一口,即當日天妃,并非二井之外,仍有天妃。阜邑新河即串場河,因乾隆五年挑浚,貨船走漏,分役巡查。新溝分查之板溝,因黃河水漲,船可通行,以防偷漏。清溝,乃軋東口分查繞越之所。再,下一鋪之楊家廟,海關之匣子港,宿關之駱馬湖、六塘口,草灣之二壩,周閘之高良澗、龍王廟,新河之孫家塘,外河之中渡、西灘、水溝,仲莊口之清河縣,或支河汊港,汛水漲發(fā),可通舟楫,或陸路僻道,馱載貨物繞越走漏。又如洪澤湖之蔣家壩,坐落盱眙縣地方,現(xiàn)經(jīng)鳳陽關奏設稽查口岸,而洪澤湖米豆船只,間在該壩起剝盤運南下,冀避淮關稅課,又不得不于附近之周閘口派役密查。是以歷任均系因地制宜,循照辦理,商民相安,由來已久,并無另設口岸、遺漏等事。當即造具現(xiàn)設口岸清冊,出具印結,咨送兩江督院,轉咨戶部匯題。”于十九年二月奉旨:“依議?!?
是年四月,奉辦理軍機處行知:“各關奏報征稅摺內(nèi),如有應須部核者,則于摺尾聲明‘請旨飭部察核’字樣;若系隨時奏明稅務情形之摺,則聲明‘除扣足一年匯奏外,謹將現(xiàn)征數(shù)目繕摺具奏’等字樣。至于地方雨水等事,與稅務并無關涉,自應另摺呈報,不得敘入稅務摺內(nèi)?!?
十九年正月,部議:“淮安關監(jiān)督高恒奏高堰堤工運石船只,先經(jīng)江蘇巡撫咨行給照免料,應如該監(jiān)督所請轉咨蘇撫,飭令補納?!彼脑率娜?,奉旨:“高堰工程緊急,各船更番遞運,無誤工需。加以石質(zhì)粗重,挽載維艱。著加恩免其追繳,以示優(yōu)恤,該部即遵諭行?!?
是年,戶部通行:“各關稅額盈余,前以雍正十三年成數(shù)比較,今經(jīng)本部于本年正月議,以照上屆短少無幾者,即行隨奏核結,毋庸再行駁查;至較上屆大相懸殊者,令該監(jiān)督將該關本年情形據(jù)實奏報。乃各關仍有將雍正十三年成數(shù)入奏者,辦理殊不畫一,應再通行各關遵照?!?
二十一年正月,奉上諭:“上年江、浙二省歉收,屢經(jīng)降旨,截漕賑恤,令該督撫多方撫綏。惟是該省收成既歉,米糧市價自必昂貴,全賴商販流通,源源糶賣以資接濟。所有江、浙二省各關口征收米豆額課,俱作加恩暫令免征,以廣招徠,至秋收后照例輸納。務期商販輻輳,市價平減,俾小民無貴食之虞。該部遵諭速行。欽此?!?
二十二年七月,奉旨:“河南各屬成災,著將江南、江西、山東、湖北等省商販米麥、雜糧船只,系往豫省糶賣者,照乾隆四年例加恩免征糧稅,俟明年麥熟停止?!?
是年十二月,奉旨:“湖北撥運米石船只回空過關者,著加恩免征船料,以示優(yōu)恤?!?
二十三年三月,奉旨:“九江關監(jiān)督尤拔世以江西、湖南、四川撥運米石接濟豫省災黎,其回空船只應否援照湖北撥運例一體免料,著豁免。欽此?!?
二十四年八月,監(jiān)察御史李兆鵬奏準:“嚴禁絲貨出海,通行各督撫移咨各關,轉行沿海地方官弁,嚴行查禁?!?
二十六年正月,部議復準:“漕督楊錫紱奏回空糧船準帶土宜六十石,請以麥豆瓜果等物通融辦理。等因。查近年京師麥正歉收,除將麥子一項不準攜帶抵算外,其余黃豆、瓜果等物應如該督所請,抵數(shù)免征?!?
二十七年四月,戶部復準:“兩江總督尹繼善奏包關漏稅一摺。查貨物均有則例,原無偷漏,惟有討關陋習,凡本省、鄰省大員與該關熟悉有不查徑過者,又有各省貢船亦不查驗,以致船多攬載漏報。嗣后,無論何人過關,如有應稅貨物、應納船料一體輸納,不得仍沿討關陋習;其裝載貢物船只應將貢物開單用印,知會關口查驗。如有官員違例過關及貢船私攬客貨者,該監(jiān)督嚴行查辦?!?
二十八年,監(jiān)督普福奏:“奉戶部議復,江督尹繼善奏請,將各關陋規(guī)曾否革除及有無留關充用歸公款項,并從前已奏未奏之處,逐一據(jù)實查核。就關口情形,分別應留應革,開具數(shù)目清單,會同督撫酌核具奏。等因。查淮安關向有三厘飯食一項,于乾隆十四年七月內(nèi),初任淮關見《事宜冊》內(nèi)開列。即經(jīng)查詢書役人等,據(jù)稱歷任相循,以為添補經(jīng)費不敷之用,嗣于乾隆七年奏過。隨又細查經(jīng)費內(nèi)淮、宿、海三關書役工食等項,原定準支銀一萬八千九百余兩。乾隆元年因火耗不敷,經(jīng)費須動盈余添給,議請將書役裁減,工食八折給發(fā)。又于乾隆七年奉旨恩免米豆稅課,錢糧短少,人役可減。經(jīng)伊拉齊奏請將人役工食再行八折裁減八千余兩。遇米豆復征,未經(jīng)補給,公費實有不敷。若將三厘飯食除去,仍復議八折工食,不獨有虧正盈帑項,且恐若輩利心無厭,稔知商賈久已輸服之項,仍不免暗中撞騙,別生弊端。況關前運河系南北沖途,載船停泊有礙行船,必須多用人役分頭簽查核算,始得刻期驗放。于是年九月內(nèi)恭摺奏明,以此留辦一切公務及添補淮、宿、海三關各書役工食等用,迄今各任照辦,商賈相安,公事有濟。又有罰倍一項,向例每貨百石扦多五石者,只令補報正稅;多十石以上者,除補足正稅外,仍罰一倍,多二罰二,多三罰三,以示警戒,歷年以來商賈咸知警惕,不致漏報過多。是淮關飯食、罰倍二項久經(jīng)奏明,以資辦公,與別關現(xiàn)應分別去留議請加增者不同。今又復會同督撫臣就淮、宿、海各關口現(xiàn)在情形確加酌核,應仍循舊辦理,此外并無應留應革陋規(guī)。惟是在關胥役眾多,立法雖已嚴明,察弊不可稍懈,分應益加謹慎,時刻留心,務期關弊肅清。如有愍不畏法之徒膽敢格外需索,擾累商販,定即嚴究,不敢稍寬。若失于查察,別經(jīng)發(fā)覺,應聽督撫臣嚴參治罪。所有前項奏定章程及歷年辦理成案,謹會同兩江督臣尹繼善、撫臣莊有恭具摺恭奏。等因。”于乾隆二十八年三月,奉到硃批:“該部知道。欽此?!?
是年七月,先大夫蒞任后,查得海關廟灣等口設在阜寧縣境內(nèi),額征稅銀三千八百四十兩,歲有盈余。緣上年五月內(nèi),河工宣泄內(nèi)地之水,于串場河之上崗、草堰等閘下新開海河一道,直達射陽湖口之通洋港出海,南北貨船不無從此越漏。業(yè)經(jīng)前監(jiān)督普福委員查看,新開海河運行船只自??谥链畧龊幽嫌嫵滩贿^七十里,較之射陽湖一路由關口轉入串場河迂回二三百里,路既便捷,商販爭趨,勢難禁阻,必得于新開海河總匯之小關子地方設口稽巡,庶免偷漏。但該處離關窎遠,若押令商販仍赴阜寧關口投稅,往返需時,殊不便商。因即咨明督撫,仍照淮關分口稽征之例,分撥阜寧關口人役,攜帶《則例》、丈尺,前往該處扦查貨數(shù),征收鈔稅及桅封、船單錢糧,仍歸本口報解。惟是未經(jīng)目擊該處實在情形,究屬懸揣,因復親往阜寧詳細履勘,新開海河實易越漏海關之稅,若不因時制宜,分口稽查,必致有虧額課。其小關子地方實屬扼要之所,必須照普福分撥人役駐守,就近稽征,無可疑議。惟是該處并無民居,現(xiàn)今巡查人役尚系雇船泊岸住宿,殊非經(jīng)久之道,自應并照淮關各分口之例,亟為修建關房,以資棲止,以衛(wèi)稅課。隨又札商兩江總督臣尹繼善、撫臣莊有恭,意見相同,除即飭知阜寧縣遵照,并委協(xié)辦筆帖式前往相度地勢,建設關房外,理合具摺奏聞。等因。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二十九年五月,軍機大臣復準:“各關起解錢糧,俱一體填給勘合火牌、兵牌。所有水腳銀兩,除鞘箍、口袋、繩索等費及解員等至京飯食、住宿并回省路費等銀,應令各該省督撫并該督酌核情形,確實定數(shù)外,其每年節(jié)省若干,即由該處奏明,照鹽政高恒節(jié)省水腳之例,解交內(nèi)務府查收,并令分晰報部查核?!?
三十年,奉部復準:“蘇省各關解京錢糧改由水路,將來第三季屆滿起解之時,正值隆冬,水涸河凍阻滯,應比照龍江關例一體改作兩季解部,則解餉俱在春、秋二季,舟行無阻。其押解官吏照舊辦理部科飯食銀兩,照例四季批解。”
三十一年十月,奉部札知:“閩海關題定起解錢糧,每千兩添平十五兩之數(shù),各關應按照辦理。至淮安等關隨解飯食向來亦支添平銀兩,應飭即于本年首季起,將庫飯?zhí)砥絼h除報解。其正額盈余添平一項,向例支解加平銀十五兩二錢二分五厘,較閩海關題定之數(shù)計多銀二錢二分五厘,亦應于首季起按數(shù)刪除?!?
三十二年正月,部議復準:“刪減銀、米等項零星尾數(shù),凡銀以厘為斷,其不及一厘之零數(shù)應請折中歸減,在五毫以上者作為一厘,不及五毫者悉行減除。至如征解關稅等項,條目雖多瑣碎,不免時有零星撒尾,但每款各有成數(shù),總不難刪繁就簡,應令嗣后于總數(shù)之下一體遵照歸減?!?
三十四年,奉部札知:“硝磺船只過關照例征收稅鈔?!?
三十七年四月,刑部議復:“江督高晉、蘇撫薩載會奏,審擬淮安關書役攬稅包收、侵用銀兩,按律治罪。并酌議,嗣后凡有客貨到口,即令該監(jiān)督查明應納錢糧,隨時投納,以免滋弊?!?
是年十二月,奉上諭:“據(jù)戶部議奏,乾隆三十七年,鳳陽征收盈余銀兩,較上屆短少七萬一千三百余兩,又淮安關盈余銀兩短少九萬八千五百余兩,均請交高晉派員確查,據(jù)實具奏,各摺俱依議行矣。盈余非關稅額征,每年盈縮,原不能畫一,然亦當約計不相上下,豈竟致多寡懸殊,自不可不徹底清厘,以期核實防弊。但歷年以來俱視上屆為比較,非特少者易于見絀,即多者亦恐歲日加增,伊于何底。從前曾經(jīng)降旨,盈余悉以雍正十三年為準,因其時正當諸弊肅靜,豐約適得其平,是以用為成則,如果較核相仿,尚在情理之中。今鳳陽關短少數(shù)目,雖較上年驟減七萬余兩,而較雍正十三年計多銀二萬六千兩,今數(shù)尚勝于前。至淮關短少數(shù)目,比上年短少之年又短至九萬余兩,即較之雍正十三年,亦短至六萬余兩之多,其間必有別故。該監(jiān)督等每以過關船只稀少為詞,不知舟古舶流通往來不絕,即或間有多寡,亦斷無一年之內(nèi)商販裹足不前至于此極?其中必因監(jiān)督屢更,有乘機收多報少及影射侵漁情弊,希圖藉詞朦混。尤當切實嚴查,使之水落石出。著高晉即將淮安關、鳳陽關二處究系因何虧短各情由,派委明干大員,嚴密訪查。務得實在真情,據(jù)實具奏,毋得任其少有欺飾。欽此?!?
三十九年二月,準江、安藩司咨:“奉蘇撫題準,淮安府裁汰大軍倉大使一缺,改設板閘巡檢一員,在于淮安關一帶巡緝地棍、酗酒、打降,并巡察河干,匪船偷漏等事移關查照?!?
是年十一月,奉旨:“本年淮安關盈余短少,戶部議駁行查,原屬照例辦理。但此次淮關稅銀短絀,實因八月間外河老壩口黃水漫溢堤工,沖淹板閘一帶,以致商貨船只過關稀少,系屬實在情形,且伊齡阿平日辦事亦尚小心妥協(xié),即著準其核銷,毋庸再為行查。欽此?!?
是年,淮安關署被水淹沒,房屋率多傾圮,若不急為修整,不但難以棲止,而關庫所在歲收數(shù)十萬錢糧實難防守。當經(jīng)查明,關署前甬壁一座,鼓樓二間,大門三間,二門三間,大堂三間,兩耳庫房各三間,關帝祠、文武二帝祠各三間,財神、土地祠各三間,各書役班房、征收錢糧房共四十二間,宅門一座,東西配房各三間,二堂三間,正房五間,兩廂房各三間,游廊各三間,書房十間,辦事書房及廚房、下房等項共房五十五間,以上通共計房一百六十三間,外圍墻一百三十余丈,俱經(jīng)過水。除坍塌房六十余間、圍墻一百余丈外,其余房屋亦多柱木歪斜,瓦片頹落,更兼黃土淤墊六七尺至八九尺不等,此項房間必須筑打地基,重新一律修整,庶幾錢糧要地得昭慎重,以垂永久。隨即率領書算人等詳細踏勘。關署基址本屬洼下,其房間、墻垣應就現(xiàn)淤基地普下丁樁,另行修建,務使房間、墻垣完整堅固,其所需木石、磚瓦、鐵釘、灰斤、架木、丁樁、麻刀以及夫役人工工飯等項,除舊料檢選應用外,估需銀五千余兩,奏請于本年提存辦公銀一萬兩內(nèi)借支銀五千兩辦理興修,每年于監(jiān)督養(yǎng)廉內(nèi)扣存銀一千兩,分作五年清款,于年終解繳雜項銀兩之便,一同解繳。等因。于乾隆三十九年九月二十日具奏。十月初九日,奉到硃批:“知道了。欽此。”
四十一年,奉旨:“各關課額比較數(shù)目仍以雍正十三年為定例?!?
四十二年八月,欽奉恩旨:“各關稅課盈縮率由于年歲豐歉,固難免參差不齊,而通計三年即可得其大概,若多寡不甚懸殊,原可無庸過于拘泥,此法最為平允。嗣后,各關征收盈余數(shù)目較上屆短少者,俱著與再上兩年復行比較。如能較前無缺,即可核準。若比上三年均有短少,再責令管關之員賠補,彼亦無辭。所有雍正十三年為準之例,嗣后不必行。欽此?!?
續(xù)纂令甲
四十年,淮、宿兩關缺額,監(jiān)督伊賠銀二萬一千九百三十八兩零,監(jiān)督寅亦按股分賠,余免。
四十一年,準江南河督咨:“嗣后各省銅船到關,將過關日期呈明工部錢法堂,并咨江南河院?!?
四十二年四月,奉部札知:“嗣后報解關稅,照例出具文批,交管解員役報科,俟部批實收掣獲,仍送科磨對?!?
是年,飭諭各商照例報納轉河錢糧。詳載《文告》。
四十四年六月,準蘇藩咨:“送匠鋪硝磺定稅原卷。先是各衙門咨到,一應案卷,于乾隆三十九年被黃水淹沒無存,經(jīng)前監(jiān)督伊咨報各衙門抄取?!?
是年,頒到戶部《各省錢糧則例》四十本。
四十五年三月,準江督咨:“奉兵部復準,凡織造、關、部、司衙門起解餉鞘,一切動用勘合等差,由按察使刊刷總理驛牌,俟移填、勘合之時,將牌一并附送,聽該衙門查照。勘合字號及馬、夫等項數(shù)目,先一日填發(fā)首站遞傳知照,并聽自行隨時專案呈部備查。”
是年,嚴禁關役滋擾應試士子。
是年七月,監(jiān)督征奏準:“回空漕船貨物兼納宿稅,宿關人役無須增添,其應征稅銀用宿關淮收之法,即在淮關輸納錢糧仍歸宿關項下。向例淮稅單內(nèi)列‘關’、‘廠’字樣,茲于‘廠’字下列一‘宿’字以別于淮,所有應輸宿稅某某貨物應上正銀若干登注其下,便于交納,分登宿簿,并調(diào)選宿關書算來淮承辦,以專責成?!?
四十六年,監(jiān)督征奏準:“各關鹽政、織造長隨不法,照旗下家奴治罪?!?
四十七年,奉部札準:“辦理《四庫全書》職官表處洽取關稅各差應行纂載之條,遵將淮、宿、海關建設處所并大小各口岸坐落處所送部?!?
四十八年,準造辦處咨:“嗣后,摺奏并咨文內(nèi)直書‘造辦處’,不必添寫‘養(yǎng)心殿’字樣?!?
是年,關稅缺額,監(jiān)督全賠銀一萬兩,余免。
四十九年,關稅缺額,監(jiān)督全、福按任事日期分賠一半。
是年九月,前監(jiān)督全以未奏江南清口淤阻,內(nèi)務府議停支養(yǎng)廉二年。奉旨:“寬免一年。”
五十年七月,準兩淮鹽院咨:“淮南綱食口岸通、泰二屬場河淺阻,須預為籌備。據(jù)兩淮運使詳議,南商賈運北鹽,酌撥五萬并引赴儀所交卸。監(jiān)督福與兩淮鹽院往復咨議,以向來淮北鹽引過關,每年例解銀一萬兩,以為鹽鈔。今南商賈運北鹽,不在北商鹽引之內(nèi),例應格外輸鈔。查淮北每年額運綱鹽十三萬五千一百三十六并引,合單引二十七萬二百七十二引,每年共完船鈔銀一萬兩,核計每單引該銀三分七厘,又每兩應完火耗及補平色銀一錢二分六厘二毫八絲。茲酌撥并引五萬,合單引十萬,即照淮北按引輸鈔成例,共該鈔銀三千七百兩,火耗、平色照完外,并解費銀二百六十六兩四錢,前后由運庫批解,到關匯解?!?
是年,關稅缺額,免賠。
是年分經(jīng)費共支用過銀三萬三百七十兩三錢七分七厘,向系在于火耗項下動用,查是年淮、宿、海三關稅額短絀,隨正額僅收火耗銀二萬五百三十七兩四錢七分,計不敷銀九千八百三十二兩。監(jiān)督福緣無盈余可撥,未敢援例請銷正款,附片奏準,將經(jīng)費內(nèi)支過養(yǎng)廉,仍按數(shù)扣繳解部歸款。
五十二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福賠銀一萬兩。
五十三年二月,監(jiān)督征奏準:“捐廉成造駁船三百只,撥運漕糧及河工物料。先在關庫盈余項下?lián)馨l(fā)銀五萬兩作工價,自本年起于逐任監(jiān)督養(yǎng)廉一萬兩內(nèi),每年扣還五千兩,分作十年歸款?!?
是年,部頒正副砝碼各二副,先后到關。
是年冬,奉旨:“嗣后,淮安關筆帖式三年期滿不必全行更換,于三員內(nèi)遞年更換。欽此?!?
是年,頒到戶部《則例》。
是年,奉旨:“奏報雨水地方事件,不得用頒揚虛詞填砌?!?
是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福、監(jiān)督征并署監(jiān)督李,按任事日期分賠一萬兩,余免。
五十四年,監(jiān)督征以失察李天培灑帶木植,罰應納木稅銀二萬兩,分兩次解內(nèi)務府充公。
五十五年,奉部札:“嗣后,咨呈如有‘家產(chǎn)盡絕’字樣改為‘無力完繳’?!?
是年,準江督咨:“奉上諭:‘前據(jù)孫士毅奏,川省地方向有攙和小錢之弊,請定價收買銷毀,另行改鑄制錢。已降旨傳諭該署督嚴禁私鑄,以絕弊源。并令四川、云、貴鄰近各省,一體嚴行查辦矣。昨據(jù)叩閽民人呂鳳翔具控呈詞,內(nèi)有陜西安康縣私鑄小鐵錢一款,可見陜西地方竟有奸民等私鑄之弊,又聞浙江商民市易亦多將破爛小錢攙和行使,其弊與川省相同,不可不嚴行查辦。從前整頓錢法,曾經(jīng)通行飭禁不得擅用小錢,近年以來地方官視為具文,因循不問,遂至小錢充斥夾雜行使。奸民等希圖射利,必致私毀制錢,將一文改鑄數(shù)文,質(zhì)地輕薄,殊干例禁。但相沿日久,若一時嚴行查禁,恐市肆錢價驟昂,于小民生計亦有關系,自應將破爛小錢收買改鑄,其尚堪行用之錢定以易換價值,使之無利可圖,行之以久,為之以實以漸,其弊不杜自絕,斷不稍事張皇,使市儈聞之居奇昂價。至奸民等既能私鑄,必致私銷,弊源實在于此。各督撫務須不動聲色,督飭所屬密行查禁,倘再顢頇不辨,使小錢仍復流通,則惟該督撫是問。除就近而行傳知梁肯堂、長麟外,將此諭令各省督撫知之。欽此。’”
是年,準戶部札:“奉諭旨:嗣后‘天元’、‘帝皇’等字樣,俱不得概行編列?!?
是年,比較盈余較多。
五十六年,頒到兵部《清漢則例》。
是年,準漕督咨準通政司:“嗣后,本章務須字體端莊,不得輕墨淡描?!?
是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董賠銀一萬兩,余免。
五十八年,監(jiān)督董以起解五十七年分收稅冊檔遲延,議處。
五十九年,頒到《萬壽盛典》一部。
六十年,監(jiān)督盛以查漕船嚴,召還。
是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盛賠銀一萬九千八百七兩五錢。
嘉慶元年,奉旨:“據(jù)保興奏請陛見,朕已批令前來,但保興折內(nèi)所寫‘眷戀’朕躬殊屬非是。外任大臣等凡遇陛見之年,不過照例具奏耳,不致眷戀朕躬,此皆保興之清語平常所致,除將保興申飭外,嗣后外任大臣等奏請陛見時,毋得再寫‘眷戀’等詞。倘仍然如此書寫,定行交部議處,將此通行傳諭知之。欽此?!?
二年十一月,監(jiān)督劉奏準:“監(jiān)督每年養(yǎng)廉一萬兩,照前任監(jiān)督征原奏,扣繳添造駁船銀五千兩,分十年解部。自乾隆五十三年至嘉慶三年業(yè)解過戶部銀五萬兩歸款訖。請嗣后此項養(yǎng)廉五千兩,作為節(jié)省,按年解交內(nèi)務府充公。”
是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劉賠銀三萬兩,余免。
三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劉賠銀五萬兩,余免。
四年三月,奉上諭:“向來各關征稅于正額外,將贏余一項,比較上三屆征收最多年分。如有不敷,即著經(jīng)征之員賠補。以致司榷各員藉端苛斂,而賠繳之項仍未能如數(shù)完交,徒屬有名無實。因思各關情形不同,所有盈余數(shù)目自應酌中定制,以歸核實,而示體恤。已于戶部所奏各關盈余銀數(shù)清單內(nèi),經(jīng)朕查照往年加多之數(shù),分別核減。自此次定額之后,倘各關每年盈余于新定之數(shù)再有短少,即行著落賠補;如于定數(shù)或有多余,亦即盡收盡解。其三年比較之例,著永行停止。至工部船料、竹木等稅,除揚關向無定額及由閘等關并無盈余外,其余亦經(jīng)分別減定,嗣后即一律辦理,毋庸再行比較單并發(fā)。欽此。”
是年,準江督咨、準禮部咨:“八月十三日,高宗純皇帝圣誕,一日虔誠齋戒,不理刑名,內(nèi)外禁止屠宰?!?
是年,本關給米販戳記。
是年十二月,奉上諭:“戶部議駁蔣兆奎請給各省幫船銀兩分年扣還等因一摺,業(yè)已依議行矣?,F(xiàn)在漕務節(jié)經(jīng)降旨,令有漕各督撫將旗丁疲乏情形確查妥議,量加津貼,并將陋規(guī)盡行革除,自可無虞匱乏。乃蔣兆奎執(zhí)拗性成,總以運費不敷為詞。又請將漕項銀兩借給各丁,每船自五十兩至一百兩不等。試思此項借給銀兩,自不得不分年扣還,但該旗丁等在初借之時自屬寬裕,至次年即須將所領行月等項坐扣,已不免拮據(jù)。至逐年坐扣,勢必更形竭蹙,不能如數(shù)歸款,竟與各省積欠錢糧無異。是公項既致無著,而于運丁仍無裨益,殊非切實調(diào)劑之道。因思向來漕船準帶土宜一百二十六石,例不報稅,原為恤丁起見,今著再加恩,準其多帶土宜二十四石,共足一百五十石之數(shù),俾旗丁等沿途更資沾潤。從此運丁一切陋規(guī)既經(jīng)裁革,應得之項自可如數(shù)給發(fā),又經(jīng)部議酌加津貼米石,今得準其加帶土宜,一切倍加寬裕,自不得再有所藉口。倘嗣后總漕、倉場等衙門及衛(wèi)(棄)[弁]等或仍有需索旗丁情事,準其據(jù)實首告,必當嚴辦示懲。將此通諭知之。欽此?!?
六年九月,準蘇臬咨:“嗣后,各關庫撥解各省兵餉,照例填給勘合。其余委員解京之款數(shù)在五千兩以上者,仍填給勘合;在五千兩以下及部飯奏銷冊檔等項解部者,填給火牌。”
八年三月,戶部議奏:“江督費奏贛榆縣生員吳昌善前在都察院呈控淮關禁止豆餅不準附載豆船由青口對渡劉河銷售一案,該總督請將豆餅一項載入戶部《則例》,準其由青口對渡,在海關輸稅售賣。查海防以口岸為重,青口地居險要,所產(chǎn)黃豆賴劉河銷售,非無路可通,不過從海運多獲便利。國家曲體民隱,準令黃豆出口,已足裨商民生計。豆餅為粗重肥田之物,既非他邑之必不可少,亦于贛榆之所利甚微。該生遠涉京師,急急上控,其意存夾帶私貨偷漏稅課,已可概見。嗣后,請仍照乾隆五年原定《章程》,該縣所產(chǎn)黃豆,準由青口運至劉河。應行給票查驗之處,俱照向例辦理,不準豆餅一并運往。其一切南北雜貨,俱不準由青口出入?!狈钪迹骸安孔h甚是。海口例禁,理應嚴密。商民惟利是趨,其呈請豆餅出口銷售之處,不過為夾帶私貨起見。該督所請弛禁,殊屬非是。嗣后,著仍遵照舊定《章程》,督飭稽查。欽此?!?
九年七月,戶部札知:“奉上諭:‘御史賈允升奏請嚴禁挖改題本年月蓋印之處以防流弊一摺,所奏甚是,足見留心國政非摭拾浮言者可比。題本末后填寫年月,例用印信鈐蓋,原以防吏胥竄改情弊。近來外省題本往往于填寫年月之處多有挖補,即經(jīng)內(nèi)閣票出飭行,亦復不加查察,殊非杜弊之道。題本書寫年月之處乃系末幅,字數(shù)無多,若有錯誤,何難接扣另繕?嗣后,外省督撫凡遇題本年月日,俱不準挖改,一有錯誤即著另換一扣粘尾接寫,仍將粘寫之處鈐印,以杜弊端而符體制。至通政司衙門遇有題本月日改補者,向俱隨時用摺帖聲明送閣,內(nèi)閣即票擬飭行。何必逐件題參,徒滋煩瀆?所有近數(shù)月間,內(nèi)閣票出年月挖補飭行之本,著大學士會同通政司堂官,詳細核對到閣日期是否逾限,及月日有無不相符合之處,另行具奏。欽此?!?
是年十二月,奉上諭:“前經(jīng)降旨,令有漕省分各督撫酌量采買米石運通接濟。本日據(jù)湖南巡撫阿保林奏到,該省接奉諭旨后,現(xiàn)在采買二十萬石,擬于幫船內(nèi)搭運五萬石。其余十五萬石,雇用民船,分為三批,派員押運。并據(jù)奏稱‘此次受雇民船過關時,可否免其納料’等語。民船過關,例應交納船料。但此受雇裝載官米,與攬載客貨不同?,F(xiàn)在水腳銀兩,據(jù)該撫奏稱‘尚欲于官使之外,酌為增貼’。若令完納船料,該船戶等仍不免竭蹙。此等情形,亦非特湖南一省為然。著傳諭各該省管關巡撫及各監(jiān)督,所有此次采辦米石各省分,如系雇用民船裝運赴通者,于經(jīng)出各關有應納船料地方,均著加恩,免其完納,無任吏胥等稍有勒掯滋擾。將此各諭令知之。欽此?!?
十年四月,準江蘇奉漕督行準戶部咨:“嗣后,達部結冊填寫年月小日,文內(nèi)接扣蓋騎縫印?!?
是年七月,監(jiān)督李奏準:“近年黃水間有淤淺,全漕駁送,在在需船,籌款增造駁船一百五十只,挽濟漕運兼運河工物料,免礙商船。并請于監(jiān)督現(xiàn)支養(yǎng)廉五千兩內(nèi),每年捐銀一千五百兩。又請于前項解交內(nèi)務府充公五千兩內(nèi),每年扣借出一千兩,作為造船之費。仍請照上次捐造駁船之例,先在關庫盈余項下?lián)馨l(fā)銀二萬五千兩,交河庫成造。自本年為始,于逐任監(jiān)督現(xiàn)支養(yǎng)廉數(shù)目內(nèi)及前項節(jié)省解交內(nèi)務府充公銀內(nèi),分作十年,將盈余項下,先行歸款;其扣借內(nèi)務府積至一萬兩之項,仍請于逐任監(jiān)督現(xiàn)支養(yǎng)廉內(nèi),再分作六年半歸款。并聲明近年豆載商船,不能由閘口順流而下,均從老壩口盤壩來關。今既添造駁船濟運,請免封徐、邳一帶民船。又尋常四百石船只,應請照前江督書奏五百石大船之例,一并免其封雇?!?
續(xù)纂令甲
嘉慶十六年十月三十日,兩江督院百片奏:“再,奴才審辦淮關缺額之案,雖已查核詳明,并無侵蝕情弊。但查該關稅務,全仗北來豆船。而各商由河南等處販買南來從洪湖行走者,俱應由運河下達淮關納稅。奴才訪查洪湖南畔有清河、盱眙連界之二山子地方,可以徑過蔣家壩壩下,由觀音寺一帶小河入高寶湖,即從邵伯出口仍入運河;又有山陽縣屬之周家橋草澤河歸岔河鎮(zhèn),亦為入高寶湖之路。因思各商船南下貿(mào)易,雖于此路有盤壩之艱,而程途較為近捷。恐有奸牙勾引繞越正關,各商惟利是趨,希圖漏稅,亦未可定。隨飭接署關務之鹽巡道朱爾賡額密委妥員,前赴邵伯聚總之所,查點豆船。若該處多于淮關,即系由別途偷漏。茲據(jù)復稱,挨查該處行店賬簿內(nèi)所載豆船,亦復稀少,核與淮關數(shù)目,大略相符。奴才伏思,關榷勾稽不嫌周密,既有蔣家壩等處可以偷越,亦難保其必無透漏,自應預為防范。應請于清河、盱眙連界之二山子地方及山陽縣屬之岔河,設立稽查稅口二處,以防繞越。又,淮關各路例禁,亦恐日久玩生。奴才現(xiàn)咨會新任監(jiān)督元逐細查明,由奴才會同江、安兩省撫臣,出示申明,委員查辦,以冀稅課日有增盈。是否有當,優(yōu)乞皇上訓示。謹奏?!庇诩螒c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奉到硃批:“實心辦理,必有起色。勉之。欽此?!惫т涀蓵瑲J遵辦理。等因。到關,遵即相量二處形勢,于二山子、岔河最沖之處設口稽巡。所有二處房租、經(jīng)費,仍由淮關例給經(jīng)費內(nèi)酌撥,毋庸另議開銷。等因。抄錄原奏,繪圖貼說呈報戶部,旋經(jīng)部復:“應如所呈辦理?!比栽性摫O(jiān)督,將分派丁役稽查及經(jīng)費項下勻給房租、經(jīng)費銀兩之處,報部查核。
嘉慶二十年九月十三日,準戶部札知:“為片奏事,貴州司案呈內(nèi)閣,抄出兩江總督百奏‘南來之南貨、綢緞等項,訪知近來商賈每從六合、江浦等處起旱北上,偷越淮、揚兩關正稅,現(xiàn)在移行淮、揚管關之員派撥丁役就近巡查,仍嚴飭六合、江浦等縣一體嚴禁’一摺。嘉慶二十年八月初三日,奉硃批:‘覽。欽此。’欽遵于本月初八日抄出,到部相應抄錄原奏,行文江蘇巡撫并札行淮安關監(jiān)督,遵照辦理,可也。計單一紙:‘奴才百跪奏:再,查淮關偷漏之稅。北來豆糧,固當稽查嚴禁。其南來之南貨、綢緞等項,雖非淮關大宗,而一經(jīng)繞越,則不獨有損于淮關正稅,即揚關課額亦被隱漏。奴才前經(jīng)訪知,近來商賈每從六合、江浦等處起旱北上,只納澗關一處之征,遂偷越淮、揚兩關正稅,殊與定例有違。查六合、江浦等縣額設騾行本來無多,不準增設,緣大宗額貨難以供其雇用,每至待運須時,勢不能不由船載經(jīng)由淮、揚北上。從前立法本為甚善,但法久弊生,誠恐各該處添設私行,廣集騾頭,串通偷漏,實于淮、揚關稅大有妨礙。當經(jīng)札司查明,六合縣額設騾驢行口八戶,江浦縣浦口額設騾行四十二戶,尚無新添私設情事。查定例,大宗船貨不準盤山繞越,惟小販準其盤山行走。第商賈惟利是圖,誠難保其不將一大宗改為數(shù)小宗,勾串六合、浦口行戶盤路北上,在商販既希圖便易,而奸牙勾串,避重就輕,亦恐勢所不免,不可不隨時查禁。奴才現(xiàn)在移行淮、揚管關之員,不時派撥丁役,就近赴京口、浦口一帶巡查,仍嚴飭六合、江浦等縣一體嚴禁。如有奸徒于額設牙行之外私行添設,勾串大宗船貨違例盤陸北上,致漏各關正稅,即行嚴拿究治。庶稽查益較周密,而淮關稅額不為無益,揚關亦兼收其利矣。合將辦理緣由,附片陳明,伏乞睿鑒。謹奏?!螒c二十年八月初三日,奉硃批:‘覽。欽此?!?
嘉慶二十一年正月初六日,準江蘇撫院張咨:“為欽奉上諭事。嘉慶二十年十月初二日,準爵督部堂百咨:嘉慶二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承準兵部火遞到軍機大臣字寄兩江總督、三等男百,江蘇巡撫張:嘉慶二十年九月二十一日,奉上諭:‘各省關稅正額、盈余,皆系久經(jīng)酌定數(shù)目,相沿征解。各關每屆期滿奏報征收銀兩,大約不甚相懸,間有缺額,次年得有羨余仍可補足原額,即江南之西新河關、揚關、鳳陽、蕪湖等關,亦莫不然。惟淮關、滸墅兩關,十余年以來,歷報短缺,為數(shù)甚多,竟有積重難返之勢。歲豐歲歉,皆不足額,殊不可解。該兩關監(jiān)督已非一任,或因缺額降革,或因賠項不能完繳,呈報家產(chǎn)盡絕,欠項壘壘,年復一年,殊屬不成事體?;?、揚、蘇州為著名繁富之地,從前司榷稅者皆有盈無絀。若謂米船客貨近年皆裹足不前,揆之情理,必無此事;如謂兩關監(jiān)督悉皆昧良侵蝕,亦未必盡然。關稅為國用攸關,該兩關如此疲敝,不可不設法整頓。著百、張就近確查淮關、滸墅兩關近年短缺情形,其受病之由實在何處?應如何量為調(diào)劑?會同悉心妥議具奏。若有侵蝕弊端,由驛嚴參,勿稍欺飾,將此諭令知之。欽此?!裰技男徘皝砉т?,咨請欽遵,等因到本部院,準此?!辈榇税敢呀?jīng)會同爵督部堂酌擬八條,恭摺復奏,并分別咨行,查禁在案。茲準前因,相應咨明,查照施行。是年正月初九日,準戶部札知:為遵旨議奏事。貴州司案呈內(nèi)閣,抄出兩江總督百、江蘇巡撫張復奏:查明淮安、滸墅兩關近年征收盈余虧短情形,量為調(diào)劑,酌擬八條,以期商通課裕一摺。嘉慶二十年十二月初一日,奉硃批:“戶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月初四日抄出到部。
一據(jù)奏稱,淮關分口如仲莊、周閘、草灣、永豐、茶庵、流均、軋東、長山、白洋、新河、后湖、廟灣等處共十三口,均歸入大關額內(nèi),向以豆餅為大宗。豆餅出產(chǎn)之處,自豫東、徐州而來者謂之“西河”,自東省運河而來者謂之“北河”,自鳳、潁、洪湖而來者謂之“南河”。豫東有收,則商販輻輳,歲歉則商販稀少,此系一定情形。比年來,河道多故,東、豫歉收,淮關缺額之由節(jié)經(jīng)臣百歷次具奏。本年河道暢順,御黃壩亦不堵閉,關稅征收可望日有起色。惟小口為分稽之處,大關為總匯之區(qū),欲使大關無虧,必須小口加緊,務使客商便于大關之投納,憚于小口之稽查,始為有益。查近年監(jiān)督因關稅短缺,俱注意辦理大關,因而書役、家丁不無多派,雖臣等查明,尚無弊混,惟關上多派一人即多一人食用,丁役自謀之念總重于為□□心。臣等已札致該監(jiān)督元,令將大關丁役擇其誠干可用者酌留,其余冗役概行裁撤。仍設法招徠商販,并于到關納稅之時備加體恤,不使留難阻滯。至于各小口則嚴密稽核,不使蠹胥奸棍包庇透漏。庶各商近悅遠來,以赴大關為便捷,以繞別路為艱難,則稅課自能逐漸充裕矣。
一據(jù)奏稱,海關歸于淮關報銷總計。查海州、沭陽、贛榆一路黃豆,每從青口航海對渡松江之劉河糶賣,歸販南路雜貨,仍由青口而入轉運東省售賣。于乾隆五年咨奉部議嚴禁,止許贛榆一縣之豆石就近對渡,但日久弊生,海、沭奸民惟利是趨,難免影射繞越,此路若不禁遏,非特淮關課稅有礙,即應赴蘇、揚納稅之物亦多從此偷漏。臣等已嚴飭海州、沭陽文武員弁輪赴青口稽查,并咨明淮關監(jiān)督派役前往巡察,凡應赴淮關投稅之豆餅等貨,概不許從青口行走繞由海運。
一據(jù)奏稱,南來之綢緞、茶葉、布匹、紙張、雜貨,從前由淮、揚連檣北販,每年收稅亦有十分中之二三,近年南來載貨船只每從鎮(zhèn)江運出江口,改由六合、江浦陸路北上,只納臨淮澗關一處之稅,偷越揚關、淮關兩處正稅。臣等復嚴飭江寧藩司,飭查浦口行帖,不準額外多開,勾串大宗貨物違例盤陸北上。仍出示曉諭蘇城一帶商民人等,不得將大宗貨物改為小宗,透漏淮、揚兩關稅額,自取查出倍罰之累。
一據(jù)奏稱,鳳陽、潁州一帶所出餅、豆,向由洪澤湖載運南來完納淮稅,名為“南河貨載”。近來徑走臨淮關,抄路南下,不來淮安投納者,殊屬違例巧避。臣等已咨明淮關監(jiān)督遴派妥實丁役渡河巡查,并札飭鳳廬道查明,如有應赴淮關納稅之貨,概行押令赴淮投納,以杜奸商巧越漏稅之弊。
一據(jù)奏稱,重運糧船抵關,恐其藉端逗留誤運,是以隨到隨放,向不簽查。惟于受兌之時,該監(jiān)督預咨江蘇糧道,飭委運弁賚帶印票,按每船準帶土宜貨物一百五十石之數(shù),于照內(nèi)填明所置貨物,給發(fā)該丁,持赴本關巡查處所,掛號驗裝,不準客貨偷上糧船,逾額多裝。無如丁舵人等往往于照票之外,勾串牙行,攬裝客貨,影射出關。一經(jīng)該關照例稽查,該幫丁等不服盤驗。嗣后,應由臣等預期咨明漕督,嚴飭糧道責成幫弁嚴禁,丁舵人等不許包攬客貨,偷漏稅銀。一經(jīng)查出,官參丁處,不少寬貸。以期稅務有裨。
一據(jù)奏稱,滸墅關嚴禁太湖各港、黃田港添設巡船,福山港挑挖積沙。
以上各條,臣等公同核議,于定例并無違礙,俱系調(diào)劑榷務實在情形。該督撫既稱分飭各處,并咨該關監(jiān)督一體加意巡防,庶可杜絕繞越偷漏之弊。單內(nèi)所稱裁撤大關冗役、嚴密小口稽查、疏浚福山要口,以利商舶來往,及額外不準多開牙行、糧艘查禁私攬客貨等款,俱于稅務有裨,應如所奏辦理。俟命下之日,臣部行文欽遵。再,查單內(nèi)有茶庵一口,臣部《則例》無此名目,應令查明聲復,以免牽混。為此,謹奏。嘉慶二十年十二月十六日奏。本日奉旨:“依議。欽此。相應札行淮關監(jiān)督遵照可也。”遵經(jīng)恭照奏準:調(diào)議淮榷四條,遴派員役實力稽查。至茶庵一口,原系天妃。因該口坐落茶庵地方,往來客販咸稱茶庵,實非天妃之外另有茶庵。備文呈復戶部。嗣奉部復:“以后毋庸率稱茶庵口,以免牽混?!?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七則例
淮安文獻叢刻
淮關統(tǒng)志卷之七則例
淮、宿、海三關量船各例附
關市之賦,其來舊矣。而歷代算征之條,未聞畫一通曉。設或吏胥緣以為奸,未免歸之公帑者常少,而飽諸私橐者常多。惟宋建隆年間,詔榜《則例》于務門,毋許更改增損,誠善政也。我朝法制寬大,條教精詳,并命司榷諸臣,各于設關處所,將酌定收稅名目、銀數(shù)分列榜示,俾商賈行旅咸得周知,永遠遵守。是于抑末之中,未始不寓寬恤之仁。近悅遠來,實于茲攸賴。志《則例》。
淮安關現(xiàn)行征收則例
計開:一分例
中雜木板每片淮安中篾?亶每條
毛竹每十段小沙席每十拑
金漆馬桶每個磁花瓶每個
火盆架每個篾圍爐每個
竹車每個紅土小鏡架每座
茶洗每個提桶每個
湯每個籐枕每對
槅子每對布緞枕每對
小竹床每張竹椅子每張
腳盆每個皮套每個
板凳每條椅搭每條
茶桶每個布緞椅墊每對
月牙竹桌每張騷鼠皮帽沿每十副
狐皮領每十條大釉缸每口
大狐皮每張染元狐帽沿每十副
土砂缸每口活豬浮水過渡每口
緞靴每雙板碾石每塊
棉線查子每副鞍鞒每副
招牌每扇籐席每條
竹面架每張弓每張
磁魚串每個石水輪每個
大磁花缸每口弓面每副
馬杌子每張蒲椅墊每對
馬鞍轡每副瓦燈盞每百個
瓦湯勺每百個磉石每塊
瓦茶酒壺每十個瓦夜壺每十個
土砂罐每十個土砂銚每十個
土火爐每十個土煙囪每十個
瓦暖硯每十個瓦酒罐每十個
瓦噴壺每十個瓦油罐每十個
瓦燈臺每十個瓦香爐每十個
竹茶盤每十個金漆盤子每十個
蠟丸每百個眼鏡每十副
獺皮帽沿每十副獺皮煙插荷包每十副
海龍皮帽沿每十副
一分五毫例
淮安小四花?亶每條
一分一厘例
舟瓜船茅篷每扇
一分二厘例
蘇州中篾?亶每條蘇州中攢?亶每條
一分二厘五毫例
淮安大篾?亶每條中茅篷每扇
一分二厘九毫例
揚州笪竹每十根
一分三厘五毫例
淮安中四花?亶每條蘇州小八皮?亶每條
一分五厘例
五寸闊分桱板每塊
一尺五六七寸圍圓桱木每根
雜木舊板每丈
八寸至一尺一寸松木每段
箭桿竹每把計九百根傘柄竹每把計五十根
淮安大四花?亶每條淮安小八皮?亶每條
蘇州中八皮?亶每條西河連二松木每段
大雜木板每片洗臉架每張
腳坐桶每套木花架每張
宜興豆口竹每十把青溪大四子竹每十把
梅溪小四子竹每十把
雜木扁擔每十條大沙席每十拑
大笤葉篷每十條雜篙木每十根
布鞋每十雙靴鞋底每十雙
皮底每十雙篩子每十個
一分六厘五毫例
宜興苦竹每捆六安笪竹每把計三十根
大茅篷每扇
一分七厘五毫例
淮安中八皮?亶每條蘇州大篾?亶每條
一分八厘例
蘇州大八皮?亶每條蘇州大攢?亶每條
一分九厘例
小雜木每段
二分例
分松板每十塊檀木棍每十條
油撒每十個盤頭每十個
帚把每十捆五花席篷每十頁
搶篙木每十根柳木椅每張
竹桌每張風箱每個
中竹床每張竹柜每張
竹圈椅每張插屏每座
碾駝每個鏡架每座
石碓臼每個洗澡桶每個
篾箱每個果桶每個
大磁花罇每個石滾子每個
滿堂紅燈每對大瓦壽缸每口
頭面箱每對木檢妝盒每對
攢盒每對抽系匾方盒每對
鍋蓋每十個風燭架每座
圓盒每對石門枕每對
磁罐每對聯(lián)凳每條
琴凳每條馬、坐桶每副
手磨每盤銅盆銓每個
門臺石每塊花鼓石每個
石獅子每個美人凳每條
捶衣石每塊石板每塊
石槽每塊小太湖石每塊
黃牛每只竹書架每個
文具每個鏡架匣每座
鎖桶每個竹花箱每個
石香爐每個枕箱每個
磁花墩每個板門每對
提盒每對磁對聯(lián)每對
煙撬每條穿衣鏡架每座
高燈架每個皮箱架每個
鐘架每個按板每塊
屏門每扇竹絲拜盒每十個
抽絲盒每對木梳匣每十個
帽盒每十個金漆拜匣每十個
瓦盆每十個籐帽胎每十個
棉夏布襪每十雙綢緞鞋每十雙
石柱子每個
二分一厘例
淮安大攢?亶每條
二分二厘五毫例
雜木新板每丈淮安大八皮?亶每條
楠木舊板每丈連皮杉篙木每十根
檀木扁擔每十條
二分五厘例
柳條每石硬竹篾每石
扒齒每石石灰每石
棉花種每石鹽包灰每石
琴桌每張梳桌每張
飯桌每張棕屜每張
炕桌每張錢桌每張
六花席篷每十頁芒稻、黍子、糝谷每石
二分七厘例
宜興水笪竹每捆計五十根宜興水竹每捆重三百五十斤
二分七厘五毫例
龍?zhí)犊嘀衩坷χ囟俳?
三分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圍圓桱木每根
西河小松木每根六七寸闊桱板每塊
棗木每段大篾纜每條
一尺至一尺一二寸圍圓桱木每十根
毛竹每十根淮席每十拑
蘇州小扌牽?亶每十條摺子每十盤
七花席篷每十頁大五花席篷每十頁
竹夫人每十個杭州籃每十個
飯籠每十個食簍每十個
考籃每十個篾籮每十個
篾火爐每十個竹篾簸箕每十個
柳笆斗每十個窗槅子每十個
竹海撇每十個子花每石
舊棉花每石炭屑每石
雞頭谷每石麻線蝦每石
煤炭、木炭、焦炭每石鹽蟹每石
蟹蚱每石蒲包每石
血料每石蒜瓣每石
荷葉每石醃菜每石
洗玉沙每石土罐泥四塊折一石
檾葉每石萵苣葉每石
大竹床每張春凳每條
竹條桌每張石驢磨每盤
水牛每只竹幾每張
炭基每石紫土每石
蒲草每石踏板每塊
竹衣架每張小書幾每張
醃萵苣每石鹽瓜每石
蘿卜干每石自關下裝往南去者,每石征收二分五厘
關下收買米麥豆雜糧每石
南來大小麥秫秫關下卸每石
烘籃每十個
三分五厘例
中雜木每段篩子底每石
金漆條桌每張軟竹篾每石
八花席篷每十頁燈籠筐每石
三分七厘五毫例
蘇州扌牽?亶每條人?亶每條
風?亶每條
四分例
青竹每百根九花席篷每十頁
一尺二寸松木每段大麥秫秫大麥仁每石
山藥每石荸薺每石
蘋果每石風菱每石
甘蔗每百條鮮麻蚶每石
百合每石榆皮每石
末香每石蒼術每石
煙子每石香芋每石
蛤蜊每石檾每石
蝦糠每石廢釘每石
廢鍋鐵每石榖樹皮每石
土茯苓每石鮮桃杏每石
山里紅每石木棗每石
柿子每石芋頭每石
鮮葡萄每石藕干每石
李子每石子每石
石榴每石金漆椅子每張
鐵屑每石衣箱每個
楠木杌子每張木墩每個
小幾桌每張香幾每張
書幾每張皮箱每個
籐杌子每張?zhí)艉忻考?
抬盒每架食盒每架
杌子每對宮紗燈每對
羊角燈每對秫楷[秸]席每石
枇杷果每石火漆每石
漕桶每個木火箱每個
玉秫米每石果罩每十對
桌席插屏每十對綢緞襪每十雙
灰鼠皮每十張汗衫珠每石
四分五厘例
楠木新板每丈
一尺三四寸圍圓桱木每十根
十花席篷每十頁蘇州中扌牽?亶每十條
吊包魚潮河來四包折一石
四分九厘例
大雜木每段
五分例
小雜木板每十片寸松板每十塊
青標竹每百根鋤柄竹每百根
小墊席每百條西河中松木每根
挑水桶每十個龍?zhí)端衩坷χ囟俳?
土火盆每十個鐵湯罐每十個
瓦撇盆每十個土砂鍋腔每十個
伏手箱每十個木酒海每十個
瓦湯盤每十個瓦面盆每十個
土砂盆每十套瓦蓋盆每十個
竹杌子每十張篾匾每十個
漆竹對聯(lián)每十對栽花桶每十個
竹木腳踏每十個布靴每十雙
豆、小麥、蕎麥、小米、飯米每石飯米如在本地卸賣,每石二分。
粘米每石如在本地卸賣,每石四分。
麩曲六十塊折一石牛羊角屑每石
蠶豆每石水梨每石
短頭發(fā)每石豬、雞、鴨毛每石
蓖麻子每石麻餅十斤起至十二斤止,十片折一石。
菜子餅十斤起至十六斤止,十片折一石。
蓖子餅十斤至二十斤止,十片折一石。
小麻餅七斤起至九斤止,十四片折一石。
金漆衣架每張手巾架每個
書架每張書桌每張
籐春凳每條八仙桌每張
籐屜每張廚柜每張
四仙桌每張楠木飯桌每張
牛磨每盤干面每石
貂皮每張活豬船裝每口
皮屑每石豆餅每石
二尺一二三四寸圍圓桱木每根
六分例
涇縣水竹每十把每把二十根蘇州大扌牽?亶每十條
燒標竹每百根薰竿竹每百根
挽子竿每百根淮條席每百領
中墊席每百領工壇每十個
銀鼠皮每十張八寸至一尺桱木每段
一尺三寸至二尺松木每段
柳桱木每段葫蘆子每石
菜子每石芝麻每石
泉酒四壇折一石瓜子每石
香、菜油每石醬油每石
醬黃每石酒、醋每二壇折一石
筆管每石香椿每石
土堿每石皮硝每石
蚊香每石紅土每石
靛種每石水靛每石
新棉花每石酒糟每石
干豆角每石倭瓜條每石
蘿卜種每石油腳每石
碑石每塊大太湖石每塊
雞頭米每石醬每石
礬石桌面每塊
六分五厘例
揚州扌牽?亶每條揚州笪竹每捆計五十根
七分例
山羊每十只
七分五厘例
小雜木每根圓二尺至三尺、長二丈八尺止。
水杉板蹔頭每塊
二尺五六寸圍圓桱木每根
小松木每根西河大松木每根
二尺一二三四寸松木每段
榆槐雜樹每株跳板每十塊
長稍竹每十捆每捆計三十根
小茅篷每十扇贛州茅篷每十扇
席插頭篷每十扇短松板每十塊
雜木棍每百根棹柄每百根
竹扁擔每百根大墊席每百領
小笤葉每百條
八分例
棗子每石栗子每石
核桃每石土蛈每石
蝦皮每石柿餅每石
磁器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八折皂礬每石歷任招商減收五分
海蜇每石薏苡仁每石
黃花菜每石魚子每石
醃魚每石海白菜每石
鹽肉每石鹽雞鴨每石
鹽鵪鶉每石豬油每石
蝦米每石白果每石
糖果每石紅柑每石
橘子每石何首烏每石
糖毬每石佛手每石
紅白糖每石生姜每石
紫梗每石木耳每石
牛毛草每石竹筍每石
香櫞每石木瓜每石
紅曲每石豆粉每石
葫蘆條每石干菌子每石
蟶干每石節(jié)蟹每石
吊魚包每石香料每石
藥材每石明礬每石
槐花每石麻繩每石
苧麻每石驢、犬皮每石
山麻每石鵝毛翎每石
無毛羊皮每石白酒藥每石
明瓦每石枝圓每箱
料絲每石海金沙每石
陀僧每石扁豆每石
糕匣板每石砂紙每石
羊肝石每石糟油每石
藕粉每石汗衫每石
糖蒜每石蕨粉每石
芭蕉扇四包折一石銀魚每石
云片糕每石杏仁每石
安樂菜每石橙子每石
牛羊角每石鹽牛肉每石
牛油每石牛皮每石
滑石每石箭桿每石
螺蜔石每石蘆子每石
粉條每石竹葉每石
鮮蘭花每石籠圍板每石
橡碗子每石驢刷草每石
人言每石水仙根每石
山查[楂]每石驢毛每石
算盤二十五面折一石樺樹果每石
木燭臺每臺蚌殼每石
木瓢每石海石每石
木屐每百雙雨傘每百把
樺皮每石肥皂每石
紙篾每石筷子每石
水膠每石土粉每石
線香每石松香每石
草席八十條折一石扇子每石
棋子每石涼草鞋五十雙折一石
土銀罐每石黃廬木每石
箸葉每石茴香每石
腐乳每石豆豉每石
燭心每石海皮硝每石
輝平紙每二塊神馬紙每二塊
黃淌紙每二塊毛廠紙每二塊
火紙每二塊高白紙每二塊
表心紙每二塊申文紙每二塊
花尖紙每二塊元連紙每三塊
竹棉紙、古柬紙每四塊
毛邊紙、官方紙每四塊
黃表紙、對方紙每四塊
連四五紙每四塊荊川紙、扛連紙每六簍
文號紙每六塊毛六紙、桑皮紙每八塊
連七紙每十六塊
古婁紙、古連紙每二十四塊
卷筒紙每四十塊金磚紙每百塊
睡椅每張花梨、紫檀椅每張
大描金箱每個大板箱每個
大衣箱每個料絲燈每對
薄荷每石鹽干菜每石
海秋螺每石檾串每石
檾繩每石火石每石
宣石每石黃草每石
栗米每石蝦油每石
壽山石每石琉璃貨每石
醬菜每石東青子每石
人中黃每石松花粉每石
掛面每石九江紙每十六塊
小桑皮紙每十六塊鹿角每石
雜紙箱每石楠木椅每張
籐椅每張圈椅每張
羅漢椅每張大棕箱每個
珠燈每對灰鼠皮馬褂每件
油檔每十個撇缸每十口
蓋缸每十口
八分五厘五毫例
榆木每段
九分制
淮安小篾?亶每十條蘇州小攢?亶每十條
?。蓿劬d]羊每十只滑皮竹每百根
一尺一二三寸桱木每段
一尺一二三四寸短水杉板每塊
一錢例
二尺七八寸圍圓桱木每根
二尺五六七寸松木每段
蜂蜜每石蓮肉每石
青菜每石蜜餞每石
榛松榧子每石葡萄干每石
生鐵塊每石煙葉每石
土煙每石閩姜每石
冰糖每石炮[仗]每石
橘餅每石瓜子仁每石
鐵砧子每石蘭花子每石
落花生每石蜜橙糕每石
煙梗每石供柜每張
牛乳酥每石李干每石
金(膝)[漆]豎柜每張炕屏每架
條柜每張籠每架
天平每架箱柜每副
石碾每條楠木衣、書架每張
涼轎每乘剃頭擔每副
書柜每張神堂龕每座
一錢五厘例
一尺四五寸闊桱木每段
一錢一分二厘五毫例
連二松板每塊
一錢二分例
一尺五六七寸闊短水杉板每塊
風篷每合鉛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只征八分。
新釘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只征五分。
鐵條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只征五分。
茶葉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只征八分。鐵酒鍋每六口
大鐵鍋每十二口中鐵鍋每十八口
小鐵鍋每二十四口鐵繩每石
廢銅錫每石魚膘每石
門神每石鹽蛋每石計一千個
篾笆齒每石梳子每石
刡刷每石烏梅每石
燈草每石桕油每石
頭油每石桕燭每石
棉線坯每石熟鐵每石
茶子油每石火腿每石
青梅干每石蘇子油每石
楊梅干每石鐵器每石
钅倉子每石牛筋每石
一錢二分三厘例
磺每石
一錢二分五厘例
二尺九寸至三尺圍圓桱木每根
二尺八九寸至三尺松木每段
一錢三分五厘例
各色雜貨每驢三分例起至八分例止,計一百二十斤
一錢四分例
中雜木四尺至五尺圍圓每根長二丈八尺止
一錢四分五厘例
桐油每石
一錢五分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短水杉木板每塊
一尺五六七寸闊短杉板每塊
一尺五六七寸闊短閉陰杉板每塊
正杉蹔頭每塊中松木每根
一尺六七寸桱木每段
連三松板每塊金漆涼床每張
炕床每張羅漢榻每張
端蘆每百束短楠木每根
一錢五分二厘例
硝每石
一錢七分例
紫草每石長頭發(fā)每石
紅花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只征七分。圖書石每石
籐棕每石紅頭繩每石
通草花每石計二箱舊衣每石
南京雜貨每石銅錫器每石
桂花料每石琵琶、弦子、月琴每十面
鼓每十面花椒每石
馬鐙每石煙袋桿每石
戲盔帽每石戲把子每石
玫瑰糕每石椰瓢每石
玫瑰蕊每石戥桿每石
琉璃每石鞭桿每石
桂花蕊每石
錫箔一百塊折一石歷任招商寬減,只征一錢。
一錢八分例
一尺一二三四寸連二水杉板每塊
二尺一二寸短水杉板每塊
一錢九分五毫例
大雜木每根圓五尺以上,長一丈八尺止。一錢九分五厘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短閉陰杉板每塊
二錢例
五尺以上圍圓榆木每根長二丈止
黃蠟每石涼暖帽胎每石
剪絨帽每石羊皮帽每石
棉線帶每石被囊每石
口袋每石手巾每石
棉線每石麻網(wǎng)每石
麻線每石白布每十二筒折一石
鋪襯每石
麻夏布每一百二十匹折一石
白興布每十八帖折一石
黃草布每八十匹折一石
草卷白布每八筒折一石
水沙布每八十匹折一石
山白布每六十匹折一石
東門闊布每六十匹折一石
生白布每十二筒折一石
崇明布每六十匹折一石
金漆天然幾每張
飛花布每一百二十匹折一石
兜肚每石圍屏每架
布領每石楠木豎柜每張
剪絨領每百條帽圈帶每石
鹿角菜每石布骨子每石
二錢二分五厘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短杉板每塊
連四松板每塊小松桅木每根
二尺一二三四寸闊短閉陰杉板每塊
二尺四五六寸闊短水杉板每塊
二錢四分例
一尺五六七寸闊連二水杉板每塊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圍圓桱木每段
鮮魚棹船每只
二錢五分例
生、熟漆每石帽纓每石
帽緯每石柿漆每石
二錢六分例
六尺以上圍圓榆木每根長二丈止
二錢七分例
青藍雜色布每十二筒折一石
包頭八十聯(lián)折一石廣葛每四十匹折一石
草卷色布每八筒折一石
白蠟每石糟魚每石
蘓木每石歷任招商寬減,只征二錢。五倍子每石
胡椒每石歷任招商寬減,只征二錢。杭粉每石
香蕈每石黃丹每石
銅綠每石氈貨每石
螣黃每石姜黃每石
水銀每石銀硃每石
羊毛每石羊絨每石
羊皮每石氈毼每石
檀降香每石速香每石
蕓香每石海參每石
鹿筋每石白鲞每石
沙魚翅每石貝母每石
色水沙布每八十匹折一石
貓皮每石雜毛每石
雜皮每石獾皮每石
胭脂每石雄黃每石
海帶每石潮腦每石
獺皮每石靛花每石
紙片金每石淡菜每石
燕窩每石黃鼠皮每石
子臍魚每石花梨木每石
阿膠每石硼砂每石
氈邊帽每石紫菜每石
鮑魚每石烏金紙每石
紙金線每石皮瓶口每石
雞腳菜每石海粉每石
石花菜每石肉桂每石
砂仁每石三七每石
各色雜貨每驢一錢例起至二錢七分例止,計一百二十斤。
二錢九分七厘例
四尺以上圓楠木每根長二丈一尺止
三錢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連二水杉板每塊
中松桅木每根
二尺八九寸至三尺闊短水杉板每塊
小羅松木每根
二尺一二三寸闊短杉板每塊
金漆八步床每張
二尺一二三四寸短桱木每段
扇車每張水車每部
三錢二分五厘五毫例
七尺以上圍圓榆木每根長二丈止
三錢三分例
藕船每只簑蒲草船每只
三錢五分例
三尺以上圍圓桱木每根
三錢七分五厘例
二尺一二寸闊連二水杉板每塊
三錢九分例
銀鼠皮襖褂每件
四錢例
鮮魚劃船、馬溜、江船每只
縷緞子每四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紗羅綢絹綾每六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綿綢每五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縷緞每四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黼黻紗緞套每四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片金緞每四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銷金緞每四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絲綿每石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絲線每石
絲網(wǎng)每石黃白絲每石
絲線帶每石戲衣每石
絲絳每石綢瓶口每石
繭綢每五十匹
四錢五分例
二尺四五六寸闊連二水杉板每塊
一尺一二三四寸闊短正杉板每塊
大松桅木每根
四錢九分七厘例
五尺以上圓楠木每根長三丈一尺止
五錢四分例
各色布每騾計二十四桶南來雜貨每騾計二百四十斤
六錢例
二尺七八九寸至三尺闊連二水杉板每塊
四尺以上圍圓桱木每根
中羅松木每根
六錢八分七厘例
六尺以上圓楠木每根長三丈一尺止
七錢例
綢緞每騾計二百四十斤
八錢例
針條每石銅鐵絲每石
玉料每石
綢緞船裝四卷折一駝計二百四十斤
九錢例
一尺一二三四寸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短正杉板每塊
一尺一二三四寸闊短花杉板每塊
大羅松木每根
一兩例
人參每騾計二百四十斤
一兩二錢例
二尺一二三四寸闊短正杉板每塊
五尺以上圍圓桱木每根
一兩三錢五分例
二尺五六七寸闊短正杉板每塊
一兩五錢例
一尺五六七寸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二尺八九寸至三尺闊短正杉板每塊
一尺五六七寸闊短花杉板每塊
一兩五錢六分例
絲網(wǎng)鴉船每幫計二只
一兩八錢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短花杉板每塊
二兩四錢例
二尺一二三四寸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二尺一二三四寸闊短花杉板每塊
二兩七錢例
二尺五六七寸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二尺五六七寸闊短花杉板每塊
標船每只
三兩例
二尺八九寸至三尺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二尺八九寸至三尺闊短花杉板每塊
正單、分單、北鈔則例
六尺正單一兩六錢自二百七十一石起至千余石止,俱準其往回,照驗一年為滿。
五尺正單八錢自一百七十一石起至二百七十石止,俱準其往回,照驗一年為滿。
四尺正單六錢四分自五十石起至一百七十石止,俱準其往回,照驗一年為滿。
六尺半單八錢自五百一石起至千余石止
六尺分單四錢自二百七十一石起至五百石止
五尺分單二錢自一百七十一石起至二百七十石止
四尺分單一錢六分自五十石起至一百七十石止。間有百石之船載貨二三十石自北南下者,歷來亦納四尺分單。
北鈔每尺二錢五分淮關分口之長山、白洋、新河、后湖四處,無論雜貨雜糧,船載四十石以上,按梁輸納。
一、船必有舿,在桅后中艙兩邊走桿空虛之處。量船時,亦須統(tǒng)量在內(nèi)。再另量一邊走桿,加倍扣除。如舿內(nèi)無貨,則不應扣除。后舿與前舿同。
一、船有方水井,系船家留空察看,以防不測。量船時,亦統(tǒng)量在內(nèi)。另將井內(nèi)弓口,量明扣除。
一、船有氣桶,系船家探試潮濕之處。量船時,滿量在內(nèi)。核算時,則每貨百石扣除五斗。
一、船有站板,為兩邊出水之地,名曰“小桿”。船大,照弓口量明算除;船小,每百石扣除五斗。
一、船有神堂,量船時,亦滿量在內(nèi),仍另量明尺寸扣除。
一、西河舟瓜船、江船,除梁之外,每貨百石除跕四石。
扦查船貨例
一、各河豆船,有時、古兩種。時船面窄底寬,古船面寬底窄,船旁均有大。量寬,總以分中插為主。如有兩層,則以下為準。長則見載,量載不量空。艙深以桅艙實底為主,前后比較,以除墊艙之弊。如豆有高洼,悉令攤平。外有口袋,傾出扦量。其腳船有無夾帶,亦須查驗。
一、豆餅船只例,系滿載三量扦算,有舿加舿。量闊,總以桅后第三塊鎖袱處插分中為準。量深,以桅艙實底為主。前后比較,以除墊艙之弊。量長,以一字梁起至煙囪為主。如(稍)[梢]撬有餅,則量至稍[梢]撬。倘豬嘴艙裝有零餅,照豆船一體扦量。再,餅船不準卸桅并零擺餅片。如有駁船,俱令跟隨本船一同驗放。應納半單、分單,亦照例飭令報納。
一、南來生姜、茶葉、紅白糖,北來棉花、釘、鐵、土堿、皂、礬各項貨物,包簍件數(shù)、大小輕重、花色粗細不一。狡猾船戶每將大包大簍、細重之貨,藏匿艙底或兩旁桿下,轉以粗貨浮裝艙面,希圖隱(陋)[漏]。凡遇前項,貨船到關,俱照水駝之例,分晰開明挨艙所裝貨單,南、北來,同軍餉、天妃印帖送大樓,立刻扦查,抽點一二艙,對驗相符,照單報稅。如一艙不符,即再點再查。倘仍不符,即通船逐件徹底清查。并將查多數(shù)目,開明具稟,以憑酌核罰懲。
一、鴨嘴船裝載綢緞、布匹、錫箔等項,其船每多私艙、夾底,甚至有兩層夾底者,細貨最易藏匿。凡遇此等貨船,亦照例,分晰開明挨艙所裝貨單,南、北來,同軍餉、天妃印帖送大樓,并照前查點辦理。
一、西河北來貨船,由宿關南下。凡帶有駁船者,均于本船票內(nèi)注明駁船姓名、石數(shù),駁船票內(nèi)注明本船姓名、石數(shù),以備到關查核藏匿駁船之弊。其宿票內(nèi)并將一切貨物逐艙、弓口尺寸分晰填寫,俟大樓核算時,比較尺寸注明弓口之旁查對。
一、南北往來貨船,自數(shù)石起至一百四十九石,名為“照票”;自一百五十石以外,名為“大票”。如貨物零星,不足正銀一錢者,概免征收。
一、回空糧船抵關,例在河南岸關上總巡房前停泊,聽候差派扦查貨物,按例輸納放行。所收錢糧,歸入逐日錢糧數(shù)內(nèi)報解。
報納船單例
一、沙飛、馬溜、鴨嘴、蘆篷、漁樓等船,量船大小,應報六尺、五尺、四尺正單不等,單尾實貼船內(nèi),驗烙火印備驗,以十二個月為滿。如裝貨物,雖有正單,仍隨貨照例報納分單,不納半單。
一、南來未經(jīng)過關空船,并無宿遷契尾,亦無南河正陽單尾可驗者,無憑稽查,俱照船之大小,分別報納正單。
一、裝載船空下關,亦俱照前例,報納正單。
一、雞籠、雞蛋、香會船,出百石以外者,俱納四尺分單。有二百石者,仍照石數(shù),報納分單。
一、號船裝官物應差北上,有船批討關例不納單。至下水回空時,如帶有貨物,仍照貨報納分單。
一、閘溜船上下,不論有無貨物,俱納四尺分單。
一、綢布水駝船,無論多少,俱納六尺分單。大樓發(fā)給駝帖,以便回空備驗。下水裝載貨物,仍隨貨照例報納分單。
一、淮船、棹船、劃船、搖船,照例報納分單,概不納半單。
一、外河、天妃報過錢糧貨物,至大關驗票。其船能容百石以外者,貨物止二十余石,補納四尺分單。
一、磁器船不經(jīng)秤尺之貨,如裝有十石,即抵別貨五十石,應報四尺分單。多者,照數(shù)申報分單、半單不等。
一、西河舟瓜船裝載南下二十石起,概納六尺分單。如回空南來,(稍)[捎]帶貨物北上者,五十石起,隨貨報納分單,不納半單。
一、布船不經(jīng)秤尺之貨,如裝有三十石,即抵別貨五十石核算,應納四尺分單。多者,照數(shù)申報分單。
一、窯貨船,照錢糧正銀二兩五錢,即抵豆貨五十石,應報四尺分單。多者,照數(shù)申報分單、半單不等。
一、清江卸賣飯米、飯稻,例無錢糧。五十石起,報納分單;如不足五十石,取具保結,不納分單。
一、上下水燒柴、稻草船只,雖無錢糧,俱納分單。
一、裝載船從南空上者,概不納單。
一、舟瓜船、山船、灘船,裝載貨物,隨貨照例報納分單、半單不等。
一、江船,量船大小,報納正單。如裝貨物,仍隨貨報納分單、半單不等。
一、裝鹽山船,例報五尺正單?;?、劃、舟瓜船,俱報六尺正單。
一、南來石板、門臺石、石磉等項,例應納稅。酌量斤重,出五十石者,俱照貨物例,報納分單、半單不等。如有正單,概不納分單。
一、南來船只,(稍)[捎]帶嫁妝,量其多寡,驗明船之大小,概納分單。如有正單,免納分單。
一、清江來席摺、端蘆船只,自正銀二錢起,報納分單。
一、無錢糧廢石、鹽鹵,俱酌量斤重,照例報納分單、半單。如有正單,概不納分單。
一、淮城、清江,本卸一切貨物,有清江轉發(fā)淮城、淮城轉發(fā)清江,俱按商單貨物多寡,以百日為定限。如淮城驗往清江,五十石起,報納分單;清江驗往淮城,二十石起,報納分單。
一、清江、淮城,本典當滿舊衣及銅錫器皿。如清江轉發(fā)淮城、淮城轉發(fā)清江,概不征稅,以本典圖記為憑。
一、人棹船自清江裝燒柴,逐日往淮城轉賣者,概不納單。
一、南來書船,不納分單。如應報正單之船,照前例報納正單。
補納北鈔例
一、清河來大米,如裝百石,即照報納北鈔四尺九寸例,減半征收;百石以內(nèi)者,例不收鈔。
一、北河桃源、眾興、清河、白洋等處來貨船,如無北鈔,俱以四十石起,按照梁頭尺寸,補納折凈北鈔。
一、王營、外河過壩雜糧等貨,有外河口印帖者,免納北鈔。
一、王營來進口貨船,無憑稽驗,以四十石起,概納折凈北鈔。
一、安東來貨船,由草灣、永豐、仲莊等口量明數(shù)目,先行具稟,到樓掛號,取具保結來關者,免納北鈔。
一、回空糧船進口起卸貨物,先赴大樓掛號者,概免北鈔。
一、清河閘以下河南河北莊收雜糧裝載南下,先赴大樓掛號者,概免北鈔。
貨物申減例
一、新釘、黃釘散裝扦量,每石加八申。
一、紅白糖、廢鍋鐵、石膏散裝扦量,每石加五申。
一、水靛散裝扦量,每石加二五申。
一、瓜子稱斤,每石加一五申。
一、蘿卜干散裝扦量,每石加三申。
一、青茶每簍除皮五斤。
一、熬茶秤斤,每石八五折。
一、生姜、荸薺、石榴、桃子、柿子、芋頭、山藥、百合、蘋果、水梨散裝扦量,每石九折。
一、江西木炭、北來核桃散裝扦量,每石八折。
一、鹽蛋散裝扦量,每石三折。
一、南河木炭、蚊香、蒜頭、藕干、蝦糠散裝扦量,每石六折。
一、有梗蒜散裝扦量,每石四折。
一、子花散裝扦量,每石三三折。
一、窯貨散裝扦量,每石八折,五十件作一石,每石五分。
一、菜餅散裝扦量,每石八折。
一、萆子餅、豆餅散裝扦量,每石七折。
一、雞頭子散裝扦量,每十石可得雞頭米六石,每石納稅六分,雞頭殼四石,每石納稅三分,合每石納稅四分八厘。
一、連鐵、桶鐵俱照鐵條例,每石納銀五分。
一、花鐵照熟鐵例,每石納銀一錢二分。
以上各例,俱系歷任酌定章程,照辦已久。因特附載,以備查核。
淮關廟灣口梁頭船單例
計開凡空、重船只,俱按梁頭尺寸,報納船單。準其往回,照驗一年為滿
三尺五寸四錢五分五厘
六寸四錢六分八厘
七寸四錢八分一厘
八寸四錢九分四厘
九寸五錢七厘
四尺六錢四分
一寸六錢五分六厘
二寸六錢七分二厘
三寸六錢八分八厘
四寸七錢四厘
五寸七錢二分
六寸七錢三分六厘
七寸七錢五分二厘
八寸七錢六分八厘
九寸七錢八分四厘
五尺八錢
一寸一兩三錢六分
二寸一兩三錢八分七厘
三寸一兩四錢一分四厘
四寸一兩四錢四分
五寸一兩四錢六分七厘
六寸一兩四錢九分四厘
七寸一兩五錢二分
八寸一兩五錢四分七厘
九寸一兩五錢七分四厘
六尺一兩六錢
一寸一兩七錢二分九厘
二寸一兩七錢五分七厘
三寸一兩七錢八分五厘
四寸一兩八錢一分四厘
五寸一兩八錢四分二厘
六寸一兩八錢七分
七寸一兩八錢九分九厘
八寸一兩九錢二分七厘
九寸一兩九錢五分五厘
七尺一兩九錢八分四厘
一寸二兩一錢三分
二寸二兩一錢六分
三寸二兩一錢九分
四寸二兩二錢二分
五寸二兩二錢五分
六寸二兩二錢八分
七寸二兩三錢一分
八寸二兩三錢四分
九寸二兩三錢七分
八尺二兩四錢
一寸二兩五錢六分七厘
二寸二兩五錢九分七厘
三寸二兩六錢二分九厘
四寸二兩六錢六分
五寸二兩六錢九分二厘
六寸二兩七錢二分四厘
七寸二兩七錢五分五厘
八寸二兩七錢八分七厘
九寸二兩八錢一分九厘
九尺二兩八錢五分
一寸三兩三分四厘
二寸三兩六分七厘
三寸三兩一錢
四寸三兩一錢三分四厘
五寸三兩一錢六分七厘
六寸三兩五錢二分
七寸三兩五錢五分七厘
八寸三兩五錢九分四厘
九寸三兩六錢三分
一丈三兩六錢六分七厘
一寸四兩四分
二寸四兩八分
三寸四兩一錢二分
四寸四兩一錢六分
五寸四兩二錢
六寸四兩二錢四分
七寸四兩二錢八分
八寸四兩三錢二分
九寸四兩三錢六分
一丈一尺四兩四錢
一寸五兩五錢五分
二寸五兩六錢
三寸五兩六錢五分
四寸五兩七錢
五寸五兩七錢五分
六寸五兩八錢
七寸五兩八錢五分
八寸五兩九錢
九寸五兩九錢五分
一丈二尺六兩
一寸七兩二錢六分
二寸七兩三錢二分
三寸七兩三錢八分
四寸七兩四錢四分
五寸七兩五錢
六寸七兩五錢六分
七寸七兩六錢二分
八寸七兩六錢八分
九寸七兩七錢四分
一丈三尺七兩八錢
一寸八兩七錢三分四厘
二寸八兩八錢
三寸八兩八錢六分七厘
四寸八兩九錢三分四厘
五寸九兩
六寸九兩六分七厘
七寸九兩一錢三分四厘
八寸九兩二錢
九寸九兩二錢六分七厘
一丈四尺九兩三錢三分四厘
一寸十一兩七錢五分
二寸十一兩八錢三分四厘
三寸十一兩九錢一分七厘
四寸十二兩
五寸十二兩八分四厘
六寸十二兩一錢六分七厘
七寸十二兩二錢五分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序
補修《淮關統(tǒng)志》序
《淮關統(tǒng)志》十四卷。乃前明榷使馬公元岡所創(chuàng)始,嗣經(jīng)我朝杜、伊、李、元諸君重修、續(xù)纂。稅務沿革、例制掌故,無不賅備。余于光緒庚辰秋奉命來淮。公余之暇,檢查此書,詎毀于庚申捻亂。幸版未全失,所缺無多。賴幕中蕭幼蕓先生處藏有舊本,校對無訛,洵屬完璧,得以贊襄其事。即令司事毛宗鵬同書吏劉邦干等,付諸手民,照舊補刊,所需工價,捐廉給發(fā)。兩閱月,方始蕆事,頓復舊觀,庶免日久湮沒。惟溯自嘉慶丙子續(xù)纂之后,迄今六十余年,所存檔案悉毀于兵。自辛酉以后卷牘,其中有裨于榷政者,有堪垂令典者,以及河道變遷,今昔異同,均關緊要。仍擬采輯搜討,分門續(xù)纂。奈余瓜期已屆,政事冗繁,未克如愿。惟冀后之監(jiān)斯榷者,以成余之未逮,是所幸甚。時光緒辛巳秋八月。長白征麟謹序。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序
關榷之設也,由來久矣。蓋以充國之用,不得不借民之力,用籌之商賈轉運之間,量于百中抽取一二,相地設榷,酌定稅則,明彰木榜,科納無偏,于稽征之中仍寓寬恤之意。古今因之,責在司榷。凡蒞斯任者,須存經(jīng)國體民之心,通商衛(wèi)課,剔弊厘奸,以重職守。此無他術,惟有正己而已矣??鬃釉唬骸捌渖碚涣疃?;其身不正,雖令不從?!鄙w未有不能正己而能正人者也。果能謹身節(jié)用,明以照下,義以處事,猛以懲奸,寬以恤眾,賞罰公平,不貪不酷,法令森嚴,慈祥愛物,則上行下效,大法小廉,吏役畏服,商民愛戴,上無苛政,下不生奸,關政肅清,稅課自然充裕矣。此則論其常也。而各處之風俗情形相沿,既有不同,又在司榷者因地制宜,未可一律而視。若夫時之變遷,或偶值年收歉薄,貨載稀疏,或偶因道路阻滯,運轉艱難,遂致有虧缺稅課之道焉。此則非守榷者之所能力挽者也。雖然,典守者不得辭其責。國賦有定額,缺則難免其咎。故不幸而值此,則亦惟盡人事以聽天命而已。
成賦性庸愚,才識淺陋。乃于嘉慶十六年重蒙恩綸,簡放來淮,督理榷務。夙夜冰兢,隕越是懼,孜孜勤政,五載于茲,經(jīng)歷艱難,倍嘗辛苦。到任時,即有王營減壩、李家樓漫溢之患,繼則有豫、東二省連年荒旱之災。加之以十八年滑縣邪教滋擾,又繼之以睢工漫口,黃水斷流。此三年內(nèi),頻遭變異,貨販稀疏,淮、宿二關,稅課屢虧。凡四載,積短至六十余萬。當是時也,實不禁心膽俱落。每年關期扣滿結算,將所征數(shù)目據(jù)實陳情具奏,屢蒙圣明鑒原,赦免重罪,量予鐫級留任,寬以分限賠繳。成展轉思維,仰苛鴻恩,實屬昊天罔極,五中感愧,悚懼彌深。自知命蹇福薄,適逢其會,每思報稱維難,益加激勵憤勉,勞心竭力,昕夕靡寧。直至二十年,幸賴圣主洪福,豫、東二省豐稔,黃、運兩河安瀾,貨販較前涌盛,稅課賴以豐足,斯心始得寧貼。
成到任時,見淮關設有《統(tǒng)志》一部,乃前明榷使馬元岡諱麟者所纂緝也,續(xù)成于后任榷使喻子諱希學之手。后來歷任關部因之,逐年續(xù)纂。其中分門別類,條分縷晰,備載甚詳,皆本關所屬關榷大小分口、司隸事宜、守榷規(guī)制、稅則條例,以及近關鄉(xiāng)鎮(zhèn)名目、形勢、人物、藝文,悉有所考敘。至前任榷使李公諱如枚者,復加纂緝,旋去任。所歷及于今,越十余年矣。其間不免又有因革增減之處,自當檢查考訂續(xù)輯,以歸現(xiàn)行之用,聊備省覽。用是于政余之暇,檢查李公去任以后至成歷任各年案件,凡有因革損益應續(xù)入者,亟命司事之人錄出,逐件分門別款,詳續(xù)于后。仍望后之蒞斯任者拾覽而校正之,以補其缺陋云。
嘉慶二十一年秋七月上浣靜庵元成撰
舊志自敘
員外馬麟子振四川
《淮關志》,潘南窗舊有刻矣。麟復志之者,時易事殊,不能無損益于其間也。麟嘗讀《易》矣,巽上震下,其名曰“益”。蓋損乾之初九而為巽,益坤之初六而為震,有裕民之道焉。艮上兌下,其名曰“損”。蓋損乾之九三而為兌,益坤之上六而為艮,有裕國之道焉。噫!損上益下則曰益,言其當益也,不如是則終于否而已;損下益上則曰損,言其不當損也,不如是斯其所以為泰乎?此文王洞見萬世之經(jīng)權,而盈虛消息與時偕行者也。是故《周禮》以九職任萬民,九賦斂財賄,而又以九式均節(jié)財用。蓋非任則無以裕民,非斂則無以裕國,而非節(jié)則或取之無度,任之不終矣。是故周以九州之民養(yǎng)千八百國之君,而八百年不匱者,用此道也。
我國家揆法章程,惟任惟斂,一準之《周禮》。百年之間,更變不常。而蒞此關者,罔弗祗若良法美意,日異月新,歲有其人,非無不可易之常道以彝憲也。去籍而惡害己者率多泯之,非所稱服而傳者,皆其可為己地者也。是故《淮關志》所由作也。酌之舊志,訪之父老,體之人情,通之時宜,其目有八,其意則一而已矣。夫通商柔遠,王政之一,而典章經(jīng)制,實相因者也,故受之以《建置》;法度攸司,交政有所,政以之成,禮于是具焉,故受之以《公署》;變通張弛,融會錯綜,體民經(jīng)國,為政在人,故受之以《部使》;王釐爾成,綸綍畫一,有經(jīng)有權,當時之體要也,故受之以《榷政》;先王制無用之物,以有用之財,九府輕重,王政莫先焉,故受之以《圜法》;先王經(jīng)綸之跡,燦然可觀,而考制度,審憲章,又司市之事也,故受以《稽古》;服役勞力,勢不可緩,而陳殷置輔之外,兼需百職事之人,又役民者所嘗知也,故次之以《職役》;地以文勝,文以人傳,其始也惟因文以紀事,而其終也或因言以求心矣,故受之以《藝文》云。
舊《淮關志》敘
主事喻希學
喻子曰:《淮關志》命稿于元岡馬子。去之日,梓行未逮也。余奉檄時往咨舊政,元岡既次第教之矣,因出手錄一編,欲余畢是業(yè)。且曰:“此非定稿,久束之高閣。其可行者,率多未備??纱妫扇?,可增,可損,一惟求其可傳。若掛形跡,岐爾我,非相托意也?!庇鄳唬骸拔?!”夫元岡去關三年矣,而猶惓惓《關志》,且謙虛無我,悉以委之,學獨不能因以成之乎?乃不揣固陋,以意去存增損,謬成一集。自知無補元岡之托,而亦未謀之梓也。復托諸北潭熊子,再加筆削。訛者正,繁者刪,闕者補,有失敘者敘之,乃敢釋然梓矣。原志之目八,今仍列為八卷:曰《建置》、《公署》、《部使》、《圜法》、《職役》、《藝文》六者,皆仍其舊也;曰《榷政》,則并入《建置》下;曰《稽古》,則并入各項小序,實非有所增損。特改二目,曰《事例》,曰《則例》云。
《淮關志》后序
熊汝達
元岡馬子,先有事于淮關,憫《關志》為舊闕典,嘗屬稿而未遑敘正也。去三年,思與同志者共成休美焉。敏齋喻子其人也,乃授之。喻子亦毅然任之弗諉,芟煩輯要,參以發(fā)明,亦損益可知也。余時承乏,自漕刑來蒞茲土,于喻子為四都友,不見鄙棄,即以元岡馬子之所托者托之余。余作為嘆曰:食貨有《志》,尚矣?!蛾P志》一書,所以紀榷政而善利權,為后來者式,信不可以已也。唯先后二君子乎意制相新,略備一家言。嘻!可以考厥成矣!顧遲遲畀諸梓者,豈誠有所待哉!讓述作之專,求明信之實,君子有也。雖然二君子相繼事者也,有專政,有成勞,實見實聞,片言足征,授受宜也。余何人也,而敢越尊俎以議史事邪?《詩》曰:“我雖異事,及爾同寮。”既受命而次第之,爰述其所以。
《淮關志》后序
四明萬表
淮關榷舟,初未有志。近有之,而亦未備。今則草創(chuàng)于元岡馬子,增損裁定于敏齋喻子,潤飾于北潭熊子,而志始成矣。志成,而制置之詳,輸榷之則,廉約之規(guī),剔歷之跡,紀述之文,居然可考也。
夫國有經(jīng)費,歲賦不足,而佐以商舟之榷,非得已也。若又從而錙求銖校以取盈焉,豈士君子體國子民之心哉?是故執(zhí)事會計,必以其政謹節(jié)宣,惠存乎其人,得其人而政斯舉矣。故曰理財之道,必先用人。喻子公廉平恕,正己格物,不煩其令,而下不敢緣法以為奸。是以榷政肅然,商民戴之,頌載于道。余適督漕茲土,嘗飫聞焉。嘻!其果不在人乎,其果不在人乎?由是而知喻子之《關志》為可傳也已。
抑惟榷關稅輸鈔,初行鈔法以便民用,尋征折銀非制,然用為有資。今征錢鈔者,仍舊制也。論者以邊境騷動兵興之廢,司徒每每告匱。諸關稅之入,曾未足支,乃復訾校鏹幣,置之無用,非計也。且錢鈔之法,卒未能通以便民,而展轉干沒,適又歸于販家估客,抑獨何哉?或曰餼羊存禮,榷絜利用,非所宜言。惟當國計者,知所取裁矣。并敘諸末云。
《淮關志》后序
喻沖
榷政久矣,非我國家始有也。厚本抑末,經(jīng)國體民,于是乎見理財之道焉。審權平價,國裕民安,匪人則弊滋矣,于是乎見用人之道焉。方今明良勵精,司言者疏允,期以得人,昭是道也。
淮安,東南商舟之會。榷鈔之法,南戶部司之。敏齋歷試著跡,大司徒慎取委,而來從斯政,廉平公恕,聿新厘正,奸罔弗照,弊罔弗革,國賦稱足而頌聲作矣。瓜期將代,有終如始。乃于躬行之余,取元岡馬子未刻之《志》,參互考訂,類分序次,又潤色于熊子北潭以成之。領末規(guī)制,巨細備紀,所以昭往鑒來,豈徒《志》哉?即其《志》而知其政。民有恒懷,國恒足矣?!稌吩疲骸拔┥茷閷殹??!对姟吩疲骸八蓟识嗍浚送鯂??!比墩谑⑹啦豢蔁o也,何議焉?予與敏齋同第、同游,今復同官。據(jù)見聞之實,而喜政之布諸《志》也。因贅言之。
舊志《重修淮關志》序
主事李爵
按《淮關志》,其來已久,更相成于馬、喻、熊三賢之手。自《建置》以至《藝文》,其目有八。其事核,其詞直,信以傳信者在茲矣。重修者何?補其所未備也。蓋時不相沿,不得不因時以盡利;法久則弊,不得不通變以宜民。如舟之通塞在江河,今江河變遷異矣。民之情偽日滋,又若江河日趨,莫之紀極。是以因時變通,則《志》亦因之以輔輯可也。
爵猥以谫庸,叨承淮榷,上期裕國,下欲通商,夙夜圖維,負乘是懼。至則惟恪守成規(guī),于先年額料,毫不敢加益,以為船商病。但舊額船鈔,歲計不下一萬二千。后緣題請條例,約束方嚴,而各官亦自淬勵,增至銀二萬六千有奇,更加一倍有余矣。夫船料既不可增,而總計料數(shù)殊倍疇昔。夫豈有他術哉?一則存恤商船,以通往來,則鈔不加而自增;一則厘革奸弊,以稽隱漏,則鈔自足而不耗。如斯而已。夫錢者,泉也,如泉之流行而無所壅也。惟存恤船商,以浚其源;復厘革奸弊,以防其流。而裕國通商,庶幾兩得之。斯則《志》之義也。
適予當瓜期將代,謹拾志之殘缺者。編摩之間,以因革事宜并《藝文》可續(xù)者,輯于各項之后。意者諸君子之所欲為,而時有不及焉,自予為之。然及予之所欲為,而猶弗及悉為者,則又俟于后之君子得為而為之者。有此志在也。
嗚呼!算及舟車,非國家之得已也。九邊調(diào)度,費用寖廣,司農(nóng)且告匱,不得已旋革旋復,勢也。于不得已之中,而寓寬假之意,俾鈔有常額,商有常懷,斯得《志》之義也。不然,則茲《志》也,文具而已,將焉用之?謹序,以為同志者采焉。
舊志淮關小錄
主事杜學大道伯四川
《淮關志》成有年矣。萬歷戊戌,余以不佞承乏茲土。取而閱之,大都具備,而獨于《輿地》、《廨舍》無圖,《勅書》、《令甲》無考。且居民逼近轅門,至如寢室越遠,出入維艱。于是,翻為刊正,節(jié)繁繕修,為寬簡居。屏樹如異,插以廂房,為轅門,左曰“惠商柔遠”,右曰“計國子民”,西曰“北望燕云”,東曰“南瞻魏闕”。范金為鐘,銘曰:“以覺晨昏,聲聞于天。為鎮(zhèn)淮關,億萬斯年”。伐石為碑,題曰“淮海雄關”,為亭曰“小隱”,詩以識之,曰:“時有野亭趣,日無薄領來。鄰砧聲斷續(xù),漁棹聽迂回。謀拙慚何補,政閑初放杯。柳陰池上釣,機息紫云迴?!睘槁?lián)對以自警,曰:“商人即吾人,減一分霑一分之賜,恩自朝廷;國事如家事,詧一弊祛一弊之奸,惠流行旅”。曰:“灌輸系國家之命脈,中正是供;毫厘乃閭里之膏脂,征求無擾”。曰:“佐公家難已之役,三尺凜如;體上帝好生之心,一寬藹若”。曰:“寬以蒞關,寬則商毋從奸以漁百姓;簡以行敬,簡則己毋闊略,以馳官常?!痹唬骸半[稅律,有明條,爾無負國;榷舟官,有常賦,下不病民?!睘榫釉弧皩捄啞?。寬簡曷居?居自杜子;寬簡曷說,說自杜子。杜子烏乎居?蓋淮關公署,創(chuàng)自蜀東夏公,犁然備矣。杜子以坐中堂,不便新創(chuàng),為寬簡居,在望淮亭之右,額曰“淮清流潤”。左右藩(蔑)[篾],上覆以茅,迤后為退食,前屏以罘罳;寢室前樹以左右二屏,而左廂則撤舊屋而新之。中正堂則左右二甬道,甓以磚石。從事者兩行進,毋得從中。庶乎規(guī)制森嚴,堂扃奧秘,且從望淮亭而出入,傳呼甚便,衙制亦尊。此杜子寬簡之所由以居也。居從蔑從茅,簡意斯在,得其說而存之。則寬以為關,簡以應冗,淮關其庶幾乎。為龍亭、儀仗、錦幌、云蓋諸服御具備;為禁約數(shù)款,為講鄉(xiāng)約廉,關民之不孝者而置之理。百廢粗興,略有條理。工植取之歲修租米,不以勞民。嗟嗟!后之人葺而修之,庶此棲之不朽也。鄙意類若此,于是揭數(shù)語勒篇首,而《志》則仍舊云。
舊刻《淮關志略》序
刑部主事、理刑河中張甲征
戊戌之秋,西蜀兩沂杜公來董淮關之政,與余邂逅,稱莫逆焉。無何,手一編示余,曰:“此前政馬公所為《志略》,吾增修而附益之者,子盍序諸。”余曰:“公之為此《志》也,其指謂何?”公曰:“吾甚有惡夫世之無恒者也。蓋逆旅,此生也;傳舍,此官也。矧茲榷關之使,匝歲輒更,坐席未溫,業(yè)已及瓜矣。逆旅、傳舍之云,莫此為甚。故率茍且終歲之計,而于所謂商若民者,直秦、越視之耳。吾之來也,豈惟故事是循,亦將圖經(jīng)久而樹后楷也。故有取于馬公之《志》,而猶惜其未備,闕者為補之,斷者為續(xù)之。而吾所措置,及《秦記》大司農(nóng)諸便宜事,咸類附之。令繼自今者,可考鏡焉?;韧檬?,則龜鑒示吾前;俟將來之是非,則袞鉞隨吾后。吾持是心以厘是政,若世之無恒者所為,吾知免夫?!庇嘣唬骸吧圃?!公亦觀之《易》乎?在《易》:上震下巽曰‘恒’。而夫子贊之曰:‘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夫震之象雷,而巽之象風。雷、風之用,斯須間耳。乃化機鼓動,萬古常然。此天地之所恒久也。公之瓜期,曾不越歲,亦雷、風斯須之用也。而能揭官常于有永,貽美利于無窮,視彼持逆旅、傳舍之說者,心相萬矣。恒德,其肖天地乎!”公惠洽商民,庶幾古所稱杜母者。其惠政大端載編中,茲不具論云。然馬公亦蜀人,實創(chuàng)斯《志》,至公而集其成。要之,兩公者,皆蜀之良也,蜀之光也。
《淮關統(tǒng)志》自敘
杜琳
余自癸亥冬奉命由江浙海濱帆風,道過淮陽。其時,冰凝木落,驛路匆忙。雖未及細詳其疾苦,而閭閻蒼涼,川途落寞,已大非當年景色,心竊異之。及南郡事竣,渡江而北,以次將歷朐山,時已甲子春暮。榷關馬公諱士貞者,訪余于旅舍,備述榷務艱難之況,抵掌至夜半,甚而泣下。時同事副都憲呀公、少司空金公輩,莫不聞而嗟嘆之。
昨秋,榷使屆期,荷蒙睿眷,特簡是任。余小臣,身殿計曹空,歷年所碌碌,無所裨益,方日以素餐自懼。顧此繁劇,其何能勝任而無愧乎?而乃湛恩汪濊,又不得畏難以諉謝,慚惶跼蹐,每切前車之恐。然竊謂竭盡心力,雖津梁疲敝,或不終至于顛躓也。自下車以來,閱歷備細,始知凋敝之故,由來已久,非一時淺見所得治者。
蓋關市之設,非可以束縛馳驟也。上之人必慈祥寬厚,通羈旅,厘頑讒,聲稱遐邇,則人物歸之,繦至而輻輳。其或詆嚴網(wǎng)密,捐棄舊章,則上下相遁,胥吏舞文。為商賈者,惟恐遁跡之不遠,亦何財幣之得入乎?況淮自三關歸并以后,賦額既重。而漕渠一線,春則運舟相阻,秋則漲水為患。加以西設鳳關,東開海禁,向之鼓棹而來者,皆紛出他途于不可問。今即加以寬恤,與以便安,猶或徘徊而顧慮,其可深文酷烈,峻剝苛求,使民之聞之皆裹足而不前乎?比年來,額賦匱乏,良有以也。
余洗心剔慮,仰承皇上恤商愛民之至意。數(shù)月間,方略教導,禁奸止邪,不啻舌敝耳聾,而川途蕭瑟依舊,梯航未集,吏胥之舞弊未盡熄,商賈之悅服未盡遍。意者制欲隨時,今于因革之宜有未盡合歟!爰不揣鄙拙,自公之暇,準今酌古,筆為成書。雖樸率無文,貽譏大雅,而其中賦法之源流,(譏)[稽]征之利弊。后之蒞至者,展卷豁然,自不為胥(隸)[吏]所蒙,尤冀加以鴻裁,力行善政于久遠,將見熙熙攘攘畢出于途,而朝廷有豐裕之慶,道路有歌頌之聲。使隆盛之規(guī),自今復觀焉。此余之志也夫。
《淮關統(tǒng)志》序
長白伊齡阿
政令之成,凡所以為國家計者,必謹守定規(guī),仰副主德。我朝深仁厚澤,浹洽群生,設關津以惠商旅。其于條例模范,無不鉅細畢陳。而阜財解慍之休,又存乎司榷者之寬嚴互濟。
阿奉簡命督理關務,早夜圖維,思期報稱。復念先大夫舊蒞章程,至今相隔數(shù)任,未免有久而變遷,應行酌定,以復舊制之處。茍能盡職,即所以慰先大夫于九原也。凡屬因循流弊,留心體察,裕國恤商,冀全兩美。
粵考《周禮》,凡貨之不出于關者,舉其貨,罰其人。司關之職,煌煌有典矣。舊有《關志》,歷經(jīng)數(shù)手,非不詳且盡也。但日久漫患,而其規(guī)則之隨時變易者,未盡條備。夫令不出于劃一,則舞弊易生;事不極其詳悉,則規(guī)為不久。爰訪延儒宿,詳考舊典,增益新規(guī),定為一十四卷。分門別類,首列《圖考》,如畫沙聚米,一覽而見也;次《建置》,如梓材堂構,悉數(shù)而知也;次《川原》,相地勢也;次《鄉(xiāng)鎮(zhèn)》,度途軌也;次《關口》,扼要所也;次《令甲》及《則例》,典要所存也;歷任榷使,次記之;《公署》,又次記之,重其任,壯其觀也;再次之以《經(jīng)費》,量入為出也;又次之以《文告》,俾法制昭晰也;次及《古跡》,因勝地也;次及《人物》者,所謂地靈人杰也;終之以《藝文》,有典有則,風雅賡續(xù),而榷政大備矣。夫郡邑之有志,所以表勸懲;關榷之有志,所以昭法守。其體則殊,而其用則一。上下千有余年,舉凡有利于商而無虧國課者一覽焉,而是則是效,則法守之所在,即勸懲之所在也。
昔先大夫蒞斯任,蒙主上深眷,四載勤勞,擘畫周至,迄今遺愛猶存。阿再蒞斯任,自維涼薄不能嗣續(xù)前型,有忝厥職,乃成《淮關統(tǒng)志》,用付剞劂???,遂述其梗略,以俟后之督是關者知原原本本,有始有末。胥吏不能起弊端,商民不敢行黠詐。是為序。時乾隆四十三年。
《淮關統(tǒng)志》序
關榷之志之簡于郡縣者,以風土之責在郡縣也。續(xù)志之異于修志者,以規(guī)模仍乎前而繼述列于后也。余是乘之續(xù),始于乙丑春而成于冬,蓋敢言續(xù)而未敢言修也。余幼隨先中丞任,由山左歷江右,見所蒞之地,莫不整躬率物,興利除弊。于郡邑各志,咸隨時修輯。任方伯時,曾攝篆九江,惠商恤旅,洵能囊懷民物,不苛不阿。先德克紹,余用是惴惴未敢忘。厥后備員內(nèi)府,趨直禁廷。甲子春季京察一等引見,蒙恩記名,以關差道府用。孟冬中旬,恭膺簡命,督理淮關。蒞任之始,詳繹關志,條例規(guī)模,巨細畢舉。竊維榷政,其要在于存恤商船,剔厘弊竇,寬猛相濟,賞罰適中。余夙夜圖維,殫竭心力,仰體皇上恤商愛民之至意,恪守前使舊章,謹遵先人庭訓。視事匝歲,課額豐盈,商情踴躍,幸勉隕越焉。
惟《關志》自前榷使伊少司空于乾隆戊戌年纂修以來,迄今將及三十載。其中《古跡》、《川原》,尚無容增損;而《文告》、《則例》,則有隨時之變通;《人物》、《藝文》亦備后來之宏富,固有不能不增訂者。余于公余之暇,搜羅各條。凡有關榷務者,刪繁就簡,續(xù)于舊志各門之后。孟冬報滿,荷蒙皇上天恩留任。正欲力加參考,季冬復荷恩綸,簡命巡視長蘆,羝有期,率以告竣。計斯乘之成,時日既促,搜訪未深,掛漏之愆,自知不免。后之同志者,倘借丘陵以為泰岳,由是博輯而引申之,其足以成余志之未逮者,余竊于斯乘樂觀其美備焉。是為敘。
嘉慶丙寅正月上元后三日襄平李如枚撰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銜名
初修
欽命戶部郎中督理淮安鈔關稅務加一級杜琳
重修
欽命奉宸苑卿督理淮宿海等關稅務兼佐領加一級紀錄三十八次伊齡阿
重修
欽命內(nèi)務府郎中督理淮宿海等關稅務佐領銜調(diào)任長蘆鹽政加六級紀錄八次李如枚
續(xù)纂
欽命督理淮宿海三關稅務提督南苑奉宸苑郎中兼佐領加一級紀錄十四次元成
委員
筆帖式常恩
筆帖式鍾秀
筆貼式吉暲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凡例
一、康熙二十五年,榷使杜琳踵明季《關志》撰成《淮關統(tǒng)志》十卷。圖考、綸音、令甲為一卷,建置分鈔關、常盈倉、稅課司、清江廠、官制、職役為一卷,川原為一卷,形勝、淮關八景、關口、淮倉所屬州縣、徐倉所屬州縣、淮廠征收、折夫、地方閘壩、津梁、里程為一卷,公署為一卷,部使、雜錄志、古跡、寺觀為一卷,藝文為四卷。附移文、告示、則例。此杜志之體例也。
一、乾隆四十三年,榷使伊齡阿修《淮關統(tǒng)志》十四卷。圖考一卷,建置一卷,川原一卷,鄉(xiāng)鎮(zhèn)一卷,關口一卷,令甲一卷,則例一卷,榷使一卷,公署一卷,經(jīng)費一卷,文告一卷,古跡一卷,人物一卷,藝文一卷。內(nèi)刪杜志第一卷之綸音,而以令甲門移在六卷,易第四卷之形勝名目,分閘壩、津梁、里程,益以津渡為鄉(xiāng)鎮(zhèn)門,分關口為一門,列文告為一門,列則例為一門,易部使為榷使門,分古跡為一門,益經(jīng)費門、人物門。此伊志之體例也。
一、圖考,為淮關之形勢,不可少也。仍伊志之舊,首列圖考。
一、綸音,為榷使受任之始事,不可刪也。今仍列入,以遵王制。謹按:近年勅書微有刪節(jié),茲仍列舊日勅書,以志淮關有志之緣起。因增列綸音,次圖考。
一、儀注,為榷使到任之始事,不可缺也。因增列儀注,次綸音。
一、令甲,皆榷使在任之所有事,一到即宜披覽,不可后也。因仍移列于前,次儀注。
一、建置,類記榷政之典要,非日日常行之事。因仍杜志,移次令甲。
一、則例,為榷政之設施,須在在查核。因移次建置。
一、經(jīng)費,紀榷鈔之出入,須時時稽算。因移次則例。
一、關口,悉關部之所轄。因移次經(jīng)費。
一、文告,為宣明令甲、建置、則例、經(jīng)費之用,示諭關口之文,執(zhí)筆者半屬胥吏,非經(jīng)國大業(yè),且因宜改易,不足以示來茲。杜志附藝文,固非;伊志另列一門,較是。今亦間列一二,次關口。
一、伊志改杜志部使為榷使名目,仍不雅馴。今易為題名,移次文告。
一、列圖考,但不附卷。
一、綸音,為榷使受任之始事,不可刪也。今仍增復,以遵舊志。謹按:近年勅書微有刪節(jié),茲仍列杜志所載勅書,以志緣起,爰為卷一。
一、儀注,為榷使之典文,不可缺也。因增列儀注,附綸音。
一、伊志更杜志部使為榷使,今則易為題名,而卷仍第八。
一、是書意主續(xù)纂。其無庸續(xù)者,但存伊志,如川原、鄉(xiāng)鎮(zhèn)、公署、古跡是也;其纂者,如建置、關口、令甲、則例、題名、經(jīng)費、文告、人物、藝文各門。俱分次伊志后。
一、是書之成,為期甚迫,且非初創(chuàng),無事更張,故卷數(shù)名目,大概如舊。
淮關統(tǒng)志圖考
《關志》之有圖,其來舊矣。蓋以關山川谷,形勢有分合之殊,界限有彼此之別。筆諸紀載者,既已務詳其實,而求諸跡象者,茍不備指其處,則持籌稅務者,何從而得其脈絡分明、瞭如指掌乎?淮關,自歸并宿、海以來,繡壤錯出,幾及千里,辨識尤非易易,用是合三關而總為一圖,復分三關而各為一圖,不厭詳審,著明總期,便于參閱考訂耳。至大關雄踞通津,制度適得其宜,公署既遭淹沒,規(guī)模為之頓易。而署后觀音庵,向?qū)倩搓P香火。被水之后,現(xiàn)復鼎新,故亦各附一圖,以示來祀焉。
《后湖圖》識此標題為點校者所加。
謹按:志書所載淮安關署有怡園焉,厥后荒廢。今之愛蓮亭、觀音堂即其故址也。署后尚余荒陂一區(qū)、松柏數(shù)本,時有牧兒鄰嫗浣衣滌米,幾成村墟。迨前關部效公述堂于光緒十有五年來司榷事,慨捐廉俸,始培圩土,浚陂水,種竹養(yǎng)蓮,栽桃補柳,北圩之上更筑放鶴、含虛二亭。陂之南苫蓋退省草堂三間,統(tǒng)名之曰后湖焉。紳于廿有一年春到官,則見花光共竹色爭妍,柳線與荷錢成趣。暇則排遣于其間,時極公退幽居之勝概也。茲就搜輯題名,補印志書,爰命老吏王塏繪成一圖,補刊于舊圖之后,以志效公之經(jīng)營,俾垂久遠云。
光緒乙未秋七月清淮榷使文紳記并書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一綸音
淮關統(tǒng)志卷之一增列綸音
謹按:杜舊志本列勅書一道,今仍纂入,冠于卷首,俾蒞政者開卷之初,仰見圣朝整飭官方惠愛商民之至意。仍列杜名,以志《淮關統(tǒng)志》之緣起焉。
康熙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勅戶部郎中加一級杜琳:茲命爾監(jiān)督淮安鈔關稅課,兼管淮安倉、清江廠。稅課米麥、閘座抽分,首在禁暴懲奸,約束衙門官役,使恪遵法紀,無致作弊生事。凡一應經(jīng)過舟車,裝載物料,例應輸納稅銀,如有隱匿不報,倚恃勢豪,包攬侵扣,致虧國課者,無容徇情,照例拿究治罪具奏。原設地方巡邏員役,須選委得人。科征則例,照部定規(guī),不得任意增益,借端勒掯,以致耽延日期。不許免各官勢要之稅,掊剋細商。若事發(fā),定行重治。歲季應解課銀,如期湊發(fā),不得遲誤。該倉歲入歲出之數(shù),謹按:以上六字今作“項下應征商稅等銀”。務須稽考精詳,均平出納。謹按:以上四字今節(jié)。嚴絕侵盜守候使費等弊。謹按:以下九十二字今節(jié)。仍將倉、廠修葺,會同該管巡撫轉行督糧道并所轄府、州、縣正官及管糧官,除遵例蠲免錢糧外,應解本倉糧數(shù),造冊呈送,各依分數(shù),嚴限催征解完,毋致拖欠。如有玩怠捏報及延捱不完應察追者,先行察追;應參奏者,移會巡撫指名參奏。以上今節(jié)。茲仍從其舊列入者,重其始也。其清江廠修造漕造之事,毋得干預,二衙門收稅書役盡行裁去,出差監(jiān)督,該督撫不得管轄。其王公文武大小各官家人強占關津,任意往來,不容商民貿(mào)易,欺壓詐害,并兵民商人指稱各官名色借端欺壓,該監(jiān)督嚴拿報部,照律處分。如有地方惡棍擾害商民,訛詐強霸地方,不時嚴查拿懲。有抗違者,指名報部,照光棍例治罪。該監(jiān)督將衙役家人不行嚴禁,任意苛索,將監(jiān)督照罪之輕重處分。如有私自違例,往返差人,干預地方事情,擾害商民等弊,該督撫據(jù)實指參。該差一應收放錢糧數(shù)目,俱各照例造冊報部,差滿之日,回部考核。果著有勤勞,方準復職。爾受茲委任,須廉潔任事。如或徇情受囑,貪黷乖張,脧削商賈,必從重治罪,決不寬宥。爾其慎之。故勅。
增列儀注
手握王章,口含天憲,質(zhì)旁在上,敢不敬諸。
上任儀注
渡黃時,穿便服,祭河神。至清江萬柳園,督、河兩院請圣安。至百子堂,委員官赍印到,穿朝服,跪接受印,用采亭,將印敬謹安放,抬在輿前。至儀門,行一跪三叩首禮。至大堂,望闕謝恩,行三跪九叩首禮。禮畢,升座,茶房鳴點,報班齊擊鼓,五鼓,報開儀門,升炮,役。三鼓牌,門吏報文武官進,報吉時,跪稟:“上任大吉”。請印,用印,拜印,行禮如謝恩。升座,各員弁吏役等叩賀,畢,退堂更衣,穿補服。祀宅神、灶神、庫神、馬神、二帝祠、關帝殿、福神祠。禮畢,肩輿上大關,祀關神。登樓,開關,放關大吉。
拜本儀注
穿朝服,吏捧本導引前行,至大堂前,升炮,吹奏。拜本,行三跪九叩首禮。禮全,巡捕官捧本,升炮,鳴鑼開道。起本,升炮,掩門題本。
卸事之前一日,將印封好。次早,委員赍送去后,出署迎見新任。請圣安畢,即便長行。
出鞘儀注
升大堂座,茶房鳴點,報開儀門。奏樂,升炮,出鞘,解餉役在二門旁報數(shù),出鞘匣畢,領解員吏役叩稟起行,鳴點掩門。
封、開印儀注
封、開印,發(fā)三鼓牌,升炮,穿朝服。吏請勅印前引,升大堂座,儀如上任。六級封印,拜印,升炮。禮畢,仍升座,儀如上任。茶房跪稟堂事畢,退堂,掩門。
接征儀注
穿補服,祀庫神。升座,開門,文武官員吏書人役參賀,退堂。祀二帝祠、關帝殿、財神殿。禮畢,上大關,祀關神。登樓,開關,放關。
接詔勅儀注
凡自京赍來勅書傳到,赍勅欽差入境之日,用采亭、鼓吹。執(zhí)事前往百子堂,穿朝服,跪于道旁,迎接到署,供奉行禮,進署開讀。至督漕、河院分送。詔勅系外省衙門委官赍送,有從南來者,有從北來者,并用采亭。執(zhí)事前赴百子堂或翁公祠迎接。穿朝服,在署大堂跪接,二堂供奉,行禮如謝恩。內(nèi)署開讀。凡遇欽賜物件,并照此。
朝賀儀注
十月初六、十日恭逢圣節(jié)。五鼓,穿朝服,不升炮,不吹奏,不鳴鑼,至百子堂門外下輿,步進萬壽宮。朝賀,行禮。禮全,演戲畢,回輿,仍鳴鑼開道,吹奏,升炮。
每逢元旦長至,朝賀如前儀。屆歲除,自二十八日起至正月初四日,穿蟒袍七日。逢小,逮二十七日穿起。
日月食儀注
恭逢日、月食,穿素服,在于大堂救護。初虧食甚,并行一跪三叩首禮。復圓,行三跪九叩首禮。
至各廟各神拈香祀祭儀注,有一跪、二跪、三跪不同,期日亦錯出,自有書吏隨時稟請,不具載。其余近關各廟,不系儀注者,拈香與否,各隨關使自奪。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二建置
淮關統(tǒng)志卷之二建置
《周禮·天官·太宰》:“以九賦斂財賄”。“七曰關市之賦”。又“太府掌九賦之貳”,“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兜毓佟に娟P》:“司財貨之出入”,“掌其治禁,與其征廛”?!皣鴥丛?,則無關門之征”。凡于抑末之中,時寓寬恤之意,亦示以不得已也。范文正公曰:“與其取于民,莫若取于商,則征商寧有病哉!”顧古法雖未盡湮,而今制則隨時異,乃志《建置》,而沿革系焉。
漢武帝元光元年,初算商賈。元狩四年,初算緡錢。
后周閔帝初,除市門稅。
隋文帝受禪,除入市之稅。
宋(恭)[孝]武大明八年,詔自東晉至陳,西有石頭津,東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并十分稅一以入官?;此庇写笫邪儆唷⑿∈惺嗨?,各置官司收稅。此條按時間順序應在“后周閔帝”條之前。
舊志云:淮北收稅始見于此。
唐高宗武后長安二年,鳳閣舍人崔融上議,請免關市之賦。
按:崔融疏議有所謂此津才過,彼鋪又止,非惟國家稅錢,更遭司事者僦賂云云。蓋彼時商賈之稅,所以充國家之用者什一,而所以資奸人之侵漁者十常四五也。
德宗時,因戶部侍郎趙贊請,諸道津會置吏閱商賈錢,每緡稅二十,以贍常平。因?qū)佘娪闷弱?,亦隨耗竭,不能備常平之積。
文宗開成二年,勅淮泗通津,向來京國自有率稅,頗聞怨讟。今依武寧軍節(jié)度張延賞奏停,其所置官司悉罷。
宋太祖建隆元年,詔所在不得苛留行旅、赍裝,非有貨幣當算者,毋得發(fā)篋搜索。又詔榜商稅則例于務門,毋得擅為增損。
太宗淳化二年,詔曰:關市之租,其來舊矣,用度所出,未遑削除。征算之條,當從寬例。宣令諸路轉運使,以部內(nèi)州軍市征所算之名品,其參酌裁減以利細民。
真宗景德四年,詔京東、西、河北、陜西、江淮南民,以柴薪渡河者,勿稅。
仁宗時,詔常務稅課取一歲中數(shù)為額,外羨勿增,仍毋得抑配人戶,苛留商賈,求羨余以希賞。
徽宗政和二年,宮觀寺院臣僚之家為商販者,令關津搜閱,如元豐法輸稅。
元太宗始立征收稅課。
世祖至元七年,定三十分取一之制。二十二年,增商稅。二十六年,大增天下商稅。
邱文莊曰:《元史·食貨志》:其利最廣者,鹽法、茶法、商稅、市舶,四者又有額外課,凡三十二則,謂之額外者。歲課皆有額,而此課不在額中也。
明
宣德四年,令南京至北京沿河漷縣、臨清、濟寧、徐州、淮安、揚州、上新河客商輳集處,設立鈔關,收船料鈔。時廷臣以鈔法不行,奏征天下官民客商船料鈔,差御史及戶部官監(jiān)收正余銀二萬二千七百余兩?;粗n關疑立于是年。
正統(tǒng)六年,罷。
景泰元年,復。
成化元年,罷蘇州、淮、揚等處收船料鈔。七年復設。
八年,罷各處鈔關,差官令府委官監(jiān)收船料鈔,至弘治五年止。
弘治六年,定例:專差南京戶部一員,一年更代,不許再委。
嘉靖九年,令各鈔關主事,凡遇差滿,須待接管官員交代,方許離任。
四十一年,奏準淮安等各關主事監(jiān)收歲額定數(shù)外,務將余饒悉入公帑。
隆慶二年,各處鈔關主事各鑄給關防,撰給勅書。所屬司局衙門等官,該關差滿,備開賢否送部,咨送吏部考察。
萬歷初年,仍宣德之舊例。
天啟三年、五年、七年,崇禎三年、八年、十二年,兩朝累加遼餉銀、新餉銀,代補鹽、桃二邑誤派遼餉銀,又新增餉銀、練餉銀諸名色不一,約加征銀五萬余兩。
國朝
順治二年乙酉,照前明例設立鈔關,駐扎板閘,為戶部耑司衙門,至差遣滿、漢官員督理。國初為制不一,詳載《榷使》之首。
順治三年,定照萬歷初年《會計錄》原額征銀之數(shù),將天啟、崇禎遞加餉銀減半數(shù)目。詳載《令甲》。
順治八年,督關石特庫,于正額外,征解溢額銀兩。九年,奉部札準以為例,嗣后有節(jié)省銅斤水腳銀兩。
景山興慶閣教習藝業(yè)處公費銀兩、幫助翰林院庶吉士銀兩、解抵光祿寺行戶拖欠銀兩各數(shù)目,詳載《令甲》。
康熙二十五年,因淮關額內(nèi)辦銅不敷,遵奉部文,每年加額銀萬余兩。
雍正年間,各關盡征盡解正額有定,盈余無定。凡遇年歲豐稔,貨載絡繹,所收盈余,間有浮于正額者。
乾隆十四年,奉上諭:關稅正額盈余比較,總以雍正十三年征收數(shù)目為例。
乾隆十九年,又經(jīng)部議,以本年收數(shù)比較上年銀數(shù),以別盈絀。
乾隆四十一年,復奉上諭:仍以雍正十三年數(shù)目為定例。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欽奉諭旨:揚關、淮關、鳳陽關稅課,節(jié)年比較短絀,著以上三年數(shù)目比較。備載《令甲》。
常盈倉在清江浦,舊有《倉志》詳其事,今不可考。
三代封建,有貢無漕。秦時,鑿渠運漕,乃用漕之始。
魏司馬懿通河渠江淮以餉軍。石虎以輸挽勞,歲取百萬斛入中都,余聽民輸水次。
北魏經(jīng)略江淮,自白馬津至陳郡,水次置倉凡八,隨便收儲,應濟漕用。
隋文置四倉,又募民能漕砥柱達陜倉者,免征戍四年。
唐開元十八年,裴耀卿曰:南人不習河險,雇師煩費,秋漲守候。若置河陰、太原、永豐等倉,使南舟不入河,河不入洛,水通則舟行,水淺則留倉以待。后三年行其策。
宋制:淮南輸泗州,江南輸真州,兩浙輸楚州,名轉搬倉。
明
永樂時,漕俱民運,乃置淮、徐、臨、通四倉,以便轉輸。常盈倉,即淮倉也。平江伯陳瑄建天字號倉百余間,差戶部分司一員管理。
宣德二年,令軍民并運,酌遠近輸要倉。自淮運徐,自徐運德,自德入通州,號“支運”。五年,以周忱、陳瑄請,令江、浙、湖運至淮安或瓜州水次,加費耗,兌與衛(wèi)軍代運,淮北兌與附近衛(wèi)軍,亦如之,而淮、徐、臨、德四倉,歲收七十萬石。
成化七年,都御史滕昭請罷瓜、淮兌,令附近衛(wèi)軍就本倉兌,加貼過江耗,視遠近以差,并淮、徐、臨、德民運亦行正兌。由是軍運直抵北、通,而四倉轉運之制遂罷。其時號“輕赍車”,在衛(wèi)所支月糧出運給行糧。
嘉靖四十五年,水災,用匱,知府傅希摯建議,撫、按題準,以過壩雜糧比照瓜洲事例,每石征銀一厘,抵補稅糧之缺。
隆慶中,水災益甚,增廣前例,有腳抽、斛抽、濟漕三項,并前為四,名曰“四稅”。雜糧稅出自客商,腳抽、斛抽系腳、斛人腳價工銀,濟漕系抽牙用。
萬歷六年,御史方萬山建議裁去腳抽,雖名“四稅”,實三稅而已。
萬歷八年,撫、按以厘弊通商情由,將淮安府所屬本府征收“四稅”題歸管倉部司。
國朝
順治十三年,總漕蔡士英題定,將本倉額征淮、揚、鳳、常四府屬麥折銀兩改為半折均平,將所存廒座堆貯半本小麥額,給廬、鳳、淮、揚四府各衛(wèi)所官丁行糧之用。
康熙四年,將徐州廣運倉額征宿州、泗州本色小麥,改解淮倉,給發(fā)長淮、鳳陽、宿州、邳州四衛(wèi)行糧之用。
康熙九年,將合肥、江都二縣本色鳳米,改解淮倉,將宿、泗二州本色小麥改解鳳倉。
舊志云:淮倉之設,原(訪)[仿]唐宋舊制,為轉運漕糧積貯之所。自漕用軍運,直達京、通,而此倉止貯行、月米麥給軍。管倉部司每年按額收給,例有考成。嗣準漕督帥奏淮安十里三關之議,將淮安倉歸并淮關,則淮府征收所屬四稅、商稅并灰契小稅等項,俱為抽分,部差不另設管倉之員矣。
清江廠
明初,差工部分司一員駐扎清江浦,督造運船兼管閘座。設抽分廠,凡船料、梁頭、竹木、灰石等項,三十稅一,以為供造漕船之需。
國朝順治二年,改南京廠為江寧廠,直隸廠為江南廠。后將鳳陽、江南二廠歸并淮安船政同知,裁去揚州同知。
康熙九年,經(jīng)漕督帥題準,清江廠歸并淮關,將江寧廠撥付江寧府管糧同知管造,淮安府同知遂隸漕院提調(diào),非關部所屬矣。
廠例向定南自南鎖壩,北自清河口,停泊報抽,船始放行。其漕造者,為抽分,為北鈔,為余羨,約略歲額征銀二萬兩有奇。
順治年間,奉部札加額銀一萬兩。其兼濟河工者,一曰由閘,凡出口、進口空重船只,并裝卸過壩船不由口出進者,分別丈尺納銀,舊系淮安府征收。一曰石價,照例計尺納銀,舊系中河分司征收。一曰梁頭,凡里、外河裝卸重載船,并出進口重載船,計尺納銀,舊系淮安府征收。一曰扣利,抽客商南北貨物至清江浦發(fā)賣者,向系河廳征收。其折夫一項,原征于山陽、安東、清河、宿遷、海州、大河衛(wèi)、鹽引所七處,牙儈輸納。于康熙六十一年豁免,歸于關項撥解。其由閘、石價、梁頭、扣利四項,并淮倉四稅、灰契小稅等項,于雍正七年經(jīng)前監(jiān)督年題定則例,大鈔船只改照客販計石征收,俱在關項下征收客販銀內(nèi)撥解,清款不分名色,另征矣。
宿遷關海關廟灣口此標題為編者所加。
淮安關統(tǒng)轄有宿遷關,有海關廟灣口。
宿關舊屬淮徐道兼理,自雍正五年,準廣東總督孔代河道總督齊口奏,淮徐道有經(jīng)管河工河庫之責,最為緊要,不能分司稅務,請擇就近賢員赴關管理。奉旨:交與年希堯兼管。
海關廟灣口,向系江海關分口。舊例:船料、梁頭則屬淮關,客商貨稅則屬海關。自雍正七年,經(jīng)總理戶部事務和碩怡親王等折奏,江海關設立。上??h距廟灣幾二千里,請將該口岸貨稅照宿關之例,歸并淮關征收。奉旨依議。
續(xù)纂建置
嘉慶四年三月,欽定淮安關盈余十萬一千兩,海關盈余二千二百兩,宿關盈余七千八百兩。其三年比較之例,永行停止。備載《令甲》。
九年六月,欽奉諭旨:淮安關酌減盈余額數(shù),著定為十二萬一千兩。欽此。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三川原
淮關統(tǒng)志卷之三川原形勝附
沿流習坎,麗乎方輿。守關者,無疆宇之責,川原非所計也。然原委不明,則東南西北未能會通。而凡舟楫之所經(jīng)歷,貨殖之所由來,其有系于賦稅者,宜輕宜重,將何由稽驗乎?故淮郡素稱澤澥,涓流巨浸,筆不勝紀,而非賈舶所往來者,概從其略。志《川原》。
黃河
河自昆侖蜿蜒而來,萬有余里,從高注下,水流峻激。故所至崩潰,中土屢蒙其害。禹治水至于大伾,即回流北向,溯鉅鹿而去,黎陽以東無河患也。班固云:商竭周移。蓋自周定王五年而河徙故瀆矣。至是,九河既湮,而入海之道變遷不一,然猶未聞其南徙也。迨漢武有瓠子之歌,魏文有金門之役,而河道漸南?!犊ぶ尽芬駷F之言,謂黃河入淮始于宋熙寧之朝,亦一證也。故黃河北流,則由直沽以入北海;南流則自延津、封邱而下,達徐、邳,亂洸、沂,奔流于清口,與長淮交會。而淮水入海故道皆變而為濁流,亦由來久矣。自元訖明,東南挽漕,多由海運達京師,黃河無與焉。至永樂九年,尚書宋禮浚會通河,筑壩遏汶水西南流,至南旺中分,北達衛(wèi)水,南出濟寧而運道通,遂罷海運,專命平江伯陳瑄大疏江南運河。由是糧艘南自儀征、瓜洲二江口入運河,出河口,由黃河入會通河,過臨清,漸達于京。而自清口以至邳、宿幾三百里,為南北咽喉之地。板閘居其南,舟航漕賈實攸賴焉。但河舍故道而來匯于淮,二瀆相持過郡,溜急波狂,其勢洶涌,最為險要。乾隆三十九年,秋水盛漲,即有老壩口之漫溢,板閘適當其沖,關署、民居,悉遭淹浸。
雖經(jīng)旋即堵筑,完固如常,而清、黃交會之處,往往清水勢弱,黃水勢勝,清不足以敵黃,每多黃水倒灌之患,嚙堤沖閘,在在堪虞。其所以上廑宸衷者,已非一日??滴跞四?,圣祖南巡,閱視河工,首見及此。特命開挑陶莊引河,俾黃水遠避清口,以除倒灌,誠至計也。緣當日施工未得其宜,屢挑屢塞,后遂以為功不易,就置而弗論。仰蒙我皇上圣神默運,洞灼機宜,以陶莊引河不開,終無救清口倒灌黃流之善策。乃命督臣高晉、河臣薩載,悉心相視,測量得實,復經(jīng)睿慮周詳,參酌指示,乘時興工,五閱月而河成。放流之后,新河順軌循行,直抵周家莊,始會清東下清口,較昔遠五里。其舊河口,則筑攔黃壩以御之。復于陶莊積土外添筑新堤,以防外灘漫水。又于新河頭下唇添壩一道,為重門保障。并以河神默佑,迅速功成。爰即新口石壩,特建崇祠、御制碑,勅石垂遠,以昭明貺。從此淮、黃兩不相競,永無倒灌之虞。而堤岸鞏固,黎庶乂安,將千百世下,咸享安瀾之福矣。
外河
一名草灣河,即黃河也。黃河以外稱,以運渠在內(nèi)曰里河,故以此為“外”,乃就清口以下之河而言也。其在清口以上則謂之北河,以其自北而來,且以別洪澤也。黃與淮自清口交會,合注而東,經(jīng)關北,過郡城后,計五十余里,里俗皆稱為外河。今陶莊引河已成,黃水至周家莊始與淮會,去清口遠矣。其名草灣者何?先年海口橫沙,黃、淮下流勢緩,嘗苦淺涸,每水發(fā)則有泛濫之虞。萬歷四年,兵備道舒應龍議開此河,止分故道之半。其后,草灣南灘水緩沙停,河水盡歸草灣,故又曰草灣河也。由是奔流達于安東,越百數(shù)十里,抵云梯關入海。凡魚鹽販脂之屬,由新安、安東來者,皆出于此。其若從北河、洪澤而來不入運河者,亦多轉至于此。自昔清江未開,嘗于郡城后沿東設仁、義、禮、智諸壩,引烏沙旁渠之水以達壩,而里、外河相隔僅百十余丈,凡運漕以及商貨,或達外,或入里,俱需陸盤而度。今諸壩久廢,而清江草灣則猶用盤運焉。故外河雖有波濤之險,而賈舶殊絡繹也。
西河
西河者,亦即黃河也。河自徐、泗以來,出于邳州之西,故里俗皆呼為西河。凡伊洛之舟溯黃河而來者,總由于此。由是而或達安東,或入運渠,且有不至關口,即于宿遷、桃源以及諸路盤卸者,為道不一,而惟長山為扼其要耳。
淮水
桐柏縣西胎簪山之陰有泉曰“淮井”,伏流東二十余丈,泉眼遂多,出水自縣城繞北門而東,有山曰“桐柏”?;此銎淠希韺Щ醋酝┌丶创艘?。其水惟東向,故信陽、新息而下,皆淮之所經(jīng)。至鹿上,則汝水北來注之。鹿上者,杜預所謂汝陰原鹿縣也。中州伊洛之舟咸由汝以達淮焉。又東至于壽春,則潁水注之。又東至于鳳陽,則濠水、沙水注之。此皆原于汴梁,遠商巨賈所往來者也。其若青、陂、渒、谷諸水,或由北而達,或自南而入,所通不一,而濠梁實居淮水之要。四方貿(mào)易者,山搖樓櫓,畢出于途。古所稱江、淮、河、海,天之奧府,其鳳之謂。夫由是眾流會合,納于洪澤,潏湟漭沆,廣百數(shù)十里,而出清口以東,會黃入海焉。其趨運河以達于關之前者,淮之枝水也。若洪澤之東南隅,別有一枝,舊無洪波之險,即所稱周家橋者,據(jù)板閘之上游,從來為南河賈客所樂趨焉。康熙初年,筑堤壩以防險,而盱澗之奸民,因強淮上之商盤壩陸運,車載騾馱,攘攘不絕,至今費司榷者之隄防甚矣。
洪澤湖
去關南九十里,俗所稱南湖也。昔辛讜為賊將李圓所迫,夜逾淮,岸馳三十里至洪澤,見戍將郭厚本,即其地矣。宋魏勝運糧至此出閘。其湖南至濠界,北抵山陽,湎涎百二十里,一望渺然,東西距八十余里。每值淮水漲溢,洪波奔湃,沖閘決堤,掃蕩莫測。以故自北而東,則筑高家堰,以捍其沖;由東而南,則建高良澗滾水壩、周家閘,以殺其勢,使循歸清口會黃以入海。而通濟閘則居清口之左,故黃、淮之水皆灌入漕渠,而淮水居多。其近閘數(shù)里名“濫泥淺”。時遇淮水稍平即淤,泥濘限舟不能行。今陶莊引河開成,黃水已不與淮水爭道,而淮得暢流出口,則此患自除。惟是湖中偶遇盲風疾雨,則驚濤拍天,往往覆舟折檣,為商民之害。且中有神稱“罈相公”者,無所考訂,傳之篙師之口,頗著靈異,商民至此必禱祀之,能為順風。故占商船者,每以西南風為驗。蓋西南為淮水之口,風正則淮上之舟一帆而北,否則經(jīng)旬阻隔,方以不至覆溺為幸。其艱險若此。所以周閘未閉時,大概由淮口傍南,循老子山沿堤岸而去,最為民便。其西更有一水,由泗州歷睢寧、桃源之南而來,為白洋鎮(zhèn)后湖,中多漁舟,所以迎北賈之達鳳者也。
按:淮流至龜山益折而北,又二十余里,乃挾七十二溪、五十二湖之水匯洪澤湖,出清口,過山陽,歷云梯關入海,猶不失禹行之故道。自康熙初年,因歸仁堤屢決,有開周橋閘者,淮水大泄,而黃遂逆入清口。又挾睢湖等水,從歸仁決口入洪澤,直抵高堰,沖決翟家壩,流成大澗九條,泗人利積水得泄,揚屬奸民利私販直達,互為掩覆。因是淮揚歲以災告,而淮關鈔稅亦多越漏之弊矣。自河臣歷奉圣諭修筑高堰,堵塞六壩。近又開通陶莊引河,使黃水越舊口而東下,讓湖水得以暢流,則上不致有吞嚙堤堰之虞,下并可得刷通運口之利,運道大通,而商賈倍增踴躍矣。黃、淮雖所歷者遠,所系者大,而在關言關,于稅務不為尤賴歟。
運河
《春秋》:吳將伐齊,于邗江筑城穿溝,通江淮。注云:東北通射陽,西北至末口入淮。是淮之通,實始于吳矣。按:杜預言,由江達淮之糧運道可通,非謂江水入淮也。末口者,今北辰坊之北,閘出淮城之艮隅者也。其道或通或塞,變更不一。魏司馬懿用鄧艾策,通河渠江淮運漕以餉軍,而漕運實由于此,然猶非今之運渠也。宋轉運使喬維岳開故沙河,自郡城西北迤邐轉于西南,幾五十里,直達清河口。元興因之。然時因東阿、臨清未開,皆從陸路搬運,頗覺勞費,以故終元之世,河漕僅十之二,而海運居其八也。明永樂十二年,山左南旺既通,遂罷海運,命平江伯陳瑄專理河漕。于是,傍故沙舊道開渠置閘,以資蓄泄,板閘其一也。時以黃、淮入海平易,水乃西注流出清口。自??谏碀n,黃、淮泛濫,反灌入渠,溜波沖激,時受其患。每歲漕艘未有不慮出口之險,而銜尾艤棹,自春徂夏者,板閘關居其左,凡商賈舟航,必伺漕艘之間,所以來往實艱,非留心催趲,幾致阻絕。今黃水已無倒灌之患,淮水自得安流,其險當漸平矣。
中河
東南四百萬漕糧,由江涉淮,入黃河,進董家口北上。康熙十六年,因河決清河楊家莊,運道阻塞??偤咏o開中河一道,自清河舊縣西仲家莊起,建金門大閘一座,又于攔馬河之西加挑運河二十余丈,筑成兩岸堤工,上接張莊運口并駱馬湖之清水,俾重運糧船既出清口之后,于黃河內(nèi)止行數(shù)里,即便由仲莊閘入中河。則此河既泄黃漲,又能使各船避黃河之險溜,行有纖之穩(wěn)程,于漕艘估舶均有便益。嗣經(jīng)總河于成龍、張鵬翮疊次改置。四十二年,復奉圣祖諭,以仲莊閘緊對清口,有礙行運,令改從楊家莊出進,是不獨糧艘稱便,即商貨由直、東二省過南陽夏鎮(zhèn)而來,與南貨由茲而去者,俱樂通行無滯矣。
清江浦
舊屬山陽,今屬清河。明平江伯陳瑄開鑿運渠,建堤置閘,以司蓄泄。兩岸沿堤居民數(shù)萬戶,舳艫叢聚,為南北之咽喉。萬歷十六年,因伏秋水溜,漕舟上閘,難若登天。于是,沿各閘旁俱開越河一道,置小閘口,水漲則分其勢,水小則堵塞以歸正閘。其制甚善。然惟清江浦至今存也。
永濟河
去關署南二十里,一名新河。自運河西楊家廟起,上達武家墩。明萬歷九年,總漕凌云翼開挑通漕,避清江浦黃河嚙堤之虞。及清江筑堤,運艘仍舊由故沙河出清口,而此河并存。
古溝
近月城南二十里,周家橋往盱眙路。
富陵湖
在清河縣界,洪澤鎮(zhèn)西。其原出盱眙塘山下,岡阜重疊,溪澗縈紆,凡四十里。水自高而下,至劉家渡入于淮。其中多漁船,舊例每歲委官量船納料,以備縣間魚油翎鰾之稅,額銀止二十七兩。正德年,知府薛斌金招徠逃亡,改料于里甲辦納,聽民自采。今則混一于洪澤湖而莫辨矣。
大小清河
二河在清河縣界,即泗水之末流。源出泰安州,經(jīng)徐、邳至縣西北三汊口分流。一由舊治東北入淮,為大清河,今久淤塞;一由治東南入淮,為小清河,即向來黃、淮合流處也。乾隆四十一年,陶莊引河挑成,將舊河口筑攔黃壩,堵御黃水,至周家莊始與淮水合流,不入小清河矣。
白洋河
自西河以下過宿遷四十里,即稱白洋,約百二十里達桃源界。上通虹縣汴河,下達黃河。巨津彌漫,望之如洋,為舟航要路。鄒緝所謂“白洋河下春水碧,白洋河上多估客”是也。
駱馬湖
明初,海運勞費,用高老人白英策,筑戴村壩,遏汶上之北入坎者,截洸筑堤,遏汶上之南注洸者,始以全汶注南旺,六分北流出張秋,四分南流出天井。筑分水龍王廟,置南北閘三十有八,以時啟閉,而河漕自此可以一葦北向矣。嗣以河決沽沛,橫波截流,乃議開新河,起南陽鎮(zhèn),百四十余里至留城口,至今賴之。其功成于尚書朱衡,故李攀龍、王世貞俱作詩以頌之也。于是,南開泇河,以接新河。天啟初,以王家集、磨盤莊等處溜水阻運,漕儲道朱國盛又議于董家溝、陳窯溝二口入駱馬湖,抵泇河而上,更名為通濟新河。然湖水寬曠,時有風浪之虞,且淺深不一,深者莫測其源,淺者水不盈尺。故康熙年間,又開皂河以通漕運,其余舟楫,間亦出此,亦一方之利澤也。
皂河
去宿遷縣西北四十里。源本縣港頭社,下流入泗水。以土色黑,故名。自康熙十九年,總河靳公挑浚茲河,接泇河口達黃河,以通北運。至今商民頌坦途焉。
中漣河東漣河西漣河
中漣在安東縣治北三里。北通官河,南通市河。下流三里為東漣,上流三十里為西漣。自西北大湖來,東南入淮。
官河
在安東縣治北三十里。源自西漣河來,南通中漣,東流散入遏蠻諸湖入淮,北通海州諸鹽場。萬歷四十五年,淮商醵金挑浚,大利行舟。
碩項湖
一名大湖,安東縣治西北一百二十里。西通沭陽縣桑墟湖,東南各有小河通于淮,袤四十里,廣八十里。東北屬海州,西北屬沭陽,南屬安東,各得三分之一。世傳系古城池,秦時童謠云:“城門有血當陷沒”。有姆憂懼之甚,每旦往窺門者,知其故,乃以血涂門。姆見之即走,須臾大水,城果陷。姆走至伊萊山,得免。高齊時,湖常涸,西南隅有城址見,繞城多古井。昔通商賈,連高家溝、新安鎮(zhèn),民得專其漁利。
顏家河
在草灣下流,安東縣治南。先年??跈M沙,黃、淮下流勢緩,常苦淺涸,水發(fā)則有泛濫之虞。萬歷年間,開草灣河,分殺黃流入顏家河,至今水勢溜急。凡新安、安東魚鹽食貨諸商,由佃湖而來,或南河、北河來者,皆于此經(jīng)過。
佃湖
自安東官河、支家河、五港河各口,泥沙淤滯,難以行鹽,商民乃于佃莊地方新開是河,上抵新壩及海口鹽場諸河,以接海潮,下流抵安東顏家河。每至夏秋,鹽船絡繹于其間。
馬邏港
在山陽縣東北九十里。宋理宗紹定三年,李全作亂,開馬邏港,引淮船入射陽湖。元至正二十六年,徐達、常遇春攻淮安,遣康茂才搗馬邏港,克其水寨。即此。今黃、淮合流經(jīng)此,乃成大河,通淮北鹽運。
羅柳河
郡城外滿浦諸坊,自漕撫王公宗沐筑堤成,各坊潴水不能出,民居作苦。知府邵元哲買湖嘴更樓外廛宅一段,穿渠引入護城河,轉入澗河。凡山子湖積潦皆由此出。后因黃、淮河漫,諸湖大浸,因筑三城壩以拒之。今欲湖水再入此河,雖百計無益也。
烏沙河
舊名故沙河。宋轉運使喬維岳開此,直達清口,歲久淤積。今大關之東三里小河,尚存其名。南建一閘,名永利閘,引運河水入鹽河運鹽。此處多有淮北土產(chǎn)之物過壩。
鹽河
即黃河故道也。明弘治后,河、淮交會,下清江浦,沖相家灣西橋,繞過新城北門外,經(jīng)仁、義、禮、智、信五壩,有嚙堤薄城之患。萬歷四年,兵備副使舒應龍建議,由草灣開河以殺其勢。于是,故道悉淤,三城恃以無恐。后河灘變?yōu)辂}廠,尚有河形如溝。自缽池山后抵新城北門外東壩止,土人呼為鹽河。上接烏沙河,下達魚變河。凡鹽自外河至草灣盤壩,總由鹽河運至淮北鹽廠,盤驗畢,北鹽則仍出草灣,否則由烏沙河盤壩從里河南去。
澗河
在郡城東門外,即古菊花溝也。明漕撫王公宗沐環(huán)城筑長堤數(shù)十里,以捍黃流。而三城內(nèi)澇水不可泄,乃浚此河。長三十里,起運河東岸興文閘,至流均溝,達射陽湖、廟子灣入海。乃食貨大通之區(qū)也。
涇河
治南五十里。分運河之水,通塔兒頭金吾莊趨射陽湖東北入海。殺運漲,溉田畝,為利甚大。河見于《宋志》,為淮安軍泗州五河口之一派。閘置于明景泰初年,運鹽城漕糧入倉。厥后倉廢閘存,時開時塞??滴醭跄?,同知王仝春改建一閘,其工極堅。三十九年,又經(jīng)總河張鵬翮奉旨挑浚。河成,閘亦另建。乾隆五年,復浚自閘口至南窯。南窯下分挑支河二道,一由安豐下蕩,一由太倉下蕩。凡貨物從下河來轉,由此下卸。
流均溝
水由郡城南門外興文閘下澗河,東南流入馬家蕩,為澗河尾閭。凡下河州、縣米薪百貨于此入郡,為要道。
射陽湖
湖居淮郡東南七十里,為山陽、鹽城、寶應三邑之分界。闊約三十里,周回三百里,湖水瀠洄之。初不堙不潰,百利可興。迨明嘉、隆以后,黃、淮交漲,潰高寶堤防,并注于湖,浸淫漫溢,淹害州、縣,歷有年所。本朝圣祖南幸,閱視河工,心憫七邑災黎,飭令大臣挑浚下河,疏通積水。由是導蝦鬚溝,引湖水由廟灣、新豐市一帶入海,至今通焉。向者海禁未開,民間舟楫僅抵廟灣。自康熙甲子開禁之后,凡北地商民由山左航海而來,多由此入口,南達高、寶,以至江焉。
馬家蕩
在府治東南山、寶、鹽三邑分界,即射陽湖之一隅。惟下游處多淤墊,屢次請開者,俱稱射陽湖。遂以入海之河為射陽湖,而湖身之猶存者,為馬家蕩云。
新洋港
鹽城縣北門外三里。出天妃口,達海洋。
大海小海
大海在鹽城縣治東。自海浦東北出洋五十五里,古漕運自此出口,上達直沽。小海在縣治西。兩灘蒲葦,中流行舟。源出通、泰,夏沉冬落。西北入東塘河,達射陽湖,入海。
南串場河
鹽城縣東南二里。其水自泰州來,入鹽境,由石石達閘下新洋港,出海。
北串場河
鹽城縣西北三里。其水由汊河分支,經(jīng)新興場上岡鎮(zhèn),復繞范公堤,東北流七十里至阜寧,入射陽湖,出海。
廟子灣
灣近海,上傍射陽湖之三灣,為淮郡極險門戶。自康熙年間,洋船由此入口,樓櫓鱗集,商貨阜通。去鹽城、海州、寶應皆百八十里。明季??苋刖?,筑城御之,計四里,高二十余尺,五門環(huán)設。今為阜寧縣治。
山子湖
板閘關署之后,舊有邱家湖。因缽池山積水不泄,遂成山子湖。亦名邱、山二湖。其初不過數(shù)畝,自運河既開,黃、淮夾流于外,左右捍河之堤皆高丈余,夏秋積潦無所歸宿,因而民間畦壟皆淹沒成湖。冬春而水不泛濫,波紋清淺,蕩漾溪煙,兼之北岸有精藍、村舍,歷落數(shù)里,時一寓目,其間頗饒野趣?!酢踅用駭?shù)百家,惟恃緯蕭卷箔,以捕魚為業(yè)。倘遇兼旬霪雨,即不必黃、淮潰決,而一望渺然,鮮有不在水中者。往年,百姓曾具呈當事,于郡西三城壩中穿一涵洞,名曰“伏龍”,隨時啟閉,以通潴水。奈年久淤塞不通,不但民舍被淹,即關署亦遭浸汕??滴醵迥?,前監(jiān)督杜公曾廣募夫役,疏開烏沙河刁家嘴,瀉去積潦,一時居者稍寧,行者得路。嗣于乾隆十四、十七、十八、二十一、二十七、二十八年間,因雨水淋漓,一時不能外出。歷任監(jiān)督又據(jù)板閘居民呈請宣泄,移咨河院,轉飭山陽令,看明情形,在于本處東街文昌閣后,設立水志。俟水與志平,則仍從刁家嘴開放,由鹽河達魚濱河,下射陽湖。至今稱便。乾隆三十九年八月,黃河老壩漫溢,板閘被淹。及水退,平地積沙八九尺,湖亦淤平,僅存一線。又苦無從宣泄,余于題建關署之后,亦將次第籌之。會遷鹺任,志愿未酬。茲因奉命復來,適有本鎮(zhèn)士民呈請?zhí)艉有顾?,因捐養(yǎng)廉銀兩,命役鳩工。上自百子堂起,下抵劉家窯止,旁及支流曲港,使之匯歸一河,于尾閭處建一石洞,與鹽河相通,水大則開洞出水。由是三街前后民舍田疇,庶無沮洳之患歟。
以上各川,俱本舊志所載。其中惟邳州直河久成陸地,安東支家河亦已淤平。邗溝載見于運河,雙溝每涸于旱歲?;从腥蓿涮?,略而不書,良有以也。若中河為運漕要道,而長山口、宿遷關隸焉。流均溝、馬家蕩、新洋港、串場諸河,襟帶東南,實為鹽阜各邑稽商之門戶,不可不載。故又擇其要者增入之。
形勝附
淮郡東瀕大海,西接長淮。射湖帶其南,黃河環(huán)其北。水陸交通,舟車輻輳,固徐兗之門戶、吳越之屏藩也。其脈受乾元之氣,沙堤綿亙,袤長百有余里。至板閘,則缽池山橫衍于后。雖無層巒疊嶂可寄游觀,而岡阜巑岏,亦征聳秀。山旁有湖,清流嫩碧,繞署而行,時而翠蓋紅衣,荷香拂面,時而雨絲風片,漁艇沖波。憑欄一望,雅足怡情。惜經(jīng)河溢淤填,僅存一線矣。然而三城粉堞,樓閣嵯峨,則雄峙于東;甘羅城、公路浦,阛阓鱗甍,則映帶于右。遠則洪波萬頃,水光接天;近則運道紆回,俯臨前岸。洋洋乎洵三洲之福地也。若乃舳艫亹亹,行旅熙熙,水陸并進,實為南北咽喉。故春夏漕艘過淮之期,雖百里外,皆檣桅林立,人語紛嚨。如值風正帆懸,則又編篷葉葉,霧障云飛??刹恢^極江河之勝概,盡舟楫之奇觀乎?
淮關八景
韓侯釣臺缽池丹井袁浦千帆山湖漁艇
漂母遺蹤新街夜月景會禪燈花巷曉市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四鄉(xiāng)鎮(zhèn)
淮安文獻叢刻
淮關統(tǒng)志卷之四鄉(xiāng)鎮(zhèn)
閘 壩橋 梁津 渡商稅里程附
關之設也,必扼要會而據(jù)通津。而淮關則兼?zhèn)}、廠,并宿、海,分布甚廣,徑路叢雜,不得不備溯其疆隅也。故水道于《川原》志之矣,茲復詳其鄉(xiāng)鎮(zhèn)者,以各屬之津梁、閘壩、市集等處,皆百貨所流通,但惟于近關者載之,不概及也。志《鄉(xiāng)鎮(zhèn)》。
山陽縣境
板閘鎮(zhèn)淮城西北十二里。即明平江伯陳瑄開挑運河所建四閘之一也。面湖背海,左江右河,鎮(zhèn)居其中,為南北舟車之要道,故于此設關焉。臨河市廛密布,河南北居民數(shù)千家,關署鎮(zhèn)坐于北。而東街、南街、前后西街,鋪戶紛紜,人語雜沓。賴關務以資生者,幾居其半。
河北鎮(zhèn)距郡城北十里,新城西北三里。黃河未徙草灣以前,鎮(zhèn)在大河北岸,故名。今去關署隔鹽河一道,即古黃河舊路也。明正德十年,開支家河接漣水,建批驗引鹽所于此,后又筑城護鹽。今城廢,四門尚存,淮北監(jiān)掣同知駐此。鹽官所在,食力之家,合東西二里,不下數(shù)千戶。商賈負販,接跡于途,亦屬稅務要地。
平河橋鎮(zhèn)郡城南四十里,距下一鋪口二十里。昔橋今廢,而村落市肆兩相映帶,南北貨船帆檣絡繹,實淮關之門戶也。
汊河鎮(zhèn)郡城西南八十里。古名柘塘,水鄉(xiāng)也。蟹稻肥美,居人茂密,有桃源谷口之意。從泗州來,有墩阜十余座,迤邐至鎮(zhèn)。二十里通高良澗、洪澤湖,東十余里下白馬湖。雖非沖要關津,而由山邑泰安、世美諸鄉(xiāng)西南去運銷貨物不少。
烏沙河鎮(zhèn)距大關三里。在運河北岸。引鹽過壩,土物登舟,事雜言龐。本關設有稽查分口。
車家橋鎮(zhèn)郡城東四十里。古壽河所經(jīng),今通澗河,由此達流均溝口。薪米屯聚,貨物流通,據(jù)山邑東鄉(xiāng)之盛。
涇口鎮(zhèn)即澗河入蕩之所,在流均溝口稍北。稅房設立于此。
草灣鎮(zhèn)大關東北十里。人煙輳集,柴艘聚屯。鹽船從此過壩,淮關設有分口。
北辰堰一名北神堰。即今新城大北門外,古淮河堤也。吳王開邗溝,西北至末口入淮,后人于此立堰,名“北辰堰”,以此地本名北辰鎮(zhèn)也。古運道皆由此達淮。自黃與淮合流,堰外最稱險要。及黃、淮遠徙,堰外又成平陸矣。今猶名北辰坊。
高家堰城西南四十里。漢廣陵太守陳登所筑,故又號為“陳公塘”。當日湖西為淮,本不相通。筑堰原資灌溉,非以捍水患也。自河與淮合,二瀆并高,于是淮浸諸湖,匯而為一,洪水直抵堰下,沖蕩激射,危險可虞,加高增厚,屹若長城。而明代堰圮,七邑罹災。隆慶六年,漕撫王宗沐、知府陳文燭始議修筑,成功,郡人丁士美為文以記之。
高良澗壩郡城西南九十里。由清河澗沙埠橋入淮。萬歷二十四年,總漕褚鐵議澗口拆堰為滾水石壩,旋改為閘,泄淮水,東注寶應諸湖。
永豐壩在草灣對過。黃河居南,鹽河居北,東達安東、海州地方。引鹽自板浦場來者,到此過壩,駁至鹽所?;搓P設有分口,稽征鹽河往來貨稅。
仁字壩義字壩禮字壩智字壩信字壩五壩皆運河未筑之前為湖水而設也。仁、義二壩,舊在新城東門外東北,自城南引湖水抵壩口,外即淮河。遇清江口淤塞,則運船由此盤壩入淮。壩東為纖路,西即城基。禮、智、信三壩俱在新城外西北,引湖水抵壩口,外即淮河。遇清江淤塞,則官民商船經(jīng)此盤壩入淮。今五壩皆廢,仁、義、智三壩不知其處,惟禮字壩在新城西門外、信字壩在窯溝,猶為可考。
小壩在西湖嘴下。由市河達運河轉貨之處。
南鎖壩郡城西南一里許。往寶應路,與下一鋪相近。
上移風閘下移風閘按:淮郡舊志云:城西北二十里,永樂十五年建,今廢。又《行水金鑒》載:移風閘即板閘。閘西十五里即清江閘,又五里即福興閘,又二十里曰新莊閘。此平江伯陳瑄所建四閘也。淮關舊志又云:去城十里,地名板閘,舊名上移風閘,又三里許名下移風閘。二閘南北相望。是移風本有二閘,與板閘是一是二,不過相去三里許。乃自正德志以后,悉言板閘在城西十里,移風閘在城西二十里。與諸書不合。今諸閘皆廢,無從考證,惟備存各說,以俟知者。
上興文閘楊家廟對河東岸下一鋪之南。引運河水入寶帶河、下澗河,一路歸蕩。
下興文閘郡城西門外。一名響水閘。引運河水入城,一支繞文渠溝,東南達巽關;一支由八字橋入城河,東北達市河。
永利閘板閘鎮(zhèn)東三里烏沙河口。泄運河水入鹽河。
魚變河閘新城北門外。視鹽河水之大小為啟閉,俗訛為魚濱河。
澗河閘聯(lián)城東門外。
龍王廟閘澗河閘稍北。引水入市河。
文華寺通濟閘在山、清交界。為護城河發(fā)源。本以泄運河異漲,嗣緣開則民田被淹,經(jīng)河督高公斌改挑運口時,于閘外筑堤堵閉,民以為便。乾隆九年,復建雙孔涵洞,往往并非異漲,遽行開放,淹沒田禾。十一年,山陽知縣金秉祚詳準:仍遵原議,非異漲不得遽開。永定為例。
周家橋閘治西南百里。今改作壩,西接長淮,南達高寶,為旱道所必經(jīng),故設口稽征走漏焉。
涇河閘城南五十里。舊于河東設關查禁私鹽,今廢。只由閘引運河水灌溉民田,以時啟閉。
古淮陰市在淮陰故城,即韓侯微時遇少年處。唐劉禹錫有《淮陰行》云:“簇簇淮陰市,竹樓緣岸上。好日起檣竿,鳥飛驚五兩?!苯裼谂f城府署西立“淮陰市”碑,其實非是。
相家灣市沿禮字壩迤西向湖嘴。
西湖嘴市即上一鋪設口處。商賈輻輳,最為繁盛。明邱瓊山詩“揚州千載繁華景,移向(一作在)西湖嘴上頭”。詩人之言,夸過其實矣。
楊家廟集去下一鋪口三里。西南有護城河,上接武家墩,下入白馬湖,達寶應。又稍北有汊河,抵文華寺閘,直通清江。本關下一鋪守口丁役于此稽巡偷漏。
塔兒頭集城東南五十里,在涇河北岸。凡木植自仙女廟來,及販鹽自東蕩來。過湖者,多由此集。
滿浦坊在郡城西北。自湖嘴至窯溝一帶皆是。
通惠橋在關署前,關樓后。
太平橋在關署前,關樓北。
新建觀音庵橋在關署東北數(shù)十武。舊有愛蓮亭一座,亭前曲板紅橋,掩映湖光,頗饒佳致。三十九年,老壩漫溢之后,亭橋塌卸,舉目滄桑,惟大士像存焉。四十一年,余任鹽政,而板閘士民俱欲因仍舊制建廟供佛,永垂不朽。獨苦于力有不逮,且司事者必得廉能公正、不辭勞瘁之人,一時正難其選。余因憶及國學生田禮恭人品端方,識見闊大,久為鄉(xiāng)黨所欽,堪膺是任。當即薄捐俸廉,以佽工作之不足,并延田生董其事。田以庵前有小河一道,來往必需舟渡,復請于余,開長甬道,跨河為橋。不但由街達庵,規(guī)模敞達,心目開明,即肩擔負販輩,自板閘往河北草灣去者,得此亦免繞道之苦。前于建庵碑文中未及詳載,今附記于此。初,橋南基地不盡屬庵,嗣經(jīng)契買楊勛等地長三十七丈,又監(jiān)生周于湯樂捐己地長十三丈。用是開通甬道,直抵東街。
邵公橋出板閘東街,在新路通源寺西數(shù)十武。舊來山子湖水由此達刁家嘴,下烏沙河。僧人悅賢自乾隆二十七年起,募修新路,通長三百數(shù)十丈,盡用磚鋪,并貿(mào)石建此橋,甚為完固。三十九年,黃河老壩漫溢,路橋皆沉沙底,行人至此,多為悅賢惜之。
新莊橋在滿浦坊橋東數(shù)武。舊有“淮關保障”瓦房一間,為行人息肩之地,年久傾圮。乾隆三十一年,先大夫捐資重建。
頭橋新莊橋東??鐬跎澈樱D入鹽河。
步云橋河北西里??琨}河。
利濟橋步云橋東。亦跨鹽河。
湛真寺石橋一名程公橋,在湛真寺山門左。亦跨鹽河。雍正年間,僧人岳宗造。
西橋相家灣西。舊黃河經(jīng)此,最為險要。
閘橋郡城東門外,龍王廟前。有碑。
黃土橋去郡城東三里,跨澗河上。雍正九年,歙人程夢鼐捐資重建,邑廩生吳寧諤有記。
淮關義渡三處本關口渡船一只,每月給發(fā)工食銀一兩四錢,在經(jīng)費內(nèi)動支。
元天宮渡船一只,每年酌捐給銀四兩八錢。
回施庵渡船一只,每月支給工食銀一兩,大關捐發(fā)。
鹽城縣境
沙溝鎮(zhèn)縣西九十里。由大縱湖入官河,鹽河、塘河來船只均由此過。
大岡鎮(zhèn)縣南六十里,在興、鹽界河之北。
岡門鎮(zhèn)縣西十八里,在西鹽河之北。
新興場縣北十八里,在北串場河東。
上岡鎮(zhèn)縣北五十里,在新興場北,范公堤西。堤外有閘,名“上岡閘”。凡北岡河、北串場河諸水,由此閘達廖家港,入海。
草堰閘縣北六十里,在范公堤外。凡東塘河、院道河諸水,由此達野潮洋,入海。乾隆五年,總理水利諸臣相度形勢,移建于劉團堡。
石閘縣東門外一里。萬歷四年,浚河建閘。后為海潮沖壞,傷及田廬。八年,筑塞原口,另于石之南別置一閘,以資宣泄,后亦旋廢。國朝雍正七年,復議立閘,與上岡、草堰二閘先后建筑,以御咸潮。乾隆六年,重修。二十六年,奏明在于該閘東、北二處設立分口。
天妃閘縣治北門外二里。舊河寬二十七丈,為七邑泄水要口。及秋后潮水越口而上,苦不可飲,鹵不可灌,甚則漫溢民田,土不可耕。屢議建閘,率以河身甚寬,土壤浮濡而止。乾隆三年,始行定議,建立斗門五、磯心四,闊九尺,雖上流暴雨驟至,不無阻束之嫌,而鹽邑斥鹵之患,庶乎免矣。
捍海堤縣治東一里許。即范公堤也?!端问贰ず忧尽份d:楚州沿海舊有捍海堰,東距大海,北接鹽城,袤一百四十二里。始自唐黜陟使李承祜所建,遮護民田,屏蔽鹽灶,其功甚大,日久傾圮。至天圣改元,范仲淹為泰州西溪鹽官,請于朝,調(diào)四萬余夫修筑三旬,工稱永固,因得“范公”之名。嗣后,歷代修筑。實東南海疆一大保障也。
登瀛橋縣治西門外。南通蘇、杭,東通泰州,北由塘河達淮安,西由串場河至阜寧。亦屬通津聚貨之處。
通惠橋縣治北門外天妃廟前。一名朝京橋??滴跞?,知縣武韋皋建。乾隆六年,于此建閘,橋遂撤。
永利橋在上岡鎮(zhèn)。舊于此建閘。乾隆五年,閘移串場河東,改建為橋。
永濟橋在草堰口。舊亦于此建閘。乾隆五年,閘移劉團堡,改建為橋。
阜寧縣境
廟灣鎮(zhèn)在射陽湖濱。明萬歷二十二年,倭寇屢警,官民以無城為患,請于漕撫李戴,照原任巡撫唐順之所畫基址筑城,以為守御。五門環(huán)設,南門外市廛繁盛,較勝城內(nèi)。該鎮(zhèn)本屬山邑,國朝雍正十年,析山陽、鹽城地為阜寧縣,即以此為治。
按:廟灣向有稅口,屬清江廠管轄,征收工部梁頭錢糧,是以至今尚名“工部廳”。而喻口地方又有委弁稽征商稅,繼亦遷駐廟灣,則屬海防職掌??滴醵哪?,部議以海通大洋,出入客舟,宜自內(nèi)差督察。于是,欽差部司征收海稅,駐上海縣,而廟灣則遙隸焉。今清江廠久經(jīng)歸并淮關,而海關之廟灣等口亦已撥歸淮關就近兼管,則廟灣兩處稅口俱隸淮關矣。其原委互見于《建置》《關口》諸冊。
北沙鎮(zhèn)在海關西北四十五里。地近黃河。凡該處出產(chǎn)貨物,俱赴海關報納錢糧。
喻口鎮(zhèn)在縣治西南十二里。舊有委員稽征貨稅,今關口遷于廟灣,而鎮(zhèn)亦替。
南羊寨北羊寨俱離海關三十里,在大沙河西,北去抵黃河堤費家窯地方,凡貨船由水路走新溝者多過此。
板湖集離海關五十里。西去達周門、羅鋪諸地方,凡貨物由旱路往來安、阜者多過此。
撒家集離海關四十里,板溝三里。集后有潮溝河、桃花灣、丹溝河,直達板湖集。
陸家舍即陸家樓,離海關五十里,在板溝南三里許。過此有馬兒溝等處,通潮通蕩,直達高、寶、蘇、杭。
永興集離海關六十里,朦朧口即設于此。東去十五里有雁來河、魚生河,三十里有斐家橋、四棵樹、東塘河,各鄉(xiāng)莊所出土產(chǎn),多由此過。
新溝集設有稽征分口,離海關正口十五里。
板溝集新溝口分役在此稽查,離本口三十里。
仁、義、禮、智、信、野各坊六坊俱在阜寧城內(nèi)外。
大步橋在海關稅房之西。外通射陽湖,內(nèi)通護城河。
新豐橋在海關稅房之東。外通射陽湖,內(nèi)通阜寧城河。
上渡射陽湖上馬頭。
下渡射陽湖下馬頭。
中渡在新豐橋東南。
西渡在關廳之右。
朦朧渡對過即周家灣。
北沙渡過河即佃湖。
清河縣境
馬頭鎮(zhèn)距大關三十里,地近淮陰故城。鎮(zhèn)前有渡,舟楫如林。乾隆九年,拆去雙金閘,改為草壩。今天妃口于此分設稅房。
王家營鎮(zhèn)距大關十五里,與清江浦分河為界。陸路入京,此為孔道??滴醵吣?,水大沖鎮(zhèn),知縣管鉅捐資買地,東遷里余,居民復聚,財貨倍興。
浪石鎮(zhèn)距大關三十余里。舊浪石渡有水道通海,為境內(nèi)尾閭,后以水流淤墊,漸成沃壤。其地北近漁溝,南通王營,為仕宦、商民、車馬必由之所。
漁溝鎮(zhèn)去浪石鎮(zhèn)十二里。上達桃源眾興集,此為要站。
老子山鎮(zhèn)去關一百里,與盱、泗接壤。負山面湖,有稻塍綱罟之利,魚鹽商販昔皆叢集于此。后以湖水郁不東注,淹及山下阪田,稻塍并漁利皆失其舊矣。
惠濟閘馬頭鎮(zhèn)東南七里。舊名通濟閘,明嘉靖年建,引淮水達漕運。后以河水南侵,閘底淤墊??滴醵?,新鑿漕河于迤南三里,更建閘座為新運口,名曰“惠濟”。
通濟閘正閘一座,越閘一座,在運口新挑河惠濟閘下,乾隆二年題建。
永濟閘甘羅城南,泰山墩北,與惠濟閘相望,亦通漕運,康熙三十四年建。
康濟閘舊清河縣治東,陶莊右。
廣濟閘舊清河縣治西,仲莊左。
雙金門閘康濟閘北,隸鹽河。
以上三閘詳見《川原》“中河”之下。
鹽河閘在仲莊稅房后。
清江浦閘明平江伯陳瑄開挑運河所建四閘之一。舊屬山陽,今隸清河,淮關設有分口。
減水大壩在蔣家場、王家營之間。因河水沖刷,北岸土弱易崩??滴醵吣?,總河靳公建立減水大壩,北達中河,共長一百丈,上造浮橋,下通水道,名“雞心孔”,百有三座。
天妃壩黃河東岸。自惠濟祠起,南接甘羅城,舊為黃、淮匯流要害之處,磚石堤工,共長四百八十二丈。
束水三壩黃河南,新運口內(nèi)。因運口南接淮水,直瀉易溢,乃于上流折流分流,地面建三壩,收束水勢,以利漕艘。
舊減水石壩新減水石壩俱在王家營。
草壩乾隆九年,拆去雙金閘,改為草壩。在新開河頭對岸。
新筑攔黃壩黃水奪淮灌入里河運口,不但有妨漕艘,并惠濟祠前險工當沖,關系淮城非淺。乾隆四十一年,督臣高晉、河臣薩載欽承圣諭,于陶莊開挑引河一道,舊河口則筑壩攔截黃水,工程鞏固,運口亦無倒灌之虞,漕艘、居民永沾利賴矣。
王家營渡凡南來起旱北去者,必至此渡黃,雇車上站,實為淮屬要津。
清江官渡山陽舊設官渡十余處,船只、人工皆有經(jīng)費,今俱廢矣。惟外河風濤不測,渡船狹小,時有覆溺之患??滴跛氖辏磽P道王謙率船政同知滿都、外河同知南夢班捐造大馬船四只,畀長年領之,甚為往來之便。乾隆四年,知縣沈光會增造救生紅船一只,并募水手六名。今隸清河縣管轄。
安東縣境
長樂鎮(zhèn)縣治北一百里,與海州交界。舊建石閘,為護鹽關,后因分黃導淮,奉文拆毀,泄黃水入海,即舊《志》所載北頭關口處所,今廢。
潮河鎮(zhèn)縣治東北一百二十里,通里河入海。
五港鎮(zhèn)縣治東北六十里,在遏蠻河邊。
漣水壩縣治東南二百五十八步。
黃家渡治南一百二十五步。過河通府治。舊為僻境,明末總兵柏永馥鎮(zhèn)安東,由此往來,遂成大道??滴踔?,邑人朱以德造馬船二只,行人便之。
中河渡縣治北十余里。隸安邑者為下中河,一名鹽河。乾隆初年,邑人徐如棠造巨艦為義渡,每歲修葺為常。
平旺河渡縣治東北八十里。并跨有大橋。
顏家河渡縣治西三十里。河闊溜急,南北要津。土民小舟私渡,往往勒掯行人,公私不便。萬歷年間,知縣黃成章捐置官船一只、水手二名;軍門陳薦添造馬船一只、水手二名,以便往來。
桃源縣境
白洋河鎮(zhèn)縣治西六十里。與宿遷接壤,為商民叢集之地。兩邑市民爭界,構訟頻年。天啟五年,知府宋祖舜斷從市橋中分,橋東為桃源,橋西為宿遷,檄縣刊榜,懸示通衢,至今無異。
眾興集在運河北岸。為入京孔道,商民輳集,稱桃源巨鎮(zhèn)。
崔鎮(zhèn)治西北三十里,亦在運河邊。為舟車孔道。
歸仁集在桃、宿二邑之交劉武溝地方,與淮關后湖口相近。
三義壩三岔鎮(zhèn)兩處皆關屬稽征之所。
北門外黃河渡康熙初年,同知姚廷棟、知縣眭文煥各捐造馬船一只,又于每船立高腳牌一面,限定人數(shù),不許擁擠,違者罪之。
眾興運河渡知縣眭文煥捐造馬船一只,人咸德之。
海州境
新安鎮(zhèn)州治東南平旺河東。與安東接境。
響水口鎮(zhèn)在州南。為安東民便河出口入北潮河處。
新壩治南四十五里小伊山之北。以海堰沖決,乃于此筑壩。臨壩有鎮(zhèn),亦貨物會集之所。
官河壩在新壩、漣河之南。達州西諸河。
板浦鎮(zhèn)州南四十里。產(chǎn)鹽旺盛之地,貨物繁興。
沭陽縣境
高家溝鎮(zhèn)治東九十里。與安東接境,南即金湖。
下埠集冶[治]東九十里。近湖孔道,人稠貨聚,集西有橋。
贛榆縣境
青口鎮(zhèn)治東南小沙河之東。水陸市廛,通商大鎮(zhèn)。
蠻子灣鎮(zhèn)
治南六十里,大沙河之南十五里。商賈所集,通海行舟。
宿遷縣境
小河口鎮(zhèn)治西南十里,離陳家道口三里。
仰化集治東南劉老澗地方。離東關四十里、孫家塘二十里。
裹頭閘在縣治西北皂河中。即淮關長山口分設稅房處。
五壩縣治東北,為駱馬湖尾閭。
永濟橋縣治東北。橋西有六塘口分設稅房,過此北去為進京官路。
淮關稅大使征收商稅各地方里程附
山陽縣轄
舊城內(nèi)各地方聯(lián)城內(nèi)各地方新城內(nèi)各地方
城外鎮(zhèn)海莊
東關下、澗河、西關下、西門外、南關下、南門外、南鎖壩、北關下、滿浦、鐘樓角、三官殿、淮北東西二里。
以上各離大關十二三里不等。
石塘、晏公廟、西官莊、羅古墩、皈依莊、更子頭鋪。
以上各離大關二十里。
受河、周家莊、北澗、馬鋪、干溝、畢家灣、南二鋪等鎮(zhèn)。
以上各離大關三十里。
南灣、石橋梢、三鋪。
以上各離大關四十里。
汴塘、黃集莊、嚴家集、澗南北、成灌莊、七孔橋、東西安基、和尚莊、新工、柳鋪灣等鎮(zhèn)。
以上各離大關五十里。
水晶湖、葛家莊、南武墩、涇河上下壩、羊腸集、螞蟻甸、大云莊、顏家河真武廟、赤晏廟。
以上各離大關六十里。
順成集、黃家集、花家集、陸家集、老堤頭。
以上各離大關七十里。
焦木莊、南嘴頭、地鋪頭、史家蕩、姚家蕩、柴溝、陡溝、唐嚴岡、高良澗、苑頭集、越城、三角巡、岔河、駙馬營、塔兒頭、徐甸等鎮(zhèn)。
以上各離大關八十里。
曹甸、左家堡、施家河、崔家河、涇口、蛇峰、長沙、西岡、建義、東作、宥城、萬家集、官渡、雙溝、古溝、南甸等鎮(zhèn)。
以上各離大關九十里。
周橋、太倉、大小茭陵。
以上各離大關一百里。
阜寧縣轄
蘇家嘴、鳳谷村。
離淮關一百一十里。
板湖。
離淮關一百三十里。
軋東溝、朦朧、草堰、益林、清溝等鎮(zhèn)。
離淮關一百六十里。
管計溝、撒家集、周門、蘆鋪、東坎等集。
離淮關一百八十里。
縣城內(nèi)外附近坊莊。
離淮關二百四五十里不等。
徐家集、南羊寨、北羊寨、大套、北沙、喻口等鎮(zhèn)。
離淮關二百八十里。
頭灶、二、三套、天賜場等鎮(zhèn)。
離淮關三百里。
山陽境新分屬清河縣轄
清江浦各坊、洪福官祿莊。
離大關十四五里不等。
草灣。
離大關二十里。
永豐莊、周家莊。
離大關二十四五里不等。
劉家河、朱元莊。
離大關三十里。
頭、二、三、四井、二閘、何家莊。
離大關二十八九里不等。
高家堰、北武墩等莊。
離大關四十里。
按:舊志纂于康熙二十五年。所載淮、徐二倉屬各州、縣至為詳悉。自淮倉歸并淮關,一切積貯轉輸俱責成各地方官專司,淮關只于抽分項下,分別四稅、商稅并灰契、小稅等名目解部清款。而曩時倉屬州、縣,今非所轄,無庸贅錄。至淮廠征收各牙儈地方,今昔異致,廢興不一,茲據(jù)稅課司現(xiàn)征之鄉(xiāng)村集鎮(zhèn)而備載之,俾膺斯任者按籍而可稽其地,正不妨與舊志有異同也。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五關口
淮關統(tǒng)志卷之五關口商稅附
設關稽稅,必分立各口以輔之。誠以水陸紛岐,舟車雜沓,商賈貿(mào)遷,其途百出,不得不多方堵御,以杜繞越之弊。且令得就近輸納,亦屬便民之道。惟此中或有今昔異宜之處,則又在司榷者隨地隨時善為規(guī)畫也。志《關口》。
淮安鈔關
坐落淮城西北十五里板閘鎮(zhèn)運河北岸。實為南北要津,與關署相距咫尺。臨河設有關樓三間,后廂樓左右四間,官廳三間,廚房三間,關樓東首方亭一座,水印房二間,對岸關房三間。關樓之前設有橋船五只,聯(lián)以篾纜,橫截河身。每日放關,暫撤南岸,過后仍即封閉。而民間小船時刻往來不絕,未便禁阻,因于關前傍岸開一小口,名曰“小關”,以利舟行,仍嚴稽察,毋許夾帶。至南北抵關船只貨物應征鈔稅,歷有成規(guī),備載《則例》,茲不重贅。
天妃口
原設清河縣天妃閘東界,在黃、運兩河堤岸之上。只因閘旁另開越河,以致稅房與運河相隔數(shù)里,礙難稽查,乃移于迤下之二井茶庵地方,距大關三十五里,住民房九間。凡北來進口貨船至此查驗有無北鈔,并點明包捆件數(shù)、艙口淺滿,令客販自投石數(shù),填注號帖,給發(fā)客販赴關投鈔。仍逐日將進口船貨開報二紙,一送署內(nèi),一交大樓查核。其在清江下卸貨物,亦由該口查明,填給印帖,執(zhí)赴清江口,丁役扦查見數(shù),投署報納。至進口零星貨物,歷來俱系該口按則收納錢糧,登填印簿,給票放行,按日具報。外有分口一處,在清河縣馬頭鎮(zhèn)草壩地方,離本口三里,即由本口分役稽查,租住民房七間。凡南河來安東北去,與清河、桃源等處貨船往南河去者,俱在該分口扦量見數(shù),按則報納,發(fā)單仍交本口,換給印票,登簿放行。所收錢糧,匯入本口報解。如有南河來固始米船在清河卸者,該分口即取具牙行保結,押赴仲莊分口交明守取,回報存查。并于二壩口撥役巡查,以防走漏,并不收稅。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南河武家墩去者,應在該分口驗繳印票。
外河口
坐落山陽縣老壩口地方。在大關之北,今隸清河縣屬,距大關十五里,住官房三間、民房六間。耑查北來旱駝貨物過黃河南去,以及自安東來席摺端蘆在本地卸賣者;又自王營一帶販買豆、麥、油、酒、活豬等物南去或本地卸賣者;再,清江一帶販買雜貨、占米、飯米等物往王營去者。俱在該口計石輸納錢糧,給票驗放。又,該口設立黃河堤岸,淤灘過遠,船只不能抵泊,向于東、西兩頭設有二小口,一名水溝口,一名西灘。又于中渡設一小口。俱分役巡查,并不收稅。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王營去者,并在該口驗繳印票。
草灣口
坐落山陽縣地方。在大關北十里黃河堤上,住官房十間。舊例專司稽查貨物盤壩。于康熙四十九年起始行給發(fā)印票,稽征錢糧。凡自安東來貨船在本地上店,與自淮城販買貨物往安東去,以及席摺端蘆往北去或南河去者,俱在該口照則征收。又,自北來活豬浮水過渡,由草灣至烏沙河上船南去者,亦在該口報納錢糧。又,二壩地方相離里許,該口分役巡查,以防偷越。其從北來、南河來貨物已在各口報過錢糧,由黃河往安東去者,到該口驗明,收繳印票放行;再,自安東黃河來豆餅貨船席摺端蘆進口過大關南去者,先到該口掛號,赴大關呈明保結,仍赴該口驗放進口。
仲莊口
坐落清河縣楊家莊地方。住官房五間,距大關四十里。凡運河北來貨物船只往王營、安東、桃源等處去者,以及三義廟、三岔、豆瓣集、雙閘等處本裝豆餅北去者,俱在該口扦查,報納銀糧,填給印票放行。其由永豐來出鹽河口之貨,到口執(zhí)票驗放。外有分口一處,坐落舊清河縣治之西,離本口十里,向系分役稽征,租住民房五間。凡由黃河北來貨物往安東去,與仲莊裝往他處及固始米船,俱在該分口扦量,收兌錢糧,仍赴本口填票登簿具報。所收錢糧,匯入本口報解。其有驢馱莊收與渡船來往零星食用米糧,概不征稅。再,草壩口押交米船,亦系該分口丁役查驗回報。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清河眾興等處去印票,以及長山口鈔票并宿關印票報往安東、王營去者,俱在該口驗繳。
永豐口
原屬山陽,今隸清河縣之黃河北岸草灣口對河周家莊地方。住官房四間,距大關十五里。該處原系草灣分口,于康熙五十八年起另行設役稽征,下通安東、沭陽濱海之區(qū),上達永豐莊、顏家河、新工、韓家莊等處。凡過大關貨船,到口掛號,先赴大關呈明保結,仍至該口驗放,到關扦查輸稅南下。其零星貨物,即在該口扦量,照例報納,填給印票,以防奸犯越漏。但該口于五六月間黃河水大,開壩暢流,各處貨船往來絡繹。至霜降后,黃河水落,則閉壩斷流,并無船只往來。間有潮河來鹽、魚車載陸運,并零星起旱貨物,仍在該口按數(shù)稱查,收兌錢糧,給票放行。其大關各口貨船報由中河往安東、永豐去者,例在該口驗繳印票。
下一鋪口
坐落淮城南角樓地方。距大關十五里,住民房七間。向系稽查口岸,凡有應征貨稅,俱押赴大關報納。后因零星小販,貨物無多,概令赴關投稅,往返需時,不無羈累,若竟寬免,又恐奸販乘機分運,是以雍正年間即經(jīng)酌量便商,就近在該口收納。嗣于乾隆十五年一體請發(fā)商填印簿,給票稽征。凡南來貨物,有不過軍餉,即在范陳碼頭下卸,并已過軍餉在淮城西門下卸者,俱責成該口逐一扦量,稱查見數(shù),押令該客赴署投納錢糧,驗票放行;有應完落地稅者,另行鈐蓋棕印。而該口止于零星貨物就近收納錢糧,登簿填票,具報匯解。再,離口三里楊家廟南有護城河一道,下通高、寶,上至武家墩,一堤之隔,即系洪澤湖,又有汊河,名為文華寺,可通清江,每有奸販偷運木植、貨物,漏稅甚多;并平河橋、塔兒頭、曹甸等處亦有木植下卸。俱令該口丁役不時巡查,以杜偷漏。其大關各口貨物由陸路報往南去以及淮城下卸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周閘口
坐落山陽縣高家堰地方。距大關西南一百二十里,即洪澤湖南岸,住民房六間。凡南來經(jīng)過蔣壩旱馱一切貨物,按則輸納,給發(fā)印票放行。又,龍王廟、高良澗二處出產(chǎn)豆貨,該口巡役不時巡查,以防奸商猾販盤壩越漏。其大關各口貨物,報由陸路往高良澗、盱邑翟、蔣二壩等處去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倘遇洪湖水大,開放天然等壩,則湖水暢流,南河豆載貨船,每借水勢乘機南下,經(jīng)前監(jiān)督差派淮稅大使協(xié)同人役前往,按照大關一例扦查辦理。
廟灣口
坐落阜寧縣城外。名為“工部廳”,住官房七間,距大關一百六十里。該口止按梁頭征收船料,給發(fā)船單、桅封各一紙。桅封實貼艙內(nèi),印烙火印;船單交給船戶,以憑往來照驗。統(tǒng)以一年為滿,另行更換。外有分口一處,坐落串場河地方,亦名新河,離本口三里。又于乾隆二十八年,因開挑海河深通,船只每多繞越,有虧稅課,當經(jīng)奏明,在于海河小關子地方設立分口,離本口六十里。兩處俱由本口分役稽查,以杜偷漏,各租民房居住。其大關各口貨物報往阜寧、廟灣去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長山口
原設徐州長山地方。系清江廠工部分司稽征。歸并淮關,不知何年;移駐宿遷縣之皂河集,無可考據(jù)。計距大關二百八十里,里、外河關房二處,共民房十六間,征收北鈔。凡西河來舟瓜船有蓮花站者淺而寬,例系按梁七折;其徐、邳、蔡家樓等處船只則較西河船深而窄,例系按梁八折,俱折尺不折寸。每梁頭一尺納銀二錢五分,填給印票,該船戶執(zhí)赴大關驗繳南下。再,外河來貨物過壩由里河北上者,亦在該口按照梁頭一例輸納北鈔錢糧。如本口境內(nèi)裝運米糧、秫秫、餅貨、木植等物北去者,例在該口扦量,按則報納錢糧,給票放行。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北去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白洋口
坐落桃源縣洋河鎮(zhèn)。距大關二百里,住民房九間。凡邳州、睢寧等處出產(chǎn)豆、麥等物裝運南去者,在該口輸納北鈔錢糧。按照梁頭尺寸,每尺納銀二錢五分,填給印票,執(zhí)赴大關驗繳。其梁頭在六尺以外者,每尺八折輸鈔,折尺不折寸,如在本地卸者不折。倘遇黃河水急,商船停泊維艱,在上游毛家宅地方停泊,離該口三里,該處原系裝載卸貨碼頭,錢糧仍到本口報納。再,本口境內(nèi)裝運米糧、秫秫、餅貨、木植等物北去者,例在該口扦量,照則報納錢糧,給票放行。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白洋河去,以及長山口鈔票并宿關印票報往眾興、桃源去者,俱在該口驗繳印票。
新河口
坐落桃源縣地方。距大關二百里,住民房六間。舊系洋河分口,于康熙五十九年起另發(fā)印簿印票,差役住宿稽征。凡自濟寧、南陽、夏鎮(zhèn)一帶裝載貨船往南去者,在該口按照梁頭尺寸輸納北鈔,每尺納銀二錢五分,填給印票,執(zhí)赴大關驗繳。其梁頭至六尺以外者,每尺八折輸納,折尺不折寸,如在眾興就近等處下卸者不折。再,眾興集在新河下游,離本口四十里,如裝運貨載船只亦在該口按照梁頭輸納北鈔錢糧。又,孫家塘在新河上游,離本口二十里,系該口巡查之處,如本口境內(nèi)裝運米糧、秫秫、餅貨、木植等物北去者,例在該口扦量,照則報納錢糧,給票放行。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新河、眾興去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后湖口
坐落桃源縣地方。距大關二百二十里,住民房五間。從前亦系白洋分口,并于康熙五十九年起另發(fā)印簿印票,差役住宿稽征。凡自亳州、徐溪口、虹縣一帶裝運貨船往南去者,在該口按照梁頭尺寸輸納北鈔,每尺納銀二錢五分,填給印票,執(zhí)赴大關驗繳,向無折報之例。如由盱眙載貨南去北去者,亦俱在該口一例輸納北鈔。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后湖、歸仁集去者,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以上十二口所收錢糧隨正加一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關庫。
軋東口
坐落阜寧縣東溝地方。距大關一百二十里,住民房九間。凡安東、海州出產(chǎn)豆、麥由馬家蕩南去以及南來雜貨、木植,于康熙二十八年題準在該口收稅。豆、谷每石正銀二分,以六二五折算報納。至雍正七年,復經(jīng)題準,改照扦量見數(shù)計石,按則征收,豆、谷每石五分,七折扦算,八折報納,現(xiàn)在遵行。其農(nóng)家籽粒、莊收稻谷柴草,例不征稅。向有巡查分口二處,一名魏家灘,在本口之東,其處水深,每多貨船停泊,應查明令赴本口掛號扦量納稅;一名益林,在本口之南,相去七里,凡豆雜貨物自陸路來者,俱至此下船,亦應令赴本口報稅。又,清溝分口一處,距本口三十里,向于該處分役巡查,嗣因北來豆麥糧食有從此雇船出蕩者、南來雜貨木牌有至此卸賣者,肆行無忌,實為軋東口漏卮,當于河心釘樁木二排,以絕走漏。至乾隆五年,復經(jīng)酌定,撤去樁木,設立稅房,分役巡查,現(xiàn)住民房三間,所收錢糧匯入本口報解。其各口報往軋東、益林等處去,以及由陸路往下河去者,俱在該口驗繳印票。
流均口
原設鹽城縣屬之流均溝地方。乾隆二十年因該處地勢卑洼,屢被水患,題準移駐于山陽之涇口,住民房六間,距大關八十里,實去流均不遠,故其名不易。凡自淮城東門外澗河至馬家蕩往來貨船,向系軋東口分役稽征,所收錢糧附入軋東匯解。嗣于乾隆十五年一體另請商填印簿,給發(fā)印票,設役征收。至農(nóng)家籽種、莊收稻谷、日用柴米以及淮城東門、車橋等處不過流均口遠去出境者,聽其往來裝運,例不征稅。其大關各口貨船報往下河、車橋等處去,應在該口驗繳印票。
以上二口所收錢糧止納正項,例無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關庫。
統(tǒng)計淮關征收錢糧口岸十四處,均請有部頒商人親填循環(huán)各簿及戶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滿匯解考核。
軍餉口
坐落山陽縣南湖所地方。在南角樓對河,距大關二十里,住民房八間。凡南來北去一切貨船,俱在該口查明包捆件數(shù)、艙口淺滿、分別花色,概令客販自呈石數(shù)斤重,注明下卸處所,登填號簿,給發(fā)印帖,執(zhí)赴大關投稅。仍逐日將過口船貨開報二紙,一送署內(nèi),一交大樓查核。如系往來空船以及淮城、湖嘴下卸米谷例不征稅,該口查無夾帶貨物立即放行。至在大關并各口納過錢糧南下貨船,該口逐一驗收印票放行。其每年重運糧船盛行之際,設遇河道擁擠,礙難稽查,則暫行分役對河兩岸查辦。
上一鋪口
坐落山陽縣西湖嘴地方。距大關七里,住民房七間。凡南來貨物在湖嘴下卸或往安東去者、□□裝豆麥及在湖嘴販貨南去者,均在該口扦量[稱]查見數(shù),登填號簿,給發(fā)印帖,執(zhí)赴大關完納錢糧,驗票放行,仍逐日具報送署核查。如有落地商稅者,隨蓋棕印以便發(fā)賣,如無棕印即系漏稅。至北來貨物在該口下卸已經(jīng)報過錢糧者、并下河來貨船在湖嘴上一鋪卸者,俱在該口收票驗卸。
烏沙河口
坐落山陽縣烏沙河地方。距大關三里,住民房九間。凡自淮北等處裝運土產(chǎn)貨物及醃蘿蔔、萵苣、鹽包、灰等項往南河去或南去者,與南來木植在烏沙河卸者,俱在該口稱量斤重石數(shù),點明包簍件數(shù),給發(fā)印帖,執(zhí)赴大關報納錢糧,仍逐日報署查核。其各口貨船報往淮北以及本[口]卸者,俱在該口驗繳印票。
清江口
坐落清江閘口地方。原屬山陽,今隸清河,距大關十五里。先于康熙二十四年以該處去外河口甚近,酌行裁汰,嗣又復設,現(xiàn)住民房八間。凡南、北、西河進口貨船在清江下卸或回空糧船下卸貨物,以及清江販買貨物他去,俱在該口稱量見數(shù),登填號簿,給發(fā)印帖,令赴大關完納錢糧,執(zhí)票分別驗卸放行,仍即報署查核。至零星一二石貨物,概行押赴外河口,就近輸稅領票開行,以省小販往返之勞。其南來過大關以及安東、周閘等處過天妃外河納過錢糧零星貨物在清江下卸者,該口對票驗卸。如有落地商稅,鈐蓋棕印。
以上四口系稽查走漏之處,并不征收錢糧。
抽分附
上一鋪眾興集軍餉仲莊清江長山窯灣天妃
以上七處,自康熙三十年起,題定每年重運糧船過淮時,分差丁役在于各該處稽查。遇有糧船下卸貨物,按則稽征,登填印簿,給發(fā)印票執(zhí)驗。所收錢糧并隨正加一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關庫匯報。糧船過竣,概行撤回。
宿遷上關
坐落宿遷縣南門外,居東、西兩關之中。距淮安大關二百四十里,住瓦房十八間。凡黃、運兩河貨船過宿經(jīng)東、西關,丁役扦查見數(shù),核明應納鈔稅錢糧,給發(fā)印簽,持赴本關照數(shù)交納,親填號簿,換給印票,仍赴東、西關驗明放行。所收錢糧,除招徠綢布不征火耗外,余俱隨正加一火耗,并經(jīng)委員逐日彈兌,封固貯柜。每半月一次解交淮安關庫存貯匯解。至重運糧船盛行之日,每有上水北去貨物于過淮后潛上糧船,帶過該關,偷漏宿稅,是以向例耑差該關書役在淮就近并征該關應納錢糧,給票赴宿驗放,以杜透漏之弊。俟糧艘過竣,仍赴該關報納。
東關
坐落宿遷縣東運河堤岸之上。距上關二里,住官房二十三間。該口河身寬闊,向未設有浮橋。乾隆九年始,經(jīng)奏明設立牽纜,上系巡船,挨次稽查,以杜偷漏。凡系運河經(jīng)過貨船,該關丁役扦量見數(shù),核明應征船鈔契稅錢糧,填給印簽,執(zhí)赴上關交納,登簿給票,仍赴該關驗放。其稅銀不足一兩者,即在該關征收,每日匯繳上關,填入商填尾后,以免零星小販往來之煩。(至)[自]該關迤上二十里有六塘河一處,上通駱馬湖,下達??冢坑鱿那锼疂q之時,與黃、運兩河相通,有運河北來雜糧、煤炭等船從此轉出黃河者,亦有自黃河裝運貨物轉入運河北去者。此等船只皆不過東關,是以向例屆期出示曉諭,分差書役前往駐口巡查,凡有貨船經(jīng)過,即就近扦查,填發(fā)印簽,持赴上關投納錢糧,憑票至口驗放。如應征貨稅按則科算,正銀不足五分者概免征收。又,該關迤下二十里有孫家塘一處,每逢秋成,例派巡役分往稽查,凡有本處所產(chǎn)雜糧、豆麥裝往南下貨賣者,即在該處扦量,給發(fā)印簽,執(zhí)赴上關交納,登簿給票,仍至該關驗放。
西關
坐落宿遷縣西黃河堤岸之上。距上關二里,住民房二十五間。凡系黃河經(jīng)過貨船,俱在該關扦量見數(shù),報納船鈔契稅,并與東關同例。(至)[自]該關迤下二十里有陳家道口一處,每逢秋熟,分差巡役稽查,凡本地所產(chǎn)麥豆、雜糧等貨,在該處裝運南下者,即在該處扦量,給發(fā)印簽,執(zhí)赴上關交納,登簿給票,仍至該關驗放。
徐關
坐落銅山縣東門外。距淮安大關四百八十里,離宿關二百四十里,住官房八間。按照向例征收陸稅錢糧,凡系車馱零星貨物例無火耗,其科算不足正銀二分者并免征稅,所收錢糧,按月解交淮安關庫存貯,俟季滿統(tǒng)入宿關商填尾后報部匯解。
以上俱請有部頒商填循環(huán)簿及工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滿,附搭淮關稅課,解部考核。
按:該關例征鈔、稅、石、契四項錢糧。內(nèi)石價一項,于乾隆元年經(jīng)前監(jiān)督唐英題請豁免在案。其豐、沛、蕭、碭四縣陸稅一款,亦于乾隆元年歸并地方官征收,解交藩庫。乾隆五年經(jīng)前監(jiān)督伊拉齊奏明在關額內(nèi)扣除,現(xiàn)在實存正額銀兩,定例按二、四兩季起解。再,該關向例除商販成包成捆貨物應用扦稱外,所有散裝貨物,俱系通船一載核算。自乾隆九年五月,前監(jiān)督倭赫奏明,不拘頭梢艙舿,一例扦查見數(shù),成包成捆仍行秤稱,通船一載之例,永行禁革。其契、鈔二項,照舊征收。
海關
坐落阜寧縣城外。地名“工部廳”,住官瓦房十間、民瓦房三間。設有駕纜巡船七只,早啟夜閉,以防偷越,離淮安大關陸路一百六十里、水程二百四十里。原隸江海關屬之廟灣口,即在淮關廟灣口關房之前,每年正額銀三千八百四十兩,自雍正七年戶部奏準就近歸并淮關兼收,故改名“海關”以別之。凡經(jīng)過該關一應貨船,俱按江海關定則征稅,照貨起鈔。至一切航海貨載經(jīng)由該關,并照例扦量見數(shù),七折報納,亦依貨起鈔。如系車載驢馱肩擔背負零星貨物,稅銀不及三分者概免輸納。其本地所卸米稻并本城內(nèi)外所買豆麥、雜糧亦不征稅。再,離該關三里有串場河一道,亦名“新河”,通潮通蕩,直達高、寶、蘇、杭,貨船每多繞越。向系該關并淮關廟灣口二處分役稽查,住民草房十二間,如有往來貨載,查明押赴海關報納稅鈔錢糧,給發(fā)印票,淮關廟灣口征收梁頭錢糧,實貼桅封印單放行。又,乾隆二十七年,新開海河分口一處,地名“小關子”,亦坐落阜寧縣屬之東南,離該關正口六十里,住官草房十二間,系于二十八年奏準在該處設口,分撥海關正口書役前往,同淮關廟灣口書役駐宿一處稽查,海關征收鈔稅,淮關征收梁頭,各有專司。所收錢糧,各歸正口循環(huán)簿內(nèi),報解淮關,兌收貯庫。
朦朧口
坐落阜寧縣地方。在射陽湖南岸,距淮關陸路一百三十里、水路一百八十里,離海關正口六十里,住瓦民房八間。征收本地出入貨稅,不收船鈔。所收錢糧除豆稅無耗外,余皆隨正加一火耗,按半月一次解赴海關正口匯解。
新溝口
坐落阜寧縣地方。在大沙河之內(nèi)河邊,距淮關陸路一百五十里、水路二百一十里,離海關正口十五里,住官草房六間,征收本地豆麥等項貨稅,例無火耗,亦不征納船鈔。外有板溝分口一處,系康熙三十七年分設,去新溝本口三十里,分派人役前往稽征,所收貨稅亦無火耗,按半月一次歸入本口,一并解赴海關正口匯解。
佃湖口
坐落安東縣佃湖地方。距淮關陸路一百九十里、水路二百六十里,離海關正口四十五里,住民草房八間,征收本地卸賣及南去貨稅,不征船鈔,所收錢糧亦無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海關正口匯解。
石口
坐落鹽城縣東門外。設有東、北二閘口,離淮關陸路二百八十里、水路二百四十里,離海關正口水陸并一百二十里,東閘住官瓦房十二間,北閘住官草房六間。先因東省油、豆等船遠從鹽城之新洋港出入,偷漏海關稅課,當于乾隆二十六年奏準設立,撥役住宿稽查。凡航海油、豆、魚、蟹等物以及出閘零星雜貨,并照海關之例按則征稅,船只照稅納鈔,所收錢糧俱隨正加一火耗,按半月一次解赴海關正口匯解。
以上各口均有部頒商填循環(huán)[簿]及戶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滿附搭淮關稅課,解部考核。
按:舊志纂于康熙二十五年。大關之外僅載軍餉、上、下一鋪、草灣、外河、清江、北頭、天妃、周閘、長山、白洋、廟灣十二口。而清江一口,當時已經(jīng)裁去,嗣又復設。其北頭一關,亦稱海禁既馳,貨船已多越漏,當必旋廢,隨時興革,原無一定。而且宿關、海關歸并之后,今昔迥殊,不無添設。業(yè)于乾隆元年遵奉部札查定應存應革各口章程,并于乾隆六年、十七年疊次清查,題定淮、宿、海三關設立各口處所、名目有案,具載《令甲》。
商稅附
一、淮城上、下一鋪,清江、板閘,本卸貨物,例有落地商稅錢糧。該客赴關完納鈔稅后,并投候本衙門將該客所報貨數(shù)核明應納商稅,填給商單,飭發(fā)稅司征收。該客即赴司完納,領單執(zhí)照。如有本店貨物轉發(fā)他處去者,經(jīng)過關口,即以商單按照定限呈驗,以憑放行。
一、淮城上、下一鋪,清江、板閘,本卸零星貨物,核算商稅錢糧,其數(shù)不足二分者概免輸稅。
一、酒曲、機粉、牙膠等稅,自乾隆九年復征。飭委稅司專役前往鄉(xiāng)村鎮(zhèn)集,按例征收匯解。
一、絨線季稅,系淮城上、下一鋪,清江本處鋪戶,自行赴署,照例按季完納錢糧。
以上商稅各款,原屬淮倉正項錢糧,自前監(jiān)督倭赫移咨各院,責成淮安府稅課大使稽征,按期報解,年滿匯奏題銷。其經(jīng)征地方、里程,載在《鄉(xiāng)鎮(zhèn)》之后。
續(xù)纂關口
東關
按:原《志》“應納鈔稅”,條載分明。四十四年,因隸宿遷之眾興、長山抽分,界址不清,詳為勘定,以宿遷東關為界,關北歸長山,關南歸眾興。
二山子岔河
查二山子官房三間,建于嘉慶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告成,在盱眙縣境二山子山,系山主陳永泰愿捐田畝,有據(jù)存案。于五月初九日升旗,上寫“奉旨淮安關稽巡口”字樣。奉掣該口稽巡丁役關房窄狹,住歇附近文昌閣內(nèi),火食廚灶一切在廟。于是年五月十二日為始,前往該處駐巡,經(jīng)費飲食,按班給發(fā)。差派家人一名,每日經(jīng)費飯銀六分四厘,又找補八折紋銀一分五厘四絲,每班共紋銀一兩一錢八分六厘;巡役二名,每名每日經(jīng)費飯銀三分二厘,又找補八折紋銀七厘五毫二絲,每班共紋銀一兩一錢八分六厘。此項用銀,系大關丁役派出稽查,例應在于大關經(jīng)費內(nèi)酌撥,毋庸另行開支。外有找補二山子飯食并文昌閣香火、升旗、水火夫、路費、油燈等項,每班仍發(fā)色銀七兩九錢。不入經(jīng)費,在于飯食項下支銷。
又,岔河官房三間,亦建于嘉慶十七年,五月初九日告成。是日升旗,上寫“奉旨淮安關稽巡口”字樣,在山陽縣境岔河鎮(zhèn)三元宮廟傍,地系該廟僧人出具租批。奉掣該口稽巡丁役住歇、火食仍在廟內(nèi)。亦于是年五月十二日為始,差派家人一名,每日經(jīng)費飯食銀六分四厘,又找補八折紋銀一分五厘四絲,每班共紋銀一兩一錢八分六厘;巡役二名,每名每日經(jīng)費飯銀三分二厘,又找補八折紋銀七厘五毫二絲,每班共紋銀一兩一錢八分六厘。此項用銀,系大關丁役人內(nèi)撥出,例應在于大關經(jīng)費酌撥,毋庸另行開支。外有找補岔河飯食、三元宮香火、升旗、人夫、船費等項,每班仍發(fā)色銀八兩八錢。不入經(jīng)費,在于飯食項下支銷。
淮安文獻叢刻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六令甲
淮關統(tǒng)志卷之六令甲
榷政有沿革,斯有規(guī)條,業(yè)于《建置》、《則例》載之矣。顧沿革之所緣起,莫不考之地勢,酌以時宜,順乎人情,務期于盡善而無弊。我朝法制詳明,可垂永久。而寬恤之典,大都出自特恩,即因時增損之條,亦必經(jīng)題奏,議準施行,所以尊王制,一政教也。志《令甲》
明
宣德四年,令“本部官照鈔法例監(jiān)收船料鈔。如隱匿及倚勢不納鈔者,船沒入官,犯人治罪。惟裝載自己米糧、薪芻及納官物者免納。”又令“受雇裝載船自南京至淮安、淮安至徐州、徐州至濟寧、濟寧至通州,俱每料納一百貫。其北京直抵南京、南京至北京,每料納鈔五百貫。若止裝柴草、米糧及空船往還者,不在納鈔之例?!?
正統(tǒng)十四年,令“內(nèi)外稅課止照洪武年間舊額收受,不許過多?!?
弘治五年,令“監(jiān)收商稅止照舊例,不許分外搜求,有傷治體。又,一應稅納錢鈔去處,俱令客商自約。若有權豪、無籍之徒,結黨把持、攔截生事,及將爛鈔低錢搪塞,攪擾商稅者,枷號三個月發(fā)落?!?
嘉靖九年,以監(jiān)收船料等項,雖俱具數(shù)造冊奏繳,但所收多寡,未免有欺隱之弊,以致上虧國課,下害小民,無憑查考。飭令部臣議處停當,開立禁革條件,具奏定奪。通行各鈔關遵守,以除宿弊。又諭部:“各鈔關收受商稅船鈔,雖已稽考嚴密,而宿弊實不能盡除。差去官員亦多苛刻取盈,往來多怨。今后務差老成廉靜者辦理,仍嚴加關防覺察。若再有貪鄙、不惜行檢之人,即行參處黜罷?!?
國朝
順治二年,令“各關津稅銀,俱照前朝萬歷年間《會計錄》原額征解。計淮安關歲額二萬二千七百八十余兩,嗣經(jīng)部議,于天啟、崇禎年間續(xù)加各餉五萬四千兩零內(nèi)減半征收。派買銅斤,以資鼓鑄。裁定淮關額稅每年征銀五萬四十七兩九錢六分八厘?!?
四年,戶部遵旨議復:“米麥船只,明季則例,俱納加補。今應仍令照納加平船料,其農(nóng)船裝載米麥,不在此例。”
八年,監(jiān)督石特庫征解溢額銀八千二百五十二兩五錢。
九年,奉部札知各關:“出差司官俱以順治八年征解錢糧為額,淮關每歲應征銀五萬八千三百兩,即為定額?!?
康熙四年正月,奉旨:“各關收稅溢額向定有加級紀錄之例,以后著永行停止。”
是年九月,奉上諭:“各省鈔關,原期通商利民,以資國用,非欲其額外多征,擾害地方。近聞各處收稅官員希圖肥己,任用積蠹地棍,通同作弊,巧立名色,另設戥秤。于定額之外,恣意多索。或指稱漏稅,妄拿過往商民拷詐;或?qū)⒚耖g日用細瑣之物及衣帽等類原不抽稅者,亦違例抽稅;或商賈已經(jīng)報稅,不令過關,故意遲延勒掯,必遂其貪心乃已。此等弊端甚多,難以枚舉。違背國法,擾害商民,殊為可惡。嗣后,各地方官員俱著洗心滌慮,恪遵法紀,務期商賈通便,地方相安。如仍有前項情弊,在內(nèi)著科道官,在外著該督撫參奏,從重治罪,決不饒恕。如該督撫不參奏,別經(jīng)首發(fā),該督撫以徇情治罪。欽此?!?
是年,直隸巡撫王聯(lián)登奏準:“各關多刊木榜,豎立通衢要地,俾商民共知《則例》,即州、縣易知由單之意?!?
六年,戶科查培繼奏準:“近日各關印簿字跡有如出一手,不系商人親填者;更有私刊木印、紅單,不系官標者。定系奸胥蠹役把持滋弊。飭令各關嚴行禁革?!?
八年,工科柯聳奏準:“各關木榜革除鈔貫字樣,止刻征銀數(shù)目。其收稅數(shù)目單一樣填寫二張,一發(fā)商執(zhí),一送部核,耑責貴州司掌管?!?
是年,部議復準考核定例:“收稅官員欠不及半分者,降一級留任;欠半分至一分以上者,降一級調(diào)用;欠二分以上者,降二級調(diào)用;欠三分以上者,降三級調(diào)用;欠四分以上者,降四級調(diào)用;欠五分以上者,革職。”
九年,漕運總督以淮安十里三關題定:“戶部糧儲、工部抽單,總并淮關征收。”
二十五年,因辦銅不敷,奉旨:“淮安關每年加額銀一萬七百六十九兩,湊買銅斤?!弊源?,淮安關項下每年額銀六萬九千六十九兩,常盈倉項下每年額銀三萬八百九十兩八錢七分一厘,清江廠項下每年額銀五萬七百六十九兩一錢三分一厘一毫三絲,共淮安關歲額征銀十五萬七百二十九兩二厘一毫三絲。
是年,監(jiān)督杜琳奏:“淮關稅額歷年告缺者,一苦于周家閘之筑壩也。蓋豫省貨物,原賴此閘一水到淮。自筑堤壩以后,商船艱阻,遂繞道漏越,而淮稅缺。一苦于盱眙澗溪之攔截也。蓋南河貨物必由盱澗下淮,自康熙二十年鳳關復設,部員添征盱稅,遂有彼處地棍、奸牙,將由水下淮貨物在鳳關既征之后,勾引陸運,越漏淮關,而淮稅更缺。一苦于淮關附近之朦朧鎮(zhèn)、軋東、東溝、沙溝、岔河之走漏也。蓋山東、海、贛豬魚豆雜等貨例從安東由淮南下,自海禁初開,即有客貨由沿海地方,繞至廟灣南去;其由安東過淮貨物,則有地棍勾引奸商,俱繞朦朧鎮(zhèn)等處,直達高郵、邵伯過壩南去;其南來貨物亦復如之。蓋此路徑僻難稽,又無閘口阻滯,所以商民大半皆由此南下,而淮稅因之大缺。目擊心籌,勢難補苴。應懇圣恩敕部查議施行。”
四十三年,奉旨:“部院衙門各處筆帖式等俸祿錢糧,每月裁銀一兩,米亦隨俸裁去。”
五十二年閏五月,奉旨:“庶吉士甚為貧苦,著稅差人員酌量資助讀書。”部議:“淮安關幫銀七十兩?!?
是年九月,戶部匯奏:“淮關、滸墅二關監(jiān)督情愿于應得銀內(nèi),每年節(jié)省五千兩,交納景山興慶閣,為教習肄業(yè)公費等用。”奉旨:“依議?!?
五十三年,戶部題準:“光祿寺行戶拖欠錢糧,令淮安、滸墅兩關監(jiān)督每年各幫銀三萬兩,交部抵補?!?
五十四年,戶部議奏:“采買銅斤向系各關差鹽政承辦,所有捐出銅斤、水腳之項,應入正款?!狈钪迹骸耙雷h?!被窗碴P每年應解水腳三分數(shù),共銀九千二百三十兩七錢六分,歸于正項下。又應解水腳二分數(shù),共銀六千一百五十三兩八錢四分,歸于節(jié)省項下。
雍正二年,監(jiān)督慶元題準:“板閘一方原系城守營專汛。而關庫為錢糧重地,向止派兵十五名,難資防守。應令該營添撥兵二十五名,連原派共四十名,并責成該營千總一員帶領,移駐關署左右,彈壓防護。其營汛雖移駐板閘兼轄,仍隸城守。而附近催漕事務,仍令該千總管理。一轉移間,弁不增員,兵無糜餉,而關庫、營伍兩有裨益?!?
五年七月,奉旨:“宿遷關稅務,著交與年希堯就近兼管。欽此?!弊源?,淮安關兼管宿遷關稅務。每年額征銀五萬兩,分鈔、稅、石、契四項。
六年三月,戶部復準:“淮安關起解稅課,每年首、二、三季,仍前差解。至第四季額銀及一年存庫匯解并贏余錢糧,應自雍正六年起,當季滿之時,咨明江蘇巡撫,照依起解錢糧例,委員解部。”
七年,監(jiān)督年希堯題準:“戶部咨,飭查淮安關現(xiàn)行征收則例。除備造清冊呈復外,查淮安一關自淮安倉、清江廠歸并征收以來,稅額較重,三關則例款項繁多??滴醵迥瓯O(jiān)督杜琳任內(nèi),因恐遠商估客不能諳曉,易啟侵漁。且又時值干旱,河道淺阻,裝載累千石之船只,不能連檣抵關。民間改造小艇運貨,俱系零星販戶,不能照梁逐項完納。當經(jīng)因時制宜,按照貨之重輕,集三關則例,參酌損益,糧食則簽量見數(shù),貨物則按數(shù)論石,定則征收。船只視其大小,作為正單、分單等項,分別四尺、五尺、六尺輸納。商民樂從,照辦已久。惟北來貨物,□有相沿未改之大鈔船只,恐滋包攬侵蝕之弊,□經(jīng)改照客販征收,以從畫一。理合具題?!?
是年,又經(jīng)戶部題準:“清江廠項下額外梁頭盡收盡解,每年額銀四百五十六兩,向系大鈔之款,今經(jīng)飭改,此項無征,自應在于關項余銀內(nèi)補解,作為正額?!?
是年,和碩怡親王奏準:“廟灣口地方,船料、梁頭則屬淮關,客商貨物則屬海關,而其地離淮郡僅百余里,與上海縣相隔幾二千里,應照宿關歸并之例,就近交與淮安關兼管。其稽查南來之朦朧口,稽查本地之清溝口,向?qū)購R灣所管,一并交與淮關稽查。所有每年應征商稅、贏余數(shù)目,并飭淮關于一年期滿,造入考核冊內(nèi)解報?!弊源?,淮安關兼管海關廟灣口稅務。每年應征正額銀二千八百四十兩。
是年,奉上諭:“各關開放船只之處,向例部頒號簿,以便稽查。茲聞各關另設私簿征收,惟于報部時,始將號簿挨日填造。其意以水路船只往來多寡不齊,若據(jù)實填簿,則不能逐日有征收之數(shù)目,恐干駁查,是以設法勻派填造。如此,則簿內(nèi)全非實在數(shù)目,與商船過稅串票,毫不相符,殊非政體。且凡事?lián)崉t可以無弊,作偽則弊竇叢生。今既任意勻派填造,則號簿亦為虛設矣。嗣后,各關于部頒號簿,務須據(jù)實填寫。如無船只過稅之日,亦即注明,不得仍蹈前轍。如敢故違,定行嚴加議處。該部亦不得混行指駁,致滋弊端。欽此?!?
八年,淮安關代管江西燒造磁器。其應用錢糧,在于本關耗羨贏余銀兩內(nèi),陸續(xù)解鎮(zhèn)支用。
十一年二月,和碩果親王條奏:“戶部現(xiàn)存經(jīng)制砝(馬)[碼]一付,請交工部按照各省砝式,鑄造正副二付,鐫刻印記通行,各省差員赴部請領。”嗣于乾隆八年,淮安關始準工部換發(fā)砝(馬)[碼]。
十二年,貴州清吏司案呈:“據(jù)銀庫大使查稱,從前怡賢親王條奏內(nèi)開:‘凡解送錢糧預行知會大使,呈報本部,以憑解到查對?!窀魇〗忭椫獣呱伲灾洛X糧到部,無從考核。嗣后,凡有起解錢糧、差(宮)[官]差役銀兩、木鞘起程到部之處,務必遵照舊例,預行知會。相應行文各鈔關監(jiān)督,一體照行。”
十三年十月,奉諭:“朕聞各省地方,有落地稅之名。凡耰鋤、箕帚、薪炭、蔬果、魚蝦之屬,其值無幾,亦必查明上稅。且鄉(xiāng)鎮(zhèn)僻遠之地,有司耳目所不及?;虿铖阋壅魇?,或令牙行總繳。其交官者甚微,不過飽奸民猾吏之私橐,而細民已重受其困矣。著通行內(nèi)外各省,凡市集落地稅,其在府、州、縣城內(nèi),人煙湊集,貿(mào)易甚多,官員易于稽察者,照舊征收;若在鄉(xiāng)村鎮(zhèn)落,則全行禁革。不許假借名色,巧取一文。著該督撫將如何裁革禁約之處,詳造細冊,報部查核。倘奉旨之后,仍有不實心奉行、暗藏弊竇者,朕必將有司從重治罪。該督撫并令各省刊刻頒布,務令遠鄉(xiāng)僻壤之民共知之。欽此?!?
是年,飭令各關監(jiān)督,遵照刊刻《征收貨稅則例》,務書大字,榜示關口,使商民一目了然。
是年,兩江督院題準:“各關征收稅銀火耗,概令歸公,以充經(jīng)費。其商稅火耗,留為稅大使養(yǎng)廉之需。”
乾隆元年,監(jiān)督唐英題:“徐州關陸稅一項,于前明天啟七年刻有《徐倉商稅款目》一冊。所載稅貨,多與現(xiàn)今不同,斷難遵用。而現(xiàn)在各任相沿抄寫《征收稅款》一冊,亦不知始自何年?商民每于輸將之時,輒稱輕重不均,嘵嘵置喙。而吏役亦借此未刊之款,得以輕出重入,實滋弊竇。且與淮關現(xiàn)行則例較對,又屬輕重懸殊,不能畫一。今擇其稅之尤重者五十四條,量為酌減;又家用微物之可以不稅者十一條,概予酌免;余仍照舊征收。俾得輕重合宜,于稅課、商民均有裨益。除將原征款目及量行酌減酌免之項,造冊送部,以俟核定刊刻通曉外,理合具題?!?
是年,和碩莊親王復準:“關稅,向有征收正項、盈余及加一火耗三項。凡所需添平、飯食、養(yǎng)廉等銀,均令于火耗內(nèi)支用;如有不敷,并準于盈余銀內(nèi)添補。則正額、公費,均有著落,豈得另立名色,巧取病商?應飭下各關,一概革除?!?
是年,監(jiān)督唐英題:“宿遷關石價一款,始自康熙年間建立高堰堤工,采石河干,當令北來重船帶運石塊,交工濟用。民情多所未便,自愿各照梁頭每尺折交銀二錢六分,免其帶石,名曰‘石價’,而實系交官雇船運石之水腳也。在彼時,良因費重工繁,為一時權宜之計,并非經(jīng)久之規(guī)。乃踵事者,相沿不察,至今猶征石價正額銀八百二十兩,四季發(fā)給山盱廳收支,為河道錢糧。如有盈余,仍歸關報解。我皇上惠商恤民,于舊有之鄉(xiāng)鎮(zhèn)落地稅、徐屬陸稅,俱令停收寬免。而此項石價,實非宿遷關原有之額。相應仰懇圣恩準予豁免,并將山盱廳歲收石價銀兩一并革除。等因?!苯?jīng)部議復準飭遵。
是年,戶部議復:“兵部尚書甘汝來題請,勅令海疆督撫,查明單桅捕魚之船,概免領牌輸餉。與原議粵關單桅捕魚船,系小民采取資生,非攬載貨物可比。若責令領牌輸稅,不惟事屬紛更,抑恐滋累商民。應令沿海督撫、各關監(jiān)督,曉諭禁止。”奉旨:“依議。”
是年九月,戶部復準:“淮北商鹽過關,按引輸鈔,歲計銀六千六百兩,入于關項解部。又有每年交納規(guī)例三千四百兩,前監(jiān)督年希堯于雍正七年亦歸公起解。具題??己嗽诎浮J谴隧椧讶胝~,未便竟行裁革。但該運司不行填批起解,恐日久朦混隱射。應令該鹽政轉飭運司遵照,一并批解?!弊源?,每季運司批解二千五百兩,外有耗銀一百八十兩。
又奉部議復:“淮關廠項下,向有桃源縣眾興集重運糧船下卸貨物額征抽分之款,乃該縣士民倪三光等脅指為‘落地稅’名目,公呈知縣眭文煥通詳禁革。應飭該督撫查明,著落該縣將所卸之貨應收稅課,照數(shù)追繳清款。其嗣后抽分錢糧,仍照舊例征收?!?
是年,奉旨:“挑?;磽P運河,大工齊舉。員役人夫需用薪米食物甚多,恐將來貨物增長,著將淮安大關并沿河口岸經(jīng)過之客販米麥、雜糧以及煤炭、席柴等物,悉免稽征,俟明年工竣之后,再行征收。又,河南固始縣素稱‘產(chǎn)米之鄉(xiāng)’,每年客販運至清江浦卸賣,今運口筑壩,固始米船不能直達清江,有老壩口可以卸賣,著將此地米稅亦照淮關之例暫行寬免?!?
二年十二月,奉上諭:“昨據(jù)戶部議復淮安關唐英因各項經(jīng)費及書役飯食不敷,請動盈余一案,行令江南總督會同妥議具奏等語。朕思商民皆為赤子,輕徭薄賦,俾令實沾惠澤,乃朕愛養(yǎng)黎庶之本懷。但恐官吏不能實力奉行,仍多巧取,以飽私橐。則徒于國課有虧,而于商賈無益。即如年來各省關稅額數(shù)較前大減,商貨價值亦應平減。(令)[今]京師貨物騰貴仍復如前,可知商民未得實沾減則之益矣。至于在官胥役,自不能枵腹辦事。如果能弊絕風清,于商賈毫無需索,即撥動盈余以為伊等之養(yǎng)贍之資,亦理之當然,朕所不惜者。若司出納之臣,以為盈余既已歸公,不便輕動,而又欲使胥役得以養(yǎng)贍,伊等豈能為無米之炊?不重索之商民,更有何術乎?是朕欲恤商而商民未得沾減稅之益,轉以籌畫胥役而商民受加稅之苦矣。江南淮安等關,或因胥吏過多,土食不足,則當量行裁汰。且查管關官員,養(yǎng)廉太豐,亦可通融分給。如再有不敷,則于贏余項下動用以補之。但亦需酌定額數(shù),不得任意加增。務使胥役有糊口之資,不致暗取陋規(guī),營私作弊。而往來商民得實受朕輕徭薄賦之恩,方為妥協(xié)。欽此?!?
三年八月,兩江總督那蘇圖奏準:“上、下兩江偶被偏災,暫將淮、揚、滸、鳳等關經(jīng)過米船,給照免稅,并蕪湖關向例止抽單銀,亦照例寬免。至明年麥熟停止?!?
四年四月,奉旨:“將上、下江各關口照舊免征米稅。俟本年九月米谷盛行之時,再照定例征收?!?
是年五月,戶部復準:“前監(jiān)督唐英兼管窯廠,應需銀一萬兩,令于九江關就近動支。其淮關每年止須于贏余項下存留辦公銀一萬兩,以備南匠工食、辦公等用。按年造冊,呈送內(nèi)務府核銷。其在關委員養(yǎng)廉、飯食銀兩,亦經(jīng)奏明,即于此項銀內(nèi)動支?!?
是年十月,奉部札知:“山、阜等縣房田契稅,歸并地方官征收?!?
是年十一月,江蘇巡撫題準:“上、下江,夏秋復被水災,仍照例寬免各關米豆等稅?!?
六年三月,奉旨:“清查各關口岸,除報部有案者照舊設立外,其有私行增添之口,逐一詳查題報。應留者留,應革者革。欽此,欽遵?!苯?jīng)前監(jiān)督伊拉齊查明,淮關天妃一口有分查之草壩,外河一口有分查之水溝、西灘,仲莊一口有分查之清河縣,長山一口有分查之里河裹頭閘,白洋一口有分查之毛家宅馬頭,軋東一口有分查之益林、魏家灘;又草灣、永豐、周閘、廟灣、新河、后湖、流均,俱系征收錢糧口岸;其軍餉、清江、上一鋪、烏沙河各口額設稽防走漏;宿遷東關有分查之駱馬湖六塘口,并西關、徐關;再海關暨朦朧、新溝、佃湖三口。以上淮、宿、海各口岸,俱系舊制,循照辦理,并無增添。呈明戶部匯題。
七年四月,奉旨:“米豆雜稅等項,永行免稅。其過關船只向征船料者,照舊征收;向不征船料者,不得加征?!?
是年四月,奉上諭:“國家設立榷稅,定其則例,詳其考核。凡以崇本抑末,載諸《會典》,著為常經(jīng),由來已久。其米豆各項,向因商人販賤鬻貴,是以照則征收。第思小民朝饔夕飧,惟谷是賴,非他貨物可比。關口征納米稅,雖每石所收無幾,商人借口額課,勢必高抬價值,是取之商者仍出之民也。朕御極以來,直省關稅屢次加恩減免,又恐榷吏額外浮收,刊立科條,多方訓飭。每遇地方歉收,天津、臨清、滸墅、蕪湖等關口商販米船給票放行,免其上稅,皆以為民食計也。但念特恩間一舉行,未能普遍。夫以養(yǎng)民之物,而榷之稅轉以病民,非朕己饑己溺之懷也。今特降諭旨,將直省各關口所有經(jīng)過米豆應輸額稅悉行寬免,永著為例。俾米谷流通,民食充裕。懋遷有無者不得藉以居奇,小民升斗之給不致有食貴之虞。以昭朕惠恤黎元之至意。至各關有征收商稅者,有征船料者,有商稅船料并征者,今既蠲免米稅,其船料一項若不分晰明確,著為條規(guī),恐致混淆滋弊。應如何辦理之處,著交部詳查妥議具奏。欽此?!?
是年,監(jiān)督伊拉齊奏:“查火耗,原以資經(jīng)費之用。從前議定共需銀六萬五千余兩,內(nèi)有辦公銀兩并隨解、飯食、添平、布鞘等項居多,原非盡系書役工飯雜費支銷。上年加意節(jié)省,止用銀四萬五千二百余兩,至隨解、飯銀、添平、鞘布應視征收稅銀之多寡,則所費亦隨之盈縮,是以不能預為定數(shù)。再,養(yǎng)廉一項,前監(jiān)督唐英任內(nèi)于乾隆元年原定銀二萬兩。前奉上諭,胥役工食不足,管關官員養(yǎng)廉太豐,亦可通融分給。當議于養(yǎng)廉內(nèi)節(jié)省銀六千一百七十九兩零,又節(jié)省銀三千八百二十兩零,俱經(jīng)通融分給役食以及紙張雜項之費,凈支養(yǎng)廉銀一萬兩。當此沖繁之地,需用實多。業(yè)已較前減去一半,無可再為節(jié)省。至書役人等緣關務事簡,遵又酌汰五十三名。一切工食除前經(jīng)四折外,今再議八折給發(fā),核減去三千九十六兩零,每年役食房租捐款雜費等項通共尚需銀一萬九百四十四兩零。現(xiàn)在,火耗不敷,盈余無征,所有前項經(jīng)費按月支給,按事給辦,不便遲延懸待,應請于實征銀內(nèi)動支,俟年滿造冊報部核銷,庶于公務無誤。再,戶部尚書臣海望奏準:‘每年存留辦公銀一萬兩。今部議內(nèi)開,如無盈余可動,將動用何項之處奏明動用,報明內(nèi)務府核銷?!榇婀y兩,原備公事之用,不便臨時奏請,今既無盈余,理合預行奏明,于實征銀內(nèi)存留辦公銀一萬兩以備傳辦公事之用,報明內(nèi)務府核銷。嗣后稅課充裕,仍于盈余項下支用。至淮關解部銀兩,向例分作四季起解,今所征稅銀除本地解發(fā)外,所余無多,應請照宿遷關之例,每年兩次解部。若匯總起解,兵役即多,易于照料,諸凡妥便。除分晰呈明戶部外,合并奏明。”
是年十一月,監(jiān)督伊拉齊因經(jīng)費不敷,奏準:“征收三厘飯食。凡貨物二十石者,每石收色銀三厘。如二十石以內(nèi),概行免收?!?
九年,奉部札飭:“淮倉項下酒曲、絹、粉等稅一款,先經(jīng)前監(jiān)督唐英題請蠲免,當即駁令仍舊征收。嗣于八年前監(jiān)督又會同督撫據(jù)情題免,復經(jīng)本部以此項稅銀系該倉私自免征,隨即題明行令征收。其從前私免銀兩,奉旨免賠。該監(jiān)督自應感戴勸輸,何得以供辦拮據(jù)為詞?應遵照原題,作速開征,據(jù)實造報查核。當于本年六月十一日復行開征,飭稅大使與商稅一體遵解。”
十年四月,監(jiān)督倭赫奏準:“宿遷關通船一載之例,累商弊混,應改照按擔簽查見數(shù)征收,將通船一載之例,永行禁止。”
十年七月,漕運總督題準:“回空糧船所帶土宜六十石,不必拘定梨棗。酌以桃柿零星等物與梨棗稅額相仿者,通融攜帶,一體免稅?!?
十一年閏三月,奉上諭:“朕前加恩寬免米豆稅,原欲使百姓實受其益。嗣因免稅之后,米糧價值并未稍減。經(jīng)朕降旨各該督撫,令其確查據(jù)實奏聞。而各該督撫不過以并無情弊一語復奏,朕亦未曾究詰。今覽戶部所奏,該監(jiān)督等俱將免過米豆稅銀以抵盈余之數(shù),可知從前各督撫查奏必有不盡確實之處?;蝰憷糇骷?,于米船攜帶他貨混作米豆蠲除,又或偷漏影射,舞弊營私。朕留心體察勢所必有,豈有損國家之正賦以飽胥吏之私橐。而該督撫與監(jiān)督皆膜外視之,有是理乎?著傳諭伊等,務須悉心查察,核實辦理。如有前項情弊,斷無久不敗露之事。經(jīng)朕訪聞,該監(jiān)督必加以重究。而不據(jù)實查察之督撫,亦決不寬恕也。欽此。”
十二年八月,監(jiān)督倭赫奏準:“廟灣口捕魚船稅,各縣船戶離關窎遠,催輸不便。援照地丁錢糧之例,令所(豁)[轄]鹽城、阜寧、海州、贛榆并東省日照五州、縣就近設柜征收,按季解關匯報。”
是年十二月,部議淮安關收稅缺額一摺,奉旨:“關稅設有定額,缺少例應賠補。若一人兼管兩關者,此關額征有余,準其抵補彼關之不足。再有短少,令其賠補。該部查核各關均照此辦理。欽此?!?
十三年五月,戶部議復:“淮安關米豆免稅船只所納正單、分單之課,請照宿關船契船鈔之例,改為淮關船契船鈔,就各船梁頭確數(shù)九折折準尺寸,每尺船契銀二錢五分、船鈔銀三錢三分。其未滿二百石者,悉照宿關渡船并小契半鈔、大契半鈔例,按石照則分別征收,以昭畫一。”奉旨:“依議?!?
是年十一月,奉上諭:“朕降旨蠲免米豆稅銀,本以食為民天,關稅優(yōu)免,則市價可平,是以不惜千萬正課為小民謀饔飧寬裕計。當時內(nèi)外臣工,屢有以但利商賈、無益民生為言者,概未允準。朕意欲試行數(shù)年,果否與民有裨,再行酌量。乃數(shù)年免稅,而米豆之價不惟不減,而昂貴時或有加。明系奸商不知免稅之恩,專利自封,轉以有限之帑項肥三倍之橐囊,無裨閭閻,允宜仍復原額。且地方偶有偏災,即將該處關口應征米豆額加恩寬免,則舟古舶聞風云集,市價日平,駔儈不得居奇,窮黎均沾實惠。轉得操權自上,朕意不為軍需起見也。如既復之后,奸商借端長價,弋利妨民,該地方官即嚴行查察究處。至淮安關寬免米稅后,倭赫奏準加征船料,今既仍征米稅,所有船料仍循舊例行。各該監(jiān)督及地方官即明悉出示曉諭,毋令胥役陽奉陰違,致滋弊竇。欽此?!?
十四年十一月,奉旨:“各關報解錢糧,嗣后正額有缺者,仍照定例處分,其贏余成數(shù)視雍正十三年,短少者該部按所定分數(shù)議處,永著為例。”
十五年六月,戶部奏準:“各關管理稅務比較日期,凡接任征收者無論兩任三任,俱令扣足一年為滿。其管關一年零數(shù)日者,將一年贏余奏報,零月歸于下屆,統(tǒng)俟扣足一年再行匯奏,以昭畫一?!?
十六年五月,接奉部咨:“改鑄印信領到,欽定新鑄清篆關防開用?!?
十七年正月,奉部行:“查乾隆六年征稅,稽查各口岸冊報不符。等因。經(jīng)前監(jiān)督高恒查明,下一鋪口征收零星錢糧,系歷任酌量便商之舉。二井一口,即當日天妃,并非二井之外,仍有天妃。阜邑新河即串場河,因乾隆五年挑浚,貨船走漏,分役巡查。新溝分查之板溝,因黃河水漲,船可通行,以防偷漏。清溝,乃軋東口分查繞越之所。再,下一鋪之楊家廟,海關之匣子港,宿關之駱馬湖、六塘口,草灣之二壩,周閘之高良澗、龍王廟,新河之孫家塘,外河之中渡、西灘、水溝,仲莊口之清河縣,或支河汊港,汛水漲發(fā),可通舟楫,或陸路僻道,馱載貨物繞越走漏。又如洪澤湖之蔣家壩,坐落盱眙縣地方,現(xiàn)經(jīng)鳳陽關奏設稽查口岸,而洪澤湖米豆船只,間在該壩起剝盤運南下,冀避淮關稅課,又不得不于附近之周閘口派役密查。是以歷任均系因地制宜,循照辦理,商民相安,由來已久,并無另設口岸、遺漏等事。當即造具現(xiàn)設口岸清冊,出具印結,咨送兩江督院,轉咨戶部匯題。”于十九年二月奉旨:“依議?!?
是年四月,奉辦理軍機處行知:“各關奏報征稅摺內(nèi),如有應須部核者,則于摺尾聲明‘請旨飭部察核’字樣;若系隨時奏明稅務情形之摺,則聲明‘除扣足一年匯奏外,謹將現(xiàn)征數(shù)目繕摺具奏’等字樣。至于地方雨水等事,與稅務并無關涉,自應另摺呈報,不得敘入稅務摺內(nèi)?!?
十九年正月,部議:“淮安關監(jiān)督高恒奏高堰堤工運石船只,先經(jīng)江蘇巡撫咨行給照免料,應如該監(jiān)督所請轉咨蘇撫,飭令補納?!彼脑率娜?,奉旨:“高堰工程緊急,各船更番遞運,無誤工需。加以石質(zhì)粗重,挽載維艱。著加恩免其追繳,以示優(yōu)恤,該部即遵諭行?!?
是年,戶部通行:“各關稅額盈余,前以雍正十三年成數(shù)比較,今經(jīng)本部于本年正月議,以照上屆短少無幾者,即行隨奏核結,毋庸再行駁查;至較上屆大相懸殊者,令該監(jiān)督將該關本年情形據(jù)實奏報。乃各關仍有將雍正十三年成數(shù)入奏者,辦理殊不畫一,應再通行各關遵照?!?
二十一年正月,奉上諭:“上年江、浙二省歉收,屢經(jīng)降旨,截漕賑恤,令該督撫多方撫綏。惟是該省收成既歉,米糧市價自必昂貴,全賴商販流通,源源糶賣以資接濟。所有江、浙二省各關口征收米豆額課,俱作加恩暫令免征,以廣招徠,至秋收后照例輸納。務期商販輻輳,市價平減,俾小民無貴食之虞。該部遵諭速行。欽此?!?
二十二年七月,奉旨:“河南各屬成災,著將江南、江西、山東、湖北等省商販米麥、雜糧船只,系往豫省糶賣者,照乾隆四年例加恩免征糧稅,俟明年麥熟停止?!?
是年十二月,奉旨:“湖北撥運米石船只回空過關者,著加恩免征船料,以示優(yōu)恤?!?
二十三年三月,奉旨:“九江關監(jiān)督尤拔世以江西、湖南、四川撥運米石接濟豫省災黎,其回空船只應否援照湖北撥運例一體免料,著豁免。欽此?!?
二十四年八月,監(jiān)察御史李兆鵬奏準:“嚴禁絲貨出海,通行各督撫移咨各關,轉行沿海地方官弁,嚴行查禁?!?
二十六年正月,部議復準:“漕督楊錫紱奏回空糧船準帶土宜六十石,請以麥豆瓜果等物通融辦理。等因。查近年京師麥正歉收,除將麥子一項不準攜帶抵算外,其余黃豆、瓜果等物應如該督所請,抵數(shù)免征?!?
二十七年四月,戶部復準:“兩江總督尹繼善奏包關漏稅一摺。查貨物均有則例,原無偷漏,惟有討關陋習,凡本省、鄰省大員與該關熟悉有不查徑過者,又有各省貢船亦不查驗,以致船多攬載漏報。嗣后,無論何人過關,如有應稅貨物、應納船料一體輸納,不得仍沿討關陋習;其裝載貢物船只應將貢物開單用印,知會關口查驗。如有官員違例過關及貢船私攬客貨者,該監(jiān)督嚴行查辦?!?
二十八年,監(jiān)督普福奏:“奉戶部議復,江督尹繼善奏請,將各關陋規(guī)曾否革除及有無留關充用歸公款項,并從前已奏未奏之處,逐一據(jù)實查核。就關口情形,分別應留應革,開具數(shù)目清單,會同督撫酌核具奏。等因。查淮安關向有三厘飯食一項,于乾隆十四年七月內(nèi),初任淮關見《事宜冊》內(nèi)開列。即經(jīng)查詢書役人等,據(jù)稱歷任相循,以為添補經(jīng)費不敷之用,嗣于乾隆七年奏過。隨又細查經(jīng)費內(nèi)淮、宿、海三關書役工食等項,原定準支銀一萬八千九百余兩。乾隆元年因火耗不敷,經(jīng)費須動盈余添給,議請將書役裁減,工食八折給發(fā)。又于乾隆七年奉旨恩免米豆稅課,錢糧短少,人役可減。經(jīng)伊拉齊奏請將人役工食再行八折裁減八千余兩。遇米豆復征,未經(jīng)補給,公費實有不敷。若將三厘飯食除去,仍復議八折工食,不獨有虧正盈帑項,且恐若輩利心無厭,稔知商賈久已輸服之項,仍不免暗中撞騙,別生弊端。況關前運河系南北沖途,載船停泊有礙行船,必須多用人役分頭簽查核算,始得刻期驗放。于是年九月內(nèi)恭摺奏明,以此留辦一切公務及添補淮、宿、海三關各書役工食等用,迄今各任照辦,商賈相安,公事有濟。又有罰倍一項,向例每貨百石扦多五石者,只令補報正稅;多十石以上者,除補足正稅外,仍罰一倍,多二罰二,多三罰三,以示警戒,歷年以來商賈咸知警惕,不致漏報過多。是淮關飯食、罰倍二項久經(jīng)奏明,以資辦公,與別關現(xiàn)應分別去留議請加增者不同。今又復會同督撫臣就淮、宿、海各關口現(xiàn)在情形確加酌核,應仍循舊辦理,此外并無應留應革陋規(guī)。惟是在關胥役眾多,立法雖已嚴明,察弊不可稍懈,分應益加謹慎,時刻留心,務期關弊肅清。如有愍不畏法之徒膽敢格外需索,擾累商販,定即嚴究,不敢稍寬。若失于查察,別經(jīng)發(fā)覺,應聽督撫臣嚴參治罪。所有前項奏定章程及歷年辦理成案,謹會同兩江督臣尹繼善、撫臣莊有恭具摺恭奏。等因。”于乾隆二十八年三月,奉到硃批:“該部知道。欽此?!?
是年七月,先大夫蒞任后,查得海關廟灣等口設在阜寧縣境內(nèi),額征稅銀三千八百四十兩,歲有盈余。緣上年五月內(nèi),河工宣泄內(nèi)地之水,于串場河之上崗、草堰等閘下新開海河一道,直達射陽湖口之通洋港出海,南北貨船不無從此越漏。業(yè)經(jīng)前監(jiān)督普福委員查看,新開海河運行船只自??谥链畧龊幽嫌嫵滩贿^七十里,較之射陽湖一路由關口轉入串場河迂回二三百里,路既便捷,商販爭趨,勢難禁阻,必得于新開海河總匯之小關子地方設口稽巡,庶免偷漏。但該處離關窎遠,若押令商販仍赴阜寧關口投稅,往返需時,殊不便商。因即咨明督撫,仍照淮關分口稽征之例,分撥阜寧關口人役,攜帶《則例》、丈尺,前往該處扦查貨數(shù),征收鈔稅及桅封、船單錢糧,仍歸本口報解。惟是未經(jīng)目擊該處實在情形,究屬懸揣,因復親往阜寧詳細履勘,新開海河實易越漏海關之稅,若不因時制宜,分口稽查,必致有虧額課。其小關子地方實屬扼要之所,必須照普福分撥人役駐守,就近稽征,無可疑議。惟是該處并無民居,現(xiàn)今巡查人役尚系雇船泊岸住宿,殊非經(jīng)久之道,自應并照淮關各分口之例,亟為修建關房,以資棲止,以衛(wèi)稅課。隨又札商兩江總督臣尹繼善、撫臣莊有恭,意見相同,除即飭知阜寧縣遵照,并委協(xié)辦筆帖式前往相度地勢,建設關房外,理合具摺奏聞。等因。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二十九年五月,軍機大臣復準:“各關起解錢糧,俱一體填給勘合火牌、兵牌。所有水腳銀兩,除鞘箍、口袋、繩索等費及解員等至京飯食、住宿并回省路費等銀,應令各該省督撫并該督酌核情形,確實定數(shù)外,其每年節(jié)省若干,即由該處奏明,照鹽政高恒節(jié)省水腳之例,解交內(nèi)務府查收,并令分晰報部查核?!?
三十年,奉部復準:“蘇省各關解京錢糧改由水路,將來第三季屆滿起解之時,正值隆冬,水涸河凍阻滯,應比照龍江關例一體改作兩季解部,則解餉俱在春、秋二季,舟行無阻。其押解官吏照舊辦理部科飯食銀兩,照例四季批解。”
三十一年十月,奉部札知:“閩海關題定起解錢糧,每千兩添平十五兩之數(shù),各關應按照辦理。至淮安等關隨解飯食向來亦支添平銀兩,應飭即于本年首季起,將庫飯?zhí)砥絼h除報解。其正額盈余添平一項,向例支解加平銀十五兩二錢二分五厘,較閩海關題定之數(shù)計多銀二錢二分五厘,亦應于首季起按數(shù)刪除?!?
三十二年正月,部議復準:“刪減銀、米等項零星尾數(shù),凡銀以厘為斷,其不及一厘之零數(shù)應請折中歸減,在五毫以上者作為一厘,不及五毫者悉行減除。至如征解關稅等項,條目雖多瑣碎,不免時有零星撒尾,但每款各有成數(shù),總不難刪繁就簡,應令嗣后于總數(shù)之下一體遵照歸減?!?
三十四年,奉部札知:“硝磺船只過關照例征收稅鈔?!?
三十七年四月,刑部議復:“江督高晉、蘇撫薩載會奏,審擬淮安關書役攬稅包收、侵用銀兩,按律治罪。并酌議,嗣后凡有客貨到口,即令該監(jiān)督查明應納錢糧,隨時投納,以免滋弊?!?
是年十二月,奉上諭:“據(jù)戶部議奏,乾隆三十七年,鳳陽征收盈余銀兩,較上屆短少七萬一千三百余兩,又淮安關盈余銀兩短少九萬八千五百余兩,均請交高晉派員確查,據(jù)實具奏,各摺俱依議行矣。盈余非關稅額征,每年盈縮,原不能畫一,然亦當約計不相上下,豈竟致多寡懸殊,自不可不徹底清厘,以期核實防弊。但歷年以來俱視上屆為比較,非特少者易于見絀,即多者亦恐歲日加增,伊于何底。從前曾經(jīng)降旨,盈余悉以雍正十三年為準,因其時正當諸弊肅靜,豐約適得其平,是以用為成則,如果較核相仿,尚在情理之中。今鳳陽關短少數(shù)目,雖較上年驟減七萬余兩,而較雍正十三年計多銀二萬六千兩,今數(shù)尚勝于前。至淮關短少數(shù)目,比上年短少之年又短至九萬余兩,即較之雍正十三年,亦短至六萬余兩之多,其間必有別故。該監(jiān)督等每以過關船只稀少為詞,不知舟古舶流通往來不絕,即或間有多寡,亦斷無一年之內(nèi)商販裹足不前至于此極?其中必因監(jiān)督屢更,有乘機收多報少及影射侵漁情弊,希圖藉詞朦混。尤當切實嚴查,使之水落石出。著高晉即將淮安關、鳳陽關二處究系因何虧短各情由,派委明干大員,嚴密訪查。務得實在真情,據(jù)實具奏,毋得任其少有欺飾。欽此?!?
三十九年二月,準江、安藩司咨:“奉蘇撫題準,淮安府裁汰大軍倉大使一缺,改設板閘巡檢一員,在于淮安關一帶巡緝地棍、酗酒、打降,并巡察河干,匪船偷漏等事移關查照?!?
是年十一月,奉旨:“本年淮安關盈余短少,戶部議駁行查,原屬照例辦理。但此次淮關稅銀短絀,實因八月間外河老壩口黃水漫溢堤工,沖淹板閘一帶,以致商貨船只過關稀少,系屬實在情形,且伊齡阿平日辦事亦尚小心妥協(xié),即著準其核銷,毋庸再為行查。欽此?!?
是年,淮安關署被水淹沒,房屋率多傾圮,若不急為修整,不但難以棲止,而關庫所在歲收數(shù)十萬錢糧實難防守。當經(jīng)查明,關署前甬壁一座,鼓樓二間,大門三間,二門三間,大堂三間,兩耳庫房各三間,關帝祠、文武二帝祠各三間,財神、土地祠各三間,各書役班房、征收錢糧房共四十二間,宅門一座,東西配房各三間,二堂三間,正房五間,兩廂房各三間,游廊各三間,書房十間,辦事書房及廚房、下房等項共房五十五間,以上通共計房一百六十三間,外圍墻一百三十余丈,俱經(jīng)過水。除坍塌房六十余間、圍墻一百余丈外,其余房屋亦多柱木歪斜,瓦片頹落,更兼黃土淤墊六七尺至八九尺不等,此項房間必須筑打地基,重新一律修整,庶幾錢糧要地得昭慎重,以垂永久。隨即率領書算人等詳細踏勘。關署基址本屬洼下,其房間、墻垣應就現(xiàn)淤基地普下丁樁,另行修建,務使房間、墻垣完整堅固,其所需木石、磚瓦、鐵釘、灰斤、架木、丁樁、麻刀以及夫役人工工飯等項,除舊料檢選應用外,估需銀五千余兩,奏請于本年提存辦公銀一萬兩內(nèi)借支銀五千兩辦理興修,每年于監(jiān)督養(yǎng)廉內(nèi)扣存銀一千兩,分作五年清款,于年終解繳雜項銀兩之便,一同解繳。等因。于乾隆三十九年九月二十日具奏。十月初九日,奉到硃批:“知道了。欽此。”
四十一年,奉旨:“各關課額比較數(shù)目仍以雍正十三年為定例?!?
四十二年八月,欽奉恩旨:“各關稅課盈縮率由于年歲豐歉,固難免參差不齊,而通計三年即可得其大概,若多寡不甚懸殊,原可無庸過于拘泥,此法最為平允。嗣后,各關征收盈余數(shù)目較上屆短少者,俱著與再上兩年復行比較。如能較前無缺,即可核準。若比上三年均有短少,再責令管關之員賠補,彼亦無辭。所有雍正十三年為準之例,嗣后不必行。欽此?!?
續(xù)纂令甲
四十年,淮、宿兩關缺額,監(jiān)督伊賠銀二萬一千九百三十八兩零,監(jiān)督寅亦按股分賠,余免。
四十一年,準江南河督咨:“嗣后各省銅船到關,將過關日期呈明工部錢法堂,并咨江南河院?!?
四十二年四月,奉部札知:“嗣后報解關稅,照例出具文批,交管解員役報科,俟部批實收掣獲,仍送科磨對?!?
是年,飭諭各商照例報納轉河錢糧。詳載《文告》。
四十四年六月,準蘇藩咨:“送匠鋪硝磺定稅原卷。先是各衙門咨到,一應案卷,于乾隆三十九年被黃水淹沒無存,經(jīng)前監(jiān)督伊咨報各衙門抄取?!?
是年,頒到戶部《各省錢糧則例》四十本。
四十五年三月,準江督咨:“奉兵部復準,凡織造、關、部、司衙門起解餉鞘,一切動用勘合等差,由按察使刊刷總理驛牌,俟移填、勘合之時,將牌一并附送,聽該衙門查照。勘合字號及馬、夫等項數(shù)目,先一日填發(fā)首站遞傳知照,并聽自行隨時專案呈部備查。”
是年,嚴禁關役滋擾應試士子。
是年七月,監(jiān)督征奏準:“回空漕船貨物兼納宿稅,宿關人役無須增添,其應征稅銀用宿關淮收之法,即在淮關輸納錢糧仍歸宿關項下。向例淮稅單內(nèi)列‘關’、‘廠’字樣,茲于‘廠’字下列一‘宿’字以別于淮,所有應輸宿稅某某貨物應上正銀若干登注其下,便于交納,分登宿簿,并調(diào)選宿關書算來淮承辦,以專責成?!?
四十六年,監(jiān)督征奏準:“各關鹽政、織造長隨不法,照旗下家奴治罪?!?
四十七年,奉部札準:“辦理《四庫全書》職官表處洽取關稅各差應行纂載之條,遵將淮、宿、海關建設處所并大小各口岸坐落處所送部?!?
四十八年,準造辦處咨:“嗣后,摺奏并咨文內(nèi)直書‘造辦處’,不必添寫‘養(yǎng)心殿’字樣?!?
是年,關稅缺額,監(jiān)督全賠銀一萬兩,余免。
四十九年,關稅缺額,監(jiān)督全、福按任事日期分賠一半。
是年九月,前監(jiān)督全以未奏江南清口淤阻,內(nèi)務府議停支養(yǎng)廉二年。奉旨:“寬免一年。”
五十年七月,準兩淮鹽院咨:“淮南綱食口岸通、泰二屬場河淺阻,須預為籌備。據(jù)兩淮運使詳議,南商賈運北鹽,酌撥五萬并引赴儀所交卸。監(jiān)督福與兩淮鹽院往復咨議,以向來淮北鹽引過關,每年例解銀一萬兩,以為鹽鈔。今南商賈運北鹽,不在北商鹽引之內(nèi),例應格外輸鈔。查淮北每年額運綱鹽十三萬五千一百三十六并引,合單引二十七萬二百七十二引,每年共完船鈔銀一萬兩,核計每單引該銀三分七厘,又每兩應完火耗及補平色銀一錢二分六厘二毫八絲。茲酌撥并引五萬,合單引十萬,即照淮北按引輸鈔成例,共該鈔銀三千七百兩,火耗、平色照完外,并解費銀二百六十六兩四錢,前后由運庫批解,到關匯解?!?
是年,關稅缺額,免賠。
是年分經(jīng)費共支用過銀三萬三百七十兩三錢七分七厘,向系在于火耗項下動用,查是年淮、宿、海三關稅額短絀,隨正額僅收火耗銀二萬五百三十七兩四錢七分,計不敷銀九千八百三十二兩。監(jiān)督福緣無盈余可撥,未敢援例請銷正款,附片奏準,將經(jīng)費內(nèi)支過養(yǎng)廉,仍按數(shù)扣繳解部歸款。
五十二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福賠銀一萬兩。
五十三年二月,監(jiān)督征奏準:“捐廉成造駁船三百只,撥運漕糧及河工物料。先在關庫盈余項下?lián)馨l(fā)銀五萬兩作工價,自本年起于逐任監(jiān)督養(yǎng)廉一萬兩內(nèi),每年扣還五千兩,分作十年歸款?!?
是年,部頒正副砝碼各二副,先后到關。
是年冬,奉旨:“嗣后,淮安關筆帖式三年期滿不必全行更換,于三員內(nèi)遞年更換。欽此?!?
是年,頒到戶部《則例》。
是年,奉旨:“奏報雨水地方事件,不得用頒揚虛詞填砌?!?
是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福、監(jiān)督征并署監(jiān)督李,按任事日期分賠一萬兩,余免。
五十四年,監(jiān)督征以失察李天培灑帶木植,罰應納木稅銀二萬兩,分兩次解內(nèi)務府充公。
五十五年,奉部札:“嗣后,咨呈如有‘家產(chǎn)盡絕’字樣改為‘無力完繳’?!?
是年,準江督咨:“奉上諭:‘前據(jù)孫士毅奏,川省地方向有攙和小錢之弊,請定價收買銷毀,另行改鑄制錢。已降旨傳諭該署督嚴禁私鑄,以絕弊源。并令四川、云、貴鄰近各省,一體嚴行查辦矣。昨據(jù)叩閽民人呂鳳翔具控呈詞,內(nèi)有陜西安康縣私鑄小鐵錢一款,可見陜西地方竟有奸民等私鑄之弊,又聞浙江商民市易亦多將破爛小錢攙和行使,其弊與川省相同,不可不嚴行查辦。從前整頓錢法,曾經(jīng)通行飭禁不得擅用小錢,近年以來地方官視為具文,因循不問,遂至小錢充斥夾雜行使。奸民等希圖射利,必致私毀制錢,將一文改鑄數(shù)文,質(zhì)地輕薄,殊干例禁。但相沿日久,若一時嚴行查禁,恐市肆錢價驟昂,于小民生計亦有關系,自應將破爛小錢收買改鑄,其尚堪行用之錢定以易換價值,使之無利可圖,行之以久,為之以實以漸,其弊不杜自絕,斷不稍事張皇,使市儈聞之居奇昂價。至奸民等既能私鑄,必致私銷,弊源實在于此。各督撫務須不動聲色,督飭所屬密行查禁,倘再顢頇不辨,使小錢仍復流通,則惟該督撫是問。除就近而行傳知梁肯堂、長麟外,將此諭令各省督撫知之。欽此。’”
是年,準戶部札:“奉諭旨:嗣后‘天元’、‘帝皇’等字樣,俱不得概行編列?!?
是年,比較盈余較多。
五十六年,頒到兵部《清漢則例》。
是年,準漕督咨準通政司:“嗣后,本章務須字體端莊,不得輕墨淡描?!?
是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董賠銀一萬兩,余免。
五十八年,監(jiān)督董以起解五十七年分收稅冊檔遲延,議處。
五十九年,頒到《萬壽盛典》一部。
六十年,監(jiān)督盛以查漕船嚴,召還。
是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盛賠銀一萬九千八百七兩五錢。
嘉慶元年,奉旨:“據(jù)保興奏請陛見,朕已批令前來,但保興折內(nèi)所寫‘眷戀’朕躬殊屬非是。外任大臣等凡遇陛見之年,不過照例具奏耳,不致眷戀朕躬,此皆保興之清語平常所致,除將保興申飭外,嗣后外任大臣等奏請陛見時,毋得再寫‘眷戀’等詞。倘仍然如此書寫,定行交部議處,將此通行傳諭知之。欽此?!?
二年十一月,監(jiān)督劉奏準:“監(jiān)督每年養(yǎng)廉一萬兩,照前任監(jiān)督征原奏,扣繳添造駁船銀五千兩,分十年解部。自乾隆五十三年至嘉慶三年業(yè)解過戶部銀五萬兩歸款訖。請嗣后此項養(yǎng)廉五千兩,作為節(jié)省,按年解交內(nèi)務府充公。”
是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劉賠銀三萬兩,余免。
三年,比較盈余缺額,監(jiān)督劉賠銀五萬兩,余免。
四年三月,奉上諭:“向來各關征稅于正額外,將贏余一項,比較上三屆征收最多年分。如有不敷,即著經(jīng)征之員賠補。以致司榷各員藉端苛斂,而賠繳之項仍未能如數(shù)完交,徒屬有名無實。因思各關情形不同,所有盈余數(shù)目自應酌中定制,以歸核實,而示體恤。已于戶部所奏各關盈余銀數(shù)清單內(nèi),經(jīng)朕查照往年加多之數(shù),分別核減。自此次定額之后,倘各關每年盈余于新定之數(shù)再有短少,即行著落賠補;如于定數(shù)或有多余,亦即盡收盡解。其三年比較之例,著永行停止。至工部船料、竹木等稅,除揚關向無定額及由閘等關并無盈余外,其余亦經(jīng)分別減定,嗣后即一律辦理,毋庸再行比較單并發(fā)。欽此。”
是年,準江督咨、準禮部咨:“八月十三日,高宗純皇帝圣誕,一日虔誠齋戒,不理刑名,內(nèi)外禁止屠宰?!?
是年,本關給米販戳記。
是年十二月,奉上諭:“戶部議駁蔣兆奎請給各省幫船銀兩分年扣還等因一摺,業(yè)已依議行矣?,F(xiàn)在漕務節(jié)經(jīng)降旨,令有漕各督撫將旗丁疲乏情形確查妥議,量加津貼,并將陋規(guī)盡行革除,自可無虞匱乏。乃蔣兆奎執(zhí)拗性成,總以運費不敷為詞。又請將漕項銀兩借給各丁,每船自五十兩至一百兩不等。試思此項借給銀兩,自不得不分年扣還,但該旗丁等在初借之時自屬寬裕,至次年即須將所領行月等項坐扣,已不免拮據(jù)。至逐年坐扣,勢必更形竭蹙,不能如數(shù)歸款,竟與各省積欠錢糧無異。是公項既致無著,而于運丁仍無裨益,殊非切實調(diào)劑之道。因思向來漕船準帶土宜一百二十六石,例不報稅,原為恤丁起見,今著再加恩,準其多帶土宜二十四石,共足一百五十石之數(shù),俾旗丁等沿途更資沾潤。從此運丁一切陋規(guī)既經(jīng)裁革,應得之項自可如數(shù)給發(fā),又經(jīng)部議酌加津貼米石,今得準其加帶土宜,一切倍加寬裕,自不得再有所藉口。倘嗣后總漕、倉場等衙門及衛(wèi)(棄)[弁]等或仍有需索旗丁情事,準其據(jù)實首告,必當嚴辦示懲。將此通諭知之。欽此?!?
六年九月,準蘇臬咨:“嗣后,各關庫撥解各省兵餉,照例填給勘合。其余委員解京之款數(shù)在五千兩以上者,仍填給勘合;在五千兩以下及部飯奏銷冊檔等項解部者,填給火牌。”
八年三月,戶部議奏:“江督費奏贛榆縣生員吳昌善前在都察院呈控淮關禁止豆餅不準附載豆船由青口對渡劉河銷售一案,該總督請將豆餅一項載入戶部《則例》,準其由青口對渡,在海關輸稅售賣。查海防以口岸為重,青口地居險要,所產(chǎn)黃豆賴劉河銷售,非無路可通,不過從海運多獲便利。國家曲體民隱,準令黃豆出口,已足裨商民生計。豆餅為粗重肥田之物,既非他邑之必不可少,亦于贛榆之所利甚微。該生遠涉京師,急急上控,其意存夾帶私貨偷漏稅課,已可概見。嗣后,請仍照乾隆五年原定《章程》,該縣所產(chǎn)黃豆,準由青口運至劉河。應行給票查驗之處,俱照向例辦理,不準豆餅一并運往。其一切南北雜貨,俱不準由青口出入?!狈钪迹骸安孔h甚是。海口例禁,理應嚴密。商民惟利是趨,其呈請豆餅出口銷售之處,不過為夾帶私貨起見。該督所請弛禁,殊屬非是。嗣后,著仍遵照舊定《章程》,督飭稽查。欽此?!?
九年七月,戶部札知:“奉上諭:‘御史賈允升奏請嚴禁挖改題本年月蓋印之處以防流弊一摺,所奏甚是,足見留心國政非摭拾浮言者可比。題本末后填寫年月,例用印信鈐蓋,原以防吏胥竄改情弊。近來外省題本往往于填寫年月之處多有挖補,即經(jīng)內(nèi)閣票出飭行,亦復不加查察,殊非杜弊之道。題本書寫年月之處乃系末幅,字數(shù)無多,若有錯誤,何難接扣另繕?嗣后,外省督撫凡遇題本年月日,俱不準挖改,一有錯誤即著另換一扣粘尾接寫,仍將粘寫之處鈐印,以杜弊端而符體制。至通政司衙門遇有題本月日改補者,向俱隨時用摺帖聲明送閣,內(nèi)閣即票擬飭行。何必逐件題參,徒滋煩瀆?所有近數(shù)月間,內(nèi)閣票出年月挖補飭行之本,著大學士會同通政司堂官,詳細核對到閣日期是否逾限,及月日有無不相符合之處,另行具奏。欽此?!?
是年十二月,奉上諭:“前經(jīng)降旨,令有漕省分各督撫酌量采買米石運通接濟。本日據(jù)湖南巡撫阿保林奏到,該省接奉諭旨后,現(xiàn)在采買二十萬石,擬于幫船內(nèi)搭運五萬石。其余十五萬石,雇用民船,分為三批,派員押運。并據(jù)奏稱‘此次受雇民船過關時,可否免其納料’等語。民船過關,例應交納船料。但此受雇裝載官米,與攬載客貨不同?,F(xiàn)在水腳銀兩,據(jù)該撫奏稱‘尚欲于官使之外,酌為增貼’。若令完納船料,該船戶等仍不免竭蹙。此等情形,亦非特湖南一省為然。著傳諭各該省管關巡撫及各監(jiān)督,所有此次采辦米石各省分,如系雇用民船裝運赴通者,于經(jīng)出各關有應納船料地方,均著加恩,免其完納,無任吏胥等稍有勒掯滋擾。將此各諭令知之。欽此?!?
十年四月,準江蘇奉漕督行準戶部咨:“嗣后,達部結冊填寫年月小日,文內(nèi)接扣蓋騎縫印?!?
是年七月,監(jiān)督李奏準:“近年黃水間有淤淺,全漕駁送,在在需船,籌款增造駁船一百五十只,挽濟漕運兼運河工物料,免礙商船。并請于監(jiān)督現(xiàn)支養(yǎng)廉五千兩內(nèi),每年捐銀一千五百兩。又請于前項解交內(nèi)務府充公五千兩內(nèi),每年扣借出一千兩,作為造船之費。仍請照上次捐造駁船之例,先在關庫盈余項下?lián)馨l(fā)銀二萬五千兩,交河庫成造。自本年為始,于逐任監(jiān)督現(xiàn)支養(yǎng)廉數(shù)目內(nèi)及前項節(jié)省解交內(nèi)務府充公銀內(nèi),分作十年,將盈余項下,先行歸款;其扣借內(nèi)務府積至一萬兩之項,仍請于逐任監(jiān)督現(xiàn)支養(yǎng)廉內(nèi),再分作六年半歸款。并聲明近年豆載商船,不能由閘口順流而下,均從老壩口盤壩來關。今既添造駁船濟運,請免封徐、邳一帶民船。又尋常四百石船只,應請照前江督書奏五百石大船之例,一并免其封雇?!?
續(xù)纂令甲
嘉慶十六年十月三十日,兩江督院百片奏:“再,奴才審辦淮關缺額之案,雖已查核詳明,并無侵蝕情弊。但查該關稅務,全仗北來豆船。而各商由河南等處販買南來從洪湖行走者,俱應由運河下達淮關納稅。奴才訪查洪湖南畔有清河、盱眙連界之二山子地方,可以徑過蔣家壩壩下,由觀音寺一帶小河入高寶湖,即從邵伯出口仍入運河;又有山陽縣屬之周家橋草澤河歸岔河鎮(zhèn),亦為入高寶湖之路。因思各商船南下貿(mào)易,雖于此路有盤壩之艱,而程途較為近捷。恐有奸牙勾引繞越正關,各商惟利是趨,希圖漏稅,亦未可定。隨飭接署關務之鹽巡道朱爾賡額密委妥員,前赴邵伯聚總之所,查點豆船。若該處多于淮關,即系由別途偷漏。茲據(jù)復稱,挨查該處行店賬簿內(nèi)所載豆船,亦復稀少,核與淮關數(shù)目,大略相符。奴才伏思,關榷勾稽不嫌周密,既有蔣家壩等處可以偷越,亦難保其必無透漏,自應預為防范。應請于清河、盱眙連界之二山子地方及山陽縣屬之岔河,設立稽查稅口二處,以防繞越。又,淮關各路例禁,亦恐日久玩生。奴才現(xiàn)咨會新任監(jiān)督元逐細查明,由奴才會同江、安兩省撫臣,出示申明,委員查辦,以冀稅課日有增盈。是否有當,優(yōu)乞皇上訓示。謹奏?!庇诩螒c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奉到硃批:“實心辦理,必有起色。勉之。欽此?!惫т涀蓵瑲J遵辦理。等因。到關,遵即相量二處形勢,于二山子、岔河最沖之處設口稽巡。所有二處房租、經(jīng)費,仍由淮關例給經(jīng)費內(nèi)酌撥,毋庸另議開銷。等因。抄錄原奏,繪圖貼說呈報戶部,旋經(jīng)部復:“應如所呈辦理?!比栽性摫O(jiān)督,將分派丁役稽查及經(jīng)費項下勻給房租、經(jīng)費銀兩之處,報部查核。
嘉慶二十年九月十三日,準戶部札知:“為片奏事,貴州司案呈內(nèi)閣,抄出兩江總督百奏‘南來之南貨、綢緞等項,訪知近來商賈每從六合、江浦等處起旱北上,偷越淮、揚兩關正稅,現(xiàn)在移行淮、揚管關之員派撥丁役就近巡查,仍嚴飭六合、江浦等縣一體嚴禁’一摺。嘉慶二十年八月初三日,奉硃批:‘覽。欽此。’欽遵于本月初八日抄出,到部相應抄錄原奏,行文江蘇巡撫并札行淮安關監(jiān)督,遵照辦理,可也。計單一紙:‘奴才百跪奏:再,查淮關偷漏之稅。北來豆糧,固當稽查嚴禁。其南來之南貨、綢緞等項,雖非淮關大宗,而一經(jīng)繞越,則不獨有損于淮關正稅,即揚關課額亦被隱漏。奴才前經(jīng)訪知,近來商賈每從六合、江浦等處起旱北上,只納澗關一處之征,遂偷越淮、揚兩關正稅,殊與定例有違。查六合、江浦等縣額設騾行本來無多,不準增設,緣大宗額貨難以供其雇用,每至待運須時,勢不能不由船載經(jīng)由淮、揚北上。從前立法本為甚善,但法久弊生,誠恐各該處添設私行,廣集騾頭,串通偷漏,實于淮、揚關稅大有妨礙。當經(jīng)札司查明,六合縣額設騾驢行口八戶,江浦縣浦口額設騾行四十二戶,尚無新添私設情事。查定例,大宗船貨不準盤山繞越,惟小販準其盤山行走。第商賈惟利是圖,誠難保其不將一大宗改為數(shù)小宗,勾串六合、浦口行戶盤路北上,在商販既希圖便易,而奸牙勾串,避重就輕,亦恐勢所不免,不可不隨時查禁。奴才現(xiàn)在移行淮、揚管關之員,不時派撥丁役,就近赴京口、浦口一帶巡查,仍嚴飭六合、江浦等縣一體嚴禁。如有奸徒于額設牙行之外私行添設,勾串大宗船貨違例盤陸北上,致漏各關正稅,即行嚴拿究治。庶稽查益較周密,而淮關稅額不為無益,揚關亦兼收其利矣。合將辦理緣由,附片陳明,伏乞睿鑒。謹奏?!螒c二十年八月初三日,奉硃批:‘覽。欽此?!?
嘉慶二十一年正月初六日,準江蘇撫院張咨:“為欽奉上諭事。嘉慶二十年十月初二日,準爵督部堂百咨:嘉慶二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承準兵部火遞到軍機大臣字寄兩江總督、三等男百,江蘇巡撫張:嘉慶二十年九月二十一日,奉上諭:‘各省關稅正額、盈余,皆系久經(jīng)酌定數(shù)目,相沿征解。各關每屆期滿奏報征收銀兩,大約不甚相懸,間有缺額,次年得有羨余仍可補足原額,即江南之西新河關、揚關、鳳陽、蕪湖等關,亦莫不然。惟淮關、滸墅兩關,十余年以來,歷報短缺,為數(shù)甚多,竟有積重難返之勢。歲豐歲歉,皆不足額,殊不可解。該兩關監(jiān)督已非一任,或因缺額降革,或因賠項不能完繳,呈報家產(chǎn)盡絕,欠項壘壘,年復一年,殊屬不成事體?;?、揚、蘇州為著名繁富之地,從前司榷稅者皆有盈無絀。若謂米船客貨近年皆裹足不前,揆之情理,必無此事;如謂兩關監(jiān)督悉皆昧良侵蝕,亦未必盡然。關稅為國用攸關,該兩關如此疲敝,不可不設法整頓。著百、張就近確查淮關、滸墅兩關近年短缺情形,其受病之由實在何處?應如何量為調(diào)劑?會同悉心妥議具奏。若有侵蝕弊端,由驛嚴參,勿稍欺飾,將此諭令知之。欽此?!裰技男徘皝砉т?,咨請欽遵,等因到本部院,準此?!辈榇税敢呀?jīng)會同爵督部堂酌擬八條,恭摺復奏,并分別咨行,查禁在案。茲準前因,相應咨明,查照施行。是年正月初九日,準戶部札知:為遵旨議奏事。貴州司案呈內(nèi)閣,抄出兩江總督百、江蘇巡撫張復奏:查明淮安、滸墅兩關近年征收盈余虧短情形,量為調(diào)劑,酌擬八條,以期商通課裕一摺。嘉慶二十年十二月初一日,奉硃批:“戶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月初四日抄出到部。
一據(jù)奏稱,淮關分口如仲莊、周閘、草灣、永豐、茶庵、流均、軋東、長山、白洋、新河、后湖、廟灣等處共十三口,均歸入大關額內(nèi),向以豆餅為大宗。豆餅出產(chǎn)之處,自豫東、徐州而來者謂之“西河”,自東省運河而來者謂之“北河”,自鳳、潁、洪湖而來者謂之“南河”。豫東有收,則商販輻輳,歲歉則商販稀少,此系一定情形。比年來,河道多故,東、豫歉收,淮關缺額之由節(jié)經(jīng)臣百歷次具奏。本年河道暢順,御黃壩亦不堵閉,關稅征收可望日有起色。惟小口為分稽之處,大關為總匯之區(qū),欲使大關無虧,必須小口加緊,務使客商便于大關之投納,憚于小口之稽查,始為有益。查近年監(jiān)督因關稅短缺,俱注意辦理大關,因而書役、家丁不無多派,雖臣等查明,尚無弊混,惟關上多派一人即多一人食用,丁役自謀之念總重于為□□心。臣等已札致該監(jiān)督元,令將大關丁役擇其誠干可用者酌留,其余冗役概行裁撤。仍設法招徠商販,并于到關納稅之時備加體恤,不使留難阻滯。至于各小口則嚴密稽核,不使蠹胥奸棍包庇透漏。庶各商近悅遠來,以赴大關為便捷,以繞別路為艱難,則稅課自能逐漸充裕矣。
一據(jù)奏稱,海關歸于淮關報銷總計。查海州、沭陽、贛榆一路黃豆,每從青口航海對渡松江之劉河糶賣,歸販南路雜貨,仍由青口而入轉運東省售賣。于乾隆五年咨奉部議嚴禁,止許贛榆一縣之豆石就近對渡,但日久弊生,海、沭奸民惟利是趨,難免影射繞越,此路若不禁遏,非特淮關課稅有礙,即應赴蘇、揚納稅之物亦多從此偷漏。臣等已嚴飭海州、沭陽文武員弁輪赴青口稽查,并咨明淮關監(jiān)督派役前往巡察,凡應赴淮關投稅之豆餅等貨,概不許從青口行走繞由海運。
一據(jù)奏稱,南來之綢緞、茶葉、布匹、紙張、雜貨,從前由淮、揚連檣北販,每年收稅亦有十分中之二三,近年南來載貨船只每從鎮(zhèn)江運出江口,改由六合、江浦陸路北上,只納臨淮澗關一處之稅,偷越揚關、淮關兩處正稅。臣等復嚴飭江寧藩司,飭查浦口行帖,不準額外多開,勾串大宗貨物違例盤陸北上。仍出示曉諭蘇城一帶商民人等,不得將大宗貨物改為小宗,透漏淮、揚兩關稅額,自取查出倍罰之累。
一據(jù)奏稱,鳳陽、潁州一帶所出餅、豆,向由洪澤湖載運南來完納淮稅,名為“南河貨載”。近來徑走臨淮關,抄路南下,不來淮安投納者,殊屬違例巧避。臣等已咨明淮關監(jiān)督遴派妥實丁役渡河巡查,并札飭鳳廬道查明,如有應赴淮關納稅之貨,概行押令赴淮投納,以杜奸商巧越漏稅之弊。
一據(jù)奏稱,重運糧船抵關,恐其藉端逗留誤運,是以隨到隨放,向不簽查。惟于受兌之時,該監(jiān)督預咨江蘇糧道,飭委運弁賚帶印票,按每船準帶土宜貨物一百五十石之數(shù),于照內(nèi)填明所置貨物,給發(fā)該丁,持赴本關巡查處所,掛號驗裝,不準客貨偷上糧船,逾額多裝。無如丁舵人等往往于照票之外,勾串牙行,攬裝客貨,影射出關。一經(jīng)該關照例稽查,該幫丁等不服盤驗。嗣后,應由臣等預期咨明漕督,嚴飭糧道責成幫弁嚴禁,丁舵人等不許包攬客貨,偷漏稅銀。一經(jīng)查出,官參丁處,不少寬貸。以期稅務有裨。
一據(jù)奏稱,滸墅關嚴禁太湖各港、黃田港添設巡船,福山港挑挖積沙。
以上各條,臣等公同核議,于定例并無違礙,俱系調(diào)劑榷務實在情形。該督撫既稱分飭各處,并咨該關監(jiān)督一體加意巡防,庶可杜絕繞越偷漏之弊。單內(nèi)所稱裁撤大關冗役、嚴密小口稽查、疏浚福山要口,以利商舶來往,及額外不準多開牙行、糧艘查禁私攬客貨等款,俱于稅務有裨,應如所奏辦理。俟命下之日,臣部行文欽遵。再,查單內(nèi)有茶庵一口,臣部《則例》無此名目,應令查明聲復,以免牽混。為此,謹奏。嘉慶二十年十二月十六日奏。本日奉旨:“依議。欽此。相應札行淮關監(jiān)督遵照可也。”遵經(jīng)恭照奏準:調(diào)議淮榷四條,遴派員役實力稽查。至茶庵一口,原系天妃。因該口坐落茶庵地方,往來客販咸稱茶庵,實非天妃之外另有茶庵。備文呈復戶部。嗣奉部復:“以后毋庸率稱茶庵口,以免牽混?!?
續(xù)纂淮關統(tǒng)志 卷七則例
淮安文獻叢刻
淮關統(tǒng)志卷之七則例
淮、宿、海三關量船各例附
關市之賦,其來舊矣。而歷代算征之條,未聞畫一通曉。設或吏胥緣以為奸,未免歸之公帑者常少,而飽諸私橐者常多。惟宋建隆年間,詔榜《則例》于務門,毋許更改增損,誠善政也。我朝法制寬大,條教精詳,并命司榷諸臣,各于設關處所,將酌定收稅名目、銀數(shù)分列榜示,俾商賈行旅咸得周知,永遠遵守。是于抑末之中,未始不寓寬恤之仁。近悅遠來,實于茲攸賴。志《則例》。
淮安關現(xiàn)行征收則例
計開:一分例
中雜木板每片淮安中篾?亶每條
毛竹每十段小沙席每十拑
金漆馬桶每個磁花瓶每個
火盆架每個篾圍爐每個
竹車每個紅土小鏡架每座
茶洗每個提桶每個
湯每個籐枕每對
槅子每對布緞枕每對
小竹床每張竹椅子每張
腳盆每個皮套每個
板凳每條椅搭每條
茶桶每個布緞椅墊每對
月牙竹桌每張騷鼠皮帽沿每十副
狐皮領每十條大釉缸每口
大狐皮每張染元狐帽沿每十副
土砂缸每口活豬浮水過渡每口
緞靴每雙板碾石每塊
棉線查子每副鞍鞒每副
招牌每扇籐席每條
竹面架每張弓每張
磁魚串每個石水輪每個
大磁花缸每口弓面每副
馬杌子每張蒲椅墊每對
馬鞍轡每副瓦燈盞每百個
瓦湯勺每百個磉石每塊
瓦茶酒壺每十個瓦夜壺每十個
土砂罐每十個土砂銚每十個
土火爐每十個土煙囪每十個
瓦暖硯每十個瓦酒罐每十個
瓦噴壺每十個瓦油罐每十個
瓦燈臺每十個瓦香爐每十個
竹茶盤每十個金漆盤子每十個
蠟丸每百個眼鏡每十副
獺皮帽沿每十副獺皮煙插荷包每十副
海龍皮帽沿每十副
一分五毫例
淮安小四花?亶每條
一分一厘例
舟瓜船茅篷每扇
一分二厘例
蘇州中篾?亶每條蘇州中攢?亶每條
一分二厘五毫例
淮安大篾?亶每條中茅篷每扇
一分二厘九毫例
揚州笪竹每十根
一分三厘五毫例
淮安中四花?亶每條蘇州小八皮?亶每條
一分五厘例
五寸闊分桱板每塊
一尺五六七寸圍圓桱木每根
雜木舊板每丈
八寸至一尺一寸松木每段
箭桿竹每把計九百根傘柄竹每把計五十根
淮安大四花?亶每條淮安小八皮?亶每條
蘇州中八皮?亶每條西河連二松木每段
大雜木板每片洗臉架每張
腳坐桶每套木花架每張
宜興豆口竹每十把青溪大四子竹每十把
梅溪小四子竹每十把
雜木扁擔每十條大沙席每十拑
大笤葉篷每十條雜篙木每十根
布鞋每十雙靴鞋底每十雙
皮底每十雙篩子每十個
一分六厘五毫例
宜興苦竹每捆六安笪竹每把計三十根
大茅篷每扇
一分七厘五毫例
淮安中八皮?亶每條蘇州大篾?亶每條
一分八厘例
蘇州大八皮?亶每條蘇州大攢?亶每條
一分九厘例
小雜木每段
二分例
分松板每十塊檀木棍每十條
油撒每十個盤頭每十個
帚把每十捆五花席篷每十頁
搶篙木每十根柳木椅每張
竹桌每張風箱每個
中竹床每張竹柜每張
竹圈椅每張插屏每座
碾駝每個鏡架每座
石碓臼每個洗澡桶每個
篾箱每個果桶每個
大磁花罇每個石滾子每個
滿堂紅燈每對大瓦壽缸每口
頭面箱每對木檢妝盒每對
攢盒每對抽系匾方盒每對
鍋蓋每十個風燭架每座
圓盒每對石門枕每對
磁罐每對聯(lián)凳每條
琴凳每條馬、坐桶每副
手磨每盤銅盆銓每個
門臺石每塊花鼓石每個
石獅子每個美人凳每條
捶衣石每塊石板每塊
石槽每塊小太湖石每塊
黃牛每只竹書架每個
文具每個鏡架匣每座
鎖桶每個竹花箱每個
石香爐每個枕箱每個
磁花墩每個板門每對
提盒每對磁對聯(lián)每對
煙撬每條穿衣鏡架每座
高燈架每個皮箱架每個
鐘架每個按板每塊
屏門每扇竹絲拜盒每十個
抽絲盒每對木梳匣每十個
帽盒每十個金漆拜匣每十個
瓦盆每十個籐帽胎每十個
棉夏布襪每十雙綢緞鞋每十雙
石柱子每個
二分一厘例
淮安大攢?亶每條
二分二厘五毫例
雜木新板每丈淮安大八皮?亶每條
楠木舊板每丈連皮杉篙木每十根
檀木扁擔每十條
二分五厘例
柳條每石硬竹篾每石
扒齒每石石灰每石
棉花種每石鹽包灰每石
琴桌每張梳桌每張
飯桌每張棕屜每張
炕桌每張錢桌每張
六花席篷每十頁芒稻、黍子、糝谷每石
二分七厘例
宜興水笪竹每捆計五十根宜興水竹每捆重三百五十斤
二分七厘五毫例
龍?zhí)犊嘀衩坷χ囟俳?
三分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圍圓桱木每根
西河小松木每根六七寸闊桱板每塊
棗木每段大篾纜每條
一尺至一尺一二寸圍圓桱木每十根
毛竹每十根淮席每十拑
蘇州小扌牽?亶每十條摺子每十盤
七花席篷每十頁大五花席篷每十頁
竹夫人每十個杭州籃每十個
飯籠每十個食簍每十個
考籃每十個篾籮每十個
篾火爐每十個竹篾簸箕每十個
柳笆斗每十個窗槅子每十個
竹海撇每十個子花每石
舊棉花每石炭屑每石
雞頭谷每石麻線蝦每石
煤炭、木炭、焦炭每石鹽蟹每石
蟹蚱每石蒲包每石
血料每石蒜瓣每石
荷葉每石醃菜每石
洗玉沙每石土罐泥四塊折一石
檾葉每石萵苣葉每石
大竹床每張春凳每條
竹條桌每張石驢磨每盤
水牛每只竹幾每張
炭基每石紫土每石
蒲草每石踏板每塊
竹衣架每張小書幾每張
醃萵苣每石鹽瓜每石
蘿卜干每石自關下裝往南去者,每石征收二分五厘
關下收買米麥豆雜糧每石
南來大小麥秫秫關下卸每石
烘籃每十個
三分五厘例
中雜木每段篩子底每石
金漆條桌每張軟竹篾每石
八花席篷每十頁燈籠筐每石
三分七厘五毫例
蘇州扌牽?亶每條人?亶每條
風?亶每條
四分例
青竹每百根九花席篷每十頁
一尺二寸松木每段大麥秫秫大麥仁每石
山藥每石荸薺每石
蘋果每石風菱每石
甘蔗每百條鮮麻蚶每石
百合每石榆皮每石
末香每石蒼術每石
煙子每石香芋每石
蛤蜊每石檾每石
蝦糠每石廢釘每石
廢鍋鐵每石榖樹皮每石
土茯苓每石鮮桃杏每石
山里紅每石木棗每石
柿子每石芋頭每石
鮮葡萄每石藕干每石
李子每石子每石
石榴每石金漆椅子每張
鐵屑每石衣箱每個
楠木杌子每張木墩每個
小幾桌每張香幾每張
書幾每張皮箱每個
籐杌子每張?zhí)艉忻考?
抬盒每架食盒每架
杌子每對宮紗燈每對
羊角燈每對秫楷[秸]席每石
枇杷果每石火漆每石
漕桶每個木火箱每個
玉秫米每石果罩每十對
桌席插屏每十對綢緞襪每十雙
灰鼠皮每十張汗衫珠每石
四分五厘例
楠木新板每丈
一尺三四寸圍圓桱木每十根
十花席篷每十頁蘇州中扌牽?亶每十條
吊包魚潮河來四包折一石
四分九厘例
大雜木每段
五分例
小雜木板每十片寸松板每十塊
青標竹每百根鋤柄竹每百根
小墊席每百條西河中松木每根
挑水桶每十個龍?zhí)端衩坷χ囟俳?
土火盆每十個鐵湯罐每十個
瓦撇盆每十個土砂鍋腔每十個
伏手箱每十個木酒海每十個
瓦湯盤每十個瓦面盆每十個
土砂盆每十套瓦蓋盆每十個
竹杌子每十張篾匾每十個
漆竹對聯(lián)每十對栽花桶每十個
竹木腳踏每十個布靴每十雙
豆、小麥、蕎麥、小米、飯米每石飯米如在本地卸賣,每石二分。
粘米每石如在本地卸賣,每石四分。
麩曲六十塊折一石牛羊角屑每石
蠶豆每石水梨每石
短頭發(fā)每石豬、雞、鴨毛每石
蓖麻子每石麻餅十斤起至十二斤止,十片折一石。
菜子餅十斤起至十六斤止,十片折一石。
蓖子餅十斤至二十斤止,十片折一石。
小麻餅七斤起至九斤止,十四片折一石。
金漆衣架每張手巾架每個
書架每張書桌每張
籐春凳每條八仙桌每張
籐屜每張廚柜每張
四仙桌每張楠木飯桌每張
牛磨每盤干面每石
貂皮每張活豬船裝每口
皮屑每石豆餅每石
二尺一二三四寸圍圓桱木每根
六分例
涇縣水竹每十把每把二十根蘇州大扌牽?亶每十條
燒標竹每百根薰竿竹每百根
挽子竿每百根淮條席每百領
中墊席每百領工壇每十個
銀鼠皮每十張八寸至一尺桱木每段
一尺三寸至二尺松木每段
柳桱木每段葫蘆子每石
菜子每石芝麻每石
泉酒四壇折一石瓜子每石
香、菜油每石醬油每石
醬黃每石酒、醋每二壇折一石
筆管每石香椿每石
土堿每石皮硝每石
蚊香每石紅土每石
靛種每石水靛每石
新棉花每石酒糟每石
干豆角每石倭瓜條每石
蘿卜種每石油腳每石
碑石每塊大太湖石每塊
雞頭米每石醬每石
礬石桌面每塊
六分五厘例
揚州扌牽?亶每條揚州笪竹每捆計五十根
七分例
山羊每十只
七分五厘例
小雜木每根圓二尺至三尺、長二丈八尺止。
水杉板蹔頭每塊
二尺五六寸圍圓桱木每根
小松木每根西河大松木每根
二尺一二三四寸松木每段
榆槐雜樹每株跳板每十塊
長稍竹每十捆每捆計三十根
小茅篷每十扇贛州茅篷每十扇
席插頭篷每十扇短松板每十塊
雜木棍每百根棹柄每百根
竹扁擔每百根大墊席每百領
小笤葉每百條
八分例
棗子每石栗子每石
核桃每石土蛈每石
蝦皮每石柿餅每石
磁器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八折皂礬每石歷任招商減收五分
海蜇每石薏苡仁每石
黃花菜每石魚子每石
醃魚每石海白菜每石
鹽肉每石鹽雞鴨每石
鹽鵪鶉每石豬油每石
蝦米每石白果每石
糖果每石紅柑每石
橘子每石何首烏每石
糖毬每石佛手每石
紅白糖每石生姜每石
紫梗每石木耳每石
牛毛草每石竹筍每石
香櫞每石木瓜每石
紅曲每石豆粉每石
葫蘆條每石干菌子每石
蟶干每石節(jié)蟹每石
吊魚包每石香料每石
藥材每石明礬每石
槐花每石麻繩每石
苧麻每石驢、犬皮每石
山麻每石鵝毛翎每石
無毛羊皮每石白酒藥每石
明瓦每石枝圓每箱
料絲每石海金沙每石
陀僧每石扁豆每石
糕匣板每石砂紙每石
羊肝石每石糟油每石
藕粉每石汗衫每石
糖蒜每石蕨粉每石
芭蕉扇四包折一石銀魚每石
云片糕每石杏仁每石
安樂菜每石橙子每石
牛羊角每石鹽牛肉每石
牛油每石牛皮每石
滑石每石箭桿每石
螺蜔石每石蘆子每石
粉條每石竹葉每石
鮮蘭花每石籠圍板每石
橡碗子每石驢刷草每石
人言每石水仙根每石
山查[楂]每石驢毛每石
算盤二十五面折一石樺樹果每石
木燭臺每臺蚌殼每石
木瓢每石海石每石
木屐每百雙雨傘每百把
樺皮每石肥皂每石
紙篾每石筷子每石
水膠每石土粉每石
線香每石松香每石
草席八十條折一石扇子每石
棋子每石涼草鞋五十雙折一石
土銀罐每石黃廬木每石
箸葉每石茴香每石
腐乳每石豆豉每石
燭心每石海皮硝每石
輝平紙每二塊神馬紙每二塊
黃淌紙每二塊毛廠紙每二塊
火紙每二塊高白紙每二塊
表心紙每二塊申文紙每二塊
花尖紙每二塊元連紙每三塊
竹棉紙、古柬紙每四塊
毛邊紙、官方紙每四塊
黃表紙、對方紙每四塊
連四五紙每四塊荊川紙、扛連紙每六簍
文號紙每六塊毛六紙、桑皮紙每八塊
連七紙每十六塊
古婁紙、古連紙每二十四塊
卷筒紙每四十塊金磚紙每百塊
睡椅每張花梨、紫檀椅每張
大描金箱每個大板箱每個
大衣箱每個料絲燈每對
薄荷每石鹽干菜每石
海秋螺每石檾串每石
檾繩每石火石每石
宣石每石黃草每石
栗米每石蝦油每石
壽山石每石琉璃貨每石
醬菜每石東青子每石
人中黃每石松花粉每石
掛面每石九江紙每十六塊
小桑皮紙每十六塊鹿角每石
雜紙箱每石楠木椅每張
籐椅每張圈椅每張
羅漢椅每張大棕箱每個
珠燈每對灰鼠皮馬褂每件
油檔每十個撇缸每十口
蓋缸每十口
八分五厘五毫例
榆木每段
九分制
淮安小篾?亶每十條蘇州小攢?亶每十條
?。蓿劬d]羊每十只滑皮竹每百根
一尺一二三寸桱木每段
一尺一二三四寸短水杉板每塊
一錢例
二尺七八寸圍圓桱木每根
二尺五六七寸松木每段
蜂蜜每石蓮肉每石
青菜每石蜜餞每石
榛松榧子每石葡萄干每石
生鐵塊每石煙葉每石
土煙每石閩姜每石
冰糖每石炮[仗]每石
橘餅每石瓜子仁每石
鐵砧子每石蘭花子每石
落花生每石蜜橙糕每石
煙梗每石供柜每張
牛乳酥每石李干每石
金(膝)[漆]豎柜每張炕屏每架
條柜每張籠每架
天平每架箱柜每副
石碾每條楠木衣、書架每張
涼轎每乘剃頭擔每副
書柜每張神堂龕每座
一錢五厘例
一尺四五寸闊桱木每段
一錢一分二厘五毫例
連二松板每塊
一錢二分例
一尺五六七寸闊短水杉板每塊
風篷每合鉛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只征八分。
新釘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只征五分。
鐵條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只征五分。
茶葉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只征八分。鐵酒鍋每六口
大鐵鍋每十二口中鐵鍋每十八口
小鐵鍋每二十四口鐵繩每石
廢銅錫每石魚膘每石
門神每石鹽蛋每石計一千個
篾笆齒每石梳子每石
刡刷每石烏梅每石
燈草每石桕油每石
頭油每石桕燭每石
棉線坯每石熟鐵每石
茶子油每石火腿每石
青梅干每石蘇子油每石
楊梅干每石鐵器每石
钅倉子每石牛筋每石
一錢二分三厘例
磺每石
一錢二分五厘例
二尺九寸至三尺圍圓桱木每根
二尺八九寸至三尺松木每段
一錢三分五厘例
各色雜貨每驢三分例起至八分例止,計一百二十斤
一錢四分例
中雜木四尺至五尺圍圓每根長二丈八尺止
一錢四分五厘例
桐油每石
一錢五分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短水杉木板每塊
一尺五六七寸闊短杉板每塊
一尺五六七寸闊短閉陰杉板每塊
正杉蹔頭每塊中松木每根
一尺六七寸桱木每段
連三松板每塊金漆涼床每張
炕床每張羅漢榻每張
端蘆每百束短楠木每根
一錢五分二厘例
硝每石
一錢七分例
紫草每石長頭發(fā)每石
紅花每石歷任招商減收,只征七分。圖書石每石
籐棕每石紅頭繩每石
通草花每石計二箱舊衣每石
南京雜貨每石銅錫器每石
桂花料每石琵琶、弦子、月琴每十面
鼓每十面花椒每石
馬鐙每石煙袋桿每石
戲盔帽每石戲把子每石
玫瑰糕每石椰瓢每石
玫瑰蕊每石戥桿每石
琉璃每石鞭桿每石
桂花蕊每石
錫箔一百塊折一石歷任招商寬減,只征一錢。
一錢八分例
一尺一二三四寸連二水杉板每塊
二尺一二寸短水杉板每塊
一錢九分五毫例
大雜木每根圓五尺以上,長一丈八尺止。一錢九分五厘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短閉陰杉板每塊
二錢例
五尺以上圍圓榆木每根長二丈止
黃蠟每石涼暖帽胎每石
剪絨帽每石羊皮帽每石
棉線帶每石被囊每石
口袋每石手巾每石
棉線每石麻網(wǎng)每石
麻線每石白布每十二筒折一石
鋪襯每石
麻夏布每一百二十匹折一石
白興布每十八帖折一石
黃草布每八十匹折一石
草卷白布每八筒折一石
水沙布每八十匹折一石
山白布每六十匹折一石
東門闊布每六十匹折一石
生白布每十二筒折一石
崇明布每六十匹折一石
金漆天然幾每張
飛花布每一百二十匹折一石
兜肚每石圍屏每架
布領每石楠木豎柜每張
剪絨領每百條帽圈帶每石
鹿角菜每石布骨子每石
二錢二分五厘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短杉板每塊
連四松板每塊小松桅木每根
二尺一二三四寸闊短閉陰杉板每塊
二尺四五六寸闊短水杉板每塊
二錢四分例
一尺五六七寸闊連二水杉板每塊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圍圓桱木每段
鮮魚棹船每只
二錢五分例
生、熟漆每石帽纓每石
帽緯每石柿漆每石
二錢六分例
六尺以上圍圓榆木每根長二丈止
二錢七分例
青藍雜色布每十二筒折一石
包頭八十聯(lián)折一石廣葛每四十匹折一石
草卷色布每八筒折一石
白蠟每石糟魚每石
蘓木每石歷任招商寬減,只征二錢。五倍子每石
胡椒每石歷任招商寬減,只征二錢。杭粉每石
香蕈每石黃丹每石
銅綠每石氈貨每石
螣黃每石姜黃每石
水銀每石銀硃每石
羊毛每石羊絨每石
羊皮每石氈毼每石
檀降香每石速香每石
蕓香每石海參每石
鹿筋每石白鲞每石
沙魚翅每石貝母每石
色水沙布每八十匹折一石
貓皮每石雜毛每石
雜皮每石獾皮每石
胭脂每石雄黃每石
海帶每石潮腦每石
獺皮每石靛花每石
紙片金每石淡菜每石
燕窩每石黃鼠皮每石
子臍魚每石花梨木每石
阿膠每石硼砂每石
氈邊帽每石紫菜每石
鮑魚每石烏金紙每石
紙金線每石皮瓶口每石
雞腳菜每石海粉每石
石花菜每石肉桂每石
砂仁每石三七每石
各色雜貨每驢一錢例起至二錢七分例止,計一百二十斤。
二錢九分七厘例
四尺以上圓楠木每根長二丈一尺止
三錢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連二水杉板每塊
中松桅木每根
二尺八九寸至三尺闊短水杉板每塊
小羅松木每根
二尺一二三寸闊短杉板每塊
金漆八步床每張
二尺一二三四寸短桱木每段
扇車每張水車每部
三錢二分五厘五毫例
七尺以上圍圓榆木每根長二丈止
三錢三分例
藕船每只簑蒲草船每只
三錢五分例
三尺以上圍圓桱木每根
三錢七分五厘例
二尺一二寸闊連二水杉板每塊
三錢九分例
銀鼠皮襖褂每件
四錢例
鮮魚劃船、馬溜、江船每只
縷緞子每四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紗羅綢絹綾每六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綿綢每五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縷緞每四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黼黻紗緞套每四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片金緞每四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銷金緞每四十匹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
絲綿每石清江、淮城卸賣,正銀八折。絲線每石
絲網(wǎng)每石黃白絲每石
絲線帶每石戲衣每石
絲絳每石綢瓶口每石
繭綢每五十匹
四錢五分例
二尺四五六寸闊連二水杉板每塊
一尺一二三四寸闊短正杉板每塊
大松桅木每根
四錢九分七厘例
五尺以上圓楠木每根長三丈一尺止
五錢四分例
各色布每騾計二十四桶南來雜貨每騾計二百四十斤
六錢例
二尺七八九寸至三尺闊連二水杉板每塊
四尺以上圍圓桱木每根
中羅松木每根
六錢八分七厘例
六尺以上圓楠木每根長三丈一尺止
七錢例
綢緞每騾計二百四十斤
八錢例
針條每石銅鐵絲每石
玉料每石
綢緞船裝四卷折一駝計二百四十斤
九錢例
一尺一二三四寸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短正杉板每塊
一尺一二三四寸闊短花杉板每塊
大羅松木每根
一兩例
人參每騾計二百四十斤
一兩二錢例
二尺一二三四寸闊短正杉板每塊
五尺以上圍圓桱木每根
一兩三錢五分例
二尺五六七寸闊短正杉板每塊
一兩五錢例
一尺五六七寸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二尺八九寸至三尺闊短正杉板每塊
一尺五六七寸闊短花杉板每塊
一兩五錢六分例
絲網(wǎng)鴉船每幫計二只
一兩八錢例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一尺八九寸至二尺闊短花杉板每塊
二兩四錢例
二尺一二三四寸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二尺一二三四寸闊短花杉板每塊
二兩七錢例
二尺五六七寸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二尺五六七寸闊短花杉板每塊
標船每只
三兩例
二尺八九寸至三尺闊連二正杉板每塊
二尺八九寸至三尺闊短花杉板每塊
正單、分單、北鈔則例
六尺正單一兩六錢自二百七十一石起至千余石止,俱準其往回,照驗一年為滿。
五尺正單八錢自一百七十一石起至二百七十石止,俱準其往回,照驗一年為滿。
四尺正單六錢四分自五十石起至一百七十石止,俱準其往回,照驗一年為滿。
六尺半單八錢自五百一石起至千余石止
六尺分單四錢自二百七十一石起至五百石止
五尺分單二錢自一百七十一石起至二百七十石止
四尺分單一錢六分自五十石起至一百七十石止。間有百石之船載貨二三十石自北南下者,歷來亦納四尺分單。
北鈔每尺二錢五分淮關分口之長山、白洋、新河、后湖四處,無論雜貨雜糧,船載四十石以上,按梁輸納。
一、船必有舿,在桅后中艙兩邊走桿空虛之處。量船時,亦須統(tǒng)量在內(nèi)。再另量一邊走桿,加倍扣除。如舿內(nèi)無貨,則不應扣除。后舿與前舿同。
一、船有方水井,系船家留空察看,以防不測。量船時,亦統(tǒng)量在內(nèi)。另將井內(nèi)弓口,量明扣除。
一、船有氣桶,系船家探試潮濕之處。量船時,滿量在內(nèi)。核算時,則每貨百石扣除五斗。
一、船有站板,為兩邊出水之地,名曰“小桿”。船大,照弓口量明算除;船小,每百石扣除五斗。
一、船有神堂,量船時,亦滿量在內(nèi),仍另量明尺寸扣除。
一、西河舟瓜船、江船,除梁之外,每貨百石除跕四石。
扦查船貨例
一、各河豆船,有時、古兩種。時船面窄底寬,古船面寬底窄,船旁均有大。量寬,總以分中插為主。如有兩層,則以下為準。長則見載,量載不量空。艙深以桅艙實底為主,前后比較,以除墊艙之弊。如豆有高洼,悉令攤平。外有口袋,傾出扦量。其腳船有無夾帶,亦須查驗。
一、豆餅船只例,系滿載三量扦算,有舿加舿。量闊,總以桅后第三塊鎖袱處插分中為準。量深,以桅艙實底為主。前后比較,以除墊艙之弊。量長,以一字梁起至煙囪為主。如(稍)[梢]撬有餅,則量至稍[梢]撬。倘豬嘴艙裝有零餅,照豆船一體扦量。再,餅船不準卸桅并零擺餅片。如有駁船,俱令跟隨本船一同驗放。應納半單、分單,亦照例飭令報納。
一、南來生姜、茶葉、紅白糖,北來棉花、釘、鐵、土堿、皂、礬各項貨物,包簍件數(shù)、大小輕重、花色粗細不一。狡猾船戶每將大包大簍、細重之貨,藏匿艙底或兩旁桿下,轉以粗貨浮裝艙面,希圖隱(陋)[漏]。凡遇前項,貨船到關,俱照水駝之例,分晰開明挨艙所裝貨單,南、北來,同軍餉、天妃印帖送大樓,立刻扦查,抽點一二艙,對驗相符,照單報稅。如一艙不符,即再點再查。倘仍不符,即通船逐件徹底清查。并將查多數(shù)目,開明具稟,以憑酌核罰懲。
一、鴨嘴船裝載綢緞、布匹、錫箔等項,其船每多私艙、夾底,甚至有兩層夾底者,細貨最易藏匿。凡遇此等貨船,亦照例,分晰開明挨艙所裝貨單,南、北來,同軍餉、天妃印帖送大樓,并照前查點辦理。
一、西河北來貨船,由宿關南下。凡帶有駁船者,均于本船票內(nèi)注明駁船姓名、石數(shù),駁船票內(nèi)注明本船姓名、石數(shù),以備到關查核藏匿駁船之弊。其宿票內(nèi)并將一切貨物逐艙、弓口尺寸分晰填寫,俟大樓核算時,比較尺寸注明弓口之旁查對。
一、南北往來貨船,自數(shù)石起至一百四十九石,名為“照票”;自一百五十石以外,名為“大票”。如貨物零星,不足正銀一錢者,概免征收。
一、回空糧船抵關,例在河南岸關上總巡房前停泊,聽候差派扦查貨物,按例輸納放行。所收錢糧,歸入逐日錢糧數(shù)內(nèi)報解。
報納船單例
一、沙飛、馬溜、鴨嘴、蘆篷、漁樓等船,量船大小,應報六尺、五尺、四尺正單不等,單尾實貼船內(nèi),驗烙火印備驗,以十二個月為滿。如裝貨物,雖有正單,仍隨貨照例報納分單,不納半單。
一、南來未經(jīng)過關空船,并無宿遷契尾,亦無南河正陽單尾可驗者,無憑稽查,俱照船之大小,分別報納正單。
一、裝載船空下關,亦俱照前例,報納正單。
一、雞籠、雞蛋、香會船,出百石以外者,俱納四尺分單。有二百石者,仍照石數(shù),報納分單。
一、號船裝官物應差北上,有船批討關例不納單。至下水回空時,如帶有貨物,仍照貨報納分單。
一、閘溜船上下,不論有無貨物,俱納四尺分單。
一、綢布水駝船,無論多少,俱納六尺分單。大樓發(fā)給駝帖,以便回空備驗。下水裝載貨物,仍隨貨照例報納分單。
一、淮船、棹船、劃船、搖船,照例報納分單,概不納半單。
一、外河、天妃報過錢糧貨物,至大關驗票。其船能容百石以外者,貨物止二十余石,補納四尺分單。
一、磁器船不經(jīng)秤尺之貨,如裝有十石,即抵別貨五十石,應報四尺分單。多者,照數(shù)申報分單、半單不等。
一、西河舟瓜船裝載南下二十石起,概納六尺分單。如回空南來,(稍)[捎]帶貨物北上者,五十石起,隨貨報納分單,不納半單。
一、布船不經(jīng)秤尺之貨,如裝有三十石,即抵別貨五十石核算,應納四尺分單。多者,照數(shù)申報分單。
一、窯貨船,照錢糧正銀二兩五錢,即抵豆貨五十石,應報四尺分單。多者,照數(shù)申報分單、半單不等。
一、清江卸賣飯米、飯稻,例無錢糧。五十石起,報納分單;如不足五十石,取具保結,不納分單。
一、上下水燒柴、稻草船只,雖無錢糧,俱納分單。
一、裝載船從南空上者,概不納單。
一、舟瓜船、山船、灘船,裝載貨物,隨貨照例報納分單、半單不等。
一、江船,量船大小,報納正單。如裝貨物,仍隨貨報納分單、半單不等。
一、裝鹽山船,例報五尺正單?;?、劃、舟瓜船,俱報六尺正單。
一、南來石板、門臺石、石磉等項,例應納稅。酌量斤重,出五十石者,俱照貨物例,報納分單、半單不等。如有正單,概不納分單。
一、南來船只,(稍)[捎]帶嫁妝,量其多寡,驗明船之大小,概納分單。如有正單,免納分單。
一、清江來席摺、端蘆船只,自正銀二錢起,報納分單。
一、無錢糧廢石、鹽鹵,俱酌量斤重,照例報納分單、半單。如有正單,概不納分單。
一、淮城、清江,本卸一切貨物,有清江轉發(fā)淮城、淮城轉發(fā)清江,俱按商單貨物多寡,以百日為定限。如淮城驗往清江,五十石起,報納分單;清江驗往淮城,二十石起,報納分單。
一、清江、淮城,本典當滿舊衣及銅錫器皿。如清江轉發(fā)淮城、淮城轉發(fā)清江,概不征稅,以本典圖記為憑。
一、人棹船自清江裝燒柴,逐日往淮城轉賣者,概不納單。
一、南來書船,不納分單。如應報正單之船,照前例報納正單。
補納北鈔例
一、清河來大米,如裝百石,即照報納北鈔四尺九寸例,減半征收;百石以內(nèi)者,例不收鈔。
一、北河桃源、眾興、清河、白洋等處來貨船,如無北鈔,俱以四十石起,按照梁頭尺寸,補納折凈北鈔。
一、王營、外河過壩雜糧等貨,有外河口印帖者,免納北鈔。
一、王營來進口貨船,無憑稽驗,以四十石起,概納折凈北鈔。
一、安東來貨船,由草灣、永豐、仲莊等口量明數(shù)目,先行具稟,到樓掛號,取具保結來關者,免納北鈔。
一、回空糧船進口起卸貨物,先赴大樓掛號者,概免北鈔。
一、清河閘以下河南河北莊收雜糧裝載南下,先赴大樓掛號者,概免北鈔。
貨物申減例
一、新釘、黃釘散裝扦量,每石加八申。
一、紅白糖、廢鍋鐵、石膏散裝扦量,每石加五申。
一、水靛散裝扦量,每石加二五申。
一、瓜子稱斤,每石加一五申。
一、蘿卜干散裝扦量,每石加三申。
一、青茶每簍除皮五斤。
一、熬茶秤斤,每石八五折。
一、生姜、荸薺、石榴、桃子、柿子、芋頭、山藥、百合、蘋果、水梨散裝扦量,每石九折。
一、江西木炭、北來核桃散裝扦量,每石八折。
一、鹽蛋散裝扦量,每石三折。
一、南河木炭、蚊香、蒜頭、藕干、蝦糠散裝扦量,每石六折。
一、有梗蒜散裝扦量,每石四折。
一、子花散裝扦量,每石三三折。
一、窯貨散裝扦量,每石八折,五十件作一石,每石五分。
一、菜餅散裝扦量,每石八折。
一、萆子餅、豆餅散裝扦量,每石七折。
一、雞頭子散裝扦量,每十石可得雞頭米六石,每石納稅六分,雞頭殼四石,每石納稅三分,合每石納稅四分八厘。
一、連鐵、桶鐵俱照鐵條例,每石納銀五分。
一、花鐵照熟鐵例,每石納銀一錢二分。
以上各例,俱系歷任酌定章程,照辦已久。因特附載,以備查核。
淮關廟灣口梁頭船單例
計開凡空、重船只,俱按梁頭尺寸,報納船單。準其往回,照驗一年為滿
三尺五寸四錢五分五厘
六寸四錢六分八厘
七寸四錢八分一厘
八寸四錢九分四厘
九寸五錢七厘
四尺六錢四分
一寸六錢五分六厘
二寸六錢七分二厘
三寸六錢八分八厘
四寸七錢四厘
五寸七錢二分
六寸七錢三分六厘
七寸七錢五分二厘
八寸七錢六分八厘
九寸七錢八分四厘
五尺八錢
一寸一兩三錢六分
二寸一兩三錢八分七厘
三寸一兩四錢一分四厘
四寸一兩四錢四分
五寸一兩四錢六分七厘
六寸一兩四錢九分四厘
七寸一兩五錢二分
八寸一兩五錢四分七厘
九寸一兩五錢七分四厘
六尺一兩六錢
一寸一兩七錢二分九厘
二寸一兩七錢五分七厘
三寸一兩七錢八分五厘
四寸一兩八錢一分四厘
五寸一兩八錢四分二厘
六寸一兩八錢七分
七寸一兩八錢九分九厘
八寸一兩九錢二分七厘
九寸一兩九錢五分五厘
七尺一兩九錢八分四厘
一寸二兩一錢三分
二寸二兩一錢六分
三寸二兩一錢九分
四寸二兩二錢二分
五寸二兩二錢五分
六寸二兩二錢八分
七寸二兩三錢一分
八寸二兩三錢四分
九寸二兩三錢七分
八尺二兩四錢
一寸二兩五錢六分七厘
二寸二兩五錢九分七厘
三寸二兩六錢二分九厘
四寸二兩六錢六分
五寸二兩六錢九分二厘
六寸二兩七錢二分四厘
七寸二兩七錢五分五厘
八寸二兩七錢八分七厘
九寸二兩八錢一分九厘
九尺二兩八錢五分
一寸三兩三分四厘
二寸三兩六分七厘
三寸三兩一錢
四寸三兩一錢三分四厘
五寸三兩一錢六分七厘
六寸三兩五錢二分
七寸三兩五錢五分七厘
八寸三兩五錢九分四厘
九寸三兩六錢三分
一丈三兩六錢六分七厘
一寸四兩四分
二寸四兩八分
三寸四兩一錢二分
四寸四兩一錢六分
五寸四兩二錢
六寸四兩二錢四分
七寸四兩二錢八分
八寸四兩三錢二分
九寸四兩三錢六分
一丈一尺四兩四錢
一寸五兩五錢五分
二寸五兩六錢
三寸五兩六錢五分
四寸五兩七錢
五寸五兩七錢五分
六寸五兩八錢
七寸五兩八錢五分
八寸五兩九錢
九寸五兩九錢五分
一丈二尺六兩
一寸七兩二錢六分
二寸七兩三錢二分
三寸七兩三錢八分
四寸七兩四錢四分
五寸七兩五錢
六寸七兩五錢六分
七寸七兩六錢二分
八寸七兩六錢八分
九寸七兩七錢四分
一丈三尺七兩八錢
一寸八兩七錢三分四厘
二寸八兩八錢
三寸八兩八錢六分七厘
四寸八兩九錢三分四厘
五寸九兩
六寸九兩六分七厘
七寸九兩一錢三分四厘
八寸九兩二錢
九寸九兩二錢六分七厘
一丈四尺九兩三錢三分四厘
一寸十一兩七錢五分
二寸十一兩八錢三分四厘
三寸十一兩九錢一分七厘
四寸十二兩
五寸十二兩八分四厘
六寸十二兩一錢六分七厘
七寸十二兩二錢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