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史與新清史:以元代和清代西藏和藏傳佛教研究為中心》,沈衛(wèi)榮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6月出版,305頁,58.00元
最近我國民族史與藏學研究的學術帶頭人沈衛(wèi)榮教授應上海古籍出版社之邀,特地將自己新近發(fā)表的一組論述元清兩朝的論文集結為《大元史與新清史:以元代和清代西藏和藏傳佛教研究為中心》,以印制精美的專著形式隆重推出,極大地滿足了專業(yè)人士和對這兩個少數(shù)民族王朝的歷史深感興趣的大眾讀者的求知欲。筆者作為該書的一位普通讀者,從始至終以學習和求教的態(tài)度將全書內容通讀一過,在此愿意將自己閱讀此書的粗淺體會以及由此延伸出去的一些很不成熟的思考拋磚引玉,深以得到作者和讀者的不吝指教為幸。
一般來說,當讀者在閱讀一部學術著作之前,往往都會對書中有關作者的簡介有所留意。而本書正文之前的作者簡介中已經(jīng)簡明扼要地介紹了沈教授在海內外求學、執(zhí)教以及從事專業(yè)研究的經(jīng)歷。但凡對國內民族史研究行情有所了解的讀者不難從中發(fā)現(xiàn),沈教授相繼獲得學位于南京大學歷史系與德國波恩大學中亞語言文化系的教育履歷,以及隨后相繼在哈佛大學、洪堡大學、京都大學、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等國際學府和知名研究機構從事學術研究的經(jīng)歷是多么令人羨慕不已。顯然,沈教授書中所展現(xiàn)出的極為扎實的知識功力和開闊恢弘的學術視野即直接淵源于這種可遇而不可求的學術經(jīng)歷。記得還是在很多年前,那時筆者只是一名對蒙元史的學術前沿了解不多的考古專業(yè)碩士生,有次偶然聽到當時正在北大研修的意大利籍佛教石窟考古專家魏正中老師介紹說,新近有位在國外做藏學研究的青年學人撰寫了一篇關于宿白先生《藏傳佛教寺院考古》(文物出版社,1996年)的書評,堪稱是此書出版以后最有學術分量的評論之作,故受到了以治學嚴謹而垂稱于業(yè)界的宿先生本人的贊賞好評??上耶敃r因為對蒙元史了解不多,所以當場并未記住書評作者的大名,直至后來偶然有次在書店中讀到收錄此文的王堯先生主編的《賢者喜宴》第二輯(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才知道這篇書評正是出自早已成就卓然的沈教授之手。因為沈老師尚在出國留學以前,就已經(jīng)在《歷史研究》上發(fā)表了有關元代西藏史的鴻著,再加上讀研期間在《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上刊出的其他成果,所以在國內蒙元史學界業(yè)已是名聲在外;只是我當時因為所學專業(yè)的隔膜,導致之前對于沈老師取得的成績了無所知,足見那時的自己在學術見聞上的孤陋寡聞。
沈教授能夠寫出這篇讓在考古歷史學界聲名卓著的宿老先生為之看重的專深書評,自然要在很大程度上歸功于他在波恩中亞語言文化系所受的以歷史語言學(教授自己更傾向于使用語文學 philology 一詞)和宗教學為基本導向的專業(yè)藏學訓練。這種嚴格的學術訓練使得他能夠游刃有余地處理藏文文獻原文,從而不難檢查出通常對于考古專業(yè)人士來說,不易發(fā)現(xiàn)的《藏傳佛教寺院考古》這部輝煌巨著中的某些瑕疵,這些差池往往又是因為書中征引的某些藏文典籍的漢譯本中的內容不夠準確完善所致。而沈教授一直把歷史語言學和宗教學視作能夠正確釋讀非漢文文獻的最為重要的兩把鑰匙,這也正是《大元史與新清史:以元代和清代西藏和藏傳佛教研究為中心》向讀者集中展示的學科方法論。事實上,不僅是在元史和清史方面,甚至在溢出歷史學之外的純宗教學科中的藏傳佛教領域中,沈教授依然堅持以歷史語言學或者說語文學為本位的研究取向。譬如他最為推崇的該領域專業(yè)人士多為語文學訓練出身的實證型學者群體,佼佼者如德語國家的施密特豪森(L.Schmithausen)、斯坦因凱勒(E.Steinkellner)、日本的辛島靜志和北美的范德康(Leonard van der Kuijp)、魏德邁(Chrisian K.Wedemeyer)等,而與雖然在社會上名聲大噪,但其研究卻帶有鮮明的神學色彩和強烈宣教動機的霍普金斯(J.Hopkins)與瑟曼(R.Thurman)等的學術路徑保持著明顯的距離。沈教授的這種評價趨向顯然根植于他的多年海外游學經(jīng)歷,即先曾在波恩大學的中亞語言文化學系攻讀博士學位,并完成以一世達賴喇嘛傳記譯注為主題的學位論文,之后又長期在日本和北美從事跨學科的宗教與歷史的研究。此番罕見的廣博學術閱歷使他能夠在兼采眾長的基礎上深入比較歐美日本不同國家之間學風的優(yōu)劣長短,并給出客觀精當?shù)脑u價。
返觀歷史學領域,沈教授更是完全遵循了以語文學為中心的講求多語種史料互證的實證型研究路數(shù),同時還強調在方法論上應當打通歷史與宗教(尤其是藏傳佛教)之間的學科隔閡,以改變那種“歷史學家不懂宗教而宗教學者也不關注歷史”的劃地自限的陳舊格局。正是這種不落窠臼的學術眼光和觀察視野使得他在評析國外近年來蔚然成風的“大元史”和“新清史”的具體成果時,總是擅于做出客觀精準而又頗具綜合性的剖析透視,盡管教授在此書前言中自謙他并不是一位清史學者,甚至也已告別了相對純粹的傳統(tǒng)斷代史意義上的元史研究。毫無疑問的是,這些精當?shù)膶W術評價正是筆者在閱讀此書中深感獲益最多之處。
先看本書對“大元史”的評論,作者以杉山正明的學術成果為例,積極肯定了“大元史”研究視角的新穎性和在學術上的不俗表現(xiàn)。應該指出的是,沈教授對杉山氏的學術贊賞來自兩大方面,一是對后者在實證研究方面取得的成績的表彰,為此曾特地強調了其出版的專業(yè)性很強的個人論文集《蒙古帝國與大元兀魯思》(京都大學學術出版會,2004 年)所取得的不俗成就及其獲取的學術榮譽。的確,這本論文集在選題上的特點還是追隨日本東洋史學界傳統(tǒng)的“小題大做”式的學風,幾乎沒有任何對蒙古帝國的興衰規(guī)律進行理論探討的部分。其中所收諸文多屬仄深型研究的代表典范,特別是其有幾篇關于蒙古語碑文的詳盡箋注性論文,最為突出地體現(xiàn)了作者學風的“深密”??上н@部獲得過日本最高學術獎勵的論文集大概是因為內容過于專業(yè),完全是以微觀考證取勝而并未冠以任何聳動性的宏觀標題,故不大可能吸引普通的讀者大眾群體,導致該書遲遲沒有像作者的其他概論性著作那樣被譯介為中文,以至未在國內的史學界引起應有的回響。然而,正是因為此書處處閃現(xiàn)出嚴謹扎實的歷史語言學的學風,才使得同樣重視語文學訓練并以之為本位的沈教授對其有如此之高的評價。另一方面,沈老師并沒有以語文學的樊籬自限,而是準確勾勒出杉山正明的又一突出長處,即善于將對具體歷史史實的復原提升到對建構蒙元歷史敘事所作出的創(chuàng)造性發(fā)明,這直接反映在目前已有中譯本的其撰寫的多種概論書中。這些著作大多從全球史或世界史的視角出發(fā),將蒙元王朝定性為一個橫跨歐亞的大蒙古帝國,由此從根本上講述了一套完全不同于中國史視角的歷史敘事。可以說,杉山正明以他自己的史學實踐有效地清除了橫亙在還原歷史基本史實和重構歷史敘事這兩大歷史研究層次中的無形障礙。
不過沈教授同時也清醒地發(fā)現(xiàn),這種“大元史”(日本學界自稱為“大元兀魯思史”)的敘事畢竟更多地基于當下時人受到的全球化等現(xiàn)實因素的刺激及其回應,因此并不一定就與通過認真解讀多語種史料后得出的相應認識完全契合。對此他具體以藏文史書《漢藏史集》中的記載為據(jù),最終揭示出在中世紀西藏史家的觀念中,蒙元王朝仍然被其視作一個“漢地的國家”而非一個控制地域遠遠超過中華國界的大帝國。因此,“大元史”所刻意推出的不少此類命題也都有重新反思的必要。確實,近年來受到國外譯著的影響,國內的知識界開始重新思考十三至十四世紀的元朝是否應被看作一個統(tǒng)治空間大大超出了傳統(tǒng)中國版圖的歐亞帝國。對此沈教授的導師陳得芝先生在前些年專門撰寫《關于元朝的國號、年代與疆域問題》(收入其論文集《蒙元史與中華多元文化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年)一文作為釋疑。陳先生綜合論證了忽必烈建立的元朝與之前“地跨歐亞”的大蒙古國在統(tǒng)治方式與地理疆域等方面的諸多差異,強調了各宗藩汗國的獨立化發(fā)展是一大不容否認的事實,因此從元朝實際的統(tǒng)治區(qū)域來看,將其定性為“橫跨歐亞”是不準確的。顯然這一關于元朝的歷史定位與杉山正明等人的主張大異其趣。在這個國外“大元史”與國內蒙元史學界明顯存在出入的話題上,筆者懷有同陳先生基本一致的看法,即對那種視元朝的領土“橫跨了有四個屬國的超大區(qū)域”,并進一步以之來質疑元朝的“中國性”的“大元史”觀點持商榷保留的立場。
首先,杉山氏將元朝定性為包括四大汗國在內的“超大性政治聯(lián)合體”最核心的證據(jù)是其深信僅僅元朝皇帝才有資格被稱為“可汗”,而其他汗國(兀魯思)的君主均只能使用較低一級的“汗”作為其名號頭銜。因此,既然整個蒙元帝國只擁有唯一的可汗,那么當然其應該被看作是由各兀魯思(汗國-王國)聯(lián)合而成的具有一元性質的國家。這種觀點曾得到韓國學者,傅禮初(Joseph F.Fletcher)的弟子金浩東所倡導的元朝屬于“兀魯思復合體”學說的附和(金浩東:《蒙古帝國與“大元”》,《清華元史》第二輯,商務印書館,2013 年)。然而,此說卻因帶有過多的主觀色彩而在實證上難以成立。即以與元朝在較長時間內維持宗藩關系的伊利汗國而言,誠如井谷鋼造所揭示的,早在伊利汗國初期,有人完成了一部用波斯語寫就的魯木(小亞細亞)塞爾柱王朝史,并呈獻給《世界征服者史》的作者暨擔任過多年汗國高官的志費尼。因此作者特地在書中多處寫下了相關的贊辭,譬如將當時在伊利汗國炙手可熱的志費尼兄弟比喻為“可汗的輔佐人”“可汗的寶庫”“可汗的右手”等,由此可見在當時的汗國境內,旭列兀等君主不僅可以被通稱為汗,甚至還很自然地以可汗之名傳誦于世。(參見井谷鋼造:《奧斯曼朝的諸可汗》,《西南亞細亞研究》第七十四號,2011 年;筆者能夠讀到此文要感謝遠在美國任教的宋念申老師的大力襄助。)
相關的反證尚遠不止此,降至 1305 年,即位不久的伊利汗國完者都汗在致法國國王腓力四世的書信中,曾專門鈐署了漢字印璽以顯示其統(tǒng)治權威,璽文內容被讀作“真命皇帝天順萬事之寶”或“真命皇帝和順萬夷之寶”(田清波、柯立夫:《梵蒂岡檔案中的三件蒙古語文獻》,《哈佛亞洲研究》卷十五,1952年,484-485頁)。而在元朝官方的相關制度中,是絕不可能給其他兀魯思的宗王(蒙古語“可溫”)頒發(fā)帶有“皇帝”字樣的印璽,因此這方“真命皇帝……”之印只能是當時的伊利汗國君主在沒有得到元朝皇帝允準的情況下,單方面下令其國內的工匠模仿元朝御璽的基本形制和用語格式而鑄成的。再考慮到蒙古語的“可汗”和漢語的“皇帝”正好構成互譯關系(方齡貴:《元明戲曲中的蒙古語》,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1年,57-58 頁),所以這方印璽的用語表述實際上也折射出伊利汗國君主在其兀魯思內早已自擬為可汗的觀念。此外還有些伊利汗國的穆斯林史料則并不刻意區(qū)分可汗(合罕)與汗的差別,如成書于 1286 年的《蒙古人的諸情報》曾將成吉思汗的四位兒子均稱為汗,由此在成吉思汗之后順利繼承了大汗位置并開始以合罕自稱的窩闊臺在頭銜稱號上并未高于他的三位兄弟一等(高木小苗:《論 Qutb al-Dīn Shīrāzī書寫的“蒙古人的諸情報”》,《亞非語言文化研究》第八十二號,2011年)。至于金浩東在文中強調的大汗以外的其他兀魯思統(tǒng)治者不得使用“敕令”(jarligh)的約束在現(xiàn)實中更是無法得到制度性的保障,因為即使在與大汗家族同出拖雷系的伊利汗國中,不僅屢屢使用相當于漢語圣旨的“敕令”(jarligh),而且同樣發(fā)展出與元朝帝制相平行的從高到低的一整套印璽規(guī)范制度。這當然是源于對后者制度的模仿與借鑒(四日市康博:《從歐亞史的視角所見的伊利汗國公文書——伊利汗朝公文書研究序論》,《史苑》2015年第2期)。
至于較伊利汗國而言,與元朝的政治關系相對疏遠的立國于中亞的察合臺-窩闊臺系汗國就更加不會理睬只有元朝的君主才有資格以可汗(合罕)相稱的無效規(guī)定。例如政治態(tài)度上更傾向于認同窩闊臺-察合臺汗國的阿力麻里人賈瑪爾·喀爾施在他用阿拉伯語完成于 1302 年前后的《蘇拉赫詞典補編》中直接寫到,“忽必烈合罕和他的孫子鐵穆耳合罕(元成宗)一直沒有能夠戰(zhàn)勝我們的諸可汗,而我們的可汗以人多勢眾阻擋了他們?!盵華濤:《賈瑪爾·喀爾施和他的〈蘇拉赫詞典補編〉(下)》,《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十一期,1987 年]在該書作者看來,察合臺-窩闊臺系汗國和元朝的皇帝的君主地位相當,均應稱作可汗。這自然反映了處在元朝直接統(tǒng)治區(qū)域之外的十三至十四世紀的中亞人士所具有的君主觀念。降至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廷所頒布的致察合臺后王屬下的用漢字音寫的《納門駙馬書》中,依然還將察合臺的頭銜書寫為“察阿歹合罕”,并將合罕(可汗)旁譯為皇帝(小田壽典:《明初的哈密王家——成祖的哈密經(jīng)營》,《東洋史研究》第 三十二卷一號,1966 年)。看來取代元朝的明廷也深知可汗的稱號施用于察合臺汗國君主這一基本事實。所以,杉山氏等人以可汗稱號的唯一性來證明“大元兀魯思”與整個蒙古汗國的同一性只是一種主觀臆斷。
杉山正明建構的龐大學說體系中還有很多不夠嚴謹?shù)恼撌?。這里不妨再舉一例,即如他將巴布爾在印度建立的帝國也定性為蒙古政權(《殊方未遠:古代中國的疆域、民族與認同》,中華書局,2016 年,179 頁)。這一點大概是受到了西方人將巴布爾政權通稱為“莫臥爾(蒙兀兒)帝國”的誤導。其實到十六世紀前后,作為瘸子帖木兒后裔的巴布爾更傾于在其日記中把自己的部族稱為突厥人,而與所謂的蒙兀兒人相區(qū)分。盡管有相當一部分蒙兀兒人也加入了他統(tǒng)率的軍隊,可是在對抗術赤系昔班尼汗的戰(zhàn)爭中,后者猶如墻頭草似的拙劣表現(xiàn)使得巴布爾在日記中盡情地發(fā)泄對其的怨尤,甚至直言不諱地將這些成事不足卻敗事有余的蒙兀兒人比喻為喪門星,并把戰(zhàn)事失利的一大原因歸之為前者的臨陣倒戈。他的兒子胡馬雍后來還專門在其父日記的空白處用波斯語補白了幾行詩句,對蒙兀兒人的名稱予以無以復加的痛責與詛咒:“蒙兀兒人縱為神裔,其種亦劣;蒙兀兒人之名縱書以黃金,其名亦惡;慎勿取蒙兀兒人之一穗,其種實可咒?!保╗印度]巴布爾著,王治來譯:《巴布爾回憶錄》,商務印書館,1997 年,137-138,154-155 頁)由此可見巴布爾等對于蒙兀兒之名毫無民族群體上的認同,所以如果將其建立的國家望文生義地定性為蒙古(蒙兀兒)政權誠屬不當之極。其實曾與巴布爾反復爭奪對中亞河中地區(qū)的控制權并最終取勝的昔班尼汗因為出自成吉思汗長子術赤的直系后裔(這里暫不考慮術赤的生父問題),所以反而與此前十三至十四世紀的蒙古汗國存在一些關聯(lián)。
昔班尼汗及其子孫對中亞河中等地的統(tǒng)治持續(xù)了近一個世紀,而該支王族的旁系在中亞西部以乞瓦綠洲為中心的花剌子模(今屬土庫曼斯坦)的統(tǒng)治則一直持續(xù)到二十世紀初。大概是因為這一原因,故昔班尼汗的名聲以后遂在中亞一帶長期持續(xù)下來,降至十八世紀,準噶爾汗策妄阿喇布坦還向清朝來使表示:“皇帝者,乃一統(tǒng)贍部洲之大皇帝……而西梵汗、俄羅斯察罕汗雖為較大之員,但皆屬于異教無用之人?!盵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雍正朝滿文朱批奏折全譯》(上),黃山書社1998 年,1010 頁]這里與俄國沙皇(察罕汗)并列的西梵汗實際上正是昔班尼汗在當時中亞的旁系繼承者乞瓦汗國的君主。不過昔班尼汗統(tǒng)領的入主河中地區(qū)的游牧部族則以烏茲別克人相稱。雖然烏茲別克之名實際上也來自早先金帳汗國的君主月即別(1313-1341 年在位),但這一人群在民族成分上卻早已突厥化,故除了其擁戴的君主具有成吉思汗的血統(tǒng)以及在一定程度上還遵循所謂的成吉思汗札撒以外,在其他方面與業(yè)已消逝的蒙古汗國的聯(lián)系已經(jīng)日益疏遠。因此,今天中亞的烏茲別克人理所固然地擁有與蒙古人截然不同的民族歸屬感,更認同自己是說突厥語諸民族中的一員。何況君主的血統(tǒng)遠非判斷政權性質的最主要標準。這正如英國歷史上的“光榮革命”期間,趕走原先的英王詹姆士并在倫敦加冕為王的新君本為荷蘭親王,但是這絕不意味著革命之后的英國就此成為了荷蘭王國的一部分??傊P者認為杉山正明對于蒙古汗國在十四世紀以后的“遺留性影響”的夸大性評估帶有過多的主觀感情色彩。其或許能夠引起讀者大眾的熱議乃至接受,但若從實證的層面加以考量的話,則顯得證據(jù)上的破綻過于明顯而無法使真正的專家對之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