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登錄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
讀書網(wǎng)-DuShu.com
當前位置: 首頁新聞資訊文化

“網(wǎng)紅皇帝”和上元節(jié)的起源

隨著電視劇《大明風華》的熱播,加之著名演員王學圻的精彩演繹,永樂大帝朱棣成為當之無愧的“網(wǎng)紅皇帝”。這位雄才大略的帝王,因為在靖難之役篡奪皇位后的慘酷殺戮而深受后世的詬病,但不容否定的是,他在文修武備

隨著電視劇《大明風華》的熱播,加之著名演員王學圻的精彩演繹,永樂大帝朱棣成為當之無愧的“網(wǎng)紅皇帝”。這位雄才大略的帝王,因為在靖難之役篡奪皇位后的慘酷殺戮而深受后世的詬病,但不容否定的是,他在文修武備、拓土開疆,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上確實立有不世之功——鮮為人知的是,正月十五上元節(jié)作為一種國家節(jié)日得以確定和延續(xù),就與他有關。

《大明風華》劇照

一、朱棣下旨“放燈十日”

史料顯示,我國早在漢代就有正月十五燃燈的習俗,隋朝以后逐漸稱這一天為元夕、元夜和上元。唐代詩人盧照鄰在《十五夜觀燈》中給我們留下了其時的“寫真”:“錦里開芳宴,蘭缸艷早年??d彩遙分地,繁光遠綴天。接漢疑星落,依樓似月懸。別有千金笑,來映九枝前?!彼未~人歐陽修和辛棄疾皆有相關名句傳世,無論是“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還是“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都不難看出,這一節(jié)日在民間的盛況,以及其特殊的意義:成為相戀男女約會的契機。

但上元節(jié)或稱元宵節(jié)以一種國家法定節(jié)日的形式被確定和固定,則與明成祖朱棣密切相關。明代學者沈德符在《萬歷野獲編》中有記,永樂七年的正月十一日,已經(jīng)從南京遷都北京的朱棣下旨,規(guī)定每年的正月十一日到二十日“放燈十日”,成為國家的法定假日:“這幾日官人每都與節(jié)假,著他閑暇休息,不奏事。有要緊的事,明白寫了封進來,民間放燈,縱他飲酒作樂快活,兵馬司都不禁,夜巡者著不要攪擾生事,永為定例。”


《萬歷野獲編》

短短一段話,既沒有板著臉的官話,也沒有文縐縐的套話,十分豪縱和爽快,每個字都能看出朱棣的自信和昂揚,也能感受到大明盛世時的自由與開放。

于是才有了《皇明通記》中的記載:“永樂十年正月元宵賜百官宴,聽臣民赴午門外,觀鰲山三日,自是歲以常?!宾椛骄褪前亚О俦K彩燈堆成山,高可達十三層,形如鰲,故得名。成書于清代的《燕京歲時記》中亦記“前明燈市”曰:“市之日,凡珠玉寶器以逮日用微物,無不悉具。衢中列市,棋置數(shù)行,相對俱高樓。樓設氍毹簾幕,為宴飲地。一樓每日賃值至有數(shù)百緡者,皆豪貴家眷屬也。燈則有燒珠、料絲、紗、明角、麥秸、通草等,樂則有鼓吹、雜耍、弦索等,煙火則以架以盒,盒有械壽帶、葡萄架、珍珠簾、長明塔等?!?/p>

到了清代,上元節(jié)更盛,只是在“假期”的時間上有所更改,變成從正月十三至十七。晚清學者震鈞在《天咫偶聞》中這樣描述京城的過節(jié)景象:“每上元五夕,西馬市之東,東四牌樓下,有燈棚數(shù)架,又各店肆高懸五色燈球,如珠琲、如霞標、或間以各色紗燈。由燈市以東至四牌樓以北,相銜不斷。每初月乍升,街塵不起,士女云集,童稚歡呼。店肆鐃鼓之聲,如雷如霆。好事者燃水澆蓮、一丈菊各火花于路。觀者如云,十軌之衢,竟夕不能舉步。香車寶馬,參錯其間,愈無出路,而愈進不已。蓋舉國若狂者數(shù)日,亦不亞明代燈市也”。


《夢廠雜著》

白云觀是丘處機修道處,相傳正月十九是丘處機的生日(也有史料說是他在這一天去勢),所以從正月十五開始,“住持道士即灑掃殿庭,滌除院宇?!钡烙^里外,云集著大量賣香燭和百貨的小商販,游人往來,自朝至暮無歇止?!洞好鞑娠L錄》中記載,這段時間成了仙的丘處機有可能會下凡,“或幻游人,或化乞丐,有緣遇之,卻病延年”,所以人們都盼望著能撞大運“會神仙”。而也確實有些仙風道骨的道士,手持拂塵,“注目凝視,不言不笑,終日蚨坐蒲團作仙狀”,“而人亦蟻集叢視,儼若真仙降臨,唯恐失之交臂”。

康熙初年,有個名叫陳谷的書生,于上元日偕友入觀遨游。朋友碰到一位熟人,握手款語,陳谷于是先行入后殿。一位道士見到他就說:“等你很久了,怎么才來?”說完抓住他的手臂,打開一扇小門往里面走。陳谷并不認識他,一時間有些懵神,想掙脫他的牽拉,轉身一看,那扇小門已經(jīng)變成了覆滿藤蘿的巖壁,無奈之下,只得跟著道士往前走。但見小溪澄碧,水聲潺潺,走過一座石橋,兩岸喬松大皆合抱,煙霧冥濛,異花芬馥,“遙見殿閣參差,高出林表,而朱甍碧瓦,畫檻雕欄,真不啻瑤島蓬壺,蕊宮仙闕也”。陳谷茫然不知所措,道士牽著他的手,從殿左側的臺階拾級而上,進入大殿,只見里面坐著一個身披鶴氅頭戴星冠、須發(fā)如銀的神仙,那神仙端詳了陳谷良久,連說“可惜”,然后讓道士帶陳谷出殿。陳谷一下子慌了,對道士說:“突然將我呼之而來,突然又將我揮之而去,既然是神仙,言談舉止必有道理,連說‘可惜’又不肯向我解釋是什么意思,難道是拿我耍著玩兒嗎?”道士連忙說:“神仙語意深奧,豈能片言作解?你且先去西廊用些酒食,吃飽喝足了,我再慢慢跟你解釋?!边@時已經(jīng)日暮,道士秉燭將陳谷引至西廊,只見素食菜羹已列幾上。

陳谷心慌意亂,剛剛坐下,道士忽然不辭而別。陳谷見簾內燈影中,似有云鬟高髻者掩映其間,便掀簾而入,只見一個女子坐在榻上。陳谷定睛一看,竟是自己的戀人。原來這女子就住在自己家的隔壁,“女家有高閣,陳之臥室可望而見也,女恒挑之以目,陳逾垣就之”。一來二去,倆人的好事被女方家中所覺,遂將女閉至他所,兩情隔絕。此時此刻居然在白云觀里重逢,頓時情不可遏……等到五鼓時分,臥榻上的陳谷突然被凍醒,舉目四望,“星斗橫斜,屋宇全非,則身臥曠野,去觀數(shù)里”,踉踉蹌蹌回了家,托人打聽那女子的行蹤,則數(shù)日內女子足未出戶,方知上元節(jié)的一宵幽會,實乃心中欲念為仙人所知,故而成幻。

如果說這出“白云觀遇仙記”只是文人杜撰出的一段春光旖旎的艷事,那么道咸年間學者潘綸恩記載于筆記《道聽途說》中的“玩城頭殺人事件”,則是不折不扣的真實大案。


《道聽途說》

三、一條命換幾個雞蛋和糕餅

南京舊俗,有所謂“玩城頭”者,即于每歲上元節(jié)這一天,人們聚集在城頭上迥環(huán)巡徑,銜尾不絕,年輕人敲打鐃鈸,載歌載舞,以助游興。很多小商販別出心裁,爆玉米花,將其攢于酸棗枝上售賣,游人暮歸時,各擎一枝,宛然折了梅花一般,見之者,便知他們是玩城頭歸來。

有個姓張的,每年上元節(jié)都熱衷于玩城頭,這一年受鄰居李婦所托,帶著其五歲的兒子一起前往?!把爻且辉?,白日即已西斜,乃手托假梅花,自漢西門下城,尋就歸路?!弊叩竭^新橋的時候,遇到了一位家住附近的姓戚的親戚,戚某約他一起過節(jié),張某覺得自己帶著個五歲的小娃娃游玩了大半天,其母一定在家期盼,不好多做逗留,所以堅辭不去。正在這時,遇到了另外一個鄰居某甲,某甲年方十五歲,也是玩城頭返家,與李婦及其子都相熟。戚某便托付某甲將那小孩子帶回家。張某則留在了戚家,與戚某共賞燈節(jié)。

某甲帶著五歲的小孩回家,路過自己家門口,帶孩子進去歇息,見自己的家人出外跟人斗牌,室內虛無人。再一看那個孩子,“雖衣非錦繡,佩非珠玉,而布服花帽,縫紉新潔”,想來也能拿去賣些錢,便將他剝了個精光。小孩子嚇得大哭,說要回家告訴媽媽,某甲頓時慌張,“思事泄必有不利,不如殺兒滅口。遂取廚刀,刃鄰兒以死”。

再說小孩的媽媽李婦,等了一夜都沒有見孩子回來,便去問張某,張某一聽也呆住了,說早就讓某甲帶回家了啊,李婦又去問某甲,某甲一口咬定并無此事,彼此嘩辨,終夜不決,李婦便去鳴官告狀。官府初始以為張某是成年人,某甲還是少年,自然是前者撒謊的可能性大,但后來張某的親戚戚某出來作證,說自己確實委托某甲帶那孩子歸家,這一下官府也不知所措,只得四下里撒出人找尋孩子,卻怎么都找不到。就在案情陷入泥沼之際,有位婦女突然來見官,說自己知道孩子的下落。

原來,這婦人家就住在某甲的鄰舍,她有個八歲的兒子,一向跟某甲要好,上元節(jié)那天他本來也想去玩城頭,但因故未能成行,聽說某甲回來了,便上門去找他,“扣其柴荊,鍵不得人,心疑之,自門隙窺伺,見甲所作”。目睹了殺人現(xiàn)場,孩子嚇得不輕,回家告訴其母,其母起初不信,叱兒不可妄言,兒言屬實不妄,其母到底老練:“如果屬實,更不可妄言!”然后趁著某甲家中無人,私入其內,遍搜不著孩子的尸骨,突然聞見爐子下面?zhèn)鱽韾撼簦惆l(fā)掘開來,果然找到了尸體——原來這家人的爐灶是個搭建在瓷壇子上的泥爐,某甲殺死那孩子之后,不敢將尸體運到外面掩埋,而自己的家中狹小無隙地,也不方便隱藏,所以臠割其尸,搬開泥爐,把尸骨放在瓷壇子里,再將爐子重新覆在瓷壇子上——尸證既確,某甲啞口無言,只能招供認罪。

令人感到凄惻的,是某甲將孩子的衣物典賣后,所得無幾,只買了幾枚雞蛋和糕餅,而為了這么幾口零食居然殺生害命,實在可惡至極,最終某甲被判死刑……看來在我國古代,“大過年的”和“他還是個孩子”這兩條減罪法則統(tǒng)統(tǒng)不好使,罪行就是罪行,假如非要設定在某個時間和年齡可以有“優(yōu)惠”,那么不妨問問某甲那樣的罪犯,他在殺人和臠割尸體時有沒有想到“大過年的”和“那還是個孩子”。

熱門文章排行

掃描二維碼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