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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斯曼帝國與近代早期歐洲:奧斯曼史研究的新視角

The Ottoman Empire and Early Modern Europe于2002年由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這是研究歐洲史的新方法(New approaches to European hi


The Ottoman Empire and Early Modern Europe于2002年由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這是研究歐洲史的新方法(New approaches to European history) 系列叢書之一。本書中譯本由上海大學講師陳浩主譯,計劃于2020年出版。

2018年是奧斯曼帝國消亡100周年,國內外史學界舉辦了一系列相關學術會議來紀念這一重大歷史事件,“奧斯曼帝國如何走向衰亡”這個經久不衰的老話題又重新成為學術熱點,關于此話題的研究成果汗牛充棟。國內史學界近年來也出版翻譯了一批奧斯曼史研究著作,奧斯曼史的研究取得了長足進步。但相比奧斯曼晚期史,奧斯曼近代早期史相對關注較少,國內有關這方面的專著和譯作更是屈指可數。筆者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相比晚期,奧斯曼近代早期的第一手史料比較匱乏,大多已經丟失或毀于戰(zhàn)亂,而且后世出于種種原因偽造史料,研究難讀較大。第二,奧斯曼近代早期史距今相繼久遠,與現世政治似乎關系不大,史學借鑒意義不那么明顯。但是,歷史不能人為分割,奧斯曼帝國的衰亡并不只是一朝一夕造成的,許多隱患的種子早在建國初期就已埋下,甚至在奧斯曼的鼎盛期(即蘇萊曼大帝時期)就出露端倪,因此,要想徹底弄清奧斯曼帝國衰亡的原因,奧斯曼近代早期史的研究尤為必要?!秺W斯曼帝國與近代早期歐洲》正好填補了這一空白。

但僅僅研究奧斯曼帝國還不夠,世界從不是彼此隔絕的個體,特別是奧斯曼帝國的早期擴張與基督教歐洲東南邊疆的收縮密切相關,同時期的歐洲也正處于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地理大發(fā)現的關鍵轉折期。奧斯曼帝國與近代早期歐洲的互動研究學術價值巨大,但是受史學界長期盛行的歐洲中心論思潮的影響,西方史學家往往把這些歷史事件看作是歐洲內部孤立發(fā)生的,與外界沒有大的聯系。但自20世紀后半期以來,西方史學界已經開始反思這種歷史思維,奧斯曼帝國等域外文明與西方文明的互動越發(fā)受到重視。美國歷史學家丹尼爾·戈夫曼所著的《奧斯曼帝國與近代早期歐洲》是這些新式成果的集大成者。這本書于2001年出版,雖然距今已近20年,但仍然是研究近代早期奧斯曼帝國與歐洲關系的經典之作,學術價值不可低估。這本書的讀者群體主要面向學生和青年學者,是奧斯曼史研究入門的必讀之作。

本書作者是美國鮑爾州立大學歷史系教授丹尼爾·戈夫曼(Daniel Goffman),是美國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研究領域的權威之一,著述頗豐,代表作有《伊茲密爾和黎凡特世界,1550-1650》、《奧斯曼帝國的英國人,1642-1660》、以及和埃德海姆·埃爾戴姆(Edhem Eldem)、布魯斯·瑪斯特(Bruce Masters)合著的《東西方之間的奧斯曼城市:阿勒頗、伊茲密爾和伊斯坦布爾》等。

在史料應用上,作者以奧斯曼帝國的內部史料為基礎,從全新角度重新考察奧斯曼帝國史,推翻了許多蓋棺定論的舊有結論,展現了一個“歐洲化”的奧斯曼圖景,打破了人們對奧斯曼帝國的固有印象。作者試圖還原一個奧斯曼人眼中的“奧斯曼帝國”,而不是傳統的歐洲人眼中的“奧斯曼帝國”,這也是此書與其他奧斯曼書籍的本質區(qū)別。

在寫作方法上,使用“虛構插敘”法,即構建一個人物傳記,此書主要取材于本杰明·阿爾貝爾(Benjamin Arbel)所著的《貿易之國:近代早期東地中海的威尼斯人和猶太人》,通過虛構一個名為庫巴德·察布失(Kubad ?avu?)的人物,使讀者可以更直觀、更生動地了解近代早期奧斯曼社會個體的心理狀態(tài)和行為方式,是史學寫作的全新范式。


《貿易之國:近代早期東地中海的威尼斯人和猶太人》

此書的引申閱讀部分提供了20世紀后半期關于奧斯曼帝國史研究的所有英文著作,按照一般文獻、奧斯曼帝國的創(chuàng)建等議題分門別類,詳細介紹了相關學術著作,并做了簡要評價,極大方便了我們對奧斯曼帝國的后續(xù)研究。

全書在結構上分為上下兩篇。上篇探討了奧斯曼帝國有爭議的史學范式,史實認知、基本制度等內容。下篇敘述近代早期奧斯曼帝國與歐洲基督教國家的關系,考察奧斯曼帝國與歐洲均勢的聯系。有些觀點筆者并不完全認同,但為我們開拓了一個新的研究思路,仍然值得借鑒。

存在爭議的傳統論調

長時期以來,西方學術界對奧斯曼帝國存在一種刻板印象,把其構建為一個為戰(zhàn)爭而生的軍事機器,刻意突出軍事、擴張屬性,暗示西方文明相較奧斯曼文明的優(yōu)越性。作者反駁了這一傳統論調,并以同時代的西方封建國王為例,表明同時代的西歐國家同樣好戰(zhàn)。這種傳統論調的根本原因是學術界上長久存在的歐洲中心主義,即西歐把自己想象為近代早期以來世界的中心,西歐的標準是“公認”的普世標準,任何與其標準不符的都被認為是野蠻和落后的。為了規(guī)避這種缺陷,從奧斯曼的視角來重新審視奧斯曼帝國的歷史顯得尤為必要。

另一種爭議的史學研究范式是“衰落式”。 一些歷史學家采取十六世紀晚期和十七世紀的奧斯曼歷史學家的觀點,認為蘇萊曼大帝統治時期各項制度和政治結構都達到了完善,是最理想的制度。即使這一制度在當時仍然存在很多瑕疵,歷史學家仍偏執(zhí)的認為它是近乎完美的,與此對應,蘇萊曼大帝以后的奧斯曼史則被想象為一種“衰落”,處于“衰落”期的任何新現象和新變化都被牽強的解釋為衰落的特征。以16世紀晚期的包稅制為例,由于16世紀奧斯曼帝國的長年征戰(zhàn),軍費開支耗大,奧斯曼政府為了籌措軍費,采用包稅制和新的直接稅制,歷史學家以此認為包稅制是衰落的表征。

20世紀后半期,質疑后蘇萊曼時期奧斯曼帝國是否真的衰落的聲音不絕于耳。持質疑態(tài)度的歷史學家認為包稅制恰恰是適應新形勢的產物,包稅制不僅化解了財政危機,鞏固了帝國的統治,還為統治階層提供了亟需的新血液和新思想,一些商人和鄉(xiāng)紳可以利用包稅制爭取成為上層精英的一員,包稅制應該視為帝國自我調節(jié)的象征。如果我們大膽走出“衰退模式”,具體考察當時的歷史,便能在文化,中央與地方關系等諸多問題上得出新的解釋。


奧斯曼行轅圖

起源與征服:懸而未決的帝國歷史

“奧斯曼帝國的起源”這一話題長期備受爭議,原因主要有兩點。第一點是早期奧斯曼史料的缺乏。僅有的史料源于當時的敵對國家拜占庭,熱那亞等帶有強烈偏見的史料。第二點是后世奧斯曼史家基于各自目的,根據前人未經證實和帶有想象成分的史料而重新構建的奧斯曼早期史。此外,民族主義意識形態(tài)也增加了對奧斯曼起源問題研究的難度。一戰(zhàn)后從奧斯曼帝國的廢墟上建立的各個民族國家為了構建民族身份,塑造自身的合法性,需要一種“想象的過去”,即本民族的身份凌駕于其他身份之上。這使任何對奧斯曼起源的描述都是武斷和危險的,這導致奧斯曼起源問題長期懸而未決。

奧斯曼的征服問題也是史家討論的熱點。由于奧斯曼帝國的擴張對象大部分是異教徒領地,因此奧斯曼帝國的擴張往往被認為是非正義的,是對基督徒的血腥統治。事實并非如此,在奧斯曼征服前,這些領地大部分由十字軍圣戰(zhàn)時期殘留的拉丁領主統治,而當地居民大多是東正教徒。宗教上,威尼斯為代表的拉丁統治者十分蔑視被他們視為異端的希臘人宗教,不僅強迫當地居民改宗,還拆毀他們的東正教堂,經濟上,拉丁統治者課以重稅和勞役,當地的居民對拉丁統治者恨之入骨。因此,東正教徒并沒有把奧斯曼帝國看為侵略者,反而把它當作大救星。奧斯曼帝國也順應了當地人民的愿望,對新征服領土的居民采取溫和政策,不僅減免當地稅租,還承諾保護當地人的信仰自由。從根本上講,奧斯曼人的成功不是軍事上的,而是道義上的。

奧斯曼制度:最具爭議而獨具特色

奧斯曼帝國的基本制度主要由政治、經濟、宗教,軍事等方面構成。這也是奧斯曼帝國存在六百余年的根基,但是這些制度并不是固定不變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每段時期每處地點都因地方差異和時代要求略有不同。這也是奧斯曼帝國長壽的關鍵隱形要素,即內在的適應能力,這一點在具體制度的執(zhí)行中體現的淋漓盡致。

奧斯曼帝國的政治制度主要由皇室制度和邊疆治理制構成。皇室的代表性制度主要是獨自繼承制和殺絕兄弟制,也是最具爭議和獨具特色的奧斯曼制度。

獨子繼承制是奧斯曼國家得以存續(xù)六百年的關鍵。這一制度雖然很殘忍,但確保了奧斯曼帝國不會因繼承問題發(fā)生領土分裂。而且奧斯曼的繼承制度還有一大優(yōu)越性,即在王位繼承成為既成事實以前,在法律上并沒有優(yōu)先人選。也就是說所有兒子都準備繼承王位,而且每個兒子在成為新君之前都到地方歷練,這大大提高了賢君上位的幾率。

殺絕兄弟法是西方史家長期宣稱的直接體現奧斯曼帝國野蠻性的制度。這套制度從現代觀點看確實很不人道,甚至很野蠻。但在當年,這確實是少有的能夠預防帝國不發(fā)生皇室內訌的制度,帝國可以借此制度保障帝國的長治久安。到16世紀末期,殺絕兄弟法逐漸被廢棄,改為囚禁制。

奧斯曼帝國在邊疆省份的治理模式上獨具創(chuàng)新,它并沒有把安納托利亞地區(qū)的治理模式生搬硬套到邊境省份,而是充分考慮到當時大的政治環(huán)境和當地歷史的特殊性。以匈牙利的治理為例,在宗教上,允許當地居民保留原有信仰,甚至保護受迫害的新教徒。在經濟上,奧斯曼政府甚至蠲除了最基本的人頭稅,根據當地的習慣而不是伊斯蘭教的原則來征收賦稅。在政治上,賦予當地人民一定的自治權。這樣的間接統治模式也應用于瓦拉幾亞,摩爾達維亞等地區(qū)的治理上。

在經濟領域,人們常常有一種錯誤印象,即奧斯曼帝國是一個農業(yè)大國,農業(yè)是帝國的支柱產業(yè),帝國并不重視商業(yè)和外貿的發(fā)展。這個結論是片面的。毫無疑問,奧斯曼帝國非常重視農業(yè),奧斯曼的絕大多數國民也從事與農業(yè)相關的工作,但這并不表明商業(yè)和外貿在奧斯曼帝國的經濟結構無足輕重。奧斯曼政府極其重視奧斯曼商業(yè)和外貿的發(fā)展,在與外國簽訂特惠條例時,奧斯曼政府都堅持在每項條例加入互惠條款,迫使歐洲國家允許奧斯曼商人在基督教國家做生意。奧斯曼帝國的猶太群體等非穆斯林子民和一部分穆斯林在東西方國家之間來回穿梭,雙方之間的經濟聯系非常密切。甚至在奧斯曼帝國與基督教聯盟交戰(zhàn)時,雙方的經濟往來也沒用中斷。

在宗教領域,作者考察了奧斯曼帝國最具特色的宗教政策-米勒特制度。作者從伊斯蘭教發(fā)展史和奧斯曼擴張史的視角追根溯源。早在伊斯蘭教創(chuàng)立之初,古蘭經就規(guī)定了非穆斯林子民的管理方式。凡是屬于經書之民(即信奉《摩西五經》的猶太教徒和信奉《福音書》的基督教徒)都被允許在伊斯蘭之家內,根據自己的信仰,生活和禮拜,這個規(guī)定也為米勒特制度提供了宗教根據。而就奧斯曼帝國自身的歷史環(huán)境而言,奧斯曼早期擴張建立了一個以基督徒為主的帝國,迫使奧斯曼當局在教義上盡可能去包容這些非穆斯林子民。因此在宗教實踐中,奧斯曼當局僅僅象征性的收取人頭稅,而且還下令修繕破敗的基督教堂和猶太會堂。甚至偶爾違背教法,準許興建新的教堂和會堂。這些寬容措施在1453年后正式落實到法律層面。通過這些措施,奧斯曼帝國成功將龐大的非穆斯林群體吸納進奧斯曼體制。雖然奧斯曼帝國不承認非穆斯林的平等地位,但與同時代的西方相比,這項宗教制度是空前寬容的。

就如何對待外國非穆斯林群體,奧斯曼統治階層內部做法不一。蘇丹為代表的世俗統治者沿襲了早期安納托利亞西部酋長國的慣例,通過頒布“特許狀”(Ahdname)的形式與外國建立商業(yè)和政治聯系,規(guī)定西方人只要繳納人頭稅,就可以憑借“經書之民”的身份在奧斯曼帝國永久居留。而以卡迪為首的宗教界則傾向于用對待非穆斯林子民的方式對待外國人。而西方人對這項安排也極為不滿,在西方看來,簽訂的“特許狀”等同于盟約,標志著雙方的地位平等。這些分歧從始至終存在,西方團體也屢次抗議,但未奏效。

軍事制度方面,德伍希爾邁制度(又稱“血貢”制度)通常被看做是最不文明和最不歐洲的。民族主義史家通常指責奧斯曼人強迫基督徒男孩與家庭相分離,并教導他們信仰敵對的伊斯蘭教和講奧斯曼語。然而,從另一種視角來看,這種制度也為這些底層出身的男孩提供了光明的前景,他們能接受最頂尖的教育,從而躋身于帝國的統治階層,此外,奧斯曼帝國并沒有強制他們與生身家庭放棄聯系,有證據表明這些男孩在功成名就后仍與原家庭保持某種聯系。而且血貢制度并不是在每個基督教地區(qū)實行,匈牙利、特蘭西瓦尼亞等被征服地區(qū)的基督徒被賦予免于血貢的特權。


奧斯曼行軍圖

近代早期奧斯曼帝國與西方的微妙關系

在西方對奧斯曼帝國的認知上,歷史學家不假思索的接受了這樣一種觀點,16世紀時期,歐洲基督徒對奧斯曼帝國的看法是協調一致的,即“可怕的土耳其人形象”,奧斯曼帝國是摧毀基督教世界的異教政權。然而,近代早期的基督教徒對奧斯曼帝國的看法遠比我們認為的要更加微妙和復雜。16世紀正是奧斯曼帝國瘋狂向基督教歐洲擴張的時期,對中歐門戶維也納的兩次圍攻震撼了整個基督教世界,特別是對于淪陷的匈牙利等東南歐地區(qū),因為國土淪喪對土耳其人懷有刻苦的仇恨和恐懼。然而,在其他受奧斯曼威脅較小的地區(qū),當地基督徒對土耳其人的感情則比較復雜。因為同時代的歐洲正經歷著宗教改革的動蕩,以教皇和哈布斯堡王朝為代表的天主教勢力極力打壓路德教等新教勢力,處于守勢的新教徒渴望尋求外援來爭取信仰合法化。而奧斯曼帝國是他們唯一可以爭取的對象,奧斯曼帝國對哈布斯堡王朝的持續(xù)打擊客觀上減輕了新教徒的壓力,奧斯曼甚至直接出兵匈牙利和特蘭西瓦尼亞保護新教徒。奧斯曼帝國也樂于庇護歐洲的宗教持異見者,這贏得了很多歐洲新教徒的好感。到16世紀晚期和17世紀早期,隨著西方國家自身實力的提高和對奧斯曼帝國認識的加強,刻板、非理性的“恐怖的土耳其人形象”開始被打破。奧斯曼帝國開始被其他歐洲國家認可和接受,到17世紀末,奧斯曼帝國是歐洲國家已經成為共識。

在眾多西方國家中,威尼斯共和國是與奧斯曼帝國聯系最早和最密切的國家之一,威尼斯與奧斯曼的關系也是史學研究的重點。歷史學家通常注重研究奧斯曼與威尼斯的軍事沖突,強調兩者的對立屬性,雙方的統一屬性未能得到有效重視。威尼斯在天主教世界同伊斯蘭教世界的沖突中常常扮演著被動,變節(jié)者的消極形象。因為屢次“叛變”,威尼斯飽受天主教世界的責難。威尼斯的矛盾表現主要源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經濟模式。

16世紀上半葉,奧斯曼帝國與哈布斯堡王朝這兩大敵對勢力為了地中海的霸權展開了激烈爭奪,威尼斯共和國在兩者的夾縫之間生存。作為一個在物質上和軍事上都無法與上述兩者匹敵的城市國家,威尼斯的生存只能更多的依賴外交手腕,反復在兩者間周旋。經濟原因是威尼斯外交的主導因素,威尼斯本質上是一個商業(yè)帝國,主要經營東西方貿易。從15世紀末期起,奧斯曼帝國逐步蠶食威尼斯共和國的領土。出于自衛(wèi),加上意識形態(tài)驅使,威尼斯常常被迫加入天主教同盟,與奧斯曼帝國作戰(zhàn),這意味著海上貿易的中斷和財政收入的枯竭,是威尼斯城市國家不能承受的,而且威尼斯的抵抗證明是杯水車薪,且是付出代價最大的國家。為了維持“海上帝國”的地位,威尼斯常常在兩軍交戰(zhàn)之際就開啟與敵人的議和,不惜一切代價也要獲得在奧斯曼帝國的自由通商權??傊?,對威尼斯來說,商業(yè)優(yōu)先的考慮壓倒了軍事和意識形態(tài)方面的束縛。

17世紀大西洋沿岸國家英國、法國、荷蘭成為地中海的新貴,爭相和奧斯曼帝國打交道。這些國家擺脫了宗教意識形態(tài)的束縛,開始奉行一種實用主義外交。在這些后發(fā)國家看來,政治和經濟因素遠比意識形態(tài)因素重要。務實主義外交淡化了宗教意識形態(tài)因素的影響,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奧斯曼帝國的形象。

經濟聯系是西方國家與奧斯曼帝國的重要紐帶。奧斯曼帝國的非穆斯林子民在雙方經濟往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近代早期西方國家禁止非基督徒在本國境內定居,特別是穆斯林受到嚴格限制。此外奧斯曼的穆斯林子民也對基督教國家心存厭惡,并不情愿與基督徒做生意。因此,猶太人和東正教徒承擔了維持兩大文明交流的重任。

17世紀奧斯曼帝國開始出現衰敗的跡象,軍事、財政、治理和社會方面經歷了一系列的挫敗。面臨這些新形勢,外國商人不能單純依靠中央政府解決問題,他們周旋于中央政府與地方權貴之間,最終的命運也大相徑庭。

奧斯曼文明與歐洲文明不可混為一談

在筆者看來,作者雖然強調突破歐洲中心論的傳統范式,但在書中又數次例證,試圖將奧斯曼帝國融入歐洲共同體內。作者企圖擱置宗教意識形態(tài)的分歧,強調歐洲與奧斯曼帝國的共性,甚至提出了基督教歐洲與伊斯蘭教歐洲這個概念,把奧斯曼帝國置于歐洲框架內,暗示兩者之間的互動是歐洲內部的事情,這與突破歐洲中心論的論調自相矛盾。

在近代早期,宗教身份仍是自我認知的根本標準,奧斯曼帝國的穆斯林認為外國的基督徒和奧斯曼非穆斯林子民本質上是一樣的,只不過一個是潛在的奧斯曼子民,一個已經是奧斯曼子民,二者都需要臣服于伊斯蘭教的統治,交納人頭稅。奧斯曼政府也據此出臺了米勒特法,以宗教為標準將奧斯曼子民分為三六九等。雖然奧斯曼的宗教政策相比于當時的歐洲十分寬容,但仍然包含許多歧視性條款。政治上,非穆斯林原則上不能出任政府官職,被排除在奧斯曼的官僚體系之外。只能被迫改宗才能獲得從政的資格。經濟上,非穆斯林被剝奪擁有土地的權利,土地授予服兵役的穆斯林軍人,這也是許多非穆斯林從事商業(yè)和手工業(yè)的潛在原因。軍事上,非穆斯林不得從軍,還需交納人頭稅作為補償。法律上,當穆斯林與非穆斯林發(fā)生糾紛時,只能通過穆斯林法官卡迪來裁決。宗教上,雖然非穆斯林可以保留教堂等宗教場所,但實際執(zhí)行中很多教堂陸續(xù)被改造為清真寺,而新建教堂卻遭到嚴格控制,非穆斯林舉行公開宗教活動時常受到穆斯林的騷擾,廣泛遇到歧視。因此,筆者認為試圖擱置宗教分歧的做法牽強附會,不能信服。在近代早期,奧斯曼文明與歐洲文明沖突與融合并存,但雙方仍是彼此獨立的個體,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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