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民,往往與饑荒與瘟疫相伴為伍,流民中發(fā)生瘟疫也不足為奇。但明成化六年辛卯至七年壬辰間(1470-1471),湖廣荊襄地帶為遷移流民而人為造成的瘟疫流行,卻是一起十足的人禍。流民與明代的戶籍制度相始終,既有流離失所的流民,也有定居多年,卻沒有黃冊子相隨的“流民”。當(dāng)時荊襄地帶的流民,也是這兩類的集合。雖然魚龍混雜,地方上有所不便,但似乎未至生亂。這時來了一位巡撫,卻掀起了一場大風(fēng)暴。這位巡撫叫楊璿,正統(tǒng)四年己未(1439)進(jìn)士,也是一位老資歷的官員了。但楊巡撫首先考慮到的是自己的仕途,對流民問題,作了危言聳聽的匯報。
薛應(yīng)旂《憲章錄》
首先這是個錯誤的建言,因為流民中,有很多是從洪武時期就遷移而來、甚至繁衍到了第三代的移民。但很不幸,這個錯誤建言沒有在上報過程中得到質(zhì)疑,反而獲得了巡按御史薛承學(xué)的附和,回饋到地方后,又得到湖廣布政使司執(zhí)政官員的附和(明薛應(yīng)旂《憲章錄》卷三十三)。歷史在總結(jié)時,大家發(fā)現(xiàn)原來有許多暫停鍵可按,而在進(jìn)行中時,卻仿佛只有快進(jìn)鍵。于是一項大規(guī)模的流民清除行動開始了。
當(dāng)時的行動分兩種形式,一是派右都御史項忠總督軍務(wù),平定劉千斤的余黨李胡子等作亂的流民;二是巡撫楊璿主導(dǎo),將無戶籍者一律遣返歸鄉(xiāng)或戍邊。第一項軍事行動,本來捉拿了為首者,以及一些頭目后,也可中止的,但擴大化到了良善平民:“有流民自洪武以來住成家業(yè),多聽撫當(dāng)差,生子及孫,未及為惡者。兵刃加之,無分玉石,悉草薙之,死者枕籍山谷。”(明黃光昇《昭代典則》卷十八)軍事行動濫殺無辜有所難免,但人數(shù)也太多了點。第二項行政強制遷移,雖然也是惡政,但總不至于死人吧,然而,非常不幸,這次死的人比軍事行動還多,因為途中發(fā)生了瘟疫。
黃光昇《昭代典則》
明戴冠《濯纓亭筆記》記載了這次瘟疫:“成化間無錫楊璿巡撫荊襄,恐流民為變累己,因為危言以動朝廷……流民居楚地已生子及孫矣,官司迫遣上道。時夏月酷熱,民皆聚于舟中,不能寢處,氣相蒸郁,疫癘大作,死者不可勝紀(jì),棄尸水道,塞礙舟楫,哀號之聲動天地。”(卷一)遣發(fā)流民,包括已定居三代以上的家族,可見是實行一刀切的懶政,只要沒有原始戶籍的,一律遣返。而夏天舟舍狹窄,人群密集,導(dǎo)致了毀滅性的疫病傳播。說遺棄在水中的尸體都阻塞了航道,不知是否夸張,但“哀號之聲動天地”的悲楚,當(dāng)是隔著故紙堆也能打擊到人的真切感受。
萬斯同《明史稿》有楊璿傳,說他處置荊襄流民,“留者著籍,去者資遣之”,即隨移民之愿,留的人給戶籍,去的人給盤纏。這是區(qū)畫有方,文明有序的景象(卷二百三十)。殊不知這是史家慣用的筆法,為人作傳,只要不是悖逆大奸,一般都說好話,但會在他文中有所補充表述。同稿《食貨志》:“項忠、楊璿先后為巡撫,下令逐之,弗率者戍邊,暍死疫斃不可勝紀(jì)?!保ā睹魇犯濉肪砭攀┻@就記了兩位官員造成的枉殺與冤死。
但這次荊襄流民的滅頂之災(zāi),最后卻成了官員的德政碑,不可思議的是,作者還是湖廣人,天順元年丁丑狀元黎淳,時任翰林院左庶子?!镀角G襄碑》錄在其所著《黎文僖公集》卷九,據(jù)稱,他是在回鄉(xiāng)時,受官長、師友、鄉(xiāng)鄰之托,誠摯地為巡撫、總督等官員頌平荊襄之功:“總督公之雄才,總?cè)止伤?,巡撫公之力贊,就此大功,敢以碑文請?!薄稜钤獔D考》記有這位黎狀元不入妓館的佚事,說他“性淳厚,不事游冶”。作碑文時的黎狀元四十八歲,已不年輕,當(dāng)然不能稱幼稚,或許形容他性格的“淳厚”,其實是“冥頑”的美飾之詞。此碑文雖錄在文集中,但《明史稿》《明史》絕口不提,因為在當(dāng)時,這碑文就被人諷為當(dāng)代“墮淚碑”了?!跺t亭筆記》:“時有作‘大明平荊襄碑’以紀(jì)大臣之功者,或曰,此亦墮淚碑。問其故,曰,羊祜以善政及民而民為之泣,今以虐政毒民而民亦為之泣,其墮淚雖同,情則異矣?!泵魅搜?yīng)旂《憲章錄》、黃光昇《昭代典則》等,也都載此“墮淚碑”說法。無辜慘死者眾的悲劇,刻成德政碑,也只能是“墮淚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