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六世紀前期著名的“大禮議”事件之后,徽州的祠堂大批涌現(xiàn)。在傳統(tǒng)中國,祠堂是一種以男性血緣為中心的紀念性建筑,但在徽州,卻出現(xiàn)了一些專祀女性神主的“女祠”。其中,以祭祀先輩姬妾的“庶母祠”更是異乎尋常。根據當?shù)氐恼f法,庶母祠是一種與正祠(亦即俗稱的“男祠”)相對應的女祠。女祠與男祠是相對而言,沒有女祠也就沒有男祠的稱呼。女祠尤其是庶母祠的出現(xiàn),既是黃山白岳這一商賈之鄉(xiāng)婦女社會角色的重要表征,同時也折射出金錢對于清代祭祀禮儀的強烈滲透。
從前安徽有一句俗諺,叫:“窮不過鳳陽,富不過歙縣。”自明初以來,鳳陽人打著花鼓外出逃荒,一向是傳統(tǒng)時代中國農村破產的象征之一;而稍后在江南各地夸奢斗富的巨腹商賈,則有相當不少就出自徽州歙縣。在安徽,以長江一線為地理分界,南北人文景觀呈現(xiàn)出顯著的區(qū)域分異。
徽州三絕
迄至今日,在疇昔徽州府首縣——歙縣境內仍然是牌坊林立,以致此處素有“牌坊城”之別稱。在當?shù)兀榈氐呐品慌c殘存的祠堂及徽派民居一起,被世人稱為“徽州三絕”。如今,粉墻黛瓦的古民居,成為極具特色的皖南建筑之代表。而在街衢巷陌之間,精美的牌坊隨處可見,而且造型各異,甚至花樣翻新。例如,“八角牌樓學士坊,額題字愛董其昌”,縣城中心的許國牌坊,就以八腳牌坊的樣式別具一格。類似的牌坊,還見有歙縣北鄉(xiāng)的豐口四面坊等。此類的八腳牌坊或四面牌坊,因為國內所罕見而蜚聲遠近。除此之外,徽州各處祠堂的類型亦紛繁多樣,除了全國各地常見的以男姓為中心的祠堂之外,還有眾多的“女祠”乃至極具地方特色的“庶母祠”。
一、傳世文獻中的“女祠”
“祠堂社屋舊人家,竹樹亭臺水口遮,世閥門楣重變改,遙遙華胄每相夸”——這首新安竹枝詞,狀摹的是清代前期徽州的村落景觀。其中,社屋彰顯的是地緣因素,而祠堂則反映了血緣的存在。明代中葉以后,徽州逐漸形成了宗族社會。此后,黃山白岳之間祠堂林立,“社則有屋,宗則有祠”,亦遂成了徽州村落的常見景觀。當時,除了一般祭祀男性祖先的祠堂之外,還出現(xiàn)了專門祭祀族中女性成員的“女祠”。
據目前所見,最早的徽州女祠記載見于十八世紀。乾隆時期的《歙西竹枝詞》曰:
黃潭世澤即潭濱,男女分祠重祀禋。
創(chuàng)置義田歸眾廨,矜孤恤寡有仁人。
“潭濱”也就是歙縣潭渡。從竹枝詞的描述來看,當時就已出現(xiàn)了“男女分祠”的現(xiàn)象,也就是既建有男祠,又有女祠之出現(xiàn)。關于這一點,程云鵬《新安女行錄》中,保留了一篇頗為罕見的《潭渡女祠記》,可以與上述的《歙西竹枝詞》比照而觀:
女祠,非制也。古者天子、諸侯、大夫、士各有廟。……廟有門堂、寢室,室有主,有男有女。祭則有專有合,昭穆雖不同位,而祭則一也。
新安祠堂無專祭,與古之祫祭同,而潭渡黃氏復別立女祠,殆有見于男、女異席之故歟……
程云鵬為歙縣巖鎮(zhèn)樟森塘人,其族人多貿遷揚州,他于乾隆初年完成《新安女行錄》一書。其中提及的“祫祭”,指的是上古時代天子或諸侯將遠近祖先神主集合在太廟里加以祭祀。從上文分析可見,潭渡另建女祠的原因,其實是源自男女授受不清的觀念。在上述文字之后,他接著回顧了歷代祭法的變遷,并列舉了浦江義門鄭氏四代祠堂之“男女東西為昭穆”,主張不如“先祭男主于堂,次獻女爵于寢室”。此外,他對于歙縣的祭祀禮儀頗有微辭:
嗟乎!吾鄉(xiāng)祠祭之故,豈獨在女祠哉?……不立祧法,則販夫牧豎掩著乎上,近且以厚資進者注不祧,資薄者則祧與毀同,將使后世祭者惟多財翁,初不計其人之善否也,人亦安肯立廉隅、矜名節(jié)以為不祀之鬼哉?且夫婦人立身矯矯,嗣續(xù)徽音,僅與尋常之婦妥侑餴饎,既久而藏諸夾室,可不重思其故歟?……溪南吳氏側室婦,亦別立專祠,不以子貴而得躋世廟,亦以抱矯矯之行如古列女而有不祧。嗚呼!予所不解,豈獨潭渡之女祠乎哉?
該段引文末尾,引了一位叫吳艮齋的人的話:“嗚呼!吾鄉(xiāng)祠祭難言矣!”作者最大的不滿或者說不解,是金錢對于祭祀禮儀的滲透。在他看來,由于捐輸進主規(guī)定的實施,世風涼薄,趨富賤貧,不祧之祖多是富人財主。西溪南吳氏,甚至也出現(xiàn)了“側室婦”的專祠。所謂“側室婦”的專祠,亦即下文將會談到的“庶母祠”。
二、徽州現(xiàn)存的“女祠”
迄至今日,盡管歷經了數(shù)百年的世事滄桑以及一場史無前例的文化浩劫,在徽州仍然保留下少數(shù)的女祠,這些僅存的女祠,成了我們研究清代社會文化史的重要標本。
當代棠樾村民復原的村落舊貌,王振忠收藏
最為著名的女祠,首推歙縣棠樾的清懿祠。棠樾位于歙縣西鄉(xiāng)的平疇沃野之間,明清時代是徽州最為富庶的村落之一。聚居于此的鮑氏,有不少遷居江南各地,以賈代耕,起家肥盈。其中,尤以在揚州從事鹽業(yè)經營者最為顯赫。據載,鮑氏擁有家資三千萬兩白銀,是盛清時代中國最為富有的商人家族。在十八世紀,鮑志道為揚州八大鹽務總商之一,乾隆皇帝南巡時,他曾親接御駕,備極恩寵。其時,因鮑氏為天下首富,運際中天,萬象隆富,故棠樾村亦有“慈孝天下無雙里,袞秀江南第一鄉(xiāng)”之美譽。
歙縣棠樾牌坊
當年,棠樾鮑氏殫思竭慮地致力于宗族建設,力圖在桑梓故里營造家詩戶禮之風、睦族和宗之俗。清嘉慶年間,鮑氏家族的鹽業(yè)經營如日中天,鮑志道等人花費巨資將創(chuàng)建于前明的敦本堂重修一新,并于其左側修葺文會,另建世孝祠,整修了大和社及水口牌坊園林、三元庵等。其中的敦本堂,也就是俗稱的“男祠”。而此一得名之出現(xiàn),實際上緣自“女祠”的營建。
鮑志道的弟弟鮑啟運,因鮑氏支祠敦本堂只奉男主,不附女主,于是醵資于大和社對面,坐南向北構筑了“女祠”——清懿祠,崇祀女主,并捐義田若干,構筑鰥寡孤獨“四窮倉”,酌盈劑虛,每年義賑族內窮人。清懿堂為三進五開間的建筑,因其保存尚屬完好,于1996年與棠樾村口的其他古建筑一起,以“棠樾石牌坊群”的名義,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清懿堂
清懿堂是獨立建筑的一座女祠。而與之同屬歙縣西鄉(xiāng)的呈坎村(今屬黃山市徽州區(qū)),則有一處女祠完全為“男祠”的附屬建筑。呈坎村中的羅東舒祠俗稱“寶綸閣”,也在1996年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在羅東舒祠后部的南側,有一三開間九檁的“則內”。此一“則內”,俗稱“女祠”。以上都是現(xiàn)存比較著名的女祠。除此之外,我在歙縣南鄉(xiāng)的義城村,也曾見到一處女祠。
歙縣義城女祠
在傳統(tǒng)時代的徽州,女祠并不罕見,故而在有的族譜中,還記錄了女祠祭祀的細節(jié)。如晚清光緒年間的《雙杉王氏宗譜》中,就專門記錄有《婺源雙杉王氏女祠祠祭祭例》,其中提及,女祠內設三席,編序世次,中祀始祖妣,其他的則分別左昭右穆加以祭祀。
三、從“另置一龕”到“庶母祠”之出現(xiàn)
在清代,因徽商的囊豐篋盈,妻妾成群者為數(shù)頗多。與此同時,徽州的文風蔚盛,有不少庶出者秋闈高捷,奮翮聯(lián)翩。在這種背景下,母以子貴的現(xiàn)象屢見不鮮。有鑒于此,如何格外從權祭祀庶母,便成了徽州社會中頗為迫切的現(xiàn)實問題。
清代前期休寧理學家施璜,曾主持紫陽書院、還古書院之會講講席,著有《思誠錄》、《小學近思錄發(fā)明》等,并輯刊《紫陽書院志》,他對程朱理學有著頗為精湛的探究。施璜就曾指出:
《家禮》:“庶母不可入祠堂。若嫡母無子,而庶母之子主宗祀,亦當?shù)y嫡母之側。”何其嚴也!但母以子貴,庶母之主僭越入祠甚多,終于禮不合。另置一龕,以奉庶母之主,亦酌乎禮而當其可之義也。
關于庶母祔祠,尚未讀到朱熹論述的原文。不過,程朱理學的另一代表人物程顥確曾指出:“庶母不可入祠堂,其子當祀之私室。”在清代,與施璜差相同時的李御六也指出:“庶母不與嫡母并,妾不敢干其分也。庶母另立一龕,子得以致其情也,一舉而公義、私情兩得之矣?!边@些澄涇辨渭的言論,都反映了徽州士大夫對庶母祔祠一事的強烈關注。
在具體的宗族實踐中,庶母入主祠堂,也逐漸成為不少祠堂的慣例。歙縣《新館鮑氏著存堂宗譜·祠規(guī)》中,就記載有康熙年間的“進主規(guī)則”,其中明確規(guī)定“庶母不得入,以子貴受封者入。此嚴禁也,務世守也”。關于這一點,康熙十五年(1676年)鮑元儀所撰《重整祠規(guī)序》更進一步解釋道:“庶母不得進者,重嫡也;庶母子貴而得進者,重爵也?!鞭裰T史實,乾、嘉、道年間,在歙縣新館鮑氏一族,凡是能捐助良田、銀兩以廣祀產,或能讀書獲取功名者,其庶母皆可以入祠。不過,直到太平天國期間新定的《續(xù)議祠規(guī)》還指出:“無后者及庶母(指有子者論)之主,未便同列正寢,今另設二座于樓西?!辈⑶抑赋觯骸熬栀Y配饗,固所以遂子孫之孝思,亦所以充裕祠內經費?!潦妇桢X十四千,得列正寢樓西(指有子者論),此咸豐間續(xù)議減條也?!睆纳鲜龅倪@些記載可見,允許入祠的庶母之主,仍然必須另列于正寢樓西,并不得與嫡母比肩稱雄。
當然,在徽州一府六縣,情況并不完全相同。清徽州府休寧縣虞芮鄉(xiāng)趨化里茗洲村人吳翟(?—1736),為雍正二年(1724年)府學歲貢生,他經過多年的努力,撰成了一部上承古禮而又宜于時俗的著作——《茗洲吳氏家典》。在該書的卷2中,收入有一篇《庶母另列一龕議》,其中引證了施璜、李御六的相關論述,進而指出:
庶母祀于私室,禮也。吾族私室不奉神主,雖庶母亦列祠堂,習俗相沿久矣。然以庶母之主,竟與嫡母雁行,甚且以庶母之氏姓,標于嫡母之櫝,嫡庶不辨,名分不嚴,莫此為甚!
今議:以前庶母之在廟應祧者祧,其存者,別置一龕于西序之末。以后庶母之入廟者,皆登庶母之座,終其子之身,即奉主埋墓側,不得雜處,以亂祠規(guī)。
此處指出,根據程朱理學的禮教,庶母應祀于私室,但在當時茗洲吳氏的家族中,庶母列于祠堂已是由來已久,這些庶母的木主甚至可以與嫡母者分庭抗禮,這自然引發(fā)了庶嫡不辨與名分不嚴的質疑。為此,吳翟主張,應通權達變,將庶母木主存放于祠堂西邊的最后一龕內,以期避免習俗與禮制的沖突。
對于庶母祭祀的處理,在徽州各地有不同的做法。前引《潭渡女祠記》提及:“溪南吳氏側室婦,亦別立專祠?!笨梢?,早在乾隆時代,歙西平原一帶就已出現(xiàn)了專祀側室的祠堂。
不過,有關“側室婦”祠,案例并不多見,而且因書闕有間,迄今學界仍未知其詳。數(shù)年前,筆者在皖南收集到一份有關興建庶母祠的合同文約,頗為罕見且珍貴:
立建庶母祠合同文約人邦一股秩下師惟等,邦二股秩下尚楣等,邦四股秩下師寪等。緣我族自原三公以下庶母數(shù)十,均未入祠,在當日固嚴嫡庶之分,后人詎不知之。第思瓜綿椒衍,亦不無甘蔗旁生,族大人多,何代蔑有?揆以孟子“無后為大”之言,則既承其宗祧,俾延血食,而本身沒無所歸,木本水源之思,不獨其子若孫有所不安,亦仁人孝子有所不忍者也。前人屢欲創(chuàng)建庶母祠,或費用不敷,或地基難全,事故中止。今因祠宇重修,人心合一,已能告竣矣。加以廟旁有基地一所,均復輸入無詞,其有庶母之家樂輸若干,共建庶母祠,安妥庶母神主,使今日之已有者可無憾,異日之復有者亦可無虞。且族內有公務,以時聚會而公議之,則是一舉而三善備焉。所有凡例列于后,恐久無憑,爰立合同文約十紙,各股分收,永遠存照。
1869年建庶母祠合同,王振忠收藏
此份合同訂立于同治八年(1869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從契約中提及的人名來看,應是祁門渚口倪氏相關的文書。關于此一祠堂,以往專門研究女祠的學者,曾根據村內現(xiàn)存的碑刻及族譜史料,簡單提及倪氏的“庶母祠”,但因對歷史文獻的理解偏差,誤以為該祠興建于宣統(tǒng)二年(1910年)以后。此后,這一論述幾乎成為定論,即使在最新出版的祠堂研究專著中也仍然沿襲此一說法。
渚口倪氏為祁門大姓,子孫蕃昌,世族昭著。該家族利用徽州山林的資源優(yōu)勢及鄰近閶江之水路便利,往來販買茶葉、木材等,并在江西景德鎮(zhèn)從事瓷業(yè)經營,握算持籌,頗獲厚利。與此同時,家族內部人材輩出,可謂簪纓奕世。在這種背景下,許多人都耽于娶妾納寵。于是,這份合同就由“原三公”名下的三個房支共同訂立,其中提及,原三公之下,有庶母數(shù)十人,都因嫡庶之名份而未能入祠祭祀。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三個房支為“邦一股”、“邦二股”和“邦四股”,按照常理應當還有“邦三股”,之所以未曾出現(xiàn)這一支,應當是因宗族內部的支派榮枯、房分隆替——或可能是該支早已絕嗣,或可能是該支不甚發(fā)達,支下男子在歷史上和現(xiàn)實中并無經濟實力娶妾納寵,故未能參與訂立合同?!肮暇d椒衍”典出《詩·大雅·緜》“綿綿瓜瓞,民之初生”,意思是像花椒一樣密密繁衍,像瓜藤一樣蜿蜒纏綿,藉以比喻家族之繁衍昌盛、人丁興旺。而“甘蔗旁生”,則用以形容庶出者亦所在多有。接著,合同又引用孟子“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言論,為建造庶母祠張本。共立合同者認為,從人性的角度來看,創(chuàng)建庶母祠天經地義,這是表達孝心的一種行為,符合儒家的倫理規(guī)范。
當時,族中的祠堂得以重新修建,其旁正好有一塊空地,遂劃歸祠堂所有。倡議者號召家有庶母者通過捐輸,共同創(chuàng)建庶母祠,安放已有的庶母神主牌位,并且為將來所娶之妾提供一處神圣空間。另外,此一庶母祠,還可作為公務聚會商議的場所。上揭的合同接著還發(fā)凡起例,批有四點。其中之一規(guī)定各個支派下今后娶妾者,要向祠堂交錢3300文,在迎娶當年之內付清。由此可以推測,渚口倪氏家族頗為富庶,娶妾人數(shù)亦相當可觀。為此,第二點凡例概述了庶母祠置辦田產的情況——由此一產業(yè)中撥出大租17秤8斤12兩,交給每年主持祠堂祭祖的“年首”支配,年首在每次祭祀時,較之前加辦兩桌酒席,迎請庶母神主進入正祠,共同配享致祭。除了田產之外,邦一股、邦二股和邦四股還應樂輸錢文,捐錢的時間分為三段,一是在每年的臘月,二是在翌年的三月,三是在五月付清,不得拖欠,以備公用——此乃“凡例”的第三條。而“凡例”的第四條還規(guī)定:“庶母祠內神前香燈,公議照依正祠規(guī)則,各股派點。”也就是說,庶母祠內神牌前的香燈,也照正祠(男祠)的規(guī)矩,由各支派分別點請。
上揭文書正文之末尾寫明:“合同文約拾紙,各股分收?!倍诤贤淖笊辖?,就寫有十張合同文約的收執(zhí)人:
壹紙,正倫堂收;貳紙,邦本祀收;叁紙,邦寧祀收;肆紙,邦成祀收;伍紙,翠峰、翠屏祀收;陸紙,道雸祀收;柒紙,道經祀收;捌紙,師本祀收;玖紙,銑鉅祀收;拾紙,尊鐸收。
正倫堂也就是該家族祭祀男性血緣祖先的祠堂,亦即契約中反復提及的“正祠”??梢?,女祠的相關契約,最重要的收執(zhí)者之一就是男祠。其后羅列的“某某祀”,則皆為族中各支派之祀會。至于第十紙的收執(zhí)人“尊鐸”,應系獨自一人的名諱,推測可能是因其身份特殊(如祖先中庶母數(shù)量較多),故而需要特別表出,單獨加入。
四、余論
祠堂原本是以男性祭祀為中心的建筑,但在徽州,出現(xiàn)了“女祠”和“側室婦專祠”(庶母祠)等。關于女祠的出現(xiàn),清代《潭渡孝里黃氏族譜》曾指出:
竊見吾鄉(xiāng)設立宗祠敬祀其先,統(tǒng)之以鼻祖,于報本追遠之意可云得矣,然多祀祖而不及妣。蒸嘗時祭,子孫入廟,顧瞻座位,母氏之祖咸闕如,于私心每有未安者。
從字里行間來看,作為兒孫輩,俯仰之際,孝思素篤,春露秋霜,謹乎步趨,專設女祠祭祀之理由似乎頗為冠冕堂皇。不過,與棠樾鮑氏一樣,潭渡黃氏也是著名的揚州鹽商,在盛清時代,他們在各地追逐錐刀什一之利,厚膺福祿,如日方東。無論是在江淮之間還是在歙西平原,這些巨腹商賈鑿池筑室,酣歌恒舞。與此同時,他們在睦族敦倫方面更是不遺余力。因此,在祭祀禮儀上發(fā)凡起例有所興作,亦在情理之中。從現(xiàn)有的文獻記載來看,最早出現(xiàn)的“女祠”,應是祭祀商人婦的祠堂,而“側室婦專祠”或“庶母祠”,顯然亦與黃山白岳間大批徽商的涌現(xiàn)密切相關。
早在十六世紀晚期,著名旅行家謝肇淛曾走訪徽州,他在所著《五雜組》中,不僅繪聲繪色地講述過著名官僚汪道昆父子二人皆懼內的個案,而且還概述性地指出,在徽州“妒婦比屋可封”。的確,商人婦的地位在黃山白岳之間頗為特別。對此,后來的《歙西竹枝詞》這樣描述:
謀生遠客不忘家,女掌男權費用驕。寅借卯糧拖店帳,人情人面做虛花。
所謂女掌男權,反映了徽州婦女在家庭中的強勢地位。此種強勢地位,早已使得女祠的登場呼之欲出。而在另一方面,徽州人素有“烏紗帽和紅繡鞋”之愛。謝肇淛就曾講述過徽州人汪宗姬一擲千金狹邪的故事。而在徽州,此種個案屢見不鮮。明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著名收藏家馮夢楨前往徽州,曾見到一位玉蘭園主人“繼臣”,其人“官儋州倅,以五妾往,家中尚留數(shù)姬”;而在歙縣西溪南,富商吳天行姬妾成群,竟有“百妾主人”之名號。由此看來,“側室婦專祠”最早出現(xiàn)于溪南,顯然不是偶然的巧合。
明代老屋閣(西溪南,今屬黃山市徽州區(qū))
關于“女祠”的出現(xiàn),此前也有學者曾經涉及,甚至有人將之提升到“婦女解放”、“文明進步”的高度,其實這完全是毫不相干的兩碼事。在我看來,如果說“女祠”反映了商人婦在徽州的強勢地位,那么,從本質上看,“庶母祠”之出現(xiàn),則實際上是徽商夸奢斗富的一種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