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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吳乾兌先生:在外文檔案中挖掘中國歷史

現(xiàn)在提起吳乾兌(1932—2008)先生的名字,恐怕沒有多少人知道。吳先生生前為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資深研究員。他原籍海南文昌,1932年出生于新加坡,并在當?shù)亟邮芙逃?950年6月,因為參加新

現(xiàn)在提起吳乾兌(1932—2008)先生的名字,恐怕沒有多少人知道。吳先生生前為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資深研究員。他原籍海南文昌,1932年出生于新加坡,并在當?shù)亟邮芙逃?950年6月,因為參加新加坡學生抗英同盟,被學校開除。隨即回到祖國,考入清華大學歷史系。1952年轉入北京大學歷史系,后師從邵循正先生攻讀中國近代史專業(yè)研究生。1958年研究生畢業(yè),分配到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工作,先后被評為副研究員、研究員,歷任中國近代史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等職。至2008年11月19日因病去世止,吳先生前后在歷史所工作和生活了半個世紀,做出了許多學術貢獻。

吳乾兌先生的借書證

吳乾兌先生的借書證

回顧其學術歷程,他的研究集中在中國近代史研究領域,最早發(fā)表的文章以帝國主義侵華史為內(nèi)容,隨后轉向中外關系史和孫中山研究,晚年則主要從事上海史研究。他的治學旨趣順應史學發(fā)展的趨勢,產(chǎn)生了從大到小、由上而下的轉向,并且有一個鮮明的特點,即大量利用第一手檔案資料,絕大多數(shù)文章都以中外檔案為主要史料,尤其是外國檔案,計有《英國藍皮書》,美國眾議院、國務院檔案,英國、法國外交部檔案,蘇聯(lián)《紅色檔案》雜志,以及俄國、日本、法國、德國的外交文件等。

這一特點與吳先生本身的能力和經(jīng)歷密切相關:首先,精通外語。他的英文造詣很高,又通過自學,俄文、法文也不錯。深厚的外語功底為他閱讀利用外國檔案奠定良好的基礎。

其次,工作單位提供的機遇。吳先生研究生畢業(yè)后,進入剛成立不久的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工作。歷史所初建,“領導上確定本所的方針任務,就是充分利用上海地區(qū)所收藏的中外文圖書資料,以中國近代史研究為主體,從搜集資料入手,在全面掌握資料的基礎上開展研究工作”。于是,歷史所先后編撰出版《上海小刀會起義史料匯編》《鴉片戰(zhàn)爭末期英軍在長江下游的侵略罪行》《五四運動在上海史料選輯》《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四部資料書。這四部資料書充分利用上海報刊資料、外文資料比較豐富的優(yōu)勢,編得很有特色,產(chǎn)生較大社會影響,吳先生也參與其中。其時“歷史研究所位于漕溪北路40號,與藏有大量近代外文報刊的徐家匯藏書樓毗鄰而居。由于‘彼此關系很好’,藏書樓為歷史所的翻譯人員提供了諸多便利,甚至開辟了一個閱讀、翻譯外文資料的專用室”,這使得他有機會接觸大量外文報刊、檔案,積累了豐富的研究資料。所以,廣泛征引外國檔案成為其著述的一個突出特色。

如他所寫《沙俄與辛亥革命》《辛亥時期沙俄侵華政策》二文,湯志鈞先生高度評價它們是“根據(jù)俄國以及日本、法國的外交文件,對辛亥革命前后和革命高潮中沙俄的侵略活動與對辛亥革命的破壞,聯(lián)系各國當時在遠東的復雜關系,作了深刻、系統(tǒng)的揭露,深具說服力”。而他對于孫中山的研究,也側重于學界較為薄弱的孫中山與歐、美、日關系研究,各有文章發(fā)表。歐洲方面的為《1911年至1913年間的法國外交與孫中山》一文 。該文從題目上看,似與張振鹍《辛亥革命期間的孫中山與法國》同題重復,但內(nèi)容完全不同。張振鹍考察了孫中山法國之行的外交活動,下結論說孫中山“并沒有能同法國政府官員交往”,“他在巴黎接觸到的都是‘在野的人’,而沒有‘在朝’之士。因此,他后來所說的‘過巴黎,曾往見其朝野之士,皆極表同情于我’,是不完全符合當時的真實情況的”。但他的這一結論有人表示異議。吳先生雖贊同張振鹍的看法,但為進一步弄清真相,利用法國外交檔案撰寫上文,發(fā)現(xiàn)法國政府對辛亥革命持反對態(tài)度,也不承認孫中山建立的南京臨時政府,因而不愿與孫中山有任何交往。該文史料翔實,內(nèi)容豐富,分析深入,雄辯地證明張振鹍的看法是成立的。他從法國的對華外交政策切入,可謂角度新穎,獨辟蹊徑。

美國方面的為《1908年孫中山在曼谷:與美國駐暹羅公使的會見》一文。吳先生在文章開頭說:“孫中山與美國駐暹羅公使?jié)h米爾頓·金的會見,是1908年他在曼谷期間的一項重要活動。孫中山和隨他一起前往曼谷的胡漢民等人都沒有談及此事,漢米爾頓·金向美國國務院所作的報告則提供了一些有關情況?!庇纱丝梢姡耸乱虍斒氯瞬惶峒?,詳情不得而知,所幸漢米爾頓·金曾向美國國務院作了匯告,才保留了一些材料。吳先生就是根據(jù)美國國務院所保存的這些檔案材料還原了整個事件的經(jīng)過。原來孫中山到曼谷或多次發(fā)表演講,引起清政府的恐慌,要求暹羅當局立即把孫中山驅(qū)逐出境。于是,孫中山去找美國駐暹羅公使?jié)h米爾頓·金,拿出“他的夏威夷出生證、誓詞、居住證以及美國發(fā)給的夏威夷疆省護照,要求承認他的美國公民權,并發(fā)給他美國護照”。漢米爾頓·金接受孫中山的要求,并代向美國國務院提出申請。經(jīng)過幾個月的審查,美國國務院認為孫中山不符合美國公民的資格,不能取得美國護照。盡管如此,孫中山延長了在曼谷的逗留時間。在這段時間內(nèi),他秘密組織同盟會暹羅分會,并為革命籌集了部分資金,達到其在暹羅發(fā)展革命工作的目的。該文發(fā)人所未發(fā),填補了孫中山生平研究的部分空白。

日本方面的為《孫中山與宮崎寅藏》一文。宮崎寅藏是長期追隨孫中山革命的日本友人,對中國革命有“極偉大之功績”。他別號白浪庵滔天,因此也被稱作宮崎滔天。后其孫女成立了以其名字命名的“滔天會”。1980年11月,該會組織代表團訪華,在上海訪問期間,同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有關同志舉行座談,團長——宮崎寅藏孫女將所藏孫中山和宮崎寅藏的來往書信、筆談殘稿、合攝照片的幾張原件影印件,贈送給歷史研究所。吳先生據(jù)這些一手資料,再輔以其他材料撰成此文。對于孫中山和宮崎寅藏初次會面的時間,沒有材料能夠說明確切的日期,《宮崎滔天年譜稿》估計是在1897年9月上旬。經(jīng)吳先生嚴密的考證,認為應在8月23日左右,最遲不會超過8月26日,地點是陳少白橫濱的住所。這次會面,宮崎深被孫中山中國革命的主張所折服,決定協(xié)助孫中山從事革命,奠定他們伴隨一生的革命友誼。孫中山不會說日語,宮崎不會說中文,初次會面他們只能靠筆談,從現(xiàn)在保存的少量殘稿中,吳先生細心地整理概括出他們筆談的主要內(nèi)容,如宮崎是怎樣知道孫中山的、孫中山在日本的活動情況以及孫中山對中國局勢的看法等。而從宮崎和孫中山的來往書信中,吳先生也勾勒出宮崎為中國革命所做的幾件事情,認為這些都是“應該受到人們紀念的”。

吳先生在1986年刊發(fā)的《孫中山與歐美日關系研究述評》一文指出:“孫中山與歐美日關系研究,在過去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內(nèi),一直處于停滯狀態(tài)”,“近幾年來,才有專門論述這方面問題的文章陸續(xù)發(fā)表,可以說這是孫中山研究中的一個新進展”。他認為其中最為突出的是張振鹍所寫《辛亥革命期間的孫中山與法國》正續(xù)篇:“張振鹍依據(jù)大量中外文資料,特別是法國外交部檔案資料,聯(lián)系法國的對華政策,對孫中山法國之行進行了細致的分析研究,具體論證了其意義和影響,不僅填補了過去這方面長期存在的空白,而且對于開展孫中山與歐美關系的研究也是一種有益的啟示”。但他也強調(diào)已有孫中山與歐美日關系研究的不足,即“只比較集中于辛亥革命期間,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各個時期,可以說還是一片空白。就從辛亥革命期間來說,研究也是很不充分的”。正因為此,他努力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予以彌補。上述他所撰寫三篇相關文章“是前人較少或尚未論及的課題”,幾乎每一篇都是利用一手資料,“在充分占有資料的基礎上寫出來的,功力深厚,見解獨到”, 可以說不僅有力地推動孫中山與歐美日關系的研究,而且也豐富了孫中山研究的方法、手段和內(nèi)容。

當然,最值得一提的是他晚年對上海史的研究。前文提及“文革”前,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所先后整理出版了四部資料書。據(jù)湯志鈞先生回憶,“對《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的編輯工作,吳乾兌同志是傾注了全部精力的,他從報刊中仔細尋求、校核,把沒有檔案的‘辛亥革命在上?!幊觥畽n案’的是他,寫作‘大事記’的也是他”。因此,吳先生不僅非常熟悉滬軍都督府的建制及其成立經(jīng)過等,而且積累了豐厚長足的資料。在此基礎上,他寫成《上海光復和滬軍都督府》一文,針對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的上海光復是誰領導的、滬軍都督府是什么性質(zhì)的政權以及革命派和立憲派關系如何等問題,明確地做出他的解答。該文抽絲剝繭,觀點鮮明,對革命派和部分立憲派在上海光復時期的表現(xiàn)作了充分的闡述。但白璧微瑕,有不足之處:其一,對張謇、趙鳳昌等為首的立憲派研究不夠;其二,過分強調(diào)立憲派和革命派的不同一性。因此,其文章最后結論便出現(xiàn)偏差。吳先生認為革命派妥協(xié)倒退的原因是“一不相信群眾,二怕帝國主義,便顯得軟弱無力,終于在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的脅制下,在立憲派的拉攏中,政治上走向倒退,使自己和立憲派的原則區(qū)別歸于消失”。應該說這是以事后之明苛求前人,不客觀,也不可取。

大概在寫完《上海光復和滬軍都督府》一文后,吳先生也意識到對臨時國會以及張謇、趙鳳昌等為首的立憲派等著筆不多,尚有可議空間,他又寫了篇《滬軍都督府與南京臨時政府的籌建》。盡管兩文相隔10年,但吳先生的觀點一以貫之,并無絲毫變化。他認為張謇、趙鳳昌等為首的立憲派上書要求程德全主持全省政務是企圖取消滬軍都督府,但細繹上書全文,并無此意,而是用商量的口氣,請滬軍都督府考慮:“值茲大局尚未全定,軍事計劃自必特別注重,因以上海為重鎮(zhèn)。若夫其他行政事宜,盡可統(tǒng)全省為一致,誠足以副全省之望?!虾R嗵K省之一部分,若行政亦經(jīng)分立,殊與全省統(tǒng)一有礙,擬請從長計議”。陳其美在復函中不僅接受了趙鳳昌等統(tǒng)一全省行政的建議,“蘇省敉平后,民政各事,自以由程都督統(tǒng)轄為宜”,而且主動表態(tài)滬軍都督府將一方面“專注重于進取事宜”,另一方面“擬邀各省同志代表聯(lián)合來滬,組織臨時議會”。 可見,陳其美非但不認為張謇、趙鳳昌等立憲派有取消滬軍都督府的意思,還賦予滬軍都督府新的使命,尤其“組織臨時議會”一項,為上文所言臨時國會雖是張謇、趙鳳昌等醞釀成立的,但得到上海革命黨人大力支持提供了有力證明。然在吳先生看來,組織臨時議會是“張謇等人排斥滬軍都督府的計劃”;對于滬軍都督府所發(fā)《滬軍都督府議設臨時會議機關啟》,他認為體現(xiàn)了“張謇關于‘共和分治’的政見”,“所謂‘共和分治’,也就是他們鼓吹的‘聯(lián)邦共和之制’或‘聯(lián)邦政體’,與同盟會主張的‘民主共和’是對立的”。只看到立憲派與革命派的不同一性,那么吳先生筆下自然都是兩者不同和對立的內(nèi)容。

與滬軍都督府研究一樣,吳先生對上海英租界的研究也是建立在深厚的資料積累基礎上。湯志鈞先生回憶說:“吳乾兌除負責《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主體部分的編纂外,還參與《辭?!分袊凡糠趾汀吨袊吩~典》的編纂。在和我共同主編《近代上海大事記》時,他不僅親自編寫了其中1840-1850、1911-1918年的大事記,并且參與了這部近120萬字工具書的統(tǒng)稿和定稿工作。該書同樣受到學術界特別是上海史學界的重視和好評?!?因為“近代上海的檔案資料(1918年前),除舊公共租界工部局、舊法租界公董局的檔卷尚有存留外,其余未曾發(fā)現(xiàn)”,吳先生在編寫上海1840—1850年的大事記時,只能逐日翻閱當時中外報刊如《上海新報》、《北華捷報》以及《英國藍皮書》、英國外交部檔案等,從中摘錄, 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資料,所以其英租界研究能糾正前人不實說法,發(fā)人所未發(fā),頗多新見。

其《〈南京條約〉至〈虎門條約〉期間英國在上海選擇居留地的活動》一文,指出“有關上海租界史的論著中一般都認為,英國侵略者企圖在上海設立居留地(后稱為 租界)是在1843年11月上海開埠以后的事情”。實際上并非如此,“從《南京條約》至《虎門條約》期間,英國在鴉片戰(zhàn)爭中的侵華專使璞鼎查和清政府的欽差大臣耆英等人已有過一段在上海等口岸設立居留地的交涉過程。要在中國各個通商口岸中設立居留地,是當時英國政府的侵華政策,巴富爾則是這一政策在上海的執(zhí)行者”。至于“上海的英人居留地,最初劃定的時間和劃定的界限,在有關論著中的說法不一,相當混亂,還需另作進一步的探討”。隨后,吳先生撰《鴉片戰(zhàn)爭與上海英租界》文,就英租界的地點選擇、劃定時間和界限以及租地章程等問題作了著重探討。他從當時中英雙方當事人的記載判斷,“上海英租界似在1843年年底即12月下旬劃定的”。在英租界劃定后不久,外國商人就陸續(xù)在現(xiàn)在的外灘一帶租地建房。那么上海英租界的最初界限在哪里呢?一般認為東面是黃浦江,南面是洋涇浜,北面是李家廠南面的一條公路(即今北京東路)。但吳先生根據(jù)《上海租地章程》 第4條規(guī)定,認為“英租界最初的北面界限應是蘇州河,而李家廠南面的公路只是英領事館地基和英商建房居住地基的界限”,他并從英國外交部檔案撿出1846年4月28日英駐上海領事巴富爾給英駐華公使德庇時的報告予以證實,使其看法更有說服力。

在劃定租界之后,巴富爾就與上海道宮慕久開始了租地章程的談判。吳先生通過閱讀英國外交部檔案中宮慕久和巴富爾的來往函件,了解到《上海租地章程》不是一次議定,而是各條先后議定,經(jīng)宮慕久在江海新關分別公布,才最終完成,前后共持續(xù)整整兩年的時間。《土地章程》共23條,吳先生高度概括為4條,分別是:1、由英國領事館掌握土地租賃的管理權,2、將土地租賃變?yōu)橥恋刭I賣,3、由英國人管理租界的市政,4、英國領事具有最高的權力,精辟而又一針見血地揭露了《土地章程》的實質(zhì)。這個《土地章程》不僅成為其他口岸議定同類性質(zhì)章程的范本,而且也是上海英租界的“根本大法”,后來歷次《土地章程》即是在此基礎上修訂的。由于不像滬軍都督府研究那樣先入為主,帶有主觀偏見,吳先生的上海英租界研究言之有據(jù),令人信服,甚至成為一種共識,被上海史研究者所廣泛接受和采用,凡有關上海早期租界的論述基本都取自吳先生的著述。

由于受時代以及材料局限,吳先生的著述有的留下很深的時代痕跡,有的論證不夠充分,觀點尚可商榷。但需要指出的是,吳先生和陳匡時先生合寫的《林譯〈澳門月報〉及其他》一文通過精審的考證,認為林則徐組織翻譯的《澳門月報》,主要是從《廣州周報》、《廣州紀事報》和《新加坡自由報》翻譯出來的。30多年后,臺灣學者蘇精根據(jù)《澳門月報》譯文比對1839與1840年的英文報紙,全部還原出《澳門月報》的英文底本,得出結論:《澳門月報》的底本就是“《廣州紀事報》《廣州新聞報》和《新加坡自由報》三者”。他很佩服兩位先生雖然未見到報紙原文,卻能推斷出《澳門月報》的英文底本,然后感慨地評論:“只是他們的推斷似乎沒有獲得后來的研究者重視”。 就此而言,吳先生有些文章本著客觀理性的態(tài)度去研究,就能不落時代印跡,留下雋永恒久的學術價值。盡管它們可能一時不為人所知,但是金子總會發(fā)光的,最終會被有心人所發(fā)現(xiàn)和稱道。這一點,對后輩學人來說很有啟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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