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謙益在歷史上是個頗具爭議的人物,近人錢基博說錢謙益“以明代文章鉅公,而冠遜清貳臣傳之首,人品自是可議”;而陳寅恪卻視之為復國英雄,對于錢氏“應恕其前此失節(jié)之愆,而嘉其后來贖罪之意,始可稱為平心之論”。那么,錢謙益是何時被帶上“貳臣”的面具的?其內(nèi)心深處是否真的降清了?我們從其若干文字中或許可以窺得其隱秘的心思。
錢謙益
乾隆的注意
錢氏文名頗盛,在清初文壇乃煊赫一時的人物。身在明、清鼎革之際,其經(jīng)歷與其他文人并無不同,不過,因清高宗乾隆的注意,錢謙益身后又卷起了一陣不小的風浪。乾隆二十六年(1761),沈德潛將其編著的《國朝詩別裁集》呈請乾隆作序,不料,卻遭到了乾隆的嚴厲斥責。沈氏在集子中將錢謙益列為國朝之首,這引起了高宗的極度反感。他在序中言:
夫居本朝而妄思前明者,亂民也,有國法存,至身為明朝達官,而甘心復事本朝者,雖一時權宜,草昧締構所不廢,要知其人,則非人類也。其詩自在,聽之可也,選以冠本朝諸人則不可,在德潛則尤不可。且詩者何?忠孝而已耳。離忠孝而言詩,吾不知其為詩也。
高宗完全從道德的角度,批評錢謙益為“非人類”,他將“忠孝”作為評詩的一種標準。乾隆于三十四年(1769)翻檢了錢謙益的《牧齋初學集》,這次卻不只是批評那么簡單了,隨即下詔禁毀錢謙益的所有著作,非但如此,在任何他人之著作中,但凡涉及或者引用錢氏文字,皆要一律銷毀。
乾隆四十一年(1775),高宗下令國史館編纂《貳臣傳》,次年對該傳的具體編排又作出了新的指示,他要求將列入《貳臣傳》的傳主,按照其行誼細分為甲、乙兩編。進入甲編的,要能“頗樹勞伐”,“屢立戰(zhàn)功,勛績并為昭著”,這些人“雖不克終于勝國,實能效忠于本朝”,而進入乙編的,這一類則是“行素不端”“進退無據(jù)”,“先授偽職,旋更投順本朝,并為清流所不齒”。在乾隆看來,這兩類人雖然皆是大節(jié)有虧,但程度不一,甲編之類,雖未能踐行“有死無二之義”,然“申國士之報,后之人無不諒其心而稱其義”,乙編之類,“非復人類”“覥顏持祿”,“毫無事跡足稱”。乾隆四十八年(1783),高宗又下令編纂《逆臣傳》,此專門為降清之后又反叛之人而設的。在以上這些標準中,錢謙益被安排進了《貳臣傳》乙編。乾隆對錢謙益等人作如此處理,無非就是想表明,道德上的忠要壓倒一切,而忠的對象當然最終要落腳到本朝,違背這個準則,其他皆無從談起。
在《貳臣傳》的記載中,錢謙益可謂“劣跡斑斑”。傳記中細致捋出他的行蹤,參與明末黨爭、與宦官為伍,經(jīng)常受到彈劾、貶職,不僅如此,在清兵南下時,錢氏先是迎降,獲得新朝之位后,又托病南歸,在江南策劃反清活動。傳后還特別羅列了清高宗分別在乾隆三十四年、四十一年、四十三年貶斥錢謙益的三道諭旨,嚴斥錢謙益“反側貪鄙”,“大節(jié)有虧,實不足齒于人類”,著作則“荒誕悖謬”,“詆毀本朝之處,不一而足”,理應在《貳臣傳》,“俾斧鉞凜然,合于《春秋》之義”。錢謙益作為“貳臣”的形象由此確立下來。
錢謙益文字中的隱秘心曲
錢氏是否真是如乾隆所判定的“貳臣”呢?我們從他著作中的一些看法來看,似乎并非完全如此,他的諸多論斷皆表達了“尊周攘夷”之論,實則隱微地表明尊明反清,亦即是說,投順清朝是其表,而遵奉明朝乃其里,錢氏在政治認同上,在明而非清。
錢謙益不獨文學,對經(jīng)學亦有一套自己的見解,且時常對“虜”“戎”“夷”“狄”問題加以討論,潛藏著隱秘的心曲。錢氏多次指出,通經(jīng)乃為了謀王體而斷國論,“誠欲使天下學者通經(jīng)學故,謀王體而斷國論,以董子、胡氏為儀也”。亦說《春秋》有折大獄,斷國論之用:
昔者漢世治《春秋》,用以折大獄,斷國論。董仲舒作《春秋決事》,比朝廷有大議,使使者就其家問之,其對皆有法。
他指出,經(jīng)學與國政之關系緊密:“是故經(jīng)學與國政,咸出于一,而天下大治。及其衰也,人異學,國異政。公卿大夫,競出其聰明才智以變亂舊章。”“經(jīng)學之不明,國論之不一,其關于存亡治亂之故,猶病之著于肌表,診視者可舉目而得之,不待醫(yī)和及緩而后知其不可為也。是可視為細故哉?”錢氏將經(jīng)學不明、國論不一,歸結于存亡治亂的因由,他甚至常常將明末的內(nèi)憂外患的國勢與經(jīng)學式微聯(lián)系起來理解,他在給復社領袖張溥之母六十壽辰所作的序文中說:
天如以命世大儒,在承明著作之庭,講道論德,離經(jīng)辨志,昌明《伐木》、《菁莪》之誼于斯世……數(shù)十年以來,持國論者,以鉤黨禁學為能事,馴至于虜寇交訌,國勢削蹙,朝廷之上,惟無通人碩儒,通經(jīng)學古,修先王《小雅》之政教,是以若此。善哉天如之壽其親也,吾有望矣。
入清之后,他亦認為明亡的陸沉板蕩之禍與經(jīng)學荒蕪相關:
宋、元以來,學者窮經(jīng)讀書,確有師承,幼而學,壯而成,老而傳端序。經(jīng)緯精詳,次第具在。宋學士之志曾魯者,如金科玉條,不可更易。世降道衰,教學偏背,煩蕪之章句,熟爛之時文,剽賊傭賃之俗學,耳食目論,浸淫熏習,而先民辨志敬業(yè)之遺法,不可以復考矣。迨其末也,世益下,學益駁,謏聞曲見,橫鶩側出,聾瞽狂易,人自為師。世所號為魁士碩儒,敢于嗤點謨誥,鐫夷經(jīng)傳大書濃抹,以典訓為戲劇。馴至于黃頭邪師,彌戾魔屬,充塞抗行,交相梟亂,而斯世遂有陸沉板蕩之禍。
錢氏在不停地反思,明季面臨“虜寇交訌,國勢削蹙”的局面,最終導致滅于異族之手的關鍵在于經(jīng)學。若細究下來,在錢氏看來,不講《春秋》大義,即是造成神州陸沉之禍的直接原因。
《春秋》是一部最講夷夏之辨、內(nèi)外之別的書,錢謙益特別著意這一點。他十分推重宋人胡安國的《春秋傳》,強調(diào)尊周攘夷,嚴夷夏之防。這絕非偶然的,錢氏既然指出通經(jīng)致用,他持有此論則是有的放矢。實際上,錢氏早年對《胡傳》并沒有較高的評價,明萬歷三十九年(1611),他在《春秋胡傳翼序》指出,胡安國對《春秋》的解釋有過度之處,并不是其所謂的“史外傳心之要典”:
康侯氏于經(jīng)術擯棄之余,潛心闡釋,會宣尼之微言,捃三傳之緒言,折衷康成、元凱、伊川諸家之渺說,匯輯成傳。其議論比勘,即不無太過,總之褒貶予奪,不離筆削宗旨,所謂史外傳心者非耶?國家以經(jīng)術取士,奉康侯如功令,句櫛字梳,幾無逗漏。第是經(jīng)旨微而約,緒博而該。經(jīng)生家童習白紛,涉其涯異,甚有不如《大全》為何種書者。
崇禎六年(1633)六月,他在給鄒德溥的《春秋匡解序》中說:
有宋之立國,不減于漢。自王氏之新學與新法并行,首絀《春秋》。以伸其三不足畏之說,遂馴致戎狄亂華之禍,沒世而不復振……國家用胡氏《春秋》設科,垂三百年。而鄒氏之書傳諸其祖父,至今百余年,舉子傳習之不變。雖漢世儒者仞其師說,未有以過也。班固不云乎?士食舊德之名氏,工用高曾之規(guī)矩。國家重熙累洽,考文稽古之盛,觀于胡氏、鄒氏之學,可謂信而有征矣。
崇禎十一年(1638)七月,他在給劉永年的《左匯序》中接著說:
自荊舒之新學行,以《春秋》為腐爛朝報,橫肆其三不足之說,而神州陸沉之禍,有甚于典午。流禍浸淫,迄于今未艾。居今之世,明《春秋》之大義,闡定、哀之微詞,上醫(yī)醫(yī)國,此亦對癥之良劑。
錢氏的兩段文字都在指斥王安石行新學,貶斥《春秋》,倡“三不足”之說,以至于“戎狄亂華之禍”“神州陸沉之禍”,世道衰遲,將宋亡于異族歸咎于此。錢氏對王安石屢存譏議,卻對胡安國頗加稱賞,以為其“信而有征”。他在給吳希哲的《麟旨明微序》中繼續(xù)說:
胡文定生當南渡之時,懲荊舒之新學,閔靖康之遺禍,敷陳進御,拳拳以君臣、夷夏之大義,摩切人主。祖、宗驅斥胡元,復函夏之舊?!洞呵铩穫鹘?,斷以文定為準。蓋三百年持世之書,非尋行數(shù)墨,以解詁為能事而已也……有如文定,搘柱新說,掃蕩和議,卓然以其言持世者乎?
胡安國的《春秋傳》在元代立為官學,明朝繼續(xù)懸為功令,成為《春秋》科考的經(jīng)目。錢氏認為,胡安國生逢南渡之時,對王安石新學有所矯正,其申發(fā)君臣、夷夏大義,乃“三百年持世之書”,不能以解詁的方式來理解,對于“搘柱新說,掃蕩和議”皆有意義。順治十三年(1656),錢謙益在《與嚴開正書》中說:
仆家世授《春秋》,兒時習《胡傳》,粗通句讀則已,多所擬議,而未敢明言,長而深究源委,知其為經(jīng)筵進講,箴砭國論之書。國初與張洽傳并行,已而獨行胡氏者,則以其尊周攘夷,發(fā)抒華夏之氣,用以斡持世運,鋪張金、元以來驅除掃犁之局,而非以為經(jīng)義當如是也。
入清后,他依然推重胡安國《春秋傳》所表達的“尊周攘夷,發(fā)抒華夏之氣”之義,可以“用以斡持世運”,而不可以經(jīng)義觀之。
反滿與抗清
胡安國乃完全站在理學家的立場,將《春秋》作為“傳心之要典”,申發(fā)尊王攘夷大義,錢氏早年即持批評的態(tài)度,而后來卻得到他的屢次稱賞,這是何故?他對《胡傳》中“攘夷”的態(tài)度,前后有如此大的轉變,我們將他寫這三篇文章的時期作一番分析,便清楚其中的原委了。
《春秋胡傳翼序》《春秋匡解序》《麟旨明微序》分別寫于萬歷三十九年(1611)、崇禎六年(1633)、崇禎十四(1641)年略早之前。萬歷二十九年(1611),清人的威脅并沒有降臨,故《胡傳》對錢謙益而言,其中的“攘夷”主張并沒有什么特別的吸引力。而等到崇禎六年(1633)之后,錢謙益稱賞胡安國《春秋傳》,表達夷夏之防,尊周攘夷的觀念,與清兵屢屢南犯、明朝國勢日蹙這一時政背景有關。崇禎初年,清兵屢次來犯,明朝國勢愈發(fā)嚴峻。崇禎二年(1629),皇太極率后金十萬精兵,繞道蒙古,由喜峰口攻陷遵化,直逼明朝京師,兵臨北京城下,京師戒嚴。崇禎四年(1631),后金兵圍大凌河城,明軍慘敗。崇禎九年(1636),皇太極稱帝,改國號為大清,隨即派兵自喜峰口入關,進犯京師。崇禎十一年(1638),清軍再次入侵,直逼京師,京師戒嚴。崇禎十二年(1639),清兵進犯濟南,隨即與明軍在松錦展開激戰(zhàn)。他在序中所言的“戎狄亂華之禍”“神州陸沉之禍”,即是清人在崇禎時期的南犯之事。
《與嚴開正書》寫于順治十三年(1656),彼時,滿人已入主中原多年,他在信中再次提及胡安國《春秋》的尊周攘夷、華夏之氣,亦隱含著對清人這一異族的抵觸情緒,猶然以夷狄視之,與其參與反清、抗清之事若合符節(jié)。明朝亡后,他雖一度降清,但后來又曾多次參與反清、抗清活動。順治四年(1647),他因參與山東起兵之事,遭到清廷逮捕,在柳如是的斡旋之下,乃得獲釋。順治五年(1648),黃毓祺海上起兵失敗被捕,錢氏曾留宿其家,并許資助招兵,亦遭逮捕。順治六年(1649),錢謙益以“楸秤三局”為比,寄書瞿式耜,支持其反清之舉。順治七年(1650)至順治十三年(1656),錢謙益曾三次勸說馬進寶反清,皆未果。順治十六年(1659),鄭成功發(fā)起第三次進攻長江的軍事行動,遭到失敗,錢氏仿杜甫《秋興八首》作《后秋興八首》,以詩來表達對鄭氏的聲援。
無論是親自參與,還是詩文中隱秘地參與,錢氏一系列的抗清、反清的政治行動都與其持守的“夷夏之防”觀念緊密相關的。昆廷·斯金納(Quentin Skinner)曾指出:“在解釋文本時,最富有成果的方法不是專注于作者確認了什么信念,而是把作者看作是在介入不斷進行的社會辯論之中。”錢謙益屢言的“尊周攘夷”不是空穴來風,亦好似處在“社會辯論”之中,只不過其辯論的對象不是某個特定的人,而是整個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