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解放戰(zhàn)爭勢如破竹,全國各大城市陸續(xù)解放,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石家莊成立。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成為國家銀行。國民黨官僚資本銀行由新政權接收,面對這一變局,私營銀錢業(yè)尤其是頗具實力的私營大銀行如何應對,就成了一個值得關注的命題。筆者以1917年創(chuàng)立的金城銀行為個案,主要依據(jù)上海市檔案館藏金城銀行檔案,著重從1949-1950年金城銀行決策層與中國人民銀行的往來函入手,解析雙方如何處理新與舊、公與私的問題,試圖考察私營銀行與國家銀行在上海解放后及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互動關系。
金城銀行總經理周作民
一
1948年,因迫于蔣經國“督導經濟”壓力,金城銀行總經理周作民于11月12日晨匆匆離滬赴香港。(1949年12月14日徐國懋致黃紹竑函稿,見彭曉亮編注《周作民日記書信集》,上海遠東出版社2014年12月版,文字版第247頁)自此,金城銀行開始了周作民遠在港島遙控指揮行務的階段。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翌日,中國人民銀行華東區(qū)行和上海分行同時發(fā)布通告:“本行奉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令,于五月三十日成立,特此通告?!比嗣胥y行華東區(qū)行經理為曾山,副經理陳穆;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經理由陳穆兼任,副經理謝壽天、盧鈍根。(《中國人民銀行滬行成立》,《銀行周報》第33卷第22-23期,1949年6月6日出版)5月30日,金城銀行滬行開始增加辦理代理人民銀行收兌金圓券業(yè)務。31日,遵照上海市軍管會金融處命令,金城銀行報送了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職員名單以及存放款、匯款、保管箱戶等賬表。(1949年6月金城銀行滬行致周作民函,轉引自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編《金城銀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2月版,第918頁)8月2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區(qū)司令部公布《華東區(qū)管理私營銀錢業(yè)暫行辦法》。金城銀行按照該辦法規(guī)定,將華東區(qū)內總分支行資本調整為人民幣3.12億元,于9月19日致函人民銀行華東區(qū)行轉呈華東區(qū)財政經濟委員會匯報,并提交相關報表。(金城銀行致中國人民銀行華東區(qū)行并轉華東財政經濟委員會函稿,上海市檔案館藏金城銀行檔案,檔號Q264-1-36)
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經理陳穆
《中國人民銀行滬行成立》,《銀行周報》第33卷第22-23期,1949年6月6日出版
上海解放之初的1949年6月10日,人民銀行華東區(qū)行發(fā)出通告,指定中國銀行辦理收兌銀元事宜。(1949年6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華東區(qū)行通告》,《工商法規(guī)》第二年第27號,1949年6月15日出版)11月1日,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又委托交通銀行、新華銀行、四明銀行、中國實業(yè)銀行、中國通商銀行五家代理匯兌業(yè)務,“從十一月一日起,凡人民銀行通匯的地方,上述五個銀行都接受匯款”。(《滬人民銀行委托五銀行代理匯兌業(yè)務》,《解放日報》1949年11月1日訊,轉引自《銀行周報》第33卷第46期,1949年11月14日出版)除中國銀行之外,以上五家銀行同時被人民銀行授權代理匯兌業(yè)務,無形之中對金城銀行等私營銀行產生了極大壓力。
《滬人民銀行委托五銀行代理匯兌業(yè)務》
根據(jù)形勢變化和該行實際情形,金城銀行適時進行了董事會和組織結構的系列改組。1949年7月18日,金城銀行董事會在香港議決,通過常務董事會章程,錢新之為董事長,周作民為副董事長,王毅靈、盧作孚、楊濟成、戴自牧、王軼陶為常務董事,徐國懋接任總經理,殷紀常任副總經理,并制定進行分支機構精簡及調整的改制組織綱要,囑徐國懋返滬后逐步實施。(1949年7月18日金城銀行董事會在港議事錄,轉引自《金城銀行史料》,第930-932頁)直至11月10日,徐國懋、殷紀常才正式就職。11月24日,董事會議決改總管理處制為總行制。(1949年11月24日金城銀行總行致上海分行函,轉引自《金城銀行史料》,第933頁)12月13日,董事會又決議廢止分區(qū)管轄制度。(1949年12月14日金城銀行董事會致金城銀行總行函,上海市檔案館藏金城銀行檔案)
時至1950年春,金城銀行的經營情況已面臨著極大危機。3月底存款驟跌,40億放款呆賬,以致陷于“每日軋缺,深感拮據(jù)”的局面。這時,鑒于如此窘困境地,人民銀行及時施以援手,正如4月12日徐國懋致周作民函稿中所說“所幸人行已洞悉艱難,對我行等皆特予協(xié)助”。(1950年4月12日徐國懋致周作民函稿,轉引自《金城銀行史料》,第925頁)5月3日,人民銀行華東區(qū)行發(fā)布規(guī)定照顧同業(yè)困難六項辦法的通函(1950年5月4日上海市金融商業(yè)同業(yè)公會籌備會關于華東區(qū)行規(guī)定照顧同業(yè)困難六項辦法的通函,轉引自《金城銀行史料》,第925頁),對包括金城銀行在內已困難重重的上海銀錢業(yè)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此時,金城銀行香港分行出現(xiàn)資金周轉問題,人民銀行行長南漢宸當即囑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緊急援助港幣500萬元,作為一年定期存款。(參見張徐樂著《上海私營金融業(yè)研究(1949-1952)》,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249頁)這一舉動,更令周作民及金城銀行管理層深受感動。
為適應時不我待的情勢變化,經過對現(xiàn)況和前景的綜合研判,金城銀行開始主動加強與人民銀行的溝通聯(lián)絡。1950年7月初,金城銀行常務董事盧作孚、楊濟成與總經理徐國懋、副總經理甘助予四人,專程面見人民銀行行長南漢宸,就金城銀行的現(xiàn)狀與出路問題提出初步方案,獲南漢宸口頭認可。同月5日,金城銀行擬具了一份《金城銀行擬請國家銀行給予協(xié)助之具體意見》,提出“擬請準予接受國家銀行之委托,并予以頭寸上之融通,以及調撥之便利”,旨在爭取人民銀行在內外匯兌業(yè)務方面的授權;并力陳過去工業(yè)投資較多,請人民政府在業(yè)務、資金和派駐董事等方面予以多方支持:業(yè)務方面“務希國家銀行對于工業(yè)貸款予以轉抵押或貼現(xiàn)之支助,以求資金融通上之方便……”,資金方面“擬請政府收購一部分該公司之股份,……希望國家銀行予以臨時之協(xié)助”,董事會方面“擬請政府推派董事一二人,擔任一部分實際工作,一面既可溝通公私銀行之關系,一面尚可深入指導,俾可收公私配合之效。”(1950年7月5日金城銀行擬請國家銀行給予協(xié)助之具體意見,轉引自《金城銀行史料》,第929頁、940頁)
二
1950年8月1日至10日,全國金融業(yè)聯(lián)席會議在北京舉行。人民銀行行長南漢宸在會議報告中特意指出:“行莊要求政府接管屬于依法應予沒收之敵偽股份并指派公股董事者,有上海、浙興、金城、大陸、中南、國華、聚興誠、和成銀行等八家,國家銀行已予同意?!保蠞h宸“關于全國金融業(yè)聯(lián)席會議的報告”,原載1950年9月28日《人民日報》,轉引自《金城銀行史料》,第949頁)
而周作民回歸大陸之議,早在1950年3月初即已約定,卻因故推遲了5個月。經過周作民本人意愿及各方努力,至當年7月,終于正式提上議程。7月15日,盧作孚致電香港,表示打算于8月5日至10日在北京召開金城銀行董事會;21日,金城銀行總行亦去電,請各董事赴京開會。7月25日,在香港召開的最后一次董事會上,周作民“深以此舉對于本行前途重大,不再顧及病體,力疾北歸,決于期前趕赴會議”。會議正式議決,允準錢新之辭去董事長,由周作民兼代董事長。(1950年7月25日金城銀行董事會在港議事錄,《金城銀行史料》,第951頁)經政務院總理周恩來關照指示,由時任中共香港工委書記、政務院接收在港資產代表團副團長張鐵生具體安排周作民返回大陸的行程。1950年8月初,周作民踏上了由香港回北京的航程。其間,輪船7日經過青島,9日抵達塘沽,換乘火車赴天津,最終于11日抵達北京。沿途都由政務院囑托當?shù)卣扇擞?,一路順暢,令周作民備感禮遇。他抵京后,特地面謁周恩來道謝,并于22日致函張鐵生表達謝意。(1950年8月22日周作民致張鐵生函稿,見《周作民日記書信集》,文字版第249頁)周作民致張鐵生的這封函,透露了具體的歷史細節(jié),特照錄如下。
鐵生先生大鑒:
香江聚晤,暢挹謦頦。握別兼旬,不盡依弛。頻行承電政院沿途照拂,并飫郇廚,曷勝感紉。弟離港后,途中稍有風浪,賤恙頻發(fā),幸尚輕微。七日過青,登岸小憩,當晚返輪,翌晨續(xù)航。九日抵塘沽,因河水高漲,限制海輪駛入,遂改乘火車赴津,略作小歇。十一日晉京,一路舟車展轉,托庇安順。復蒙政院分囑沿途當局派員迓送,賜便實多,備荷優(yōu)渥,慚感兼加。除面謁周總理道謝外,謹用函達,藉表謝忱。祗頌
時綏
周○○謹啟
一九五○年八月廿二日
周作民致張鐵生函稿
周作民致張鐵生函稿
甫抵北京,約在8月12日或13日,周作民即正式致函人民銀行,說明金城銀行的歷史概況與困難現(xiàn)狀,懇請予以關心扶持,給予一定任務量,“俾作交通銀行之外圍”,希望國家銀行授予內外匯經營代理權,并愿意人民政府持有金城銀行股份,希望人民銀行派駐常務董事與董事各一人。(周作民致中國人民銀行函稿,上海市檔案館藏金城銀行檔案,檔號Q264-1-36。該函稿未署月日,筆者判斷約在8月12日或13日)從該函的語氣和內容看,周作民言辭懇切,同時表達了清晰的意圖,原函如下:
謹啟者。敝行成立于公元一九一七年,其組設主旨,在培養(yǎng)人民蓄儲,俾得匯集資金,以輔助農工商礦暨交通事業(yè)之發(fā)展。謬承社會見信,營業(yè)總量與年俱增,至一九三七年,各種存款已達貳萬萬元,約占全國銀行存款總額十分之一。其營運之途,除予各業(yè)以融通外,大部供工礦交通之改進與興建,并酌量直接投資于生產企業(yè),及購買倫敦發(fā)行之我國鐵路債券,以響應當前之需要。抗戰(zhàn)而后,存款數(shù)字表面迭增,實際大減。最近統(tǒng)計,不過折合戰(zhàn)前四十分之一而已,加以鐵路債券已無行市,投資股份又難流通,房地產業(yè)更欠靈活,資金頓見短絀,利潤自無可言。
但敝行仍本三十余年來之初旨,秉其堅強之信心,不以資金萎縮而因循,如爭取僑匯,扶持工業(yè),無不悉力以赴,即購買折實公債,亦未嘗后人,此皆仰體照顧之至意,期能配合國策,勉圖報稱,所虞者,克服困難,既非一蹴可幾,而人事及營業(yè)費用,縱極節(jié)約,仍屬龐大,思維利潤之不可恃,開支之需要負擔,平衡之望尚遙,積累之增靡已,杞憂在抱,至用彷徨。
月前敝行常務董事盧作孚、楊濟成,總經理徐國懋,副總經理甘助予四君,曾于謁見南行長時,詳為商討,備蒙關注,即經繕具敝行業(yè)務概況及懇請給予協(xié)助之具體意見,在業(yè)務方面:(一)本行以往所營之業(yè),頗類交通銀行,希望就關系國計民生之民營事業(yè),給予敝行一定之任務,俾作交通銀行之外圍,予以轉抵押重貼現(xiàn)之大力支持;(二)希望加強內外匯業(yè)務,準予接受國家銀行之代理,予以頭寸調撥之便利。在行務方面,就政府執(zhí)有敝行之股份,希望指派常務董事及董事各一人常川指導。
以上各節(jié),亦荷鑒詧,認為可行,用再函瀆,務祈垂念敝行過去服務微績,擁有巨數(shù)之資產,遭受暫時之困難情形下,迅賜核理,曷勝企幸。謹致
中國人民銀行
謹啟
一九五〇年
三
同年8月14日,人民銀行行長南漢宸、副行長胡景澐致函金城銀行董事長周作民(上海市檔案館藏金城銀行檔案,檔號Q264-1-250),對周的請求作了簡潔答復,表態(tài)非常明確。
作民先生:
來件閱悉。茲將所提問題復如下:
(一)金城銀行股權中屬于敵偽依法應予沒收者,即由國家接收,并派陳穆、曾凌為臨時董事。
(二)金城銀行應盡量開展存、放、匯兌業(yè)務,人民銀行在資金調撥上予以便利與幫助,各地人民銀行應與當?shù)亟鸪倾y行建立業(yè)務上的密切聯(lián)系。
此致
敬禮
南漢宸、胡景澐
八月十四日
南漢宸
胡景澐
陳穆(1910-1996)是江蘇南京人,畢業(yè)于中央大學,曾任華中銀行行長、北海銀行行長,時任人民銀行華東區(qū)行行長兼上海分行行長。曾凌時任人民銀行總行設計計劃處處長、中國金融學會秘書長。指派京滬兩大金融干將擔任金城銀行董事,可見人民銀行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的。14日,周作民在接到南漢宸和胡景澐復函后,當即召集金城銀行董事會議,作出陳穆、曾凌任常務董事的決議,他本人則正式當選董事長,并迅即于翌日以董事會名義致函金城銀行總行告知結果。(上海市檔案館藏金城銀行檔案,檔號Q264-1-250)
董京字第元號
逕啟者。茲承人民銀行總行指派陳穆、曾凌兩先生為本行董事,并經本會于八月十四日議決,何淬廉先生因早出國,曾函請辭,又曹董事當然退職,又錢董事長曾函請辭常董職,王董事軼陶亦請辭常董職,公推陳董事穆、曾董事凌為常務董事。相應節(jié)略案由備函奉達,即希查洽并轉所屬行處為荷。
此致
總行
金城銀行董事會啟
一九五〇、八、十五
原本打算請人民銀行派常務董事和董事各一人,在接到答復后,卻將陳、曾二人皆任為常務董事,頗能看出周作民與金城銀行決策層爭取早日公私合營的決心。
早在回歸大陸之前的1949年冬1950年春,周作民就表達出對新中國金融事業(yè)和金城銀行前景所抱的熱切期盼,正如他在1950年8月28日董事會發(fā)言時回顧的:“以全國解放,人民政府對于經濟金融有主義、有政策,同人向從事金融企業(yè),值此新時代,宜如何集合力量,配合政府政策,為人民服務”,并與張嘉璈、盧作孚起草了詳細的實施辦法,“旨在遵守法令,配合政策,于人民銀行領導之下,集合人力、資力,協(xié)助生產,繁榮經濟”,還表示“將來政府認為適當階段,事業(yè)悉應貢獻國家”。(1950年8月28日金城銀行董事會在京議事錄,《金城銀行史料》,第963頁)1951年2月10日,周作民在題為《為改造本行爭取基本好轉而奮斗——春節(jié)告全行同仁書》中表達地更為明確:“只有改造自己,強化自己,使自己夠得上編入新民主主義作為一個成員,才是唯一的道路。……趕快向人民銀行看齊,應是要緊的步驟。必須在精神上實踐上向人民銀行看齊,確立為人民服務的基本觀點?!保?951年2月10日《為改造本行爭取基本好轉而奮斗——春節(jié)告全行同仁書》,見《周作民日記書信集》,文字版第269頁)
周作民與金城銀行決策管理層在1949年上海解放后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審時度勢,順應潮流,積極向中國人民銀行靠攏,主動接受新政府和人民銀行領導,爭取人民銀行的幫助,踴躍參加公私合營。究其初衷,一是為渡過現(xiàn)實的難關,致力于該行的經營好轉;二則表現(xiàn)出銀行家對新社會制度的向往和愛國襟懷,從而體現(xiàn)他們的價值觀、責任感與社會抱負。正如周作民所指出的,在人民銀行指派公股董事加入之后,“金城銀行是公私合營性質的企業(yè),縱使公營的成份還比較低微,但資本的運用應是徹底社會性的,其運用的利益自屬人民全體?!保?951年2月10日《為改造本行爭取基本好轉而奮斗——春節(jié)告全行同仁書》,見《周作民日記書信集》,文字版第269頁)而從作為國家銀行的人民銀行角度而言,新中國建立伊始,百廢待興,需要立足大局,為建立穩(wěn)定有序的新金融制度,從而對私營銀錢業(yè)進行嚴格管理和有效疏導,發(fā)揮其有利于國計民生的積極作用,為社會生產服務,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增強國力,服務人民,是其終極目標。正如南漢宸在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二周年紀念會上強調的:“應團結私營金融業(yè)全體從業(yè)人員,共同為配合完成鞏固國防,穩(wěn)定市場,重點建設的任務而努力”。(《南行長在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二周年紀念會上的報告》,《中國金融》1950年第3期)因此,兩者之間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輔相成的,也是特定階段國家銀行與私營銀行關系的一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