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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猶太方舟計劃”:同病相憐,同憂相救

納粹德國掀起反猶浪潮后,大量歐洲猶太難民外逃。當時,一些國家提出了形形色色的安置猶太難民計劃,然而,重慶國民政府在西南邊區(qū)劃定寄居區(qū)安置猶太難民的計劃卻鮮為人知。

納粹德國掀起反猶浪潮后,大量歐洲猶太難民外逃。當時,一些國家提出了形形色色的安置猶太難民計劃,然而,重慶國民政府在西南邊區(qū)劃定寄居區(qū)安置猶太難民的計劃卻鮮為人知。

猶太難民水深火熱

早在納粹德國掀起反猶浪潮之初,中國人民就十分關注歐洲猶太人的命運。1933年5月11日,納粹分子策劃了“清剿猶太文化”行動,以宋慶齡為首的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向德國提出了強烈的抗議:“對猶太人的迫害以及反猶暴行是人類與文化倒退到中世紀和帝俄的最黑暗日子的征象。”上海猶太復國主義協(xié)會機關報《以色列信使報》還報道了此事,并為此表示感謝。

1938年“水晶之夜”反猶狂潮后,驚恐不定的歐洲猶太人大量外逃。但是,標榜“自由、平等、博愛”的西方國家冷漠對待危在旦夕的猶太人。他們在法國埃維昂召開會議專門討論猶太難民問題,但是英、法、西、葡、荷等與會的32個國家?guī)缀醭滞粦B(tài)度,以種種托詞表示難以收容眾多猶太難民。包括美國在內(nèi)的西方國家還出臺了各種限制接收猶太難民的政策。

國民政府“猶太方舟計劃”:同病相憐,同憂相救

水晶之夜(又叫帝國水晶之夜、碎玻璃之夜 、十一月大迫害),指1938年11月9日至10日凌晨,希特勒青年團、蓋世太保和黨衛(wèi)軍襲擊德國和奧地利的猶太人的事件,該事件標志著納粹開始對猶太人進行有組織的屠殺。

當西方國家拒絕接納掙扎在死亡邊緣的歐洲猶太難民時,同樣遭受日本侵略,感同身受的中國人民卻對猶太民族深切同情,并伸出了援助之手。中華民國駐奧地利維也納總領事何鳳山博士冒著生命危險為猶太難民辦理“生命簽證”。此外,中國上海還有一個得天獨厚的條件,即它是一個不需要簽證就可以自由進入的城市。這無形之中為慌不擇路的猶太難民大開了方便之門。1939年1月起猶太難民平均每周以一千人的規(guī)模涌向中國上海,使得上海的猶太人總人數(shù)一度高達三萬五千人左右。僅上海接收的猶太難民比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和印度接收的猶太難民的總和還要多。

國民政府“猶太方舟計劃”:同病相憐,同憂相救

隨著大量的猶太難民涌入上海,上海租界“苦于無法容納,正計劃限制人口之法”,盡管中華濟難總會等慈善機構幾次為他們募捐,英、美、法等國駐滬領事館迫于僑民壓力,也提供了一些幫助,但這都是杯水車薪,安置猶太難民工作顯得越來越困難。于是,上海租界當局準備采取措施限制猶太難民進入上海。猶太難民的境況引起了租界內(nèi)外各界人士和中國民眾的廣泛同情,也引起了重慶國民政府的高度關注。一項計劃提上議事日程,那就是為猶太難民設置一個庇護所在,為他們打造一艘“諾亞方舟”。

孫科提議“猶太區(qū)”安置難民

身在陪都重慶的中華民國立法院院長孫科密切關注著事態(tài)的發(fā)展。此時,“英國欲以巴勒士坦為猶太人建一永久之所”,雖然“引起當?shù)匕⒗思ち抑磳?,亂事至今未戢”。但這給了他靈感,能否在中國劃定一塊特區(qū)作為猶太人寄居區(qū)域,“以容納窮無可歸之該國人民”呢?經(jīng)過深思熟慮,1939年2月17日,孫科在國防最高委員會第一次常務會議上提議“在西南邊區(qū)劃定猶太人寄居區(qū),以容納窮無可歸之該國人民”。

國民政府“猶太方舟計劃”:同病相憐,同憂相救

孫科

孫科認為提案的理由是:一、“聯(lián)合并援助弱小民族,為總理遺教所規(guī)定”,孫中山先生曾多次表達對猶太民族的同情之心;二、“就對英而言,援助猶人,可以增進英國一般民眾對我國之同情?!闭J為當時英國的遠東政策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猶太巨商和銀行家的影響;三、“就對美而言,美國援猶運動,近已獨占全國人民之注意,援華運動受其影響甚巨。”對猶太人的援助,可以使得美國民眾援助中國。四、“就建設前途而言,猶太人財富豐盈,人才尤夥,若能結其好感,得其協(xié)助,實足為我莫大之臂助。”孫科還提出了安置猶太難民的具體辦法:一、在西南邊區(qū),接近國際路線之處,劃定若干方里,為猶太人寄居區(qū)域。二、由中央制定中央及地方接管長官,組織委員會,負責籌劃該區(qū)域建設及管理事宜。三、由上述委員會負責發(fā)動國內(nèi)外有地位、有聲望之猶太領袖,一致響應并參加推進此項計劃。四、另設猶太失業(yè)技術人員登記機關,盡量介紹其專門人才為我后方建設各部門之用。

對于孫科的提案,國民政府國防最高委員會顯得極為重視,很快“經(jīng)決議原則通過,交行政院籌議進行辦法候核”。3月9日,國民政府發(fā)出第十六號訓令,令行政院立即辦理此事??紫槲跛旖M織內(nèi)政、外交、財政、軍政、交通等五部研商,經(jīng)行政院第四一○次會議決議通過,于4月22日拿出一項方案,送達國防最高委員會。

方案認為對來華的猶太難民的處理應該分為有國籍和無國籍兩種。對于有國籍的猶太難民,由于他們“保有本國國民之權利與義務,欲來華,必以某國國民之資格,其入境手續(xù)及入境后之居留地點可照現(xiàn)行條約及慣例辦理”。而無國籍的猶太難民,由于情形特殊須特殊處理。對于他們?nèi)刖城暗膮f(xié)助問題,凡是國聯(lián)的救濟機關和世界著名的慈善團體,認為品行端正而確為無國籍的猶太人(當時國際上一般團體都非常同情猶太人,得到這種認定是一件極為容易的事情),中國駐外使館可以給予特別的護照,準許他們進入中國國境。但是他們首先必須保證入境后遵守中國法律,不做任何政治活動或主義宣傳,否則政府將把他們驅逐出境。對于他們?nèi)刖澈蟮木恿魡栴},則規(guī)定:“無國籍之猶太人入境后,應該暫時寄居在中國的通商口岸,不得進入內(nèi)地。如果他們想加入中國國籍,可以按照中國的現(xiàn)行法律加入中國國籍,入籍后與一般國民享有平等的待遇,絕不因種族與宗教差別而有所歧視。”同時,對那些入境的無國籍猶太難民還給予職業(yè)介紹的幫助。

對于安置猶太人定居之地,內(nèi)政部提出了兩條意見:一、選擇云南騰越地區(qū)的河口商埠較合適;二、由我國政府為猶太人修建寄居之所。而外交部卻提出一些反對的理由:猶太人刻苦耐勞,善于經(jīng)商,劃定區(qū)域過廣,初期固然容易管理,但聚居日久,萬一將來發(fā)生民族自決或出現(xiàn)要求自治的呼聲,到時就不易統(tǒng)治了。同時認為我國政府以往從未同意外國人在內(nèi)地雜居,一旦允許猶太人寄居內(nèi)地,其他國家必將提出類似條件,我國政府將不好推卻,難下臺階。這些考慮亦不無道理。

外交部認為對于無國籍猶太人,“可令寄居特別指定區(qū)域。此種區(qū)域宜小不宜大,宜分散不宜集中,并宜遠離通商口岸及國際路線”。而有國籍猶太人,應限居于通商口岸。并在國際宣傳措辭中,側重人道主義及貧窮救濟。

軍政部勉強表示同意該計劃,但不愿意為他們提供專門的居住區(qū)域:“對于無國籍之猶太人準予居留,不授予居住權及特定區(qū)域,以重國土主權?!辈贿^,亦表明若有實施必要,猶太人定居點“須在我國充分行使權利區(qū)域內(nèi),以不接近國境線為宜”。以后的事態(tài)發(fā)展證明,軍方的意見得到了蔣介石的高度重視。

交通部對實施該計劃比較積極,認為猶太人長期生活在設備完善的國家,是否愿意移居內(nèi)地,可以向上海猶太人團體征求意見,關于地點及居住區(qū)內(nèi)的一切設備問題,都可以進行洽談。

盡管國民政府各部門意見不一,但在孫科、孔祥熙等權貴的支持下,此方案很快在國民政府內(nèi)得到通過。5月3日,孔祥熙向國民政府提出了具體的辦理方案:“除飭令內(nèi)政、外交、軍政、財政、經(jīng)濟、教育、交通各部門分別遵辦外,并密令各省市政府遵照外,理合呈復核鑒?!?/p>

雅各·伯格拉斯計劃

與此同時,1939年5月,德籍猶太企業(yè)家雅各·伯格克拉斯(JacobBerglas)由于希特勒排猶逃到了中國上海,他計劃把德國境內(nèi)的30-50萬猶太人移往國外。在對中國進行考察后,他制訂了一項向中國移民十萬猶太人來華的計劃。該計劃要點為:移民十萬人于中國內(nèi)地,由中國政府予以保護,與中國公民享有同等的待遇;中國政府應當盡量給予猶太人以就業(yè)的機會;每一個猶太移民于入境前需向指定銀行交存50英鎊,以備一年之需。

1939年6月4日,伯格拉斯又向國民黨秘書長朱家驊致函,對該計劃進行了擴充。一是在運輸方面,他建議在移民所交金額中拿出一部分資金購買運貨汽車和大客車若干,組成運輸公司,以各移民為股東,完成各移民運輸任務。二是把移民所繳納的資金,組成一個合作銀行,一部分用于移民食宿問題,一部分用于創(chuàng)辦相當?shù)墓I(yè)。同時伯格拉斯指出,該計劃如能夠在中國推行,不僅可以增加中國的外匯收入,而且還能增加中國的國際宣傳,對中國的抗戰(zhàn)極為有利。

國民政府“猶太方舟計劃”:同病相憐,同憂相救

國民政府“猶太方舟計劃”:同病相憐,同憂相救

上海虹口區(qū)唐山路818弄內(nèi)的猶太人

針對伯格拉斯的移民計劃,國民政府內(nèi)部進行了深入的討論。朱家驊在總結各方面討論的基礎上,認為該移民計劃弊利互現(xiàn)。從有利的方面來看,該計劃的推行一方面能夠增加國際上對中國的同情,特別是世界上猶太人的同情和援助;另一方面該計劃能夠吸收國際資本,增加中國的外匯收入,同時還能吸收猶太人中的有用人才為中國服務。這些無疑對中國現(xiàn)行抗戰(zhàn)是有利的。不利的方面則表現(xiàn)為:首先,猶太人天性聰穎精明,長于經(jīng)商盈利而欠缺國家民族觀念,如果大規(guī)模的猶太人移入中國,恐影響中國的國家民族觀念。其次,猶太人不習于農(nóng)業(yè)開發(fā),而善于經(jīng)商,如果移入中國內(nèi)地,不僅不利于中國內(nèi)地的農(nóng)業(yè)開發(fā),反而其經(jīng)商之精明可能有操縱中國市場之虞。最后,這十萬猶太人大部分保有德國國籍。無論讓他們是保有原國籍,還是讓他們?nèi)考尤胫袊鴩诠芾砗屯饨簧隙紩a(chǎn)生很大的困難。

大愛無疆,最終決策

非但官方,國內(nèi)普通民眾中也彌漫著對猶太難民的關愛之情。民間組織“中國國際聯(lián)盟同志會”始終關注猶太人問題。該會于1939年5月派人員到上海進行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聚焦于租界難民收容所的猶太人已達萬人以上,缺衣少食,處境堪憂。出于人道關懷和抗戰(zhàn)前途考慮,該會積極謀求解決辦法,形成《猶太人移民中國意見》,認為“中國方面組織猶太人移民委員會……猶太人移往中國內(nèi)地,中國政府予以保護(移民之權利與義務應與中國公民等同),選擇氣候上與經(jīng)濟上適宜之一地或數(shù)地,供給居住機會,并保障其居留及工作之權利”。并將這一意見上報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

就在官方和民間都為猶太人來華事宜殫精竭慮時,云南省政府主席龍云提出了另一種主張,即利用猶太人從事土地開墾。他電呈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張群,陳述理由:“云南省地廣人稀,土地肥沃。猶太人云集上海,知識豐富。財力雄厚,如果能將他們移到云南開墾荒地,必定一舉多得?!钡堅茖ψ约旱闹鲝埵欠窨尚袥]有把握,懇請張群上報國民政府,如有可行性,立即擬訂具體辦法。此時,伯格拉斯也正在重慶與昆明之間來回奔走,并向孔祥熙建議讓猶太移居條件較好的昆明。

隨著多種建議和計劃的提出,容留猶太人問題引起蔣介石的高度關注。行政院遵照蔣介石加緊籌議的指示,專門召開會議,就猶太人國籍、領事裁判權、內(nèi)地居住權、入境手續(xù)等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和修訂。

當時的德國外交部獲悉后,對中國政府醞釀的安置計劃提出抗議,希望不要因此破壞德中關系。加上中國的抗戰(zhàn)形勢越來越惡化,蔣介石便指使孫科、孔祥熙、宋子文等要人,大規(guī)模收留猶太人計劃暫且擱置,似應擬一權宜之策以解燃眉之急。

1939年7月,行政院就收留猶太人移民計劃再次召開審查會,明確幫助的主要對象是無國籍猶太人。因為對于有國籍之猶太難民,“如欲予以特惠,在我受條約及政治、經(jīng)濟各種困難之牽制,在彼又受其本國政令之阻礙,誠如內(nèi)政、外交等部所言,諸多不便”。設置猶太人特區(qū)計劃從長計議,“茲就國內(nèi)及國際情形所許可之范圍,擬協(xié)助猶太人之辦法三項”。其要點為:無國籍的猶太人才能享受此等待遇,有國籍的猶太人,其待遇應同其他外國人相同;無國籍猶太人入境后,只能寄居在通商口岸,不得雜居內(nèi)地。無國籍猶太人在通商口岸居住時要遵守中國法律,不得進行主義宣傳和反對三民主義。如果想入中國國籍,應該按照中國的現(xiàn)行法律辦理。同時,對伯格拉斯擬定的各要點也進行了審議,提出了六點辦法。對移民委員會的設立進行了肯定,但規(guī)定該委員會不得干預中國的行政,同時否定了運輸公司和合作銀行設立的提議。至于龍云請求利用猶太人開墾荒地的要求,應等上列原則及辦法核定后,再進行辦理。

國民政府“猶太方舟計劃”:同病相憐,同憂相救

原國民政府行政院舊址

1939年8月1日,行政院提出了第四二四次會議決議:“每一個猶太人入境,需隨身攜帶英金二百磅,余照審查意見通過。”至此,容留猶太人的計劃告一段落。

但是,后來隨著中國戰(zhàn)局的失利,大片沿海城市淪陷,無法容納大量的猶太難民。而且,1939年8月后,上海租界當局和日本侵略者采取了限制猶太人來華的政策,以及歐洲猶太人來華的海上、路上路線都逐漸為德、意所控制,來華的猶太難民銳減,安置計劃也失去了直接意義。再加上國民政府自身的困難,根本無力顧及對猶太難民的幫助,所以,這一計劃最終沒有得到完全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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