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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的家庭暴力》:打破家暴是“家務事”的錯誤認知

家庭暴力并不是家務事,而是事關所有的人?!度松械募彝ケ┝Γǖ谌妫?1月25日是聯(lián)合國確立的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也被稱作“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并不是家務事,而是事關所有的人。

《人生中的家庭暴力(第三版)》

《人生中的家庭暴力(第三版)》

11月25日是聯(lián)合國確立的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也被稱作“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凹冶钡脑掝}從未冷卻,但仍有受害者遭受著暴力傷害。家,不應成為暴力的溫床,家暴,也不只是家務事。

家庭通常被認為是相對安全的地方,是避風港,也是充滿互相關愛和溫暖的場所,但是,家庭也經常是暴力與虐待的來源。絕大多數(shù)的家庭暴力發(fā)生在緊閉的門背后,因此,它并沒有引起社會的特別注意,也沒有成為統(tǒng)計數(shù)字的一部分。

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常見嗎?只有對身體造成傷害才是家庭暴力嗎?哪些人可能會成為潛在的施暴者?被家暴了,受害者該如何自救與求助?社會系統(tǒng)該如何發(fā)揮作用?

近日,在陸家嘴讀書會上,上海交通大學心理學博導、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黨委書記謝斌,華東師范大學社會發(fā)展學院教師、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博士薛紅,共同就《人生中的家庭暴力(第三版)》一書,對以上相關議題進行了探討。《人生中的家庭暴力(第三版)》用專業(yè)科學的手段分析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家庭暴力的范圍與影響,以及如何預防與治療等。 

謝斌(中)與薛紅(右)對談

謝斌(中)與薛紅(右)對談

家庭暴力并不少見,相關研究卻較匱乏

家暴真的離我們很遠嗎?這個問題答案不一,但是就現(xiàn)有調查數(shù)據(jù)而言,從全球范圍內看,家庭暴力現(xiàn)象并不少見,并且呈上升趨勢。謝斌介紹:“美國2021年初的一項報告顯示,由于新冠疫情居家令的影響,美國家庭暴力案件至少增長了8.1%。法國全國范圍封鎖開始以來,巴黎警方接到的家庭暴力報告上升了36%,法國其他地區(qū)上升了32%。黎巴嫩和馬來西亞等國家的女性撥打家暴求助熱線的數(shù)量,比2019年同期增加了1倍。在澳大利亞,在線搜索‘家暴援助’的點擊量,增長近75%,達到5年來的最高水平。英國《金融時報》網站2020年8月一篇文章,將家暴稱為新冠伴生的‘邪惡孿生兄弟’”。而根據(jù)全國婦聯(lián)的兩次抽樣調查,2000年的結果顯示,全國29.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2010年的調查發(fā)現(xiàn),婚姻生活中24.7%遭遇各種形式的家暴,其中5.5%涉及明確的肢體暴力。

那么,相關的研究情況如何?以醫(yī)學領域為例,PubMed(醫(yī)學領域的英文文獻數(shù)據(jù)庫)上,以“family violence”(家庭暴力)為關鍵詞,可以搜索到57000多篇文章。最早的一篇發(fā)表于1947年,自1947年以來,基本上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尤其是最近二三十年,突破1000篇文章的年份是在1994年, 2009年突破了2000篇,到了2020年直接突破了3000篇。此外,在PubMed上搜索“domestic violence”也有50000余篇文章。

而與此同時,國內相關研究卻較為匱乏。以知網為例,搜索關鍵詞“家庭暴力”,一共有接近30000條研究報告。按年度來看,最早有關家庭暴力的文章發(fā)表于1981年,只有一篇;1993年達到了兩位數(shù);突破三位數(shù)是在2000年,304篇;突破四位數(shù)是2005年。到了2010年以后,基本上每年維持在1600篇左右。2016年有2300多篇,2017年2000多篇。

“這兩年研究報告的增加,可能就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是在2015年底通過,2016年正式實施的。所以說,這部法律推動了相關研究。但是在這兩年之后,又基本上恢復到每年1600多篇的水平。所以,從總體上來看,中國在家庭暴力領域的研究還比較匱乏。當然,除了關注程度不夠,也有可能是真的沒有這么多家庭暴力發(fā)生?!敝x斌說。 

施暴者的“畫像”

施暴者的“畫像”

施暴者的“畫像”

在現(xiàn)場,謝斌教授還為讀者們描繪了一些施暴者的“畫像”。

首先,是對兒童施虐的父母。他們可能正處于以下環(huán)境或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和環(huán)境有關系的因素,包括處于失業(yè)或兼職環(huán)境,面臨養(yǎng)育壓力、個人困擾,比如說工作不順,和同事之間有矛盾,或者說這段時間正好工作壓力非常大;還包括處于焦慮的狀態(tài),是低齡父母或單身父母,缺少社會支持,等等。第二,和個人個性有關系。比如,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足、抽象思維能力不足、缺乏共情能力、人比較刻板、適應性差、憤怒控制有問題等等。第三,與精神障礙有關。比如,施暴者有物質濫用、吸毒或酒精濫用的情況。處于抑郁癥患病期或患有其他的心理疾病,尤其是有人格障礙的,也有可能成為施暴者。另外,如果自身成長于不良環(huán)境,比如說自己和父母本身關系不良,或者成長于一個混亂的家庭環(huán)境,自身有童年受虐經歷,等等。如果以上這些條件中的很多情況都符合,那么,這個人施虐的可能性比較大。

其次,是親密關系中的男性施暴者。他們同樣也有很多缺陷,包括喜歡施虐,或者本身比較嚴格、冷漠、容易焦慮、憤怒、嫉妒、喜怒無常、大男子主義、喜歡控制、不自信、沖動、缺少共情、自我為中心、自我形象差、經常壓抑自己的情緒、缺乏自制力、膽小但有侵略性、具有情感依賴、執(zhí)迷于陽剛之氣、解決問題能力差、排斥親密關系等等。如果存在以上這些問題的話,那么在親密關系當中成為男性施暴者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還有其他一些特征與親密關系施暴者有關,比如說在施暴者的成長過程中有童年虐待史,經常暴露于父母間的暴力行為,語言溝通能力差,人際交往差;在親密關系中智力方面處于劣勢、配偶或戀人的智商比他高,或者處理問題的能力比他強,容易形成自卑感;酒精和毒品濫用;面臨壓力,尤其是男性性別角色方面存在壓力,這種情況下也有可能出現(xiàn)施暴行為;情緒波動;創(chuàng)傷,尤其是有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病史;還有就是一些生物學、遺傳學缺陷,比如說大腦結構異常、功能異常,男性之所以經常有暴力,因為男性大腦和女性不一樣,相對來說更容易攻擊;人格障礙及其他的障礙:有研究表明,88%的施暴者可以歸為某一類型的心理障礙或者精神疾病,最常見的可能就是物質依賴,尤其是酒精和毒品的濫用,或者人格障礙。這一比例非常高。

另外,最重要的就是既往暴力行為史。謝斌教授的團隊做過研究,預測一個人是否會出現(xiàn)暴力攻擊行為,最好的指標,或者說最有價值的指標,就是既往暴力行為。如果一個人過去出現(xiàn)過暴力行為,那么,基本上可以判定這個人以后還會出現(xiàn)暴力行為。

謝斌教授強調:“對于與暴力行為相關的生物、心理、社會因素,要進行全面評估,不能抓住一個畫像里面的某一點,或者只抓住一個片段,就進行定性??赡苡械囊蛩芈?lián)系更加密切,有些因素聯(lián)系比較弱一些,但是總體上要把生物、心理、社會環(huán)境等因素組合起來進行綜合性判斷,才能認定這個人是不是施暴者?!?nbsp;

家庭暴力的幾種形態(tài)

家庭暴力的幾種形態(tài)

有關家暴的幾個誤區(qū)

對于家庭暴力,公眾往往會有一些誤區(qū)。比如,家暴并不常見,家庭暴力有時是“真的失控,難以避免”等。謝斌提醒,其實有關家暴的一些誤區(qū)值得我們重視:

第一,家庭暴力并不常見。實際上,2001年美國“9·11”恐怖襲擊事件中約有3000人死亡,但同年有2387人被家人、男友或女友殺害,且每年死于親密關系謀殺的人數(shù)都差不多達到這一數(shù)量。更不用說,隨著相關研究的增加,家暴也會越來越多地被發(fā)現(xiàn)。

第二,受虐的女性有“受虐”傾向。我們應該明白,沒有人應該被打,沒有人會“想要暴力”;施暴者應該對施虐行為負責,而不是受害者。

第三,家庭暴力有時是“真的失控,難以避免”。反過來想一想,當一個陌生人襲擊某人時,社會肯定不允許將攻擊者的行為解釋為暫時性失控、生活不順或工作壓力需要釋放,那么,為什么在家里打伴侶、打小孩會被認為是可以原諒的、是暫時的失控呢?

第四,輕微的家庭暴力是微不足道的,也無關緊要。事實上,親人之間相互推搡、偶爾撕打,暗示著他們支持使用暴力解決分歧的方式。此外,情感虐待的嚴重程度并非總是比身體虐待的低。多數(shù)受虐者認為,其承受的心理創(chuàng)傷遠比身體創(chuàng)傷更嚴重。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有關家暴的誤區(qū)值得我們關注。例如,認為受虐的兒童定會成為施暴的伴侶或父母;酒精和毒品是導致家庭暴力的真正原因;聲稱被約會強奸的婦女,是在“撒謊”或“自作自受”,或許“這正是她們想要的”;等等。 

幫助家暴受害者需要全社會的支持

幫助家暴受害者需要全社會的支持

反家暴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在重視家暴問題、反家暴的同時,謝斌和薛紅在討論中提出了幾個需要大眾注意的問題。

一是家暴概念或范圍的擴大化。在不了解家庭暴力之前,很多人認為某些行為并不算家暴,沒有引起重視。而在了解了家暴以后,尤其是在國外,很多媒體、社會組織進行大量宣傳或科普以后,又容易將任何一種可疑的行為都納入家暴范圍。這其實是擴大了家暴的范圍,并不一定有利于反家暴和建立和諧的家庭關系。例如,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有時候適當?shù)墓芙淌潜匾?,不能把所有的教育手段都簡單粗暴地歸類為家暴。

二是,高估家庭的作用,讓原生家庭來背負責任,容易造成二次創(chuàng)傷和原生家庭焦慮,這一點也需要警惕。此外,一些精神操控的虐待和暴力性質被忽視了。在情感PUA中,可能涉嫌侵犯名譽權、隱私權,造成精神損害的可主張民事賠償,更進一步還可能構成侮辱、誹謗、詐騙罪;主觀上具有傷害或殺人故意,客觀上實施引誘、慫恿、欺騙、教唆、幫助等嚴重行為,足以影響、操縱自殘自殺者意志的,可構成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罪。這些其實都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此外,對于兒童的忽視和心理虐待,同胞之間的暴力,戀人間的暴力(包括PUA、同性伴侶間暴力),女性對男性的暴力,老人忽視或經濟剝奪,這些都是容易被忽視、需要社會重視的問題。 

東亞地區(qū)的家暴發(fā)生情況

東亞地區(qū)的家暴發(fā)生情況

反家暴依然困難

盡管有《殘疾人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出臺,司法、警方、婦聯(lián)、公益機構等部門和組織致力于反家暴,但反家暴依然很困難。

反家暴到底有多困難?薛紅提到,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是,2016年北京某反家暴公益機構對一名受害女性,完整實施了庇護、社工服務、心理疏導、法律援助及延伸性服務,但一周以后,當事人又回到丈夫身邊。

不同的學科和理論從不同角度都對此類現(xiàn)象進行過解釋。例如,心理學上有“受虐婦女綜合征”“習得性無助”“依戀理論”等;社會學講 “資源權力不平等”“家庭系統(tǒng)論”“文化模式”等。但反家暴不是某一個部門或組織的單方面的責任,也不是單一維度的行動可以解決的,需要多方位的聯(lián)合行動策略,即社會支持系統(tǒng)。社會支持系統(tǒng)指個人維持社會認同,接受情緒上和物質上的協(xié)助,獲取服務和消息及辟建人際關系的管道。它涵蓋正式系統(tǒng)和非正式系統(tǒng)。正式系統(tǒng)包括社區(qū)、單位、團體、機構。非正式系統(tǒng)包括家人、朋友、親戚、鄰里等。所以,作為社會系統(tǒng)中的一份子,當發(fā)現(xiàn)虐待兒童現(xiàn)象,夫妻中的一方被家暴,目睹老人被虐待等,我們都不該袖手旁觀。

此外,處理家庭暴力還需要預防和干預并舉。目前,很多研究都側重于對家庭暴力的干預,預防方面還比較欠缺,這是社會需要進一步重視的地方。

在緊閉的門背后,家庭暴力有時難以被發(fā)現(xiàn),但這并不代表它不存在。打破家暴是“家務事”的錯誤認知,加強預防與干預家暴行為,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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