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陶瓷發(fā)展史上,景德鎮(zhèn)官窯瓷器一直是一個特殊的存在,它的設計與制作無不體現著皇帝本人的權力意志與審美取向,官窯生產因而也一直被視為國家政務的一部分。1915年底,為了凸顯“洪憲王朝”的新氣象,按照明清兩代封建王朝的慣例,燒制御瓷自然也成為中華帝國新帝登基大典籌備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由于袁世凱復辟稱帝的鬧劇極其短暫,且他“為了掩飾劣跡,毀滅罪證,大量破壞檔案文件......曾兩次下令燒毀檔案”,因而“洪憲瓷”的燒造并沒有像明清兩代官窯瓷器生產那樣,保存下較為豐富的檔案文獻?;诖耍倌陙韲@“洪憲瓷”的燒造一直爭議不斷,雖然諸多前輩學者對此問題都曾進行過相關探索與研究,但有關“洪憲瓷”燒造動機、燒造機構、燒造過程、歷史影響等事宜,各方均無法達成共識。近年來,隨著民國報刊和北洋政府檔案等一大批新史料的出版,為厘清這一事件歷史真相提供了契機。本文希望在諸多前輩學者研究的基礎上,利用新發(fā)現的史料對“洪憲瓷”的若干歷史細節(jié)做進一步的補充。
洪憲瓷
“洪憲瓷”燒造計劃的提出
袁世凱的“洪憲”年號雖只短暫存在了83天,但是袁氏稱帝的意圖其實早已有之。1914年1月10日,袁世凱使用武力強硬宣布解散國會時,社會上就已有更改國體為帝制的傳聞。1914年7月,袁世凱頒布《文官官秩令》,9月和12月,又分別公開恢復了前清的祭孔和祭天制度,并親臨孔廟和天壇拜祭,一切禮儀與封建帝王無異,稱帝野心昭然若揭。而隨著袁世凱稱帝野心的膨脹,登基大典的各項籌備工作亦在悄然進行。雖然袁世凱1915年12月12日才正式接受了第二次推戴承認帝制,但是有學者認為“十月下旬國代表尚未選出之時,內務部已會同政事堂之禮制館開始研究典禮......及十一月下旬陸國務卿與各部長商定每部派參事或派秘書一人會同禮官處會議皇帝即位之禮節(jié)。至于御用至寶,亦經印鑄局開鑄”。當時,對帝制活動保持高度警惕的梁啟超甚至認為大典籌備處的成立時間更早,梁啟超記載:“所謂大典籌備處者,于9月下旬已經成立。在總統府中設辦事機關,其處長、處員,皆袁氏自行任命。”
既然袁世凱稱帝動機早已明確,依循歷代慣例,創(chuàng)燒開國用瓷的計劃自然也有其合理性。那么,“洪憲瓷”的燒造計劃究竟是如何出臺的呢?就已有資料來看,目前大部分學者認為,“洪憲瓷”的燒造計劃是先由袁世凱本人提議,再命親信郭葆昌去實施,如民國時期著名學者、古玩收藏家趙汝珍就在其力作《古玩指南》中記載:“先是項城醞釀稱帝,照專制時代之慣例,登極時必造瓷以資紀念,遂派公府庶務司長瓷學專家之郭葆昌氏為九江關監(jiān)督兼陶務監(jiān)督,經營燒造事宜?!碑敶蓪W泰斗耿寶昌也持相似觀點,認為“袁世凱命政事堂少卿參事楊度委派庶務司長郭葆昌為陶務監(jiān)督,赴江西燒造‘洪憲’帝號御用瓷器”。不難看出,上述觀點均認為,袁世凱是有了稱帝野心之后,才按照專制時代的慣例派郭葆昌去景德鎮(zhèn)燒制登基用瓷的。但也有部分學者不認同上述觀點,如與郭葆昌交往過密的袁世凱表侄、近代著名鑒賞家張伯駒則記述,燒制“洪憲瓷”乃是郭葆昌刻意為之,郭氏也因此最終成就了其個人的歷史地位,“郭葆昌又進言應制洪憲瓷器,以為開國盛典,袁乃任郭為景德鎮(zhèn)關監(jiān)督,專司其事。郭乃提取文華殿大量精美瓷器,以作樣本,攜以赴任,洪憲瓷制成,胎極薄,彩色圖樣皆美。袁死后,郭提取文華殿之瓷器,盡歸其私有,后更于國內大量收買瓷器,郭竟成為收藏瓷器專家”。事實的真相究竟是怎樣呢?據筆者發(fā)現的新史料,燒制登基用瓷確實是郭葆昌積極主動促成的結果,因而張伯駒的記述更為準確可信。第一,郭葆昌曾在給友人的信件中親自承認了這一點。在1934年6月15日出版的民國重要歷史史料刊物《人文月刊》上,刊載了一封郭葆昌寫給好友錢新之的書信,信中郭葆昌詳述了自己早年督燒“洪憲瓷”的細節(jié):“弟于瓷業(yè),薄有所知,往者頗抱振興瓷業(yè)之志,廿載以來,搜羅歷代名瓷,參考各家著作,皆為貫徹此旨。民國三年,建議政府提倡瓷業(yè),已而奉命司榷潯關,監(jiān)督景德鎮(zhèn)瓷務。在鎮(zhèn)實地考驗,頗試其端,所擬遠大計劃,未及施行,項城即世,弟亦去職,遂無人注意及此。荏苒十有余載,鄙愿終莫能償?!边@份史料清楚地向我們表明督燒登基用瓷計劃乃是由郭葆昌本人提出,袁世凱首肯之后,才最終確立的。這份史料的可信度較高,因為信中提到的郭葆昌在景德鎮(zhèn)督陶期間“所擬遠大計劃、未及施行”,此事在與郭葆昌有師徒情誼的傅振倫為悼念郭氏逝世撰寫的紀念文章中亦有述及:“先生又建議袁氏,于星子設大規(guī)模新式瓷器廠,以造器用,報可。袁氏旋卒,事遂矣。”
第二,與郭葆昌當年同時在袁府當差的袁世凱貼身侍衛(wèi)陶樹德在其口述文章《我在北京總統府12年的見聞》中,對郭葆昌的發(fā)跡史及“洪憲瓷”燒造的若干歷史細節(jié)亦有詳細記述:“先業(yè)古玩商。后以夤緣得識袁世凱,清末時期袁進獻王公大臣古玩字畫等換取升遷,多為郭氏經手購買,郭既入袁氏之門,袁任湖廣總督時,隨袁為文巡捕,及袁任總統,曾任文承宣官后又任郭為庶務司丞(司長)。郭積貲既多長袖善舞,并以多年經眼,對古玩有眼識,能鑒別,真贗立辨......袁世凱帝制自為,郭向袁條陳應燒制洪憲瓷器為開國紀念,袁即采納。當委郭為江西九江關監(jiān)督,就近于景德鎮(zhèn)督燒瓷器。是以洪憲瓷精品多在郭手中。”
綜合上述二則史料,我們不難判斷“洪憲瓷”的燒造計劃是由袁世凱的心腹,善于揣摩“上意”的郭葆昌主動提出的,并很快得到了早已有稱帝野心的袁氏同意,不久即開始了正式實施。
“洪憲瓷”燒造機構
1915年1月20日,袁世凱正式任命郭葆昌出任九江關監(jiān)督。晚清以降,隨著九江被開辟為通商口岸,九江關的地理位置愈加重要,從而逐漸成為當時中國最為重要的一個海關關口,僅民國元年所征收之稅款就達開平銀“八十五萬七千兩百十三兩”。因此,這項任命對郭葆昌來說無疑是個肥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反映了袁氏對郭葆昌的信任。然而,在稱帝言論甚囂塵上的1915年初,外派這樣一位熟悉和熱衷瓷學的心腹擔任九江關監(jiān)督,袁氏的真實動機不得不讓人產生無限遐想。因為依據慣例自乾隆八年督陶官唐英開始至溥儀退位,歷史上九江關監(jiān)督的另外一項重要職責就是兼理景德鎮(zhèn)御窯瓷器的生產,概莫能外。果不其然,大約一個月之后(3月1日),郭葆昌又“順理成章”地被任命為陶務監(jiān)督,“三月一日大部農商部會呈擬請簡派郭葆昌兼任陶務監(jiān)督,奉批令:景德鎮(zhèn)瓷業(yè)為華貨特色,亟應改良工業(yè)、保存官物,著派郭葆昌兼任陶務監(jiān)督,實行整頓,勿得徒讬空言”。對于此項任命,財政部和農商部給出了十分充足的理由:“咸同之際,東南用兵,該鎮(zhèn)業(yè)瓷之人多半荒廢。數十年來,所造之器漸不如前,而士大夫日用品物轉多購用洋瓷以矜奇異。國貨遂因之不昌,金錢之消耗更無論矣。尤賴官窯有人監(jiān)督,尚不至全失舊規(guī)。查前清景德鎮(zhèn)窯務本系九江關道兼管,改革以來斯職久缺,官窯停辦,標本漸空,食祿工人半多星散,深恐瓷窯因而廢墜,官物不能保存,無以為實業(yè)競爭之具,而稅源亦隱受其虧,擬請援照成例規(guī)復窯務監(jiān)督一差籍,專責成而資整飭。茲查有奉簡九江關監(jiān)督郭葆昌,究心瓷業(yè)有年,窯務亦甚熟悉。如蒙簡派該員兼任窯務監(jiān)督俾得招召集工人重新整頓,于事實必多裨益?!?/p>
郭葆昌
依據此份公文,雖然形式上我們可以認為從1915年3月1日起,郭葆昌名義上已經正式依循清代慣例接手管理景德鎮(zhèn)窯務,但是郭葆昌真正去江西赴任則是兩個多月后的事情?!伴L袖善舞”的郭葆昌以“回籍省墓”為由,足足在老家待了一個多月,其后才“假期屆滿,遵即由籍起行于五月九日馳九江即于是日接任”。因此,嚴格意義上說,郭葆昌在江西督陶的時間從1915年5月9日算起才是最為準確的。而此時隨著“曠代逸才”楊度《君憲救國論》的出臺,鼓吹帝制的活動也日益走向高潮。因此,“洪憲王朝”開國瓷的燒造任務也緊鑼密鼓地開展了起來。為了盡快熟悉督陶業(yè)務,郭葆昌“遍歷諸窯廠,實地考察”,“于制造瓷器之工作,如取土、練泥、調油(筆者按:此處意為調釉)以及上油(筆者按:此處意為上釉)繪畫諸事,均一一詳細調查,至與工人、畫手同起居,是以洞悉彼等藝術內之秘訣”。經過前期認真調查與研究之后,郭葆昌認為當前比較切實可行的方案,是將原官窯的一切設施收回并在此基礎上成立全國性的模范窯廠,以便指導官、民兩業(yè)的瓷器生產。之后,他便詳擬了一份整頓方案提交給政事堂,政事堂接到郭葆昌的報告后又將此方案轉給農商部討論,農商部自然不敢怠慢,很快就詳擬了條陳向大總統袁世凱做了詳細的匯報,最終這份請示報告于1915年10月28日得到袁世凱的批準:“查景德鎮(zhèn)瓷質優(yōu)美冠于全國,出品精良,久馳中外,只以前此官窯督率未得其人辦理,不盡合法,一切故步自封,遂無成效,而專重貢品不注意于普通器具尤為該窯不能發(fā)達之一大原因。該監(jiān)督此次調查報告至為詳盡......誠為整頓陶務之上策......現惟有責成該監(jiān)督將前清官窯原有基地廠屋一律收回,量事修葺,所存該處縣署、會館等瓷胎照冊點收,妥為保管,其現有工匠仍今照常制作,使無廢業(yè)。此為暫維持現狀,徐圖擴充之計,可以保存原有之官物,靜俟將來之時機,庶于保守之中仍寓進取之意亦即該監(jiān)督所擬仍以官窯名義就窯廠組織之第三條辦法無甚大異......所有擬議維持景德鎮(zhèn)陶務辦法緣由是否有當理合具呈,伏乞大總統鑒核訓示施行謹呈?!?/p>
通過這份史料我們可以看出“洪憲王朝”官窯管理機構已經初步形成。筆者之所以作如此判斷,是因為此時請求更改國體的帝制活動已經達到高潮。1915年9月19日,梁士貽就已揣摩“上意”成立了“全國請愿聯合會”,并取代“籌安會”并向參政院呈上了要求盡快更改國體的第二次請愿書,袁世凱稱帝野心已經暴露無遺。與此同時,袁氏幕僚團隊為稱帝活動準備的各項典禮也已經秘密進行多時,“十月下旬國代表尚未選出之時,內務部已會同政事堂之禮制館開始研究典禮”。因此,這個不但繼承了前清御窯廠包括廠房、人員、物資等一切設施,而且仍然以“官窯”名義行使職權的新機構,儼然已是名副其實的“新官窯”。
不久之后,郭葆昌又詳擬了“洪憲官窯”辦事衙門——陶務監(jiān)督公署的辦事章程,為便于讀者理解“洪憲官窯”的運作體系,現將陶務監(jiān)督公署辦事暫行簡章抄錄于下:
定名:收回官窯即定名為陶務監(jiān)督公署。
分職:本公署現分兩科曰陶政曰陶業(yè),應設職員如左:陶政科主任一員,陶業(yè)主任一員;陶政科科員二員,陶業(yè)科技士二員;書記二人,技手八人。以上科員、技士、書記分隸于陶政、陶業(yè)兩科,視所事之繁簡而支配之。技手名額較多,現在尚未設廠,無需此數,惟良工難得,動輒居奇,擬擇良善工人、聰穎子弟實地試驗養(yǎng)成此項人材以備他日擴張之用,即有特交造辦亦可隨時見習,彼得逐漸陶成,在公家所費無多在工業(yè)則收效不少。
事類:陶政科,凡關于文牘、會計、庶務各事悉屬之;陶業(yè)科,凡關于工作制造悉屬之。
權限:監(jiān)督主持陶務、指揮公署職員執(zhí)行一切事宜,負有完全權責;主任秉承監(jiān)督會同所屬科員、技士辦理本科應辦事宜,負有本科權責;科員、技士商承主任,辦理本科分配事宜,書記司理繕寫文件保管檔案各事,技士司理工作圖樣各事。
勸懲:各科主任以下監(jiān)督隨時考核,分別功過而勸懲之;書記、技手則責成各主任切實查報分別勸懲。
經費:公署員薪、役食以及辦公試驗各費月支洋一千三百元,另列公署員役俸給經費一覽表備核,按表內試驗一類在學術上為必要之資料而所費多消耗于無情之地,為維持現狀計本無需此,為徐圖擴充計舍此恐無進行之力,故列此項。修葺原有廨舍、置辦應用器具約略估計兩項需洋三千元,此系臨時費,不在經常之列。
附則:此項簡章純以維持現狀徐圖擴充為主義,組織支配悉從簡單以詳奉批準之日為實行之期,其有未盡事宜及應改良之處得隨時詳請更變之。
這份簡章因地制宜,考慮周詳,體現了郭葆昌務實嚴謹的辦事能力。1915年12月30日,這份受到農商部高度認可的辦事章程就以“奏折”的形式正式呈給了即將就任“中華帝國”皇帝的袁世凱。農商部認為,郭葆昌“所擬辦法如收管借用廨舍、儲藏各項樣瓷暨設立監(jiān)督公署各節(jié),均屬周妥可行。至該公署分設陶政、陶業(yè)兩科,員司暫定十六員,所需薪俸及試驗等費每月暫支一千三百元,又修葺廨舍,置備器具兩項約需三千元,此項經常臨時各費辦公所在必須,經就原送表冊細加復核亦尚核實”,因此懇請“皇帝陛下”“飭財政部按數指撥以應所需”。1916年1月3日,此章程正式獲得政事堂批復,“準其試辦,至所書各項經費交財政部查核備案表并發(fā)此令,洪憲元年一元三日(政事堂?。?。
陶務監(jiān)督公署被批準時的公文原件
顯然,“洪憲”皇帝袁世凱批準的這份陶務監(jiān)督公署辦事暫行簡章標志著“洪憲官窯”無論從機構設置,人員構成還是經費保障等各方面來看都已十分完備,毫無疑問,這也意味著中國歷史上最后一個“官窯”的正式誕生。
“洪憲瓷”的歷史影響
如前所述,我們可知“洪憲官窯”確實存在并運行過一段時間,但是這個時間極其短暫,即使以郭葆昌到任江西的時間算起(1915年5月9日)至袁世凱去世截止(1916年6月6日),“洪憲瓷”的燒造時間也只不過一年左右。然而,盡管“洪憲官窯”持續(xù)時間不長,在源遠流長的中國陶瓷史上僅屬于彈指之間,但是作為最后的“官窯”,其卻將中國近代制瓷技藝推向了一個高峰。近代著名文物專家、郭葆昌的生前摯友福開森在郭逝世后評價其一生成就時,對“洪憲瓷”給予了高度評價,稱:“綜君一生事跡,其最顯著之成績,厥惟項城預備登基所擬用之洪憲瓷,項城雖未能遂其雄志,而君則竟告成功,蓋洪憲瓷實為近代最優(yōu)美之瓷器,迄今流傳人間者,尚有數種可見也?!备i_森此番言論絕非出于對逝者尊重的恭維之語,而是同時代之人共同的評價,如傅振倫稱“洪憲瓷”乃“精心燒造,媲美清代名品之琺瑯彩器”;張伯駒說“洪憲瓷”“胎極薄,彩色圖樣皆美”;趙汝珍記載“洪憲瓷”的燒造“只陶土工人出自景德鎮(zhèn),顏料則取諸禁內,所致各器悉仿古月軒”;邵蟄民、余戟門在《增補古今瓷器源流考》記述“洪憲瓷”“其質之細致、色之鮮明,實足比肩于雍乾官窯也”等。
“洪憲瓷”因其量少質精,自問世以來就備受追捧。1927年,日本人上田恭輔在其著作《支那陶瓷的時代研究》提到因西方人的熱衷收集,古董市場的“洪憲瓷”較袁世凱剛去世時價格已上漲10倍有余;1935年,傅振倫出訪歐洲參觀大英博物館時就已經發(fā)現了“洪憲瓷”的仿品堂而皇之地陳列在這座世界著名博物館內,“有洪憲瓷杯二,傳為1916年制。形制精巧,繪事亦工,驟視之,與俗所謂‘古月軒’之‘琺瑯采’者不殊,實贗品,亦猷摩伐蒲拉斯所贈”?!昂閼棿伞钡膫涫茏放醪粌H僅在民間社會,甚至也深深影響了袁世凱的繼任者們,“項城時代,江西曾有官窯,項城逝世亦即停止,聞東海以荒廢可惜,擬稍加刷新以示提倡并擬訂造若干器皿,上繪東海半身像寫真以為紀念,預備二百萬”。盡管繼任者徐世昌、曹錕等人最終沒有恢復袁世凱時代之“官窯”,但是他們之后在景德鎮(zhèn)命人定燒的私人用器如“靜遠堂制”“延慶樓制”等,無論器形、釉色還是款識,都深受“洪憲瓷”影響。
總之,本文在前輩學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依據新發(fā)現的史料,嘗試對“洪憲瓷”的歷史進行了多個角度的考證,認為無論從組織機構設置,人員構成還是經費投入及產品的燒造質量方面來看,“洪憲瓷”都具備了“官窯”的特征,因而是名副其實的中國歷史上最后的“官窯”瓷。盡管其存在時間極其短暫,在輝煌的中國陶瓷史上猶如曇花一現,但是作為“比肩于雍乾官窯”的“近代最優(yōu)美之瓷器”,卻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至今為人們所津津樂道。
當然,囿于史料及學術水平的不足,拙文尚有許多問題沒有交代清楚,如“洪憲瓷”的產品種類、不同種類產品的具體特征、新式機械制瓷技術的引入對“洪憲瓷”燒造的影響等方面,仍然存在著極大的探究空間,期待拙文能夠拋磚引玉,引發(fā)學界對有關問題的探究。
(本文首刊于《故宮博物院院刊》2022年第7期,原題為《“洪憲瓷”燒造始末考》,作者許亮、張茂林(景德鎮(zhèn)陶瓷大學古陶瓷研究中心),李峰(景德鎮(zhèn)東方古陶瓷研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