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王公貴族特有的裝飾:花翎
花翎即孔雀翎,在清代是極為重要的冠飾。關(guān)于其來源,清代福格《聽雨叢談》卷一有這樣一段記載:“(明)都督江彬等承白紅笠之上,綴以靛染天鵝翎,以為貴飾,貴者飄三英,次者二英,兵部尚書王瓊得賜一英?!鼻宕懶脑丛凇遏犴斂肌分幸舱f:“靛青天鵝翎即今之翎頂,此乃翎制之肇端也。”可見孔雀翎多半來源于明朝的靛青天鵝翎。
在等級森嚴(yán)的封建王朝,花翎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biāo)志,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岜旧碛腥?、雙眼和單眼之分。所謂“眼”, 指的是孔雀翎上眼狀的圓花紋,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翎眼的多寡,也反映了嚴(yán)格的等級差別。按照《清史稿·禮志》和《清會典事例·禮部·冠服》的記載:皇室成員中爵位低于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駙(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的,有資格戴三眼花翎;清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zhèn)國公或輔國公的貴族,還有和碩額駙(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戴雙眼孔雀翎;五品以上,在皇宮服務(wù)的內(nèi)大臣,前鋒、護軍各統(tǒng)領(lǐng)以及參領(lǐng)(擔(dān)任這些職務(wù)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出身),戴單眼孔雀翎??梢姡崾乔宄幽撤N地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昭梿《嘯亭續(xù)錄》卷一)。在清宗室藩部內(nèi),也“不得逾分濫用”(《清會典事例》卷三二八);在尚武風(fēng)氣猶存的清朝,即使是有資格戴用花翎的王公貴族們也并非生下來就可享戴花翎,而是在十歲時,經(jīng)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后才能戴用。
福建提督施瑯,本是明朝將領(lǐng)鄭芝龍的部將,他降清后隸屬漢軍鑲黃旗??滴跄觊g,在平定臺灣時立了頭等大功,還建議在臺灣屯兵駐守、以備抵御外來侵略者。他的功勞與建議得到了康熙皇帝的贊賞,施瑯被賜予御用袍等榮貴物品,并被封為“世襲罔替”的靖海侯。施瑯?biāo)脴s譽足夠顯赫,但他卻上疏,力辭侯位,而懇切要求“照前此在內(nèi)大臣之列賜戴花翎”。這件事,引起朝廷的震動,大臣們認(rèn)為在外的將軍提督,無賜花翎的先例。而眼光遠大的康熙皇帝則特別下旨予以賜戴,他說:“以開疆海外,削平僭偽之元勛,賞翎弗及、以澤延后世?!?/p>
此后,清統(tǒng)治者為了籠絡(luò)收買人心,鼓勵臣下為其效力,開始把花翎賞賜給對清王朝作出特別貢獻的官員。乾隆皇帝曾明確宣稱:花翎可“特賞軍營奮勇出力之員”,并規(guī)定,“如有建立大功,著有勞績,理應(yīng)戴用(花翎)者,各該將軍大臣等,即應(yīng)聲明具奏,令其戴用”(《清會典事例》卷三二八)?;嶙饔玫臄U大,不僅是某種地位的標(biāo)志,而且也成了顯赫軍功的象征。
大臣因功賞賜的花翎,也有三眼、雙眼和單眼之分。據(jù)《清史稿》記載,乾隆時期,功勛卓著的保和殿大學(xué)士兼軍機大臣傅恒,曾先后被賜予雙眼花翎兩次、三眼花翎一次,每次他都感到誠惶誠恐,而上疏力辭,不敢戴用。可見,花翎在當(dāng)時人們心目中的地位。乾隆以來直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乾隆時的傅恒、??蛋?,嘉慶時的和琳,道光時的長齡、禧恩,光緒時的李鴻章、徐桐,總共七人(據(jù)朱彭壽《舊典備征》卷二)。據(jù)《嘯亭續(xù)錄》記載,大臣中賜雙眼花翎的也不過才二十余人。難怪賞賜花翎,被看做是“寵遇尤隆”的“千古榮遇”,而一旦被賞賜,大臣便對皇帝“感激涕零”。
花翎的賞賜雖然嚴(yán)格,但趕得巧,也可能在皇帝高興時意外地得到它。新疆張格爾叛亂時,道光皇帝“銳意太平,望捷若渴”。各省的文報,按照規(guī)定是由兵部經(jīng)奏事處上報皇帝的。當(dāng)時有一位老司員,平常獨乘驢車出入,行止都在別人后面,被人鄙為“寒傖翁”。擒獲張格爾的捷報傳來時,天色已晚,官員們都已回家,而兵部來不及派值班的人去奏報,湊巧這位“寒傖翁”仍在公署,于是便派他去報捷。道光皇帝聽到捷報后,大喜過望,下旨說:“報捷音者,賞戴花翎,著軍機處行走。”老司員真可謂“時來運轉(zhuǎn)”,人們也不得不感嘆老司員的福氣。
清朝后期,花翎的賞賜范圍漸漸擴大。到了道光二十八年(1848),定親王載銓奏獎賞戴花翎,開保舉花翎的先例。道光時刑部郎中耆齡還因平反冤獄有功被特賞花翎。
后來隨著清朝統(tǒng)治的腐敗,出現(xiàn)了捐翎的例制。鴉片戰(zhàn)爭后,清國庫空虛,財政窘迫,廣東洋商伍崇曜、潘仕成捐十?dāng)?shù)萬兩銀子,清廷無法褒獎,于是賜他們戴花翎。
藍翎,也是與花翎性質(zhì)相同的一種冠飾,以染成藍色的鹖鳥羽毛做成,無眼。六品以下,在皇宮王府服務(wù)的侍衛(wèi)官員享戴,也賞賜地位較低而又建立功勛的小軍官。鹖生性好斗,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鹖翎,正顯示武士的英勇。清以前就有這樣的習(xí)慣。如《后漢書·輿服志》記載,“(武冠)加雙鹖尾豎左右,為鹖冠云”。而清把鹖翎染成藍色。所以也稱“染藍翎”, 同時也規(guī)定了許多有關(guān)戴用的規(guī)矩。
花翎的作用是昭明等織和賞賜軍功,清朝各代皇帝都三令五申,制定了許多清規(guī)戒律,既不能僭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違反者則“嚴(yán)行參處”。為了整肅朝廷的威儀,當(dāng)時降職留任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有資格按其本任的品級穿戴。因此,一旦“拔去花翎”,這也意味著是非同一般的嚴(yán)重處罰。(文/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