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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六甲的繼承者1:嫡系末裔

1528年,54歲的馬哈茂德沙躺在病榻上,身邊只有少數(shù)重臣。這位年過半百的蘇丹心里清楚,在自己斷續(xù)統(tǒng)治的40年中,他給國家?guī)淼挠洃浂喟胧秦?fù)面的。

1528年,54歲的馬哈茂德沙躺在病榻上,身邊只有少數(shù)重臣。這位年過半百的蘇丹心里清楚,在自己斷續(xù)統(tǒng)治的40年中,他給國家?guī)淼挠洃浂喟胧秦?fù)面的。為此,他甚至連生命最后兩年都在邊緣的島嶼中度過。

馬哈茂德沙,馬六甲蘇丹國末代蘇丹,柔佛蘇丹國實際的創(chuàng)始人


18年前,他出于種種目的殺害舅舅敦墨太修(Tun Mutahir,1450-1510)及其家族大多數(shù)男性成員,隨后迅速逼迫表妹敦法蒂瑪(Tun Fatima,1490-1560)解除原有的婚姻,改嫁給自己當(dāng)繼后。在慘劇發(fā)生的第二年,葡萄牙入侵蘇丹國首都馬六甲,他把蘇丹之位丟給長子艾哈邁德(Ahmad Shah of Malacca,1490-1513),自己逃到柔佛,任由馬六甲蘇丹國首都被葡萄牙攻占。

1513年,馬哈茂德沙宣布廢黜艾哈邁德沙,同年將其以毒殺的方式賜死。傳統(tǒng)認(rèn)為馬哈茂德沙此舉是因為敦·法蒂瑪誕下二王子阿拉丁·利亞特(Alauddin Riyat of Johor,1513-1564),因此動了“廢長立幼”的心思。但《馬來紀(jì)年》記載,直到1528年,蘇丹王太子還是艾哈邁德沙的遺孤,即馬哈茂德沙的孫子敦·穆薩菲爾(Tun Musafir,1508-1563)。穆薩菲爾稍長,馬哈茂德沙就把敦·法蒂瑪與前夫所生的女兒許配給他。由此可見,馬哈茂德沙晚年似乎還想著聯(lián)結(jié)長孫與繼妻之間的關(guān)系。

但馬哈茂德沙臨死前決定改由15歲的二兒子阿拉丁·利亞特繼承蘇丹之位,并把國家一分為二——阿拉丁·利亞特統(tǒng)治柔佛和蘇門答臘東北岸的西亞克(Siak),改國號為“柔佛蘇丹國”(The Sultanate of Johor);馬來亞北部霹靂州(Perak)交由他與吉蘭丹妃子所生幼子穆扎法爾,即霹靂的穆扎法爾(Muzaffar of Perak,1516-1549)。原本的繼承人穆薩菲爾則被安置到蘇丹國南部邊緣的西亞克,以防備逐步崛起的亞齊蘇丹國。

16世紀(jì)20年代以來,亞齊與馬六甲蘇丹國(及其繼承者柔佛)展開邊境紛爭。夾在亞齊(Aceh)和占碑(Jambi)中間的廖內(nèi)(Riau)即西亞克(Siak)


隨著統(tǒng)治馬六甲海峽南北長達(dá)百余年(1403-1528)的馬六甲蘇丹國分治,馬六甲蘇丹王族所統(tǒng)治的區(qū)域正式分為三部分,即柔佛蘇丹國、彭亨蘇丹國和霹靂蘇丹國。

柔佛危機(jī)

馬哈茂德沙臨終將儲位變動至敦·法蒂瑪所生之子并改國號,這些事情非常突然,以至于后世都把此事歸咎于馬哈茂德沙貪戀敦·法蒂瑪美色而“廢長立幼”。但除卻敦·法蒂瑪本身一直很照顧作為繼孫兼女婿的穆薩菲爾,結(jié)合當(dāng)時蘇丹王庭的權(quán)力結(jié)構(gòu),能對此作出合理解釋的便是“班達(dá)訶羅”(Bendahara,首相)敦·馬哈茂德(Bendahara Tun Mahmud,1496-1560)的身份。

敦·馬哈茂德是敦墨太修的侄子,在敦墨太修兄弟和家族大多數(shù)男丁被處決的時候,時年14歲的敦·馬哈茂德被“蛇紋劍”(Kirs,馬來傳統(tǒng)蛇紋劍)刺穿額頭。他在這種情況下帶傷平躺,連續(xù)出血數(shù)日不死。蘇丹心生憐憫,便安排御醫(yī)為他治療,并為此赦免敦墨太修家族其他男性幸存者(例如敦墨太修僅存的孫子敦·馬特·阿里)。數(shù)年后,敦·馬哈茂德成為時任“班達(dá)訶羅”的敦·伊沙甫(Tun Isap,1480-1525)之女婿。

敦·伊沙甫出身宗室,是傳奇首相敦·霹靂(Tun Perak,1406-1498)的曾孫。敦·霹靂是馬六甲蘇丹國第二代蘇丹伊斯干達(dá)沙(Iskandar Shah,1370-1424)的堂弟,曾于1456年至1498年官拜“班達(dá)訶羅”,權(quán)傾一時。在臨終之際,敦·霹靂擔(dān)心自己死后多疑的蘇丹會殘害自己的至親,懇求馬哈茂德沙不要重用自己的子孫,并且讓敦·伊沙甫穿著麻布衣發(fā)誓永不沾染權(quán)門。

多年后馬哈茂德沙為了遏制舅舅背后的泰米爾裔穆斯林(克林人,Kling)派系,強(qiáng)行違背敦·霹靂的遺愿,在遷都柔佛后連續(xù)讓敦·霹靂的兒子敦·比克拉瑪(Tun Pikrama)、孫子敦·火者·艾哈邁德(Tun Khoja Ahmad)和敦·伊沙甫在短短十年間接連出任“班達(dá)訶羅”。

敦·伊沙甫去世時兒子敦·比亞吉德(Tun Biajid)年紀(jì)還小,因此他臨終前夕提議蘇丹讓女婿敦·馬哈茂德接班“班達(dá)訶羅”。敦·馬哈茂德是蘇丹王后敦·法蒂瑪?shù)奶玫?,也是敦墨太修家族中僅存的中堅力量。

作為新國家第一任首相,敦·馬哈茂德明白選擇一個新君主對自己意味著什么——穆薩菲爾雖然當(dāng)了15年蘇丹王太子,但他的殺父仇人正是自己的祖父,馬哈茂德沙生前的政令與人事安排很可能會在他死后被對祖父心懷不滿的繼承人完全否決。因此,在敦·馬哈茂德的極力勸說下,馬哈茂德沙最終同意易儲,柔佛蘇丹國真正意義上的開國君主阿拉丁·利亞特沙開啟長達(dá)36年的統(tǒng)治。

阿拉丁·利亞特沙對于柔佛的治理本就中規(guī)中矩,且有母親和堂舅的輔佐,使得柔佛蘇丹國的經(jīng)濟(jì)、政治、文化都得以逐步恢復(fù)。但此時不同以往,昔日馬六甲蘇丹國能依靠與明朝的朝貢關(guān)系,在海上貿(mào)易中占據(jù)優(yōu)勢。隨著葡萄牙人的入侵、明朝對海上來往日趨守勢,以及亞齊蘇丹國的崛起與擴(kuò)張,阿拉丁·利亞特沙的統(tǒng)治壓力遠(yuǎn)大于另外兩個同宗蘇丹國。

16-17世紀(jì)的柔佛海軍


1560年,敦·馬哈茂德去世,首相之位由其妻舅敦·比亞吉德繼承;同一時期,蘇丹王太后敦·法蒂瑪去世。柔佛蘇丹國成立之初的三根臺柱,一下子崩塌了兩根。而此時蘇門答臘北部由占婆移民建立的亞齊蘇丹國(Aceh Sultanate)國力逐步強(qiáng)盛,占婆人、巴塔克人和蘇門答臘人聯(lián)合起來,共同支持蘇丹的事業(yè)。亞齊蘇丹阿拉丁·卡哈爾(Alauddin al-Kahar,1537-1571在位)趁柔佛國喪之際,集結(jié)亞齊全部兵力,兵分兩路進(jìn)攻柔佛本土和西亞克。

1564年西亞克失陷,穆薩菲爾王子一家男丁盡數(shù)殉國,艾哈邁德沙一系斷絕;同年柔佛都城淪陷,阿拉丁·利亞特沙被擄至班達(dá)亞齊。阿拉丁·利亞特沙拒絕附庸亞齊,阿拉丁·卡哈爾蘇丹為此下令將阿拉丁·利亞特沙斬首示眾。

蘇丹被斬首一事震動整個柔佛,雖然在一眾大臣的斡旋下亞齊同意退兵(代價是亞齊帶走大量財富),但下一任蘇丹穆扎法爾二世(1546-1570)與外戚、宗室之間的微妙關(guān)系成為柔佛往后百年不穩(wěn)定的根源。

穆扎法爾二世繼位時年僅18歲,是阿拉丁·利亞特沙的獨(dú)子。阿拉丁·利亞特沙除了他之外還有幾個女兒,其中一個女兒嫁給彭亨宗室阿里·賈拉(Ali Jalla,死于1597年)。在阿拉丁·利亞特沙被殺時,公主所生的阿卜杜勒·賈利勒(Abdul Jalil,1562-1571)已經(jīng)幼年。

穆扎法爾沙二世對于父親把姐姐嫁到彭亨頗為不滿(阿里·賈拉比公主年長近20歲),對于“班達(dá)訶羅”與其他大臣掌控朝堂也是大為不滿。因此,他在短短的六年統(tǒng)治時間內(nèi)先后娶了三個妻子,但最終只有一個女兒。

1570年,“班達(dá)訶羅”比亞吉德去世,他根據(jù)先前的約定,讓外甥敦·米賽(Tun Isap Misai,敦·馬哈茂德長子,1520-1571)出任“班達(dá)訶羅”。敦·米賽想讓蘇丹娶自己的女兒,結(jié)果遭到蘇丹拒絕;與此同時阿里·賈拉跟敦·米賽約定,許諾如果能讓自己的長子阿卜杜勒·賈利勒成為新蘇丹,就讓其女成為新蘇丹的王后(雖然敦·米賽的女兒實際比阿卜杜勒·賈利勒年長)。

在權(quán)勢的驅(qū)動下,敦·米賽勾結(jié)御醫(yī)毒殺穆扎法爾二世蘇丹,從而強(qiáng)行把8歲的阿卜杜勒·賈利勒扶持為王太子,進(jìn)入柔佛蘇丹國馬六甲蘇丹王族的第二階段——彭亨王朝。

彭亨蘇丹王系的起伏

彭亨曾是馬來亞中部內(nèi)陸一個割據(jù)政權(quán),統(tǒng)治者長期為本地的佛教徒貴族。1454年末代彭亨太守德瓦·蘇拉(Dewa Sura)宣布從佛教改宗伊斯蘭教,從而彭亨作為一個省份并入馬六甲蘇丹國。德瓦·蘇拉的女兒萊拉·旺薩(Lela Wangsa)是時任馬六甲蘇丹國王太子曼蘇爾(后來的曼蘇爾沙,明朝記為“芒速沙”,1432-1477)的妻子,育有兩個兒子羅阇·艾哈邁德(Raja Ahmad,1448-1519)和羅阇·穆罕默德(Raja Muhammad,1455-1475)。

1459年,第五任馬六甲蘇丹穆扎法爾沙(Muzaffar Shah of Malacca,明朝記為“無答佛哪沙”,1410-1459)駕崩。在他給明朝使節(jié)留下的遺書中,明確孫子羅阇·穆罕默德(明朝記為“馬哈木”)為未來蘇丹王太子。曼蘇爾與另一個蘇門答臘蘇丹王族出身的公主在1457年育有幼子阿拉丁·利亞特(Alauddin Riyat of Malacca,1457-1488,為方便與其孫子區(qū)分,后文稱為“阿拉丁沙”),因此馬六甲朝堂對具有彭亨血統(tǒng)的王太子實際上并不忠誠,尤其是穆扎法爾沙的表弟敦墨太修(穆扎法爾沙的生母是敦墨太修的姑姑)。

1470年羅阇·穆罕默德與敦·霹靂10余歲的小兒子下棋,后者贏了棋,盛怒之下的羅阇·穆罕默德拿起棋盤往敦·霹靂幼子頭上砸去,致使其當(dāng)場死亡。得知弟弟死于非命噩耗的敦·比克拉瑪在敦墨太修的攙扶下跟父親哭訴此事,敦·霹靂雖然也為老年喪子而悲痛,但他第一時間訓(xùn)斥敦墨太修,同時把敦·比克拉瑪以囚犯的模式捆綁到宮廷,向曼蘇爾沙請罪。

曼蘇爾沙知道羅阇·穆罕默德闖下大禍,但當(dāng)年父親穆扎法爾沙留給明朝使節(jié)的繼承人便是羅阇·穆罕默德,易儲不好辦理,因此只能把羅阇·穆罕默德安置到彭亨,以備風(fēng)波淡化。

曼蘇爾沙(圖右黃衣服者)歷史上以“禮賢下士”而聞名,圖為曼蘇爾沙向一代馬來傳奇勇士漢都亞(Hang Tuah)授予禮帽


羅阇·穆罕默德到彭亨僅僅五年就去世了,年僅20歲,兩年后曼蘇爾沙駕崩。由于羅阇·穆罕默德闖禍一事自始至終沒有告知明朝,明朝派遣使臣至馬六甲都是打著“冊立滿剌加馬哈木沙”的名義。不幸的是,明朝使臣行至半程遭遇海難,全員罹難。敦·霹靂與敦墨太修給明朝使臣家屬提供撫恤金,但也沒有提及“易儲”的問題,以“馬哈木沙”的名義實際擁戴阿拉丁沙。

羅阇·穆罕默德胞兄羅阇·艾哈邁德面對滿朝文武的羞辱,一氣之下直接自命為“蘇丹”,宣布彭亨獨(dú)立。為此在長達(dá)40余年的時間里,阿拉丁沙、馬哈茂德沙父子都在與羅阇·艾哈邁德、羅阇·曼蘇爾(Raja Mansur)父子時戰(zhàn)時和。

彭亨與其他蘇丹國略有不同之處:彭亨有過常年的“雙蘇丹”政體。雖然彭亨事實上的開國蘇丹是羅阇·艾哈邁德,但羅阇·穆罕默德死后留有三個兒子。為了顧及侄子同時也能召集馬來亞腹地人民對他的支持,羅阇·艾哈邁德實際上只掌權(quán)20年,1495年就讓侄子阿卜杜勒·賈米爾(Abdul Jamil,死于1512年)和兒子羅阇·曼蘇爾共治國政。1512年阿卜杜勒·賈米爾蘇丹去世,沒有子嗣,便由其胞弟馬哈茂德繼承屬于羅阇·穆罕默德這一系的蘇丹王位。

羅阇·曼蘇爾與父親于1519年在動亂中被殺,羅阇·曼蘇爾被殺時無子,身后僅留有一個女兒——羅阇·普絲帕黛薇(Raja Puspa Dewi)。羅阇·普絲帕黛薇成年后嫁給堂叔羅阇·艾哈邁德(與其祖父同名),他們的兒子便是后來介入柔佛政治的阿里·賈拉。1570年,柔佛蘇丹穆扎法爾二世被毒死,阿里·賈拉輔佐年幼的兒子上位。但好景不長,1571年,柔佛蘇丹阿卜杜勒·賈利勒一世食物中毒夭折,年僅9歲。在柔佛群臣的建議下,作為彭亨宗室的阿里·賈拉成為柔佛蘇丹國第四任蘇丹,即阿卜杜勒·賈利勒二世(1571-1597在位)。

因此馬哈茂德沙利用彭亨只剩下羅阇·穆罕默德一系子孫的情況,承認(rèn)堂兄在彭亨的獨(dú)一主權(quán),條件是彭亨必須減少與吉蘭丹的往來,以免吉蘭丹勢力南下滲透過多。為此,馬來亞迎來“兩個馬哈茂德沙時代”(1519-1528)。

彭亨的馬哈茂德沙有兩個兒子:他最開始迎娶大伯羅阇·艾哈邁德的女兒奧娜公主(Raja Putri Olah),育有長子穆扎法爾(死于1540年)和扎因·阿比丁沙(Zain Abidin Shah,死于1555年),奧娜公主死于1519年之前,沒能成為蘇丹王后;1519年與柔佛方面和解后,彭亨馬哈茂德沙迎娶馬六甲馬哈茂德沙之女赫蒂徹公主(Raja Khadjia)為繼后,有無子女待考。

1540年文萊沒落貴族劫掠彭亨,蘇丹穆扎法爾鎮(zhèn)壓過程中戰(zhàn)死,扎因·阿比丁繼位。扎因·阿比丁在位15年去世,身后留有三個兒子。長子曼蘇爾二世在位五年(1555-1560),遭遇巽他印度教流寇跨海劫掠,在剿匪過程中戰(zhàn)死,其身后留有三個女兒,沒有存活的兒子,因此扎因·阿比丁蘇丹次子阿卜杜勒·賈馬爾(Abdul Jamal of Pahang,死于1575年)繼位。但阿卜杜勒·賈馬爾身體虛弱,與妻子只有一個女兒,因此他讓同父異母弟弟阿卜杜勒·卡迪爾(Abdul Kadir,死于1590年)與自己成為“共治蘇丹”,直到1575年他去世為止。

值得一提的是,曼蘇爾二世的女兒菩提公主(Raja Putih,生于1555-1560之間)成年后嫁給西亞克貴族羅阇·阿西夫(Raja Asif,穆薩菲爾的外孫),他們的孫子穆扎法爾(Muzaffar Shah of Perak,1610-1654)以“彭亨別支”的身份入繼霹靂州蘇丹國。

阿卜杜勒·卡迪爾繼承兄長君位之后,迎娶堂妹為妻,育有一子艾哈邁德(死于1617年)。但在艾哈邁德出生之前,阿卜杜勒·卡迪爾有庶長子阿卜杜勒·加富爾(Abdul Ghafur,1567-1614)。蘇丹為兩個兒子先后迎娶文萊蘇丹穆罕默德·哈桑(Muhammad Hassan Bolkiah,1582-1598在位)的女兒為妻,其中艾哈邁德有一女卡瑪爾娜公主(Raja Putri Kamarliah,生于1590年之前),而阿卜杜勒·加富爾有兒子羅阇·阿卜杜拉(Raja Abdullah,1588-1614)。阿卜杜勒·卡迪爾駕崩后,艾哈邁德繼位,即彭亨的艾哈邁德二世。

左:依斯干達(dá)·穆達(dá)蘇丹;右:塔姬·阿拉姆女蘇丹(1641-1675在位)


阿卜杜勒·加富爾不滿異母弟弟的統(tǒng)治,在1592年發(fā)動內(nèi)戰(zhàn),把弟弟趕到蘇門答臘。艾哈邁德二世在蘇門答臘北部流離失所近二十年,直到17世紀(jì)初期遇到同樣對亞齊蘇丹王權(quán)有宣稱的貴族依斯干達(dá)·穆達(dá)(Iskandar Muda,1583-1636),在此處與第二任妻子誕下依斯干達(dá)·塔尼(Iskandar Thani,1610-1641),即亞齊蘇丹國唯一一位出身馬六甲蘇丹王族的蘇丹。不過依斯干達(dá)·塔尼與妻子塔姬·阿拉姆(Taj-Alam,1612-1675,依斯干達(dá)·穆達(dá)之女)沒有長大成人的子女,因此隨著依斯干達(dá)·塔尼的駕崩,馬六甲蘇丹王族在亞齊曇花一現(xiàn)的統(tǒng)治就此結(jié)束。

1614年,阿卜杜勒·加富爾蘇丹與嫡子阿卜杜拉被毒殺,只剩下庶子阿拉丁。為此,彭亨全境都質(zhì)疑阿拉丁謀殺父兄,沒多久阿拉丁逃亡,后事無考。至此,阿卜杜勒·加富爾的后代至此只剩下孫女法蒂瑪·巴達(dá)公主(Raja Putri Fatima Puteh,艾哈邁德王太子的女兒)和女兒庫琳公主(Raja Kuning,1614-1688以后),彭亨馬哈茂德沙一系就此近乎絕嗣。

此時柔佛的當(dāng)權(quán)者是阿拉丁·利亞特三世(1597-1615在位),這位蘇丹借此機(jī)會兼并柔佛和彭亨,至此柔佛蘇丹國在面積上達(dá)到頂峰——但并不代表柔佛得以重歸馬六甲蘇丹國的榮光。

風(fēng)雨飄渺的“帝國”

“柔佛帝國”是馬六甲蘇丹國滅亡以來,諸多繼業(yè)者中統(tǒng)治面積最大的蘇丹國共同體。其全盛之時,囊括馬來亞西部、中部、南部,蘇門答臘東北部,以及廖內(nèi)-林加群島。因為統(tǒng)治面積廣闊,蘇丹常常被冠以“斯利摩訶羅阇”(Sri-Maharaja)這一尊號。

但相較于被明朝史料記載為“西里麻哈剌”、在馬來亞和馬來群島穆斯林社群均頗有威名的馬六甲第三任蘇丹穆罕默德沙(Muhammad Shah of Malacca,1390-1444),柔佛帝國是否具備“帝國”能力方面常被質(zhì)疑。

1615年阿拉丁·利亞特三世蘇丹駕崩,其獨(dú)子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1588-1677)即位,但旋即被叔父阿卜杜拉·馬亞特(Abdullah Mayyat,死于1623年)篡奪王位并流放至林加群島。新蘇丹暗殺侄子所有的妻妾和兒子,并迎娶尚在亞齊流亡的前彭亨蘇丹艾哈邁德二世的女兒卡瑪爾娜為妻,兩人育有一子羅阇·巴嘉(Raja Bajau,1616-1676)。

但隨著艾哈邁德二世死在亞齊,依斯干達(dá)·穆達(dá)立即宣布與阿卜杜拉·馬亞特的盟約作廢,轉(zhuǎn)而支持流亡林加的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1623年,阿卜杜拉·馬亞特被暗殺,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回到柔佛,再次成為蘇丹。他沒有殺害堂弟,而是把與已故原配所生的大女兒許配給羅阇·巴嘉,以此彌合家族糾紛。

“柔佛帝國”儀仗隊,歐洲旅行者繪于17世紀(jì)


最開始的時候,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積極配合亞齊針對葡屬馬六甲的軍事行動。但隨著荷蘭與柔佛聯(lián)軍攻占馬六甲(1641年),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開始撕毀與亞齊、荷蘭簽訂的協(xié)議,與亞齊勢力范圍內(nèi)的占碑發(fā)生軍事沖突。他的改變,與其在這期間與北大年蘇丹國(The Sultanate of Patani,1902年被泰國吞并)的聯(lián)姻有密切關(guān)系。

1632年,阿卜杜勒·賈利勒經(jīng)吉蘭丹出訪北大年,拜訪北大年女蘇丹翁古女王(1624-1635年在位)。翁古女王年輕的時候嫁給已故彭亨蘇丹阿卜杜勒·加富爾為繼室,兩人的女兒是庫琳公主。但庫琳公主年紀(jì)比侄女還小,在1614年阿卜杜勒·加富爾蘇丹去世時尚未足歲,翁古本人也是在喪夫后回到北大年繼位,成為臨時過渡的女蘇丹。

當(dāng)今版圖中的北大年(Patani)與鄰近的陶公(Narathwat)、也拉(Yala)被合稱為“泰南三府”,是泰國南部重要的穆斯林聚居區(qū)。實際上,“泰南三府”所覆蓋的正是北大年蘇丹國的故土


阿卜杜勒·賈利勒遠(yuǎn)比庫琳年長,但此時他沒有存活的妻妾,兒子早在多年前盡數(shù)被叔父暗殺,需要一場婚姻維系家族傳承。因此,1633年,45歲的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蘇丹迎娶19歲的庫琳公主,但隨著兩年后翁古女蘇丹退位,庫琳公主并沒有成為柔佛帝國蘇丹皇后,而是女承母業(yè)成為北大年女蘇丹,直到1651年被吉蘭丹蘇丹強(qiáng)行安插族人而結(jié)束。

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時期的錢幣(左)與蘇丹御用“六面章”(右)


羅阇·巴嘉對岳父(兼堂哥)再婚心生芥蒂,因為這意味著他的繼承權(quán)很可能被庫琳所生子女所取代。而且蘇門答臘移民帶來的問題就是占碑(Jambi)動蕩,這個問題到17世紀(jì)30年代末期被亞齊、荷蘭殖民者和羅阇·巴嘉很好利用了。大量蘇門答臘移民并沒有把榮譽(yù)帶回原籍,相反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盡可能切斷他們與故土之間的聯(lián)系,并組織海盜侵?jǐn)_占碑,以防亞齊等蘇門答臘蘇丹國有機(jī)會干預(yù)柔佛。為此,占碑人的起義持續(xù)不斷。

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完全忽視自己本身就是依靠一眾盟友的支持才有柔佛帝國的雛形。與此同時,荷蘭殖民者在東南亞的行動也逐步增多,尤其是東印度公司成立以后,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多次毀約更是引發(fā)荷蘭殖民者的不滿。

1641年葡萄牙人撤出馬六甲,同年荷蘭軍隊進(jìn)駐。年底,羅阇·巴嘉在彭亨自立為“嚴(yán)端穆達(dá)”(Yamtuan Muda),實際掌握著柔佛帝國的實權(quán)。在羅阇·巴嘉聯(lián)合殖民者勢力的進(jìn)攻下,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先是逃亡至北大年,1651年吉蘭丹強(qiáng)行干預(yù)北大年,夫妻倆一路逃亡,往返于馬來亞、蘇門答臘與廖內(nèi)-林加群島周邊。羅阇·巴嘉雖然掌握實權(quán),但名義上也沒有廢黜岳父的地位。直到1676年,年邁的蘇丹以88歲高齡重返柔佛——此時羅阇·巴嘉辭世,其子易卜拉欣(Ibrahim,死于1685年)同意接回外公,條件是他能成為未來柔佛蘇丹國的王太子,不能讓北大年一系的王族兼任(從后來北大年蘇丹國的傳承來看,易卜拉欣所提防的應(yīng)該只有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蘇丹與庫琳公主的外曾孫,北大年蘇丹羅阇·巴卡爾,羅阇·巴卡爾父系出身吉蘭丹蘇丹國)。

年邁的蘇丹只能接受外孫的條件,同意易卜拉欣成為王太子。次年,老蘇丹駕崩,享年89歲。在易卜拉欣與吉蘭丹、北大年簽訂的協(xié)議中,庫琳回到北大年輔佐外曾孫羅阇·巴卡爾蘇丹(死于1690年),不得再回柔佛。

羅阇·巴卡爾死后,他的妻子、女兒和外孫女相繼繼位,直到1716年吉蘭丹派遣宗室通過婚姻的形式廢黜女蘇丹,另立新君,持續(xù)百余年的北大年“女主”時代才正式宣告結(jié)束。至此,北大年和吉蘭丹蘇丹家族在母系方面都具有阿卜杜勒·賈利勒三世和庫琳公主的血脈。

易卜拉欣的繼位并沒有改變?nèi)岱鸬蹏睦Ь?,隨著8年后(1685年)他的離世,一個支離破碎且內(nèi)訌不止的“帝國”留給他年僅8歲的兒子馬哈茂德。

王族絕嗣

頻繁的近親結(jié)婚、混亂的局勢,注定馬哈茂德二世蘇丹短暫的一生充斥著各種悲劇。在大臣們的記載中,這位年輕的蘇丹是一個毫無廉恥的精神病患者,經(jīng)常打罵大臣。而且他對于男女關(guān)系認(rèn)知極度混亂,幾乎所有服侍過他的宮女都被他“臨幸”,甚至一些太監(jiān)和年輕俊美的男子也難逃蘇丹的“臨幸”。然而似乎因為近親結(jié)婚導(dǎo)致的體質(zhì),馬哈茂德二世到死只留下一個殘疾的女兒,而且這個女孩很快也夭折了。不過后世馬來史學(xué)界普遍認(rèn)為這種記載是“班達(dá)訶羅”派系為改朝換代提供合法性,從而污蔑馬哈茂德二世,以便合理化他后來的暴斃。

17世紀(jì)后期柔佛帝國的武備,最下方為等級最高的“蛇紋劍”(Kirs)


馬六甲蘇丹王族曾經(jīng)通過婚姻的形式彌補(bǔ)昔日的分裂,柔佛蘇丹王系能通過出身彭亨的阿里·賈拉延續(xù)下來,而彭亨的王族也通過阿里·賈拉在柔佛的兒孫們彌合、重整。與此同時,象征著權(quán)勢的血脈也通過各種公主(Raja Putri)流入到各地區(qū)的貴族中,從而使得外戚勢力空前強(qiáng)大,尤其是通過多年組合逐步茁壯成長的“班達(dá)訶羅家族”(Bendahara Family)。

敦·米賽的孫子敦·斯利·拉囊(Tun Sri Lanang,1567-1659)曾于1586年至1615年間出任柔佛“班達(dá)訶羅”,亞齊入侵時被捕,后半生一直在亞齊的寓所中寫書,這本書便是馬來亞歷史巨著《馬來紀(jì)年》(Sejarah Melayu)。

斯利·拉囊的孫女嫁給“哈德拉米人”(Hadramis,祖籍也門的阿拉伯后裔)敦·賈納,兩人生下一個兒子——敦·哈比卜·阿卜杜勒·馬吉德(Tun Habib Abdul Majid,1637-1697)。阿卜杜勒·馬吉德自1670年開始長年擔(dān)任“班達(dá)訶羅”,而馬來亞幾個重要的軍政頭銜“天猛公”(Temenggung,掌管軍隊統(tǒng)率)、“拉克薩馬納”(Laksamana,管理海軍防務(wù)),也被阿卜杜勒·馬吉德的兄弟們所占據(jù)。

阿卜杜勒·馬吉德是易卜拉欣蘇丹第一任妻子的哥哥,他以“國舅”的身份主管朝政,輔佐年幼的蘇丹。很快,大家逐步聚集到阿卜杜勒·馬吉德周邊,認(rèn)為蘇丹就是一個“荒誕的精神病”,真正的一國之君應(yīng)該是“班達(dá)訶羅”。

1697年,阿卜杜勒·馬吉德病逝,享年60歲。他的長子阿卜杜勒·賈利勒(Abdul Jalil ibn Abdul Majid,1656-1721)成為“班達(dá)訶羅”。2年后,馬哈茂德二世蘇丹在一次出行中意外死亡:有說法是他試圖侮辱一個英俊的士兵,被士兵用蛇紋劍刺中心臟;另一種說法是食用帶有劇毒的海鮮,渾身抽搐而死;還有一種說法便是年輕的蘇丹日常辱罵部下,因情緒過于激動而猝死。隨著馬哈茂德二世的無嗣而終,自拜里米蘇拉立國以來,統(tǒng)治馬六甲海峽近300年的馬六甲蘇丹王族就此絕嗣,馬來亞新的時代也在各派系的斗爭中拉開帷幕。

附一 霹靂州的西亞克·馬六甲蘇丹王族

1636年,霹靂州薩拉胡丁蘇丹(Salehuddin)在沒有子嗣的情況下辭世。霹靂州立國百年,至他一代已經(jīng)有九任蘇丹,但代際僅有五代,且多半無嗣。薩拉胡丁的去世,意味著霹靂州穆扎法爾蘇丹一系男丁斷絕。

薩拉胡丁臨終把外甥女婿穆扎法爾(1610-1654)收為養(yǎng)子。穆扎法爾是彭亨蘇丹曼蘇爾二世(死于1560年)的外曾孫,祖父羅阇·阿西夫是敦·穆薩菲爾親王的外孫;與此同時,穆扎法爾成年后迎娶彭亨王太子羅阇·阿卜杜拉的獨(dú)生女法蒂瑪·帕坦公主,法蒂瑪·帕坦不僅僅是羅阇·阿卜杜拉王太子的遺孤,同時也是薩拉胡丁的外甥女,是當(dāng)時霹靂州屈指可數(shù)的旁系貴族之一。

因此,西亞克貴族穆扎法爾在1636年加冕為霹靂州蘇丹,自此之后直到今天的霹靂州蘇丹王室均為穆扎法爾和法蒂瑪·帕坦公主夫婦的直系后代,“西亞克·馬六甲”(Siak-Malacca)的家族聯(lián)合延續(xù)至今。

附二 1528-1699之間馬六甲蘇丹王族蘇丹繼承情況

(1)柔佛


(2)彭亨


(3)霹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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