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宣和七年(1125)底,金軍“入寇”,十二月二十三日,“二十六年臨御”的宋徽宗匆遽“內(nèi)禪”,旋即于第二年,靖康元年(1126)正月初三日夜倉惶出逃,一時間,“衣冠惶駭,傾國南奔”。(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以下簡稱為《會編》,卷四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323頁)徽宗“內(nèi)禪”及“南奔”,是兩宋之際政局演進的重要轉(zhuǎn)捩點,明清之際的思想家王夫之甚至認為,徽宗“內(nèi)禪”是導致北宋王朝最終覆亡的關(guān)鍵因素:“徽宗南奔以避寇……故未大失也。其成乎必亡者,內(nèi)禪而委位于欽宗也。……是出奔猶未失,而內(nèi)禪之失,不可救矣?!保ㄍ醴蛑骸端握摗罚戆?,中華書局,1964年,第156頁)
宋徽宗
《宋論》刊刻于清同治年間,迄今百余年間,王氏此論,卻鮮有人提及,王氏本人更不可能對徽宗“內(nèi)禪”的初衷加以考察?;兆诰紝τ凇皟?nèi)禪”的可能危害真的一無預見?如果有所預料,那么,一向“剛明勇決”(《會編》,卷三十七,第278頁)且貪權(quán)戀棧的徽宗為何執(zhí)意“內(nèi)禪”?
一
宣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金人……謂中國獨西兵可用,今以粘罕一軍下太原,取洛陽,要絕西兵援路,且防天子幸蜀;斡離不一軍下燕山(今北京),取真定(今河北正定),直掩東都(即開封),乃會于東都,而后不遜也?!保ā稌帯?,卷二十三,第167頁)
十二月二十三日,宋徽宗“法堯禪舜”,(《會編》,卷三十九,第293頁)手詔:“斷自朕心,以決大計?!侍踊缚杉椿实畚?,凡軍國庶務,一聽裁決?!保钪倭迹骸痘仕瓮ㄨb長編紀事本末》,以下簡稱為《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六,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459頁)
趙桓就是后來的宋欽宗,此即徽宗“內(nèi)禪”事件。至于“內(nèi)禪”決策的始末,靖康元年二月二十六日,太學正吳若上書欽宗,“指(吳敏)為蔡攸死黨,前日建請上皇遜位,乃蔡攸父子鉤探先旨,計會吳敏為之,冀敏立朝,庇其宗禍?!保ā稌帯?,卷四十一,第309頁)大約同時,與御史中丞許翰的信中,吳若大致重申了這一說法,認為吳敏“饕天之力,以為己功”。(《會編》,卷四十一,第311頁)
吳若是時任中書侍郎張邦昌侄婿,張邦昌是有資格參與和見證整個“內(nèi)禪”決策過程的宰執(zhí)之一,由此,吳若的說法想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信度。對此,當事人李綱也在《辭免知樞密院事劄子》中坦言,“太上皇厭萬幾之煩,欲遺圣子,意有未發(fā),臣與少宰吳敏力建大策,贊成內(nèi)禪?!保ɡ罹V:《李綱全集》,卷四十三,岳麓書社,2004年,第515-516頁)
有關(guān)吳敏、李綱力贊“內(nèi)禪”的經(jīng)過,朱熹門人包揚進一步補充,“上(即徽宗)將謀內(nèi)禪,親書‘傳立東宮’字,以授李邦彥,邦彥卻立,不敢承,白時中輩皆在列,上躊躇四顧,以付(蔡)攸。攸退,屬其客紀事中吳敏,敏即約李綱共為之,議遂定?!保ɡ杈傅拢骸吨熳诱Z類》,卷一百三十,中華書局,第3128頁,另《東都事略·蔡攸傳》言及“內(nèi)禪”事略同,史源似出于此)
但徽宗本人另有說法,“道君(即徽宗,欽宗即位之后,尊徽宗為“教主道君太上皇帝”)……常從容言及內(nèi)禪事,曰:‘外人以為吳敏功,殊不知此自出吾意耳,吾茍不欲,人言且滅族,誰敢哉?’”(《李熙靖傳》,《宋史》,卷三百五十七,中華書局,1985年,第11228頁)度情揆理,徽宗所言非虛,后來,其子高宗在和宰執(zhí)大臣們的談話中,同樣認為,“徽宗內(nèi)禪之事,誠意素定,非因人言?!保ㄐ芸耍骸吨信d小紀》,卷二十六,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08頁)
無論考諸旁觀者吳若、包揚、宋高宗,還是當事人宋徽宗、李綱,都表明徽宗先有“內(nèi)禪之意”(“先旨”、“旨意”、“欲遺圣子意”),后有蔡攸、吳敏、李綱等人“贊成內(nèi)禪”的言行,正如《續(xù)資治通鑒長編拾補》(以下簡稱《拾補》,卷五十一,中華書局,2004年,第1574頁)及《靖康要錄箋注》,(汪藻:卷一,四川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47頁)將徽宗“內(nèi)禪”決策過程概括為“內(nèi)禪之意遂決”以及“內(nèi)禪之議已決”兩個階段。
“內(nèi)禪之意”,無疑始于徽宗個人的主觀意愿,但其時尚猶疑未決;“內(nèi)禪之議”,則是徽宗和他的宰執(zhí)大臣們集體討論之后的最終決議,意味著“內(nèi)禪”決策的最后完成。但是,什么促成了徽宗主觀上的“內(nèi)禪之意遂決”?仍然是一個問題,而要解決這一問題,就需要進一步還原徽宗“內(nèi)禪”決策始末。
二
史料中有關(guān)徽宗“內(nèi)禪”決策始末的記載,繞不開幾個關(guān)鍵的歷史事件或時間節(jié)點:
“丁巳(二十日),(徽宗)御筆:‘皇太子除開封牧,余依故事?!保ā痘兆诒炯o》,《宋史》,卷二十二,第417頁)
“戊午(二十一日),皇太子入朝?!n以排方玉帶。排方玉帶,非臣下所當服也。上又賜以小直殿二人?!w上初即位,欽圣皇后以二侍人賜之。上時已有內(nèi)禪意,故踵前跡,而有是賜?!保ā都o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六,第2455頁)
“(己巳)二十二日,謀南幸。且命皇太子為開封牧,宰相日赴都堂聚議,易置東南之地(筆者注:此處疑有脫漏,應為“監(jiān)司、帥臣”),宰臣具舟楫、運寶貨,為東下計……有司已擇二十六日視開封牧事?!保ā稌帯罚矶?,第189-190頁)
“庚申(二十三日),詔內(nèi)禪,皇太子即皇帝位?!保ā痘兆诒炯o》,《宋史》,卷二十二,第417頁)
“辛酉(二十四日),(欽宗)即皇帝位?!保ā稓J宗本紀》,《宋史》,卷二十三,第421頁)
由此可見,截止二十二日(《宋史·徽宗本紀》及《紀事本末》系為戊午日,即二十一日),徽宗可能“已有內(nèi)禪意”,但正如李綱的疑問,“建牧之意,其非欲委以留守之任乎?”(李綱:《靖康傳信錄》,《李綱全集》,卷一百七十一,第1697頁)而且,從“有司已擇二十六日視開封牧事”可知,直至此刻,徽宗仍意在僅使皇太子為“(東京)留守”,甚至連“監(jiān)國”的名號都不肯輕易授予,更遑論直接禪位于皇太子,所以,又有“輔臣奏請皇太子監(jiān)國,上允從”,至于奏請的時間,聯(lián)系下文“后兩日,遂內(nèi)禪”,則在二十二日無疑。(《紀事本末》,卷一百十六,第2458,另見《拾補》,卷五十一,第1576)
其實,仔細考察《紀事本末》以及《會編》中,作為“戊午”“上時已有內(nèi)禪意”的兩個標志事件,其一,“賜以排方玉帶”;其二,“賜太子小直殿二人”,頂多只能證明徽宗有意傳位于皇太子桓,這也是當時宋人最為關(guān)注的,所以,誤將其視為徽宗打算禪位于皇太子的預兆。
政和五年二月,徽宗立嫡長子桓為皇太子,但是,宣和以降,“道君嘗喜嘉王(后改封鄆王),王黼輩嘗搖東宮?!保ā吨熳诱Z類》,卷第一百三十,第3127頁,另,有關(guān)欽宗與鄆王楷之間的皇權(quán)之爭,詳見張邦煒:《靖康內(nèi)訌》,《四川師范大學學報》,2001年第三期)因此,所謂“上時已有內(nèi)禪意”,只是表明欽宗在和皇弟鄆王楷的皇位繼承權(quán)之爭中暫時勝出,但并不意味著可以馬上即位,因為徽宗是否會在生前主動退位,尤其是何時主動退位,一切都尚付闕如,但是,次日,即二十三日,徽宗“詔內(nèi)禪”,并當即退位。其間的轉(zhuǎn)圜,不可謂不繁劇、匆遽,此間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什么樣的因緣際會使得徽宗迅速轉(zhuǎn)變心意?
畢竟,兩宋崇尚“祖宗之法”,而“內(nèi)禪”素無“故事”,做此決定,不可謂不艱難。仔細爬梳史料可知,這一切都和童貫倉惶赴闕時帶回的金朝“伐宋”檄書有關(guān)。
“初,粘罕之犯境也,茹越寨得虜之牒文,及開拆,乃檄書,其言不遜,所不忍言。貫得之,歸與大臣議,恐傷天子意,而不敢奏?!钬┫喟顝┲^:‘不若以檄書進,用激圣意……’二十三日早,大臣于宣和殿中以檄書進呈,上果涕下無語,但曰:‘休!休!卿等晚間來商議?!保ā稌帯?,卷二十五,第190頁)
對此,《紀事本末》記載大致略同,而《紀事本末》成書晚于《會編》,史源或出于《會編》,或二者出于同一史源,但《紀事本末》明確將“蓋此日,內(nèi)禪之意遂決”(《紀事本末》,卷一百四十六,第2458頁)的結(jié)論,緊置于宰執(zhí)們進呈檄書之后、吳敏請對之前,而李綱則“不復得對”,(《靖康傳信錄》,《李綱全集》,卷一百七十一,第1576頁)可見,《紀事本末》的編著者楊仲良同樣視“以檄書進呈”為促使徽宗轉(zhuǎn)而決定當即“內(nèi)禪”的關(guān)鍵事件,這一判斷和是時的情勢應該大體契合。
三
這一切的始作俑者,無疑是金朝“檄書”,因為檄書涉及的內(nèi)容過于敏感,宋人文獻里未見收錄,金人纂集的《大金吊伐錄》予以保留,題為《元帥府左副元帥右監(jiān)軍右都監(jiān)下所部事跡檄書》:
“宋人貪婪無厭……遽凟誓約,結(jié)構(gòu)罪人,使圖不軌,據(jù)京為叛,賊殺大臣,邀回戶口,啖以官秩,反令納土,仍示手詔,竊行撫諭。”“昔彼納平山,是圖我疆;今伐汴宋,是圖彼地?!保ā洞蠼鸬醴ヤ浶Qa》,以下簡稱為《吊伐錄》,中華書局,2017年,第102-103頁)
檄文中的“罪人”,即張瑴,又名張覺,《金史》將其列入《叛臣傳》,《宋史》則將其列入《奸臣傳》。張瑴,平州(今河北盧龍)人,金太祖入燕(今北京),招降張瑴,并以張瑴為臨海軍節(jié)度使、知平州,后來,改平州為南京。但“北宋希望以承認張瑴的利益為代價,換取平州的歸附,從而恢復漢唐故疆”,(倪洪:《論張瑴勢力的政治態(tài)度與宋、金的應對》,《煙臺大學學報》,2016年第三期)因此,宋朝也選擇了招降張瑴,并成為金朝侵宋的重要借口。
考諸《三朝北盟會編》、《大金國志》,皆以宋朝納降張瑴事件作為金朝南下侵宋的原因,“自張瑴平州之叛,南北之釁啟矣?!薄捌破街?,得宋朝所賜瑴詔?!允菤w曲宋朝,未幾入侵?!保ㄓ钗捻眩骸洞蠼饑尽?,卷之三,中華書局,1986年,第38-39頁)
上引檄書中的“手詔”及《大金國志》中的“詔”,其實,指的都是徽宗朝中后期盛行的“御筆手詔”,(蔡條:《鐵圍山叢談》,中華書局,1983年,第109-110頁)“上御筆金花箋手詔賜瑴者,用是又為金人所得,故其后執(zhí)以藉口者,此爾?!保ā稌帯?,卷十八,第131頁)
所謂“御筆手詔”,即徽宗“親御翰墨”的“御書手詔”,其實質(zhì)是徽宗集權(quán)和獨裁的重要途徑和方式,政和三、四年之后,“上(即徽宗)自攬權(quán)綱,政歸九重”,于是,“越過宰輔,直接以御批指揮政事”,(方誠峰:《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180頁,有關(guān)徽宗御筆,另見李德全:《徽宗時代的御筆手詔》,《信息與權(quán)力——宋代的文書行政》,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2年)“御筆”遂行的其實是徽宗的個人意志,卻也因此引火燒身,金朝借此將攻擊的矛頭直指徽宗本人。
“況趙佶(即徽宗)越自藩邸,包藏禍心,陰假黃門之力,賊其冢嗣(即哲宗之子、獻愍太子茂),盜為元首,因而,熾其惡心,日甚一日?!保ā兜醴ヤ洝?,第103頁)由此,金朝“仗順臨逆”、“奉天伐罪”,從而,賦予宋、金之戰(zhàn)以某種近乎“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的政治倫理。這一話語體系下所隱藏的金國戰(zhàn)略意圖和目標卻往往被交戰(zhàn)雙方有意或無意地加以遮蔽。
女真人最初“臣服契丹”,一旦崛起,迅即滅掉遼朝、北宋兩大王朝,但其崛起、開國的戰(zhàn)略意圖和政治野心卻并非一蹴而就。起初,金朝在相繼“征服渤海”“威服高麗”之后,一度以戰(zhàn)逼和,希望通過談判,使遼朝承認金朝“開國”的事實,并借以和遼朝之間達成對等的“敵國”關(guān)系,最終實現(xiàn)和遼朝平分中國北方政治版圖的目的。(倪洪:《宋金海上聯(lián)盟時期東亞政治格局演變研究》,上海師范大學2016年博士論文)
對此,鐵州人楊樸之于金太祖完顏阿骨打“變家為國,圖霸天下,謀萬乘之國”的諫言,被學界廣泛征引:
“自古英雄開國,或受禪,或求大國封冊,遣人大遼以求封冊,其事有十:乞徽號大圣大明,一也;國號大金,二也;玉輅,三也;袞冕,四也;玉刻御前之寶,五也;以兄弟通問,六也;生辰、正旦遣使,七也;歲輸銀絹二十五萬匹兩,大宋歲賜之半,八也;割遼東、長春兩路,九也;送還女真阿鶻產(chǎn)、趙三大王,十也?!保ā稌帯罚砣?,第22頁)
其中,真正和金朝開國有關(guān)的,僅限于一至五項,六、七兩項僅在于比附遼、宋關(guān)系,構(gòu)建金、遼之間的敵國關(guān)系,后四項則是金朝以戰(zhàn)勝國自居,希望遼朝割地、納款。但是,遼天祚帝仍將金朝視為昔日屬國,冊封完顏阿骨打為東懷國皇帝,亦即楊樸口中的“千乘之國”,亦即諸侯國,而非金朝渴望成為的“萬乘之國”,也就是天子之國。
所以,“楊樸以儀物不全用天子之制,又東懷國乃小邦懷其德之義,仍無冊為兄之文,如‘遙芬多戩’,皆非美意;‘彤弓象輅’,亦諸侯事;‘渠材’二字,意似輕侮”,(葉隆禮:《契丹國志》,中華書局,2014年,第127頁)建議金太祖拒絕了遼朝的冊封。
由此可見,金朝借與遼朝達成和議以實現(xiàn)“開國”的計劃一時受阻,金、遼談判破裂,再次激怒了金朝,于是,金、宋達成“海上之盟”,金朝聯(lián)宋滅遼,而在與宋朝的外交活動中,金朝仍志在爭取和宋朝達成同樣對等的“敵國”關(guān)系,比如金太祖在和宋朝使臣的對話中便強調(diào)“自家(指金朝)、南朝(指北宋)是天地齊生底”,并以“吾家立國”為由,對“(宋朝)不以(國)書示,而以詔詔我”,屢屢表示不滿。(《會編》,卷四,第24-27頁)
金朝滅遼戰(zhàn)爭爆發(fā),金天輔六年,北宋宣和四年,即1122年,“(金太祖)詔曰:‘若克中京,所得禮樂、儀仗、圖書、文籍,并先次津發(fā)赴闕?!保ā督鹗贰ぬ姹炯o》,中華書局,1975年,第36頁)此處所說的“禮樂、儀仗”等所指與楊樸所說的“玉輅”、“袞冕”是一回事,也就是符合“天子之制”的“儀物”,中原王朝傳統(tǒng)中與皇帝制度有關(guān)的輿服、儀衛(wèi)等象征符號,這些都是金朝“開國”所必需。
中京雖是遼朝中后期事實上的都城,(戎天佑:《遼代政治中心之爭的回顧與啟示》,《中國史研究動態(tài)》,2022年第4期)但遼朝的政治中心在四時遷徙的“行宮”和“斡魯朵”中,即隨四時捺缽,為“流動之都”,(楊若薇:《契丹王朝政治軍事制度研究》,第二篇,文津出版社,1992年版)后來,遼天祚帝自中京出逃燕京,因此,金太祖入燕之后,始見遼朝儀物,“燕人乃備儀物以迎之,其始至于燕之大內(nèi)也,阿骨打與其臣數(shù)人,皆握拳,坐于殿之戶限上,受燕人之降也,且尚詢黃蓋有若干柄,意欲與其群臣皆張之,中國傳以為笑?!保ā稌帯?,卷十二,第86頁)
事實上,遼朝“儀物”同樣源于中原王朝,由遼太宗得自后晉,《遼史·儀衛(wèi)志》:“太宗繼志述事,以成其業(yè)?!疲ㄊ┲刭F(即后晉出帝,石敬瑭侄),盡致周、秦、兩漢、隋、唐文物之遺余而居有之。”(脫脫等撰,陳述補注《遼史》,卷五十五,中華書局2018年1月,第2397頁)
但是,上引王夫之、倪洪等研究者,都未能注意到一點,金朝滅遼之后,雖然一度開疆拓土,完成了事實上的“開國”大業(yè),但是,在象征和儀式上,金朝的“開國”目標仍然尚付闕如,其原因就在于金朝在滅遼過程中,燕人用以逢迎金太祖的“黃蓋”等遼朝儀物,恰被張瑴截斷、毀棄,而宋朝,尤其徽宗很可能以代表其個人意志的“御筆”的形式參與其中,由此,導致金朝滅遼之后,“開國”大業(yè)仍然處于未完成的狀態(tài)。
“金人初欲徙國,籍燕地所得臣民、儀物,立都于顯州而已,初未敢有意窺中原,及(張)瑴邀其輜重、儀物,且得中原與瑴詔、誥等,始怨詛違盟,因生不遜志,……今設(shè)盟才罷,誘張瑴毀我儀物等,使我立國不得,當取中國法物、儀仗,來立我國爾?!保ā稌帯?,卷十八,第131頁)而金人獲取的遼朝儀物遭張瑴毀棄之后,金人開始戰(zhàn)向宋朝尋求補償,《金史》有關(guān)記載,也間接地反映了金朝的所謂“儀物”,如輿服、儀衛(wèi)制度,直接源于宋朝,而非遼朝:
“(天輔)五年,(宗望)以宋……珪璋、寶印、袞冕、車輅、祭器、大樂、靈臺、圖書,與大軍北還?!保ā蹲谕麄鳌?,《金史》,卷七十四,第1706頁)“金……克宋,于是乎,有車輅之制?!保ā遁浄啤?,《金史》,卷四十三,第969)
當然,張瑴截斷和毀棄的,不只是那些象征性的遼朝“天子儀物”,盡管“沒有儀式和象征,就沒有國家和政治”,(大衛(wèi)·科澤:《儀式、政治和權(quán)力》,中文版序言,江蘇人民出版社,2015年)但很多可以幫助金朝盡快建章立制,從而實現(xiàn)“開國”目標的,由遼降金的宰相、大臣們,也被張瑴集體屠戮殆盡,這才是張瑴降宋之后,金朝迅即侵宋,并屢屢以張瑴為藉口的重要背景。如此一來,滅宋就成了金朝“開國”征途的題中應有之義,而徽宗一度是宋朝君臣中對金朝這一情勢最為清醒的那個人,并以此料定金朝一時難以“立國”,卻也因此疏于防范,對于徽宗在聯(lián)金滅遼及招降張瑴等過程中的表現(xiàn)及其得失,限于篇幅,茲不贅言。
但時移勢易,金朝轉(zhuǎn)而以滅宋為目標,開始了“二次革命”,借以重置金、宋之間的宗藩關(guān)系,最終實現(xiàn)“開國”目的,這才是檄書中強調(diào)“奉天伐罪”(而非宋人所說的“入寇”)這一政治倫理背后的內(nèi)在邏輯,因為金朝將滅宋視為滅遼戰(zhàn)爭的延續(xù)。
可惜一旦檄書傳來,直擊徽宗即位背后的“篡弒”隱秘,導致徽宗分寸大亂,“我本性剛,不意蜂蠆敢爾”,(《紀事本末》,卷一百四十六,第2462頁)從而,匆匆上演了兩宋歷史上第一次“內(nèi)禪”鬧劇,甚至天真地以為,一旦自己退位,金朝伐宋將師出無名,無的放矢,所以,決定“內(nèi)禪”的同時,徽宗便派出使臣,“諭以將內(nèi)禪,且求和”。(《紀事本末》,卷一百四十六,第2458頁)
徽宗“南奔”之后,欽宗君臣卻始終昧于對金朝侵宋的戰(zhàn)略意圖和戰(zhàn)略目標的誤判,以為金人南下不過擄掠財物而已,因此一再地對金曲意求和,殊不知金朝必欲滅宋而后止。結(jié)果,宋朝在這場對金戰(zhàn)爭中落得個全盤皆輸,而徽宗父子更幾至于亡國、滅族。
四
宣和末年,童貫“遁歸”,徽宗“內(nèi)禪”,由此引發(fā)宋廷一系列人事和政事的急劇震蕩,并最終導致了北宋王朝的覆亡。
宣和七年九月,依前太師、領(lǐng)樞密院事、河北河東陜西宣撫使,進封廣陽郡王童貫至太原,負責“措置北事”,是宋朝對金軍政和外交的最高統(tǒng)帥,但十二月八日,童貫便自太原“遁歸”,對此,河東宣撫使、知太原府張孝純將其一度形容為“蓄縮畏懾,奉頭鼠竄”,(《宋史·童貫傳》,卷四百六十八,第13661頁)童貫赴闕,或有畏懦的因素,但應該也絕不止于此。
事實上,在“聯(lián)金滅遼”、招納張瑴以及一系列對遼、對金交涉中,徽宗多以“御筆”親自指揮,而“不復關(guān)三?。础?,而且嚴令“敢妄言邊事,流三千里”,(《會編》,卷二十,第147頁)或“命小珰主郵事,不隸宣撫司”,(《會編》,卷十二,第87頁)而“附入內(nèi)內(nèi)侍省遞奏聞”,(《會編》,卷五,第34頁)所以,盡管云中府、中山府等沿邊重鎮(zhèn)有關(guān)金人即將舉兵的探報不斷,但大都為徽宗“左右”“匿之”,“宰相實不知也”,(《會編》,卷二十四,第180頁)因此,與朝廷,尤其是徽宗本人的信息渠道擁塞,或許也是童貫親自“連夜備奏”、“赴闕稟議”的原因之一,畢竟,惟其如此,才能上達天聽。
其實,上文童貫“赴闕”之后,和宰執(zhí)們最終決定“以檄書進呈”的過程和曲折,也從側(cè)面證實了這一點。事實上,童貫八日離太原,十六日抵開封,直至二十三日,才和其他宰執(zhí)們達成一致,最終將檄書進呈徽宗。
作為前敵最高統(tǒng)帥,童貫倉促赴闕給宋朝防御帶來的損失,顯然是無以復加的,早在童貫“赴闕稟議”前,馬擴就曾建言,“愿大王(即童貫)審度事機,移司入真定府,(真定府)與太原系臨路,足可相為應援,兼城堅糧多,加以大王據(jù)之,左右多西人,慣熟守御,金人雖入境,絕不敢越以南渡?!狈粗?,“大王退避,諸帥無統(tǒng),軍民氣喪,不能更相應援?!保ā稌帯罚矶?,第169頁)
但是,童貫先自太原前線“遁歸”,導致宋朝錯失了積極、全面防御的最佳時機,欽宗即位之際,童貫甚至有“易置語”,(《紀事本末》,卷一百四十六,第2464頁)公然對欽宗即位表達不滿。之后,欽宗以童貫為東京留守,童貫卻拒不奉命,轉(zhuǎn)而“奉上皇南巡”,由此,導致童貫和欽宗君臣的矛盾愈演愈烈,最終,欽宗下令誅殺童貫。
童貫“握兵二十年,權(quán)傾一時”,連徽宗都承認,“其統(tǒng)領(lǐng)將佐及四路(指河北東路、河北西路、河東路、陜西路,涵蓋了整個對金前線)守臣、監(jiān)司并其門人故舊”,(《會編》,卷六,第38頁)因此,欽宗誅殺童貫以及由此而來的對童貫黨羽的不當處置,無疑造成了河東(今山西)、河北前線部分將士的解體,比如以河東路安撫使、知太原張孝純等為首的文臣們對于童貫收編的降宋“燕人”將領(lǐng)的敵意和排斥,尤其是對童貫等人招募 “山后漢兒”創(chuàng)置的“義勝軍”的集體不信任,導致手握重兵且據(jù)守形勢之地的河東守將李嗣本及“歸朝人”耿守忠及其統(tǒng)領(lǐng)的“義勝軍”相繼集體叛宋降金,而燕山府守將張令徽等也以既無援兵,又無糧草接濟而降金,另外,童貫所創(chuàng)宋軍最精銳的“勝捷軍”也因文官集團的處置不當而接踵叛亂,(《九朝編年備要》,卷三十)從而進一步削弱了宋朝的防御實力,并從內(nèi)部打亂和撕裂了宋朝的防御部署,為金軍的長驅(qū)直入打開了一道缺口。
靖康年間,欽宗君臣更是對以蔡京、童貫等“宣和舊臣”為代表的徽宗勢力及其政策的嚴酷清算和清洗不斷擴大化,以及由此而來的兩宋之際的政治轉(zhuǎn)型,掀起了一輪又一輪的政爭和黨爭,進一步撕裂了宋朝上下,(張延和:《靖康“遵祖宗舊制”之政與兩宋之際的政治轉(zhuǎn)型》,《史林》,2020年第六期)置金人再度南侵的真正威脅于不顧,不能“憤起反攻,以圖再造”,最終導致了亡國滅族的“靖康之變”的人間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