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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還得自己人寫?——讀光時亨《素堂遺集》

本文為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辛德勇于2022年9月18日在安徽大學歷史學院“安大史學新講堂”線上講座的講稿。

本文為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辛德勇于2022年9月18日在安徽大學歷史學院“安大史學新講堂”線上講座的講稿。講座所用題目為“光時亨《素堂遺集》漫談”,現(xiàn)題系作者重新擬定。

各位同學、各位老師、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興有機會和大家交流。本來是想親身去往合肥,到安徽大學和大家進行現(xiàn)場交流的,無奈為疫情所困,只好像現(xiàn)在這樣和大家見面。

因為我“起家”的專業(yè)是歷史地理學,所以在和各地的學者做交流時,總想找些當?shù)氐脑掝}來講。按理說,和我們安徽的朋友做交流,最好該講些當?shù)氐暮檬聝?,無奈腹笥儉甚,想來想去,也想不到什么合適的主題。搜索枯腸的結果,只想到一個名聲似乎頗有些問題的人物。請大家千萬原諒,我能夠在這里同大家談的,還恰恰就是他的名聲問題。

請大家千萬千萬理解,真的不是要和咱安徽人為難過不去,就是實在沒什么別的話可談。另外,他的名聲到底是好是壞,實際上是一個很不好說的問題,可以說以不同的眼光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認識;特別我在這里要向大家介紹一份舉世罕見的史料,大家看了這份史料,或許會堅定地認為這位人物恰恰是我們安徽鄉(xiāng)邦的榮耀。由于沒有花過什么系統(tǒng)的“功夫”,下面的話會講得很散漫,只是和大家漫談一下我們安徽這位歷史人物和他的一部文集。

這個人的姓就有些不大尋常。他姓“光”,光輝的光,光亮的光,可身后的聲名卻弄得不光不亮有些烏禿禿的。有人說,大明的江山就喪失在他的嘴里。犯下這么大的罪過,當然他也被南明弘光小朝廷殺了。這位光先生是安徽桐城人,名叫“時亨”(初字羽圣,后別號含萬)。本來這也是個好名,大家想想“時亨運泰”“運至時亨”這些成語就能明白,老爸取這個名,本是希望他一輩子順風順水,好命好運罩著。

這名實在是美得很。這樣的美名,不僅光老爹喜歡,別家父母也會喜歡給孩子用??删鸵驗檫@位先生,美名竟然變成了污名。光時亨是崇禎甲戌科、也就是崇禎七年那一年考上的進士。就在這下一榜、也就是三年之后崇禎十年的丁丑科,無錫的胡家,有個跟他同名的人也考中了進士。在光時亨出事兒被殺之后,因為“恥與光逆同名”,這位胡時亨先生硬是不顧爹媽叫得慣還是叫不慣,自己給自己改名,叫“胡時忠”了(計六奇《明季南略》卷二“鬮差新法”條)。

胡時亨既然已經(jīng)毫不體恤父母的心情改叫了新名,本來怎么改都行,可他別的不選,特別選了個“忠”字,是因為光時亨出事兒,就出在這“忠”還是“不忠”上了。

我們大家都知道,崇禎皇帝朱由檢是大明王朝的亡國之君,可這雖然是歷史的事實,也是后世史學家公認的看法,卻不是朱由檢自己的認知。眾所周知,朱由檢面對即將崩塌的大明江山所講的“千古名句”是“朕非亡國之君,諸臣盡為亡國之臣”,而在他目光所及的這群“亡國之臣”中間,就有光時亨,并且還是面對面地站著,甚至崇禎皇帝還是接著光時亨的話茬講出的這句千古名言。特別提請大家注意的是,朱由檢這話,是講在崇禎十七年三月壬辰、也就是三月初四這一天(談遷《國榷》卷一〇〇崇禎十七年三月壬辰),半個月,也就是十五天后,他就在景山那棵歪脖樹上掛了。君沒了,國自然也就亡了。

那么,光時亨當著崇禎皇帝的面兒講了哪些讓大明“亡國”的話呢?簡單地說,面對外憂內患,或者說是外虜內寇,大臣們早有遷都江南的算計。為啥?大臣們都心知肚明,這艘破船根本頂不住風浪,能夠讓朱家王朝茍延殘喘的唯一辦法,就是躲。躲一天是一天,躲一步路是一步路。

那還是崇禎皇帝剛剛登基未久的事情。崇禎二年,東北我老家那疙瘩的女真人進犯大明北邊,京師告急,以至戒嚴待戰(zhàn)。朱由檢問計于身邊的大臣,如何拒虜卻敵,以保全江山社稷,孰知首輔韓爌獻上的計策竟然只有“遷都”二字(王世德《崇禎遺錄》崇禎二年十月)。

遇到內禍外亂,把都城遷移到遠方以脫險免難,是中原王朝一貫的做法。東晉南宋都是做這活兒的好典范。國雖然保住了,卻也丟掉了半壁江山。這當然不是什么好辦法,但不是個辦法的辦法也畢竟比束手無策坐以待斃強,哪怕是殘山剩水,也比舉國覆滅好過無數(shù)倍。況且一國疆域絕非自古以來既成不變,或大或小,本來就贏縮無常,就像我在這里所要談論的這位主人公光時亨先生所說的那樣——“從古無千載不敗之疆域”也(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虜寇本末記》),剩下多少算多少唄。

再說大明王朝和其他朝代有個很大的不同,就是它有兩座都城,除了朱由檢居處其中并朝見群臣的北京城之外,還有一個南京?;实垭m然不到南京城里去住,可配置的衙署和大臣卻是全套的,跟北京基本一模一樣,即如光時亨所稱“兩京之官制無不胥同,兩京之守御無不并重”(光時亨《素堂遺集》卷二《議南都官員疏》)。雖然除了南京國子監(jiān)比北京國子監(jiān)多印了不少好書之外,這套南京的班子猶如今日西洋人所謂“影子內閣”一般,大多數(shù)情況下只是個有名無實的擺設,但可以起到一個蓄水池的作用,用來安置那些需要暫加冷處理的“冷官”。這里冷是冷些,但級別、待遇不變,皇帝想要啟用誰,轉職北京,馬上就可以大用。正是因為有這套現(xiàn)成的系統(tǒng)而又完備的基礎,韓爌所說的“遷都”,實際上就是讓崇禎皇帝改到南京去上班,也就是在南京城里上朝理政。這本來就是大明王朝法定的國都,太祖高皇帝也是在這里開國的,并且尸骨還葬在那里,同東晉南宋之倉皇南奔在形式上具有本質性差異,可謂無傷大雅。

問題是朽敗至極的大明王朝已經(jīng)經(jīng)不起這般折騰。在韓爌提出遷都之議七年前的天啟二年,朝臣間就出現(xiàn)了相關的議論,但明白人知道:“此議一興,則都城頓揺矣,且南方氣弱難久。”即此議必令主上落難蒙塵(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〇“李明睿議南遷”條)。

另一方面,這位朱由檢雖身居末代帝位卻又偏偏是個很有抱負的理想主義者,從表面上看,似乎是一位“慨然有為”的帝君,他在心理上也無法接受移都避禍這一理智的對策。同前面的元朝相比,明朝的疆土本來已經(jīng)縮小了很多很多,再丟棄半壁江山,局促于江南一隅,這在面子上實在不太好看。再說,還有永樂皇帝以下列祖列宗的陵墓呢,為了自己的小命兒就丟棄地下的祖宗不管,這更讓世人臣子笑話了。因而在崇禎二年時他就把這遷都之計看作是一個很不好笑的笑話,不僅決不能依計遷都,反而還從心底里看不起這幫傻讀《詩》《書》起家的文人士大夫(王世德《崇禎遺錄》崇禎二年十月)。

在清朝官修《明史》的《莊烈帝紀》篇末,史臣對這位末代皇帝做有如下一段評價:

帝承神、熹之后,慨然有為。即位之初,沈機獨斷,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惜乎大勢已傾,積習難挽。在廷則門戶糾紛,疆場則將驕卒惰。兵荒四告,流寇蔓延。遂至潰爛而莫可救,可謂不幸也已。然在位十有七年,不邇聲色,憂勤愓勵,殫心治理。臨朝浩嘆,慨然思得非常之材,而用匪其人,益以僨事。乃復信任宦官,布列要地,舉措失當,制置乖方。祚訖運移,身罹禍變,豈非氣數(shù)使然哉?。ā睹魇贰肪矶摹肚f烈帝紀》二)

所謂“大勢已傾,積習難挽”,亦即積惡成習,無以挽回。這固然指明了彼時天下大勢所趨,自非某位個人的作為所能逆轉;就算你尊為天子,畢竟還是上天之子,也沒有回天神力。清臣上述評價中沒有談到的是,末代皇帝朱由檢“慨然有為”而“憂勤愓勵,殫心治理”,這只是他這個人展現(xiàn)出來的人格和行為的一個側面,剛愎自用且猜忌多疑,實際上又庸劣無能,才力不配其位,則是其人格、行為以至素質的另一側面。正因為如此,他才會“信任宦官,布列要地,舉措失當,制置乖方”,以至“祚訖運移,身罹禍變”。崇禎皇帝聽不進去韓爌遷都的進言并且因此而輕視天下士大夫,其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好,閑言少敘,讓我們回到崇禎十七年三月壬辰、也就是三月初四那一天。所謂月上柳梢頭,細彎彎的月牙,剛剛掛到天上還沒過兩天。這正是京城里柳絮飄揚的季節(jié)。朦朧的月色,迷濛的飛絮,如果不是趕上危殆的政局,這日子口兒,還真有些詩情畫意??墒?,就在這一天,“明司天監(jiān)奏帝星下移,詔百官修省”(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三)。

什么是帝星?帝星就是北極星,自古以來,它象征著的只是天帝,也就是上帝,地下與它相應的則只能是天子,是皇帝。可崇禎皇帝不反躬自省,反而下詔讓“百官修省”,真是豈有此理!不過上天警示誰災禍就要由誰來承擔,想往別人那里賴是賴不過去的。讓我們慢慢接著往下看好了。

明廷所面臨的嚴峻局面,在清官修“正史”——《明史》的《莊烈帝紀》里,從這一年的正月起,有如下一連串的記載:

十七年春正月庚寅朔,大風霾,鳳陽地震。庚子,李建泰自請措餉治兵討賊,許之。乙卯,幸正陽門樓,餞李建泰出師。南京地震?!窃拢瑥埆I忠入四川。

二月辛酉,李成陷汾州,別賊陷懷慶。丙寅,陷太原,執(zhí)晉王求桂,巡撫都御史蔡懋德等死之。壬申,下詔罪己。癸酉,潞安陷。乙亥,議京師城守。李自成攻代州,總兵官周遇吉力戰(zhàn),食盡,退守寧武關。丁丑,賊別將陷固關,犯畿南。己卯,遣內臣高起潛、杜勛等十人監(jiān)視諸邊及近畿要害。壬午,真定知府丘茂華殺總督侍郎徐標,檄所屬降賊。甲申,賊至彰德,趙王常?降。丁亥,詔天下勤王。命廷臣上戰(zhàn)守事宜。左都御史李邦華、右庶子李明睿請南遷及太子撫軍江南,皆不許。戊子,……李自成陷寧武,周遇吉力戰(zhàn)死之。

三月庚寅,二賊至大同,總兵官姜瓌降賊,代王傳?遇害。巡撫都御史衞景瑗被執(zhí),自縊死。辛卯,李建泰疏請南遷。壬辰,召廷臣于平臺,示建泰疏曰:“國君死社稷,朕將焉往?”李邦華等復請?zhí)訐彳娔暇?,不聽。(《明史》卷二四《莊烈帝紀》二)

南方的張獻忠亂軍姑且不談,北方的李闖王一路過關斬將,兵鋒已經(jīng)直指帝都北京,所以廷臣不得不連續(xù)三番請求遷都南京,或是令太子督師南下,以防不測??沙绲澔实劬褪遣辉S。

實際的情況,比清廷官修《明史》的記載復雜多了。當時的態(tài)勢真的太危急了,比崇禎二年那次女真人犯邊要急迫得很多很多。不管是江山社稷,還是國君的性命,無不危在旦夕,再不走,實在不行了,來不及了,所以大臣們才會接二連三地請求遷都南京。從第一次左都御史李邦華、右庶子李明睿提出遷都的動議,到李邦華最后一次提出令太子撫軍南京,雖然跨越了二月和三月這兩個月份,可實際上前前后后加在一起也不過六天時間,而且李邦華再次提出太子遷居南京的主張,是在同一天內崇禎皇帝剛剛講過“國君死社稷”這種決絕的話語之后,足見眼前的局勢確是刻不容緩了。

對于崇禎皇帝來說,剛愎自用慣了——不對,不僅自用,還自負、自高、自大十幾年了,現(xiàn)在竟然要聽從他很看不起的文臣的安排,落荒而走,這架子實在不大放得下來,面子也實在不大好看??扇羰菨M朝大臣異口同聲地苦苦懇求他南遷,而且一求、再求、三求,那么,為了朱家社稷,他不得不曲從眾議,顧全大局,就像俗話說的那樣,順坡下驢,這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改到南京去辦公了。當年洪武爺?shù)臄傋颖緛砭褪窃谀莾洪_張的,這有什么呢?

就在這個不尷不尬的節(jié)骨眼兒上,光時亨冒了出來,斷然反對左都御史李邦華和右庶子李明睿南遷的主意,當然它同樣也反對其他那些后續(xù)的主張。這事兒的前后過程,相關歷史文獻的記載有些復雜,也有些混亂,但綜合歸納起來,可以簡略地將其基本過程敘說如下。

按照《明史·莊烈帝紀》的記載,二月丁亥、也就是二月二十八號那一天,崇禎帝“詔天下勤王,命廷臣上戰(zhàn)守事宜”,也就是讓臣子們獻計獻策,找到從叛賊李自成那個虎家伙的虎口中逃脫的辦法。

此前,李邦華和李明睿已經(jīng)在正式的會議上對此有所議論,而且李邦華還遞上了奏疏,有正式的文本可供檢閱,莊重得很。他們二人一致認為,應當在南京打應變的主意。其相互之間意見的區(qū)別,只是李明睿以為太子少不更事,應以皇帝直接南遷為便,而李邦華則擔心朝中大臣難以認同這一方案,實際上這也是崇禎皇帝抹不開面子的地方,即這在有些臣下看來,將“如宗廟社稷何!如十二陵寢何!如京師百萬生靈何”!所以不如姑且先讓太子南下?lián)彳姡詾檫^渡(李邦華奏疏明確寫有“皇上即不南遷”的話,顯然是以崇禎移蹕南京為上策)。

請注意,李邦華的身份是左都御史,是位久經(jīng)歷練的官員,政治上顯然更加成熟,而李明睿乃是起于田間,因李邦華特薦才得以被擢任為太子屬官。從后來事情的發(fā)展情況可以看出,還是李邦華的考慮要更為周詳,更為穩(wěn)妥。

須知在此前兩年崇禎十五年八月十五中秋團圓節(jié)過后那個最黑的月黑頭日子里,兵部尚書陳新甲剛剛被崇禎皇帝宰了,還被陳尸街頭,以儆效尤(《明史》卷二四《莊烈帝紀》二)。這兵部尚書的職位大致相當于現(xiàn)在的國防部長,而手中的權力可比咱現(xiàn)在的國防部長要大得多了,是個堂堂正正的實權高官。那么,崇禎皇帝為什么要對手下這么重要的大臣痛下此等狠手呢?是他陳新甲這個兵部尚書,按照崇禎皇帝的指示,同東北的女真人秘密議和,本來談得差不多了,卻被宅子里的僮仆偶然間無意泄漏出去,結果引得“言路嘩然”,崇禎皇帝大為惱火,干脆就拿他這條小命來抵消眾怒(《明史》卷二五七《陳新甲傳》)。

當時明廷所面臨的重大危難,有內寇、外虜兩項,內寇即李自成、張獻忠輩流寇,外虜則是東北方向襲來的女真。總的來說,大明朝廷絕沒有能力同時應付這內寇、外虜兩大強敵,若非坐以待斃,只能先和虜勦寇,或先撫寇擊虜,而更現(xiàn)實的辦法,理應首選前者。

這樣我們大家就能夠理解,崇禎皇帝指令陳新甲暗中同女真議和,本是一項理智的處置方法,結果卻因朝臣反對,招致上面所說的結果。知曉這一剛剛發(fā)生的案例,大家也就很容易看清崇禎皇帝強撐門面的虛偽姿態(tài)和諉過于人的冷酷心性,也就很容易明白李邦華和李明睿二人的難處,還有李邦華為什么會如此謹慎行事了。

這一天,李明?!耙姳娬摵?,未有所定”,實在忍不住,當即提出了南遷都城的主張,且曰:“唐再遷而再復,宋一遷而南渡,諸君何所疑而諱言遷乎!”這話講得太直截了當了,也很干脆地說破了大家的心思——你們大家心里不也都這么想的么?不過是有所顧忌而不敢說出口罷了!結果,弄得眾朝臣面面相覷,誰也不知道說什么是好,只有李邦華和少詹事項煜兩人表示了認同(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三。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〇“李明睿議南遷”條)。

第二天,也就是二月二十九日,崇禎皇帝“怒坐平臺,召閣臣前曰:‘憲臣密奏,勸朕南遷。’”

這平臺并不是個隨隨便便的高臺子,而是明朝北京皇宮里一個特別用以召見大臣的地方。去過北京紫禁城的朋友都知道,清宮的中軸線上,由南向北,依次排列著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這三座大殿在明朝的名稱,分別為皇極殿、中極殿和建極殿。這建極殿是“外朝”的最后一座大殿,再向里,就進入“內廷”了。所謂“平臺”,即指建極殿后面那處平臺。

明朝皇帝常常會在這個平臺的東側召見閣臣等官,即所謂“平臺召對”。通常閣臣們是經(jīng)過建極殿東側通向殿后平臺的那個“后左門”入見應召(龍文彬《明會要》卷七一《方域》一。劉若愚《酌中志》卷一七)。不知道是喜歡曬太陽,還是有其他什么考慮,反正皇帝就在這露天地里召見親幸大臣商量事兒了。明朝是個奇葩的朝代,什么樣的奇葩事兒都有,見怪不怪我們把這當戲看就是了,因為這“平臺”確實很像是當時的戲臺(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三)。

崇禎皇帝講的這道勸其南遷的“憲臣密奏”,當然就是左都御史李邦華此前進上的那份奏疏。這時,東閣大學士陳演便又奏上了前一天李明睿和項煜提出的與李邦華類同的意見。須知正是由于崇禎皇帝的剛愎自用以及由此造就的一意孤行,才造成了目前這樣的危殆局面,而這也決定了他不會驟然間放下那個架子,出京逃難。

首先是他幻想著僥幸于萬一,以為李自成亂軍或許還不至于攻下京城;其次,他也深知局勢的險峻,不得不做出了把這個架子一撐持到底的姿態(tài),說道:“如事不可知,國君死社稷,義之正也,朕志決矣!”在崇禎皇帝明確拒絕李邦華、李明睿和項煜諸人的提議之后,大學士蔣德璟又一次提出太子撫軍于南京的建議,但這也被崇禎皇帝以太子少不濟事而拒絕。

然而,另一方面,在崇禎皇帝的心底,實乃“非不欲南遷”。史載崇禎皇帝在稍稍平復最初的怒氣之后,“色漸平,亦以寇氛日劇,言或可采也”,故謂“得(李邦華)疏意動,繞殿行,且讀且嘆,將行其言”,亦即委派太子先行南下,并且已經(jīng)籌措舟師并且派人去江淮間地帶做屯田練兵的準備,不過“自慚播越,將俟舉朝固請而后行”而已。(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三。夏允彝《幸存錄》之“流寇大略”條。李遜之《三朝野紀》卷七。談遷《國榷》卷一〇〇崇禎十七年二月丁亥。《明史》卷二六五《李邦華傳》)。

本來是該奮力往南京猛推崇禎皇帝一把的時候,可就在這個當口兒,我們要談的這位光時亨先生卻偏偏急不可耐地跳了出來。光氏不僅竭力反對遷都,還同時“疏參李明睿南遷為邪說”(李遜之《三朝野紀》卷七)。

這到底是為什么呢?這事兒,不僅我感覺不好理解,崇禎皇帝也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不過崇禎皇帝覺得不可思議的主要是弄不明白主張遷都的并不止李明睿一人,可為什么光時亨卻只針對李明睿一人發(fā)難呢?于是,“上即召光時亨,面詰曰:‘一樣邪說,卻只參李明睿何也?顯是朋黨,姑且不究’”(李遜之《三朝野紀》卷七)。

在我讀到的明末“正史”和稗乘當中,對此,都沒有什么明確的記載。現(xiàn)在,講了這么多了,繞了這么大的一個大圈子了,才轉到今天所要談論的真正“主題”,看看光時亨自己是怎么解釋這件事兒的。

光時亨《素堂遺集》


今天到這里來和大家談光時亨這個人,談談他的名聲問題,主要是因為我讀到他的一部文集,書名叫《素堂遺集》,或稱《素堂遺稿》(書稿尚未最終編定,只有待定寫本傳世,存北京大學歷史系)。照規(guī)矩,這“素堂”二字當然應該是作者的雅號,“遺集”或“遺稿”則表明這部集子是在他身后始纂集成書。關于這部集子的基本情況,我已另有專文介紹(拙文《題光時亨〈素堂遺集〉》),現(xiàn)在大家只知道它是一部中華民國的“國府”還在大陸時候的鈔本而且還極其罕見也就行了。要是不罕見,就輪不到我到這里來說三道四了。

按照光時亨在崇禎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做的辯駁,這件事的過程,比我在上面講述的確實是要更復雜一些。俗話說“前有因,后有果”,通過光時亨的講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在二月二十八日之前還發(fā)生了下面這樣一些促使他站出來說話的“前因”:

本年二月二十日,內閣集同撫部院詹翰諸臣密議軍國大計,內有請東宮出招義旅者,有請二王出監(jiān)南都者,爾時具語秘不傳。惟宮允李明睿,在內則密請親征,在外則昌言南幸。先帝于二十二日面諭內閣折衷群議,獨于明睿之言,則動色曰:“豈是勸朕親征,便是勸朕出走?朕可走乎!”震怒殊甚,外廷咸知,而兵民惑于初聞,猶驚亂靡定。至二十八日,時亨不得已疏糾及之,止求頒諭嚴城守。——距會議時已九日矣。(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第一揭(甲申冬)》)

據(jù)此,光時亨第一次上疏糾彈李明睿,是在崇禎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這實際上就是廷臣奉詔“上戰(zhàn)守事宜”那一天。不過光時亨并沒有提及朝臣們在二十八日的這次會議(他當時的身份是刑科給事中,屬于所謂“科道官”,據(jù)趙士錦《甲申紀事》記載,這次廷臣集議,包括“五府六部詹翰科道等官”,故光時亨是應當參與其間的),而且他針對的目標乃是此前在本月二十日那次集會會間會后李明睿的主張和作為。因而他奏上這份奏疏的時間,理應是在二十八日廷臣相會之前。具體來講,李明睿之所以“只參李明?!保且驗槔蠲黝T诟绲亩漳谴巍皳岵吭赫埠仓T臣密議軍國大計”之后李氏“在外昌言南幸”,從而泄漏了廷臣們秘而不傳的機密,并引起普通群眾的恐慌驚亂。其目的,顯然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wěn)定。

不過光時亨所說二月二十日這次廷臣集議,應該就是二月二十八日這些朝臣們奉詔議事之前李邦華和李明睿等對相關時事的議論,而且如前所述,李邦華業(yè)已進上奏疏。至二月二十九日,崇禎皇帝在閱看左都御史李邦華的奏疏后,一時對這種遷都逃避的主張大為震怒,于是在平臺召見閣臣,東閣大學士陳演又奏上前一天李明睿和項煜兩人表述的大體相類的看法,這不僅令生性猜忌多疑的崇禎皇帝對光時亨在前一天、也就是二月二十八日“只參李明睿”一事充滿疑慮。

于是,在這下一天、也就是二月二十九日于平臺召對閣臣之后,崇禎帝便又單獨召見光時亨,光氏自述此番經(jīng)歷云:

二十九日,蒙先帝召對,但以獨糾明睿偏私為問。時亨備述其故在固根本、安人心,總從國家起見。先帝大言曰:“人心宜安定,自是不必說的?!鄙w正借此召以鎮(zhèn)外疑也。(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第一揭(甲申冬)》)

這樣我們就大致能夠明白,光時亨在二月二十九日這一天,并沒有直接針對南遷事發(fā)表什么不同意見,他上疏指斥李明睿的南遷主張只是二月二十八日在這一天廷臣集議之前做出的舉動。

對自己進上此言的宗旨和意義,稍后光時亨又更進一步解釋說:

去春二十八日,因人心動搖,疏爭城守,距李明睿內閣會議已隔旬日,事經(jīng)召對,共有聽聞。先帝誓死不出,計定于前;公卿議守愈同,敷陳在列。原由明睿違眾而言遷,非關時亨違眾而言守。矧明睿在內猶密請親征,在外遂昌言南幸。昔唐皇幸蜀,計定俄頃,王公嬪御,猶不及從。豈有遷國之秘謀,可張皇以告眾?既令遷不成遷,又使守不成守。因知金錢緩發(fā),士馬饑疲,垛卒星稀,戰(zhàn)旅云散。每見郡邑尚堅持數(shù)年,寧有都城難支賊三日?豈非兵民惑于兩可之說,遂令中外頓成瓦解之形?!瓘膩韲彝艘徊絼t失一步,封疆守一日則存一日。是以先帝千秋大烈,當會議后早已震怒于明睿之言,謂“非勸朕親征,便是勸朕出走。國君死社稷,朕可走乎”?(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第二揭》)

單獨看這些話而不顧當時的總體形勢,光時亨的說法確實義正詞嚴,沒什么毛病??稍谶@里,他回避了自己后來的舉止,即他強橫抗阻遷都之議,不止二月二十八日這一次而已。

前已述及,崇禎皇帝決計困守孤城,坐以待斃,講出“朕非亡國之君,諸臣盡為亡國之臣”那兩句“千古名言”,是在崇禎十七年三月壬辰、也就是三月初四這一天,《明史·莊烈帝紀》講到了此前一天“李建泰疏請南遷”以及李邦華等在這一天“復請?zhí)訐彳娔暇钡氖聝海烀鬟z民李遜之在《三朝野記》一書中更加具體地記述當日情形云:

至三月初四日召對,復諭閣臣曰:“督輔李建泰有疏勸朕南遷。國君死社稷,朕將何往?”大學士范景文、左都李邦華、襄城伯李國禎請先奉太子撫軍江南。光時亨曰:“奉太子往南,諸臣意欲何為?將欲為唐肅宗靈武故事乎?”景文等遂不敢言。上復問戰(zhàn)守策,眾默然。上嘆曰:“朕非亡國之君,諸臣盡亡國之臣也。”遂拂衣起。(李遜之《三朝野紀》卷七)

談遷《國權》以及文秉《烈皇小識》等書的記載較此文字稍略而大意相同(談遷《國榷》卷一〇〇崇禎十七年三月壬辰。文秉《烈皇小識》崇禎十七年二月),足證正是光時亨這一次更為強橫的言辭,才徹底阻斷了崇禎皇帝的南遷之路。

看到這些情況,大家或許會有一番豁然開悟的感覺,原來真的會有“天人感應”,原來真的是“天人合一”:前面講到的這一天“帝星下移”之事,原來是兆示著崇禎皇帝即將命終,也就是將要成為“亡國之君”!可憐的是面對這一嚴重的天象,“群臣飲酒高會如太平時” (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三),沒人拿皇帝老子的死活當回事兒,也沒有人拿國家的興亡當回事兒?!@就是所謂末世景象。

不管怎么說,光時亨上面這些話都講得太重了。他說范景文、李邦華欲奉太子往南,就是想要像唐臣輔佐李亨在靈武即位以取代唐玄宗一樣,讓太子取代朱由檢的帝位。光時亨這話,實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李邦華在二月二十日廷臣集議后所進上的太子撫軍南京的奏疏中即已有言在先:“臣南人也,必有言臣以遷自便者,臣愿隨皇上執(zhí)管鑰,而分遣信臣良將捍牧圉以南發(fā)?!保ㄐ禳垺缎√蠹o年附考》卷三)這又何以會有“欲為唐肅宗靈武故事”的意圖?

斷送大明末代皇帝性命和朱家江山社稷的罪責雖然無以開脫,但從上面講述的情況來看,光時亨進言阻止遷都或是太子撫軍于南京也確實不是出自同李明睿等人的舊怨私憤。那么,問題又回到了原處:他這一番不同尋常的舉止,到底是為了什么呢?

后來有人稱光時亨此舉“乃欲借孤注以邀名,而非所以忠君也”(計六奇撰《明季北略》卷二〇“附記南遷得失”條),這也未免誅心過甚,是以后事推論前情。在我看來,什么也不為,為的只是做個好官。大家看,前面一開始我就說對不起大家,到安徽地面上來,卻講我們安徽人光時亨或許不那么太好的名聲。其實一個人的名聲好壞,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若是不考慮對大局的認識,也不考慮后來是否附逆降賊,單純來看他在明亡之前的政治品格,可謂剛正不阿,果敢有為——一切都源自他這一品格。

光時亨在崇禎七年考中進士以后,起家四川榮昌知縣。至十五年三月,以考選賜對,受到崇禎皇帝賞識,授刑科給事中,直至明亡(光時亨《素堂遺集》卷四姚康撰《光給諫傳》、吳日躋撰《光給諫含萬先生傳》。又吳甡撰《柴菴疏集》卷二〇《內閣疏揭·題揭》)。

這刑科給事中屬于明朝所謂“科道官”,也可以稱作“言官”,官階不高,但地位很特別,或者說這是個相當關鍵的職位:下可以左右言路,彈劾百官,上可以直接規(guī)諫皇帝,抨擊朝政。這也可以說是明朝體制設計給這個官職的一項特權,光時亨敢于那么大膽地阻止南遷的動議,而崇禎皇帝竟然也對他有所忌憚,也是緣于他當時正在刑科給事中任上,是在忠實地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即他認為南遷之議并不合乎時宜,當時的要務應是固根本、安人心。只不過那些主張南遷的大臣們清楚看出這個根本早已動搖不已,人心更是騷動難安,而光時亨則還懷有不切實際的期望。

在這部《素堂遺集》中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篇光時亨在擔任刑科給事中期間的奏疏,這些奏疏都很具體地體現(xiàn)出他這種恪盡職守的態(tài)度,誠如光氏自言——“從不敢一言一事不從君國起見”(《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又兵部主事成德在崇禎自殺后投繯殉國,臨難前遺書翰林院侍講馬世奇,謂“使在都冠紳盡如光含萬、孫北海(案時任刑科給事中的孫承澤號‘北?!?,天下事尚可為”(孫承澤《天府廣記》卷三四《人物》),足見其所作所為,是頗受時人推崇的。

然而,很多很多年以前,秦始皇的生身之父呂不韋在《呂氏春秋》里就寫有這樣兩句很精辟的話,叫作“亡國之主似智,亡國之臣似忠”(《呂氏春秋》卷二二《疑似》)。若是把這兩句話語落實到崇禎皇帝和光時亨這對寶貝君臣身上再相互比對著看,真是對誰都很貼切。

崇禎皇帝臨到把國弄亡了,還以為“朕非亡國之君”,還以為他這個一尊之身真的天資高卓,足以跨群臣,可除了他自己,天下人都知道,這個從表面上看起似乎很厲害的國當然就是亡在他的手里,亡就亡在他的剛愎自用,自以為是;至少是他大大加速了朱明王朝必然覆滅的墜落過程。這既怨不得東北邊境之外我那些老鄉(xiāng),也怨不得揭竿而起的遍地饑民,更怨不得無所適從的滿朝大臣。

那這位光時亨先生呢?光時亨后來在弘光小朝廷獄中為自己辯誣洗白時,稱道自己“服官十年,貧拙自守,入垣二載,疏百余上,從不敢一言一事不從君國起見”(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伤羰悄軌蛟诓还茉谑裁辞闆r下都始終把家國天下置于生命中首要的位置,真的永懷不忘那顆忠君體國的初心,即徹徹底底地“從君國起見”,就不會把亡國的責任往主子身上推了。

試看光時亨在被南明逮捕入獄之后為保全性命是如何解釋自己阻遏崇禎皇帝南遷的行為的:

至若守而不效,其殆時數(shù)之偶然,天意之莫測,即先帝圣智不及料,而豈臣子愚昧所能逆睹也。聿觀開辟及今,死宗廟者曾未有如我先帝,此其英風大烈,上可對揚列祖,下可昭示后世。從古無千載不敗之疆域,而有萬世不磨之志事。今廢于北者興于南,天固將假手圣明中興,以丕纘先帝未盡之業(yè)。自是掃清幽燕,日月再耀,使陵園震而復安,九廟恫而復妥。即謂先帝生氣與江漢常存可也,乃以遏密之悲號,或至掩振古之帝烈,而謂言遷者必忠,言守者必罪,此是非之大關大鍵,而可傳疑載筆乎?(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虜寇本末記》)

光氏又云:

臣叨列言路,豈忍預料傾危,緘口待變?且廟謨定于前而補牘在后……,先帝自殉身陵廟,豈外議之能移!天意在圣主中興,詎人力之所及?況同時露章有兵科都給事中臣戴明說、兵部主事臣成德,豈罪臣一人私言乎?(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

類似的話還有:

先帝神明英武,萬機獨斷,睿裁一定,誰復敢撓?況此國家何等大事,輔弼日前席而籌盈廷,日愈謀而議,既不以明睿一人之言而行,又豈以時亨一人之言而止乎?(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第一揭(甲申冬)》)

真可謂之曰“喋喋不休”,什么意思呢?不過是想說國破身亡都是朱由檢自找的,他這個做皇帝的一心找死你誰能拉回來呀?正所謂不作不死(No zuo no die),怎么能把賬算到我光某人頭上!用崇禎皇帝自己的文雅話講,這等于說他朱由檢就是那個地地道道的“亡國之君”。事兒雖然是這么個事兒,可這話今天我們這些平民百姓來講行,卻不該在當年由你光時亨來說。

在明朝,諸科給事中這個官位,本來就負有“規(guī)諫”君主失宜之舉的職責,若是朝政“有失”,理應“封還執(zhí)奏”(《明史》卷七四《職官志》三),皇帝舉措失宜,更需要你來糾偏匡正,你怎么能反過來說是崇禎皇帝自己找死?崇禎皇帝喪命亡國,對于一個大臣來說,這是何等傷心哀痛的事情,你自己不敢承擔責任也就罷了,怎么好意思反過來往皇帝身上推?

大家看這君臣兩人,是不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好寶貝?——這就是俗話所說的“活寶”。

透過上面這些光時亨講的話,我們還可以看到他在另外兩個方面也體現(xiàn)出了同樣、甚至是更加惡劣的品性。

一是他為開脫自己,竟不惜把其他人拉來陪榜,即光氏謂當時反對遷都南京的并非僅有他一個人,“同時露章有兵科都給事中臣戴明說、兵部主事臣成德”,因而罪若當誅,這些人就應該同時接受懲處,不能只殺他一個人。這些同僚即使與他一樣奮力阻止崇禎皇帝南遷,光時亨也沒有必要為自己求生而把別人也拉來跟他一塊兒受死(其實如前所述,至少兵部主事成德業(yè)已懸梁攀髯追隨先帝遠去了),況且無論如何在這件事上光時亨都是一馬當先的急先鋒,南明弘光小朝廷只拿他來開刀,雖然是馬士英、阮大鋮輩想報自己的私仇,但亦可謂恰如其分。

二是出于求生的欲望,光時亨竟然講出了“天固將假手圣明中興”和“天意在圣主中興”這種混帳話,即謂崇禎皇帝之死,不止是他自己一個勁兒地找死而已,其命喪景山,更加無以避免的,是他天命已終,天運已經(jīng)移降到弘光帝頭上,有沒有我出面說話,這都是必然要發(fā)生的,是一種必然的結局——那么,這些還都該著我光某人什么事兒?

這些話,在道德上的可恥可鄙之處,在于光時亨為僥幸逃脫懲處,竟不惜公然以先帝該死、弘光當興來向南明小朝廷獻媚乞憐。朱明王朝的覆滅和崇禎皇帝走上窮途末路,確實都是一種歷史的必然,就像崇禎十七年三月初四“帝星下移”所兆示的那樣,猶如上天的定數(shù),可這話絕不是你光時亨應當講的,更絕不是該在這種情況下對著弘光小朝廷講的。這是為巴結新主子而無情地鞭撻剛剛上吊自殺的老主子,未免太不知羞恥,也太下作了。

這意味著什么?往大了說,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光時亨已經(jīng)喪失了做人的基本底線。統(tǒng)觀光時亨在當時的處境,我們應該不難看出,處于這種性命攸關的關頭、更確切地說是在命處絕境之中的時候,他什么也顧不得了,心中的念頭,只有一個——活命!

不管你是什么人,總歸首先是個人。須知人是一種動物,而求生是所有動物無師自通的本能。若非具有鋼鐵般的意志,這種本能,自然會促使人做出違背平素道義追求的舉止來。當時,光時亨之所以會講出這些毫無底線的昏話,是因為南明弘光小朝廷要對他處以極刑——罪名是“從逆”,也就是叛降反賊李自成。

前面提到過的那位因恥與光時亨同名而改稱“時忠”的無錫胡氏,有個外甥,叫計六奇,寫過一部載述晚明史事的著述,叫《明季北略》,這書我在前面引用過。計六奇在《明季北略》這部書中具體記述了光時亨此番遭際產生的經(jīng)過和緣由:

王章,字漢臣?!加防畎钊A謂公負文武略,題授巡視京營(監(jiān)察御史)。……三月十八日,賊攻彰義門,公督將士堅壁以守,矢集如雨,弗卻也。城破,入守平則門。向明,嘩上崩,軍無固志,公猶手擊二炮傷賊,賊少沮。頃之,城陷。公語同事科臣光時亨曰:“事至此時,惟有一死!”。時亨曰:“如是死,委同士卒死奚異?莫若入朝,覓帝行在,不獲則死,死得所也?!惫S諾。時亨遽易服,將強公。公曰:“否,否!子之造朝者,恐同土卒委草莽。期烈烈死也。若去爾冠,易爾服,官不官,卒不卒,奈何?”無易便行,數(shù)武,賊騎掩至,叱下馬,時亨遽離鞍前立,且請降。賊持刃問公曰:“降否?”公叱之曰:“不降!”賊以刃碎公膝,墜馬,公坐地大罵。賊怒,手刃公,棄走?;蛑^即牛金星也。公仆某索公急,望見公怒目張口,一手據(jù)地坐,以為猶生也,亟呼不應,遇害矣。(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一上“王章”條)

光時亨與王章兩人,當時應是以“科道官”身份共同在平則門(今北京阜成門)督戰(zhàn)。這是因為從三月初二開始,崇禎皇帝就“命內監(jiān)及各官分守九門”(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三。談遷《國榷》卷一〇〇崇禎十七年三月庚寅)。結果,光時亨一遇到李自成軍就降了,王章則寧死不屈,為大明盡忠到底。

貪生怕死,既然是人身上動物性的自然體現(xiàn),那么降也就降了唄,可這位光時亨先生很快又從李自成盤踞的北京逃往弘光小朝廷所在的南京,途中被主政的馬士英、阮大鋮逮住,嚴厲追究其降賊從逆的罪責。顯而易見,這下真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

光時亨被追究的罪責,實際包括兩項,一項是“力阻南遷”,另一項是“身先迎賊”,這是崇禎十七年六月馬士英奏上的案由(談遷《國榷》卷一〇二崇禎十七年六月丁卯)。正因為如此,我們才能看到光時亨拼命做出的上述辯解。

光氏后人以及那些試圖解救光時亨或同情光時亨的人,往往會特別強調他被追究的前一項罪過,即“力阻南遷”之事。如南明刑科給事中方士亮、清初名士戴名世等即具持此論,稱光氏終遭南明誅戮,是“以諫止南遷殺之”。這些人著力強調這一點的意圖,當然是想為光時亨開脫罪責,蓋如方士亮所說:“人臣處亂世而陷刑章者亦多矣,或無故而加之罪,或故誣之以不可居之罪,生死在手,刀鋸橫加,何所不至,獨未有以諫止遷都而獲死者?!保ü鈺r亨《素堂遺集》卷四方士亮《訟冤疏》?!洞髅兰肪砥摺稌饨o諫遺事》)光氏曾孫甚至徑謂乃曾祖系“以阻遷一案致之死”(見光時亨《素堂遺集》卷四載清佚名撰修史采訪稿)。

然而,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南明弘光小朝廷最終為光時亨裁定的罪名,主要還是“從賊”,而且仿效的乃是唐肅宗對安史之亂時接受偽命者所定的六等之刑(《明史》卷二七五《解學龍傳》。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七),所謂“力阻南遷”不過是為彰顯其“從賊”之事罪不容赦而已。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還是想讓人們的目光聚焦到諫止南遷一事上來,是有特別的歷史背景的——這就是光時亨平素里那種剛正不阿且果敢有為的政治品格,讓他得罪了弘光朝廷主政的馬士英和阮大鋮。當然這都是過去的事兒了,可中國社會古往今來一以貫之的普遍的情況,就像俗話所說的,寧可得罪十個君子,也不能得罪一個小人,小人一定會懷恨在心,伺機報復的。只要稍有人生經(jīng)歷,誰都明白這個道理,因而方士亮、戴名世這些人的做法,很容易博得世人的理解和同情。

試看戴名世如下論述,最能體現(xiàn)他們的心境:

先是,時亨同郡阮大鋮者,名在逆案中,天啟中左(光斗)、魏(大中)之死,大鋮有力焉。時亨嘗切齒詬詈大鋮,而大鋮度時亨清正,不可以術數(shù)籠致,至是嗾(劉)澤清執(zhí)之,以阻南遷為時亨罪,而與金壇人周鐘、涇陽人武愫同日殺之。周武兩人固降賊者也,故野史誤稱時亨為降賊,至今無白其冤者。(戴名世集)卷七《書光給諫遺事》)

這里所說“逆案”,是指崇禎皇帝即位后那些因依附宦官魏忠賢殘害東林黨人而受到懲治的奸臣名單。

依據(jù)光時亨自己講述的情況,他因一心為國而得罪小人,招致報復,以致被逮論刑,牽涉到的宵小之徒,遠不止阮大鋮一人,事項亦不止一端,執(zhí)掌南明弘光政權朝政的重臣就還包括馬士英在內(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遺疏》)。戴名世在這里單單提出阮大鋮來作為罪魁禍首,是因為他在加害光時亨的過程中確實發(fā)揮了至為關鍵的作用,而觸動阮大鋮必欲將其置諸死地的就是這“逆案”問題。

在明末的政治場里,隨著黨爭的白熱化,幾乎所有士大夫都或主動或被動地劃線站隊,很難置身局外:一派是“清流”東林黨(包括后來的復社),陣容強大,聲勢浩蕩;除此之外的黨派勢力,有齊黨、楚黨、浙黨等等,名目眾多,勢力卻遠不敵東林,因而他們當中很多人在政爭的過程中不同程度地與得勢宦官有所勾結,故被統(tǒng)冠以“閹黨”之名。

天啟年間,巨珰魏忠賢當?shù)溃畲箐厼闋巶€人官職(吏科給事中)而走宦官的路子,可實際上并沒有公然站在閹黨一方與東林黨為敵。其人固非正人君子,但至少他在當時的舉止還算不上什么大奸大惡(夏完淳《續(xù)幸存錄》“南都大略”及“南都雜志”條)。可是到崇禎二年清算魏忠賢罪惡的時候,還是被東林黨人列入“逆案”名單。盡管實在沒有什么太過惡劣的行徑,不至于丟掉性命,乃論罪徒刑而贖以為民(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六),可一旦列名“逆案”當中,就“永不敘用”,再也沒有做官的機會了。寒窗苦讀,為的不就是做個官兒么?官兒做不了,等于大半條命沒了,這實在是太讓人難以忍受的事兒。

阮大鋮是在崇禎十七年六月被馬士英援引起用的,但當即遭到“舉朝以逆案攻阮大鋮”,自大學士高弘圖、姜曰廣以下,群臣紛紛上疏彈劾(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六),乃謂“欽定逆案不當翻,阮大鋮不可用”(談遷《國榷》卷一〇二崇禎十七年六月丁卯)。正因為如此,阮大鋮才向馬士英建議,定一“順案”,已懲治那些曾經(jīng)降附于李自成大順政權的明廷官員,內心的真實指向則是那些“素號正人君子之流”的東林黨人。值得注意的是,在馬士英呈上的興辦“順案”奏疏中,首先舉述的從賊罪臣,即“如科臣光時亨阻南遷之議而身先迎賊”(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七)。

難道這只是因為光氏曾力阻南遷之議么?事實并非如此。在這部《素堂遺集》的《獄中遺稿》中,收有一篇光時亨眷弟吳日躋撰寫的《光給諫含萬先生傳》,其中講到下面這樣一個故事:

含萬嘗善阮集之(德勇案:阮大鋮字集之),后交惡?!肮安咳眨ǖ掠掳福褐腹鈺r亨被逮入刑部獄),阮偶在家,廷尉坐。使者報公輩赴部,阮疾語使者:“折簡以送?!贝髸凹倌姘溉钅嘲菡娼蒂\光某”,廷尉駭之。阮曰:“先帝十七年春,去死無幾,光疏猶題逆案。是時案中只我與馮涿州二人,何不放過乃爾!識者已知不生矣。

明白了“逆案”一事對阮大鋮利害關涉之深,而光時亨作為如此,我們也就能夠理解他終遭大難之緣由所在了。光時亨在《遺疏》中稱“(馬)士英屢向人曰‘我原無心參光某,因有一人以硃筆添入其名,原稿具在’,不識所謂‘一人’何指”(光時亨《素堂遺集》卷四《遺疏》)?其實結合所謂“順案”的緣起以及光、阮二人之間上述過節(jié),添入光時亨其名那個人,顯然只能是阮大鋮,是阮大鋮必欲將其置之死地而后快。

然而這只是光時亨案的一個側面,他到底有沒有降附李自成大順的行為被抓住,是該案的另一個側面,這也是光時亨案更為關鍵的節(jié)點。

關于光時亨在李自成軍攻入北京城之后的舉止,挽近以來社會上比較通行的《桐城耆舊傳》,記其曾連續(xù)三次分別以墮陴、自經(jīng)、投河的形式自殺,決意為國盡忠??伞斑z憾”的是,這三次自殺都沒有取得成功(馬其昶《桐城耆舊傳》卷五《光給事傳》)。同樣的說法,更早我們可以追溯到戴名世的《書光給諫軼事》(見《戴名世集》卷七);再早,還見于光時亨同鄉(xiāng)友人左光先撰寫的《野史辯誣》。不過左光先這篇東西,過去似乎很難見到,它是被收錄在光時亨《素堂遺集》中的(見光時亨《素堂遺集》卷四。案我看到的這部《素堂遺集》的寫本,誤書作者姓名為“左光斗”,實則左光斗早在天啟年間即已受迫害而死,光先乃光斗胞弟)。

《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愾言十五首》


過去世人很難弄清這些說法究竟出自哪里?,F(xiàn)在,看到這部《素堂遺集》后,使我得以確認——都是出自光時亨本人之口,即出自《素堂遺集》中《獄中遺稿》的《辨疏》、《愾言十五首》等處。這樣,我們就能夠更加合理地分析這些說法的合理性和真實性。這是這部《素堂遺集》對我們研究明末歷史最為重要的價值。

所謂“墮陴”,是說在平則門被李自成軍攻破之時,光時亨并沒有像計六奇《明季北略》記載的那樣,一遇敵兵,即舉手投降,而是想要從城墻上投地自殺。按照光時亨的說法,他是“悲憤墜城,誓以必死”(《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

關于此事的具體經(jīng)過,光氏述云: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之晨,予與芳洲(德勇案:王章號芳洲)繕疏方畢,同里澹石(榔)、梅坦庵、西源、長源、若魯諸公湊金三百兩有奇,屬余分食饑卒。未及布置,忽報寇至,相約芳洲,墜陴而下,幾死。比見芳洲,為賊加刃者再,予斷左臂。賊揮刃肱上,執(zhí)以詢芳洲曰:“若何官?”應曰:“不知。”乃舍去,遂不獲同及于難。負我良友一恨也。(《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愾言十五首》“墮陴”)

讀這段敘述,須知李自成部眾詢問王章光時亨官職的前提,是如前引《明季北略》所述,光氏一看大事不妙,迅速脫掉官服,換成了便裝。不然的話,光時亨與王章二人當時既然是以科道官的身份督責平則門的防守,自然身著官服,而李自成麾下的農民軍與官府纏斗連年,對官家冠服理應了如指掌。這意味著至少光時亨已經(jīng)承認,當時他確系換裝易服,而這當然是臨陣逃脫,是用什么說辭也無法開脫的。情況明擺著呢,在生死關頭,光時亨膽怯了。

那么,如此畏怯之人,何以轉瞬就毅然決然地與王章相約“墜陴”求死了呢?這合乎正常的邏輯么?我看完全不符合一個人正常的心態(tài),萬斯同修纂《明史》,稱當時的實際情況是“時亨倉皇下長跪乞降”(萬斯同《明史》卷三八二《忠義傳·王章》),這才更與他脫卻官服以掩飾官身的做法相吻合。

另一方面,與光時亨一同巡城的監(jiān)察御史王章,死得是很壯烈的。大家看《明季北略》所記他殉國的情形,是相當具體而又生動的;其他諸書的記述,也大體相同,而王章就義的地點,是城墻之上而絕非城下,更沒有跳墻墜地的經(jīng)歷(如李長祥《天問閣文集》卷一《甲申廷臣傳》,萬斯同《明史》卷三八二《忠義傳·王章》,清官修《明史》卷二六六《王章傳》,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八〇《甲申殉難》)。若是王章先跳城求死,再罵賊殞命,這不僅一點兒也不會影響他的形象,反而還會顯得愈加壯烈,那別人為什么會避而不談其“墮陴”之舉呢?這是很不合理的。譬如協(xié)理京營兵部右侍郎王家彥,就是在自投城下折斷臂足而未死的情況下,復自縊殉主,而這是被史家視作可歌可泣的決絕之舉的(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八〇《甲申殉難》)。兩相比較,光時亨所講二人一同“墮陴”的說法,顯然很不靠譜兒。

還有,按照光時亨的說法,當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軍攻入北京城之際,他是從平則門的城墻上跳了下去。這七八米高的城墻,摔不死很正常,但一個大人,沒有嚴重的骨折,卻幾乎是不可能的。剛才講到的兵部右侍郎王家彥,跳城自殺未遂,就是把胳膊腿兒一塊兒摔折了。光時亨自己也說,他當時是摔斷了左臂。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這還是指普通的骨膜及周圍軟組織的損傷,像臂膀折斷這等重傷,若不是經(jīng)過精心醫(yī)治,一百天也好了;而且即使好了,也會留下能夠觸摸到的斷臂重接的痕跡??墒?,我們在所有史料當中,包括我這次看到的光時亨自己的文集《素堂遺集》在內,都沒有看到這樣的記載。

光時亨是在崇禎十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離開北京,在通州張家灣登州南下金陵的(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八月,光氏于宿遷被逮(徐鼒《小腆紀傳》卷一),九月十七,至南京羈押受審(談遷《國榷》卷一〇三崇禎十七年九月壬寅)。從光時亨自己所說的三月十九這個“墮陴”之日,到此時大致經(jīng)歷了6個月時間。在這期間,光時亨沒有任何治療臂骨折傷記錄,他也沒有講述過一句臂傷后生活不便的情形。這本來就讓人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了,可更為神奇的是,這折斷的胳膊竟然就那么自己長好了,還好得連一丁點兒斷裂的跡象也看不到了。神吧,這真是太過神奇了。因為這骨損傷痕,正是光氏向南明弘光朝廷表曝心跡的絕佳證據(jù),性命攸關之際,他又焉能只字未提?在我看來,答案只有一個——這很簡單,所謂“墮陴”傷臂之事,純屬子虛烏有!

附帶說明一下,光時亨編造的這“墮陴”折臂之事,到了戴名世的筆下,又被衍化成“墮陴折左股”(《戴名世集》卷七《書光給諫軼事》),戴氏這種說法后來又被馬其昶的《桐城耆舊傳》所沿承(馬其昶《桐城耆舊傳》卷五《光給事傳》)。只有了解到光時亨《素堂遺集》給我們提供的原始情況,才能對此訛誤做出訂正。

“自經(jīng)”即自己勒住脖子死去,就是俗話講的上吊自殺。此事發(fā)生在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所謂“墮陴”事件之后的同一天內(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光氏述云:

墮陴未死,環(huán)城覓井,皆石甃,口不容身,因嘆古人預為止水,良有意。爰入娘娘廟,經(jīng)一襪帶,為老巫解救。出城上衣帶詩示之,其辭曰:“抗議知無補,憂時畢此心。君恩慚未報,遺恨古今深?!蔽妆?,然卒不予以死所。二恨也。(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愾言十五首》“古廟”)

一心想死的人卻怎么死也死不了,這顯然是違背常情常理的;況且當時京城官員勛貴自殺殉國者眾多,所采取的方式,就頗多或投井或自縊的人。

即以最大路的史料《明史紀事本末》匯聚的情況為例,其投井自殺者,有太仆寺丞申佳胤,新樂侯劉文炳暨乃弟左都督劉文耀,宣城伯衛(wèi)時春等;自縊身亡者,有戶部尚書兼侍讀學士倪元璐,左都御史李邦華,大理寺卿淩義渠,右庶子周鳳翔,檢討汪偉,戶科給事中吳甘來,監(jiān)察御史陳良謨、陳純德,吏部員外郎許直,兵部郎中成德,光祿寺署丞于騰云,襄城伯李國禎,錦衣衛(wèi)都指揮使王國興,錦衣衛(wèi)指揮同知李若珪,太監(jiān)王承恩等(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八〇《甲申殉難》),當然最大的官當屬圣天子朱由檢了。

北京城里那么多口井,那么多棵樹和那么多道房梁,怎么偏偏到了光時亨頭上,就井也投不下去,上吊也吊不成了呢?真心想死,除了把他捆住不放,不然怎么著他也終歸是要走的。一次不成再來一次的,自然更為決絕,像大學士兼工部尚書范景文,是在自縊被家人解救之后,又偷偷到龍泉巷(寺)自投古井而死;左副都御史施邦曜,是在自縊被仆人解救之后,又飲藥而死;前述協(xié)理京營兵部右侍郎王家彥,是在自投城下未得其死的情況下,復又自縊而亡;左諭德馬世奇和太常少卿吳麟征,都是在自縊被家人解救之后,再次自縊而死(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八〇《甲申殉難》)。什么事兒,都怕比著看,一對比,情況也就清楚了——實際上光時亨并沒有下定必死的決心,因而恐怕根本就沒有娘娘廟里上吊的事兒。

至于那個作為見證的“老巫”,無名無姓,無影無蹤,實際上只是一個死無對證的“證人”(案《戴名世集》卷七《書光給諫軼事》演繹此事,書作“時亨墮陴折左股,匍匐入尼菴,夜半自經(jīng),尼救之不死”,“老巫”化作尼姑,不過信筆游說而已)。

讓我們接著來看光時亨講給我們的故事。在三月十九日連經(jīng)“墮陴”、“自經(jīng)”兩番自殺未遂之后,光時亨說他在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二十日,被大順軍兵帶走,拘押于軍營。此乃其“三恨也”(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愾言十五首》“慘押”。又《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

又過六天,就發(fā)生了“投河”之事:

三月廿六日,舉國偪押,如值狂颶,予幸掣身御河?;貞浘饺锠I中,思此水如天上波,臣畢命亦既已矣。爾際仆役靡一在側,亡何行道王明等救起,移時方甦。環(huán)堤視者千余眾,予再三欲復入水不可得?!鞯葟娍富卣嫒缢?,雖曰生之,慘倍于殺。四恨也。(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愾言十五首》“御河”)

所謂“舉國偪押,如值狂颶,予幸掣身御河”,光氏另外表述為“賊逐戶搜索眾官,押同點選,臣義不受辱,投死御河”。這樣,意思就更清楚了。另外,救起光氏的行人,除了那位“王明”之外,還有一名作“郭萬里”者。光時亨說,這次自殺未遂,導致他“肢體折傷,鼻眼流血,待斃淹淹,月余尚不能屈伸”(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

光時亨這次未遂的自殺,有對身體造成的嚴重損傷,有具體的見證人,所以我覺得大致可信。那么,為什么直到此時他才想要殺身成仁呢?我們看看在這之前都發(fā)生了什么。

相關記載表明,在光時亨所說遭遇羈押的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二十一日(己酉),他就被大順朝廷特授諫議大夫(談遷《國榷》卷一〇〇崇禎十七年三月己酉)。投河前兩天的三月二十四日(壬子),大順政權給明朝降臣普遍授職,光時亨也名列其中,即依例以給事中原官改作諫議(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四)。當然,這并不意味著光時亨就接受了這一職務,但接下來在這下一天的三月二十五日(癸丑),李自成召見新附諸臣,對光時亨特別“面加獎勸”(談遷《國榷》卷一〇〇崇禎十七年三月癸丑),這下事態(tài)可就嚴重了。

在分析光時亨的心理活動時,我覺得首先需要區(qū)分開斂手降賊與出任“偽職”這兩層情況。三月十九日大順軍登城,舉刀相向,光時亨一時軟弱,沒敢做絲毫抵抗,只是求生的欲望所致,借用一句光時亨自己的話來講,不過“城陷脅逼,流離南面者”而已(光時亨《素堂遺集》卷四吳日躋《光給諫含萬先生傳》),這并不等于他想要到大順政權里去做官任職。特別是光時亨的家鄉(xiāng)在我們安徽桐城,當時這里還是大明的天下,而大順和大明究竟誰勝誰負,情勢并不明朗;至少明朝依賴江南的殘山剩水還足以與大順抗衡,兩朝劃江分治,完全是一種可以預想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他若是出任大順的“偽職”,必然會給家鄉(xiāng)的親人帶來很大麻煩(案馮夢龍《甲申紀事》卷二、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四等謂光時亨在北京城中曾寄書其子,云“我已受恩大順,汝等可改姓走肖,仍當勉力詩書,以無負南朝科第”,在當時情況下,這似乎過于離奇,恐怕是污釁者肆意造謠)。

在面見李自成之后,光時亨一定感到他沒有辦法再委曲求全了,前面已經(jīng)無路可走,即光氏所說實在“義不受辱”,只能以一死來解除對子孫的連累。于是,就發(fā)生了三月二十六日的投河自殺事件。自殺雖然未遂,但給身體造成了比較嚴重的傷害。光氏在臥病一個多月之后,“以四月廿四日竄匿西山,于二十六日登舟張家灣”,即乘船沿大運河南下(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

當時南北各地都動蕩不安,經(jīng)歷這么一番磨難之后,光時亨未必還想再到大明王朝去做官,不過返回家鄉(xiāng)與親人團聚而已。就在他南下的途中,清兵入關,李自成敗退。光氏云“抵濟寧即聞南中蜚語”,這當然是指風傳他降賊做官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他“非不可行遁”,也就是潛逃隱匿,但卻“欲明心跡,亟圖南歸”,從而在宿遷被南明逮捕(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并最終遭到懲處。

《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北歸自討檄》


在我看來,光時亨沒有畏罪遁逃的原因,是弘光帝為籠絡人才,于即位詔書中宣布“在京各衛(wèi),陷賊各官,有能反邪歸正者,寬其前罪”(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六)。光氏自言他在南下途中,“舟抵張秋,捧詔悲泣”(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北歸自討檄》),講的就是讀到弘光帝即位詔書時喜出望外的心境。對照自己實際上“未嘗一登偽吏之堂,居其職,任其事”的情況(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自然而然地也就放松了警惕,還想在政治上一展身手,光氏“竊謂新朝寬政如此,設身不即隕,必當再矢捐縻”(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北歸自討檄》),講的就是這樣的思量;再看他自白“伏讀恩詔開陷賊反正之條”,感到“欣逢圣際,何忍自阻向隅”云云(光時亨《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辨疏》),具可證拙意不誣。遺憾地是,他太大意了,也太熱衷了,以致忽略了自己得罪過的那些仇家,特別是“逆案”中人阮大鋮。

這就是光時亨的悲劇所在,這也就是光時亨在大明王朝滅亡之際的遭遇。盡管光氏后人編纂這部《素堂遺集》并要把它傳留后世,在很大程度上是想要洗刷光時亨降附李自成并遭南明懲處的這段很不光彩的歷史,但我解讀相關紀事,只能得出如上結論——盡管這有些對不起各位安徽的朋友。

看我得出這樣的結論,稍微了解一些光時亨案的朋友或許會問:假若果真如此,那么為什么后來唐王朱聿鍵在福州建立的隆武政權還會給光時亨平反呢?這主要是因為馬士英、阮大鋮輩在弘光時期刻意與東林黨徒作對的舉止招致東林一派的強烈反感。閱讀保留在這部《素堂遺集》中的方士亮撰《訟冤疏》,稍加斟酌,就可以看出,這篇《訟冤疏》正是隆武時期代光時亨子廷瑞寫給隆武政權的伸冤材料,而在這當中我們看到,方士亮雖百般回護光時亨,但卻沒有舉述任何具體的證據(jù)來開脫光時亨“從賊”的罪責,只是一昧強調馬士英、阮大鋮等人是“以諫遷殺時亨,而時亨之無偽仕已可決矣”,并沒有在降附“闖賊”的具體行徑上為光時亨爭辯一詞。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隆武政權當時系由黃道周柄政,而指斥楊嗣昌附閹誤國,是黃道周在崇禎時期與閹黨斗爭的一大關節(jié)(別詳拙稿《記南明刻本〈西草秋思〉——并發(fā)黃道周彈劾楊嗣昌事件之覆》,收入拙著《讀書與藏書之間》)。為此,方士亮在給光時亨“訟冤”的《訟冤疏》中特地提及光時亨曾“以練餉故批根引繩,追詆楊嗣昌,甚快”,這自然很容易引起黃道周的共鳴(光時亨《素堂遺集》卷四方士亮《訟冤疏》)。

總之,隆武政權給光時亨的平反昭雪,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黨爭的產物,并不能從實質意義上洗刷光時亨降附李自成的“污名”。須知弘光政權裁定光時亨“從賊”的罪名,具體是由刑部尚書解學龍操作的(《明史》卷二七五《解學龍傳》),而解氏正是與黃道周站在一起,同閹黨并肩抗爭的摯友,假若光時亨“從賊”之罪純屬栽贓陷害,解學龍必然全力抗爭,而他沒有這樣做,就已清楚說明了當時的實際情況。我們看談遷在《國榷》中記述馬士英、阮大鋮懲處光時亨事,謂其意雖私而事卻公(談遷《國榷》卷一〇二崇禎十七年六月丁卯),就可以說明所謂“公論”并不否認光時亨“從賊”一事。

好了,各位朋友們,看來一個人要想留下所期望的歷史,還得自己人來寫。試看為光時亨寫出《野史辯誣》的左光先,還有撰寫《書光給諫軼事》的戴名世,在《桐城耆舊傳》中為光時亨立傳的馬其昶,他們都是光氏的桐城小老鄉(xiāng),也就都把光時亨為自己辯白的說法寫成了真實發(fā)生的歷史。可在另一方面,盡管光家人期望把這種自己人寫的史傳留作“真實”的歷史,可稍習社會習俗者很容易看出,不過“鄉(xiāng)曲之見”而已(葉昌熾《緣督廬日記抄》卷三)。

當然,上面我講的這些內容,也只是我個人的一孔之見。光時亨究竟是怎樣一個人,并不能由我說了算。我只是一個很普通的書呆子,看法是對是錯,其實都無關緊要,希望大家能夠原諒我的鹵莽。在這里,我真誠地希望我向大家介紹的這部《素堂遺集》,對大家認識光時亨其人其事能夠有所幫助。

最后,謝謝大家,衷心感謝安徽大學的各位朋友。

2022年7月14日晨草稿

2022年9月14日晚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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