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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五行志》是一篇未完成的文章

據(jù)史書記載,班固撰寫《漢書》時,有兩部分內容沒有寫完,即八《表》與《天文志》,他死后由班昭等人接續(xù)完成。

據(jù)史書記載,班固撰寫《漢書》時,有兩部分內容沒有寫完,即八《表》與《天文志》,他死后由班昭等人接續(xù)完成。由此想到,此處稱八《表》與《天文志》未完成,是因為在班固的《漢書》書稿中,它們有篇章目錄而無內容,所以有后人補寫完成。但是我在研讀《漢書》時發(fā)現(xiàn),這種“有目錄無內容”的現(xiàn)象,不但是在“章”的目錄中出現(xiàn),在下一層目錄即“節(jié)”中,也有類似的情況存在。比如在《漢書·五行志》的章目之下,班固總共列出六十九個問題的目錄,或稱例目,但在下面的正文中,班固只寫出四十二個問題,可以稱為“實目”;還有二十七個例目沒有給出內容,也可以稱為“空目”。此類情況的產(chǎn)生,原因何在呢?它們是否與班固的八《表》與《天文志》一樣沒寫完,還是班固有意而為之?它們是否沒有被后人發(fā)現(xiàn),因此也未續(xù)寫;還是后人發(fā)現(xiàn)了,但無力續(xù)寫或不屑續(xù)寫?

說明此事之前,先做一個相關知識背景的鋪墊,然后再列出班固《漢書·五行志》已寫的與未寫的目錄,最后簡述一下《漢書·五行志》未完善的三件事情。

《漢書》書影


《漢書》的兩個來源

班固撰寫《漢書·五行志》,他的思路大體有兩個來源:一是在總體上,《漢書》對《史記》的續(xù)寫;再一是在個體上,班固以《洪范五行傳》為綱目,創(chuàng)建《漢書·五行志》的體例。此中《洪范五行傳》已失傳,撰著者眾說不一,有說是伏生所作,有說是夏侯始昌所作,也有說是劉向劉歆父子所作(《書經(jīng)·洪范注》《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廿二史剳記·漢儒言災異》)。本文按下此事不表?,F(xiàn)將前述兩個來源問題分論如下:

一、從《史記》說起

先說司馬遷撰著《史記》,只寫到漢武帝時期,太初年之后缺而不錄。漢代學者劉向、劉歆、馮商、衛(wèi)衡、揚雄、史岑、梁審、肆仁、晉馮、段肅、金丹、馮衍、韋融、蕭奮、劉詢等都曾經(jīng)綴集時事,續(xù)補《史記》。班固的父親班彪認為,這些著作水平不高,不足以踵繼前史。于是班彪采集舊事,旁貫異文,作《史記后傳》百余篇,或稱數(shù)十篇、六十五篇(《論衡·超奇篇》《后漢書·班彪傳》《史通·古今正史篇》)。此著作已失傳。班彪死后,年僅二十二歲的班固動手整理父親的遺稿,決心繼承父業(yè),完成這部接續(xù)之作。工作之初,即有人上書漢明帝,稱班固“私作國史”,為此班固被捕入獄,書稿也被全部查抄。后經(jīng)班固弟弟班超上書漢明帝說明情況,班固才得以解脫,又被漢明帝召為蘭臺令史,奉詔接續(xù)完成班彪的著作,即后來的《漢書》。班固六十一歲時,因竇憲案入獄身死。此時《漢書》中八《表》與《天文志》尚未完成。后來漢和帝命班固妹妹班昭續(xù)寫《漢書》。班昭完成八《表》后去世,班昭門生馬續(xù)接手完成《天文志》,最終構成《漢書》一百篇傳世。

再說《史記》與《漢書》在內容上的傳承。司馬遷創(chuàng)立一家之言,所撰《史記》中有紀、傳、世家、表等篇章。對未盡之言,司馬遷又建立了八書《禮書》《歷書》《樂書》《律書》《天官書》《封禪書》《河渠書》《平準書》加以補充。班固撰《漢書》,大體上遵循司馬遷《史記》的體例,但在章目上有所改動,如取消“世家”一項,改八書為十志《律歷志》《禮樂志》《刑法志》《食貨志》《郊祀志》《天文志》《五行志》《地理志》《溝洫志》《藝文志》。南朝沈約說:“司馬遷制一家之言,始區(qū)別名題,至乎禮儀刑政,有所不盡,乃于紀傳之外,創(chuàng)立八書,片文只事,鴻纖備舉。班氏因之,靡違前式,網(wǎng)羅一代,條流遂廣。”(《宋書·五行志》總序)唐劉知幾也說:“及班、馬著史,別裁書志。考其所記,多效《禮經(jīng)》。且紀傳之外,有所不盡,只事片文,于斯備錄。語其通博,信作者之淵海也?!保ā妒吠ā尽罚?/p>

十志與八書是有接續(xù)的,清代趙翼《廿二史劄記》言,班固著《律歷志》本于《律書》《歷書》,《禮樂志》本于《禮書》《樂書》,《食貨志》本于《平準書》,《郊祀志》本于《封禪書》,《天文志》本于《天官書》,《溝洫志》本于《河渠書》。只有《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藝文志》四部志書是班固自己創(chuàng)立的。其實此說也不準確,仔細核對可見,班固《漢書·五行志》中的部分內容,如“五行沴天”云云,即有出于司馬遷《史記·天官書》的文字,此事后文還會專題談到。

二、例目的形成

班固《漢書·五行志》的思想來源,主要以五行與五事的關系為基礎,即所謂“五數(shù)配列”,如漢代孔安國說:“貌屬木,言屬金,視屬火,聽屬水,思屬土。”(《書經(jīng)·洪范》正義)但班固的學說并沒有停滯于此,他在《漢書·五行志》開篇即寫道:“漢興,承秦滅學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宣、元之后,劉向治《穀梁春秋》,數(shù)其禍福,傳以《洪范》,與仲舒錯。至向子歆治《左氏傳》,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傳》,又頗不同。是以?仲舒,別向、歆,傳載眭孟、夏侯勝、京房、谷永、李尋之徒所陳行事,訖于王莽,舉十二世,以傅《春秋》,著于篇?!保ā稘h書·五行志》序)文中從內容到論說,涉及的漢代主要人物都列出來了。再說序文中提到的《洪范五行傳》,它是以“五行配列”為基礎,創(chuàng)立了“六數(shù)配列”的架構,而班固將它們的內容直接引入《漢書·五行志》。

首先對“五行災異”,班固每一節(jié)內容均以“傳曰”開篇。所謂“傳曰”,就是《洪范五行傳》記載。請看:

(一)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jié),奪民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p>

(二)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為妻,則火不炎上?!?/p>

(三)傳曰:“治宮室,飾臺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p>

(四)傳曰:“好戰(zhàn)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p>

(五)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p>

其次對“六事災異”,班固《漢書·五行志》每一節(jié)內容依然以“傳曰”即《洪范五行傳》開篇,他寫道:

(一)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恒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p>

(二)傳曰:“言之不從,是謂不艾,厥咎僭,厥罰恒陽,厥極憂。時則有詩妖,時則有介蟲之孽,時則有犬禍。時則有口舌之痾,時則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p>

(三)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悊,厥咎舒,厥罰恒奧,厥極疾。時則有草妖,時則有蠃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痾,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四)傳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恒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p>

(五)傳曰:“思心之不?,是謂不圣,厥咎霿,厥罰恒風,厥極兇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p>

(六)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咎眊,厥罰恒陰,厥極弱。時則有射妖,時則有龍蛇之孽,時則有馬禍,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p>

實目與空目

班固正是按照《洪范五行傳》的分類法,再以每一類現(xiàn)象中提到的例目為基礎,建立了《漢書·五行志》的文章目錄。但是對于這些題目,班固并未一視同仁,他在正文中有些寫了內容,有些沒寫內容。再進一步,后史《五行志》有些寫了內容,有些幾千年無人續(xù)寫,只是在歷代正史篇章的目錄上掛著,或被一些史官悄悄刪除。本文略記如下:

一、總例目

上面“傳曰”中提到的內容,即《洪范五行傳》中給出的問題目錄,包括五行與六事,大體整理一下,共有六十九項,即:

木不曲直(貌之不恭),不肅,狂咎,恒雨,極惡,服妖,鼠妖,龜孽,雞禍,鼻痾,下體生上之痾,鱗蟲之孽,青生青祥,金沴木。金不從革(言之不從),不艾,僭咎,恒陽,極憂,詩妖,介蟲之孽,犬禍,口舌之痾,白眚白祥,木沴金,毛蟲之孽?;鸩谎咨希ㄒ曋幻鳎?,不悊,舒咎,恒奧,極疾,草妖,臝蟲之孽,羽蟲之孽,羊禍,目痾,赤眚赤祥,水沴火。稼穡不成(思心之不?),不圣,霿咎,恒風,極兇短折,脂夜之妖,華孽,牛禍,心腹之痾,黃眚黃祥,金木水火沴土。水不潤下(聽之不聰),不謀,急咎,恒寒,極貧,鼓妖,魚孽,豕禍,耳痾,黑眚黑祥,火沴水。(皇之不極),不建,眊咎,恒陰,極弱,射妖,龍蛇之孽,馬禍,下人伐上之痾,日月亂行、星辰逆行(五行沴天)。

按:對這個例目表,有四點說明:一是貌之不恭、言之不從、視之不明、思心之不?、聽之不聰、皇之不極,它們是例目的分類題目,不是具體的例目;二是有些例目不在“傳曰”之中,而是班固加入的,如“鼠妖”一項,直到《新唐書》才被史官正式列入目錄。三是還有些例目是《洪范五行傳》并未列出,而劉歆提出異議,被班固記錄在《漢書·五行志》中,如鱗蟲之孽、鼻痾、毛蟲之孽、羽蟲之孽。四是例目“日月亂行、星辰逆行”,本應該稱為“金木水火土沴天”,即五行沴天,但班固說:“凡君道傷者病天氣,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亂行,星辰逆行’者,為若下不敢沴天,猶《春秋》曰‘王師敗績于貿戎’,不言敗之者,以自敗為文,尊尊之意也?!保ā稘h書·五行志》)司馬彪也說:“皇,君也。極,中也。眊,不明也。說云:‘此沴天也。不言沴天者,至尊之辭也?!洞呵铩贰鯉煍】儭宰詳槲??!保ā逗鬂h書·五行志》)故有此稱謂。

二、實目

在六十九個例目中,班固《漢書·五行志》一共寫了四十二項內容,即:

木不曲直(貌之不恭),狂咎,恒雨,服妖,雞禍,鼠妖,金沴木。金不從革(言之不從),恒陽,僭咎,詩妖,犬禍,白眚白祥,木沴金,毛蟲之孽?;鸩谎咨希ㄒ曋幻鳎?,恒奧,草妖,羊禍,赤眚赤祥,羽蟲之孽。稼穡不成(思心之不?),恒風,脂夜之妖,臝蟲之孽,牛禍,心腹之痾,黃眚黃祥,金木水火沴土。水不潤下(聽之不聰),恒寒,鼓妖,介蟲之孽,魚孽,豕禍,火沴水。(皇之不極),恒陰,射妖,龍蛇之孽,馬禍,下人伐上之痾,日月亂行、星辰逆行(五行沴天)。

三、空目

還有一些例目,班固《漢書·五行志》列出來了題目,并且做了定義和解釋,但正文之中卻沒有內容,使之成為空目,共有二十七項。此類空目又可以分為真假兩種情況:

(一)所謂“假空目”,班固《漢書·五行志》只有題目沒寫內容,后史卻開始寫內容。歸納一下有七項:龜孽:《晉書·五行志》《宋書·五行志》開始有內容記載;下體生上之痾:《魏書·靈征志上》開始有內容記載;青生青祥:《后漢書·五行志》開始有內容記載;水沴火:《新唐書·五行志》開始有內容記載;黑眚黑祥:《晉書·五行志》《宋書·五行志》開始有內容記載;霿咎:《魏書·靈征志上》開始有內容記載;華孽:《隋書·五行志》開始有內容記載。

(二)所謂“真空目”,班固沒寫內容,后史也沒寫內容。歸納一下有二十項空目:不肅,極惡,鼻痾,鱗蟲之孽,不艾,極憂,口舌之痾,不悊,舒咎,極疾,目痾,不謀,急咎,極貧,耳痾,不圣,極兇短折,不建,眊咎,極弱。

(三)值得注意,對《漢書·五行志》中的二十七個空目,班固并不是隨意記載的,他在序文中都給出了界說——

不肅:“貌之不恭,是謂不肅”。肅,敬也。內曰恭,外曰敬。

極惡:水傷百谷,衣食不足,則奸軌并作,故其極惡也。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惡,亦是也。

龜孽:寒氣動,故有魚孽。雨以龜為孽,龜能陸處,非極陰也;魚去水而死,極陰之孽也。

鱗蟲之孽、鼻痾:劉歆《貌傳》曰有鱗蟲之孽,羊禍,鼻痾。說以為于天文東方辰為龍星,故為鱗蟲;于《易》《兌》為羊,木為金所病,故致羊禍,與常雨同應。

下體生上之痾:上失威儀,則下有強臣害君上者,故有下體生于上之痾。

青生青祥: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

不艾:“言之不從”,從,順也。是謂不乂,乂,治也。

極憂:旱傷百谷,則有寇難,上下俱憂,故其極憂也。

口舌之痾:及人,則多病口喉咳者,故有口舌痾。

不悊:“視之不明,是謂不悊”,悊,知也。

舒咎: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則不能知善惡,親近習,長同類,亡功者受賞,有罪者不殺,百官廢亂,失在舒緩,故其咎舒也。

極疾:奧則冬溫,春夏不和,傷病民人,故極疾也。

目痾:及人,則多病目者,故有目痾。

水沴火:凡視傷者病火氣,火氣傷則水沴之。

不謀:“聽之不聰,是謂不謀”,言上偏聽不聰,下情隔塞,則不能謀慮利害。

急咎:失在嚴急,故其咎急也。

極貧:寒則不生百谷,上下俱貧,故其極貧也。

耳痾:及人,則多病耳者,故有耳痾。

黑眚黑祥: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

不圣:“思心之不?,是謂不圣?!彼夹恼?,心思慮也;容,寬也??鬃釉唬骸熬由喜粚?,吾何以觀之哉!”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圣位。

霿咎:貌言視聽,以心為主,四者皆失,則區(qū)霿無識,故其咎霿也。

華孽:風氣盛,至秋冬木復華,故有華孽。

極兇短折:常風傷物,故其極兇短折也。傷人曰兇,禽獸曰短,屮木曰折。一曰,兇,夭也;兄喪弟曰短,父喪子曰折。

不建:“皇之不極,是謂不建”,皇,君也。極,中;建,立也。

眊咎:人君貌言視聽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則不能立萬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

極弱:《易》曰“亢龍有悔,貴而亡位,高而亡民,賢人在下位而亡輔”,如此,則君有南面之尊,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極弱也。盛陽動進輕疾。

班固


其他的未完善之處

通過列舉許多未完成的例目,證明《漢書·五行志》未寫完或曰未完善,已經(jīng)比較充分了。六十九個題目有二十七個沒寫,還能說此文寫完了么?其實事情不僅于此,還有一些問題的存在,也可以作為班固文章未能完善的附證。

一、狂咎與僭咎

一般說來,班固在《漢書·五行志》中記述一件事情時,總有兩個要素需要遵循:一是在時間上,例說大多要從春秋時期講起,一直接續(xù)到漢代。二是每一段例說之中,都要加上漢代儒生如董仲舒、劉向、京房、劉歆等人的界說或評論。列舉一段《漢書·五行志》“木不曲直”的例說:“《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劉歆以為上陽施不下通,下陰施不上達,故雨,而木為之冰,雰氣寒,木不曲直也。劉向以為冰者陰之盛而水滯者也,木者少陽,貴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將有害,則陰氣脅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時,叔孫喬如出奔,公子偃誅死。一曰,時晉執(zhí)季孫行父,又執(zhí)公,此執(zhí)辱之異?;蛟?,今之長老名木冰為木介。介者,甲。甲,兵象也。是歲晉有鄢陵之戰(zhàn),楚王傷目而敗。屬常雨也?!?/p>

遍覽班固撰寫的例目,也有不遵循此規(guī)則的例說存在。當然它們不是偶然不遵循規(guī)則,而是整個一節(jié)的內容都是從別的典籍中抄過來的,每段之后也沒有漢儒的點評。比如,在“狂咎”的題目之下,一共列出了十四段例說;還有在“僭咎”的題目之下,一共列出了九段例說,它們幾乎全部抄自《春秋左傳》《國語》等著作,文字相差不多,而且未加漢儒的解說。尤其是班固在《漢書·五行志》例目中列出六咎:狂咎,僭咎,舒咎,急咎,霿咎,眊咎,他只寫了前面兩項,后面的四項干脆沒寫,成為空目??梢哉f,它們更像是一些未完的資料堆積,班固在撰寫這些內容時,還沒來得及寫完其中的范例。本文略附二例,將《漢書》與《左傳》《國語》相對應的內容比照如下,情況不言自明:

《漢書·五行志》貌之不恭狂咎:成公十三年,晉侯使郤錡乞師于魯,將事不敬。孟獻子曰:“郤氏其亡乎!禮,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郤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wèi),而惰棄君命也,不亡何為!”十七年,郤氏亡。

《春秋左傳》成公:十三年春,晉侯使郤錡來乞師,將事不敬。孟獻子曰:“郤氏其亡乎!禮,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郤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wèi),而惰,棄君命也。不亡何為?”

《漢書·五行志》言之不從僭咎:史記周單襄公與晉郤锜、郤犨、郤至、齊國佐語,告魯成公曰:“晉將有亂,三郤其當之乎!夫郤氏,晉之寵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懼矣。高位實疾顛,厚味實臘毒。今郤伯之語犯,叔迂,季伐。犯則陵人,迂則誣人,伐則掩人。有是寵也,而益之以三怨,其誰能忍之!雖齊國之亦將與焉。立于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唯善人能受盡言,齊其有乎?”十七年,晉殺三郤。十八年,齊殺國佐。凡此屬,皆言不從之咎云。

《國語·周語下》:單子曰:“君何患焉!晉將有亂,其君與三郤其當之乎!”……“夫郤氏,晉之寵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懼矣。高位寔疾顛,厚味寔臘毒。今郤伯之語犯,叔迂,季伐,犯則陵人,迂則誣人,伐則掩人。有是寵也,而益之以三怨,其誰能忍之!雖齊國子亦將與焉。立于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唯善人能受盡言,齊其有乎?”

二、五行沴天

班固《漢書·五行志》的寫作重點,是在談論關于“地”的事情。但是以天人感應為依據(jù),班固又寫了“五行沴天”一節(jié),其中包括日蝕、月蝕、彗星、日暈、天鼓、星隕、云氣、雷電、蝦虹、辟歷、夜明等內容。它們中的許多記載出自《史記·天官書》,也是史學界的一個奇景。因為就八書與十志而言,一般認為《五行志》是班固的獨創(chuàng),在《史記》中沒有對應項,沒想到“五行沴天”與《天官書》的關聯(lián)。如日食一項,《史記·天官書》有記:“太史公推古天變,未有可考于今者。蓋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間,日蝕三十六?!薄稘h書·五行志》也有日食的記載,并且從春秋時期一直記到前漢時期,一項不落,如實敘錄:“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斗Y梁》以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蹲笫稀芬詾樗肥?,二日十八,晦一,不書日者二。……凡漢著紀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p>

此后《后漢書·五行志》《宋書·五行志》遵循班固寫法,記有“五行沴天”一節(jié)。而唐代修《晉書·五行志》時,照抄《宋書·五行志》的內容,唯獨將“五行沴天”一節(jié)刪除?!段簳れ`征志上》的主體框架,遵循班固《漢書·五行志》的體例撰寫,但沒有將“五行沴天”的內容納入其中,而是單獨設立《天象志》,將“薄蝕彗孛”的內容,從《五行志》中剝離出來,歸入《天象志》。對于這一點,《魏書·天象志》序文說得很清楚:“班史以日暈五星之屬列《天文志》,薄蝕彗孛之比入《五行說》。七曜一也,而分為二《志》,故陸機云學者所疑也。今以在天諸異咸入天象,其應征符合,隨而條載,無所顯驗則闕之云?!逼溆嘀T史均刪去“五行沴天”一節(jié),僅保留隕石、虹蜺、云等天象,記錄在《五行志》的其他門類中。

三、劉向劉歆父子的爭論

班固撰寫《漢書·五行志》時,面對千變萬化的自然現(xiàn)象,推占十分復雜,異議之處極多,其中尤以劉向、劉歆的觀點最有影響。正如班固說:“宣、元之后,劉向治《穀梁春秋》,數(shù)其禍福,傳以《洪范》,與仲舒錯。至向子歆治《左氏傳》,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傳》,又頗不同?!保ā稘h書·五行志》序)唐代劉知幾也說到此事:“而班固就加纂次,曾靡銓擇,因以五行編而為志,不亦惑乎?且每有敘一災,推一怪,董、京之說,前后相反;向、歆之解,父子不同。遂乃雙載其文,兩存厥理。言無準的,事益煩費,豈所謂撮其機要,收彼菁華者乎?”(《史通·書志》)宋歐陽修更是寫道:“文語曰:‘迅雷風烈必變。’蓋君子之畏天也,見物有反常而為變者,失其本性,則思其有以致而為之戒懼,雖微不敢忽而已。至為災異之學者不然,莫不指事以為應。及其難合,則旁引曲取而遷就其說。蓋自漢儒董仲舒、劉向與其子歆之徒,皆以《春秋》《洪范》為學,而失圣人之本意。至其不通也,父子之言自相戾。可勝嘆哉!”(《新唐書·五行志》總序)

有趣的是班固在難作判斷的情況下,竟然將劉向、劉歆父子的爭論文字原樣記錄在案,于正史而言更是奇觀了。本文略記如下:

(一)大水與大雨:《漢書·五行志》貌之不恭恒雨,其例目之前寫道:“庶征之恒雨,劉歆以為春秋大雨也,劉向以為大水?!痹谖逍袨漠惖慕缍ㄖ?,大雨屬于貌之不恭,大水屬于聽之不聰,二者指向與意義不同。

(二)龜孽與鱗蟲之孽:《漢書·五行志》貌之不恭序文中,班固引《洪范五行傳》界定:“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恒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眲㈧дJ為不對,應該將龜孽換為鱗蟲之孽,雞禍換為羊禍,下體生上之痾換為鼻痾云云。即:“劉歆《貌傳》曰有鱗蟲之孽,羊禍,鼻痾。說以為于天文東方辰為龍星,故為鱗蟲;于《易》《兌》為羊,木為金所病,故致羊禍,與常雨同應。此說非是?!睂Υ?,班固未接納劉歆的意見,依然按照《洪范五行傳》中的例目撰寫。

(三)介蟲之孽與毛蟲之孽:班固《漢書·五行志》言之不從序文中,《洪范五行傳》界定:“言之不從,是謂不艾,厥咎僭,厥罰恒陽,厥極憂。時則有詩妖,時則有介蟲之孽,時則有犬禍。時則有口舌之痾,時則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劉歆《言傳》認為不對,應該將介蟲之孽換為毛蟲之孽云云。即“劉歆《言傳》曰時有毛蟲之孽,說以為于天文西方參為虎星,故為毛蟲”。對此,班固遵從了劉歆的意見。其后諸史在言之不從目下,均記毛蟲之孽,不記介蟲之孽;只有《元史·五行志》,它不但記毛蟲之孽,依然將介蟲之孽收入言之不從目下,成為“史上唯一”。

(四)裸蟲之孽與羽蟲之孽:班固《漢書·五行志》視之不明序文中,《洪范五行傳》界定:“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悊,厥咎舒,厥罰恒奧,厥極疾。時則有草妖,時則有蠃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痾,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眲㈧дJ為不對:“劉歆視傳曰有羽蟲之孽,雞禍。說以為于天文南方喙為鳥星,故為羽蟲;禍亦從羽,故為雞;雞于《易》自在《巽》。說非是。”他是說,應該將臝蟲之孽換為羽蟲之孽,對此,班固遵從了劉歆的意見。劉歆還認為,應該將羊禍換為雞禍。對此,班固沒有接受劉歆的觀點。

(五)魚孽與介蟲之孽:《漢書·五行志》聽之不聰序文中,《洪范五行傳》界定:“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恒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眲㈧дJ為:“劉歆《聽傳》曰有介蟲孽也,庶征之恒寒?!瓌㈧б詾榇笥暄拔串斢暄┒暄?,及大雨雹,隕霜殺叔草,皆常寒之罰也。”在這里,劉歆以為,大雨雪、大雨雹應該歸于聽之不聰名下;劉向認為它們屬于恒雨,應該歸于貌之不恭名下。還有,劉歆認為應該將魚孽換為介蟲之孽,對此,班固將魚孽與介蟲之孽均列于此。此事在《后漢書》《晉書》《宋書》序文中均有記載。

(六)華孽與臝蟲之孽:班固《漢書·五行志》思心之不睿序文中,《洪范五行傳》界定:“思心之不?,是謂不圣,厥咎霿,厥罰恒風,厥極兇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眲㈧дJ為:“劉歆《思心傳》曰時則有臝蟲之孽,謂螟螣之屬也。庶征之常風,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他是說,應該將華孽換為臝蟲之孽,對此,班固將華孽與臝蟲之孽二者均列于此。

(七)下人伐上之痾與下體生上之痾:班固《漢書·五行志》皇之不極序文中,《洪范五行傳》界定:“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咎眊,厥罰恒陰,厥極弱。時則有射妖,時則有龍蛇之孽,時則有馬禍,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眲㈧дJ為:“劉歆《皇極傳》曰,有下體生上之痾。說以為下人伐上,天誅已成,不得復為痾云?;蕵O之常陰,劉向以為,《春秋》亡其應。一曰,久陰不雨是也。劉歆以為,自屬常陰?!彼钦f,應該將下人伐上之痾換為下體生上之痾,對此,班固沒有接受劉歆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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