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關于變化的書。我們所說的中世紀(medieval period或middle ages)從公元500年到公元1500年延續(xù)了1000年;而作為本書主題的歐洲,在這一時期結束時與剛開始相比已經(jīng)大不相同了。羅馬帝國主宰著這段時期的開始,它統(tǒng)一了半個歐洲,卻與另一半涇渭分明;而在1000年后,歐洲則形成了延續(xù)至今的復雜形態(tài),現(xiàn)在大多數(shù)的獨立國家都曾經(jīng)以某種形式出現(xiàn)在那個時期。本書的目的就是要展現(xiàn)這些變化還有其他諸多變化是如何發(fā)生的,以及它們究竟有多么重要。但是,本書并不聚焦于結果。許多中世紀研究者都全神貫注于那些“民族”國家的起源,或者其他被他們視為具有“現(xiàn)代性”的方面,對于他們來說,正是這些結果為那個時期賦予了意義。而在我看來,這卻是大錯特錯。歷史并非目的論的:也就是說,歷史的發(fā)展并非“去往”,而是“來自”。此外,對我而言,充滿勃勃生機的中世紀時期本身就非常有趣,沒有必要以任何后來的發(fā)展為其正名。我希望本書能夠清晰地呈現(xiàn)這種旨趣。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中世紀歐洲歷史是紛亂事件的簡單堆積,仿佛除了作為某個隨機選擇的1000年的一部分之外,就完全沒有結構可言。事實遠非如此。中世紀有一些清晰標志著變革的時刻,也正是這些節(jié)點塑造了這個時期。5世紀時羅馬帝國在西部的覆滅,7世紀時帝國東部在面對伊斯蘭教興起時遭遇的危機,8世紀后期到9世紀時加洛林實驗在政府大規(guī)模道德化方面的強大,10世紀時(特別是在這一時期)基督教在北歐和東歐的擴展,11世紀時政治權力在歐洲西部的迅速分權化,10—13世紀時的人口和經(jīng)濟增長,12和13世紀時政治和宗教權力在歐洲西部的重建與同時期拜占庭帝國的衰落,14世紀時的黑死病和國家結構的發(fā)展,以及14世紀后期和15世紀時更廣泛大眾對公共領域參與的出現(xiàn)——這些是我眼中的重要變革時刻,它們在本書中都各自有著對應章節(jié)。將所有這些轉(zhuǎn)折點聯(lián)系在一起的是一組結構性的發(fā)展,其中包括:公共權力概念的消逝和再發(fā)明;政治體系的資源平衡從依靠稅收轉(zhuǎn)向土地占有然后再度變回依靠稅收;政治文化上使用文字書寫導致的充滿變化性的影響;以及中世紀后半葉時,改變了統(tǒng)治者及其統(tǒng)治的民眾彼此相處方式的,地方權力和地方認同正式化和邊界化程度的提高。這些也會成為本書的核心內(nèi)容。以本書的篇幅,自然無法深入探究社會和文化的微觀歷史,也無法詳盡敘述各個國家的歷史事件。本書是對中世紀的一種闡釋,而非一本教科書式的敘述—在后一方面反正已經(jīng)有許多優(yōu)秀的作品了,也無需我再去寫這樣一本書。當然,我在每一章中都對政治活動進行了簡要概述,從而為我的論點提供歷史背景,這將尤其有助于那些初涉中世紀領域的讀者。但是,我的目的是要專注于那些變革時刻及總體結構,從而展現(xiàn)出在我眼中最具有中世紀特征且能讓這個時代顯得有趣的事件;而這些時刻和結構也是后文內(nèi)容的基礎支撐。
我這份變革時刻的列表所體現(xiàn)出的故事線索,也與其他很多歐洲中世紀敘述中或明確或暗示的有所不同。一種直到今天也依然十分常見的敘事是,歐洲從衰落(盡管有“格里高利改革”)、愚昧(盡管有“12世紀文藝復興”)、貧困[盡管有佛蘭德(Flanders)的紡織業(yè)和威尼斯(Venice)的航運業(yè)]和政治孱弱[盡管有英格蘭的亨利二世(Henry Ⅱ)和愛德華一世(Edward Ⅰ)、法蘭西的腓力二世(Philippe Ⅱ)和路易九世(Louis Ⅸ)、卡斯蒂利亞的阿方索六世(Alfonso Ⅵ)和費爾南多三世(Fernando Ⅲ)的(民族)國家建設]中走出,在有著十字軍、騎士精神、哥特式主教座堂、教宗君主制、巴黎大學和香檳(Champagne)集市的12—13世紀“中世紀盛期”達到鼎盛;與之相對,1350 年之后則被視為一個有著瘟疫、戰(zhàn)爭、分裂和文化不安的“衰落”時期,直到人文主義和激進的教會改革出現(xiàn)才再次解決這些問題。這種敘述將不會在本書中出現(xiàn),因為它歪曲了中世紀晚期的面貌,并將中世紀早期和拜占庭完全排除在外;此外,其中包含了太多渴望將中世紀時期(至少在1050年之后)視為現(xiàn)代性“真正的”一部分而創(chuàng)造出的產(chǎn)物,而這正是我在上文已經(jīng)批判過的。這種敘述還隱秘地繼承了人們長久以來對歷史的期望:它要提供道德教訓、值得贊美的時代、英雄與惡人。歷史學家們說他們已經(jīng)超脫了這一點,但事實卻時常并非如此。
對很多人來說,中世紀這一時期的道德屬性就源于“中世紀的”(medieval)這個詞本身。這個詞有一段非常奇怪的歷史。它在最開始時就具有負面意義,并且現(xiàn)在也常常如此。從羅馬共和國以來,人們就常常稱自己的時代為“現(xiàn)代的”——拉丁文里的moderni—而將他們祖先的時代稱為“古代的”(antiqui)。然而在14、15世紀的時候, 少數(shù)被我們稱為人文主義者(humanist)的知識分子開始將“古代的”這個詞嚴格地限定于羅馬帝國時期及更早以前的古典作家身上,他們將這些人視為自己真正的祖先,而那些所謂在這1000 年間稍遜一籌的作家則被“貶”入了自17世紀起逐漸被稱為“中世紀”(medium aevum,因此有了medieval 一詞)的時期。這種用法首先在19世紀被接受,隨后又傳播到了各個領域:“中世紀的”政府、經(jīng)濟、教會等,進而與同樣是在19世紀時被視為“現(xiàn)代”歷史開端的文藝復興這一概念相對。因此,中世紀時期可以被視為一種偶然的發(fā)明,是少數(shù)幾個學者對未來設下的大膽把戲。但是,隨著這個概念“現(xiàn)代性”的層累疊加,成了一個深刻的形象。
隨著19世紀80年代以來歷史寫作變得更加專業(yè)化,以及斷代史研究的發(fā)展,中世紀的過去也開始贏得更為正面的形象。其中一部分帶有些許防御性質(zhì),比如學者們就宣稱中世紀在不同的世紀里也有屬于其自身的“文藝復興”—比如“12世紀文藝復興”或者“加洛林文藝復興”—這或許能使它們所屬的這個時期在輕蔑的現(xiàn)代人那里獲得合法性。另一部分則非常熱誠,有時還很狂熱,比如天主教歷史學家們頌揚中世紀的宗教虔誠,民族主義史學家把重點放在了他們自己的國家那始終來源于中世紀的總是優(yōu)越的身份。距今時代遙遠而且在許多領域文獻匱乏的中世紀時期此刻成了各種20世紀欲望想象中的根源,并且和許多人文主義者的話語一樣,是虛構的。不過,我們也有一個多世紀艱辛的實證研究,讓中世紀這1000年的復雜性和魅力能被越來越清晰地認識到。中世紀歷史學家們的民族主義史學傾向時常比他們所意識到的更為強烈。直到現(xiàn)在,英國歷史學家仍然更傾向于將英國的國家發(fā)展視為核心主題——歐洲第一個民族國家,即英國例外論(English exceptionalism)的標志;德國歷史學家則擔心“德意志特殊道路”(Sonderweg)阻礙了他們的祖國出現(xiàn)這樣一種國家形成的過程;而意大利歷史學家則沉著地看待著意大利王國的分崩離析,因為這對意大利城市來說意味著自治,以及由此產(chǎn)生的帶來了(對他們而言非常意大利的)文藝復興的市民文化。但是,當下中世紀學術的研究深度和復雜程度足以提供有別于上述觀點的選擇,使我們能更容易地避開它們。
那么,這樣就解決了一個問題;但卻出現(xiàn)了另一個問題。如果我們不再將中世紀視為充滿無端的暴力、無知和迷信的漫長黑暗時代,那么這個時代與此前和此后的時代有什么區(qū)別呢?這個時代的起點相對比較容易確定,因為它被約定俗成地與5世紀時隨著西羅馬帝國覆滅一起產(chǎn)生的政治危機綁定在了一起,因此公元500 年被視為古代與中世紀的分界線:無論是否認為羅馬帝國在某種程度上“優(yōu)于”西部后繼諸國,后者確實更加碎片化,在結構上更弱,經(jīng)濟上也更簡單。這種分界因東羅馬帝國—我們現(xiàn)在稱之為拜占庭(Byzantium)—的長期存在而變得復雜;結果就是,對歐洲東南部來說,公元500年并不意味著任何分界線。事實上,即使僅就西部而言,這種分界也只是影響了今天歐洲的少數(shù)幾個國家。受影響最大的是法國、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國南部,因為羅馬帝國從未擴張到愛爾蘭、斯堪的納維亞、德國的大多數(shù)領土或大部分使用斯拉夫語的國家。這一劃分也因上一代歷史學家們的成就而顯得十分復雜,因為他們成功地表明在500年之后仍舊有非常強的延續(xù)性,尤其是在文化實踐—宗教預設、公共權力的意象—方面,它們可能致使“后古代晚期”(late late antiquity)持續(xù)了很長時間,有的人認為是到公元800年,有的人則認為是到11世紀。在這里,變化與穩(wěn)定之間的關系以微妙的方式改變了帝國崩潰時的斷裂的尖銳性。但是至少對我而言,公元500年的前后半個世紀仍然是一個方便的起點,它標志著在許多層面都標志了無法忽視的強烈變化。
公元1500年(或者,再一次地,前后半個世紀)則是更難確定的時間節(jié)點:那個時候的變化更少,或者至少我們假設的“現(xiàn)代”時期開始的標志并不都特別明顯。1453年拜占庭最終陷落于奧斯曼土耳其之手并沒有那么令世界震驚,因為那個曾經(jīng)龐大的帝國在那時的領土只剩下了在今天的希臘和土耳其境內(nèi)的一些分散的小省份,而且,不管怎么說,奧斯曼人非常有效地延續(xù)了拜占庭的政治結構。哥倫布“發(fā)現(xiàn)”美洲—或者更明確地說,西班牙探險者在16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對美洲主要國家的征服—對美洲原住民無疑意味著一場災難,但這對(西班牙之外的)歐洲的影響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變得明顯。作為文藝復興在智識方面核心的人文主義運動在風格上似乎也越來越顯得是中世紀式的。我們現(xiàn)在只剩下了新教改革,最首要的是它也發(fā)生在16世紀二三十年代(這個世紀的稍后時間里還有天主教的反宗教改革)。作為一場宗教和文化上的轉(zhuǎn)變,這場運動將歐洲西部和中部一分為二,并創(chuàng)造出了兩個時常對立的區(qū)塊,這兩個區(qū)塊逐步發(fā)展出了有分歧的政治和文化實踐,而這種實踐至今仍然存在。即使宗教改革對歐洲東部的東正教影響甚微,但它仍舊是重大且相對突然的斷裂。然而,如果我們將宗教改革視為中世紀歐洲結束的標志,那么我們就會以一場發(fā)生在文化和宗教具有連續(xù)性環(huán)境下的政治和經(jīng)濟危機作為中世紀的開始,而以一場發(fā)生在政治和經(jīng)濟大體維持不變環(huán)境下的文化和宗教危機作為中世紀的結束。在這整個定義中世紀的過程中,有著一種我們無法擺脫的人為性。
然而,這種認知可以讓我們再度審視如何將中世紀看作一個單一的有界限單元來處理的問題。作為一項研究的結尾,當然有可能找到一個比1500年更好的時間節(jié)點:可能是有著科學和金融革命的1700年,又可能是有著政治和工業(yè)革命的1800年。這些時間節(jié)點此前已經(jīng)經(jīng)過了充分的探討。但這相當于是宣稱了某種變化最為重要,而忽視了其他變化的重要性;這同樣會創(chuàng)造出新的邊界,而非使原有的邊界變得更相對化。堅持我們習慣上的分界的吸引力恰恰在于,500—1500年是一種人為的時間跨度,在這段時間內(nèi),各種變化可以在不同地方以不同方式被追蹤,而不會有這些變化以一種帶有目的的方式最終導致某些主要事件——無論是宗教改革、革命、工業(yè)化還是其他“現(xiàn)代性”的標志——發(fā)生的感覺。在這里還必須多說的一點是,雖然我在本書中并不試圖完成這項任務,但是這種視角也有助于我們進行更廣泛的比較。在我們這個新的千年里,研究非洲、印度或中國的歷史學家們經(jīng)常批評“中世紀”這個標簽,因為它似乎有著歐洲的因素。而且,最為嚴重的是,它假定了歐洲霸權不可避免這樣一種目的論,而當今大多數(shù)歷史學家都反對這種目的論。但是,如果我們認識到了它的人造性,中世紀歐洲的經(jīng)驗就可以被用于比較研究,以一種更為中立,并因此更為有效的方式與其他地區(qū)的經(jīng)驗做比較。
事實上,“歐洲”本身也并非一個簡單的概念。它僅僅是歐亞大陸的一個半島,如同東南亞一樣。在東北方,俄羅斯的森林和空曠的西伯利亞將歐洲與亞洲各大國隔開。但是這一地區(qū)南方的歐亞大草原走廊卻在各個時代中為活躍的騎手們——比如前后相繼的匈人、保加爾突厥人和蒙古人——連通了歐亞,而草原繼續(xù)向西延伸經(jīng)烏克蘭進入位于歐洲核心地帶的匈牙利。同時,最重要的是,南歐與地中海地區(qū)是緊密相連的,雖然與鄰近的西亞、北非地區(qū)沒有什么政治和文化聯(lián)系,但它在各個時期與這些地區(qū)都有經(jīng)濟往來。羅馬帝國尚存時,地中海作為一個統(tǒng)一的內(nèi)海是遠遠比“歐洲”更為重要的研究主題,因為后者為南部的羅馬國家和北部不斷變遷的“蠻族”(羅馬人這樣稱呼他們)諸民族所分割。這種情形并沒有很快發(fā)生變化;直到950年后,基督教和后羅馬時代的政府管理技術才剛剛跨越古羅馬的北部邊境。而到了那時候,作為一個商貿(mào)中心的地中海地區(qū)無論如何已經(jīng)開始復興,并在中世紀剩下的時間段里同北方的交換網(wǎng)絡同樣重要。歐洲從來就不是一個單一的政治單元,從那以后也一直不是。
當然,中世紀時期的人們確實談論過歐洲。9世紀加洛林的廷臣們有時候會將他們的恩主(patron)——統(tǒng)治著今天法國、德國、低地國家和意大利的國王們—稱為“歐洲”之主。10世紀時奧托王朝治下德意志地區(qū)的后繼者們也是如此:他們把自己的恩主說成是一片特征非常模糊但幅員遼闊的土地上的潛在最高君主,而“歐洲”就是非常適用于這片土地的一個詞。這個詞在修辭層面上,連同繼承自古代的基本地理框架,一直貫穿著整個中世紀,但它很少——并非從未有過,但確實很少——被用來當作某種所宣稱身份的基礎。誠然,在中世紀中期,基督教確實逐步傳播到了現(xiàn)在被稱為歐洲的全部地區(qū)(當時面積比現(xiàn)在大得多的立陶宛是歐洲最后一個皈依的政治體,其統(tǒng)治者在14世紀后期才皈依)。然而,這并沒有創(chuàng)造出一種共通的歐洲宗教文化,因為基于拉丁文化和基于希臘文化的兩派基督教在向北擴張時是兩個彼此獨立的過程。此外,基督徒和穆斯林所統(tǒng)治土地之間的邊界也在不斷變化—基督教統(tǒng)治者在13世紀于伊比利亞向南推進了邊界,而穆斯林統(tǒng)治者(奧斯曼人)則在14—15世紀向北推進到巴爾干地區(qū)——這意味著,一個完全“基督教的歐洲”(Christian Europe,而且不管怎么說,它還總是將歐洲為數(shù)眾多的猶太人排除在外)從未真正成為現(xiàn)實,一如今日。如同我們將要看到的,在非常普遍的意義上,歐洲看上去確實在我們所討論的這個時期的后半段于各種制度和政治實踐的框架內(nèi)獲得了某種程度的共同發(fā)展,比如教區(qū)網(wǎng)絡,或者書寫在政府管理中的使用——這種使用把從俄羅斯到葡萄牙的地區(qū)聯(lián)系了起來。盡管如此,這還不足以讓我們將這個大陸視為單一整體。歐洲太多樣化了。即使在今天,任何宣稱存在著一個“本質(zhì)性歐洲的”或“純歐洲的”統(tǒng)一體的說法都是虛構的,而在中世紀這種想法簡直是荒誕不經(jīng)的。因此,中世紀的歐洲僅僅是一大堆跨越了一段漫長時期,充滿差異性的空間。同時,它也有足夠的記錄允許我們做一些相當細微的研究。中世紀歐洲根本就不是一幅浪漫的圖景,我也不想如此描述它。然而,在這一時空中有著一些迷人的材料,而我的目的就是勾畫出它的輪廓。
下面是最后一個警告。在中世紀研究中有兩種普遍的方法:一種是視中世紀人“就和我們一樣”,只不過他們活動在一個科技更簡單,有著刀劍、馬匹和羊皮紙,又沒有中央供暖系統(tǒng)的世界里;另一種就是認為中世紀人與我們有著天壤之別,他們的價值體系和對世界的理解對我們而言根本難以把握,常常令我們不悅,并且需要我們進行復雜的重構才能以中世紀人自己的方式為他們建立起邏輯和合理性。這兩種方法在某些方面是準確的,但單獨來看,它們都是陷阱。當中世紀的行動者看上去無法理解對我們來說顯而易見的東西時,第一種方法就有流于平庸或者由于失望而淪為道德說教的危險。第二種方法也有淪為道德說教的危險,但它另一種可能的危險是會導致那些只關注奇怪事物迷人之處,有時實際上僅限于很小范圍內(nèi)的作為人類學家的歷史學家過于頻繁甚至是精明地與中世紀人“串供”。我更愿意同時囊括這兩種方法,從更廣泛的歷史化嘗試中去觀察中世紀人如何在他們真實的政治和經(jīng)濟環(huán)境下以他們真正擁有的價值觀做出選擇,以撰寫“人們自己創(chuàng)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并不是隨心所欲地創(chuàng)造,并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chuàng)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chuàng)造”。寫下這些話的馬克思并不認為這樣的分析涉及“串供”,我也不這么認為;不過我們確實需要對處于一個非常不同,但并非無法認知的世界中的各種行動者的理解。所有的歷史都需要這種理解;盡管認識到有著我們不得不做出富有想象力的努力才能重建其價值觀念和政治邏輯的10世紀80年代對我們來說非常陌生這一點很重要;但要記住這種努力對理解20世紀80年代也同等重要。
(本文選摘自《中世紀歐洲》,[英]克里斯·威克姆著,李騰譯,后浪·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22年1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