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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的困境:面對百般拖延的墓志銘作者

因為游學、科舉、仕宦的需要,北宋士人長期遠離家人及鄉(xiāng)里,從而無法履行他們神圣的家庭職責:對父母盡孝。

【編者按】

因為游學、科舉、仕宦的需要,北宋士人長期遠離家人及鄉(xiāng)里,從而無法履行他們神圣的家庭職責:對父母盡孝。《家庭·鄉(xiāng)里·朝堂:北宋士人與孝道》一書將北宋士大夫群體追求世俗抱負與履行家庭責任之間的緊張關系置于社會和文化生活的核心,在考察了2000多部墓志銘和大量其他官方或私人寫作后,作者認為北宋士人面臨的上述困境,既未減少他們盡孝,也沒有妨礙他們應舉和奉公。相反,北宋朝廷及士人自身努力調和這一矛盾,進而促成了“祿養(yǎng)”模式在北宋的發(fā)揚光大。本文摘編自該書第四章。

到目前為止,我們的討論集中在死者兒子們使用墓志銘來表達孝道的各種方式,以及墓志銘作者們在拔高求銘之人方面所起的作用。但墓志銘的書寫過程往往比上文呈現(xiàn)的要復雜曲折得多。我最近對范仲淹墓志銘書寫的研究,揭示了士人政治如何影響了這位中國歷史上最杰出人物之一的形象與記憶。范仲淹的傳記作者和范仲淹的兒子們在他的政治遺產問題上的分歧及干預,使這一過程更加復雜化。對大多數北宋士大夫家庭而言,政治在墓志銘的書寫過程中并沒有占據突出的位置。本節(jié)因此集中討論死者兒子和墓志銘作者所面臨的幾個普遍的、比較“世俗”的挑戰(zhàn)。

范仲淹石像


人子面臨的困境之一:面對百般拖延的墓志銘作者

大多數北宋墓志銘并沒有為我們提供一個明確的時間軸來衡量為父母求得墓志銘所需的時間??紤]到大多數求銘的情況都涉及信件往來或長途旅行,這一過程可能輕易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時間。例如,慶歷四年(1044),曾鞏從江西寫信給在京城的歐陽修,要求他為自己已故的祖父寫墓志銘。歐陽修直到慶歷五年(1045)秋天才把寫好的墓志銘交給曾鞏。慶歷六年(1046),曾鞏回信表示感謝。這意味著該墓志銘僅寫作過程就至少花費了幾個月的時間。許多作者在回答求銘信件時反應遲緩,引起了人子極大的焦慮。無論是杰出的文學之士還是普通作家,都會出現(xiàn)拖延情況。舉例為證,陳舜俞向歐陽修去信求取父親的墓志銘之后很長時間音信皆無,無奈之下,陳于兩年后再次致信,提醒歐陽修此事。在信的開頭陳舜俞回憶了兩人上次會面和歐陽修應允寫銘的情況:“先生哀其誠,而報曰可?!标愃从峤又f,如果歐陽修不履行諾言,后果將是災難性的:

則雖連山為墳,銷金為槨,執(zhí)紼千人,備物百甕,不足謂之葬,愧乎人間而無以報于地下,終亦不茍葬耳。先生其卒與之乎,某獲負土壟上,使先人之善永于陵谷,小子無愧于鄉(xiāng)人,贖十五年不葬之罪,生死骨肉,論報無有已也。

從這封信中我們得知,陳舜俞在父親去世十三年內并未籌劃父親的安葬事宜,而等待歐陽修的答復又耗費了兩年時間。然而,陳舜俞卻愿意再等待一段時間,因為他相信歐陽修的墓志銘不僅能讓已故的父親不朽,而且能讓他“無愧”自己的族人和鄉(xiāng)親。在陳舜俞看來,在把父親的葬禮拖延了這么久之后,請歐陽修撰寫墓志銘成了唯一不讓他感到不孝或顯得不孝的方法。

還有許多人發(fā)現(xiàn)自己“陷入”了類似的困境。在寫給一位傅侍郎的信中,毛滂講述了前往京城向傅侍郎求寫父母墓志銘的故事。毛滂說,從那時起算起,七年過去了,其間他多次寄信催告,但一直沒有收到傅侍郎的回音?;蛟S毛滂在早些時候曾表現(xiàn)得謙遜溫和,但他的態(tài)度在現(xiàn)存的信中已經發(fā)生了變化,他特別提到了關于唐代學者韓愈(768—824)的軼事,韓愈為不知名的官員寫過墓志銘,僅僅是因為死者的“妻俾奴抱嬰兒從退之乞銘,遂得銘”。毛滂暗示,傅侍郎不信守諾言,在為人方面遠遜韓愈,可能是個勢利小人。最重要的是,傅侍郎的不守諾言,會讓毛滂背負“不孝之名”。

為墓志銘等待漫長的七年,無疑很是過分,喪家的不耐煩也算合情合理。毛滂猜測,傅侍郎多年的拖延是因為自己默默無聞,所以才遭慢待,這一解釋看似合理,然而現(xiàn)實是,即使是名望貴重之人也同樣遭受過作者拖延的痛苦。歐陽修族人的墓志銘被同僚一再延誤,曾使他非常惱火,即使如此,他也不過指示死者的兒子委婉地提醒墓志銘作者。與此同時,作為作者的歐陽修不緊不慢,花了兩年多的時間才完成了范仲淹的神道碑,而他遲遲未能完稿,大大考驗了范仲淹兒子們的耐心。

人子的困境之二:墓志銘作家拒絕撰文

考慮到歐陽修和范仲淹在政界、文人社會和文學界的地位,他們自己和家人尚且要容忍墓志銘作者們的拖沓,那么,墓志銘撰寫者在與背景更普通的人打交道時拖拖拉拉,也就不足為奇了。從死者兒子行孝的角度來看,更糟糕的情況是墓志銘作者的婉拒。

在私人書信中,不少北宋墓志銘作者解釋了他們不愿意或不能同意某些求銘者的要求的原因。蔡襄說他正在服喪,所以不方便為他人撰寫墓志銘。年老多病是李昭玘提供的不再寫墓志銘的理由。在幾乎所有其他文學體裁中,蘇軾都是一位多產的作家,但他只寫過十二方墓志銘。在不止一封信中,蘇軾解釋道,由于之前寫銘造成的復雜情況,他已決定不再撰寫墓志銘,希望求銘者理解,不要把他的拒絕視為針對他們個人的行為。

無論是婉拒還是直白地拒絕,都讓我們感受到死者兒子所面臨的挑戰(zhàn)。有些人繼續(xù)“糾纏”,就像毛滂對傅侍郎那樣,可能最終也未能得償所愿,而另一些人則因為他們的堅持修成正果。在得知楊畏(1044—1112)已經不再給人寫墓志銘后,尹某自己完成了母親的墓志銘,然后把銘文交給楊畏。尹某的愿望很簡單,他只是要求楊畏在墓志銘的末尾加上幾行字,這樣他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把楊畏的名字刻在石碑上。令人意外的是,楊畏并沒有被這個要求冒犯到,而是欣然答應了這一請求。值得注意的是,楊畏的文字根本沒有提到尹某的母親。相反,楊畏評論道:“尹君為人謹且信,其事母孝既力矣,來者當自信,則余之言不足以當重輕?!彪m然只有寥寥數行字,尹某應該已心滿意足:他可以在母親的墓志銘中使用楊畏的名字,并為楊畏認可他是孝子而感到自豪。

楊畏的同儕大多沒有那么隨和。在所有的宋代作家中,司馬光可能是最直言不諱拒絕寫墓志銘的人。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在寫給趙抃之子趙?的信中,司馬光提到他已經十多年沒有寫過墓志銘了。

司馬光之所以能夠在頻繁的墓志銘撰寫請求前毫不動搖,是因為他相信,如果一個人的名聲不足以打動天下所有人,或者他的作品不足以傳世,即使是為此人寫下墓志銘,后人也一定會棄如敝屣。

司馬明確表示,令他憂心忡忡的是孝子和墓志銘作者為拔高墓主的德行過于認真而徒勞的努力。司馬光認為,既然趙?的父親“清節(jié)直道,著于海內,皎如列星,決不沉沒”,即使沒有墓志銘,他肯定也會被載入國史,永垂不朽:

豈待光鄙陋之文,然后彰彰乎?方今群公,文章高出于眾,議論為人所信者,何可悉數。足下不求于彼,顧遣使者,自衢至洛,走數千里,專以相委,荷雅意期待如此之重,乃敢仰違尊命。

司馬光的信足以證明他確實無意再寫墓志銘。這封信也使我們能夠理解死者兒子在獲得墓志銘方面所處的困境。盡管通過各種艱苦的努力,包括長途跋涉、公開表達悲痛之情和堅持不懈地百般懇求,許多人成功為父母求得了墓志銘,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幸運。以下數字應該可以進一步說明死者兒子們所面臨的重重阻礙。如前文所述,《全宋文》所載的兩千方左右的北宋墓志銘約出自370名作者之手。其中的75人(即20%),撰寫了大約80%的志文。這一組數字揭示一個幾乎是不言自明的事實:對于成千上萬準備為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求取墓志銘的北宋士人們來說,他們能成功接近這些作家之一的機會微乎其微。

墓志作者的困境之一:滿足孝子要求與秉筆直書之間的矛盾

上述問題之外,其他因素也使墓志銘寫作更加復雜化。一個必須面對的實際情況是,盡管墓志作者往往著意在墓志銘中拔高求銘的孝子,但雙方的出發(fā)點卻大相徑庭。孝子及其家人最關心的是尊崇祖先。這意味著他們會傾向于隱去祖先一些“不肖”之舉或有礙其名聲的真相。這一趨勢引起了許多墓志銘作者的注意。而墓志銘作者的立場大相徑庭。一方面,他有義務褒贊死者及其兒子的德行,畢竟,這是他接受潤筆的條件和需要完成的任務。另一方面,北宋作家也認為,他們有責任秉筆直書。歸根到底,這種緊張關系體現(xiàn)了墓志銘作者試圖控制其作品和聲譽與死者家庭致力于塑造祖先形象和家庭記憶之間的內在沖突。

在所有北宋墓志銘作者中,曾鞏最為系統(tǒng)地論述了墓志銘作者的困境。慶歷六年(1046),曾鞏在致歐陽修的一封長信中,比較了墓志銘與歷史寫作之間的區(qū)別。曾鞏寫道,一方面,兩者有相通之處,墓志銘和史書的首要目標之一都是讓古人的言行不朽,以啟迪后人,從這個意義上講,墓志銘就像是歷史著作。然而,曾鞏論述的重點是這兩類作品之間的差異。歷史記錄囊括所有的客觀信息,包括一個人的惡行,但并不是每個人在死后都應該有一方墓志銘。對曾鞏來說,“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義之美者,懼后世之不知,則必銘而見之?;蚣{于廟,或存于墓”,如此,“使死者無有所憾,生者得致其嚴。而善人喜于見傳,則勇于自立;惡人無有所紀,則以愧而懼”。

在某種程度上,曾鞏把墓志銘看作是一種遏制惡人的機制,如果自己不配擁有墓志銘,就會遭到后人遺忘。這種想法會讓惡人們都又羞又怕。曾鞏在對墓志銘和歷史寫作進行一般性比較之后,又批評了當時的墓志銘書寫中的不正?,F(xiàn)象:子孫,甚至是惡人的子孫們,都不遺余力地吹噓和夸大祖先的功績。曾鞏寫道:“及世之衰,為人之子孫者,一欲褒揚其親而不本乎理。故雖惡人,皆務勒銘以夸后世?!?/p>

在曾鞏看來,這個問題并非僅僅是由孝子們造成的,墓志銘作者同樣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因為要考慮墓主后人的感受,墓志銘作者經常會猶豫是否應該拒絕他們撰寫墓志銘的請求或是否應該在墓志銘中包含有關死者的負面內容,“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為,又以其子孫之所請也,書其惡焉,則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銘始不實”。因此,曾鞏稱:“故千百年來,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銘,而傳者蓋少?!辫b于上述事實,曾鞏敦促道德名望之家在挑選墓志銘作者時要格外小心,此人應該品行端正、有高超的寫作技巧。如果一個人在這些方面有所欠缺,不管他的墓志銘寫得多么天花亂墜,都無助于維護死者的聲望。

雖然曾鞏聲稱只有好人才配得上德才兼?zhèn)涞淖骷易珜懙哪怪俱懀渤姓J兒孫們不惜一切代價拔高祖先這個古已有之的現(xiàn)象。正如曾鞏所說,“為人之子孫者,孰不欲寵榮其父祖?”面對不惜工本的家庭和隨聲附和的墓志銘作者們,曾鞏并沒有找到切實可行的好辦法。他能做的也只限于指出,時間會篩選所有的記錄。最終,只有由賢達之人撰寫的墓志銘或為賢達之士所寫的極少數墓志銘才會得以留存下來。

曾鞏的許多同時代人都同意他的觀點。蘇軾曾經指出:

近日士大夫皆有僭侈無涯之心,動輒欲人以周、孔譽己,自孟軻以下者,皆憮然不滿也。此風殆不可長也。又仆細思所以得患禍者,皆由名過其實……獨所謂未得名世之士為志文則未葬者,恐于禮未安。

在為自己和祖宗追名逐利的過程中,蘇軾感到士大夫同儕們忘記了禮儀的真正精神。為了闡明他的觀點,蘇軾接著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有關司徒文子和子思,另一個涉及晉朝的溫嶠(288—329)。

古之君子,有故不得已而未葬,則服不變,官不調。今足下未葬,豈有不得已之事乎?他日有名世者,既葬而表其墓,何患焉。

這段文字應該與曾鞏對死者兒孫子們千方百計求墓志銘以拔高自己的祖先,獲得個人聲譽的批評結合起來閱讀。更具體地說,蘇軾指出了墓志銘寫作中的兩個問題:首先是墓志銘往往夸大死者的美德;其次是喪家過分熱衷于尋找名人來寫作墓志銘。這個傾向進一步解釋了久不克葬盛行的原因。對于蘇軾來說,這種傾向造成了一個更大的問題:為求得或等待墓志銘的完成,人子們不惜拖延安葬父母;結果是,父母尚未入葬,而人子卻已經完成守喪,脫下了孝服,把葬事留待日后解決。蘇軾在發(fā)表上述看法時正為一個具體事例煩惱:有人要求他為一個尚未安葬的人撰寫墓碑。對蘇軾來說,這種只重形式(拔高父母人子的聲譽)而不重實質(嚴格遵守喪葬禮儀)的做法尤其令他感到不安,而這恰是曾鞏描繪的“衰世”之兆。

墓志銘作者的困境之二:紀念陌生人

北宋作家在其墓志傳記作品中,經常強調對墓主人的深入了解是創(chuàng)作高質量墓志銘的前提條件。許多作家明確表示,因為他們熟識或多年以來敬仰死者或其家人,他們因此感到既是榮幸又有義務來承擔撰寫死者墓志銘的任務。這種強調墓志銘作者與死者兩者之間密切關系的傾向,對那些在紀念祖先時缺乏必要社交關系的人子來說,無疑增加了又一重障礙。蘇洵(1009—1066)為楊美球父親準備墓志銘的過程,最直接地說明了這一點。

蘇洵寫給楊美球的信首先點明了他在這件事中所處的困境:蘇洵不認識楊美球的父親。盡管如此,他還是勉力答應并完成了楊美球交給的任務。他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理解楊的要求并欽佩他的孝心。蘇洵這封信更重要的目的是指出他對楊美球父親行狀的困擾。蘇洵之所以批評這份行狀,有兩個原因。首先是它含有“虛浮不實”的信息。雖然蘇洵并沒有用具體的例子來證明這一點,但我們可以想象,行狀中可能夸大死者的德行,稱其為鄉(xiāng)里受人愛戴的人物,這本就是北宋墓志銘對地方士紳的標準比喻,因此倒也無傷大雅。相較之下,蘇洵指出的第二點問題性質更加嚴重,他認為行狀中有些旨在贊美死者的信息實際上可能會損害死者及其家人的聲譽。蘇洵舉了兩個例子為證:一是行狀稱死者因喪子傷心亡故;二是死者曾告誡兒子們不要跟隨大眾潮流在父母在世時分家。就蘇洵而言,這兩件事可能都實有其事,但卻不應該納入行狀或墓志銘中。在墓志銘中,明確將父親的去世歸咎于痛惜兒子夭折,或暗示鄉(xiāng)閭之人大多無視同居共財的原則,罔顧父母的幸福,這些都不會拔高死者,反而會產生負面影響。蘇洵絕對不會在原則上妥協(xié),也不愿意成為這種可能性的“幫兇”。

蘇洵的這封信主要是為了說明,盡管他可能得到了一份詳細的死者行狀,但為何他寫的墓志銘如此簡短。因為沒有一份可靠且有用的行狀,他只能勉為其難。蘇洵為楊美球之父的墓志銘全文如下:

楊君諱某,字某,世家眉之丹棱。曾大父諱某,大父某,父某,皆不仕。君娶某氏女,生子四人:長曰美琪,次曰美琳,次曰美珣,其幼美球。美球嘗從事安靖軍,余游巴東,因以識余。嘉祐二年某月某日,君卒,享年若干。四年十一月某日,葬于某鄉(xiāng)某里。將葬,從事來請余銘,以求不泯于后,余不忍逆。蓋美琳先君之喪一月而卒,美琪、美珣皆志于學,而美球既仕于朝。

這方墓志銘給我們留下內容簡短且缺乏具體信息的印象。蘇洵只記載了死者最基本的資料:家世、子嗣、婚姻和埋葬地點。死者妻子和祖先名字的缺失說明墓志銘作者對楊家并不熟悉。還要注意的是,在整方墓志銘中,蘇洵沒有以任何方式贊揚楊美球的父親,但卻沒有忘記說明,死者的墓志銘是誰安排的,以及他與求銘者的關系。

蘇洵為楊美球父親寫的墓志銘并非獨一無二。我們姑且稱之為“敷衍了事”的墓志銘作品。用“敷衍了事”描述這類作品并不是說作者態(tài)度不認真,而是因其他的因素,例如時間限制、地理阻隔、行狀記載不足以及作者對死者及其家人的不熟悉,造成了這些超短的“象征性”墓志銘。

最重要的是,蘇洵為楊美球父親書寫的墓志銘揭示了缺乏社會和文學關系的人子在為父母獲取墓志銘方面所面臨的重重困難。蘇洵很可能是楊美球認識的最有名望的作家,是楊美球拔高父親和自己的唯一希望。在蘇洵一方,即使喪家提供的行狀無法使用,他還是信守諾言撰寫了楊父的墓志銘。我們不清楚楊美球對蘇洵的作品是否滿意,他當然希望蘇洵對自己的父親和自己著墨更多,然而,鑒于他本人在士人社會中無足輕重的地位,楊美球很可能認為自己已經很幸運了。畢竟,在父親的四個兒子中,是他確保了父親在身后得到追思,而且,雖然蘇洵的墓志銘內容簡短,但足以證實他是個孝子。

《家庭·鄉(xiāng)里·朝堂:北宋士人與孝道》,[美]張聰著,劉云軍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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