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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不修衙:為什么古時的衙門總是破破爛爛?

官不修衙”背后那種體恤民財、民力,以及將教育預算排在修衙項目之前的傳統(tǒng)執(zhí)政理念,毫無疑問屬于永不過時的價值。

官不修衙:為什么古時的衙門總是破破爛爛?

如果我們有機會到宋代的城市逛逛,恐怕很難找到一座豪華的衙門,倒是破爛的衙門,在許多地方都可以見到,甚至有些州縣的官衙居然成了危房。

著名的北宋城市風情畫長卷《清明上河圖》畫了一百余棟樓宇房屋,包括酒店、商店、茶坊、旅店、寺院、醫(yī)館、民宅等等,最氣派的建筑非“孫羊正店”莫屬,這么多建筑物中,也找不到一棟可以確認為官署的豪華建設,畫中城門口有一個三開間的平房,算是《清明上河圖》長卷唯一畫到的一處政府機關——稅務所,但這個稅務所看起來也很簡樸,跟普遍平居差不多,比起臨街的酒樓商鋪來,遜色多了。

后來成為南宋都城的杭州,州衙更是破敗不堪,實在不像是官府辦公的地方。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蘇軾到杭州擔任通判(相當于副市長),發(fā)現(xiàn)州衙的屋宇“例皆傾斜,日有覆壓之懼”。杭州曾是五代十國時期吳越國的首府,其時“官屋皆珍材巨木,號稱雄麗”,但入宋之后“百余年間,官司既無力修換,又不忍拆為小屋,風雨腐壞,日就頹毀”。地方官只好在這“頹毀”的州衙內(nèi)辦公、生活。蘇軾當了三年杭州通判,任期滿另遷他州,期間未能修繕州衙。

十幾年后,即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蘇軾又到杭州當知州(市長),發(fā)現(xiàn)州衙仍未整修,更加破爛。他在打給朝廷的報告上說:“到任之日,見使宅樓廡,欹仄罅縫,但用小木橫斜撐住,每過其下,栗然寒心,未嘗敢安步徐行?!碧锰弥菡k公大樓,破落到這個地步,確實有點匪夷所思。蘇軾問他的同僚,這房子如何住人?同僚“皆云每遇大風雨,不敢安寢正堂之上”。

這一年六月,杭州州衙有一處房屋倒塌,壓傷了衙門內(nèi)兩名書吏;八月,州衙的鼓角樓也倒了,“壓死鼓角匠一家四口,內(nèi)有孕婦一人”,自此之后,“不惟官吏家屬,日負憂恐,至于吏卒往來,無不狼顧”。這衙門再不修繕,實在是不能夠辦公、居住了。所以元祐四年九月,蘇軾不得不上奏朝廷,請求撥款修繕衙門——準確地說,是請求朝廷撥給杭州二百道度牒——在宋代,僧尼出家需要獲官方頒發(fā)的度牒認證,而度牒是要收費的,官方常常通過出售度牒來彌補財政之不足。蘇軾調(diào)查、計算了一下,杭州官衙至少有二十七處“皆系大段隳壞,須至修完,共計使錢四萬余貫”,而要籌集四萬貫錢,需要出售二百道度牒。

蘇軾在給朝廷的報告上說:“臣非不知破用錢數(shù)浩大,朝廷未必信從,深欲減節(jié)以就約省”,然而,州衙“弊漏之極,不即修完,三五年間,必遂大壞”,到時再大修,就不是四萬余貫錢所能解決的了。所以,蘇軾“伏望圣慈(垂簾聽政的高太后),特出宸斷,盡賜允從。如蒙朝廷體訪得不合如此修完,臣伏欺罔之罪”。但朝廷沒有同意撥款,可能是因為這次修衙的預算數(shù)目太浩大了,四萬貫錢,折成人民幣,少說也有一兩千萬元。

次年,杭州發(fā)生水災,又次生饑荒。蘇軾再次向朝廷申請劃撥二百道度牒。按照蘇軾的打算,這二百道度牒賣成錢,可以購得二萬五千石大米,再減價糶米,可得錢一萬五千貫,用這筆錢來修繕衙門,雖然無法徹底翻修,不過“修完緊要處,亦粗可足用”。這樣,朝廷只要撥給杭州度牒,既可賑災,也可修衙,一舉兩得,一物兩利。蘇軾還特別說明了救饑的重要性:“設使不因修完廨宇,朝廷以饑民之故,特出圣恩,乞與二百道度牒,猶不為過。而況救饑、修屋兩用而并濟乎?”

這一回,宋廷才同意分配度牒給杭州,不過不是二百道,而是只有三十道。出售三十道度牒所募集的資金,肯定是不足以修整官衙的,我猜測杭州官衙最后應該是草草修繕了事。不過,蘇軾在元祐五年主持修建的一處公共工程,則在青史上流芳千古,那就是杭州的“蘇堤”。

現(xiàn)在的問題是,蘇軾可不可以自作主張、挪用公款、大興土木,將官衙修得漂漂亮亮呢?不行。因為宋朝不允許地方官擅自修建官衙。宋代之前,地方官還有自主修衙的權力,如唐代的李聽當邠寧節(jié)度使時,發(fā)現(xiàn)“邠州衙廳,相傳不利葺修,以至隳環(huán)”,李聽不管三七二十一,“命葺之,卒無變異”。但到了宋朝,地方官要修建衙門,就必須經(jīng)中央政府審核、批準了。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朝廷已詔令地方“無得擅修廨舍”。蘇軾自己也明白:“近年監(jiān)司急于財用,尤諱修造,自十千(即十貫錢)以上,不許擅支?!?/p>

如果地方官私自修建官衙,則將受到彈劾、處分。恰好宋朝的臺諫監(jiān)察系統(tǒng)具有獨立而強大的力量,官員對待修衙之事,就不能不比較審慎了。來看兩個例子——

還是在杭州,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知州薛映被人告發(fā)“部內(nèi)女口,鬻鉛器多取其直,廣市綾羅不輸稅,占留州胥,在司擅增修廨宇”,意思是說,薛映的親屬經(jīng)商牟取暴利,又逃稅漏稅,還占用公職人員,而薛映本人又擅自修建官衙。朝廷馬上派遣御史調(diào)查,一查,果然如此,經(jīng)大理寺議罪,薛知州被貶為“連州文學”,一個小地方的閑職。

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汝州知州李壽朋在春荒時節(jié)“令郡人獻材木,修廨宇亭榭,重為勞擾”,也被御史彈劾,受到降職處分。

因為朝廷對地方官府修衙之事控制很嚴,慢慢便形成了“官不修衙”的慣例,這一慣例延續(xù)至后來的明清時期。如明朝萬歷年間,順天府宛平縣有個叫沈榜的知縣,寫了一部《宛署雜記》,據(jù)這部筆記的描述,宛平縣雖然是京畿首縣,但縣廨卻非常簡陋:“廨僅一所,與民間比屋,曲直不齊,各佐領衙與市民聯(lián)墻,聲音可通。吏大半無廨地,僦借民居。顧不知創(chuàng)自何時,何所遷就,而因陋就簡,粗備如此也?!?/p>

宛平縣自永樂帝遷都北京、成為京畿首縣,迄至萬歷年間,已接近兩百年,這么長的時間,居然一直未能將縣廨修建得象樣一點。因為縣廨實在太粗陋了,跟“天下第一縣”的身份極不相稱,沈榜只好在萬歷十八年重修了衙門的儀門,但想擴建,縣財政卻拿不出一兩銀子來。

清代中葉,成都的官署也是年久失修——“文官衙署向皆欹側欲傾,破爛不堪”;“兩縣以下之各官署,或荒涼如僧廬,或朽蝕如陋室,雖列省會地面,而蕭條僻陋之氣,愴然滿目”。為什么會這樣?原因便是地方政府“無款培修”,而且地方官也缺乏修繕的動力,“因官任久暫無定”,誰也不樂意自己辛辛苦苦種樹,讓后來者白白乘涼。

官不修衙:為什么古時的衙門總是破破爛爛?

當然也不能說從宋朝開始,所有的官衙都不修繕。修衙之事,還是見諸史志。但總的來說,宋代官員對修衙極不熱心,即便是非要修衙,也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再三強調(diào)原來的官廨破敗不堪,非修不可,又申明在修建過程中并無擾民之事。也有地方官為了修衙,將自己的俸祿或財產(chǎn)捐獻出來,作為經(jīng)費,或者接受民間富民、士紳的個人捐助。這倒是政策允許的。事實上,古代不少地方官都有捐出薪水修整官廨的記錄,蘇軾修繕杭州州衙,便捐出自己的“公使錢”五百貫。公使錢,是宋朝財政撥給地方長官的特別費,由地方長官自主支配,主要用于公務接待。

那古代王朝為什么要嚴格限制地方官府修繕官廨呢?首先是因為,傳統(tǒng)社會的政府一直是一個“小政府”,財政規(guī)模非常有限,通常不設專門的修衙經(jīng)費。蘇軾想修整杭州衙門,只能一次次向朝廷申請撥款。清代則規(guī)定,地方官想修建衙署,一概由官員自掏腰包,從他們的養(yǎng)廉銀中分期扣款,這種情況下,哪個官員愿意吃飽撐的去修官衙?

其次,舊時修衙,難免要勞民傷財,招募或征調(diào)民力。在宋代,科配民力,政府是需要按照市場人力價格支付工資的,但地方政府因為缺乏足夠的資金,又免不了會出現(xiàn)“有司失職,往往不給價直”的情況,給地方百姓造成沉重負擔,也埋下社會隱患,而這,又是與“恤民”的傳統(tǒng)執(zhí)政理念相違背的,也是開明的執(zhí)政者所不樂見的。

最后一點更值得特別指出來,在舊時朝廷的工程立項與預算日程表中,修衙通常被列為“不急之務”,遠遠排在其他公共工程的后面。如宋神宗熙寧八年(1075),宋廷“詔京城內(nèi)外除修造倉場、庫務、店務、課利舍屋外,自宮殿、園苑以至百司廨舍、寺觀等,并權停。過七年取旨”。即暫停京城一切官廨的修建,七年后再說,因為政府要優(yōu)先建設倉場(貯存糧食的倉庫)、庫務(國庫)、店務(公租房)、課利舍屋(稅所)等公共項目。

還有學者從民國時匯編的《明代建筑大事年表》中統(tǒng)計出,明朝開國之后,洪武期間三十一年,各地新建和重修學校674所,而同一時期才修衙26所;到了宣德朝,官廨才大規(guī)模興建,但也只是修了55所,而同期各地興建或重修學校則有159所。

舊時“官不修衙”的慣例雖有種種弊端,比如可能導致地方官產(chǎn)生因循茍且、得過且過的習氣,像杭州官衙那樣破敗到時刻有倒塌的危險,更是“不正常”。但“官不修衙”背后那種體恤民財、民力,以及將教育預算排在修衙項目之前的傳統(tǒng)執(zhí)政理念,毫無疑問屬于永不過時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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