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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厭女”到“厭男”:不斷被創(chuàng)造和被闡釋的性別主義詞匯

“厭男”,這是一個今年進入大眾視野的熱門新詞。今年五月出版的韓國作家閔智炯的《她厭男,她是我女友》一書,中譯書名多少有點“標題黨”——韓文直譯大約是“我的女朋友是個瘋子女性主義者”。

“厭男”,這是一個今年進入大眾視野的熱門新詞。

今年五月出版的韓國作家閔智炯的《她厭男,她是我女友》一書,中譯書名多少有點“標題黨”——韓文直譯大約是“我的女朋友是個瘋子女性主義者”。這是一本以“普信男”為第一視角,講述男主和成為了女性主義者的前女友重逢的戀愛輕喜劇小說,其中的“瘋子女性主義者”,意在嘲諷以男主為代表的、對女性主義者一貫的刻板印象。沒幾個月后,更直接的“真·標題黨”來了:法國女性主義作家波利娜·阿爾芒熱(Pauline Harmange)寫于2020年的《我,厭男》(英譯書名正是I Hate Men)。這本書的中文譯本今年七月還未上市就在“豆瓣網(wǎng)”遭到一星評論,一些讀者的反應非常激烈:“有本事就用《我,厭女》出本書?。。ù笠馊绱耍?。而出版方不以為懼,還在“豆瓣網(wǎng)”放上預定鏈接,隨書附送“厭男”主題貼紙。

“厭男”這個詞是在制造性別對立嗎?究竟什么是“厭男”,又和“厭女”有什么區(qū)別?

本文將回歸到歷史的語境,分析和梳理這些詞匯被男性和女性分別使用的語境和它們的演化過程,并展開講講“厭女”一詞最早是怎么在“性別對立”中誕生的,以及在上野千鶴子的《厭女》的基礎(chǔ)之上,“厭女”這個批判工具在一些公眾輿論事件里的使用。

1、“厭男”的語境

“厭男”一詞引起的爭議并不新奇。女性主義運動在西方歷史上一直都承受著被指責為“厭男”的壓力。半個世紀前美國的第二浪潮女性主義運動中,參與女性平權(quán)運動的女同性戀群體尤其容易面臨這種指責。出于對這些批評的顧忌,被后人譽為“現(xiàn)代女性解放運動之母”的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當時曾反對自己參與創(chuàng)立的“全國婦女組織”(NOW,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支持女同性戀,并因堅持 “不疏離男性”的合作主義立場而一度遭遇了同伴的疏離。雖然從長期來看,這更可能是弗里丹出于政治策略考量(后期她是支持女同群體的)的決定。對污名標簽的抵抗,一直貫穿女性平權(quán)運動,“厭男”的指責只是其中之一。女性主義者在挑戰(zhàn)固有的、陳舊的性別秩序,打破傳統(tǒng)的性別規(guī)訓,恪守傳統(tǒng)的“好女人”無法挑戰(zhàn)父權(quán)制。直到20世紀70年代第二浪潮女性主義運動進入尾聲時,反對該運動的保守派挑選出來的女性代表菲利斯·斯拉夫利(Phyllis Schlafly)仍然喜歡輕聲細語地在演說中重復這一論調(diào):“女性主義者都厭惡男人,她們就是想要女人都離開婚姻、破壞家庭”。

2020年《美國夫人》里凱特·布蘭切特扮演一個自己會反對的角色:菲利斯·斯拉夫利


今天,女性終于不再需要在發(fā)表性別平等觀點前,策略性地先加一句“我不是……”假裝劃清界限了。當代社會是一個女性的憤怒和要求能夠被表達、被聽到的時代,但同時也是一個大男子主義者會對此感到被冒犯、產(chǎn)生怨恨——因為自己作為男性的性別優(yōu)勢或應得的男性特權(quán)(entitlement)正在喪失——而倍感恐慌和憤怒的時代。這也是為什么一句“男的不行”能引起這么大反應,而“男的沒一個好東西”之類的抱怨從未真正激怒過男權(quán)主義者。這兩者的差異是,后者不過是怨婦之辭,或僅僅只是弱者之間的安慰話語,而前者則是對男性特權(quán)的嘲諷。女性的憤怒被嗤笑為“女人就是情緒化”,被視作一種得不到理解、有失體面的發(fā)瘋行為,這是女性主義者常遭遇的場景,比如,當伊麗莎白·卡迪·斯坦頓(Elizabeth Cady Stanton)試圖把“女性也應該爭取選舉權(quán)”的要求放上臺面時,她就立刻收獲了“瘋子”的罵名。

這樣一來,《她厭男,她是我女友》的作者閔智炯在書名里熟練地把“瘋子”和“女性主義者”捆綁在一起就容易理解了。該書的中文譯者同樣嫻熟地在書中加入了中文網(wǎng)絡熱門詞如“直男癌”,用“韓男”對應“國男”,并用“厭男”替換掉了原書名中有些冗長的“瘋子女性主義者”??梢哉f,作者和譯者都非常熟悉性別爭議話題。而這種把大男子主義者的表現(xiàn)濃縮提煉,概括成“典中典”(網(wǎng)絡用語,“經(jīng)典中的經(jīng)典”的縮寫)即一種高度套路化的形象,已經(jīng)是網(wǎng)絡討論性別議題的一種常規(guī)手段。當下最熱門的女性向商業(yè)電影《芭比》中很多引起讀者或觀眾共鳴的笑點設置,都是圍繞各種“典中典”的性別套路而展開,整部作品就像一個貼滿tag的網(wǎng)絡吸睛熱帖。集各種“典中典”于一身的真實人類其實是不存在的,所以不喜歡這種性別套路的人可能會指出,這些描述顯得膚淺、粗暴、制造刻板印象、具有冒犯性。但他們有意無意忽視的是,以性別套路來評價女性,在男性群體中非常常見(比如酒席飯桌上開的那些針對女性的性別玩笑,包括各種“女司機”的笑話)。

《芭比》劇照



《我,厭男》的作者和很多女性主義者一樣,選擇了直接把“厭男”這個曾經(jīng)有污名色彩的用詞戴在了頭頂:自稱“厭男”。這種把污名標簽當成正面評語的做法,在平權(quán)運動中是一種常見的反抗策略(雖然效果并不總是那么理想)。如英國古典學學者瑪麗·比爾德(Mary Beard),年輕時曾在參加一次工作面試時特意穿上了藍襪子。當時英國社會的就業(yè)性別歧視十分普遍,“藍襪子”(bluestocking)正是對女性知識分子古板無趣、女書呆子形象的一種貶義嘲諷,當她露出藍襪子坐下來時,已經(jīng)做好了迎接來自面試官的嘲諷的準備:行了,我早就知道你會怎么看待我,我們直接跳過這一步吧。

值得注意的是,“厭男”等性別主義詞匯,其用法和內(nèi)涵,都在通過新創(chuàng)表達和舊詞翻新而發(fā)生變化。

以“厭男”為例,除了指責女性主義者仇視男人這種帶有嘲諷性質(zhì)的傳統(tǒng)用法,越來越多女性自己也開始使用“厭男”一詞,指涉的批評對象也從女性變成男性,這種主謂倒轉(zhuǎn)和詞義變化十分微妙。和“厭女”不一樣,“厭男”(“man-hating”)的用法是簡單直白、取自字面意義的,女性在以自己作為第一人稱主語使用“厭男”時(即表述為“我,厭男”),主要是訴諸情感的一種表達。應該說,是先有“厭女”,然后才有“厭男”。“厭男”是女性深嵌在不平等的性別結(jié)構(gòu)中遭遇“厭女”行為傷害的一種情緒回應,表現(xiàn)可以是抵觸、厭惡、憤怒、恐懼或回避這些表現(xiàn)糟糕的男性,大多情況下是性別結(jié)構(gòu)下弱勢方的應激反應。

麗貝卡·特雷斯切《好不憤怒》一書即以“女性的憤怒”作為線索串起百年來美國女性推動社會變革和進步的歷史


另一方面,由于互聯(lián)網(wǎng)上性別話語的快速迭代升級,“厭女”這個原本包含著對結(jié)構(gòu)性問題的批判的性別研究領(lǐng)域?qū)S行g(shù)語,正在被降級乃至抽離,淪為游戲化和情緒化的標簽。很多性別主義新造詞匯在具體的使用中,與其說是被當成搞性別攻擊的工具,倒不如說正在變成一場“玩?!笔降奶舳河螒颍赫l先被激怒,誰就輸了。一些參與者往往并不指望從這樣的游戲里收獲什么更深入的理解和認識,或是能藉此展開什么有效的溝通和交流,而是以羞辱為樂,追求報復性的勝利快感,這讓今天的性別討論變得更加復雜。

2、歷史語境里“厭女”一詞的誕生和演化

“厭女”(misogyny)這個詞在進入嚴肅的女性主義研究之前幾百年就出現(xiàn)了,當時的女性作者為了還擊一本由男性創(chuàng)作的、公開羞辱女性這一性別群體的熱門小冊子而發(fā)明了這個詞。

1615年,英國擊劍專家約瑟夫·斯威特南(Joseph Swetnam)出版了一本叫《對淫蕩、閑散、固執(zhí)和不忠的婦女的責難》(The Arraignment of Lewd, Idle, Froward, and Unconstant Women)的小冊子,它還有個非常長的副標題,明確表示是寫給男性讀者(給已婚男性逗樂、給未婚男性警醒的無害內(nèi)容),并且富有挑釁意味地、宣稱自己將攻擊的是女性整體。(“我說的不是女人中最好或最壞的那些,而是她們絕大部分都這樣。”原話是:“neither to the best nor yet to the worst, but to the common sort of Women.”)

雖然在今天看來,這本小冊子的內(nèi)容無非是把常見性別歧視言論給做了個匯總大集合,斯威特南借用了圣經(jīng)、神話和經(jīng)典里的各種材料,從伊甸園、大衛(wèi)、所羅門到阿伽門農(nóng)、赫拉克勒斯、尤利西斯,歷數(shù)了各種女性帶來的禍害,宣稱女性有罪、不可信和不中用。這種借用圣經(jīng)權(quán)威的做法,在當時信奉新教的英格蘭很受歡迎,這本小冊子一直到18世紀都還在不斷出版。

被激怒的女性們決定加以還擊。斯威特南的這本小冊子,罕見地成功吸引到17世紀早期女性作者們的集體創(chuàng)作抨擊(并且同樣借用了圣經(jīng)的權(quán)威)。其中影響力最大的是在英國紅牛劇院上演的一部戲劇,叫《被女性審判的厭女者斯威特南》(Swetnam the Woman-Hater Arraigned by Women),斯威特南在其中的角色被稱為“Misogynos”。雖然是匿名作品,但研究者們都很肯定,這正是當時女性的還擊作品之一,也是“misogyny”一詞最早能追溯到的來源。misogyny的詞源來自希臘語miso-(hatred,“仇視的”)和 gynē(woman,“女性”),即“仇視女性者”。

直到1970年代的女性主義運動第二次浪潮,“misogyny”的內(nèi)涵才一點點從字面意思擴大到“woman-hating”(仇視、討厭女性)之外的含義上去,并最終成為了女性主義研究最基本的關(guān)鍵術(shù)語,和理解父權(quán)制的一把入門級鑰匙。

1974年,著名女性主義者安德莉亞·德沃金(Andrea Dworkin)出版的新書取名Woman Hating,該書對“厭女”的理解已經(jīng)開始發(fā)生文化意義上的轉(zhuǎn)向,指向父權(quán)制里長期、系統(tǒng)性而且是日?;貙ε赃M行的貶低、歧視和打壓——“厭女”這一概念無疑正深植于父權(quán)制的核心。第二次浪潮爆發(fā)之后幾十年里,“厭女”不但被女性主義學者們用于分析文學和文化領(lǐng)域諸多經(jīng)典著作(從亞里士多德到莎士比亞,無一能逃,名單可比斯威特南要深入和詳盡得多),還往不同領(lǐng)域擴展和深挖(康德雖然也在厭女名單中,但女性主義者們從康德那吸取了不少理論資源,并發(fā)展完善了“性物化”的概念)。如果沒有女性主義這一視角的加入,無數(shù)自詡客觀中立的先哲,都難以自我覺察到“性別”這一視野認知盲區(qū):因為就連“理性”、“客觀”,往往都被視為是屬于男性的、好的特點,而“感性”、“情緒化”則一般屬于性別秩序里更低一級的女性。“人”這個字看起來仿佛中性,但歷史上經(jīng)常只是圍繞男性主體展開的建構(gòu):雅典城邦民主政治里的“公民”絕對不包括女人,而歐洲啟蒙運動伊始,“人權(quán)”這種呼吁“人生來平等”的理念,同樣也排斥了女性。歷史上對女性作為一個人的主體性和自主性進行打壓和否定是如此習以為常,才引發(fā)了婦女解放運動中“女人也是一個人”的平權(quán)呼聲。1848年女性參政論者斯坦頓起草了著名的《情感宣言》,幾乎逐字逐句地模仿美國國父們的《獨立宣言》并應用在女性身上,正是以此提醒政府違背了“天賦人權(quán)”,否定了女性的公民地位。

今天我們討論社會公平和正義,已經(jīng)不可能不把“性別”單獨作為一項基本的思考維度列入其中了。雖然金伯利·克倫肖的交叉性理論(intersectionanality)也在提醒我們,性別壓迫往往和其他維度的壓迫同時交叉纏連在一起(諸如階層、種族、性取向、婚姻狀況、身體殘疾、經(jīng)濟和社會地位等都可以產(chǎn)生壓迫),共同產(chǎn)生作用。但女性主義者們在對“厭女作為結(jié)構(gòu)性問題”這一論斷的態(tài)度和使用方法上基本是一致的:傳統(tǒng)社會環(huán)境就是以厭女的方式構(gòu)建起來的,即使身處其中的個體并不認為自己厭女(也就是說,“厭女”并不需要有什么心理上對女性的仇恨情緒,因為厭女早就不是“woman-hating”的字面意思了)。

我們可以嘗試總結(jié)一下“厭女”和“厭男”的區(qū)別:“厭男”是婦女解放運動后、女性話語權(quán)擴張后的產(chǎn)物(平權(quán)運動之前,女性身處底層時的聲音既不會被聽到和記錄,表達的厭惡也不會被兩性關(guān)系中的上位者當回事),“厭男”可以在男性話語中被用來指責女性想要僭越固有的性別規(guī)范,威脅、挑戰(zhàn)到原有的二元性別秩序(第3部分會說明,這正是“厭女”的一種表現(xiàn),即劃分出“好女人”應該待的范圍),也可以是女性遭遇“厭女”或性別歧視行為后的心理層面上的情緒和反應(這在今天被女性群體更多使用)?!皡捙眲t是一種以男性為主體的建構(gòu)里對女性的常態(tài)的系統(tǒng)性打壓、貶低和蔑視。因此,必須有“厭女”在前,才談得上“厭男”。如今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厭男”,以及“愛女”、“愛男”一類新詞匯表述,是以“厭女”的概念作為基石展開和衍生的新造詞匯。

3、“厭女”概念的新拓展

瑪莎·努斯鮑姆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對印度女性處境進行了考察,到九十年代和麥金農(nóng)等人展開了對“性物化”的探討,這本講述性侵的新書吸收和拓展了相關(guān)的討論,和我寫的《從零開始的反性騷擾運動》剛好接壤


中國讀者們對“厭女”這個詞的很多討論和理解,都繞不開2015年譯成中文版的上野千鶴子的《厭女》一書。上野千鶴子在2010年寫作該書時正是受到了第二浪潮女性主義者們的作品影響,以此展開分析日本文化、社會里的厭女現(xiàn)象。上野把厭女分為男女兩種:厭女在男性身上表現(xiàn)為“女性蔑視”(厭女但又渴望女人),在女性身上則表現(xiàn)為“自我厭惡”。雖然上野千鶴子并未使用過“厭男”一詞,但等于給出了回答的線索,那就是:“厭女”和“厭男”從未等同過,“厭女”是男性渴望女性又傷害和貶低女性,“厭男”只不過是女性受傷害和害怕傷害的一種自保和逃避。而當“厭女”的傷害無處可逃時,只能轉(zhuǎn)向女性對內(nèi)的自我貶低和近乎自殘的自我傷害。這在書中提到的1997年“東電女職員”被害事件中得到了精彩的分析:一個出身精英的一流公司女職員夜晚去當街賣娼,以最低2000日元的價格幾乎不要錢地把自己的身體“賤賣”出去,最終遭遇殺害。如果不理解“厭女”的話,也同樣無法理解為什么女性群體會紛紛對“東電女職員”表示同情和共鳴。

英語世界最近又重新開始大量使用“misogyny”。這一現(xiàn)象一部分要歸功于2012年時任澳大利亞總理(同時也是首位澳大利亞女總理)的朱莉婭·吉拉德(Julia Gillard)在議會上發(fā)表的演說,她以“厭女”和“性別歧視”(sexism)來抨擊反對黨領(lǐng)袖托尼·阿博特(Tony Abbott)的言論,包括他說的“無論從生理還是性情上來說,男性都比女性更適合掌權(quán)”,以及把澳大利亞女性都說成是熨衣服的主婦。而阿博特的支持者則聲稱吉拉德亂用詞,因為他并沒有仇恨所有的女性,并不算“厭女”。在這場爭論中,《麥考瑞詞典》(Macquarie Dictionary,地位就像我國的《新華字典》,是澳大利亞學校采用的標準字典之一)的編輯蘇·巴特勒(Sue Butler)決定更新詞典里對“厭女”的定義,將其擴大為“對女性的根深蒂固的偏見”。巴特勒在訪談中表示,因為對“厭女”一詞定義幾十年沒有更新,早已跟不上實際的使用情況了。

巴特勒更新后的定義,其實更接近于上野千鶴子在《厭女》開篇提到的,“厭女還有一個更好的翻譯,就是女性蔑視?!?但“女性蔑視”過分簡要,又很容易和吉拉德同時提到的“性別歧視”(sexism)混為一談。女性主義學者凱特·曼恩(Kate Manne)率先對“厭女”和“性別歧視”做出區(qū)分:她將“性別歧視”定義為一套信念系統(tǒng),是父權(quán)制在理論和意識形態(tài)層面的分支,包括了一系列父權(quán)規(guī)范和期望(比如男性對女性擁有支配控制,比如劃分男性擁有權(quán)威或權(quán)力的領(lǐng)域)。而“厭女”,屬于父權(quán)制的“執(zhí)法部門”,經(jīng)常在女性越過雷池的時候就警鈴大作,堅定捍衛(wèi)著一些特權(quán)并且拒絕女性進入和享有這些權(quán)益。厭女和性別歧視兩者經(jīng)常共同發(fā)力,但有時候,厭女的人并不一定性別歧視,就像男性會同意給女性圈定一些范圍或是交給女性一些權(quán)力,前提是她不得產(chǎn)生威脅和挑戰(zhàn),一旦越界,就是應該得到懲罰的“壞女人”,譴責和非難會不對等地降臨在這些女人身上,讓她們遭到厭女行為的攻擊。厭女也保護著男性特權(quán),讓男性認為自己理所當然地應該擁有、或者能從女性身上獲得一些東西,一旦得不到和期望落空,就會憤怒和怨恨,認為女性對自己有所虧欠,或把原因歸咎于女性。

近十多年來,一些新的性別事件和相關(guān)爭議,如西方的“METOO”還是“INCEL”(非自愿獨身者),都讓“厭女”這個詞的內(nèi)涵和表現(xiàn)形式獲得了新的理解。

2014年發(fā)生在美國加州大學圣芭芭拉分校的槍擊案中,兇手艾略特·羅杰發(fā)布犯罪預告視頻,自稱因不受女性喜歡而決定報復女性(結(jié)果因為女生沒給他開宿舍門、轉(zhuǎn)而開始無差別槍殺路人,最終包括兇手在內(nèi)共7人死亡13人受傷),這事在英文社交媒體上點燃了“#NotAllMen”(不是所有男性)和“#YesAllWomen”(是所有女性)的針鋒相對。2018年,加拿大出現(xiàn)了羅杰崇拜者的模仿犯罪,其背后所在的“INCEL”群體隨之浮出水面,使得“厭女型仇恨犯罪”作為一種特定犯罪類型開始引發(fā)公眾關(guān)注。其實早在艾略特·羅杰之前,上野千鶴子《厭女》書中就分析了2008年發(fā)生在日本的同樣引起舉國震驚的“秋葉原無差別殺人案”,犯人加藤智大和加州大學分校槍擊案的艾略特·羅杰一樣屬于“無人氣男”的厭女型罪犯,并且同樣選擇了把自己的人生失敗歸咎于女性,由此展開無差別報復社會行為。我們甚至可以在臺灣的最近“MeToo”運動中被曝光的明星黃子佼身上,也看到這種一模一樣的“將失敗歸咎于女人、因而要報復女性”模式的再現(xiàn)(把所有有關(guān)無關(guān)的女性都一起拉下水)。

曼恩在2017年的Down Girl(中文版書名叫《不止是厭女》)一書中,指出使用“厭女”這個名詞來分析時有一種“天真式理解”,即我們分析“厭女”型案例時,容易過多地集中在個體行為的成因并訴諸心理學解釋,從加害者一方來對“厭女”進行定義,而受害女性的感受和聲音被略去或無視,于是讓“厭女”變成一種毫無關(guān)聯(lián)的個體行為,案例之間也失去了共同模式和聯(lián)系。無論對加藤智大還是艾略特·羅杰,這類案件事后的報道和討論都造成了相似的輿論結(jié)果:“厭女”的指控被消解了。大家紛紛在討論的是:他也很可憐啊,他對女人愛而不得,他有心理障礙,童年創(chuàng)傷,受到過精神折磨,等等。這不但造成了曼恩說的“himpathy”(指“對男性施害者更容易過度同情”,是曼恩書中造的詞),也反過來讓兇手得以開脫,甚至自詡正義,就像羅杰在視頻里說的,“我可是為了萬千像我一樣被蔑視的男人啊,我不是在蔑視女性,我只是看不慣她們的不道德行為”,導致羅杰最終竟然成為了INCEL群體里被追捧的英雄。用曼恩的話來說,明明本是無中生有的獵巫行為,在他們嘴里倒成了道德的十字軍東征。

中文把“misogyny”譯為“厭女癥”或者“厭女情結(jié)”,這種強調(diào)心理、病理的處理,在實際案例中反而加強了這種對“厭女”的“天真式理解”。就像上面提到的詞典編輯在訪談中的話來說,吉拉德批評對手阿博特“厭女”,并不需要讓他坐在心理診療師的椅子上檢視內(nèi)心是否仇恨女性。

海莉·魯本霍德切換視角,直接把“開膛手杰克案”從本格推理變成了社會推理。


因此,為了對這種“天真式理解”實行糾偏,在海莉·魯本霍德(Hallie Rubenhold)的《生而為女》一書中,作者嘗試顛覆“開膛手杰克案”的常規(guī)敘事,把論述的重心放在了受害女性而非施害的殺手上,清晰地呈現(xiàn)了這個歷史案件里彌漫整個社會的“厭女”氣氛:受害女性全都成為了“不過是妓女而已”,而殺手成為了被著力關(guān)注和追捧的對象,最終促成了一場全民參與的厭女狂歡?!皡捙鄙踔量梢圆恍枰粋€主語,一個發(fā)起行為的個人,而是一種社會結(jié)構(gòu)性的存在,一種社會的病理學現(xiàn)象。

很多性騷擾、性侵害案件發(fā)生后,很多男性都聲稱他們堅決不認同INCEL這類的厭女犯罪者,并且聲稱這是少數(shù)男性極端的行為(即“#NotAllMen”),他們都說自己尊重愛慕女性,充分肯定身邊女性的能力或才華而不是認為她們低人一等,但就像瑪莎·努斯鮑姆在新書《傲慢的堡壘:性侵犯、問責與和解》中所說:

“然而,他們支持一個法律和社會權(quán)力結(jié)構(gòu)并從中獲益,該結(jié)構(gòu)系統(tǒng)性地否認女性對其自主性和主體性有充分的考量,在這個意義上,這些男性都是被動的厭女者,因為他們加強了權(quán)力和特權(quán)的不對等,而正是這種不平等滋生了上述侵犯行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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