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責任體系
在東京審判中,日本官員逃避責任、推脫責任的問題一再浮現。許多甲級戰(zhàn)犯嫌疑人口口聲聲地說,他們懷抱著和平的意愿,但結果事與愿違。也有人聲稱,他們是反對戰(zhàn)爭的,但因是國家的決定,只能奉命行事。
這種說辭無疑是在逃避罪責,因為政治責任“論跡不論心”。也就是說,認定政治責任的關鍵,不在于動機或意愿,而在于結果。政治家內心的善良意愿、美好動機或偉大信念,在其外在的實際行為后果面前微不足道。無論這些官員懷有怎樣美好的意愿(假使真有),也無法一毫一厘正當化侵略戰(zhàn)爭的罪責。但在另一方面,官員逃避責任的事實,也生動地反映出日本權力構造“無責任”的特點。而且,戰(zhàn)前日本政壇山頭并立、割據紛爭的結構特征,也使得政治家更加傾向于推卸責任。在討論這一問題時,丸山真男舉了個非常形象的例子進行說明,那就是“抬神轎”。
1948年11月12日,遠東軍事法庭宣布對25名被告的判決。
所謂“抬神轎”,是指人們在某些節(jié)日,把供奉在廟里的神像“請進”神轎,然后抬著神轎游街。丸山說,日本滑向戰(zhàn)爭深淵的過程類似于“抬神轎”。一開始,一群人抬起神轎,但走了一段路后,他們就累了,于是把神轎從肩上卸下來,換了另一群人繼續(xù)抬。但是這群人走了一段路后,同樣卸下神轎,由第三群人繼續(xù)抬。接下來“抬神轎”的人不斷更換,最后,神轎稀里糊涂就被抬到了懸崖邊上。當它再次被抬起來的時候,便墜入了深淵。在這個過程中,究竟由誰承擔神轎墜入深淵的責任呢?
最初抬轎的人不愿承擔責任,他們會說:“我們并沒把神轎抬到懸崖上。”后來抬轎的人不愿意承擔責任,他們會說:“我們抬的時候,神轎已在懸崖邊上。”轎子里的“神像”也不愿意承擔責任,他會說:“我坐在轎子里,什么都不知道。”這樣一來,最終無人肯承擔責任。丸山真男的比喻非常形象。日本一步步走向戰(zhàn)爭的過程,正像“抬神轎”。在九一八事變爆發(fā)后的14年里,日本換了13個首相、19個陸相和15個海相。他們可能持有不同的觀點,屬于不同的黨派和政治勢力,奉行著不同的政策,但就是這么一撥一撥的人,似乎在不知不覺中,將日本推進了戰(zhàn)爭的深淵。
為什么無人負責?
日本為何會形成無責任體系?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要回到《明治憲法》那里去。
本書一開始就提到,《明治憲法》有幾個特征:首先,天皇掌握國家主權,是唯一的正統(tǒng)性來源;其次,天皇只有權力,而不承擔任何責任;最后,國民對天皇和國家負有無限的責任,卻無權判定權力體系的正當性。
在這樣的規(guī)定下,日本人民無權質疑天皇制。日本這個國家的一切,包括國土和國民,都屬于天皇家族。而且就日本官方意識形態(tài)而言,天皇制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優(yōu)越的制度,天皇是真、善、美的化身和完美的道德典范。生為日本國民,已經是人之為人的最高榮幸。日本國民對于天皇,要像對待父親或活神一樣,感恩戴德,俯首稱臣。任何對于天皇的懷疑,都是大逆不道的行為。因此,日本社會的各個方面,無論是政治、經濟、教育還是文化,都必須為天皇服務。在這樣的政治體制下,天皇只有權力沒有責任,而國民只有責任沒有權利。權利和責任的極度不匹配,最后造成了責任歸宿不明的問題。
而且,本書第一章還談過,日本天皇有絕對君主的一面,又有立憲君主的一面。盡管天皇享有絕對的權力,并是統(tǒng)治的唯一正統(tǒng)性來源,但在國政運營層面,他卻往往是“沉默”的,如同神轎里的神像一般(需要再次提醒的是,在軍事事務中,天皇作為大元帥并不“沉默”)??扇绻旎什徽f話,日本的政治要如何運營呢?
答案是:只有元老、重臣、首相和內閣成員把“神轎”抬起來,日本政府才能運作起來。這些政治家一邊揣摩著天皇的“圣意”,一邊通過向天皇進言來運營國政。但在此過程中,他們要努力將決斷主體模糊化,不能讓民眾發(fā)現是誰在拍板、誰在做決定。比方說,一個決策明明是首相做出的,但它仍要被說成特別符合天皇的意愿,以避免架空和篡奪天皇大權的嫌疑。這樣一來,日本的決策過程就變得非常曖昧和模糊,從而構成了“無責任體系”的一個主觀因素。
卑微的“抬轎人”
造成無責任體系的還有一個客觀因素,那便是我們一開始談過的日本政權構造“多頭一身”的屬性。
在戰(zhàn)前的日本,元老、重臣、內閣、官僚、議會和軍部,各自分享一定的權力。最開始,元老的權力最大,他們可以決定“神轎”的前進方向。元老們死后,原敬和加藤高明等強勢政治家也可以決定“神轎”的行進方向??稍俚胶髞?,由于政黨爭斗、議會腐敗和軍部專橫,權力又分散開來?!疤褶I”的過程,變成了各方勢力不斷的斗爭,而所有的政治決定都成了各方角力的結果。由此,“抬轎人”的責任意識變得更加淡薄。
由此可見,日本的無責任體系,歸根結底是天皇制造就的。那些“抬神轎”的政治和軍事精英,如首相、大臣、高級外交官、陸海軍將領,看起來權勢熏天,但就天皇制國家的構造原理而言,他們只不過是天皇的奴仆而已。他們盡管掌握國家權力,但絕對不會產生像希特勒那種掌控國家命運的獨裁者的感覺。因為他們享有的一切權力,既不來自憲法,也不來自人民的授權,而只來自天皇的授命。換言之,他們的榮耀,只不過是“抬神轎”的榮耀,他們的驕傲,只不過是“恃寵”的驕傲。例如,東條英機作為戰(zhàn)前最有權勢的首相之一就曾說過,他只是一介草莽之臣而已,像石頭一樣卑賤,天皇的光芒照耀在他身上,他才能發(fā)光閃亮。
可以說,在戰(zhàn)爭期間,日本沒有真正的政治家,有的只是謹小慎微、奴顏婢膝的官僚。這些官僚掌控著行政機構,掌控著大工業(yè)和軍隊,掌控著億萬民眾的身家性命,但他們卻沒有自己的理念,也沒有為實現理念付出行動的勇氣和責任。他們作為天皇的奴才,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他們深陷形式主義的泥沼,毫無抵抗時流的勇氣。一個由一群缺乏主見的奴才所構成的政治體制,必然是一個無人負責的體制。一個由一群沒有責任感的奴才所引領的國家,遲早會在歷史的迷霧中步入歧途。
《“無責任”的帝國:近代日本的擴張與毀滅:1895-1945》,商兆琦著,上海三聯書店,2023年7月出版,516頁,88.00元
(本文節(jié)選自商兆琦著,《“無責任”的帝國:近代日本的擴張與毀滅:1895-1945》,上海三聯書店,2023年7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