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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債尋常還不盡”:茅盾致牧野的一封佚信

《筆陣》是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xié)會成都分會會刊,于1939年2月16日創(chuàng)刊。此后,《筆陣》曾三度休刊、三度復刊。1941年11月20日,是其二度復刊,出版新一期,厲歌天主編。

《筆陣》是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xié)會成都分會會刊,于1939年2月16日創(chuàng)刊。此后,《筆陣》曾三度休刊、三度復刊。1941年11月20日,是其二度復刊,出版新一期,厲歌天主編。從新二期起,由葉圣陶、牧野(厲歌天)主編,1943年4月15日出至新八期休刊。1943年1月15日出版的新七期,頭篇文章是茅盾的論文《“詩論”管窺》,刊末還登載了一封茅盾給牧野的回信。經(jīng)查,新舊版的《茅盾全集》和《茅盾年譜》都沒有提及此信,應當是佚信,其內(nèi)容如下:

牧野先生:

十月二十七日手示奉到多日,乃因籌備赴渝,瑣事叢雜,遂遲作答,殊為歉仄?!豆P陣》昨始收到新五期,拙作《桂林通訊》等二稿蒙刊登新六七期,甚感,惟稿酬所不敢受。此因該二稿已在此間出板(按:原文如此,下同)之人世間及詩創(chuàng)作中先登出矣,該二期刊皆為在月初出板者。此事應當向先生略加說明。兩稿先后寄給盛亞兄后,弟處本留有底稿,后此間友人索稿,見此二篇,詢知為《筆陣》寫,而《筆陣》則此間無代售,不可得見,遂謂兩用無障,拿了去付印。當時弟因借此了卻一事,輕減負擔,固所樂意,且意謂《筆陣》出板在前,發(fā)行不及桂林,該二刊出板必后,發(fā)行不限于成都,似乎兩不相礙。不料《筆陣》因印刷關系,出板反后,則該二刊先已在成都市上發(fā)見而《筆陣》登此二稿遂形同轉載,此為弟所對不起《筆陣》者,稿酬自不宜再受。惟既已匯來,退回反多周折,故一面弟即收下,一面請葉圣陶先生代弟歸還《筆陣》,附致圣陶先生一信,即祈代交,并與面洽為荷。弟赴渝后當續(xù)為《筆陣》再寫,并望不再鬧此種糾葛。蓋此間文藝刊物多至十二種,一家應酬一篇,已索十二篇,弟文思遲拙,實在應付不開,而索者又頗韌性,故有上述之事,日內(nèi)即赴渝,余容后詳,即頌

日祺

弟雁冰啟 十一月二十二日

茅盾的寫信日期較易確定,為1942年11月22日。當時他尚在桂林。

需要略為說明,這封信迄今沒有進入研究者視野的客觀原因。筆者查閱了六本不同來源的《筆陣》新七期,發(fā)現(xiàn)只有兩本的目錄中有“茅盾先生來信”這個標題,另外四本則沒有。除此以外,其他篇目一樣,只是頁碼稍作調(diào)整。就是說,新七期實際上存在兩個版本。——目錄中有“茅盾先生來信”那一版的封面的上下兩邊及木刻畫呈現(xiàn)金黃色,另一版的封面的上下兩邊及木刻畫呈現(xiàn)墨綠色。前者的發(fā)行量應該少于后者,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這封信被后人注意到的概率。

《筆陣》新七期的黃版與藍版,圖片均來自“雜書館”


這封信,對了解茅盾旅居桂林時期的創(chuàng)作和發(fā)表情況很有幫助。牧野在10月27日的信中,告知茅盾的《桂林通訊》等二稿將刊登于《筆陣》新六期和新七期,并且匯來稿費。茅盾在回信中,對此表示感謝,卻婉拒稿費,并說明情況。原來,兩稿先后寄給劉盛亞后,又被桂林本地的友人索去發(fā)表。茅盾本來以為,《筆陣》會先行刊出,不料因印刷關系,出版反后,被它刊捷足先登,造成“《筆陣》登此二稿遂形同轉載”的局面,讓他感到對不起《筆陣》。不過,茅盾信中稱《筆陣》“發(fā)行不及桂林”,似乎有誤。因為新三期、新四期的經(jīng)售者之一即為桂林的集美書店,新五期則改為桂林的三戶圖書社。茅盾在處理稿費問題時,不直接退回,而是寫信給故交葉圣陶,代他歸還給《筆陣》,還說以后會繼續(xù)投稿給《筆陣》。當時的桂林,用茅盾的話來形容,就是城市不怎么大,“文化市場”倒是特別大,據(jù)聞書店出版社將近七十家,短短一條桂西路,是名副其實的書店街。因此,身為名作家的茅盾,難免成為編輯的“重點照顧對象”,信中說“已索十二篇”。他將兩稿交本地友人去發(fā)表,實乃無奈之舉。想不到又出紕漏,欠下新的人情。

所謂兩稿,即《雨天雜寫之四》和《“詩論”管窺》,分別發(fā)表于10月15日出版的桂林版《人世間》第一卷第一期、10月30日出版的《詩創(chuàng)作》第十五期。茅盾后來在其回憶錄里,專門談到“我還被《詩創(chuàng)作》的主編胡危舟高明的逼稿手段逼出了一篇《‘詩論’管窺》”,“鳳子接編了上海遷來桂林的《人世間》也要我支持”。由此可見,信中的“友人”是胡危舟和鳳子。不過,回憶錄里所稱的《“詩論”管窺》是被胡危舟逼出來的,對照信中內(nèi)容,是不確的。

《雨天雜寫之四》寫于6月27日,《“詩論”管窺》寫于8月23日。那么,茅盾先后寄給劉盛亞的日期也應該相距不遠。再來看前幾期《筆陣》的出版時間:新一期1941年11月20日就已出版,但新二期卻延遲到1942年5月1日方才出版,中間居然相隔半年之久,新三期6月1日出版,新四期又到8月20日出版,至于茅盾信中提到的11月21日才收到的新五期,是10月15日出版的。最理想的狀態(tài),兩稿安排在新四期、新五期,就不會讓茅盾本人難堪了。但《筆陣》出刊的時間如此不穩(wěn)定,勢必造成以往稿件的大量積壓和延后發(fā)表。在新二期的“編后雜記”里,就有這樣一段話:“這一期總算是出版了,不過,除了《查太頓的悲哀》之外,大部分沒有照預告的文章排出,原因:這刊物太難出了。同時我們也感謝孟超先生沒有索回《查太頓的悲哀》底厚誼。”據(jù)牧野回憶,因為經(jīng)費緊張,人手不足,《筆陣》的出刊一直存在很大的困難。再加上蓉、桂兩地溝通不暢,最終《雨天雜寫之四》刊登于11月15日出版的新六期,而且題目在目錄中改為《桂林通訊》,在正文里又作《桂林通訊(雨天雜寫之四)》,《“詩論”管窺》則發(fā)表于新七期。公允地說,發(fā)稿延期,《筆陣》編輯部也要負一定的責任。

茅盾的兩篇稿子,都是寄給劉盛亞,說明兩人交情匪淺。劉盛亞曾是文協(xié)成都分會的理事,常在《筆陣》發(fā)表文章,還協(xié)助牧野組織稿件。劉盛亞在德國留學時,好友周文就曾向茅盾推薦過他所譯的托爾斯泰的《幼年》??箲?zhàn)全面爆發(fā)后,劉盛亞回國,輾轉來到成都。在周文的鼓勵下,他寫出《德國文藝之鳥瞰》,寄給香港的《文藝陣地》。不久,劉盛亞收到茅盾的信,說明要用這篇稿子,并希望他繼續(xù)寫些德國的情況。于是,劉寫了“卍字旗下”的第一篇《民間紀事》。此后,繼續(xù)寫出其他篇。其后是《小母親》。后來茅盾去新疆,經(jīng)過成都,在開明書店停了幾個鐘頭,想和劉盛亞見一面而不得,還給他留下了一張名片和鉛筆的字條。從蘭州,茅盾又寄來一信。此后,劉盛亞常常向茅盾請益。因此,他為《筆陣》來向茅盾約稿,合情合理,成功率也高。

茅盾寫信時,已經(jīng)在籌備從桂林去重慶。早在1942年5月初,蔣介石就派劉百閔來桂林,邀請由港歸來的文化人士去重慶。茅盾遲遲沒有答應。恰好當時葉圣陶也來桂林,7月初劉百閔還委托其向茅盾等人勸說。到10月底,茅盾經(jīng)過反復權衡,決定去重慶。但是,他“除了買米的錢,身上并無余款”,不得不設法籌措旅費。他在信的開頭說“乃因籌備赴渝,瑣事叢雜”,其實是在為填補腰包,抓緊時間編幾本集子。一本是《見聞雜記》,一本是《白楊禮贊》,另外一本《茅盾自選短篇集》則沒有通過審查。因此,筆者冒昧揣測,茅盾收到牧野寄來的稿費,沒有立即退回,恐怕也有急需用錢的考慮。《筆陣》的稿費大約是每千字十五元至二十元。

關于《雨天雜寫之四》,還需要多說幾句。新版的《茅盾年譜》稱:這篇文章“后收入《時間的記錄》,改題《雨天雜寫之一》”。后面還對文章內(nèi)容作了概述。此處有誤,應該是改題《雨天雜寫之三》。改題《雨天雜寫之一》一文的出處,來自1943年4月1日出版的桂林版《人世間》第一卷第四期,原題為《雨天雜寫之三》?!睹┒苣曜V》里的內(nèi)容概述,也就文不對題。究其原因,是李標晶和王嘉良主編的《簡明茅盾詞典》(甘肅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中的類似表述被移植過來所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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