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二)神宗“改制”

中國通史 作者:范文瀾 撰


  (二)神宗“改制”

   王安石罷相,神宗用樞密使吳充代王安石,吳充是王安石的姻親(吳充子是安石婿),但并不贊助新法,實際上也是個保守派。神宗以他為“中立無與”,用為宰相,又起用馮京知樞密院事。這表明神宗已無意再推行新法了。一○七七年,司馬光寫信給吳充,要求盡罷新法。此后,吳充多次說新法不便,因判司農(nóng)寺蔡確(一○七九年為參知政事)力爭,只將方田法罷廢,其他新法還得以維持。但此后的十年間,神宗不再去推進理財諸法,而只是著意于改革官制和強化軍兵保甲。以抑兼并為中心的新法轉(zhuǎn)變?yōu)榧訌娝瓮醭瘒覚C器和地主武裝的所謂“改制”了。

  官制的改革——神宗元豐年間(一○七八——一○八五年)對官員眾多、名實不符的舊官制,作了如下的一些改革:(一)三省仿《唐六典》制度,中書省取旨,門下省審復(fù),尚書省執(zhí)行。三省分班奏事,權(quán)歸中書。宰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稱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副相參知政事改稱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以下官名也有改易。(二)尚書省六部和所屬機構(gòu)的官員都實際任事。凡是徒有虛名的官稱,一概撤消,采用舊文散官的名稱重新編制成二十五個官階。官員按規(guī)定的官階領(lǐng)取傣祿,又稱寄祿官。(三)省并機構(gòu)。如三司使并入戶部,審刑院并入刑部,審官院并入吏部,禮儀院并入禮部等等。

  強化軍兵保甲——改革官制時,有人建議,把軍事機構(gòu)樞密院也并歸兵部。神宗駁斥說:“祖宗不愿兵權(quán)歸執(zhí)政官,所以專設(shè)官統(tǒng)領(lǐng),以互相節(jié)制,怎么可以廢除!”改制后,樞密院仍保持獨立的軍事系統(tǒng),并不斷加強了軍隊。王安石變法時禁軍裁并到五十六萬多,元豐時又增加到六十一萬多人。各地廂軍增加更多。新法中組織地主武裝的保甲法也又有了進一步的強化:(一)各路保甲原歸主持新法的司農(nóng)寺管轄,一○七五年九月,改隸尚書省兵部,后又在各地設(shè)提舉官統(tǒng)領(lǐng)。(二)開封府界、西北三路、廣南東西路等地保甲,教練武藝,由大保長充教頭。以后又推行到其他各路,設(shè)置

  

  

  教場,教練戰(zhàn)法。騎丁習(xí)馬槍,步丁習(xí)弓弩、步槍。(三)保甲養(yǎng)馬。一○八三年,河?xùn)|路提舉保甲官請令保甲買馬,以教騎戰(zhàn),得馬近七千匹。此后,保甲都由官府給錢買馬。次年又詔京東西路保甲每一都保養(yǎng)馬五十匹,免教閱,養(yǎng)戶馬者免保馬。實際上是戶馬變成為保馬。(四)開封府界五路地主武裝“義勇”一律改為保甲。部分地區(qū)并用義勇保甲輪番代替禁兵。保甲法的推進使地主武裝更為加強了。保甲法原規(guī)定以四等以上的主戶出丁,實際上保長以上的各級頭目都完全是地主豪強,一般保丁多由五等戶以下的貧下戶充役。保長、保正對貧下戶保丁任意壓榨虐待,婚姻喪葬要貧下戶送禮,秋收夏熟要敲詐絲麻谷麥,到城市要供應(yīng)酒食。稍不如意,就要鞭打。貧下戶隔幾天就要停止耕作,接受教練。習(xí)練不好,又要遭受縣里差派的監(jiān)教官和保正、保長的毒打。定州新樂縣一教場,保丁五十人,有四十九人受“臀杖”(打屁股)。先打一邊,留一邊下次再打。貧下戶保丁遭受無窮的剝削勒索,又遭受殘酷的壓迫,往往逃跑外鄉(xiāng),甚至有的貧下戶自己弄瞎眼睛,切斷手指,變成殘廢來逃避充役。這種情形發(fā)展到一○八四年間,到處爆發(fā)了保丁的武裝反抗。河北保甲,百十個人為一群,起義反抗,州縣不敢奏報。澶州、魏州一帶的保甲發(fā)動起義,與起義農(nóng)民相結(jié)合,驚動一路。澶州、滑州之間,有單安、王乞驢、張謝留等為首的保丁起義,往來二州之間,奪取地主的財物,焚燒房舍,殺官吏,進入衛(wèi)州界。獲鹿縣的保丁憤起砍射教練的官員提勾孫文、巡檢張宗師。陜西軍士王沖在商、虢州界起義,聚眾數(shù)千人,乘保馬到各處殺傷官吏,沖擊保甲團教場。司馬光奏報說:“置保馬本來要逐‘盜’,現(xiàn)在反而是‘盜’的工具了。”宋王朝用來鎮(zhèn)壓農(nóng)民起義的保甲、保馬,激起了農(nóng)民群眾的強烈反抗,保甲、保馬的反動性也就更加明顯了。

  面對農(nóng)民和保丁的反抗,神宗又加強了鎮(zhèn)壓。一○八四年,神宗下詔,知情雇用、藏隱逃亡保甲之家,比逃亡保甲減三等治罪,罰出賞錢給告發(fā)人。又下詔立重法。原來開封府各縣,對“盜賊”立重法,“劫盜罪情重者斬,余皆配遠(yuǎn)惡處”,并沒收家財,“妻子編置千里”。神宗將重法推廣到河北、京東、淮南、福建等路州縣,并規(guī)定:殺官吏及累殺三人,燒房百間,或群行于州縣,在江海中劫船等,雖然不是重法之地,也以重法論罪。

  神宗在改革官制,加強地主武裝的同時,還曾對西夏發(fā)動了兩次進攻,遭到慘重的失敗。

  熙河之役后,宋朝形成對西夏的包圍。一○八一年,西夏皇室內(nèi)亂,梁太后囚禁夏帝秉常。神宗以為有機可乘,以熙河經(jīng)制使李憲領(lǐng)大兵出熙河,種諤出鄜延,高遵裕出環(huán)慶,劉昌祚出涇原,王中正出河?xùn)|,分兵五路圍攻西夏。劉昌祚軍先至靈州城下。高遵裕也領(lǐng)兵趕到。圍城十八天,不能攻下。夏軍決黃河水灌宋營,斷絕糧道,宋兵凍溺死者無數(shù),大敗而回。其他各路進取古蘭州、葭蘆(葭音佳ji1)、吳堡、義合、米脂第地,夏軍誘敵深入,堅壁清野,斷絕宋軍后路。宋軍糧餉不繼,無功而返。靈州之戰(zhàn),宋軍先后損失至四十萬人。

  一○八二年,神宗用給事中徐禧議,在銀、夏、宥三州界中筑永樂城,企圖困住興州夏軍。城小兵多,又無水源。西夏發(fā)三十萬大兵圍攻,宋兵多饑渴致死。永樂城陷,徐禧等敗死。宋軍前后死亡將校二百余人,士兵、民夫又損失二十余萬。

  宋軍兩次慘敗,損失極重。永樂城敗報傳來,神宗臨朝大哭,只好仍維持原來對西夏的和議,“歲賜”仍舊。這時王安石早已罷相家居,但保守派官員卻說這兩次慘敗是因熙河之役而起,又為攻擊變法派制造出一個口實。一○八三年,富弼病死。他在死前,寫好遺章,提出“天地至仁,寧與羌夷校曲直勝負(fù)”的理論,借著對西夏戰(zhàn)爭的失敗,攻擊新法。

  一○八五年三月,神宗病死。王安石在江寧作詩哭悼說:“聰明初四達(dá),俊乂(音義y@)盡旁求,一變前無古,三登歲有秋。”又說:“老臣他日淚,湖海想遺衣?!蓖醢彩目薜坎粌H是出自個人間的情感,而且因為他一生的變法事業(yè)和神宗緊密地聯(lián)在一起。王安石初變法,以理財為先,打擊的矛頭指向大地主、大商人,但變法派站在同人民群眾相敵對的地位,而把新法實行的希望主要寄托于神宗。王安石罷相,神宗病死,新法繼續(xù)推行的希望渺茫了。

  在王安石罷相、神宗改制的這段時間里,保守派卻在積極地進行著向變法派發(fā)動反攻的準(zhǔn)備。司馬光退居洛陽十五年,表面上優(yōu)游閑散,實際上從未停止活動。文彥博、富弼、呂公著以及程顥等人,也都長期定居在洛陽。退朝的司馬光竟被人們叫做“真宰相”,其實是組成了一個以他為首的在野集團。他們以所謂“真率會”、“耆老會”等等為名,相互聯(lián)絡(luò),從政治方面和學(xué)術(shù)理論方面,策劃對變法派的反攻。程顥和弟程頤,在洛陽宣講《論語》、《孟子》和《禮記》中的《大學(xué)》、《中庸》等篇,號稱“洛學(xué)”,或程學(xué)。①程學(xué)與王安石新學(xué)的對立,由此成為學(xué)術(shù)思想領(lǐng)域里的主要分歧。

  保守派有了長時期的政治上、理論上的準(zhǔn)備,斗爭不可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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