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冊

傳第二十二太平天國史卷六十三 洪仁發(fā)洪仁達

太平天國史 作者:羅尓綱著


  傳第二十二 太平天國史卷六十三 洪仁發(fā) 洪仁達 洪仁發(fā),天王長兄,洪仁達,天王次兄,在家種田〔一〕。金田將起義,始接來廣西。太平天國既建,只在禮制上定有稱呼,稱為國兄〔二〕,并無封爵,也沒有職任。那時候,東王楊秀清執(zhí)政,每假托天父下凡,對仁發(fā)痛加斥責,數(shù)數(shù)挫折他。太平天國癸好三年七月,楊秀清傳各官聽令,仁發(fā)獨后至,楊秀清以為不敬,天王知道,不自安,即下詔命仁達到東王府肉袒請罪,并請杖責,楊秀清佯作不肯杖,仁發(fā)極力請求而后杖他,既受杖,始欣然自得〔三〕。仁發(fā)、仁達愚蠢大都類此。但他們也因為懼怕楊秀清,不敢為非作歹。

  天京事變后,石達開回京,全朝同舉他執(zhí)政,眾人歡悅,天王不悅,違反當初建國定制,改照封建帝王例,封仁發(fā)為安王,仁達為福王,來押制石達開。石達開怕遭殺害,被迫出走〔一〕。李秀成在自述里,痛述此事說:「翼王回京,合朝同舉翼王提理政務,眾人歡說。主有不樂之心,專用安、福兩王。安王即王長兄洪仁發(fā),福王即王次兄洪達,主用二人,朝中之人甚不歡說。此人又無才情,又無算計,一味古(固)執(zhí),認實天情,與我天王一樣之意見不差,押制翼王,是以翼王與安、福王三人結怒(怨),被忌押制出京,今而遠征未肯回者,因此之由也」。

  石達開被迫出走,臣民嘩然指斥仁發(fā)、仁達。洪秀全雖然要專制獨裁,但太平天國究竟是農(nóng)民政權,他卻不敢違抗郡眾的憤怒,不得不把兩人王爵革掉〔二〕,改封仁發(fā)為天安,仁達為天?!踩?。不過,兩人雖然被革去王爵,但在蒙得恩執(zhí)政時,兩人仍同樣押制蒙得恩。李秀成任副掌率時,奏請不用兩人,天王大怒,遭到革爵的處分〔四〕。洪仁玕在自述里,也說當他執(zhí)政時,仁達還同樣「干預政事」〔一〕。

  己未九年,封洪仁玕為干王、陳玉成為英王后,與封忠、贊、侍、輔、章各王同年,復封仁發(fā)為信王、仁達為勇王〔二〕。

  庚申十年秋,朝臣會議防備敵人來困天京,作長期守御計,決定各出錢多買米糧回京,廣積糧食,以為準備。仁發(fā)、仁達出令:「欲買糧者,非我洪之票不能,要票出京者,亦要銀買方得票行,無錢不能發(fā)票也。得票買糧回者重稅」。因此,都不肯買糧回京〔三〕。到清軍合圍,天京缺糧,天王團百草作糧食,不能留大軍保衛(wèi)天京,京外大軍也因無糧不能來救〔一〕,遂致天京失陷。天王不信外臣,重信他的兩兄,卻不知他們貪劣害國一致於此。

  李秀成本是「鐵膽忠心對主」,忠君愛民,盡瘁國事。仁達等見他慈愛軍民,卻向天王說他藏有「自圖害國之心」,「忠而變奸」。天王聽信讒言,屢削李秀成權力,仁達等又遇事輒扼他〔二〕。仁發(fā)、仁達橫暴蠹法,禍國殃民,他們結成「洪氏之黨」,與臣民對立。臣民痛恨他們,對仁達尤為刺骨銜恨〔三〕。癸開十三年五月,雨花臺失守,天京危急,天王受了臣民的壓力,不得不下詔宣布盡黜「洪氏之黨」,封李秀成為軍師〔四〕,以息臣民的公憤??墒?,封李秀成為軍師,只給軍師的虛名,并沒有給軍師的實權,盡黜「洪氏之黨」,只有洪仁玕離開軍師的位置,出京催兵,而京中政事,俱交仁達提理。李秀成奏請從天京作戰(zhàn)略的撤退,天王大怒,嚴斥李秀成說:「政事不與爾干,王次兄勇王執(zhí)政,幼西王出令,有不遵幼西王令者合朝誅之」!仁達等依然專橫如故〔一〕。

  天京圍既急,仁發(fā)、仁達等同樣搜刮民財。李秀成在自述里說:「我到京閤城歡樂,知我出京,具(俱)各流凄(涕)。我在京,洪姓不敢逼人,不敢十分強欺城中百姓,不敢欺逼官兵。我不在城者,其滿城逢屋查過,有米艮(銀)物合其用,任其取用,不敢與爭,日日按戶查尋,男女不得安然」。糧將盡,李秀成奏請放城中人民出城逃生,仁發(fā)、仁達派人巡查各城門,搜凈金銀始放行〔二〕。仁發(fā)、仁達暴虐恣橫,多行不義,竟到了這種地步。太平天國后期政治腐敗,洪秀全喪盡人心,國破邦亡,仁發(fā)、仁達實為罪魁。

  天京陷,仁發(fā)被殺死,仁達被執(zhí)死〔三〕。

  仁發(fā)有子八人:長和元,封巨王;次利元,封崇王;三科元,封元王;四瑞元,封長王;五現(xiàn)元,封見王;產(chǎn)瑭元,封唐王;七■元,封同王;八錦元,封次王。天京陷,和元、利元都戰(zhàn)死〔一〕。

  仁達有子二人:長鈺元,封定王,次釮元,封漢王。鈺元在天京失陷時戰(zhàn)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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