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爾哈赤之死與皇太極之議和 袁崇煥有充分理由撤離寧遠,但他決意堅守,憑借布列于內(nèi)城城頭的葡萄牙大炮,抗擊努爾哈赤未來的進攻。努爾哈赤得知明廷已改變戰(zhàn)略,任高第為遼東經(jīng)略,遂決定攻打?qū)庍h。1626年2月19日,金軍將寧遠團團包圍,第二天便發(fā)起攻擊。袁崇煥有意放棄外 城,將敵人放入“紅夷”大炮及矢石、燃油的射程之內(nèi)。①但努爾哈赤仍奮力攻城。戰(zhàn)斗持續(xù)了6天,明軍的頑強抵抗使金軍遭受重大傷亡。②努爾哈赤也中炮負傷,被迫率眾撤回。七個月后,即1626年9月30日,這位后金大汗傷重而死。③高第及朝廷本已放棄寧遠,忽聞袁崇煥大勝,頓時驚喜若狂,連權(quán)傾朝野的魏忠賢也表示要支持袁崇煥。一時,收復(fù)失地之主張的正確性似乎已被證實。然而袁崇煥竟因勝利而飄飄然,以致沒能充分利用后金愿意議和這一大好時機。寧遠之?dāng)〖皣乐氐慕?jīng)濟危機,使后金第二代大汗、努爾哈赤之子皇太極(1626—1643年在位)傾向于同明朝改善關(guān)系。④1627年2月23日,后金使者來到寧遠,致書袁崇煥。書中列述了“七大恨”,詳細申明了女真在明朝統(tǒng)治下所受之冤屈,隨后表示愿意重修兩國之好,并要求互贈禮品。所謂互贈禮品云云,只是外交辭令,實際上是要明朝向后金納貢。先輸納值銀數(shù)百萬兩的和好之禮,然后每年納貢。其數(shù)額無疑大大少于遼東地區(qū)每年的軍費開支,但仍是一項沉重且?guī)в星枰馕兜呢摀?dān)。⑤4月20日,兩名后金使者自寧遠返回,三名明朝使者攜袁崇煥復(fù)書隨同前往。這封復(fù)書,語氣凌人,甚至含有警告之意。它 主要就“七大恨”問題進行辯解,指出雙方都有無數(shù)人民慘遭殺戮,并要求金汗若真想議和,筆下應(yīng)少些動氣之言。此外,書中還提出,后金必須將開戰(zhàn)以來所占領(lǐng)的全部城池和戰(zhàn)俘退還明朝,和平才能實現(xiàn)。①這一次,皇太極作出了更大讓步。1627年5月22日,他再次致書袁崇煥,斷然拒絕退還所獲城池戰(zhàn)俘,因為這是上天所賜;但他表示對“七大恨”可既往不咎,并保證將信守諾言。為申明此意,皇太極將索要的初和之禮削減了一半,將每年往來之禮減至黃金9萬兩。②袁崇煥沒有繼續(xù)討價還價,因為當(dāng)時朝廷對他的支持甚至比寧遠大捷后還要有力。天啟皇帝之死,導(dǎo)致了其心腹宦官魏忠賢的最后失寵和覆滅。許多因和東林黨有牽連而被清洗的士大夫,暫時恢復(fù)了權(quán)力。他們以錢龍錫為首,無疑是支持袁崇煥的。③袁崇煥深知于此,遂在東北推行了更為積極的進攻策略,下令在曾被放棄的錦州和大凌河一線實行軍屯,將其重新建為軍事重鎮(zhèn)。這當(dāng)然不是皇太極所期待的答復(fù),但他對此早有思想準備。1627年6月18日,皇太極得知明軍正加緊修繕前線城堡,便令其貝勒大臣做好向明朝進攻的準備,一旦議和不成,便重操干戈。④這時,袁崇煥奉詔回京,單獨進見新即位的崇禎皇帝,商討明朝對東北的戰(zhàn)略。在這次重要會見中,袁崇煥將其戰(zhàn)略計劃概括為“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yǎng)遼人”,⑤并且又一次向皇上許下諾言:“計五年全遼可復(fù)”。但這一次袁崇煥沒能實現(xiàn)其諾言。盡管崇禎皇帝將他擢為兵部尚書,并授予坐鎮(zhèn)寧遠監(jiān)督遼東戰(zhàn)事之全權(quán),他的計劃仍以失敗告終。僅僅一年多之后,登基未久的皇太極便揮師南下,入侵明土,并幾乎打到了北京城下。 ① 《皇清開國方略》,第133—134、140頁。 ② 遼東大屠殺使明軍將士作戰(zhàn)時比以往更加頑強。羅思·李:《早期滿洲國家》,第6頁。 ③ 《清太宗實錄》第一卷,第4頁。 ④ 后金境內(nèi)的大量人民受著饑荒的折磨。1627年陰歷二月,有2萬余人越過鴨綠江入朝鮮覓食?;侍珮O還威脅朝鮮國說,若不提供糧草幫助后金渡過難關(guān),后金便要出兵朝鮮,自己來搶?!杜f滿洲檔譯注·清太宗朝》,第178頁。 ⑤ 明朝給后金的修好之禮為金10萬兩、銀100萬兩、緞100萬匹、布1000萬匹。此后,明朝須每年輸納金10萬兩(應(yīng)為1萬兩——譯者)、銀10萬兩、緞10萬匹、布30萬匹。后金則回贈東珠10顆、貂皮1000張、人參1000斤。《舊滿洲檔譯注·清太宗朝》,第164頁。 ① 《舊滿洲檔譯注·清太宗朝》,第165—166頁。 ② 《舊滿洲檔譯注·清太宗朝》,第169頁。 ③ 錢龍錫是編撰“逆案”的倡議者之一。逆案就是開列魏忠賢罪狀的官方文件。而更重要的是,其中列舉了魏忠賢在朝廷中的同黨?!睹魇贰罚?845頁;謝國楨:《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第77—78頁。 ④ 《舊滿洲檔譯注·清太宗朝》,第182—183頁。 ⑤ 亮父:《嶺南歷史人物叢談》,第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