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與多爾袞 要求史可法考慮與新的清王朝合作的建議,這已不是第一次了,不過以前的建議不太露骨,其措辭也顯得很委婉巧妙。最為明確的呼吁來自多爾袞,他在去年秋天,即1644年10月,讓一個叫唐起龍的軍官把一封信交給了史可法。50000454_0411_2③這封信表明多爾袞最后下決心征服南方——是清人宣傳攻勢的一份杰作。它打著“正義”的旗號,這原是當(dāng)滿人第一次聽到崇禎皇帝遇難和李自成占領(lǐng)北京的消息時,范文程向多爾袞建議的。不過草擬這封由多爾袞簽字的信件的是一個南方變節(jié)者:前復(fù)社成員、詩人李雯。因而,較之范 文程主要強調(diào)滿人誓報明帝死難之仇的捉刀之作,這封呼吁信更能巧妙地打動史可法敏感的神經(jīng)。李雯的信件強調(diào)多爾袞本人知道史可法的名望:予向在沈京,即知燕山物望,咸推司馬。及入關(guān)破賊,得與都人士相接見,識介弟于清班,曾托其手勒平安,奉致衷緒,未審何時得達(dá)?①這封信后面的要點是,明主在南京繼位有違《春秋》大義——它禁止在弒君者受到懲罰之前登基繼位。李雯接著指出,正當(dāng)清王準(zhǔn)備發(fā)動討伐李自成的戰(zhàn)斗時,這種行為造成了多么大的問題:夫國家之撫定燕都,乃得之于闖賊,而非取之于明朝也。賊毀明朝之廟主,辱及先王,國家不憚?wù)骺樦畡?,悉索敝賦,代為雪恥,仁人君子,當(dāng)如何感恩圖報……今若擁號稱尊,便是天有二日,此殊為不可。再者,汝等知否,汝乃為“弱主”賣命耶?②這種論調(diào)并不陌生,確實,這是在1644年秋天,清之所有宣傳里反復(fù)申述的中心思想。但其獨具匠心之處又在于,李雯寫給史可法的這封用心良苦的信,并不贊成閻爾梅一類人所提倡的那種極端原則。在援引了為清朝效力的吳三桂和受到尊敬的其他明朝官員的例子以后,多爾袞的信補充說道:晚近士大夫好高樹名義,而不顧國家之急,每有大事,輒同筑 舍。昔宋人議論未定,而兵已渡河,可為殷鑒。先生領(lǐng)袖名流,主持至計,必有深惟終始,寧忍隨俗浮沉?取舍從違,應(yīng)早審定。①很有可能,史可法在自己的營帳中對那些激進(jìn)分子們也講過這一類話語。政治才能和歷史智慧要求這個聰明絕頂?shù)娜瞬荒軆H僅追求那種使個人留芳千古的誘惑,以及對原則信仰懷有私心的獻(xiàn)身;相反,為百姓服務(wù)和對國家負(fù)責(zé),要求他在道德操守與靈活權(quán)變之選擇上采取更為謹(jǐn)慎的態(tài)度。然而因為這些充滿忠告的建議是由另一些人、特別是那些已經(jīng)降清的人提出來的,因此,史可法自己的腰板挺了起來。在答復(fù)多爾袞的信中(這封信可能是李雯的文友侯方域起草的),史可法耐心地駁斥其提到的關(guān)于皇統(tǒng)和分裂的謬說的每一個論點,建議以同盟者的身份與清相處,并且請求他們的合作以反對農(nóng)民起義。②實際上,在這封信中,史可法甚至通過左懋第的和談使者答應(yīng)與滿人談判,把他們當(dāng)作與中國和睦相處的另一個國家的代表。但是當(dāng)談到接受滿人做他的新統(tǒng)治者以及背叛明朝時,史可法拋棄了他可能有過的其他想法,在那篇后世學(xué)童都熟知的文章中,他義正辭嚴(yán)地說:可法北望陵廟,無涕可揮,身陷大戮,罪應(yīng)萬死。所以不即從先帝者,實為社稷之故也。傳曰:“竭股肱之力,繼之以忠貞。③1644—1645年冬初,史可法的這個措辭強硬和帶有挑戰(zhàn)意味的回答,給所有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為它表明了史可法對自己拒絕投降的立場有深刻的理解——換言之,這是一種生死選擇,而不僅僅是無關(guān)痛癢的個人內(nèi)省。然而,從那以后,史可法發(fā)動反攻的希望化為了泡影。和史可法最初接到多爾袞信件的時候相比,滿人已經(jīng)更像是天下的爭奪者了?,F(xiàn)在敵人已經(jīng)兵臨城下,史可法的努力顯然已經(jīng)失敗了,他沒有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更為矛盾的是,如果現(xiàn)在改變他的主意的話,將會加重他的失敗。選擇“政治家”式的權(quán)變方法將會使人們嘲笑他以前的正義情感,會加強他失敗時的絕望無助。對史可法來說,在他尚可以與滿軍將領(lǐng)平等地會談時,與敵人締結(jié)和約還算容易一些。然而到了現(xiàn)在,動搖意味著不幸。毫不猶豫地接受命運已是唯一的選擇。正像孔子所說的那樣,要“知其不可為而為之”。①不同于閻爾梅速戰(zhàn)速決的主張,史可法看來是采取了一種更為持久的策略。不過就個人而言,當(dāng)這種結(jié)局日漸臨近的時候,他為自己的失敗承受了劇烈的感情痛苦。為保衛(wèi)揚州,他采取了完全的防御性戰(zhàn)略。他已不能沖鋒陷陣,與敵人面對面廝殺了,而只能留在城內(nèi),坐以待斃。②他寫信給家人說:恭候太太、楊太太、夫人萬安。北兵于十八日圍揚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來。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隨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無益,不如早早決斷也。太太苦惱,須托四太爺、太爺、三哥、大家照管炤兒,好歹隨他罷了。書至此,肝腸 寸斷矣。四月二十一日(五月十六日)法寄。①正是在這種絕望的情緒中,史可法幾乎默默地準(zhǔn)備著他的死亡。隨后他寫道,他的失敗可能會損害他的名節(jié):“敗軍之將不可言勇,負(fù)國之臣不可言忠?!雹诙c此同時,置生死于度外本身就是一種道德。他曾引用孔丘弟子曾子的話私下對他的幕僚應(yīng)延吉說:“死而后已,不亦遠(yuǎn)乎?”③那天,史可法站在揚州城防工事上,在眾人面前俯視著滿軍使節(jié)李遇春,他對這個叛徒義憤填膺的回答表明他外在的鋒芒多于內(nèi)在的淡泊。李遇春質(zhì)問史可法,為什么要為一個并不信任他的皇帝賣命,隨后,又用更為同情的口吻勸道:“何如遨游二帝以成名乎?”④無疑,這是一種古已有之的勸誘;即自愿地接受新皇帝,那么你就會有機(jī)會參與創(chuàng)建一個屬于你的帝國了。但是,史可法卻被這種要他放棄個人正義感的露骨請求激怒了,他拉弓搭箭,一箭就射倒了李遇春。從那以后,每當(dāng)那些鄉(xiāng)民帶著多爾袞有禮貌地請求史可法投降的信件來到揚州時,不是信使被殺掉,就是信件被一燒 了之。①史可法已經(jīng)迅速地變成那個艱難時期的英雄人物。就其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而言,我們在《桃花扇》中那個戲劇人物身上就可看到其雛形:“從來降將無伸膝之日,逃兵無回頸之時?!彼麑⑴c揚州共存亡。用其作者的話來說:不怕煙塵四面生,江頭尚有亞夫營,模糊老眼深更淚,賺出淮南十萬兵。② ③ 計六奇:《明季南略》,第204頁;《明史》,第3078頁。這封信是在1644年8月送來的。見斯特魯弗:《南明》,第21頁;威爾海姆:《多爾袞和史可法的通信》。 ① 多爾袞的來信和史可法的回信可見計六奇:《明季南略》,第204—209頁;郝愛禮:《親王多爾袞》,第27—36頁;陳鶴齡和陳克家:《明紀(jì)》第五十八卷,第606—607頁。我選用了巴克豪斯和布蘭德的《16—20世紀(jì)北京宮廷的編年紀(jì)事》(英譯本第175—184頁)并也進(jìn)行了幾處修改。上面這段引文出自第174頁。所談到的“介弟”無疑是指他的表弟史可程,他曾歡迎過多爾袞入京。這可能是《實錄》在1644年8月28日談到的由前明的兩個官員親手轉(zhuǎn)交的那封信。《世祖實錄》第六卷,第72—73頁。 ② 巴克豪斯和布蘭德:《北京宮廷》,第175—176頁。 ① 巴克豪斯和布蘭德:《北京宮廷》,第177—178頁。 ② 人們常常說是侯方域為史可法起草了給多爾袞的回信,盡管王剛、黃月芳等文士據(jù)信也參加過起草。鄧之誠:《骨董瑣紀(jì)全編》,第19頁;又見高陽:《明末四公子》,第57頁。李廷先斷言,史可法把寫信任務(wù)交給他幕僚時,講得很清楚,他沒有投降的打算。因而,他告訴幕僚們,他希望得到一封以尊敬口吻寫成的回信,但同時不能流露出任何猶豫和動搖。李廷先:《史可法的評價問題》,第280頁。這封回信在1644年10月15日被送走,斯特魯弗:《南明》,第21頁。 ③ 巴克豪斯和布蘭德:《北京宮廷》,第183頁。這句引文出自《左傳》。史可法信件被使用的最廣泛版本,見史可法:《史忠正公集》第三八八卷,第1—2頁。 ① 張春樹、駱雪倫:《孔尚任和他的〈桃花扇〉》,引文出自《公羊傳》第十二冊第十五卷,第5頁。 ② 他的一個幕友建議他撤掉在高郵湖的河障,以使湖水流向淮河低地。他拒絕這樣做,可能是因為許多平民會被淹死。不過,他也拒絕考慮劉肇基突襲滿人的建議,他說他不想毫無意義地激怒滿人。劉約瑟:《史可法》,第148頁。 ① 史可法:《史忠正公集》第三九○卷,第9頁。因為這些語辭出于史可法信件的19世紀(jì)公布的版本,因此閱讀時應(yīng)對其真實性有所保留。他給妻子的遺囑中寫道:“法死矣。前與夫人有定約,當(dāng)于泉下相候也”。朱文江:《史可法夫人》,第96頁。在他死前四天寫給妻子的另一封信中,他又說:“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隨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無益,不如早早決斷也。”同上書,第96頁。根據(jù)朱文長在《史可法傳》第112—117頁對史可法妻室詳細(xì)考證,史可法最初娶李氏為妻,次娶楊氏。因為后者較前妻身份更高,因此他視她為第一夫人,并尊稱“太太”。信中后來提到的家庭稱謂(“四太爺,太爺,三哥”),朱文長經(jīng)細(xì)致的研究說明,可能是指他的叔父們和姻親(同上書第89頁)。炤兒可能是指史可法表弟史可程的兒子史炤清,從家系來講,炤清已經(jīng)改變了他的名字,因而不能崇祀原祖了。同上書,第 89頁。 ② 史可法:《史忠正公集》第三八九卷,第8頁。 ③ 引自謝國楨:《南明史略》,第56頁。曾子說:“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yuǎn),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遠(yuǎn)乎?”(《論語·泰伯》)。 ④ 溫睿臨:《南疆繹史》,第114頁。 ① 多鐸曾向揚州發(fā)出一封附有恩赦條款的信。史可法讀后便讓幕僚們把它們?nèi)舆M(jìn)了大江。以后多鐸送來過五封上面那樣的信件,但是史可法沒有啟封就把它們燒掉了。李廷先:《史可法的評價問題》,第286頁。這時高鳳歧和其他一些軍官越墻而走,投降了豫王。溫睿臨:《南疆繹史》,第114頁。 ② 孔尚任:《桃花扇》,第25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