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 偵監(jiān):抓人這事兒可要慎重

法律守夜人 作者:邏格斯 著


在英劇《皇家律師》中有這樣一個場景:一名皇家律師為犯罪嫌疑 人申請保釋,但是法官卻表示,嗯,這個犯罪嫌疑人很可憐,不要說家 徒四壁,人家壓根連家都沒有,要是放出去非成為社會不穩(wěn)定分子不可。 別的不說,你說我法律文書應該送達到什么地址呢?所以還是關起來吧。 說著就要敲法槌。

這時候律師的嘴上露出了一絲詭詐的笑容,從口袋里掏出一張紙,頭 高高揚起,得意地說:“法官大人,我已經為犯罪嫌疑人申請了福利院的 床位,她可以免費得到這個居所。”法官看了律師一眼,無奈地一敲法槌: “同意保釋。”

的確,無論在哪個國家,律師都會將保釋視為一種重大勝利,哪怕是 普通人都不會沒有聽過“保釋”這個制度。很多人一聽說美國哪個富豪被 抓了之后就會搖搖頭:“不知道這次又要交多少保釋金?!倍行┤朔甘轮?后,他的家人往往也會收到這樣的短信:“交 ×× 萬元保釋金,保證你兒 子明天就出來。”不用說,這是被騙子盯上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了四種強制措施,即拘傳、取保 候審、監(jiān)視居住和逮捕。拘傳,即有關部門強制性地找犯罪嫌疑人談話,了解相關情況。但持續(xù)時間不得超過 24 小時,也不得連續(xù)拘傳,因此, 拘傳通常被認為是一種臨時性的強制措施。而想要長期、連續(xù)地適用,還 是需要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和逮捕。這三者的強制性又是逐步升級的。

 

取保候審,不等于你自由了

 

那么,取保候審,是不是意味著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四處啪啪走,成為 自由人了呢?當然不是!

舉個例子,李某被采取了監(jiān)視居住措施,被勒令在自己家里不能出 門,如果有人要來會見必須經過批準。第一天,李某在家里上網、看電 視、盯股票,備感無聊。第二天早上,李某看看家附近并沒有警察監(jiān)視, 就出去跑了個晨跑,買了早餐。第三天,李某約了朋友出去唱歌。第四 天,派出所的民警上門對他進行批評教育,他才知道雖然沒有人專門盯 著,但民警還是會通過街道等組織了解情況。權衡利弊之后,他從網上購 買了高性能的電腦,決定開始跟兒子學 LOL 。

又如,王某被采取了逮捕措施,被關在看守所里,每天吃也吃不香, 睡也睡不好,更糟糕的是看守所什么樣的犯罪嫌疑人都有,都不是什么善 茬,幾次差點兒發(fā)生沖突,幸好及時被警察制止。從他們的眼神里就能看 出那股暴戾之氣,更讓人毛骨悚然的是,有幾個家伙看他的眼神甚至流露 出原始的欲望……王某迫切希望自己的律師來找他談話,這樣好歹可以多 接觸接觸“正常人”。夜深人靜的時候,王某揪著自己被子的一角,心中 默默流淚:“我想回家?!庇谑菦]過幾天王某就全招了,他覺得就算是被關進監(jiān)獄,也比在看守所這個地方好。 除了自由度的區(qū)別之外,逮捕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逮捕羈押的日期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被采取逮捕措施之后又宣告無罪,那么檢察機關需要 進行國家賠償。因此檢察機關對逮捕慎之又慎,而一旦采取了逮捕措施, 就說明檢察機關認定該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如 果最終判決如此,對犯罪嫌疑人而言不啻為晴天霹靂,而對偵查機關而言 壓力就小了許多。一個不成文的規(guī)矩是,一旦采取了逮捕措施,那么該犯 罪嫌疑人所判處的刑罰不會低于其已經關押的日期,更不要說無罪判決。

 

逮不逮捕,這是個問題

 

逮捕是最嚴厲的強制措施,逮捕犯罪嫌疑人,可以對其產生巨大的心 理壓力,更能夠防止犯罪嫌疑人在外面搞什么動作,阻礙案件的偵破。因 此偵查機關看到犯罪嫌疑人就跟斗??吹郊t布一樣,希望把他們頂?shù)娇词?所里。而偵監(jiān)部門就像斗牛士,引導偵查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決定是采 取逮捕措施,還是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監(jiān)視居住使用得相對較少)。許多 時候這是一個難以抉擇的問題。S 市的鄭檢察官,就經常需要考問自己。

鄭檢雖然在偵監(jiān)部門多年,但對于是否采取逮捕措施,盡管自己可以 說出一二三四五,而涉及具體案件的時候總是頗為躊躇。根據法律規(guī)定, 證據越充分,人身危害性越大,越要采取強制措施。比如故意殺人罪、搶 劫罪、強奸罪,只要有初步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可能犯了該罪,那自然 應該抓起來以防萬一。此外還要考慮犯罪嫌疑人潛逃的可能性,比如貪污 賄賂犯罪,犯罪嫌疑人自知自絕于人民,往往狡兔三窟,在國外留了后 手,一旦放他們自由,極有可能畏罪潛逃,因此也是先抓了再說。但對于另外一些容易潛逃的對象,鄭檢有時候卻不得不眼睜睜放任他們逃脫。 吳某是 S 市一名卓有聲望的商人,曾任 S 市商會會長,經常替人穿針引線,撮合交易,人緣極佳。后來由于幫人撮合資金需求的次數(shù)多了,干 脆專職干起了吸儲放貸的活計,一時間風生水起,生意也越做越大,從一 開始幾萬塊錢的短期拆借到后來一次性就借出去幾十萬、幾百萬,手上 經常掌握著幾個億的資金。然而吳某在借錢的時候注重過往的交情,注 意審查貸款人的“信用”,但對于貸款人的經營情況,許多時候知之甚 少,更不要說派人調查。因此到了 2012 年經濟轉型,一批貸款人出現(xiàn)了 債務危機,最終導致吳某自身出現(xiàn)了兌付危機。東窗事發(fā),吳某因此被 人告上法庭,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事實也暴露了。

鄭檢看著吳某的案卷,當下就在辦案系統(tǒng)上準備批準逮捕。這時候電 話響了,鄭檢一看是領導張檢的電話,趕緊接了起來,結果領導的口氣也 是商量著來。

張檢:“小鄭,你看你手上吳某那個案子,是不是要逮捕?” 鄭檢:“我看這個還是逮捕了好?!?張檢:“這個吳某非法吸金的案子嘛,危害性其實沒那么大?!?鄭檢:“可是他明顯還不上錢,我覺得他一定會跑路?!?張檢:“這你就不了解了吧,這個吳某平時為人還可以,是個很講義氣的人?!?/p>

鄭檢:“他們那個地方的商人只適合打順風仗,逆風仗打不來的,一旦 遇到挫折就會跟鴕鳥一樣躲起來,我碰到好幾個跑路的了?!?/p>

張檢:“是這樣的,現(xiàn)在我這邊收到了受害者的聯(lián)名信,要求我們不要 逮捕吳某。” 

鄭檢(一頭黑線):“什么?受害者這樣要求?他們想干嗎?” 張檢:“想吳某還他們錢啊。” 鄭檢哭笑不得,吳某拆東墻補西墻的游戲明顯已經維持不下去了,哪

里還有錢還他們呢?但鄭檢不敢妄下結論,最后跟領導商量先放兩天看 看,結果過了兩天居然有一幫人沖到檢察院的接待大廳,再次要求不得逮 捕吳某。經過身份對比,嘿,居然是“貨真價實”的受害者。于是鄭檢經 過慎重考慮,基于社會影響,決定不逮捕吳某,畢竟吳某的確不具備人身 危險性,理由也是充分的。

結果放出去沒幾天,吳某就收拾細軟跑了。這下子受害者們又不干 了,跑來要求他們把吳某給抓回來。受害者們感到十分委屈:“我們是讓你 們把吳某放回來還我們錢的,你們怎么就讓他跑了呢?”鄭檢聽說之后也 是無語了。

 

未成年人犯罪更不能輕易逮捕

 

鄭檢頗為躊躇的另一個領域, 是關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逮捕。 我們 國家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對于未成年人采取逮捕措施極為慎重,并特 別設置了附條件逮捕的制度。對于未成年人實施附條件逮捕,即在一定 時間的考察期內,如果犯罪嫌疑人表現(xiàn)良好,則不予逮捕;如果有違法 違紀表現(xiàn), 則予以逮捕。 這原本是對未成年人的特殊照顧, 但許多未 成年人卻并不領情。

在附條件逮捕制度頒布之初,鄭檢對一起故意傷害罪中的一名高中生 適用了這個制度,并希望他從此改過自新。結果這名高中生從看守所出去 沒兩天,就跑去把受害人又胖揍一頓,被以尋釁滋事罪重新拘留了。這下子鄭檢徹底明白了,我們對未成年人寬容,是因為他們不懂事;對未成年 人嚴厲一些,也是因為他們不懂事。正因為不懂事,所以他們會在沖動之 下做出違法的行為,讓自己身陷囹圄。因此在后來的工作中,鄭檢決定要 更加慎重。

蔣某是 A 省人,跟隨一名老鄉(xiāng)來到 S 市打工,在建筑工地工作。由于 包工頭經常拖欠工資,蔣某終于在過年之前忍無可忍,從包工頭房間里偷 錢準備回家過年,結果被當場抓獲??紤]到蔣某尚未成年,且其竊取的金 額雖然超出其應得的工資,但畢竟是包工頭有錯在先,因此鄭檢決定對其 適用附條件不逮捕措施。但這一次他決定將工作做得更加細致。

首先,鄭檢給蔣某的父母打了電話。其父母均是老實巴交的農民,聽 說自己兒子在外面犯了事兒,趕緊坐了五個小時的車來到 S 市。鄭檢將可 能寬大處理蔣某的事情與其父母說了一遍,并安排他們與蔣某見了一面, 一家人都哭成了淚人,他的父母一邊哭一邊教育蔣某要好好聽檢察官的 話,好好改造。

其次,附條件不逮捕要求犯罪嫌疑人不得離開 S 市,并且在 S 市要有 固定的居所,但讓蔣某出去租房子顯然不現(xiàn)實,鄭檢給蔣某聯(lián)系了一家社 工中心作為其棲身之所。

最后,鄭檢通過社工中心與一家企業(yè)取得聯(lián)系,安排蔣某到該企業(yè)實 習。一方面參加勞動可以讓蔣某融入正常的社會生活,更加具有紀律性; 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獲取勞動報酬,維持自身的生存。

做好了這些工作,鄭檢這才敢簽發(fā)附條件不逮捕決定書,并親自帶著 蔣某到社工中心安排入住。蔣某當時就哭了:“我在外面打工的時候都是住 工地,從來沒有住過這么好的宿舍?!?nbsp;

接下來的大半年時間,蔣某在企業(yè)認真實習,并熱心參與志愿者工 作,表現(xiàn)十分優(yōu)秀,鄭檢也經常與蔣某及其父母通電話,知道蔣某表現(xiàn)不 錯,鄭檢也就放心了??紤]到蔣某表現(xiàn)良好,社會危害性不大,包工頭也 出具了諒解書,檢察機關決定酌情不起訴,避免讓蔣某留下案底。一家企 業(yè)經過一段時間的考察,覺得蔣某能夠勝任該企業(yè)工作,于是在蔣某年滿 18 歲的當天,與蔣某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

這個案子讓鄭檢心里暖暖的,他想:“這份工作還算有意思的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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