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軍魂》(51)

軍魂 作者:若風(fēng)


徐麗華便看著丈夫做晚飯,她在一邊氣鼓鼓地說:“汪浩興是光明機(jī)械廠的人,他都甩手不管了。你一個半路上進(jìn)去的人,你起什么勁?”

蒯正明說:“這不是起勁不起勁的事,這是一種責(zé)任。我不能像汪浩興那樣當(dāng)縮頭烏龜,如果他在戰(zhàn)場上這樣子的話,那是要吃槍子的!你到廠子里去聽聽工人們在說他什么?他大半輩子的道行全失掉了,每個人都在戳他的脊梁骨!”他炒好菜,一盤盤端放到餐桌上。

蒯正明接著又說:“你真要跟我離婚,這房我也賣定了。我要帶頭入股,我不帶頭誰帶頭呀?我想我們之間還有一點夫妻情份的吧?看在夫妻的份上,你就把你的那份錢借給我,到時我還你。我還年輕,這點錢應(yīng)當(dāng)賺得出的。你放心好了!”

徐麗華見丈夫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也就沉默地仔細(xì)想了想,畢竟她也不是個蠻不講理的女人。當(dāng)初她嫁他,看上他的是他那一股子骨氣,一股子寧折不彎的剛強,剛強的男人是會成就一番事業(yè)的。她之前說離婚那是嚇唬嚇唬他的,哪能真離呢?就是別的女人把她的丈夫搶走了,她也要奪回來呢!于是這時,她話鋒一轉(zhuǎn):“你是一家之主,你要賣你就賣唄!我等你賺了錢后再買更大的房子!什么離婚不離婚的,說得多難聽!”

蒯正明高興了:“這么說你同意啦?”

徐麗華說:“我不同意還能咋的?這個家我什么時候做過主,我做得了主嗎?”

蒯正明很快把房子賣了。當(dāng)天把12萬房款交給了財務(wù)科作為他的入股款。

蒯正明做的第二樁事情,是寫了一封給全廠職工的公開信。信中講述了光明機(jī)械廠目前的形勢及轉(zhuǎn)制后的前景瞻望,還有廠部的決心。他在信中強調(diào)職工入股自愿,撤消廠部以前作出的中層以上干部必須拿多少股的決定。干部職工愿入股多少就入多少,不入股也行,決不勉強。他讓人把這封公開信打印,連同一份“入股預(yù)測表”,一塊下發(fā)給了全廠每個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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