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時期,曹操曾出過一次事,差點沒了命。
根據《三國志》夏侯淵傳的記載,曹操不知道什么原因犯了罪,在譙縣被抓了起來。
說起來少年時期的曹操也就是跳皮搗蛋愛搞個惡作劇什么的,還不至于殺人放火。但這一回他運氣不好,犯到了沛國相王吉的手上。這個王吉,在《后漢書》中也有傳,但那是在酷吏傳中。
酷吏是很可怕的一類人,說他們嫉惡如仇是好聽的,其實他們是一群變態(tài)狂,到最后他們實際上已變成殺人取樂了。
這位王吉本來也是個讀書人,但一直時運不佳,飽受社會的不公,直到他認大宦官王甫為義父,情況才發(fā)生了改變,他馬上當上了沛國相,成為副部級的地方大員。
一個人被壓抑得太久不是一件好事,因為一旦他掌握權力,昔日被壓抑的那一面便會以另外一種形式爆發(fā)出來,變成一種偏激和殘暴。歷史上的酷吏往往都是這樣煉出來的。
由于養(yǎng)父王甫在背后撐腰,由于年輕時有那么點小名氣和小才氣,更由于曾經被壓抑得太久、經歷的挫折太多,王吉治理沛國的手段與眾不同。
王吉在沛國推行了一套嚴酷的白色恐怖制度,比法西斯還法西斯。對于各種大大小小的犯罪行為,他都在朝廷的律條之外做出新司法解釋,給各類犯罪者以超乎尋常的嚴厲打擊。
比如小偷小摸行為,千萬不能讓王相國發(fā)現(xiàn),在別的地方打二十板,在沛國就要打二百板,而且交代打板子的人,下手務必要狠,結果好多人撐不住,被活活打死了。
未成年人犯罪歷來都會輕判,但王相國不這么看,只要犯了事,不分男女老幼,一律重判。他還特別規(guī)定,有不孝順父母的,或者父母遺棄孩子的,一經查實,全部活埋。
聽起來不可思議,但那個時代的法律體系相當松馳,判案有時候拿的居然是儒家經典,比如《春秋》這樣的書,所以量刑的自由度很大。
而且,王相國殺人的方式也很不講究,他以殺人為樂。每次殺了人,還要碎尸萬段,把大卸八塊的尸體放在車上,游街示眾。夏天尸體腐爛了,他讓手下人把骨頭串起來,繼續(xù)游街。
每當看到老百姓嚇得驚恐萬狀、震怖瑟縮時,王相國就會覺得特別痛快。根據《后漢書》記載,王吉一共任沛國相五年,前后殺了一萬多人。根據桓帝時的人口普查數(shù)字,沛國的總人口才二十五萬。五年中,沛國老百姓因為他們的行政長官喜歡玩殺人游戲,僅此一項就使人口出生率凈減百分之四!
曹操在這時候偏偏犯了罪,而且犯在了王吉手上。要知道沛國的監(jiān)獄不是那么好坐的,小罪在這里可以變成大罪,活罪也能弄成死罪。眼看曹操兇多吉少。
說起來王吉沒有專門跟曹家叫勁的理由,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而且出身又相似,不說惺惺相惜,最少也不應該惺惺相斗吧?
可這位相國的脾氣誰也摸不準,他已經由打擊犯罪變成了殺人取樂,進而發(fā)展成精神分裂癥和臆想狂,一旦殺紅了眼,就會六親不認。不過現(xiàn)在還好,曹操被關在縣里的監(jiān)獄里,還沒有報到沛國相那里,曹嵩趕緊四處找人疏通,爭取在案子報上去之前把曹操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