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八歲認識他,二十一歲離開他,然后很久都沒有再見面。不時從朋友那里聽說他的消息,結婚了,生子了,開店了,一切都是紅紅火火的。說實話,從心里為他高興,雖然當年分手時我們折騰得昏天黑地,雖然曾經發(fā)誓再也不想見到他。
我們的相識很浪漫,當年還在上學的他要去參加一次獨唱比賽,因為是兩校聯(lián)誼,我就被學校派去給他做伴舞,在那首《晚秋》中相識,十幾天的封閉排練讓他喜歡上了小小的我。演出結束后,他就展開了瘋狂的追求攻勢,十八歲的我沒有任何情感經驗,傻傻地享受著第一次被男孩子喜歡的美好感受。那段時間,全宿舍的姐妹都幫我出主意,每次他送來禮物,大家都會和我一起研究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很誠心。我記得他曾經站在我們宿舍窗下整整唱了一夜歌,我和全宿舍的人一起聽了一夜,第二天這事就在全校傳開了,我也成了早戀的典型,經常被老師批評。
幾個月后,我頂著很大的壓力,接受了他的追求,成了他的女友。那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人們還都挺保守,沒有電話,聯(lián)系靠的是書信,更不敢讓父母知道一星半點的消息,我媽要知道我早戀,絕對會吃了我的!
三年中,我們每周只能見一次,我平時住校,周末回家,他每周末都來接我,然后我們走著回家,那一路就是我們唯一可以在一起的時間,大概兩個小時,我到家就不能再出來玩了,爸爸媽媽管教很嚴格。
那兩個小時,我們常常搶著說話,一周不見了,當然有很多話要說。偶爾他也會牽一下我的手,每到那個時候我就很緊張,生怕被別人看到,到我們分手的時候,他還在說很喜歡牽我手時我低頭害羞的樣子。
我最初喜歡他,是因為他的歌聲,他唱歌時總讓人感覺有點滄桑,于是,我經常在有星星的夜里聽他唱《再回首》、《安妮》、《不是我不小心》。當然除了歌聲,他還有一張美得讓人心醉的容顏(直到今天我還是認為他很帥氣),以及對我毫不保留的愛意。他常常從家里帶一些熱乎乎的飯送到我們學校門口的大爺那里,然后給大爺送盒煙,賄賂大爺求他把飯送到我手里;他會給我寫信,很長很長的那種,幾乎天天都寫;他是家里的獨子,家境相對優(yōu)越,所以他常常把零花錢攢起來給我買各種禮物,讓我穿得比所有同學都漂亮。
三年中,我們經歷了所有那個年代談戀愛之人的快樂,偶爾也吵架,可很快就會過去。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某個冬天的周末,我難得可以從學校早出來一回,我們一起去公園。北方的冬天有零下二十幾度,我們就在寒風中走了三個多小時,然后又從公園走回家,全然不覺天氣的寒冷,只記得寒風中的糖葫蘆紅紅的,還有我們清朗的笑聲,每次想起來都讓我忍不住地笑,幸福地笑。
他喜歡音樂,我喜歡讀書;他愛玩,我喜歡在家待著;他幾乎天天都和朋友們聚會,工作也只是湊合,我則認為年輕人應該努力,也一直認為工作中的男人是最美麗的。漸漸地,我發(fā)現(xiàn)了我們之間的很多差距,于是,三年后的一天,我提出了分手。
我們的分手和開始一樣轟轟烈烈,他哭過,鬧過,折騰過,四個多月,還是徹底分開了。
分手那天,他用血給我寫了一封信,信上說:“這個世界上,不會再有比我對你更好的人,你會想念我的,并且總有一天你會后悔自己的選擇?!?/p>
十年過去了,我沒后悔過離開他,但有時也會想念他,想念那些快樂的日子,想念我的青春歲月。
去年回老家,在我們倆都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朋友們安排見面了。我不知該如何表達突然再見他時的感覺,真的很復雜。以前我曾不止一次想過如果哪一天重逢,我會是怎么樣。我以為我會哭,可沒有,我們倆都特別鎮(zhèn)靜,還煞有介事地握了握手。我想,我們都成熟了,畢竟都已經三十多歲了。
朋友們一個個都找理由走了,只剩下我們兩人,我有點尷尬,他也是?,F(xiàn)在已經想不起當時的話題,大概是說了說現(xiàn)在的生活,也偶爾回憶當年的快樂。然后,我們禮貌地道別,出了咖啡館,向兩個方向走去,一如當年。
奇怪的是,從那以后,我再也沒有想起過他,好像生命中不曾有過那段日子一樣。
后悔去見他,打破了我十年來的一個夢,夢中的他多情、英俊并且純真,而十年后的相見,卻讓夢遠去,他已不是原來的他。我其實很心痛,就好像自己把當年那些美麗的回憶扎破了,然后,就什么也看不見了。
回北京后,我在日記本上寫下了六個字:相見不如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