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勞迪恩此刻決定忠于自己的直覺,他立刻伸手摸向了腰間的手槍。但是,還沒等他觸及到腰間的手槍,對方就舉起手來。勞迪恩瞳孔一陣急縮,因為他看到了對方的手,那手里握著一柄黑漆漆的手槍!
“砰、砰、砰……”泛著金屬光澤的黑色手槍綻放出了致命的火花!
殘忍的歹徒總共開了 16 槍,勞迪恩不幸遇害身亡,鮮血染紅了整個地面,勞迪恩的臉上露出不敢相信的樣子,歹徒臨走時還拿走了勞迪恩隨身的佩槍。聽見槍擊聲,附近的一位目擊者急忙跑了過來,剛好看到歹徒正在朝著勞迪恩開槍,他開始大聲地呼叫。四周的人開始慢慢的聚集過來,但是那名兇手只是冷眼看了一眼遠處的目擊者,然后揚長而去。隨后趕來的目擊者已經找不到罪犯的去向,而那名罪犯也從容地逃脫了。他們立刻打電話報警,警方迅速趕到了現場。
但是,一切為時已晚,警員勞迪恩當場死亡。十六發(fā)子彈幾乎把他打成了篩子,滿地都是鮮血。警方封鎖了現場,并詢問了幾名目擊者。其中一名目擊者稱,歹徒沒有明顯的動機,也沒有征兆,事情發(fā)生的很突然,但是聽到勞迪恩的喊聲,等他們回頭的時候,槍聲已經響了。因為受害者是一名警員,而且作案手法似乎和華盛頓的槍擊事件十分相似。他們立刻通知了我們,而我們馬上趕到了這里,查看了這里的現場,并再次詢問了目擊證人,通過目擊證人的講述,從他的行為和作案手法上,跟哥倫比亞殺害警員的案子和華盛頓兩名警察受傷的案子非常相似。你可以看到,這三個案子,都是有一個歹徒直接走到毫無防備的警員身邊,然后無緣無故地就開火射擊,在我們看來這個人根本就是那名襲警犯。我們現在并不知道他襲擊警察的目的,他沒有搶劫,也不是為了其他的原因。他似乎只是為了享受襲擊警察的樂趣,喜歡挑戰(zhàn)執(zhí)法者的權威,似乎在滿足他內心中那種病態(tài)的享受。每個犯罪分子,如果他沒有作案動機的話,那么就是這個人的思想和心理上有一定的毛病,或者對社會的不公,或者對某些人的仇視。當我們面對這樣的人時,我們無法判斷他的下一步行動是什么。這是一個很苦惱的事情,但是卻沒有辦法。
第一起襲警案已經過去五個多月,我們沒有任何進展,而歹徒似乎更加猖狂,一場正邪之間的較量拉開了序幕。在華盛頓,我們和華盛頓警方穿梭于各個街道,找尋襲警歹徒的蛛絲馬跡。他似乎知道我們在尋找他,他隱藏了起來。我們感覺到很慶幸但是又很失落,因為他如果不作案,我們就無法抓到他。但是如果他作案,我們有可能再犧牲一名同事。不管是哪種情況,都是我們無法面對的。所以說,我們的心情是矛盾的,我們希望通過其他的辦法來找到他,但是已經失敗了。
就在這個時候,馬里蘭警方找到了殺害他們警員的兇手。當時,我們特別的高興,我們立刻趕往馬里蘭,并帶上了那名司機,他是唯一一個見過罪犯的人。但是很遺憾,目擊證人根本不認識這個兇手……
沒有證據顯示兩地的襲警案有所關聯,因此,我認為這是兩起獨立的案件,只是偶然的巧合而撞到了一起,其中沒有任何的關聯性。也就是說,華盛頓案件中的歹徒仍然在逃,隨時可能再次行兇。我們覺得這個歹徒很可能會在華盛頓或者附近地區(qū)再次謀殺警員,而在那個時候,我們依然沒有什么實質的線索可以追蹤到他,這讓我非常的焦慮。沒有人知道這名歹徒是誰,也沒有人知道他在哪里。有可能當一名警員正駕車在外巡邏的時候,一個陌生人忽然走到他身邊,然后掏出槍,射擊。只要想想,就知道這是非??膳碌氖虑椋瘑T們根本就無法防備。無論是為了警員們的安全,還是為了警方的公信力,我們都必須盡快地找到他, 抓住他!